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办法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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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是指实验室在教学、科研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

第二章管理第三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包括收集、暂存、转移及处理等环节工作。

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从各学院收取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并负责暂存以及转运管理工作。

各学院负责收集、暂存本单位各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并负责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转交给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第四条各教学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组织体系。

必须安排相关行政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各实验室主任或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本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同时,各实验室必须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暂存与转运等工作。

第五条学院必须明确负责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各级机构及人员的权力、任务和责任。

实验室层必须服从学院层的领导、指导与监督;具体负责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实验室主任或实验室负责人的领导、指导与监督;各实验室对进入实验室进行教学或科研活动的人员,必须进行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方面的培训、管理与监督。

第六条学校实行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责任落实制度,学校与各教学单位之间、教学单位与各实验室之间、实验室与进入实验室进行教学或科研活动的人员之间,均须签订《新疆农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规范化处置责任书》。

第七条各教学单位应将本单位负责及承担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工作的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人员变更时,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

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

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管理,防止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实验室危险废物,是指实验室在生产、研发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危害人体健康、污染环境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物质,包括具有危险性的废液、固体废物、过期化学药品、废弃化学药品容器、实验动物尸体等。

第三条公司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公司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

日常具体工作由安全管理处负责,工作内容包括相关环保手续的申请和报备、对各部门废弃物收集暂存工作的监督和危废处置经费的管理。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和集中暂存工作的监督管理,应指定专人管理,并建立本单位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第五条各部门、实验室应遵循危废源头减量化原则,尽量减少危废排放,缓解危废处置压力,节约公司危废处置资金。

(一)不得将无毒无害的废液和废旧试剂视为危险废物处理;(二)应尽可能对实验中大量使用的有机溶剂自行回收,提纯再利用;(三)应尽可能对某些有毒有害废液进行无害化处理;(四)对剧毒废液和废旧剧毒化学试剂,能利用化学反应进行解毒或降毒处理的,应尽量进行无害化处理;(五)本实验室多余并尚可使用的试剂,应积极进行调剂使用。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分类第六条危险废物根据其危害性质分为危险化学品废物、医学生物废物、放射性废物及瓶装化学气体。

危险化学品废物:是指具有各种毒性、腐蚀性、易燃性、易爆性和化学反应性的化学废物。

根据其形态和危害性可以分为一般有机化学废液、含卤有机化学废液、无机化学废液、固体化学废物、剧毒化学废液和固体剧毒废物。

医学生物废物:是指在从事生物化学实验、病原微生物实验及其他医学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具有感染性的动物尸体、人体或动物解剖废弃物、血液、病理组织、病原微生物的培养基和培养液、菌种保存液以及实验过程所使用的耗材、器皿和产生的废弃物等。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置管理办法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置管理办法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物的管理,防止意外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7号)和《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具有各种毒性、腐蚀性、易燃性、易爆性和化学反应性等一种或几种危险特性的或者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以下统称危险废物)的处置管理。

第三条凡在学校教学、科研等活动中涉及危险化学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凡可能产生污染环境的危险废物的实验室和单位,都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学校危险化学废物管理工作遵循“专人管理、分类收集、安全存放、定期回收、统一处置”的原则。

第六条实验室管理处是学校危险化学废物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制定学校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二)指导和监督相关单位和实验室开展危险化学废物的分级、分类、收集和存放等工作。

(三)组织开展全校危险化学废物的回收工作,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处置。

第七条产生危险化学废物的各二级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是危险化学废物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是:(一)落实安全责任制,指定一名单位领导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废物的管理工作;单位下属各实验室也应指定掌握化学品安全知识并接受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废物的分级、分类、收集和存放等工作。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相关信息登记档案。

(三)组织开展本单位相关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强化师生的安全与环保意识,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技能和水平。

第三章危险废物源的控制和管理第八条为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实验室应当遵循减少危险废物产生、充分合理利用危险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的原则。

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制度

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制度

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制度(一)废弃危险化学品无论是固态或液态,必须安排专门的库房存放,并设专人负责,登记管理,不得丢失,不得堆放在走廊、卫生间或楼外等公共场所,避免导致环境污染、水源污染、偷盗、投毒、腐蚀、火灾、爆炸、学生中毒等恶性事件。

