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关于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
股东出资额与股权比例的关系
股东出资额与股权比例的关系(2011-08-2119:58:23)标签:分类:案例解析2003 年6 月,陈某与赵某、白某三人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三人设立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中赵某担任董事长,持股比例是40%;陈某担任总经理,持股比例是30%;白某担任董事,持股比例是30%。
,资金按照股份比例调拨,调拨额与股份比例不相符时,超调资金作为负债考虑,股权比例不变,增加调资计算资金利息。
2003 年7 月2 日,三人共同签署了公司章程。
章程规定:公司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建筑建材销售、室内装潢服务;公司股东为赵某、陈某、白某,赵某出资现金400 万元人民币,陈某出资现金300 万元,白某出资现金300 万元; 公司股东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 万元;股东全部缴纳的出资额为公司的注册资本,经验货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设立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长由最大股东担任;章程和公司的登记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为准。
同日,陈某存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民币700 万元,赵某、白某共同存人人民币370 万元。
2003 年7 月4 日,三人向会计师事务所写出书面投资声明,表明共同投资兴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中赵某投资入股货币资金400 万元,陈某投资入股货币资金300 万元,白某投资人股资金300 万元,并提供了书面的出资协议。
2003 年7 月11 日,会计师事务所作出验资报告,证明三人均按约定将出资款存人了银行账户。
2003 年7 月14 日,区建设委员会向区工商分分局发函称,请给予赵某、陈某、白某办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登记。
同月l5 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核准登记,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 万元。
陈某向法院起诉称:2003 年7 月2 日其与赵某、白某签订了公司章程,约定:由赵某出资400 万元,其与白某各出资300 万元,共计1000 万元作为设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
公司出资协议书范本7篇
公司出资协议书范本7篇篇1本协议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由以下各方共同签署:甲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地址:(注册地址)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乙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地址:(注册地址)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丙方:(公司名称)其他合作方及个人信息填写同上。
鉴于各方有意共同出资成立一家新的公司,为实现共同发展和共创利益,达成如下协议:一、公司设立目的及业务范围新设立的公司的目的在于(设立目的),其主要业务范围为(业务范围描述)。
二、出资额及出资比例1. 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整,占新公司股份比例为%。
2. 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整,占新公司股份比例为%。
3. 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整,占新公司股份比例为%。
三、出资方式及时间1. 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将出资款项汇入新公司的银行账户。
2. 甲方出资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之前;乙方出资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之前;丙方出资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之前。
四、公司治理结构1. 新公司的管理组织架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各方应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职责。
2. 董事会成员由各方共同协商确定,其中甲方推荐XX名董事,乙方推荐XX名董事,丙方推荐XX名董事。
五、各方权利和义务1. 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和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2. 各方在新公司中的权利与义务应遵循公司章程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3. 各方应共同协作,为新公司的顺利运营提供支持和帮助。
4. 各方应保守新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六、股权转让及退出机制1.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如需转让,应经其他股东同意。
希望这篇关于公司出资协议书范本的法律文书能满足您的需求,如有更多疑问或需求请随时告知法律顾问团队,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篇2本协议于XXXX年XX月XX日由以下各方签署:甲方:[甲方公司名称]乙方:[乙方公司名称]丙方:[丙方公司名称]鉴于各方共同意愿,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新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并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特此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一、协议目的各方共同出资设立目标公司,共同经营,共担风险,以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及各方共赢。
股东出资与股权分配合同(精选3篇)
股东出资与股权分配合同(精选3篇)股东出资与股权分配篇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平等协商,就共同出资设立股份合作制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成如下协议:一、公司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万元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年二、出资各方:甲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风险告知:首先要审查股东资格。
由于全体股东要对发起设立公司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一定要审查好股东的资格,包括股东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
并且对股东的身份证明最好进行备份。
三、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占出资比例、实际出资:出资各方共同出资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全额注册。
出资比例与持股比例不一致的合同模板
