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和法律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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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名词解释及简答题

法理学名词解释及简答题

法理学名词解释及简答题————————————————————————————————作者:————————————————————————————————日期:法理学名词解释1、法学: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

2、法学体系:指法学是一个有各个互不相同,但有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

3、社会调整: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权威,确定社会生活主体的行为方式,指明其发挥作用和发展的方面,有目的地将其纳入一定的秩序之中。

4、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一种行为规范。

5、法的本质:是法内部所包含的一系列必然性和规律性的综合,是法这种现象中一般的共同的相对稳定的,深藏于其内部的只有依靠抽象思维才能把握的东西。

6、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即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7、法的规范作用:(即法本身的作用)是指法通过对人们思想的影响,实现对人们行为的评价、指引、预测,实现对合法行为的保护和对非法行为的谴责、制裁、警戒和预防作用。

法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

8、法本身的职能:(或专门法律职能)是指法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都有确认、建立、发展一定社会关系,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着这种社会关系的能力。

9、法的调整性职能:即运用法律手段确认、建立、发展一定社会关系,使一定社会关系具有法律关系的性质,从而确立一定的法律秩序的职能。

10、法的保护性职能:即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这种已建立的法律关系、法律秩序使之不受侵犯或恢复,弥补被侵害的法定权利的职能。

11、分配的正义:就是对不同的人给予相同的对待,根据人的功绩、出身等的不同来分配财富、荣誉。

12、矫正的正义:(或称“改正的正义”)指不管什么人,只要损害了别人的财产、权利,都要给予同等的补偿,适用等价交换原则,适用于处理民、刑事案件,用以矫正并恢复被损害者的利益,是一种补偿性的公平,或曰事后公正。

法律规范与社会秩序的演变与调整机制

法律规范与社会秩序的演变与调整机制

法律规范与社会秩序的演变与调整机制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法律规范与社会秩序的演变与调整机制也在不断变化。

法律规范是社会活动的标尺,是一种对人们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的规则体系。

社会秩序则是人们按照规则和原则行事的状态,是一种稳定和和谐的状态。

在社会的初期,法律规范和社会秩序的形成主要依赖于道德和习俗。

人们通过按照习俗和道德准则行事,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然而,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这种简单的规范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因此,法律规范的出现成为必然。

在早期的法律规范阶段,法律通常是由统治者制定和实施的。

法律的内容主要涵盖领土安全、财产保护等方面,旨在维护政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这些法律规范不仅约束了人们的行为,还为社会的发展和繁荣提供了保障。

然而,由于法律规范的制定权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导致了法律规范的不公正和不完善。

随着现代社会的到来,法律规范和社会秩序的调整机制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现代社会追求公平、公正和法治的原则,要求法律规范的制定和实施由全体公民共同参与。

这种新的调整机制为社会秩序的建立和维护提供了更加有效和公正的方式。

法律的制定不再是由少数人决定,而是由公民通过选举和立法程序来确定,确保了法律规范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同时,法律的执行也不再局限于统治者和官僚机构,而是通过法院和司法制度来实现,保证了法律的权威和效力。

除了调整机制的变化,法律规范和社会秩序的内容也在不断演变。

现代社会对法律规范的要求更加广泛和多样化。

除了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法律还要求关注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劳动权益等方面的问题。

这些法律规范的出现,为社会的持续发展和进步提供了保障。

对于社会秩序的调整,除了法律规范的制定和执行,社会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

公民的意识程度提高,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对权益的追求越来越强烈。

社会组织和NGO的兴起,为公民参与社会事务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平台。

通过公民的参与和社会组织的发展,社会秩序得到了更好的调整和平衡。

法治的名词解释

法治的名词解释

法治的名词解释法治(law-basedgovernance),又译为“行政法治”或“社会法治”,是指社会的法律和政治治理秩序体系,国家行政机关按照宪法规定以法律手段维护公民的权利,保障各项利益在法律中得到公正的对待,实现公正、和谐、有序的社会秩序。

法治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法制,它是世界上传统社会制度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实践。

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建构在法律之上,而不仅仅是法律。

法律只是法治的基础,法治需要利用有效的法律制度解决复杂的国际和社会问题,确保公正、和谐、有序的社会秩序,实现可持续发展。

正确的法治观念可以有效规范社会行为,有助于形成秩序。

法治意味着立法者制定出来的法律被列入宪法,将规定应用于全体公民,公民严格遵守法律,坚持自由、平等、公平、安全的原则,国家机关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依法行使,从而促进社会进步,维护和谐社会的秩序。