(二)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进行分类存放和管理:1. 无害固体废弃物:实验室垃圾不得丢弃于楼内走廊中,必须用垃圾袋或桶存放于各个实验室内。

当达到肯定量时,由指定人员统一丢弃到指定的地点。

废空玻璃试剂瓶不得乱扔乱放,必须存放于各个实验室内,学院每周组织一次回收处置惩罚。

2. 有害固体废弃物:各个实验室须备一个存放有害固体废弃物专用桶或箱进行存放,达到一定量时由指定人员将其转移存放于专门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库房,等待统一组织进行处理。

3. 有机液体废弃物:不得将有机废溶剂、废试剂等直接倒入下水道进行排放,须按照“碳氢化合物”、“卤代烃”等进行分类,分别存放于专门的有机废液桶中。

废液桶装满后,由指定人员将其转移存放于专门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库房,等待统一组织进行处理。

4. 无机液体废弃物:不得将含无机重金属的无机废液直接通过下水道进行排放,而须存放于专门的废液桶中。

废液桶装满后,由指定人员将其转移存放于专门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库房,等待统一组织进行处理。

无机废酸液必须用碱中和后,通过污水房进行排放。

5. 有剧毒废弃物质时,应及时向学院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员上报,由指定人员将其转移存放于专门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库房管理。

6. 放射性废弃物质由学院放射性物质专门人员管理和处置惩罚,不得与其他废弃危险化学品混淆。

7. 气体废弃物:所有有气体产生的实验都须在通风柜中进行,对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实验必须采取必要的吸收处置惩罚或防护措施。

(三)盛装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上必须粘贴标签,标注内容包括:中文化学名称(混合物标注主要废物名称)、危险情形、禁忌物,以便按价回收。

(四)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使用原盛装的,需保证标签不易脱落、文字清晰,标签标识与内危险废物一致,并单独管理贮存。

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办法

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办法

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办法在实验室进行化学实验时,难免会产生一些废弃的危险化学品,这些化学品对人体和环境危害较大,需要得到正确的处置。

本文将介绍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方式,以确保实验室工作的安全和环境的保护。

何为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性、腐蚀性、易燃性等性质,对人体、环境以及其他物质构成威胁的物质。

常见的危险化学品有有机溶剂、酸碱、药品、毒品等。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方式废弃危险化学品需要得到正确的处置,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1.转移至安全区域存放当废弃危险化学品不能直接被处理时,应该将其转移到安全区域进行存放。

安全区域需要进行标识,并设有专门的存放容器,以避免事故发生。

2.中和处理有些危险化学品具有腐蚀性,需要进行中和处理,以避免它对环境和人体造成伤害。

中和处理需要根据化学品的性质选择合适的中和方法,常见的方法有水解、酸碱中和、还原等。

3.化学方法处理化学方法处理包括还原、氧化、加热等,一般需要进行实验室内的危险性评估,以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4.热解处理有些废弃危险化学品需要进行高温热解,以使其分解成无害的物质。

热解处理需要在专门设计的设备中进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最终处置最终处置是指废弃危险化学品最终处理后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的过程。

最终处置需要考虑到物质的结构、性质和量,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流程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了解化学品的性质在进行废弃化学品处理之前,需要对化学品的种类、性质以及其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

2.记录信息要记录化学品种类、数量、储存条件和处理方法等信息,以便进行后续处理时使用。

3.移动化学品将化学品移动到指定的安全区域,确保它们处于安全的环境中进行处理。

4.进行初步处理初步处理包括分装、减少体积、中和处理、固化等方法,以减少化学品的危险性。

5.进行通风处理对于含有有机溶剂和其他有毒气体的废弃化学品,需要在通风设备的控制下进行处理,确保化学物质释放到大气中的浓度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危险化学品废弃和处理制度范本(二篇)

危险化学品废弃和处理制度范本(二篇)

危险化学品废弃和处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生产、经营和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机关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根据其危害特性和储存量的大小,分为不同的等级,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并尽可能地减少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建立健全废弃物管理部门,明确责任和职责,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和处置工作。

第二章废弃物管理第六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进行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储存和运输,确保废弃物的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

第七条废弃物的分类应按照其物质性质、危害特性和处理方式的不同进行分类,分别储存和处置。

第八条废弃物的收集应设立专门的收集点,确保废弃物的集中收集和及时运输。

第九条废弃物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设立专门的废弃物储存场所,采取密闭、防火、防爆等措施,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储存。

