天津市城市污水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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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21.04.09•【字号】津财规〔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水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33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4〕15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制定了《天津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水务局2021年4月9日天津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征收缴库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天津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保障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建设,防治水污染,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33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4〕15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第四条污水处理费由排水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市和区按照污水处理费征收级次,实行分级管理。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规定》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规定》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3.09.06•【字号】津政发[1993]45号•【施行日期】1993.09.06•【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规定》的通知(1993年9月6日津政发〔1993〕4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天津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规定》予以发布,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排水设施管理,保障排水设施完好,充分发挥其效益,促进经济发展和满足人民生活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市排水设施,系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由排水管理部门管理的用于排泄与处理污水、雨水的公用排水系统,包括排水管道、排水泵站、排污河、排水河、以及闸涵、明渠、污水处理厂、检查井、雨水井、通气井等排水附属设施。

第三条天津市市政工程局是本市城市排水设施的行政主管机关。

城市排水设施按确定的分工界线,分别由天津市排水管理处和区、县排水管理部门(统称为排水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第四条单位和个人所有的建筑物的入户支管(含化粪井、检查井)由产权所有者负责养护管理。

第五条凡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水和雨水或在城市排水设施防护区内进行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排水设施的规划与建设第六条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和发展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城市排水设施的专业规划,由市市政工程局会同市规划设计管理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编制。

市排水管理处根据排水设施专业规划对市区排水工程的设计进行审查。

第七条在进行城市新区开发或旧区改造时,必须按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城市排水设施,所需工程投资应纳入建设工程项目总概算。

第八条新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城市排水规划的要求同时建设排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

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

目次前言 (3)1 适用范围 (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3 术语和定义 (4)4 技术要求 (5)5 其他规定 (7)6 实施与监督 (7)7 附录A(规范性附录)监测分析方法 (8)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产生污泥的处理和处置要求。

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的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是对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污泥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

依法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依法发放的排污许可证相关规定严于本标准的,从其规定。

本标准与国家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互为补充。

本标准发布后,新发布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本标准适用范围重叠,且重叠部分严于本标准的,或者针对重叠部分新增控制项目的,执行新的国家标准。

本标准由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天津市水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运平、卢学强、刘红磊、邵晓龙、李安定、张志扬、马建立、王元刚、耿世伟、李慧、孟建丽、王乃丽、高翔、鲁富蕾、卢志强、孙猛、邹克华、邓小文。

本标准由天津市人民政府2015年7月30日批准。

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企业、设施)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在用城镇污水处理厂(企业、设施)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12/356-2008)中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排放限值规定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本标准由天津市环境保护局解释。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水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0]13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水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0]13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水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水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0〕13号二000年二月四日)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天津市污水处理费管理办法》予以发布,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污水处理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排污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促进污水处理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范围内的用户应当交纳污水处理费。

因建设施工临时排水的,也应当交纳污水处理费。

交纳污水处理费后,环保部门不再向排入城市排污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单位征收排污费。

第三条本市污水处理费的管理工作由市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污水处理费的收取由市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排水专业单位负责。

在城市公共供水范围内的,由排水专业单位委托城市供水单位收取,城市供水单位根据委托收取协议随自来水费一并收取(一单两费)并按月足额划转排水专业单位;自建设施供水(包括使用河水、地下水、未予回灌的地热用水)和建设施工临时排水的,由排水专业单位负责收取。

第四条向城市排污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符合国家和本规定的污水排放水质标准。

超标准排放污水的,应当承担治理排放超标污水的责任,并由排水专业单位根据城市排水监测机构提供的水质超标数据收取损害城市排水设施赔(补)偿费。

损害城市排水设施赔(补)偿费标准,由市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报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天津市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和港口城市,污水排放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保护水环境,减少污染物对水体的影响,天津市制定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以规范污水排放行为,保护水环境,维护人民健康。

首先,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主要包括了污水排放的基本要求。

根据标准,污水排放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严格按照排放标准进行污水处理和排放。

同时,对于不同行业的污水排放,标准也有相应的规定,以确保不同行业的污水排放都能符合环保要求。

其次,标准还规定了污水排放的监测和检测要求。

污水排放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监测系统,定期对污水排放进行监测和检测,并及时上报监测数据。

