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时间一览表(2015年整理)
[VIP专享]民事诉讼期限一览表(2015年版)
【普通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 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材料的,在补充材料后 7 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期限从补正 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 的次日起算。(民诉解释 126 条、208 条)
【宣告失踪人死亡案件的立案】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公民失踪后,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 踪人死亡,自失踪之日起满 4 年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民诉解释 345 条)
【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应在 48 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立即执行(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
申
请人应该在采取保全措施后 30 日内起诉。(民诉 101 条)
立
【法院受理人数众多且无法确定案件的公告】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
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
案
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规定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人民法院
登记。公告期间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 30 日。(民诉解释 79 条、民诉 54 条)
请
【诉中财产保全】情况紧急的,法院应在 48 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该立即执行。(民诉 100
财 条)
产
【执行保全的解除】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
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 5 日内不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民诉解释 163 条)
保
【救济】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 5 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
民事诉讼案件的各种期限
国内。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转副本送达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答辩,法院收到答辩之日起5日内发送原告(但被告提交的证据何时提交给原告没有明确规定)。(民诉113条)
涉外。答辩期30日,并可申请延长。(民诉246条)
管辖权异议
应在答辩期间内提出,法院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裁定。对该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上级法院应在30日内审结。(民诉38条,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民诉的若干规定第5条)
简易程序的,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简易程序规定12条)
申请鉴定
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但符合证据规定27条规定情形的除外;鉴定机构、人员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指定。(证据规定25、26、27、28条)27条指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28条规定,乙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法院应该准许。该条规定是否应在25条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
法、检提出再审没有期限限制。
法院审查再审期限
法院应在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是否符合179条再审条件,如需延长,应经本院院长批准。(民诉181条)
再审审限
再审案件的审限执行第一审或第二审审限规定(审限若干规定第4条)
执行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强制执行期间为2年,适用中止、中断规定,自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1天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限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民诉215条)生效法律文书规定债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从债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9条,09年1月1日实行)
特别程序。30日,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0天。
民事诉讼法2015全文
民事诉讼法2015全⽂民事诉讼法2015全⽂ 民事诉讼法是国家规定处理民事审判程序的法律,是现代国家重要的基本法之⼀,那么,下⾯是⼩编给⼤家整理的民事诉讼法2015全⽂,欢迎阅读。
民事诉讼法2015全⽂ ⽬录 第⼀编总则 第⼀章任务、适⽤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章管辖 第⼀节级别管辖 第⼆节地域管辖 第三节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第三章审判组织 第四章回避 第五章诉讼参加⼈ 第⼀节当事⼈ 第⼆节诉讼代理⼈ 第六章证据 第七章期间、送达 第⼀节期间 第⼆节送达 第⼋章调解 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 第⼗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章诉讼费⽤ 第⼆编审判程序 第⼗⼆章第⼀审普通程序 第⼀节起诉和受理 第⼆节审理前的准备 第三节开庭审理 第四节诉讼中⽌和终结 第五节判决和裁定 第⼗三章简易程序 第⼗四章第⼆审程序 第⼗五章特别程序 第⼀节⼀般规定 第⼆节选民资格案件 第三节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 第四节认定公民⽆民事⾏为能⼒、限制民事⾏为能⼒案件 第五节认定财产⽆主案件 第六节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第七节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第⼗六章审判监督程序 第⼗七章督促程序 第⼗⼋章公⽰催告程序 第三编执⾏程序 第⼗九章⼀般规定 第⼆⼗章执⾏的申请和移送 第⼆⼗⼀章执⾏措施 第⼆⼗⼆章执⾏中⽌和终结 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三章⼀般原则 第⼆⼗四章管辖 第⼆⼗五章送达、期间 第⼆⼗六章仲裁 第⼆⼗七章司法协助 (1991年4⽉9⽇第七届全国⼈民代表⼤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0⽉28⽇第⼗届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次修正根据2012年8⽉31⽇第⼗⼀届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次修正) 第⼀编总则 第⼀章任务、适⽤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条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民事诉讼法时间一览表
民事诉讼法时间一览表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民事诉讼法时间一览表立案【普通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材料的,在补充材料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期限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
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的次日起算。
(民诉解释126条、208条)立案庭应当在决定立案并办妥有关诉讼收费事宜后,3日内将案卷材料移送相关审判庭。