法治的实现需要牢固的宪政秩序,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具有超越性的作用,它将社会共同价值观归纳为法规,并将这些法规视为有力的指令,赋予执行机关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所规定的权利。

法治不仅指宪法,还包括行政法规、行政管理法定体系,以及社会秩序相关的规章制度,它是国家实施法治政策和推行行政法治的基本原则,也是一个国家实现发展的关键条件。

另一方面,法治也体现了法律改革的思路和逻辑。

法律改革通过对法律的调整、补充和综合,或者从宪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多层次实施法治,进一步提高法律的正义性和适用性,发挥法治在社会发展中的调节作用,有效推动社会发展。

综上所述,法治是一种实现司法公正、加强政府责任、保障单一法治的重要机制。

它不仅是一种政治体系,更是一种社会组织、社会行为以及行政管理的体系,是一种社会发展模式。

法治可以为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保障,但惟一的前提是要坚持宪法的最高性质,倡导宪法的实施,增强人们的法治意识,使法治成为一种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的形式,实现社会的和谐、公正、有序。

法律法规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引言: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是指对于法律法规的制定、发布、执行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套制度体系。

法律法规是国家行使权力和管理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而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法治国家的建设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本文将重点介绍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必要性、主要内容和实施效果。

一、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1 规范国家权力行使: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可以保证政府在行使国家权力时,遵循合法、公正、透明的原则,不滥用职权,不违法乱纪,有效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

1.2 维护公民权益: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可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任意侵犯,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和依法行事的意识。

1.3 促进法治建设: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执行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可以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1.4 提高行政效能: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可以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减少决策的随意性,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

二、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2.1 法律法规的制定程序:明确法律法规的主体、程序和形式,确保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保证法律法规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2.2 法律法规的发布渠道:规定法律法规的发布机构和渠道,确保法律法规的广泛知晓和公众参与,提高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2.3 法律法规的执行监督:建立法律法规的执行监督机制,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追究和惩处。

2.4 法律法规的修订与废止:规定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废止程序,及时调整和完善法律法规,以适应社会发展和时代需求。

三、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3.1 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健全可以提高政府的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政府执行职责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2 加强社会法治意识:通过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社会的法治度和文明程度。

法律基本知识与法律制度

法律基本知识与法律制度

法律基本知识与法律制度一、引言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基石,对于每个人来说,了解并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以及法律制度的概述。

二、法律的定义和分类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并经过公告的,对人民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和制度。

根据其性质和作用,法律可以分为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多个领域。

1. 刑法刑法是指规定国家对违反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予以刑罚的法律。

刑法的目的是保护社会秩序、维护公平正义,并对犯罪者进行惩罚和教育。

2. 民法民法是调整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与法人之间财产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

它涉及到婚姻、继承、合同、侵权等方面的问题,旨在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3. 行政法行政法是规定行政机关组织和运行以及行政行为与公民、法人关系的法律规范。

它保护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合法权益,以确保行政机关公正、透明地履行职责。

三、法律制度的层级和特点法律制度是法律规范的组织和体系,它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层级。

1. 宪法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基础和准绳,规定了国家的政治组织形式、公民的权利义务等基本原则。

2. 法律法律是在宪法的基础上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般性法规。

它对人民行为具有直接约束力。

3.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或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法规,用于细化法律的具体规定。

4. 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对法律适用和解释的规定。

它对法院和检察院的裁判活动有指导作用。

5. 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是由政府的部门或者机关制定的具有局部约束力的法规,它主要用于规范特定领域的行为。

法律制度的特点是系统性、等级性和稳定性。

它具有一定的层次和关系,各个法律规范之间相互配合,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

四、如何遵守法律为了遵守法律,每个人都应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遵循法律的规定行事。

以下是一些遵守法律的基本原则:1. 守法意识要培养正确的守法意识,了解和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法理学精品课件—法律调整及其机制