这样可以及时发现污水排放超标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整改,防止污染物对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此外,标准还明确了对于污水排放单位的处罚和奖励机制。

对于违反排放标准的单位,将依法给予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而对于严格执行排放标准的单位,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护水环境。

最后,标准还规定了对于污水处理设施的要求。

污水排放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经过处理后才能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

同时,对于设施的运行和维护也有相应的规定,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处理污水。

总的来说,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出台,对于规范污水排放行为,保护水环境,维护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加强对污水排放的监测和管理,才能有效减少污染物对水环境的影响,建设美丽的水环境,造福子孙后代。

希望全社会都能共同遵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共同保护水环境,共建美丽天津。

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4.1.3
4.1.3.1新建(包括改、扩建)农村污水处理厂排水执行GB18918中“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4.1.3.2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厂排水应在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GB18918中“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4.1.4
4.1.4.1新建(包括改、扩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水执行GB18918中“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B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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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60.30
Z 60
目 次
前 言
本标准列出了5种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和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放水量共6项指标。与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相比较,本标准不新增污染物指标。同时,本标准对天津市执行GB 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对各类医院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等要求,作了明确规定。
c.电炉废水量,m3/t钢
≤1.2
2.热轧
板/带废水量,m3/t产品
≤2.0
钢管废水量,m3/t产品
≤2.0
型钢废水量,m3/t产品
≤1.5
线材废水量,m3/t产品
≤1.2
3.烧结
烧结,m3/t产品
≤0.005
球团,m3/t产品
≤0.002
4.冷轧
板带废水量,m3/t产品
≤1.5
5.炼铁
废水量,m3/t产品
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HJ/T 86-2002水质生化需氧量(BOD)的测定微生物传感器快速测定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年)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密闭催化消解法(含光度法)

2024年天津水务市场发展现状

2024年天津水务市场发展现状

天津水务市场发展现状引言天津市是中国北方重要的经济中心和商贸物流枢纽之一。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水务市场在天津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本文将就天津水务市场的现状进行分析和探讨。

天津水务市场概况天津市的水务市场包括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三个主要领域。

供水是指将地下水或表面水经处理后供给居民、企事业单位和公共设施的活动;排水是指将废水和雨水排放至河道或污水处理厂的过程;污水处理是指对废水进行处理,使之达到排放标准。

近年来,天津市水务市场得到了快速的扩大和发展。

供水市场在供水市场方面,天津市的主要供水企业包括天津市自来水集团和其他地方性供水企业。

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是天津市政府直属的供水企业,负责城市区域的供水工作。

其他地方性供水企业主要负责各地区的供水服务。

近年来,天津市的供水能力得到了提升,供水设施逐步完善。

供水企业通过增加供水管网、提高供水设备的效率和质量,保证了城市居民的日常用水需求。

此外,随着天津市的节水意识的提高,供水企业也在推广和实施节水措施,提高供水效率。

排水市场在排水方面,天津市注重城市排水体系的建设。

通过不断改造和提升排水管网,天津市有效地处理了城市内的雨水和废水。

排水企业负责监测和维护城市排水系统的运行,确保排水系统的顺畅运行。

天津市还注重雨水的综合利用。

通过建设雨水收集系统和利用雨水进行绿化和农业灌溉,天津市既减缓了雨水在城市内的积水问题,又实现了雨水的资源化利用。

污水处理市场在污水处理方面,天津市建设了多个污水处理厂。

这些污水处理厂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多种方式对废水进行处理,使其达到排放标准。

经过处理的污水可以安全地排放至河道或用于农田灌溉。

天津市还鼓励企事业单位进行污水处理。

一些大型企业建设了自己的污水处理设施,对废水进行处理后再排放。

此外,天津市还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监管,对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废水严格追究责任。

发展趋势及挑战天津水务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天津市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天津市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天津市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1.07•【字号】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施行日期】2004.03.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天津市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于2003年12月15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戴相龙二00四年一月七日天津市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第三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对本辖区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防治水污染的对策和措施,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

第四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区、县以及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各自辖区内的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水利、农业、市政、航政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市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水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

因水污染危害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致害者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