(审限管理规定第14条,审理期限若干规定第7条)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书面告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民诉解释286条)【第三人撤销之诉】人民法院应当对第三人提交的起诉状(第三人撤销之诉)、证据材料以及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意见进行审查。
必要时,可以询问双方当事人。
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30日内立案。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30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民诉解释293条)【法院受理人数众多且无法确定案件的公告】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
)规定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记。
公告期间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30日。
(民诉解释79条、民诉54条)【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后交纳诉讼费的时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转为普通程序的,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之日起7日内补交案件受理费。
原告无正当理由未按期足额补交的,按撤诉处理,已经收取的诉讼费用退还一半。
(民诉解释199条)【特殊案件按撤诉处理的再立案】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时效一览表(2018最新版)
2、约定履行期限的债,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
因为债务人到履行期限届满而不履行债务时才发生侵权事实,而且债权人依据债的内容应当知道这一侵害事实,故自此时起就能够行使请求权。
3.、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自权利人提出履行要求的次日或优惠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
因为在此类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
债务人不依债权人的要求予以履行的,即构成侵权事实,债权人得以行使请求权。
如果法律或合同规定了优惠期,则债权人请求履行只引起优惠期的起算,则当优惠期结束,债务人仍不履行时,才产生请求权。
4、以不作为为义务内容的债,诉讼时效自债权人得知或应当知道债务人作为之时开始计算。
因为不实施相应行为是债务人的义务,则侵权事实自债务人实施相应行为之时构成。
债权人一旦知道或应当知道债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即能行使请求权。
民事诉讼法时间一览表
民事诉讼法时间一览表一、起诉时限根据《民事诉讼法》,起诉时限是指民事诉讼的起诉阶段必须遵守的时间限制。
具体规定如下:1.普通民事案件对普通民事案件提起诉讼的时限,根据案件的性质和特殊情况而有所不同。
在一般情况下,起诉时限为两年。
但对于房屋买卖、建筑工程、医疗事故等特殊民事案件,起诉时限可以延长至三年。
2.合同纠纷涉及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起诉时限一般为两年。
但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更长或更短的起诉时限,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质量保证期或者过渡期,起诉时限从该期满之日起计算。
3.人格权纠纷涉及人格权纠纷的民事诉讼,起诉时限为一年,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4.劳动争议涉及劳动争议的民事诉讼,起诉时限为一年。
5.知识产权纠纷对于知识产权相关纠纷的民事诉讼,起诉时限为三年。
这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维权案件。
二、中止时限中止时限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法院内部或外部因素导致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一种时间限制。
以下是部分常见的中止时限:1.举证期限在一般的民事诉讼中,原告在起诉状中应当附上证据材料。
被告在法庭开庭前提交答辩状时,应当附上本人的证据材料。
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前告知对方当事人证据的种类和数量。
举证期限一般不超过开庭前十五日。
2.申请证人出庭的时间在需要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中,对证人的传票应当提前五日送达。
一般情况下,证人应当在收到传票后三日内到达法院。
3.申请鉴定的时间对需要鉴定的案件,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前申请鉴定,并提供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信息。
鉴定结果应当在开庭前五日提交法院。
三、裁判时限裁判时限是指法院在民事诉讼案件中作出判决或裁定的时间限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的时限为:1.一审案件对于一审案件,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后六个月内作出判决。
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至十个月。
2.二审案件对于二审案件,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个月内作出判决。
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至六个月。
民事诉讼流程时间表(DOC)
(3)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内决定是否立案;(4)对执行异议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3.人民法院在上述法定期间内不能判定起诉、自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先行立案。
律师提醒:1.由于法院存在案多人少的客观情况,所以对于部分应当登记立案的法院可能不予登记立案;2.各法院年底要进行结案率的考核评比,故大部分法院在年底将以各种理由不予立案。
送达送达时间及方式:1.送达时间: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诉状副本送达被告;(新民诉125条)2.直接送达: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新民诉85条)3.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新民诉86条)4.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新民诉88条)5.转交送达: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新民诉89、90条)6.公告送达:国内公告送达: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的,视为送达。
(新民诉84条);涉外公告送达:适用于不能用其他方式送达的。
民事诉讼流程时间一览表综述
一 审
诉讼时效
普通2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民法通则135条)
申请财产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相关法律规定:
1、法院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立即执行(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新民诉100条)
2、情况紧急的,法院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该立即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新民诉101条)
2、一审判决书和可以上诉的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的次日起计算。(民诉意见165条)
二 审
上诉期间
对判决上诉。对判决的上诉期为15日。
对裁定上诉。对裁定的上诉期为10日。(新民诉164条)
涉外案件。对判决、裁定上诉均为30日,并可申请延长。(新民诉269条)
上诉后法院移送案件期限
申请证人出庭
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10日提出(证据规定54条)
简易程序的,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简易程度规定12条)