2. 废弃物储存场所应有防止泄漏的设施和设备,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

3. 废弃物储存场所应设有明确的标识和警示牌,以便员工识别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条废弃物的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废弃物应按照其危害特性和储存量的大小,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和包装材料。

2. 废弃物的运输应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运输操作。

3. 废弃物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泄漏和事故发生,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第三章废弃物处理第十一条废弃物处理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1. 应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包括物理处理、化学处理和生物处理等,根据废弃物的特性和储存量进行处理。

2. 废弃物处理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环境和人体的安全,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3. 废弃物处理后应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处理效果达到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建立废弃物处理档案,记录废弃物的处理方式、处理时间和处理结果,并进行归档保存。

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办法

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办法

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办法实验室中的化学品一般都属于危险化学品,如果不妥善处置,可能会对环境和员工产生严重的威胁。

一旦这些化学品过期或者变质,就成为了废弃危险化学品。

对于如何处理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是每个实验室都需要考虑的问题。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实验室中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分为三类:1.有机危险废物:包括有机溶剂、有机磷农药、有机氯农药等。

2.无机危险废物:包括废酸、废碱、废水污染物等。

3.其他危险废物:包括废汞、废镉、废含铬酸盐等。

针对不同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类别,需要采用不同的处置方式。

下面具体介绍。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方式有机危险废物处理有机危险废物包括有机溶剂、有机磷农药、有机氯农药等。

这些化学品对人体或环境都有一定的危害,需要专门建立处理方法和设施。

如果是纯度较高的有机溶剂,可以进行回收再利用;如果纯度较低,则需要通过热处理或氧化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理。

而有机磷农药和有机氯农药需要进行高温焚烧或化学处理。

无机危险废物处理无机危险废物包括废酸、废碱、废水污染物等。

这些化学品容易与水等进行反应,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废酸和废碱需要先与中和剂进行中和并稀释至一定比例,再通过中和沉淀或离子交换等方式进行处理。

而废水污染物则需要通过生物处理、化学处理或膜处理进行处置。

其他危险废物处理其他危险废物包括废汞、废镉、废含铬酸盐等,这些化学物质对环境和人体都有较大的危害。

废汞需要经过蒸馏技术或还原技术进行回收处理,废镉和废含铬酸盐则需要进行化学还原和沉淀处理。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搜集和贮存废弃危险化学品搜集和贮存是保证化学品安全处置的前提,需要专门的容器和场所进行存放。

搜集要遵守区分类别、标识清晰、样品封闭等原则。

每个废弃危险化学品需要贴上标签,标注化学品名称、危险品属性、贮存时间等信息。

贮存要求储存在划定的区域,尽量与其他化学品分开贮存,并选择耐腐蚀性、不产生生成气体、不吸潮等性质的容器,并确保密封性好。

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

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

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一、引言实验室在进行各种实验活动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废弃物。

这些废弃物如果不妥善处置,可能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

为了加强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实验室内部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的处置管理。

三、废弃物分类实验室废弃物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化学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废弃的化学试剂、溶液、溶剂、样品、实验产物等。

这些废弃物可能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爆炸性等危险特性。

2、生物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培养物、菌种、细胞、血液、体液、组织样本等。

生物废弃物可能携带病原体,具有传染性。

3、放射性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试剂、放射性实验器具等。

放射性废弃物具有放射性危害。

4、一般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等一般性的实验垃圾。

四、废弃物收集1、实验室应设置专门的废弃物收集容器,并按照废弃物的分类进行标识。

2、化学废弃物应根据其性质分别收集在耐酸碱、耐腐蚀的容器中,严禁混合收集。

3、生物废弃物应收集在专用的生物安全容器中,并进行消毒处理。

4、放射性废弃物应收集在具有防护功能的容器中,并按照放射性物质的种类和活度进行分类存放。

5、一般废弃物应收集在普通垃圾桶中。

五、废弃物存放1、废弃物收集容器应放置在指定的存放区域,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潮湿等环境。