法理学精品课件—法律调整及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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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的效果的各项指标之间存在着联系 六、研究法的效果对改善法律调整有重要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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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意识,则贯穿于法律调整的全过 程;而法治、依法办事的原则,是法律调 整各个环节的指导原则,是贯穿整个法律 调整过程或机制的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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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题:
1、怎样理解法律调整的科学概念? 2、什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它有何特征? 3、什么是法律调整的方法?什么是法律调整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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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调整的社会机制、心理机制
(一)法律调整的社会机制 从法、法的运作与社会环境联系的角度来分析
法律调整的社会机制,可以把社会学的方法引入, 进行法社会学的研究,研究社会条件、社会环境、 社会传播工具、法律信息的性质和水平等等社会 因素对法的运作和实现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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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调整的心理机制 从法、法运作的心理方面分析法律调整的心理机
法律调整按其作用于人民行为的基 本 方式,可分为三种:
1.积极义务的方式,即要求人们做 出某种行为,承担做出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
2.允许的方式,即赋予人们为某种 行为的权利;
3.禁止的方式,即要人们承担不为 一定行为的义务。 这三种调整方式都同主体的权利义务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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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这三种法律调整的方式各有所 用,缺一不可。
(二)加深意味着法律调整的质的提高,要求法 律上有更为准确、细密的规定,可操作性更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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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法律调整的方法、方式和类型
一、法律调整的方法
(一)法律调整的方法的含义 法律调整的方法,是指对社会关系施加法律影响的方 法、方式、类型的总和。
(二)法律调整的对象不同,调整的方法也不尽相同 (三)法律调整方法的不同可表现在以下方面:

法理学(第二篇)

法理学(第二篇)

(3)材料中,高级法院又请示了审判委员会, 这样,就使得对案件事实不太清楚的审判委 员会成了最终的审判者,这对于客观地判断 案件情况来说是不利的。 (4)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我国长期 的法机关的物质保证和法官任命还受到行政机 关的制约。这些都是要改变的。
(3)法自身特点所带来的有限性:法具有主观 意志性,法律不等于客观规律。法具有概括 性,法律规范是指对人们的行为加以抽象, 将这种抽象的、具有概括性的行为规范适用 于千姿百态的社会生活及人们具体的行为时, 总会有法不适应社会实践的地方,不可能做 到天衣无缝。法具有稳定性,这往往导致法 落后于实践。法讲究程序,有时可能会使人 们不能及时迅速地解决问题。 (4)法律的实施受人员与物质条件的制约。 “徒法不足以自行”说的正是法律的这种 有限性。
• 三、法治和法治国家 ►“法治国家” 的概念与“法治”紧密联系 ►作为一种现代意义上的国家治理模式, “法治国家”是指国家依靠正义之法来治 理国政与管理社会,从而使权力和权利得 到合理配置的社会状态,法治理念得以实 现,良好的法秩序得以形成
第二节 法治的基本要求
• 一、法治理念 1.法律的权威性是法治赖以实现的根本保障 2.限制公权力是法治的基本精神 3.公正是法治最普遍的价值表述 4.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的价值实质 • 二、法治原则 法治原则是法治理念的具体化,也是对法治 实践的指导和要求 1.法律必须具有一般性 2.法律必须具有公开性
第七章 法 治
• 关键术语 法治 形式法治 实质法治 法治国 法治 理念 法治原则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 制与法治
第一节 法治释义
• 一、法治的源流 ►法治作为一种系统完整的理论,乃是西方近 代文明的产物,然而从历史沿革的角度看, 它首先是一项历史成就 • 二、法治的逻辑形态 1.作为法秩序的法治 2.作为“法的统治”的法治 3.作为“良法之治”的法治

法治与法制的区别

法治与法制的区别

法治与法制的区别一、两者区别:1、含义不同:法治是法律运行的状态、方式、程度和过程;法制本意是一个静态的概念,是“法律和制度”或“法律制度”简称。

2、产生的时间先后不同:人类世界在还没有产生,宪法以及民主的时候,就已经存在“法制”了,而“法治”则是晚近才产生的,强调的是对国家权力的限制和制约。

3、在社会规范体系中的地位不同:法制社会中的法律、不是调整社会关系最为重要的社会规范,往往是从属于诸如习惯等其他一些社会规范,特别是我们熟悉的道德规范。

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则具有最为重要的地位法律至上是法治社会的一个基本标志。

4、基本价值追求不同:“法制”和这些价值追求没有必然的联系,它既可以与法治相结合,也可以与人治相结合。

但当“法制”与“人治”相结合时,法律权威只起到一种补充和辅助的作用。

简单来说,如果“法制”是二维的,那么“法治”就是三维立体的。

5、基本要求不同: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法律在各种社会调整措施中具有至上性、权威性和强制性,不是当权者的任性;而法制的基本要求是各项工作都法律化、制度化,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6、实行的主要标志不同:实行法治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包括国家最高领导人在内,都严格遵守法律和依法办事;而实行法制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监督等方面,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和制度。