申请调查取证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提出,对法院决定不予取证的,应当向当事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可在收到不予准许次日起3日内向受理法院书面申请复议,法院应在5日内作出答复。(证据规定19条)
增加当事人举证期限
关于增加当事人时的举证期限问题。人民法院在追加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下,应当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为新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指定举证期限。该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举证时限规定通知第5条)
申请延期举证
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并可再次提出,延长的期限同样适用其他当事人。(证据规定36条,举证时限规定通知第6条)
民诉法前后对照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前后对照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编总则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福建自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2015年10月理论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2015年10月理论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开 考 专 业 主考学校主考学校星期六星期六(10(10月17日) 星期天星期天(10(10月18日)日) 代码代码名 称称上 午午 (9:00-11:30)下 午午 (14:30-17:00) 上 午午 (9:00-11:30) 下 午午 (14:30-17:00) 030106法律法律(本科段)厦门大学厦门大学00230 00230 合同法合同法合同法00249 00249 国际私法国际私法国际私法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想史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基本原理概论 05678 05678 金融法金融法金融法00227 00227 公司法公司法公司法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概论00257 00257 票据法票据法票据法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制度00262 法律文书写作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想史00167 00167 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00258 00258 保险法保险法保险法 00263 00263 外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史纲要05680 05680 婚姻家庭法婚姻家庭法婚姻家庭法00015 00015 英语英语英语((二)00169 00169 房地产法房地产法房地产法 00226 00226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保护法学 00233 00233 税法税法税法*030401公安管理 (本科段)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大学00369 00369 警察伦理学警察伦理学警察伦理学 00372 00372 公安信息学公安信息学公安信息学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基本原理概论 00235 00235 犯罪学犯罪学犯罪学((一) 00370 00370 刑事证据学刑事证据学刑事证据学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史纲要04729 04729 大学语文大学语文大学语文00015 00015 英语英语英语((二) 00371 00371 公安决策学公安决策学公安决策学 00373 涉外警务概论050105汉语言文学文学 (本科段)福建师范大学大学 00037 00037 美学美学美学00540 00540 外国文学史外国文学史外国文学史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基本原理概论00812 中国现当代作家作品专题研究(选考选考) )00815 西方文论选读(选考)读(选考)00538 中国古代文学史学史((一)00539 中国古代文学史学史((二)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史纲要00015 00015 英语英语英语((二)00537 中国现代文学史学史00541 00541 语言学概论语言学概论语言学概论 00821 现代汉语语法研究(选考)法研究(选考) 050201英语英语(本科段)福建师范大学大学00087 00087 英语翻译英语翻译英语翻译 00600 00600 高级英语高级英语高级英语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基本原理概论00830 现代语言学(A)00836 英语科技文选00837 旅游英语选读(B)00832 00832 英语词汇学英语词汇学英语词汇学 00833 外语教学法(A)00838 语言与文化(B)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史纲要00603 00603 英语写作英语写作英语写作 00604 英美文学选读00840 00840 第二外语第二外语(日语)语)050305新闻学新闻学(本科段)福建师范大学大学00642 00642 传播学概论传播学概论传播学概论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基本原理概论00659 00659 新闻摄影新闻摄影新闻摄影 00661 中外新闻作品研究品研究00182 00182 公共关系学公共关系学公共关系学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史纲要00015 00015 英语英语英语((二) 00312 00312 政治学概论政治学概论政治学概论 00658 新闻评论写作00660 外国新闻事业史业史050426 环境艺术设计(本科段)福州大学福州大学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基本原理概论00701 人体工程学应用应用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史纲要0001500015 英语英语英语((二)*100804# 中药学中药学(本科段)福建中医药大学药大学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基本原理概论0305003050 药理学药理学药理学((三)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史纲要03047 分析化学(二)0001500015 英语英语英语((二)020104# 财税财税(独立本科段科段))厦门大学厦门大学 0005800058 市场营销学市场营销学市场营销学0006700067 财务管理学财务管理学财务管理学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基本原理概论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理统计(经管类)0005400054 管理学原理管理学原理管理学原理00071 社会保障概论00070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单位会计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史纲要0418404184 线性代数线性代数(经管类)管类)0001500015 英语英语英语((二)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应用00053 对外经济管理概论理概论020106 金融金融(独立本科段科段))厦门大学厦门大学 0005800058 市场营销学市场营销学市场营销学0006700067 财务管理学财务管理学财务管理学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基本原理概论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理统计(经管类)0005400054 管理学原理管理学原理管理学原理0007600076 国际金融国际金融国际金融0007900079 保险学原理保险学原理保险学原理0007700077 金融市场学金融市场学金融市场学0007800078 银行会计学银行会计学银行会计学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史纲要0418404184 线性代数线性代数(经管类)管类)0001500015 英语英语英语((二)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应用00053 对外经济管理概论理概论*020110 国际贸易(独立本科段科段))厦门大学厦门大学 00097 外贸英语写作00100 