2、存放区域应保持通风良好,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

3、化学废弃物存放时,应注意防止泄漏、挥发和相互反应。

4、生物废弃物存放应符合生物安全要求,防止病原体扩散。

5、放射性废弃物存放应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物质管理的规定。

六、废弃物处置1、一般废弃物由实验室定期交由学校后勤部门统一处理。

2、化学废弃物(1)对于少量无毒无害的化学废弃物,可按照环保要求进行稀释后排入下水道。

(2)对于有毒有害的化学废弃物,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处理。

处理前应填写废弃物转移联单,详细记录废弃物的种类、数量、成分等信息。

实验室常见化学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实验室常见化学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实验室常见化学废弃物的处理方法化学废弃物是指在化学实验室中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可燃性和爆炸性等危险特性的废弃物。

正确处理化学废弃物是保护环境和人员健康的重要措施。

以下是实验室常见化学废弃物的处理方法:1. 酸性废液的处理:将酸性废液缓慢倒入中性化处理槽中,并加入适量的碱来中和废液的酸性,直到达到中性或碱性为止。

然后将中性化后的废液排入废液收集槽,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如中和后的废液可以通过专门的处理设施进行中和处理。

3. 有机溶剂的处理:有机溶剂废液通常需经过沉淀、蒸馏、洗涤、析出等处理步骤,将可回收的有机溶剂分离出来并进行回收利用。

对于无法回收的废液,应根据特性选择适当的处理方法,如催化燃烧、化学氧化、生物处理等。

4. 毒性废物的处理:对于具有毒性的废物,如重金属废液、有机污染物等,应采取专门的处理方法。

重金属废液可通过沉淀、吸附、电渗析等方法进行处理,并进行资源化利用或安全储存;有机污染物可通过化学氧化、生物降解等方法进行治理。

5. 腐蚀性废物的处理:腐蚀性废物一般需经中性化处理后再进行处理。

可将腐蚀性废物与合适的中和剂混合,如氢氧化钠溶液、氢氧化钙溶液等,直至其pH值达到中性。

然后,再将中性化后的废物进行其他适当的处理,如固化、热分解等。

6. 可燃性废物的处理:对于可燃性废物,应根据情况采取适当的处理方法,如进行火焰燃烧、催化燃烧等。

在处理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温度、氧气供应等条件,以确保废物能够彻底燃烧并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化学废弃物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处理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废液的处理效果符合要求,并定期对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和清洁。

对于无法处理或处理难度较大的化学废弃物,应及时与专业的废物处理单位取得联系,确保废物能够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理。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应急预案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应急预案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应急预案第一部分:引言实验室环境中存在着许多危险因素,其中之一就是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这些废弃物如果处理不当,可能对人员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应对潜在的危险,实验室需要建立完善的处理应急预案。

本文将就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应急预案进行探讨。

第二部分:废弃物识别与标记1. 废弃物种类识别:实验室废弃物种类繁多,涉及各类化学品、溶剂、试剂瓶、玻璃器皿等。

在处理之前,需要对废弃物进行初步分类,例如:有机废弃物、无机废弃物、有毒废弃物等。

并根据不同的特性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2. 废弃物标记:每个废弃物容器都应清晰标注其所属类别,并附有相关的警示标识和危险性符号。

保持废弃物容器干燥、完整、紧密封闭,以防泄漏和扩散。

第三部分:废弃物处理的安全措施1. 废弃物收集和临时存储:实验室应设置专门的废弃物收集区域,确保废弃物被集中存放。

在这个区域内,应定期清理废弃物容器,并确保容器封闭良好。

当废弃物容器过满时,应及时更换。

2. 废弃物中和处理:有些废弃物具有酸碱性质,需要进行中和处理,以降低其对环境的危害。

在进行中和处理时,应参照相应的实验室操作规程,使用适当的溶液和工具,并注意安全操作。

3. 废弃物分类处理和储存:不同类型的废弃物应分别处理和储存,避免混合。

对于有毒品种的废弃物,特殊处理更为重要。

实验室需要建立相应的废弃物储存区域,确保分门别类储存,并按规定进行封存。

第四部分:废弃物处理应急处置1. 废弃物泄漏与溢出的应对措施:废弃物管理中,泄漏与溢出是常见的突发情况。

在发生泄漏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紧急处理和处置。

将泄漏物迅速隔离,避免进一步扩散,并采取适当的吸附剂进行吸附。

同时,应及时上报并联系环保部门或专业机构,以获得进一步的指导和支持。

2. 废弃物火灾的应急处理: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在不当的储存和处理条件下,存在着发生火灾的风险。