7、核心意义不同:法治的核心意义是强调社会治理主体的自觉性、能动性和权变性;法制的核心意义是强调社会治理规则(主要是法律形式的规则)的普适性、稳定性和权威性。

二、两者联系1.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2.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制度,法治的实施必须建立在法制之上;3.法制与法治都是法律文化中的重要内容,都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法制与法治并不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概念,但两者的内涵确实有着很大区别。

2023年高考政治《中国的法治建设与法律体系》知识点梳理

2023年高考政治《中国的法治建设与法律体系》知识点梳理

2023年高考政治《中国的法治建设与法律体系》知识点梳理中国的法治建设与法律体系是高考政治中的一个重要考点,下面对该知识点进行梳理,以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相关内容。

一、法治建设的基本概念和意义1. 法治建设的含义:是指依法治国的基本理念,即国家行使权力、社会管理和个人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约和约束。

2. 法治建设的意义:(1)保护人权和自由;(2)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3)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4)提高国家治理效能和公民素质。

二、中国法治建设的历史演进1. 开天辟地阶段:新中国成立后,在法治建设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实践。

2. 改革开放阶段:中国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相关改革和政策不断出台。

3. 当代中国法治建设:逐步建立了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搭建了完善的法律框架和法治机制。

三、中国法律体系的组成要素1. 宪法的地位和作用:中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的依据。

2. 行政法律体系:包括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主要调整国家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

3. 刑事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涉及犯罪行为的预防、打击和制裁。

4. 民事法律体系:主要涉及民事权益的保护和民事纠纷的解决,包括民法、民事诉讼法等。

5. 经济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商法、劳动法等,调整市场经济活动和劳动关系。

四、中国法治建设面临的问题和挑战1. 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培养仍需加强。

2. 一些地方和领域的法治水平相对较低。

3. 法律执行和司法公正需要进一步加强。

4. 职业道德和法律伦理建设亟待提升。

五、加强中国法治建设的对策和建议1.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2. 完善法律法规,提升法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正和效率。

4. 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总结:中国的法治建设与法律体系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

2014年人大法学考研笔记、真题解析、重点、难点详解

2014年人大法学考研笔记、真题解析、重点、难点详解

人大法学考研笔记【育明冲刺押题·复试保录】2013年冲刺押题保分课程6000元;视频保过课程6折;复试保录9800元,不过全退!赠送阅卷人一对一指导!(仅限100名)法制和法律调整机制【复习策略】在第一编后接着就讲法制、法的原则与法治,也是总括性的。

本章主要讲法制和法律调整机制,自然这是建设法治国家的核心因素。

因此本章内容也具有基础性。

法律调整让我们从一个动态的角度来认识法律对社会起作用的过程。

本章出题的知识点比较集中,也很有命题价值,需要认真复习。

【常识串联】选取一些有出题可能的知识点,并简答加以分解。

1、法制:法律制度的简称。

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法律上层建筑的各个因素所组成的系统,从其构成看,起码包括法、法律实践以及指导法和法律实践的法律意识。

2、法律调整:是根据一定社会生活的需要,运用一系列专门法律手段,对社会关系施加的规范、组织、控制和调节。

3、法律调整机制:是指用来保证对社会关系实现有效法律影响的的各种法律手段的统一系统。

【重点精讲】1、法制法制:法律制度的简称。

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法律上层建筑的各个因素所组成的系统,从其构成看,起码包括法、法律实践以及指导法和法律实践的法律意识。

(1)构成法制的法,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现行法律规范的总和;(2)法律实践是法在社会中的运动形式,即“行动中的法”,与“书本上的法”相对应。

(3)占主导地位的法律意识。

(后面第27章法律意识专门讲述)。

三者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2、法律调整的对象法律调整对象,是已被法律调整的或客观上要求法律调整的具体的意志社会关系。