国际运输与保险保险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基本原理概论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理统计(经管类)00045 企业经济统计学计学00101 外经贸经营与管理与管理05844 国际商务英语0005500055 企业会计学企业会计学企业会计学00096 外刊经贸知识选读识选读00102 世界市场行情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史纲要0418404184 线性代数线性代数(经管类)管类)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应用00098 国际市场营销学销学0009900099 涉外经济法涉外经济法涉外经济法*020115# 经济学经济学(独立本科段科段))厦门大学厦门大学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财经类))001390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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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英语英语((二)*030109 监所管理(独立本科段科段))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学院00928 罪犯劳动改造学造学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基本原理概论0026100261 行政法学行政法学行政法学12561 矫正原理与与实务与实务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史纲要0568005680 婚姻家庭法婚姻家庭法婚姻家庭法0001500015 英语英语英语((二)00933 罪犯改造心理学理学030117 法律法律(独立本科段科段))福建师范大学大学0023000230 合同法合同法合同法0024200242 民法学民法学民法学0024700247 国际法国际法国际法0024900249 国际私法国际私法国际私法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基本原理概论0567905679 宪法学宪法学宪法学0022300223 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0024500245 刑法学刑法学刑法学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概论0026100261 行政法学行政法学行政法学00243 民事诉讼法学00260 刑事诉讼法学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史纲要0001500015 英语英语英语((二)0022600226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保护法学0024400244 经济法概论经济法概论经济法概论0567705677 法理学法理学法理学030203 社会工作与管理(独立本科段科段))厦门大学厦门大学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基本原理概论0694706947 犯罪社会学犯罪社会学犯罪社会学0028400284 心理卫生与心理卫生与心理咨询心理咨询00285 中国福利思想0027800278 社会统计学社会统计学社会统计学0028600286 福利经济学福利经济学福利经济学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史纲要0001500015 英语英语英语((二)00280 西方社会学理论理论030302 行政管理学理学(独立本科段科段))福州大学福州大学 0002400024 普通逻辑普通逻辑普通逻辑0006700067 财务管理学财务管理学财务管理学0031800318 公共政策公共政策公共政策0032000320 领导科学领导科学领导科学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基本原理概论0010700107 现代管理学现代管理学现代管理学0026100261 行政法学行政法学行政法学00315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治制度00319 行政组织理论0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处理0027700277 行政管理学行政管理学行政管理学00316 西方政治制度00321 中国文化概论0184801848 公务员制度公务员制度公务员制度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史纲要0001500015 英语英语英语((二)0003400034 社会学概论社会学概论社会学概论0004000040 法学概论法学概论法学概论00144 企业管理概论0031200312 政治学概论政治学概论政治学概论0032200322 中国行政史中国行政史中国行政史040102 学前教育(独立本科段科段))福建师范大学大学00398 学前教育原理00401 学前比较教育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基本原理概论00881 学前教育科学研究与论文写作00883 学前特殊儿童教育童教育0040200402 学前教育史学前教育史学前教育史0088200882 学前教育心学前教育心理学理学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史纲要0001500015 英语英语英语((二)00467 课程与教学论040107 教育管理(独立本科段科段))福建师范大学大学00452 教育统计与测量测量00454 教育预测与规划规划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基本原理概论0045100451 教育经济学教育经济学教育经济学00455 教育管理心理学理学00457 学前教育管理00458 中小学教育管理管理00445 中外教育管理史理史00449 教育管理原理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史纲要0001500015 英语英语英语((二)00450 教育评估和督导督导0045300453 教育法学教育法学教育法学00456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二)究方法(二)040112 小学教育(独立本科段科段))福建教育学院学院00464 中外教育简史03329 小学语文教学研究学研究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基本原理概论00458 中小学教育管理管理00465 心理卫生与心理辅导心理辅导00466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心理学0047200472 比较教育比较教育比较教育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史纲要0001500015 英语英语英语((二)00467 课程与教学论03330 小学数学教学研究学研究050104# 秘书学秘书学(独立本科段科段))漳州师范学院学院0032000320 领导科学领导科学领导科学0052300523 中国秘书史中国秘书史中国秘书史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基本原理概论0010700107 现代管理学现代管理学现代管理学0026100261 行政法学行政法学行政法学0052400524 文书学文书学文书学00321 中国文化概论00527 中外秘书比较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史纲要0001500015 英语英语英语((二)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应用0052500525 公文选读公文选读公文选读00526 秘书参谋职能概论能概论050302 广告学广告学(独立本科段科段))厦门大学厦门大学 0003700037 美学美学美学0064200642 传播学概论传播学概论传播学概论00662 新闻事业管理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基本原理概论0010700107 现代管理学现代管理学现代管理学00530 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学作品选00321 中国文化概论0064100641 中外广告史中外广告史中外广告史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史纲要0001500015 英语英语英语((二)0003400034 社会学概论社会学概论社会学概论0004000040 法学概论法学概论法学概论0024400244 经济法概论经济法概论经济法概论050309 公共关系(独立本科段科段))泉州师范学院学院0031800318 公共政策公共政策公共政策0032000320 领导科学领导科学领导科学0329103291 人际关系学人际关系学人际关系学03298 创新思维理论与方法论与方法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基本原理概论03292 公共关系口才0329703297 企业文化企业文化企业文化03300 现代媒体总论00321 中国文化概论0329303293 现代谈判学现代谈判学现代谈判学03295 