在发生火灾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如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等。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理实施办法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理实施办法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防止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教职工及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与《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实验室危险废物是指在研究、开发和教学活动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废物。

包括无机废液、有机废液,废弃化学试剂,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实验室检测样品、废弃包装物、废弃容器等,以及其它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废物特性的废物。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处置、事故处置等环节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第三条对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处置、事故处置等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职能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一)资产管理处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监管。

包括定期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组织开展实验室危险废物隐患检查;组织开展危险废物安全管理教育与宣传;联合开展危险废物事故应急处置。

(二)保卫保密处协助危险废物的安全监管。

包括负责危险废物转运与处置现场的秩序维护与巡视;协助含汞废液与剧毒废液的处置;协助实验室危险废物隐患检查;联合开展危险废物事故应急处置。

第四条涉及危险废物产生的教学科研二级单位主要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并落实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细则;(二)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组织并监督本单位实验室落实危险废物收集容器配置、暂存区设置和相应设施及危险废物转运;(三)负责本单位危险废物安全教育、宣传与培训,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演练;(四)定期组织开展危险废物隐患检查与整改,接受上级和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并落实整改措施;(五)组织本单位危险废物事故的调查处理;(六)其他危险废物相关工作。

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办法

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办法

化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办法为确保实验室安全,加强对化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便于化验人员明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处理规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44号)、特制定本处置办法。

第一条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危险货物品名录》(GBl2268)或者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录》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本办法所称废弃危险化学品,是指废弃、过期或不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第二条化验室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各化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工作,相关化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化验室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收集、处理工作;化验室要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从严管理。

第三条化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收集应遵照以下规定:(一)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应按废弃物类别备有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必须合格,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他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

在废弃物收集容器上应明显标示其中废弃物的种类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

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适当场所,要避免高温、日晒、雨淋或妨碍交通,勿堆高或放置于近火源处,并不得阻塞消防通道,最好放置在有通风设备的地点。

(二)不具相容性的废弃物应分别收集,不相容的废弃物收集容器不可混贮。

各化验室要根据本化验室的废弃物情况列出废弃物相容表或不相容表,悬挂于实验室明显处,并公告周知。

(三)具有放射性废弃物和具有感染性废弃物的化验室应将废弃物收集密封,明显标示其种类、性质和数量,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加以适当屏蔽和隔离。

(四)对已收集的废弃物应建立相应的防护设施,以避免遭他人取用或意外泄漏而造成危害。

第四条废弃剧毒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的处理,原则上每半年申报一次,由化验室逐级申请。

由化验室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公司安排有资质的单位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理,并详细记录每次处理的时间、废弃物的种类和数量、处理单位及处理方式等,做好备案备查工作。

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

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

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1. 前言为规范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保障实验室人员及环境安全,制定本《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及附属实验室的废弃物处置管理。

3. 废弃物分类实验室废弃物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类:3.1 生化废弃物包括培养基、生物制品、血清、细胞、组织、病原菌及生物毒素等。

3.2 化学废弃物包括实验室试剂、溶剂、废液、废弃药品等。

3.3 放射性废弃物包括实验室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试剂、辐射源等。

3.4 其他废弃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等。

4. 废弃物存储4.1 生化废弃物存储生化废弃物应密闭存储,标明生化危险品标志及其名称、成分、数量、保质期等信息,并采取防火、防爆、防腐等措施。

4.2 化学废弃物存储化学废弃物应按照其性质及危险等级进行分类存储,标明化学危险品标识及其名称、成分、数量、保质期等信息,并采取防火、防爆、防腐等措施。

4.3 放射性废弃物存储放射性废弃物应按照其放射性等级进行分类存储,标明辐射危险标识及其名称、成分、数量、保质期等信息,并采取防辐射、防火、防爆等措施。

4.4 其他废弃物存储其他废弃物应按照其性质进行分类存储,标明其名称、成分、数量等信息,并采取防火、防爆等措施。

5. 废弃物处置5.1 生化废弃物处置生化废弃物应交由专业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公司进行处理,并保留相应的处理记录。

5.2 化学废弃物处置化学废弃物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处理,如有必要应交由专业的化学废弃物处理公司进行处理,并保留相应的处理记录。