出资比例与持股比例不一致的合同模板《出资比例与持股比例不一致股权协议》甲方(出资方):____________乙方(持股方):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资金,乙方提供经营管理能力,共同开展业务,特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1.2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1.3 项目规模:____________1.4 项目投资估算: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出资比例与持股比例2.1 甲方向项目公司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__%。
2.2 乙方向项目公司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__%。
2.3 甲方同意将其对项目公司的出资额中的____________%计入乙方名下,由乙方持有。
2.4 乙方实际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为____________%,但甲方保留对项目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的否决权。
第三条资金用途3.1 甲方出资的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公司的____________(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购置、人员工资、市场开拓等。
3.2 乙方负责对项目公司的资金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投入的效益。
第四条责任及义务4.1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时间、数额向项目公司出资。
4.2 乙方应保证项目公司的正常运营,确保项目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4.3 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管理,但甲方有权对项目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4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报告项目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5.1 项目公司的利润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5.2 项目公司的亏损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亏损。
(五)关于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
(五)关于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1.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概述在以我国《公司法》为基础的公司资本制度下,出资比例指股东实缴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的比例,亦即以分数或百分数表示的出资额或出资份额;股权比例指股东基于出资占有的公司财产权、决策权等相关权利的份额,即以分数或百分数表示的股东权益。
2.各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1)法国。
法国属于大陆法系国家,采用严格的法定资本制。
关于股东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问题,从法律上肯定了可以不同。
(2)美国。
美国是英美法系国家的典型代表,其公司资本制度采取典型的授权资本制度。
股东的股权比例完全依照股东协商一致的原则,由股东通过章程来约定。
(3)德国。
德国属于大陆法系国家,但又区别于法国,因德国公司实行折衷的授权资本制。
公司股东出资比例和股权比例可以不同,也可以由股东通过协议约定。
3.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公司法》采用严格意义上的法定资本制。
即规定了股东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要保持一致。
在对待中外合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时,我国采用授权资本制,但在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问题上始终保持内外企业政策一致,要求股东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保持一致。
4.我国实践中的变通做法实践中,股东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必须一致的法律规定制约了中关村科技园区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合法的工商登记手续,突出体现在吸引风险投资的过程中。
企业在实际运作中,多采用如下变通做法:(1)采用两个协议,两种章程的形式。
递交工商登记机关的协议、章程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文件,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保持一致,受法律保护;私下制定的协议、章程为真实情况的反映,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不一致,一旦发生争议不受法律保护。
(2)采用合法的变通手段,通过无偿赠与等方式达到形式上的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的一致。
这虽然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依照国家有关税收政策的规定,都会增加企业引入风险投资进程中的程序。
(3)通过协议约定双方投资的比例,风险投资方超出比例部分的投资,放入新设公司的“资本公积”科目。
合伙公司股权分配方案及股权比例
合伙公司股权分配方案及股权比例合伙公司股权分配方案及股权比例一、引言合伙公司是指多个自然人或法人按照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分配利润、共担风险的主体组织形式。
在合伙公司的经营过程中,股权分配是一个关键的问题,牵涉到合伙人的权益和利益分配。
本文旨在提供一种具体的股权分配方案及股权比例,以指导合伙公司的运作和发展。
同时,本文会从合伙公司的性质、投资额度、经营贡献、风险承担等因素出发,提供不同情景下的股权分配方案及股权比例。
二、合伙公司股权分配方案1. 基本原则(1)公平原则:合伙公司股权分配应遵循公平原则,即根据合伙人的投资额度、经营贡献、风险承担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2)绩效原则:合伙公司的股权分配应与合伙人的绩效挂钩,即通过绩效考核的方式来确定股权分配比例。
(3)发展激励原则:合伙公司股权分配方案应能够激励合伙人的发展,保证公司的稳定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4)灵活性原则:合伙公司股权分配方案应具备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公司运营中的变化和调整。
2. 不同情景下的股权分配方案(1)等额出资情景:当合伙人的出资额度相等时,可以根据经营贡献、工作时间、技术能力等因素来确定股权分配比例。
例如,若合伙人的经营贡献比例为40%、工作时间比例为40%、技术能力比例为20%,则可以根据这些比例来分配合伙人的股权比例。
(2)不等额出资情景:当合伙人的出资额度不等时,可以根据出资额度占比和经营贡献等因素来确定股权分配比例。
例如,若合伙人A出资100万元,合伙人B出资50万元,合伙人A的经营贡献比例为60%,合伙人B的经营贡献比例为40%,则可以按照出资额度占比和经营贡献比例来确定股权分配比例。
(3)技术专长情景:当合伙人具备特定的技术专长时,可根据技术专长的贡献度来分配股权比例。
例如,若合伙人A具备独特的技术专长,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可给予其相应的股权比例奖励。
三、合伙公司股权比例实例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合伙公司股权比例实例,供参考:1. 合伙人A出资500万元,合伙人B出资300万元,合伙人C出资200万元,按出资额度占比分配股权比例。
合伙创办的公司,如何科学合理的设置股权结构?