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六条本市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制度。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水利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核定的不同时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市水利部门提出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以及本市水环境容量、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拟订本市不同时期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天津市城市污水处理主要指标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天津市城市污水处理主要指标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天津市城市污水处理主要指标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前言天津市城市污水处理主要指标数据专题报告围绕核心要素污水处理厂数量,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污水处理装置处理量,市政再生水利用量等展开深入分析,深度剖析了天津市城市污水处理主要指标的现状及发展脉络。

天津市城市污水处理主要指标专题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协会、相关科研机构等权威部门,通过整理和清洗等方法分析得出,具备权威性、严谨性、科学性。

天津市城市污水处理主要指标数据专题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从多维角度借助数据客观反映当前天津市城市污水处理主要指标真实状况,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天津市城市污水处理主要指标数据专题报告必能为大众提供有价值的指引,提供更快速的效能转化。

目录第一节天津市城市污水处理主要指标现状 (1)第二节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数量指标分析 (3)一、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数量现状统计 (3)二、全国污水处理厂数量现状统计 (3)三、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数量占全国污水处理厂数量比重统计 (3)四、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五、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六、全国污水处理厂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七、全国污水处理厂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八、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数量同全国污水处理厂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第三节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指标分析 (7)一、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现状统计 (7)二、全国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现状统计分析 (7)三、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占全国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比重统计分析 (7)四、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2016-2018)统计分析 (8)五、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2017-2018)变动分析 (8)六、全国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2016-2018)统计分析 (9)七、全国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2017-2018)变动分析 (9)八、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同全国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0)第四节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指标分析 (11)一、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现状统计 (11)二、全国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现状统计分析 (11)三、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占全国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比重统计分析 (11)四、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2016-2018)统计分析 (12)五、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2017-2018)变动分析 (12)六、全国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2016-2018)统计分析 (13)七、全国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2017-2018)变动分析 (13)八、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同全国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4)第五节天津市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指标分析 (15)一、天津市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现状统计 (15)二、全国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现状统计 (15)三、天津市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占全国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比重统计 (15)四、天津市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2016-2018)统计分析 (16)五、天津市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2017-2018)变动分析 (16)六、全国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2016-2018)统计分析 (17)七、全国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2017-2018)变动分析 (17)八、天津市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同全国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8)第六节天津市污水处理装置处理量指标分析 (19)一、天津市污水处理装置处理量现状统计 (19)二、全国污水处理装置处理量现状统计 (19)三、天津市污水处理装置处理量占全国污水处理装置处理量比重统计 (19)四、天津市污水处理装置处理量(2016-2018)统计分析 (20)五、天津市污水处理装置处理量(2017-2018)变动分析 (20)六、全国污水处理装置处理量(2016-2018)统计分析 (21)七、全国污水处理装置处理量(2017-2018)变动分析 (21)八、天津市污水处理装置处理量同全国污水处理装置处理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22 第七节天津市市政再生水利用量指标分析 (23)一、天津市市政再生水利用量现状统计 (23)二、全国市政再生水利用量现状统计分析 (23)三、天津市市政再生水利用量占全国市政再生水利用量比重统计分析 (23)四、天津市市政再生水利用量(2016-2018)统计分析 (24)五、天津市市政再生水利用量(2017-2018)变动分析 (24)六、全国市政再生水利用量(2016-2018)统计分析 (25)七、全国市政再生水利用量(2017-2018)变动分析 (25)八、天津市市政再生水利用量同全国市政再生水利用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26)图表目录表1:天津市城市污水处理主要指标现状统计表 (1)表2: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数量现状统计表 (3)表3:全国污水处理厂数量现状统计表 (3)表4: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数量占全国污水处理厂数量比重统计表 (3)表5: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数量(2016-2018)统计表 (4)表6: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数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4)表7:全国污水处理厂数量(2016-2018)统计表 (5)表8:全国污水处理厂数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表9: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数量同全国污水处理厂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6)表10: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现状统计表 (7)表11:全国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现状统计表 (7)表12: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占全国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比重统计表 (7)表13: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2016-2018)统计表 (8)表14: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表15:全国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2016-2018)统计表 (9)表16:全国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表17: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同全国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10表17: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同全国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0)表18: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现状统计表 (11)表19:全国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现状统计分析表 (11)表20: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占全国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比重统计表 (11)表21: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2016-2018)统计表 (12)表22: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2017-2018)变动分析表(比上年增长%) (12)表23:全国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2016-2018)统计表 (13)表24:全国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2017-2018)变动分析表(比上年增长%) (13)表25: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同全国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4)表26:天津市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现状统计表 (15)表27:全国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现状统计表 (15)表28:天津市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占全国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比重统计表 (15)表29:天津市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2016-2018)统计表 (16)表30:天津市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6)表31:全国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2016-2018)统计表 (17)表32:全国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7)表33:天津市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同全国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8)表34:天津市污水处理装置处理量现状统计表 (19)表35:全国污水处理装置处理量现状统计表 (19)表36:天津市污水处理装置处理量占全国污水处理装置处理量比重统计表 (19)表37:天津市污水处理装置处理量(2016-2018)统计表 (20)表38:天津市污水处理装置处理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20)表39:全国污水处理装置处理量(2016-2018)统计表 (21)表40:全国污水处理装置处理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21)表41:天津市污水处理装置处理量同全国污水处理装置处理量(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22)表42:天津市市政再生水利用量现状统计表 (23)表43:全国市政再生水利用量现状统计表 (23)表44:天津市市政再生水利用量占全国市政再生水利用量比重统计表 (23)表45:天津市市政再生水利用量(2016-2018)统计表 (24)表46:天津市市政再生水利用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24)表47:全国市政再生水利用量(2016-2018)统计表 (25)表48:全国市政再生水利用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25)表49:天津市市政再生水利用量同全国市政再生水利用量(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26)第一节天津市城市污水处理主要指标现状天津市城市污水处理主要指标现状详细情况见下表(2018年):表1:天津市城市污水处理主要指标现状统计表注:本报告以国家各级统计部门数据为基准,并借助专业统计分析方法得出。