国际公共关系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史纲要0001500015 英语英语英语((二)0015200152 组织行为学组织行为学组织行为学03294 公共关系案例071502 应用心学理学((独立本科段)福州大学福州大学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基本原理概论0705107051 学习心理学学习心理学学习心理学0605906059 心理学研究心理学研究方法方法07052 行为改变技术0047100471 认知心理认知心理认知心理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史纲要0704807048 心理诊断心理诊断心理诊断0001500015 英语英语英语((二)0210602106 普通心理学普通心理学普通心理学0605606056 心理学史心理学史心理学史*080307 机电一体化工程(独立本科段科段))福州大学福州大学 0219402194 工程经济工程经济工程经济02197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理统计((二)02199 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积分变换02245 机电一体化系统设计系统设计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基本原理概论02240 机械工程控制基础制基础02243 计算机软件基础基础((一)02200 现代设计方法02202 传感器与检测技术测技术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史纲要0001500015 英语英语英语((二)0042000420 物理物理物理((工)0223802238 模拟、模拟、数字及电力电子技术电力电子技术02241 工业用微型计算机计算机080702 计算机及应用及应用(独立本科段科段))福州大学福州大学 02197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理统计((二)0232402324 离散数学离散数学离散数学0233102331 数据结构数据结构数据结构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基本原理概论04747 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序设计(一)0002300023 高等数学高等数学高等数学((工本)0232602326 操作系统操作系统操作系统04735 数据库系统原理原理02325 计算机系统结构结构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史纲要04737 C++04737 C++程序设计程序设计程序设计0001500015 英语英语英语((二)0233302333 软件工程软件工程软件工程04741 计算机网络原理原理*080709 计算机网络网络(独立本科段科段))福州大学福州大学 0233102331 数据结构数据结构数据结构02335 网络操作系统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基本原理概论04747 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序设计(一)0002300023 高等数学高等数学高等数学((工本)04735 数据库系统原理原理0474904749 网络工程网络工程网络工程02379 计算机网络管理管理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史纲要04751 计算机网络安全安全0001500015 英语英语英语((二)03142 互联网及其应用应用04741 计算机网络原理原理0474204742 通信概论通信概论通信概论*082208# 计算机信息管理(独立本科段科段))厦门大学厦门大学 00910 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企业管理02142 数据结构导论0237502375 运筹学基础运筹学基础运筹学基础02378 信息资源管理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基本原理概论04735 数据库系统原理原理0262802628 管理经济学管理经济学管理经济学03173 软件开发工具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史纲要04737 C++04737 C++程序设计程序设计程序设计0001500015 英语英语英语((二)02323 操作系统概论04741 计算机网络原理原理04757 信息系统开发与管理发与管理*100702 护理学护理学(独立本科段科段))福建医科大学大学0300603006 护理管理学护理管理学护理管理学03202 内科护理学(二)(二)03203 外科护理学(二)(二)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基本原理概论0300803008 护理学研究护理学研究护理学研究03009 精神障碍护理学理学03200 预防医学(二)(二)0018200182 公共关系学公共关系学公共关系学03005 护理教育导论0320103201 护理学导论护理学导论护理学导论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史纲要0001500015 英语英语英语((二)03004 社区护理学(一)*100805 药学药学(独立本科段科段))福建医科大学大学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基本原理概论0683106831 药理学药理学药理学((四)01763 药事管理学(二)0304903049 数理统计数理统计数理统计0176101761 药剂学药剂学药剂学((二)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史纲要0001500015 英语英语英语((二)02051 物理化学(二)030112 法律法律(基础科段)厦门大学厦门大学 0024200242 民法学民法学民法学0024700247 国际法国际法国际法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养与法律基础0567905679 宪法学宪法学宪法学0022300223 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0024500245 刑法学刑法学刑法学0026100261 行政法学行政法学行政法学00243 民事诉讼法学00260 刑事诉讼法学0472904729 大学语文大学语文大学语文1265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理论体系概论0024400244 经济法概论经济法概论经济法概论0567705677 法理学法理学法理学050114 汉语言文学文学(基础科段)福建师范大学大学0002400024 普通逻辑普通逻辑普通逻辑00529 文学概论(一)0053500535 现代汉语现代汉语现代汉语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养与法律基础0042900429 教育学教育学教育学((一)00530 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学作品选0053600536 古代汉语古代汉语古代汉语0050600506 写作写作写作((一)00531 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学作品选00534 外国文学作品选品选1265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理论体系概论00532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学作品选((一)00533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学作品选((二)050207 英语英语(基础科段)福建师范大学大学00595 英语阅读(一)00596 英语阅读(二)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养与法律基础00795 综合英语(二)00522 英语国家概况00597 英语写作基础0472904729 大学语文大学语文大学语文1265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理论体系概论00794 综合英语(一)050308 新闻学新闻学(基础科段)福建师范大学大学0063300633 新闻学概论新闻学概论新闻学概论0065500655 报纸编辑报纸编辑报纸编辑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养与法律基础00530 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学作品选00654 新闻采访写作0065700657 新闻心理学新闻心理学新闻心理学00653 中国新闻事业史业史0085300853 广告学广告学广告学((二)0472904729 大学语文大学语文大学语文1265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理论体系概论0003400034 社会学概论社会学概论社会学概论00656 广播新闻与电视新闻电视新闻050425 环境艺术设计(基础科段)福州大学福州大学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养与法律基础0541205412 专业制图专业制图专业制图 0472904729 