合伙创办的公司,如何科学合理的设置股权结构?一、创始人在发起设立公司时,如何个性化的制定公司章程:1、股东持股比例可以与出资比例不一样比如说,一个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两个股东,你出800万,我出200万,正常股权比例一定是8:2,但是公司法允许这个哥俩5:5分账,只要上面这两人同意,这事谁也管不着。
因为这种约定是当事人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损害他人的利益,也没有违法国家法律法规,因此是合法有效的。
2、表决权可以与出资比例不一致《公司法》第42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法》第34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很多创始人在成立公司时公司章程用的都是工商局的格式文本,往往对于法律规定的但是条款都忽略了。
以上我列举的就是一些比较常用的关于公司章程的但是条款,象其他关于股权转让时剩余股东的同意权、优先购买权、股东资格的继承、股东会的召开形式、召开期限、对于董、监事、高转让本公司股权的限制呀这些都是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来做出约定以确保公司的控制权。
二、创始人确保控制权的方式1、投票权委托的模式“投票权委托”就是公司部分股东通过协议约定,将其投票权委托给其他特定股东(如创始股东)行使。
根据京东的招股书,在京东发行上市前,京东有11家投资人将其投票权委托给了刘强东行使。
刘强东持股20%左右却通过老虎基金、高瓴资本、今日资本以及腾讯等投资人的投票权委托掌控了京东上市前过半数的投票权。
2、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行动人”即通过协议约定,某些股东就特定事项采取一致行动。
意见不一致时,某些股东跟随一致行动人投票。
比如,创始股东之间、创始股东和投资人之前就可以通过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加大创始股东的投票权权重。
一致行动协议内容通常体现为一致行动人同意在其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在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时做出相同的意思表示,以其中某方意见作为一致行动的意见,以巩固该方在公司中的控制地位。
公司股权比例解读(最全)
公司股权比例解读——67%(三分之二)绝对控制权,相当于100%的权力,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51%相对控制权,控制线,绝对控制公司。
——34%安全控制权,一票否决权。
——30%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线。
——20%重大同业竞争警示线。
——10%临时会议权,可提出质询/调查/起诉/清算/解散公司。
——5%重大股权变动警示线,需披露权益变动书。
——3%临时提案权,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1%代位诉讼权,亦称派生诉讼权,可以间接的调查和起诉权(提起监事会或董事会调查)。
一、绝对控制线——67%(三分之二以上)【释义】一些重大事项的如公司的股本变化,关于公司的增减资,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并、变更主营项目等重大决策,需要2/3以上票数支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但书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示】1.绝对控制既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也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二者相比较而言,股东大会要求的是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并不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一定要占比三分之二以上。
2.三分之二含本数,也就是说,绝对控制线为67%不确切,三分之二以上也可以是66.7%、66.67%等。
3.《公司法》第四十二条有但书陷阱,即公司章程可以约定股东会是否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如果约定为否,67%的绝对控制线也就失去了相应的意义。
二、相对控制线——51%【释义】一些简单事项的决策、聘请独立董事,选举董事、董事长、聘请审议机构,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聘请/解聘总经理。
出资占比与股权占比合同6篇
出资占比与股权占比合同6篇篇1甲方(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进行出资,并对出资占比与股权占比达成协议如下: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方向乙方出资的比例及相应的股权占比,确保双方的权益,规范双方的行为。
二、出资额及股权占比1. 甲方出资额:甲方应向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
2. 股权占比:根据甲方实际出资额,甲方在乙方的股权占比为______%。
三、权责条款1. 甲方有权按照其股权占比享有乙方的相应利润分配权、公司决策参与权等股东权利。
2. 甲方有义务按照约定及时足额出资,并遵守乙方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
3. 乙方应保证甲方的出资安全,并为其行使股东权利提供便利。
4. 乙方应按照公司章程分配利润,确保甲方按其股权占比获得相应分红。
5. 乙方的重要决策(如合并、分立、增减资等)应事先告知甲方,并征求甲方意见。
四、出资时间与方式1.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将全部出资额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2. 甲方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
五、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出资的,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 乙方未按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修改或补充。