关于《〈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关于《〈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关于《〈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天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分类】草案修改稿及其说明正文关于《〈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一、将第十三条修改为:“未经法定程序调整城市排水规划,不得改变排水河、坑塘的排水和安全度汛功能。

”修订说明:原行政许可属于创设,无上位法依据,可用改变管理方式的方法实施监管。

二、将第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新建的排水管道与公共排水设施连接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持有关资料到排水专业单位办理连接手续。

”修订说明:原行政许可属于创设,无上位法依据,可用义务性规范取代原有的行政许可管理。

三、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排水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进行排水监测。

对符合排放水质标准的,在法定期限内核发排水许可证。

符合排放水质标准的,排水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轻微超标经治理能够达到排放水质标准的,排水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

对严重超标不能达到排放水质标准的,不予核发排水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临时排水的,建设单位应当到排水专业单位办理施工临时排水手续。

”修订说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便民原则,合并行政许可事项,取消核发临时排水许可证后,用改变管理方式的方法实施监管,对保留的许可明确规定期限。

四、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取得排水许可证的排水户,必须按照许可内容排放污水。

”修订说明: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地方性法规不得创设定期检验制度,可用改变管理方式地方法加强管理。

五、将第三十条修改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应当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不得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处理后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

因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改造、维修、更新或者污水处理工艺重大调整,需要减量运行或者停止运行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应当向排水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排水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简而言之就是以天津为基础,全面保障综合污水的处理和投入使用的要求。

专家认为,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对于促进城市的资源环境及水环境治理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经济价值,能够有效促进内河和海洋水环境的稳定,充分保障市民的健康。

首先,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充分考虑了水环境保护和资源环境保护,将排放物质限制在较严格的标准之下,并对污水投入使用的深度和频率等要求进行了限制,以便进行有效的碳排放管理,减少其给环境的不利影响。

其次,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坚持“综合治理”的原则,要求有效地采取控制排放和环境修复技术结合的方法,加快建设使水系得到保护的环境安全,使污水排放管理更加有效。

此外,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出台呼应了国家“十三五”规划主旨,在屏蔽和环境资源保护上给区域提供了良好的流域管理和负责任投资信贷支持,确保尽快落实防污染设施等项目,将其列为天津市防水污染攻关工作重点。

总之,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既可以有效控制环境污染物排放,又能满足各类污水投入使用的要求,为市民提供更安全的生活环境,有助于天津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天津市东郊污水处理厂情况简介