大学语文大学语文大学语文1265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理论体系概论020105# 金融金融(专科专科))福州大学福州大学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财经类))00073 银行信贷管理学理学00075 证券投资与管理管理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养与法律基础00020 高等数学(一)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计概论00072 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务与经营0004100041 基础会计学基础会计学基础会计学0005500055 企业会计学企业会计学企业会计学0006600066 货币银行学货币银行学货币银行学00074 中央银行概论0472904729 大学语文大学语文大学语文1265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理论体系概论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财经类))0006000060 财政学财政学财政学*020109 国际贸易(专科专科))福建师范大学大学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财经类))0005800058 市场营销学市场营销学市场营销学0008800088 基础英语基础英语基础英语0009100091 国际商法国际商法国际商法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养与法律基础00020 高等数学(一)0007600076 国际金融国际金融国际金融0008900089 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国际贸易0004100041 基础会计学基础会计学基础会计学00090 国际贸易实务(一)0009400094 外贸函电外贸函电外贸函电0472904729 大学语文大学语文大学语文1265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理论体系概论00092 中国对外贸易00093 国际技术贸易020116# 金融管理(中英合作专业)(专科专科))福州大学福州大学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财经类))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养与法律基础0472904729 大学语文大学语文大学语文1265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理论体系概论020203 会计会计(专科专科))集美大学集美大学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财经类))0006700067 财务管理学财务管理学财务管理学00157 管理会计(一)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养与法律基础00020 高等数学(一)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计概论0014600146 中国税制中国税制中国税制0004100041 基础会计学基础会计学基础会计学00070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单位会计00155 中级财务会计0015600156 成本会计成本会计成本会计0472904729 大学语文大学语文大学语文1265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理论体系概论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财经类))00144 企业管理概论*020209 旅游管理(专科专科))福建师范大学大学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养与法律基础0612406124 旅游文化学旅游文化学旅游文化学0179201792 旅游企业公旅游企业公共关系共关系1265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理论体系概论03959 旅游政策与法规法规020214# 商务管理(中英合作专业)(专科专科))华侨大学华侨大学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财经类))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养与法律基础0472904729 大学语文大学语文大学语文1265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理论体系概论。
[精品]2017年民事诉讼期间一览表
民事诉讼期间一览表递交起诉状后多少时间立案?判决生效后什么时候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让你不再盲目等待,一张图告诉你法官办案中的各种时间限制,轻松掌握办案进度,时刻监督法官办案。
民事诉讼期间一览表一、一审程序立案应在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7日内立案。
(民诉法第123条)立案庭应在决定立案的3日内移送审判庭。
(审限若干规定第7条)改变管辖的,应在收到案卷材料后3日内立案。
(审限若干规定第7条)执行异议之诉,应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立案。
(民诉解释第305、306条)诉讼费交纳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提起反诉的,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
(诉讼费交纳办法第22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转为普通程序的,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之日起7日内补交案件受理费。
(民诉解释第199条)财产保全诉前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立即执行(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申请人应该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起诉。
(民诉法第101条)诉中情况紧急的,法院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该立即执行。
(民诉法第100条)对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民诉法108条)先予执行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前采取(民诉解释第169条)证据保诉前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民诉法81条)全商标法第58条规定,法院必须在接到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同意的立即执行,申请人应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起诉。
诉中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申请证据保全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
(民诉解释第98条)送达副本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收到答辩之日起5日内发送原告。
(民诉法第125条)答辩期普通15日。
(民诉法第125条)简易在征得被告同意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答辩期间。
2019年新民事诉讼法办案期限一览表(详解)
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限的规定一审诉讼时效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1年诉讼时效: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
(民法通则136条)3年诉讼时效: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
(环境保护法66条)4年诉讼时效: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提出诉讼或仲裁的。
(合同法129条)最长诉讼时效: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20年。
(民法通则137条)申请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立即执行(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申请人应该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起诉。
(民诉101条)诉中财产保全。
情况紧急的,法院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该立即执行。