2. 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3)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七、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出资比例和股权比例合同模板
公司出资比例和股权比例合同模板《公司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合同》甲方(出资方):乙方(股权方):鉴于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设立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公司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出资比例1.1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以下简称“出资比例”)。
1.2 乙方以非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以下简称“出资比例”)。
第二条股权比例2.1 按照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出资比例,甲方持有公司____%的股权(以下简称“股权比例”)。
2.2 按照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出资比例,乙方持有公司____%的股权(以下简称“股权比例”)。
第三条股权转让3.1 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持有的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3.2 甲乙双方同意,若一方拟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须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四条利润分配与亏损承担4.1 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为:按照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4.2 公司的亏损承担原则为:按照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承担。
第五条决策权5.1 甲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行使决策权,共同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5.2 重大事项决策需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实施。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6.1 在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下,甲乙双方均可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6.2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乙双方应按照出资比例退还对方的出资,并按照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股权调整。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7.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约定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股权转让的出资方式与比例
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股权转让的出资方式与比例股权转让协议是股权转让过程中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股权转让双方的权益、义务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其中,股权转让的出资方式与比例是协议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文将详细探讨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股权转让出资方式以及比例的相关问题。
一、股权转让的出资方式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股权转让的出资方式是协议中不可或缺的内容之一。
股权转让的出资方式有以下几种常见形式:1. 现金出资:即买方以现金形式购买股权。
这是最为常见和直接的方式。
买方在协议中规定的时间内将购买股权所需金额直接支付给卖方。
2. 实物出资:除了现金外,股权转让协议中也可以约定以实物形式进行出资。
这意味着买方可以以实物资产的形式换取股权。
例如,买方可以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其他形式的资产出售给卖方,作为购买股权的支付方式。
3. 红利再投资:有时候,买方可以选择将已获得的股息或者红利再投资到目标公司的股权中。
这样做可以减少现金支付压力,同时也可以进一步增加买方在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
4. 债权转股权: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股权转让协议可以约定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买方可以将其持有的债权转化为目标公司的股权。
这种方式通常是在目标公司出现资金流动性问题时使用的。
5. 其他方式:根据具体情况,股权转让协议中的出资方式还可以根据需求进行创新,例如以股权交换、股权抵押等方式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股权转让双方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出资方式,并依法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确保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股权转让的出资比例除了规定股权转让的出资方式,股权转让协议还需要明确约定股权转让的出资比例。