天津市东郊污水处理厂情况简介

天津市东郊污水处理厂天津市东郊污水处理厂是中法两国政府技术合作项目,采用传统的活性污泥法处理污水,日处理能力40万吨。

该厂服务面积7441公顷,主要承担天津市红桥、河北、河东、东丽等行政区内的两大排水系统的污水处理,服务人口111万,服务工厂730家,是改善天津市和渤海湾的水环境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缓解水资源短缺的所功能城市基础设施。

东郊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流程为:初沉池曝气沉砂池弧形格栅污水提升泵房回转式粗格栅原水曝气池二沉池出水污水提升泵房,内设6台立式涡壳混流泵,(4用2备),单泵流量为1.313/m h,扬程为13.2m。

曝气沉砂池长30m,宽10m,结构高度4.9m,分为3个廊道,污水水力停留时间2分29秒。

曝气头采用振动曝气头,曝气空气来自鼓风机房。

曝气池有4组,3组传统活性污泥法,1组A-O法处理。

A-O法处理后出水用于厂区景观、绿化用水。

每组曝气池有8个廊道,一个污泥回流泵房。

初沉池和二沉池均是圆形沉淀池,属于向心辐流式。

池深4.5m,水从中间进入,周边溢流而出。

初沉池共有4个,二沉池8个。

从二沉池出来的水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水质达到BOD<30mg/L,COD<120mg/L,SS<30mg/L。

污泥处理区,有浓缩池、消化池、消化控制室、沼气罐、污泥脱水房、沼气锅炉、沼气发电机房等组成。

消化池有一级消化池4座,直径28.8m,体积10000?,污泥停留时间13小时,二级消化池1座,直径28.8m,体积10000?,污泥停留时间3.25天。

污泥消化产生的沼气用于沼气锅炉及发电机房,多余的沼气暂存于2个50003m的沼气罐内。

发电机房内设沼气发电机5台,每台功率284 kw,发电机发出的电能于市网并网,提高了经济效益。

另外,还设有4台沼气锅炉,锅炉产生的热能用于加热一级消化池污泥。

污泥脱水机房内设带式压滤机8台,每台带宽3m,处理能力685kg/h;泥泵8台,每台流量10-253/m h,扬程20m;高分子计量泵8台,每台流量0.1-0.63/m h,扬程20m;污泥经压缩脱水后,含水率可降到80%以下,消化脱水后的污泥可用作为农肥使用。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ICS 13.060.30Z 60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 599-201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ischarge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Municipal WastewaterTreatment Plant2015 -09 -25发布2015 -10 -01实施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发布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目次前言 (3)1 适用范围 (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3 术语和定义 (4)4 技术要求 (5)5 其他规定 (7)6 实施与监督 (7)7 附录A(规范性附录)监测分析方法 (8)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产生污泥的处理和处置要求。

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的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是对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污泥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

依法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依法发放的排污许可证相关规定严于本标准的,从其规定。

本标准与国家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互为补充。

本标准发布后,新发布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本标准适用范围重叠,且重叠部分严于本标准的,或者针对重叠部分新增控制项目的,执行新的国家标准。

本标准由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天津市水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运平、卢学强、刘红磊、邵晓龙、李安定、张志扬、马建立、王元刚、耿世伟、李慧、孟建丽、王乃丽、高翔、鲁富蕾、卢志强、孙猛、邹克华、邓小文。

天津市污水处理现状分析及其对策

天津市污水处理现状分析及其对策

天津市在污水处理方面取得了 一定的成绩,但仍需不断努力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天津市的 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为 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 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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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污水处理现状
污水排放及处 理情况
天津市的污水排放量 逐年增加,其中工业 废水占比较大。虽然 大部分污水都得到了 处理,但仍有部分污 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此外,天津市的污 水处理还存在监管不 到位的问题,导致一 些企业违法排污
天津市污水处理对策
天津市污水处理对策
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理
结论
天津市污水处理未来发展方向
天津市污水处理未来发展方向
智能化污水处理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智能化污 水处理将成实现对污水处理全过程 的实时监控和智能管理。这将有 助于提高污水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同时降低运营成本
天津市污水处理未来发展方向
结论
天津市在污水处理方面取得了一 定的成绩,但仍面临诸多挑战。 为了进一步改善天津市的水环境 质量,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共 同努力。政府应加大对污水处理 行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企业应积 极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公众 应增强环保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 识。只有多方合作、共同努力, 才能实现天津市水环境的持续改 善
天津市污水 处理现状分 析及其对策
汇报人:xxxx 汇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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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津市污水处理现状 3 结论 5 总结
2 天津市污水处理对策 4 天津市污水处理未来发展方向
天津市污水处理现状分析及其对策
天津市,作为中国北方的重要城市之一,面临着严峻
1
的污水处理挑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天津市的
天津市污水处理未来发展方向

