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消防施工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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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工程概况 (2)
二、项目防火责任机构: (2)
三、项目防火管理措施 (3)
四、现场防火设施配置 (4)
五、现场用火安全管理 (6)
六、安全用电防火措施 (7)
七、施工现场高处施焊作业安全措施 (7)
八、灭火预案 (9)
九、消防管径计算 (10)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本工程1#~11#住宅楼,均设一层地下室;1#~3#住宅楼均为地上17层,建筑高度为55.2m;4#、5#住宅楼均为地上17层,建筑高度为54.2 m;6#、7#住宅楼均为地上25+1层,建筑高度为81.7 m;8#住宅楼为地上15层,建筑高度为48.4 m;9#住宅楼为地上16层,建筑高度为51.4m;10#、11#住宅楼均为地上28层,建筑高度为87.7m;商业中心为地上3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为16.9m。
二、项目防火责任机构:
为加强本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确保本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消防管理条例》的要求,设立项目防火责任机构。
1、主管领导机构:
2、项目防火责任人:
3、义务消防队队长:
4、义务消防队组织成员:
三、项目防火管理措施
1、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消防组织,设立防火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完
善消防安全制度,对进入本工程现场施工的所有单位,不论总包分包形式如何,均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加强对分包单位的检查监督。
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进行定期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法规、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考核。
2、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施
工、谁负责”。
3、现场合理配备消防设施,由专职人员管理,定期检查、管理灭火器具,
做好各类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台帐。易燃易爆品定点堆放,并悬挂警示牌。
4、在办公区、生活区和生产区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灭火器材。
5、现场禁止随意动用明火,动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制度。
6、各幢号视具体情况设置吸烟区,严禁在吸烟区以外随处吸烟。
7、工作区和生活区的照明、动力电路皆由专业电工按规定架设,任何人
不得乱拉电线。
8、材料保管:对储存物品进行火灾危险性的分类并分开存放,各种易燃
易爆物品应单独设库存放。
9、电、气焊作业:焊割作业区与气瓶距离,与易燃易爆物品距离符合安
全规定距离,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要保证完整有效,作业前应有书面防火交底,清理易燃物品,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作业后清理杂物,切断电源、气源。
10、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炉、气化炉具、严禁生火、烧香拜
神,不准使用电热器具。严禁睡在床上吸烟,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1、施工现场要求日产日清、工完场清。木糠锯末等易燃材料要每班清理。
现场模板、木枋堆场附近配置灭火器材。施工现场专人检查监控,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12、凡是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整改后进
行验证,消除事故隐患。
13、定期总结防火工作经验,完善消防管理、奖罚分明。
四、现场防火设施配置
1、施工现场设置消防用水管,在各幢号首层(主要进口处)设置消防栓,
配置消防软管和水枪。楼层隔层设一个消防栓,消防水管随楼层加高,直至天面。每个项目部设置一个备用加压泵,每个项目部设置一个备用水池可利用生活、消防水池。
2、在各幢号外脚手架上人斜桥平台或楼层楼梯口均配置2个灭火器。
3、现场施工道路硬底化,消防通道保证畅通,外脚手架上人斜桥或楼层
楼梯严禁堆放材料,保证畅通。各幢号设置安全通道指示牌,并保证畅通。
4、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库存放,专人负责。仓库根据要求在室内各配
备了2个灭火器高度挂放在1.2m高,外面各2个灭火器,仓库存门口张贴“严禁烟火”等警示牌,且专人负责仓库的监管工作。
5、电焊机及各大型机械均配1个灭火器。
6、方木及废料堆放处设置2个灭火器且用警示牌示警。
7、施工在门口配备5个灭火器。
8、总配电间门口必须设置1个灭火器,警示牌示警,还须设置一个砂箱。
9、施工期间主体建筑内严禁住人。
10、生活区宿舍、厨房;工棚与施工主体建筑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在防
火间距内严禁堆放易燃可燃材料。
11、宿舍楼每幢设置2个,办公楼设置4个灭火器,必要时可专供消防用
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沙等器材设施。
12、管理人员小食堂设1个灭火器。
13、职工人员食堂设置2个灭火器。
14、所有的灭火器必须用保险栓拴牢。
五、现场用火安全管理
5.1、动用明火作业
1、生活区动用明火只限厨房炊事用火,其它地点严禁动用明火。
2、动用明火必须由项目防火责任人审批。并说明用明火时间、部位、动
火原因和动火前的防范准备工作,经批准人检查防火措施和安全交底
落实后,签发后方可动用明火。
3、动用明火作业时间审批期限三天内,如超出审批期限或更换动火作业
部位须重新审批。
4、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的班组要有专人负责安全防火工作,作业前应
有书面防火交底,清理易燃物品,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作业后清理
现场,不留隐患。
5.2、明火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明
火作业操作人员操作时严格遵守安全防火操作规范,并落实好明火作
业现场的防火措施(如放置灭火器材、黄沙、湿草包、设置铁皮隔离
等),清除动用明火部位四周可燃物。
2、监火人员在明火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动火部位,并时刻保持警惕,有
特殊情况要离开需指定代替人员,并交待清楚防火注意事项。
3、明火作业操作人员、监火人员要会使用消防灭火器材和扑救初起火灭
的经验,会报火警电话“119”和向消防部门讲清楚起火地点及燃烧情
况。
4、在进行电气焊割时,要清除周围可燃物。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应保持
5m以上距离,氧气瓶口上严禁沾染油脂及灰尘,乙炔瓶应距火源10m
以上,夏季防阳光曝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