其特点为:(1)是主体之间的社全国统一咨询热线:400-6998-626育明教育官方网址:。

法理学名词解释

法理学名词解释

68、法律规范的效力:
是指法律规范的生效范围,即法律规范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对什么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法律规范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在什么时间开始生效,在什么时间终止生效以及对其生效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具有溯及力等问题。明示废止是指在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决议中,对旧法失效的时间明文加以规定。默示废止是指在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决议中,没有对旧法的失效时间明文加以规定,而当新旧法律发生矛盾时,以“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推定旧法已经自然失去效力。法律规范的溯及力是指法律规范对其生效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适用,就具有溯及力;不适用,就不具有溯及力。法律规范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在哪些地方、区域有效。法律规范对人的效力是指法律规范适用于哪些人。
24、法治:
是主张严格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原则。
25、法律秩序:
是依法建立的秩序,它是以有较完善的法律制度和实行法治为前提。
26、民主与专制相对,原意是人民的权力或多数人的统治,是一种多数人掌握公共权力的国家制度,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27、社会主义法治:
是指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必须严格地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坚决依法办事,依法治理国家。
1、法的规范作用:
又称法本身的作用,是指法通过对人们思想的影响,实现对人们行为的评价、指引、预测,实现对合法行为的保护和对非法行为的谴责、制裁、警戒和预防的作用。
2、专门法律职能:
又称法本身的职能,是指法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都有确认、建立、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着这种社会关系的能力。
6、法制:
是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的法律制度的简称。包括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现行法律规则,而且包括法在实际生活中的运行,法律运行的机制,一个国家的法律文化传统,占主要地位的法律意识,法学教育以及法学研究等等,它是一国、地区法律上层建筑诸因素构成的系统。

法学名词解释

法学名词解释

95:1.法的概括性:即法的一般性,法律规范是一种抽象,概括的规定,即它的对象是一般的人而不是特定的人;它是反复使用的,而不是仅适用一次的;它意味着同样情况同样适用,也就是通常讲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2.古典自然法学说3.对抗制程序4.义务性规范5.法人96:1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

2法律文化:是指在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作用下,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所创制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或者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态度、价值、信念、心理、感情、习惯及学说理论的复合有机体。

法律文化含有内在的结构,一是物质性的法律文化,如法律规范、法律制度,二是精神性法律文化,如法律学说、法律心理等。

如果说前者旨在建构一定的法律调整机制,那么,后者则是展示人类关于法和法律的精神世界的活动。

法律文化是反映一个国家、地区或民族的全部法律活动水平的概念,法律意识、法律制度、法律实践都体现一定的法律文化。

3法的价值:4法律调整机制5.调整性法律关系971.一般法2.法的渊源:法的渊源的基本涵义主要是指法的来源或法之栖身之所或者法之产生的原因和途径,故又简称为法源。

法的渊源作为法学的基本范畴,它表明一国的法可以或可能基于何种途径产生,是一国的法和法律规范的预备库或半成品。

法的渊源分类有四:实质渊源、效力渊源、形式渊源和历史渊源。

3.法的社会性4.法律心理5法的继承6.法的现代化7.法律规范的结构8.法的部门9.法的适用10.法律规范的溯及力981.立法体制:是指由关于立法权限、立法权运行和立法权载体诸方面的体系和制度所构成的有机整体。

立法体制一般分为单一制、复合制和制衡制。

中国的立法体制是中央统一领导和一定程度分权,多级并存,多类结合的立法权限体制。

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统一领导,国务院行使相当大的权力,地方行使一定的权力,是其突出的特征。

2.法的实现3.法的历史类型4.特别法5.法的概括性6.(法律文化)的结构7.法系:又称法律家族,是指对各国法律制度的现状和历史渊源进行比较研究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概念。

国家司法考试法律基础名词解释汇总

国家司法考试法律基础名词解释汇总

国家司法考试法律基础名词解释汇总法律的渊源(法律形式):指那些来源不同(制定法与非制定法、立法机关制定与政府制定,等等)、因而具有法的不同效力意义和作用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国际法:作为国际法律关系主体的国家(或者地区)之间制定和实施的法律。

国内法:一国(或地区)制定并在该国(或地区)实施的法律。

根本法(宪法):规定国家和社会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制定需要特别的程序的法律普通法:根本法其他的。

一般法:适用于一般的法律关系主体、通常的时间、国家管辖的所有地区的法律。

《刑法》、《合同法》特别法:适用于特别的法律关系主体、特别时间、特别地区的法律。

《妇女权益保障法》、《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实体法:规定的是主要权利和义务的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著作权法》程序法(诉讼法):规定主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施的法律。

《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成文法:国家机关制定的、以文字形式表达的法律。

习惯法:由国家认可的习惯。

公法:关于罗马国家的法律。

现代西方法学著作一般认为是宪法、行政法、刑法。

私法:关于个人利益的法律。

现代西方法学著作一般认为是民法和商法。

衡平法:是14世纪开始的,大法官法院的大法官们根据公平正义原则对普通法进行修正、补充而形成的一种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