浅谈天津市城市污水的处理

浅谈天津市城市污水的处理
浅谈天津市城市污水 的处理
白姝
天 津城市道路管 网配套建设投 资有 限公 司 天津 3 0 0 3 8 4
【 摘要 】 随着天津市城 市化进程 的加快和天津市经济的高速发展 ,水环境和水资源短缺 日趋严重 ,这也直接 影响到 了天津市的 各个方面的建设 。所 以为了保护 天津市的饮 用水体 环境 ,天津市政府 已经把天津市城市 污水 回用技术作 为经 济发展 中的一 项重要 的任 务,这不但 可以有效 的提 高天津市的水体利用效 率,又可 以有效 的保护水资源,有利于实现城 市水系统的健康 、平稳的发展 。 从长远的 角度 来看 ,天津市城 市污水回用技 术的应用可以有效的解决天津市水资 源短缺和 水环境 恶化 的问题 ,这对 于天津市未来 的发展 都有 着不可代替 的重要作用 ,将会对 天津市的未来发展产生设和发展 。坚持绿地系统规划和城 市总体 规划 同步实施,是加 速发展城市 园林绿化的关键。 在布置城市园林绿地 时,还要 以生态平衡的原理做主导,使绿地系 统的结构、布局形式与城 市的 自然地形地貌相协调,做到因地 制宜、因 需选 种 、因 势 赋 形 , 使城 市 生态 园林 不 仅 围绕 在 城 市 四 周 , 而 且 利用 天 然 的森林与植被 , 把 自然引入城市中,拓展城 市生态园林的 内涵和外延, 维护城 市的生态系统平衡。在城 市绿地建设 中,充分考虑物种的生态位 特征和互惠互利的原理,合理选配植物种类 ,避免种间直接竞争,形成 结构合理 、功能健全 、种群稳定的复层群落结构 ,既可充分利用环境 资 源 ,又 可形 成 优 美 的景 观 。还 要 保 护物 种 多样 性 ,模 拟 自然 群 落 结 构 , 丰 富城 市 园林 景 观 。应 多 造 混 交 林 ,提 高物 种 多样 性 ,强 化 群 落 抗 干 扰 能力 。 3 3合理 进行植物配置 ,提高绿地中的绿量 在城市不同性质的用地 中进行植物配置 ,应根据用地性质、建筑物 的功能和营造景观的要求 以及各地的气候变化特 点,合理选择绿地的整 体设计风格及树种 ,力求做到适地适树,科学合理地配置植物 ,使丰富 的植物群落组成多样 的园林空间和园林景观,达 到既绿化美化又改善环 境质 量 的 目标 。 在进行植物配置过程 中,要 以生物多样性为理论基础 。园林绿化植 物配置要科学、合理 ,并注重物种多样性 。园林绿地 结构愈复杂 ,生物