(民诉100条)对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民诉108条)申请证据保全诉前证据保全。
诉中证据保全。
民诉没有规定诉前证据保全,诉中申请证据保全,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提出。
证据保全未规定当事人有权申请复议。
(证据规定23条)立案法院应在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7日内立案,立案庭应在决定立案的三日内移送审判庭。
(审限若干规定第6、7条)申请先于执行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前采取(民诉司法解释169条)公告送达国内。
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的,视为送达。
(民诉92条)涉外。
适用于不能用其他方式送达的。
自公告之日期满3个月。
(民诉267条)答辩期国内。
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转副本送达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答辩,法院收到答辩之日起5日内发送原告(但被告提交的证据何时提交给原告没有明确规定)。
(民诉125条)涉外。
答辩期30日,并可申请延长。
(民诉268条)管辖权异议应在答辩期间内提出,法院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裁定。
整理中国所有法律法规大全_法律法规一览表
整理中国所有法律法规⼤全_法律法规⼀览表法律法规⼀览表填表⼈:填表单位:注:每个依据⼀张表,如涉及多个法条的需要逐⼀列出法条名称和法条详情附件3(⼀)必读的法律法规1、《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4⽉9⽇第七届全国⼈民代表⼤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同⽇公布施⾏)2、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问题的意见》(最⾼⼈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五百⼆⼗⼋次会议讨论通过)3、《中华⼈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1981年12⽉2⽇第六届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于同⽇公布)4、最⾼⼈民法院《关于贯彻执⾏<中华⼈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若⼲问题的意见》(法(经)发[1991]35号)5、最⾼⼈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规定》(2001年12⽉6⽇最⾼⼈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九百九⼗五次会议通过)6、《中华⼈民共和国仲裁法》(1994年8⽉31⽇第⼋届全国⼈民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7、《中华⼈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5⽉15⽇第⼋届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8、《中华⼈民共和国公证暂⾏条例》(1982年4⽉13⽇国务院公布)9、《⼈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1989年6⽉17⽇中华⼈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参考书⽬1、《民事诉讼法学教程》刘家兴主编北京⼤学出版社 2000年3⽉重排本2、《民事诉讼法原理》江伟主编中国⼈民⼤学出版社1999年版3、《民事诉讼法学新编》柴发邦主编法律出版社 1992年版4、《中国民事诉讼法学》柴发邦主编中国⼈民公安⼤学出版社 1992年版5、《体制改⾰与完善诉讼制度》柴发邦主编中国⼈民公安⼤学出版社 1991年版6、《新中国民事程序理论与适⽤》刘家兴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 1997年版7、《⽐较民事诉讼法学初论》沈达明编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8、《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专论》江伟主编中国政法⼤学出版社1998年版9、《程序保障的理论视⾓》刘荣军著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10、《程序理念与程序规则》陈桂明著中国法制出版社 1999年版11、《美国民事诉讼法》⽩绿铉著经济⽇报出版社1996年版12、《诉讼公正与程序保障》陈桂明著中国政法⼤学出版社 1996年版13、《司法现代化与民事诉讼制度的建构》章武⽣等著法律出版社 2000年6⽉出版14、《⾮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研究》范愉著中国⼈民⼤学出版社 2000年6⽉出版15、《中国审判⽅式改⾰理论问题研究》梁宝俭主编新华出版社 1999年9⽉出版16、《价值重建与规范选择》谢晖著⼭东⼈民出版社1998年版17、《程序公正实现中的冲突与平衡--外国民事诉讼法研究引论》张卫平著成都出版社1993年版18、《证据法学》江伟主编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19、《<民事诉讼法学教程>教学参考资料》潘剑锋何兵编著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1999年印制20、《民事诉讼法教程》潘剑锋主编当代世界出版社2000年版21、《对抗与判定--⽇本民事诉讼的基本结构》王亚新著清华⼤学出版社2002年版22、《社会变⾰中的民事诉讼》王亚新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23、《诉讼构架与程式》张卫平著清华⼤学出版社2000年版24、《程序的正义与诉讼》【⽇】⾕⼝安平著王亚新刘荣军译中国政法⼤学出版社1996年版25、《民事诉讼法》【⽇】兼⼦⼀、⽵下守夫⽩绿铉译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26、《民事诉讼法论(上)(下)》陈计男著台湾三民书局1994年版整理⼁尼克本⽂档信息来⾃于⽹络,如您发现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我修正;如您发现内容涉嫌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2015新民诉法司法解释
(一)管辖问题
对专属管辖、地域管辖、管辖转移等作 出细化规定,以减少管辖争议和异议
《解释》增加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 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 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 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 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 地。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 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
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贯彻落实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 度建立立案登记制,依法保护起诉 权
亮点二:建立有效机制,确保程序公正
普不可转简
小额诉讼
适用小额诉讼的条件
1.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
2.
标的额为各省、向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 之三十以下;
3.
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小额诉讼
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
下列金钱给付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一)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
因污染海洋环境提起的公益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
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
对同一侵权行为分别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的,由最先
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必要时由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亮点五:司法公开透明
最近一次民事诉讼法修改时间是多久?