普通法:是专有名词,特指11世纪诺曼人征服英国后通过法院判决而逐步形成的适用于全英格兰的一种法律。

联邦法:指整个联邦立法机关制定的和在整个联邦实施的法律,如联邦宪法、联邦民法、联邦刑法等。

联邦成员法:指由联邦成员国的立法机关制定的仅在该成员国实施的法律,如成员国宪法、成员国民法、成员国刑法等。

法律的历史类型:按照法律的阶级本质及其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不同划分。

法律体系:指由在一个国家里,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同类规范性法律文件所组成的法律部门而构成的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部门法(法律部门):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可以称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社会发展与法律制度的调整

社会发展与法律制度的调整

社会发展与法律制度的调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法律制度的调整也变得愈发重要。

在一个发展的社会中,法律是维护社会公正与稳定的基石,而适应社会发展的法律制度也是保护公民权利与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

一、法制建设与经济发展法制建设是一个社会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

一个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可以为每一个人提供公平公正的环境,使人们的权利得到保障。

经济的发展往往伴随着法制建设的加速。

法律的完善可以为企业提供保障,使其在一个稳定有序的环境下安心发展。

同时也可以增强外来投资者对一个地区的信心,吸引更多的资本和人才在这里落户。

二、司法制度与人民幸福司法制度直接关系到公民利益,直接影响的是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法律的认识逐渐提高,对司法机关的期望也越来越高。

在这种情况下,打造一个公正透明、权责分明的司法制度应该成为我们的主要目标。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法律制度与人口老龄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老龄化也逐渐成为一个全球性的趋势。

这也给法律制度的调整和完善带来了新的挑战。

法律制度需要更好地适应老年人的需求,给他们提供更好的保障。

其中,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财产继承方面的规定。

在老年人生命的最后时光,帮助他们保障财产的安全,并确保其合法继承权益,是我们不可回避的责任。

四、法治与信息技术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也为法律制度的调整提供了新的机遇。

通过将新的科技手段运用到法律领域,可以使法律行业更加智能化、高效化和便利化。

法律智能系统、大数据分析等技术的应用,也可以加快司法流程从而更好地维护公民权益,弥补人力不足的缺陷。

五、提高法治意识提高法治意识是完善法律制度的基础和保证。

法治意识不仅体现在大型规范普及,更需要个人积极地投身于社会法制建设,并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法律。

通过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制意识,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这是维护公民权益的最基本保障。

六、结语法律调整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过程,它随着社会变迁而不断迭代。

法治对反腐的作用

法治对反腐的作用

法治对反腐的作用
法治对反腐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治为反腐提供法律保障。

通过制定和实施法律,严格规范和限制公
权力行使和运行,让公权力执掌者在法律规定的条件、范围、方式、
程序内行使公权力,形成权力公开、公平、透明运行的保障机制。

2.法治为反腐设定行为准则。

法律明确规定滥用权力的处罚原则,明示
腐败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让腐败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从而达到预
防、减少和消除腐败的目的。

3.法治为反腐提供制度依据。

在健全的司法机关运用严格的法律,形成
严密的法律调整机制,调节社会关系,统筹利益分配,规范社会行
为,让政府按规则运行,让社会在法治中前进。

4.法治为反腐营造良好环境。

法治反腐有利于压缩社会腐败亚文化的萌
生和蔓延趋势,有利于在全社会倡导廉洁文化和法治文化,实现社会
公平正义。

总之,法治是反腐斗争的重要手段和保障,能够从制度上保障反腐工作的有效实施,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第12章 法律调整及其机制

第12章  法律调整及其机制

第十二章法律调整及其机制第一节法律调整的概念重点问题1、法律调整的概念一、法律调整的概念法律调整是从法的运作方面描述法的实现、法在生活中如何起作用的一个范畴。

法律调整是根据一定社会的社会生活的需要,运用一列法律手段(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实现法的活动等),对社会关系施加的有结果的、规范组织作用。

二、法律调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调整它不同于一般社会调整的特点主要在于:1.法律调整是随着国家与法的产生而产生的,它是统治阶级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关系所作的带有一定价值判断的规范性和组织性的中介;2.法律调整带有有目的的、有结果、有保证的性质,有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三、法律调整体现了法律的作用,但不能把二者等同。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法律作用是比法律调整更为广泛的一个概念,许多社会关系法律不调整,但不等于法律对他们没有作用;2.法律调整需要一整套法律手段来实现,即需要通过法律调整机制来实现,而法律作用却不一定都需要通过法律调整来实现。

第二节法律调整的对象重点问题1、法律调整的对象一、法律调整对象的定义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指已被法律调整的或客观上要求法律调整的具体的意志社会关系。

或法律调整对象是客观上能够“接受”法律调整,而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又要求对之进行法律调整的意志社会关系。