5.3 放射性废弃物处置放射性废弃物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处理,如有必要应交由专业的放射性废弃物处理公司进行处理,并保留相应的处理记录。

5.4 其他废弃物处置其他废弃物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处理,并保留相应的处理记录。

6. 废弃物管理6.1 废弃物管理人员应经过技术培训和专业考试,并持有相应的证书。

化学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办法

化学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办法

化学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办法(总2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化学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办法化学废弃药品应分为毒性化学物质、有机废液、无机废液、有机固体废弃物及固体废弃物等五项,其处理原则如下:一、有毒性化学物质废弃物依环境保护法规定办理。

二、有机废液中除剧毒与有致癌作用之溶剂外,分为三种:醇类及低碳化合物:可经由大量清水稀释后,由下水道排放。

含卤素化合物:集中收集于固定的容器中,定期由专人处理。

碳氢化合物:集中收集于固定之容器中,定期由专人处理。

无机或有机酸排放,需中和至中性或以水大量稀释,再排入下水道中。

三、无机废液处理,分为二种:含重金属废液:集中收集于固定之容器中,定期由专人处理。

一般无机化合物溶液:可经由大量清水稀释后,由下水道排放。

四、一般固体废弃物:分别利用广口玻璃瓶贮存,并于瓶外加注明显之标示,注明内存物、贮存日期及贮存人。

五、一般废弃物贮存规定如下:酸:应远离活泼金属,氧化性的酸或易燃有机物。

碱:应远离酸及一些性质活泼之药物。

易燃物:应放在暗冷处并远离一切有氧化作用的酸与水作用的药物:应存放干冷处,并远离水。

见光易变化的药物:应存放于深色瓶中,勿被阳光照射。

剧毒药物:应藏在不易取得的隐密之处。

有机药物多为易挥发液体,易燃且有毒性,应置于药柜底层且通风良好,以防地震倾倒摔破。

六、一般废弃物贮存容器规定如下:贮存桶若严重生锈、损坏,不得使用。

易燃物:贮存不相容之废弃物贮存桶,应分开放置,以免发生意外。

贮存桶应于表面明显处标示内存物及贮存日期。

七、未经允许不得将任何废弃物或废液带出实验室。

八、贮存位置应绝对禁止烟火及渗水,以防意外发生。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办法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办法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办法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防止实验室废弃物污染校园环境、危害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实行学校、院系二级单位共同管理。

第二条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是学校实验室废弃物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校各单位教学、科研、生产所产生的各类实验废弃物分类贮存进行监督管理,配合环保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废物进行集中处理,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处理次数。

第三条产生实验室废弃物的院、系由单位安全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处理工作,同时负责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存放场地和相应设施,以及按规范要求完成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

第四条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根据各单位提供的拟处理的各类实验废弃物的信息,与环保部门联系,并及时通知各部门做好相应的准备,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处理实验室废弃物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或实验室不得将危险废弃物(含沾染危险废物的实验用具)混入生活垃圾和其他一般废物中寄存;不得将化学危险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及实验动物尸体等混合收集、寄存、处理;严禁随便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实验室废弃物。

第六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应按照不同类别分类收集与存放。

化学危险废弃物:(一)化学废液按化学品性质和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分类进行收集,使用专用废液桶盛装,不同类别或会发生异常反应的危险废弃物不能混放,化学废液收集时,必须进行相容性测试;废液桶上须贴标签,并做好相应记录。

(二)固体废弃物和瓶装废弃物和一般化学品先用专用塑料袋收集,再使用储物箱统一存放,储物箱上须贴标签,并做好相应记录。

(三)剧毒化学品管理要实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剧毒废液和废弃物要明确标示,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收集和存放。

(四)一般化学品应在原瓶内寄存,保持原有标签,必要时注明是废弃化学品。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回收处置细则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回收处置细则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回收处置细则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管理,规范回收处置程序,保护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和《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7号),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管理体制第一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简称实设处)负责全校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回收处置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产生单位(院、系)应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及暂存的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合实设处开展回收处置工作。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分类第三条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是指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见附件一)的化学废弃物,包括具有各种毒性、腐蚀性、易燃性、易爆性和化学反应性的化学废弃物。