天津城市污泥处置途径探讨

天津城市污泥处置途径探讨

排 水与 污水 处理 工程
00 座 , 0余 污水处 理能 力将 由 目前 的 120万 t 0 / d 增加到 500 600 td污泥排放 总量将 达到 0 ~ 0 万 / ,
面进行压实 、 覆盖等工作 , 因此 , 污泥基本上露天堆
放在填埋场 , 出的恶臭给大气造成 了污染 。 散发 由于 无 法 对 污 泥 进 行 压 实 , 表 面 非 常 疏 其
1 概 述
城市污水 厂 的 污泥 是指 处理 污水 所 产生 的 固态 、 固态及 液态 的废 弃物 , 的成分很 复杂 , 半 它
是 由多种微 生物 形 成 的菌胶 团与其 吸 附 的有 机
物和无机物组 成 的 集合 体 。除含有 大量 的水 分 外( 可高达 8 %以上 ) 还 含有难 降解 的有 机物 、 0 ,
( ) 津 纪庄 子 污水 处 理 厂 。18 1天 94年建 成 , 日 处理 能力 2 万 t 6 , 扩建 的二期工程为 2 万 t 日 8 ,
产污泥 30m 。 3 3
污水 厂 污泥特性 的分析 , 出 了以农 用为 主 , 条件 适 合 的情 况 下可 适 当进 行 污 泥 提 在 的填埋 与建材 运 用 , 实现 污泥 的综合 利 用。 关键词 : 污水厂 污泥 ; 处置途 径 ; 津 天 中图分 类号 :U9 . 文 献标识 码 : 文 章编号 : 0 —39 (07¥ 07 — 4 T 923 c 1 8 1720 )2— 00 0 0
年产干污 泥 约 10万 m ( 当 于含 水 8 %污 泥 8 3相 0
90 m )现 已占我 国总 固体废 弃物的 3 2 并 0 万 3, .%,
收稿 日期 "07 4 6 - 0 —0 —1 2 作者简介 : 刘娜(98一)女 , 17 , 工程师, 学士, 从事水质分析方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22.08.12•【字号】•【施行日期】2022.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发布的《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我办组织制定了《天津市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天津市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2022年8月12日附件天津市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加快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优化供水结构,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保障水生态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市污水收集效能显著提升,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7%;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复用水率达到95%以上;规模养殖场全面配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探索开展规模以下畜禽粪污治理,推动种养结合、循环利用;渔业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立。

到2035年,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

二、推进重点领域污水资源化利用(一)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贯彻落实《天津市再生水利用规划》,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筹配置。

严格执行我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推动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排放,有效增加再生水资源。

加强再生水厂网建设,深处理再生水回用于工业、市政杂用、景观补水和生活杂用。

完善水系连通工程,开展人工湿地建设,再生水回用于河道湿地生态补水和农业利用。

中心城区和环城四区再生水满足自用后外调利用,其他区域就近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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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天津市城市污水的处理
【摘要】随着天津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天津市经济的高速发展,水环境和水资源短缺日趋严重,这也直接影响到了天津市的各个方面的建设。

所以为了保护天津市的饮用水体环境,天津市政府已经把天津市城市污水回用技术作为经济发展中的一项重要的任务,这不但可以有效的提高天津市的水体利用效率,又可以有效的保护水资源,有利于实现城市水系统的健康、平稳的发展。

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天津市城市污水回用技术的应用可以有效的解决天津市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恶化的问题,这对于天津市未来的发展都有着不可代替的重要作用,将会对天津市的未来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

【关键词】天津市;城市污水;污水回用技术;科技创新
中图分类号:tu992.3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2306-1499(2013)06-(页码)-页数
1.天津市城市污水处理现状
1.1天津市城市污水处理现状的简述
改革开放30年来,天津市的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但是伴随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最大影响就是城市污水的处理问题。

天津市的污水处理面临着很大的挑战,污水治理起步晚,而且污水处理技术落后、基础也很差,另一方面就是污水处理的要求很高,这些问题时时刻刻都困扰着天津市城市污水的处理。

对于这种城市污水处理的现状,天津市政府加大了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采取了一系列的有
效措施来应对天津市城市污水的处理。

这些措施起到了一些帮助,但是天津市城市污水处理的现状还是需要更加科学的方法来处理
解决。

天津市水体污染的主要来源就是超标排放的工业废水和大量未
经处理就直接进入水体的城市生活污水。

这些污水都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来进行处理,进一步保证天津市的正常发展。

天津市城市污水处理现状还有另外一个方面的影响,这些工业污水和城市污水经过污水处理厂的精华处理后,排放出来还是没有达标,这是因为这些污水处理工厂的相应处理污水设备比较落后,导致污水处理效率低、不合格。

另外一方面的影响就是污水处理组织管理不力,导致天津市很多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很长时间仍未运行。

还有一些天津市污水处理工厂未开征污水处理费,有的收费标准和征缴效率低下,这些都导致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费用难以得到保障,进而导致污水处理的难题。

1.2天津市城市污水处理存在的问题
天津市在城市污水处理方面存在很大的问题,这些问题都可以导致城市污水处理困难和效率低下。

一般城市污水处理工厂的最大特点就是污水处理规模大、占地大、污水处理设备尺寸大、单元多等,而且这些污水处理工厂在污水处理方面有很强的技术特色,工艺组合灵活等等。

而现实中天津市很多污水处理工厂都不符合这些要求,这些城市污水处理工厂在处理城市污水方面存在很多问题,处理城市污水的效率低下,工厂的规模效益不好,运行也很不稳定等。