二、法律调整对象的主要特点(一)它是社会关系、社会过程。

(二)法律调整是通过人的意志和意识发生的关系。

(三)法律调整的是具体的社会关系。

(四)法制调整那些客观上要求法律调整的关系。

(五)法律只调整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社会关系。

二、法律调成的对象发展的主要倾向是扩大和加深(一)扩大意味着法律调整的量的增加,法律调整对象的范围扩大了;(二)加深意味着法律调整的质的提高,要求法律上有更为准确、细密的规定,可操作性更强。

第三节法律调整的方法、方式和类型重点问题1、法律调整的方法、方式和类型一、法律调整的方法(一)法律调整的方法的含义法律调整的方法,是指对社会关系施加法律影响的方法、方式、类型的总和。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协调与衔接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协调与衔接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协调与衔接发表时间:2019-08-30T11:07:06.360Z 来源:《知识-力量》2019年10月39期作者:燕玉娜[导读] 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以及依法治国步伐的推进,党内法规越来越规范化与体系化,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协调与衔接也显得更加重要。

党内法规的体系化建设彰显了共产党治党管党的决心,也有利于同国家法律进行顺畅的协调。

协调与衔接好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关系,对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化体系有着重要的意义。

(西北政法大学,陕西省西安市 710000)摘要: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以及依法治国步伐的推进,党内法规越来越规范化与体系化,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协调与衔接也显得更加重要。

党内法规的体系化建设彰显了共产党治党管党的决心,也有利于同国家法律进行顺畅的协调。

协调与衔接好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关系,对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化体系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国家法律;党内法规;协调;衔接一、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专题讨论了依法治国这一问题,提出要全面推行依法治国,重视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这意味着法治观由过去的国家法中心主义转向法律多元主义。

“法律规范体系”与“党内法规体系”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可或缺的部分,两大体系相互独立又相辅相成。

(一)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区别虽然党内法规也以“法规”为称呼,但是实际上两者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区别,前者属于政治制度,后者是法律制度。

第一,立法的主体不同。

国家法律由国家立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党内法规由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为制定主体。

第二,调整对象和范围不同。

国家法律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各类组织,在适用对象上具有普遍性。

党内法规只调整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

第三,实施保证方式不同。

国家法律以强制力作为保证实施,党内法规的强制力较弱,主要依靠党组织、党员的觉悟以及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去保证实施。

中国的法治体系

中国的法治体系

中国的法治体系中国的法治体系是指在国家治理中,依法管理国家事务、保障公民权益的体系化机制。

它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撑。

中国的法治体系建立在宪法的基础上,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法律的最高准则。

中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了公民的平等权利和自由,保障了公民的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结社等权利。

宪法还明确规定了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职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

中国的法治体系还包括了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

立法机关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制定法律和法规。

中国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权。

司法机关是负责审判案件、保障公民权益的机关,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级人民法院。

行政机关是负责执行国家法律和法规的机关,包括政府各部门和地方政府。

中国的法治体系还注重法律的实施和监督。

法律的实施需要依靠行政机关的执行和司法机关的审判。

中国的法治体系建立了严密的法律执行和司法监督机制,确保法律的实施和司法的公正。

法律的监督由人民监督、司法监督和行政监督相结合,确保法律的正确执行。

中国的法治体系还注重法律的适用和改进。

法律的适用需要依靠司法解释和裁判文书。

中国的法治体系建立了完善的司法解释和裁判文书制度,确保法律的适用和裁判的公正。

法律的改进需要依靠立法机关的修法和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

中国的法治体系建立了法律修订和司法解释的机制,保障法律的及时调整和改进。

中国的法治体系还注重国际法的遵守和参与。

中国是联合国创始会员国,是国际法的积极参与者和捍卫者。

中国积极参与国际法的制定、适用和改进,推动国际社会的法治建设。

中国还通过与其他国家的双边和多边合作,推动国际法的发展和完善。

中国的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撑,是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中国的法治体系建立在宪法的基础上,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注重法律的实施和监督,注重法律的适用和改进,注重国际法的遵守和参与。

法治与国家治理体系的优化调整

法治与国家治理体系的优化调整

法治与国家治理体系的优化调整法治是现代社会国家治理的核心要素之一,是一种重要的治理原则和手段,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国家治理也需要不断优化调整,以适应新的时代要求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法治与国家治理体系的优化调整。

一、法治的概念和意义法治,简单来说就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之上的国家治理方式和原则。