第四条按下列类别收集和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染剧毒化学品、含重金属化学品、含卤有机物废液、一般有机物废液、无机物废液和固体化学品等。

第三章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收集第五条各实验室应将产生的各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暂时分类收集并合理存放,实设处将定期联系具有资质的公司进行统一处置。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和装运(一)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中不应含有放射性物质。

(二)危险化学品废弃液须分类存放在HDPE材质的25升小口方桶内,桶外须粘贴标签标示桶内废液种类和主要成分等信息,要求用中文全称,不可简写或缩写。

为了防止漏液的发生,要求所用的废液桶必须是桶壁厚实,用前检查无渗漏点,内盖有硅胶密封圈,外盖能严丝合缝,不可装得过满,须保留1/10的剩余空间。

(三)倒入废液前应仔细查看该废液桶的标签,确认倒入后不会与桶中已有的化学物质发生异常反应(如产生有毒挥发性气体、剧烈放热等),否则应单独暂存于其它容器中,并贴上标签。

(四)实验室产生的剧毒废弃物,应暂存在单独的容器中,不可将几种剧毒物质混在一个容器中,或将剧毒物质倒入其他装有废液的桶里,必须按剧毒试剂管理的规定进行妥善保管。

实验室常见化学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实验室常见化学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实验室常见化学废弃物的处理方法实验室常见的化学废弃物包括有机溶剂、酸碱废液、重金属废物、有毒物质等。

这些废弃物的处理方法根据其性质和污染程度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处理方法。

1. 有机溶剂废弃物处理方法:有机溶剂废弃物主要包括废弃液体和废弃固体两种形式。

处理废弃液体时,可以通过蒸馏、萃取、吸附、氧化等方式实现溶剂的回收或者焚烧处理。

处理废弃固体时,可以采用浸泡、焚烧、垃圾填埋等方式进行处理。

2. 酸碱废液处理方法:酸碱废液的处理方法主要包括中和、中和后的处理以及回收利用等。

酸和碱废液可以通过互相中和来达到中和的效果。

处理后的废液可以通过物化处理(如蒸馏、浓缩)或化学处理(如沉淀、滤液)来实现回收利用或者安全排放。

3. 重金属废物处理方法:重金属废物的处理方法主要包括沉淀、吸附、电解、还原等方式。

通过沉淀或者吸附可以将废物中的重金属物质从溶液中分离出来,然后可以通过电解或者还原等方式进行回收或者安全处理。

在处理过程中,需要注意重金属废物的溶解度、毒性等特性,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

4. 有毒物质的处理方法:有毒物质的处理方法主要根据其化学性质和毒性程度不同而有所差异。

对于易挥发的有毒物质,可以采用密闭式操作或者装置进行处理,以防止有毒物质对环境或人员的危害。

对于有毒固体物质,可以通过密封包装、垃圾填埋等方式进行处理。

对于有机有毒物质,可以采用化学反应、氧化、吸附等方式进行降解或者转化。

实验室化学废弃物的处理方法需要根据废弃物的性质和污染程度来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以实现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

在进行废弃物处理的过程中,需要注意操作的安全性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废弃物的处理过程符合规范。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理实施办法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理实施办法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我校校园环境,防治污染,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和居民的身体健康;加强环境监督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它相关国家法律以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本部,管庄校区等参照执行。

第三条学校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直属单位一名分管本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组成。

其职能是对学校重大环境问题做出决策并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执行。

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校的环境管理工作,制定校内环保工作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地控制或逐步消减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防治在教学、科研、生活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粉尘、固体废弃物、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检查并制止污染事件的发生;学校环境保护工作的对外汇总上报以及进行环保教育宣传等工作。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全校师生员工和居民对污染与破坏环境的单位、个人有权进行监督、制止、检举和控告。

第四条环境保护应纳入学校和各单位的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

学校应采取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措施,鼓励环保课程的开设,普及环保知识,强化环境意识;加强环保科研的开发,提高环保科技水平;提高管理水平和采取有利于校园环境的管理技术与措施,使环境保护融入校园生活。

第五条学校禁止引进技术落后、能耗高、浪费能源、污染严重等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项目、技术和设备,尽量采用先进的节能环保工艺、技术、设备和材料。

为防止购置安装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仪器设备和设施,各单位要在引进技术、购置设备和设施之前进行环境、能源等评估与论证,并经校环保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办理。