另外在天津市城市污水处理方面存在较大的问题是污水处理技术比较落后。

城市污水处理技术对于天津市城市污水的处理效率和质量有很大的影响。

这些都是天津市城市污水处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天津市政府和人民一起努力来解决。

2.天津市城市污水的处理程序
2.1天津市城市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天津市城市污水处理的工艺流程很复杂,这些工艺流程的现代技术含量很高,对于这些城市污水的处理技术,按照处理程度的划分可以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处理。

天津市的城市污水处理一般按照不同的用途来进行不同等级的处理。

首先来介绍一下天津市城市污水处理的一级处理过程。

在天津市城市污水的处理中,首先所有的污水需要经过一级处理,这种处理方式主要的作用就是去除污水中呈悬浮状态的固体污染物质,这种处理方式需要借助物理处理方法来实现。

经过一级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其bod一般就可以去除30%左右了,但是这还达不到排放的标准,所以说一级处理时二级处理的预处理。

天津市城市污水经过一级处理后需要进行第二个步骤,那就是城市生活污水二级处理。

城市生活污水二级处理主要是去除污水中呈现胶状和溶解状态的有机污染物质,比如bod物质和cod物质等。

城市生活污水二级处理的除污效率比较高,一般除污率可达到90%以上,经过这种城市生活污水二级处理后,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就到达了排放的标准了,就可以安全的排放到大江和大海中了。

如果天津市城市的生活污水需要经过第三种处理方式,那么这种处理方式处理出来的水可以达到很高的质量要求,可以循环给工厂等单位继续使用。

这种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方式大概为这样进行的。

三级处理就是在二级处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处理难以讲解的有机物,比如氮和磷等能够导致水体富营养化的可溶性无机物。

这些富含氮和磷的可溶性无机物对于水体有很大的伤害,这些污水一旦排入到江河湖泊中可以导致水体的富营养化污染,这可以导致水体生物大量的死亡,对于水体有很大的污染。

所以经过三级污水处理可以解决这些污水污染的问题。

这些污水处理工艺流程都是根据具体需求来进行的。

2.2天津市城市污水处理的方法
上面介绍了天津市城市污水处理的主要工艺流程后,下面主要介绍一下城市污水的主要处理方法。

一般对于城市生活污水一级处理来说,主要的处理方法就是物理沉降,通过物理沉降的方法来解决问题。

对于二级处理来说,主要的处理方法是通过电解和溶解的方式来进行的。

对于第三种处理方法,那就是三级处理,这种处理方式主要通过粗格删的原污水经过污水提升泵提升后,经过格删或者筛率器,之后就进入沉砂池中,然后经过沉砂池的分离后城市生活污水进入初次沉淀池中,这样一来就可以进行了简单的除污了,然后再经过进一步的深度处理。

在天津市城市污水的处理过程中,各种机械处理、生物处理和污泥处理技置技术设备的选择与不同组合,以及构筑物的设计构成了
各种各样的污水处理厂工艺和工程方案。

设计人员的职责在于根据具体条件和处理水质目标把各种可能性灵活地结合起来,以便形成在经济上合算又具有实用价值的总体处理工艺流程,避免在几种局部性的定型处理法中简单比选。

有关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主要工艺类型及工程方案的选择在后续部分将作进一步的讨论。

这样一来,天津市城市的污水处理就非常的有目的性了,对于这些污水处理方面的创新性,可以帮助天津市更好的处理好城市生活污水。

3.结束语
天津市工业发展异常的迅速,人口增长率也大幅上升,这都给天津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带来很大的挑战,但是天津市根据自己的城市污水处理现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划来进行城市生活污水的处理工作。

天津市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方面不仅开发、研制了污水处理控制新技术,对天津市的城市环境管理和综合防治也下足了功夫,这些措施对于天津市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都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天津市在水污染控制技术方面充分的利用环境自净能力,全面的考虑污染的控制费用,并且通过系统的控制工程对于城市生活污水进行区域化综合控制,取得天津市环境、经济、社会效益的有效统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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