The monotonous and dull air suffocated my young heart and wrapped my flying wings.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最近一次民事诉讼法修改时间是多久?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我国民事诉讼法适用范围广泛,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的很多纠纷都需要根据民事诉讼法来进行裁决,以便维护公民耳朵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法至今已经过三次修订完善,大家应该关注了解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时间及修法的变化,比如最近一次民事诉讼法修改时间是?新民事诉讼法的亮点有哪些?下面就这一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民事诉讼法发展历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自年2月4日起施行。
目前版本为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二、最近一次民事诉讼法修改时间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2012民诉修正前后对照表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
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 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第十六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 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对调解达成的 协议应当履行;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调解委员会调 解民间纠纷,如有违背法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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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 据宪法和本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的具体情况, 第十七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本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的具体 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自治区的规定, 情况,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自治区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治州、 自治州、自治县的规定,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报全国人民代 自治县的规定,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常务委员会批准,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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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管辖
第一节 级别管辖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二十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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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时间一览表立案【普通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材料的,在补充材料后7日决定是否立案,立案期限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
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的次日起算。
(民诉解释126条、208条)立案庭应当在决定立案并办妥有关诉讼收费事宜后,3日将案卷材料移送相关审判庭。
(审限管理规定第14条,审理期限若干规定第7条)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应当在10日书面告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民诉解释286条)【第三人撤销之诉】人民法院应当对第三人提交的起诉状(第三人撤销之诉)、证据材料以及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意见进行审查。
必要时,可以询问双方当事人。
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30日立案。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30日裁定不予受理。
(民诉解释293条)【法院受理人数众多且无法确定案件的公告】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
)规定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记。
公告期间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30日。
(民诉解释79条、民诉54条)【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后交纳诉讼费的时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转为普通程序的,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之日起7日补交案件受理费。
原告无正当理由未按期足额补交的,按撤诉处理,已经收取的诉讼费用退还一半。
(民诉解释199条)【特殊案件按撤诉处理的再立案】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民诉解释214条)(民诉124条)【宣告失踪人死亡案件的立案】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公民失踪后,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自失踪之日起满4年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诉解释345条)申请财产保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应在48小时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立即执行(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申请人应该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起诉。
(民诉101条)诉中财产保全。
情况紧急的,法院应在48小时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该立即执行。
(民诉100条)全执行保全的解除。
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不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民诉解释163条)救济。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5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10日审查。
裁定正确的,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民诉108条,民诉解释171条)申请证据保全诉前证据保全。
商标法58条规定,法院必须在接到申请后48小时作出裁定,同意的立即执行,申请人应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起诉。
(商标法58条)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百十一条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
(证据规定23条)诉讼时效【普通2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
(民法通则135条)【1年诉讼时效】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
(民法通则136条)【3年诉讼时效】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
(环境保护法42条)【4年诉讼时效】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提出诉讼或仲裁的。
(合同法129条)【最长诉讼时效】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20年。
(民法通则137条)【第三人撤销之诉6个月】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之诉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
(民诉解释292条)(民诉法56条)【对指定监护不服的起诉】被指定的监护人不服指定,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民诉解释351条)【部分特别程序的异议期限】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确认调解协议、准许实现担保物权的裁定,当事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裁定之日起15日提出;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6个月提出。
(民诉解释374条)【选民资格案件】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民诉法181条)【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民诉法194条)【公示催告案件】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
(民诉223条)公告与送达国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的,视为送达。
(民诉92条)涉外送达。
适用于不能用其他方式送达的。
自公告之日期满3个月。
(民诉267条)委托送达。
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委托函及相关诉讼文书之日起10日代为送达。
(民诉解释134条)【实现担保物权】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5日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副本、异议权利告知书等文书。
被申请人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的5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同时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民诉解释368条)【公益诉讼案件文书的公告】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人民法院可以调解。
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将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进行公告。
公告期间不得少于30日。
(民诉解释289条)【宣告失踪、死亡案件的公告】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
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1年。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民诉185条)【涉外文书的公告】对在中华人民国领域没有住所的当事人,经用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不应诉,人民法院缺席判决后,仍应当将裁判文书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八项规定公告送达。
自公告送达裁判文书满3个月之日起,经过30日的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民诉解释534条)【涉外邮寄送达】邮寄送达时应当附有送达回证。
受送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但在回执上签收的,视为送达,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自邮寄之日起满3个月,如果未收到送达的证明文件,且根据各种情况不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不能用邮寄方式送达。
(民诉解释536条)答辩期国。
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5日将起诉转副本送达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答辩,法院收到答辩之日起5日发送原告(但被告提交的证据何时提交给原告没有明确规定)。
(民诉125条)涉外。
答辩期30日,并可申请延长。
(民诉268条)【第三人撤销之诉】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之日起5日送交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0日提出书面意见。
(民诉解释293条)【小额诉讼答辩期】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征得其同意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答辩期间,但最长不得超过15日。
当事人到庭后表示不需要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间的,人民法院可立即开庭审理。
(民诉解释277条)管辖权异议应在答辩期间提出,法院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5日作出书面裁定。
对该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上级法院应在30日审结。
(民诉127条)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0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简易程序法院指定可以少于30日,当事人协商不超过15日。
从收到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次日计算。
(民诉解释99条,证据规定33条,举证时限规定通知1、2条,简易程序22条,民诉解释266条)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应该补足不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少于30日。
(举证时限规定通知第2条)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7日。
当事人到庭后表示不需要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间的,人民法院可立即开庭审理。
(民诉解释277条)一审审限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连续计算。
(审理期限若干规定第8条)普通程序。
6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上级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
简易程序。
3个月。
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
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6个月。
(民诉161条,民诉解释258条)特别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或者公告期满后30日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民诉180条)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民诉182条)审理第一审船舶碰撞、共同海损案件的期限为1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审理期限若干规定第2条)【不计入审限的情况】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的期间;民事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
(审理期限若干规定第9条)【审限延长】民事案件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10日前向本院院长提出申请;还需延长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10日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审理期限若干规定第12条);对于下级人民法院申请延长办案期限的报告,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3日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提出申请延长审理期限的人民法院。
需要本院院长批准延长办案期限的,院长应当在审限届满前批准或者决定。
(审理期限若干规定第14条)笔录阅读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5日阅读。
(民诉147条)判决书送达与结案当庭宣判的,应当在10日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民诉148条)人民法院判决书宣判、裁定书宣告或者调解书送达最后一名当事人的日期为结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