对现有不符合环保规定的仪器设备、设施要限期进行改造、治理,直至达到国家环保标准,治理后仍不能达到国家环保标准的应停止使用或报废淘汰。

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理办法

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理办法

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理办法为了加强实验室管理,保护环境,维护师生身心健康,保证科研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危险废物分类:1.剧毒性药品:氰化物、砷化物、生物碱、有机腈、有机磷等。

2.腐蚀性药品:强酸、强碱、强氧化剂等(如:硫酸、氢氧化钠、过氧化氢等)。

3.易燃易爆药品:强氧化剂、低闪点有机溶剂等(如氯酸钾、氯酸钠、硝酸、过氧化钠、硝酸钾、乙醚、二硫化碳、丙酮等)。

4.对环境和人体有害有机物:烷、烯、炔烃类,卤代烃、腈类,醇、醛、酮、苯类,苯酚类等(如:正已烷、氯甲烷、乙腈、甲醇、甲醛、氯乙酸、甲苯、苯酚等)。

二、危险废物的处置:实验室危险废物严禁直接倾倒于下水道或随垃圾丢弃,实验室危险废物及废弃化学试剂应按下述规定处置:1.固体废物一般应保存在(原)旧试剂瓶中,并注明是废弃试剂,集中分类装箱,由学院指定专人储存于废物储藏室。

2. 强酸(pH<2)强碱(pH>12)必须经过稀释、中和反应至pH接近中性,方可废弃。

中和时应注意避免用未经稀释的酸碱进行,强酸稀释后可采用1%的稀NaOH、石灰乳中和。

强碱溶液稀释后采用1%的稀硫酸、稀盐酸中和,中和后的溶液可倒入下水道。

3.有机废液按照类别倾倒于对应的废液桶内,废液桶集中分类放在通风柜内,废液倒入废液桶后应及时拧紧盖子,保持密闭。

酚、甲醛、正已烷、丙酮、异丙醇、甲醇可以混合处理,乙腈、氯仿、乙醚可以混合处理,氯乙酸应先用1%的稀NaOH处理后再倒入废液桶。

废液桶装满后,由学院指定专人集中处置。

三、要求实验室有机废液及废弃固体化学试剂必须按照要求存放于指定的废液桶或废试剂箱内。

不可将危险废物或废弃的化学试剂放在楼道等公共场合,违者将受到严格追查和处罚。

实验室安全关系到每个师生的健康,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形成一种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积极配合学院做好安全工作。

XX生物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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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90
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办法通用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办法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确保实验室安全,加强对化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便于化验人员明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处理规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44号)、特制定本处置办法。

第一条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危险货物品名录》(GBl2268)或者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录》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本办法所称废弃危险化学品,是指废弃、过期或不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第二条化验室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各化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工作,相关化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化验室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收集、处理工作;化验室要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从严管理。

第三条化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收集应遵照以下规定:
(一)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应按废弃物类别备有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必须合格,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他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

在废弃物收集容器上应明显标示其中废弃物的种类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

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适当场所,要避免高温、日晒、雨淋或妨碍交通,勿堆高或放置于近火源处,并不得阻塞消防通道,最好放置在有通风设备的地点。

(二)不具相容性的废弃物应分别收集,不相容的废弃物收集容器不可混贮。

各化验室要根据本化验室的废弃物情况列出废弃物相容表或不相容表,悬挂于实验室明显处,并公告周知。

(三)具有放射性废弃物和具有感染性废弃物的化验室应将废弃物收集密封,明显标示其种类、性质和数量,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加以适当屏蔽和隔离。

(四)对已收集的废弃物应建立相应的防护设施,以避免遭他人取用或意外泄漏而造成危害。

第四条废弃剧毒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的处理,原则上每半年申报一次,由化验室逐级申请。

由化验室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公司安排有资质的单位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理,并详细记录每次处理的时间、废弃物的种类和数量、处理单位及处理方式等,做好备案备查工作。

(一)剧毒品用完之后,留下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应登记造册。

由专人负责管理。

安排有资质的单位统一进行处理。

(二)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第五条化验室不得自行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严禁随意丢弃、埋入地下及排入下水管道,防止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

转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由各责任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废弃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公安局、环保局报告。

第六条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20xx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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