它要求国家行政机关、执法机构和司法机构等各方面依法行使权力,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法治的核心是以法律为准绳,任何行为和决策都必须依法而行。

法治的意义在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秩序。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的权益和利益十分复杂多样,政府需要依法行使权力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避免权力的滥用和任性决策,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二、国家治理体系的调整和优化国家治理体系是指国家各个部门和机构层层相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治理体系。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治理体系也需要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以适应新的时代要求和挑战。

首先,要加强法治意识和法治建设。

充分发挥法律规范的作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

同时,要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规范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要注重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

国家治理体系是一种复杂的系统,需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

要注重制度的创新和改革,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

同时,要加强制度执行和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三,要加强社会参与和民主监督。

国家治理不能仅仅依靠政府部门和机构,还需要广泛动员和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

要加强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健全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的民主化和法治化进程。

第四,要加强国际合作和互利共赢。

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开放的系统,需要与国际社会进行合作与协调。

要加强国际交流,吸纳国际经验和智慧,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的国际化和现代化。

三、法治与国家治理体系的互动关系法治与国家治理体系是相辅相成、相互依存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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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调整过程
• 第一阶段,法律规范开始生效阶段。
• 第二阶段,产生法律关系阶段。
• 第三阶段,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获得实 现,转化为主体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 行为的阶段。
• 有时,法律调整过程的实现需要国家权 力的介入。
(二)法律调整机制及其基本要素
法律调整机制是用来保证对社会关系 实现有效法律影响的各种法律手段的系 统。
二、法律调整的对象
法律作用的直接对象是社会关系参加 者的意志行为,即调整一定社会人与人 的相互关系中的意志行为。法律通过调 整主体的意志行为,确认、形成、巩固 和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
法律调整的对象概括起来有以下主要特点: •人与人之间的交互行为关系。 • 第二,法律调整的是受到主体的意志和意识所
• 法律意识与法和法律实践有着紧密联系。
因此,法、法律实践和一个社会占主导 地位的法律意识这些法制的不同构成因 素,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不同法制 的区别,有时表现在这一因素上,有时 表现在那一因素上,有时也可表现在几
个因素上。
第二节 法律调整及其机制
一、法律调整的概念
法律调整是从法的运作方面描述法的 实现、法在生活中如何起作用的一个范 畴。法律调整是根据一定社会社会生活 的需要,运用一系列专门法律手段,对社 会关系施加的规范、组织、控制和调节 。
• 本章所论述的法制即指一国或地区 整个法律制度的简称,这是作为法
律上层建筑意义上的法制。
二、法律制度的构成
法制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法律上层建筑 的各个因素所组成的系统,从其构成看 ,起码包括法、法律实践以及指导法和 法律实践的法律意识。
• 构成法制的法,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现行法律 规范的总和。
• 法律实践是法的社会中的运动形式,西方学者 有时称之为“行动中的法”或“活法”,与“ 书本上的法”相对应。
法制和法律调整机制
2020年6月1日星期一
第一节 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法制”一词的含义
• 第一种含义是“法”、“法律”或“法 律规范”,相当于“法律体系”或“法 律规范体系”。
• 第二种含义是指有共同调整对象或调整 方法,从而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的的若 干法律规则的集合。
• 第三种含义上的“法律制度”或“法制 ”一词,其外延比上述大得多,它包括 法(法律规范),又大于法,是一个国 家整个法律上层建筑的系统。
与法律调整的三个阶段加一个机动性阶 段相适应,也可明确划分出法律调整的 三个基本要素和一个机动性要素。这就 是现行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实现权利 和义务的行为和法的适用。
法律调整的基本阶段中出现的基本要素 ,与其他法律工具相结合,又构成法律
调整这个大系统的四个子系统。
需要注意的是,上面描述的法律调整 机制仅仅是从法律运作的专门法律手段 方面所作的考察,涉及的只是法律调整 的“专门法律机制”。事实上,观察法 的运作还可扩大范围,从法的运作与社 会环境联系或者法的动作与主体的心理 活动的联系等角度来分析法律发生作用 的条件和机制。 因此,法律调整机制,又可分为法律调 整的专门法律机制、法律调整的社会机 制、心理机制。
支配的行为。 • 第三,法律调整的是具体的社会关系,这意味
着在法律调整对象中不包括依社会生活客观规 律发生的大规模的、群众性的社会过程。 • 第四,法律只调整重要的社会关系,即对于社 会正常存在和运转会发生重大影响的社会关系 ,这些领域内的任意行为和利益冲突可能危及 社会基本秩序。
三、法律调整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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