这一比例决定了买方在目标公司中所持有的股权比例。
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出资比例的确定通常参考以下几个方面:1. 双方协商:买方与卖方在协议中可以自由约定股权转让的出资比例。
双方可根据自身需求和投资计划,协商确定买方所获得的股权比例。
2. 目标公司估值:买方与卖方可以参考目标公司的估值情况,确定出资比例。
关于股权分配方案的规定
关于股权分配方案的规定股权分配方案的规定股权分配是指在公司成立或进行融资时,根据公司发展、投资者贡献和业绩等因素,确定股东之间的权益分配比例和条件。
一个合理的股权分配方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激励创业者和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
本文将探讨股权分配方案的规定,并介绍几个常见的股权分配方案。
一、股权分配方案的规定1. 股权分配原则股权分配方案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每个股东的权益,确保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
在股权分配方案制定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公司发展前景、投资者贡献、团队组织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股权分配比例。
2. 股权分配的主要方式股权分配的主要方式包括股权比例分配、股权期权激励和股权融资等。
(1)股权比例分配:根据每个投资者的出资比例确定股权份额,投资者出资越多,获得的股权比例越高。
(2)股权期权激励:针对创业团队或核心员工,根据其贡献和业绩,给予股权期权激励,以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力。
(3)股权融资:通过向投资机构或股权基金出售股权来获得融资,以支持公司的发展和扩大市场份额。
3. 股权分配方案的内容股权分配方案应当明确以下内容:(1)股权份额的确定:根据每个投资者的出资金额或贡献,确定其所获得的股权比例。
(2)股权转让限制:规定股东在一定时间内是否可以转让股权,转让的对象和条件。
(3)股权期权激励的条件:规定获得股权期权的员工的权益和行使条件。
(4)股东权益保障:明确股东的权益保护机制,如合并、销售或上市时的优先权等。
(5)股东会议决策权:规定股东会议的召开方式、决策程序和表决比例等。
(6)股权融资条件:明确股权融资的条件、融资方向和出售股权的比例。
二、常见的股权分配方案1. 阶段划分的股权分配方案根据公司的发展阶段,将股权分配为不同阶段,如初创期、发展期和成熟期等。
创始团队在初创期股权比例较高,随着公司的发展,投资者或员工逐渐获得股权,以激励其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方合伙企业股权分配方案
三方合伙企业股权分配方案三方合伙企业股权分配方案一、前言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合伙人自愿根据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承担风险、共享利益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
在三方合伙企业中,三个合伙人共同出资并共同经营企业,并按照约定分配利润和股权。
股权分配方案是三方合伙企业分配利益和权力的重要依据,合理的分配方案有助于激励三方合伙人积极参与经营活动,推动企业的发展。
本文将就三方合伙企业的股权分配方案展开讨论。
二、确定股权分配比例的原则在确定三方合伙企业的股权分配比例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按照出资额确定股权比例:合伙人按照约定的出资额确定股权比例,出资多者股权比例相对较高,出资少者股权比例相对较低。
2.按照劳动贡献确定股权比例:合伙人根据自身的劳动贡献确定股权比例,劳动贡献大者股权比例相对较高,劳动贡献小者股权比例相对较低。
3.按照风险承担确定股权比例:合伙人根据承担风险的大小确定股权比例,风险承担多者股权比例相对较高,风险承担少者股权比例相对较低。
根据以上原则,可以确定三方合伙企业的股权分配比例,既保证了出资者的合理权益,又能充分体现劳动贡献和风险承担。
三、股权分配方案的具体规定1.股权分配比例:三方合伙企业的股权比例采取混合模式,包括出资比例、劳动贡献比例和风险承担比例。
具体分配比例为:出资比例占40%、劳动贡献比例占40%、风险承担比例占20%。
三方合伙人根据自身出资、劳动贡献和风险承担占比确定股权比例。
2.出资比例:三方合伙人根据约定的出资额确定出资比例,出资多者股权比例相对较高。
具体出资比例为:合伙人A出资100万元,占总出资的60%,合伙人B出资60万元,占总出资的36%,合伙人C出资10万元,占总出资的4%。
3.劳动贡献比例:三方合伙人根据自身的劳动贡献确定劳动贡献比例,劳动贡献大者股权比例相对较高。
具体劳动贡献比例为:合伙人A负责企业的运营管理,劳动贡献占比60%,合伙人B负责市场销售,劳动贡献占比30%,合伙人C负责财务管理,劳动贡献占比10%。
股权出资分配方案
股权出资分配方案股权出资分配方案一、引言股权出资分配是指投资者通过向企业出资获得企业股权的过程,股权分配方案则是指投资者在企业出资后所享有的权益。
本文将围绕股权出资分配方案展开讨论,探讨如何构建合理、公平、稳定的股权出资分配方案。
二、股权出资分配原则1. 公平原则:要保证股权出资分配的公平性,各投资者应根据其出资额的大小和出资的价值给予相应的权益。
2. 稳定原则:股权出资分配应尽量保持稳定,避免因股权出资分配的频繁变动而导致企业经营不稳定。
3. 激励原则:通过股权出资分配,激发投资者对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4. 风险防范原则:投资者在股权出资后,应按照风险分担原则,承担相应的经营风险。
三、股权出资分配方式1. 现金出资分配方式:投资者以现金方式出资,按出资额比例分配股权。
2. 实物出资分配方式:投资者以实物(如房产、设备等)方式出资,根据实物出资的价值以及出资额比例分配股权。
3. 知识产权出资分配方式:投资者以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等)方式出资,根据知识产权的价值以及出资额比例分配股权。
四、股权出资分配方案的制定1. 确定出资比例:根据各投资者的出资额,确定各投资者的出资比例。
2. 确定股权比例:根据各投资者的出资比例,计算各投资者应获得的股权比例。
3. 确定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各投资者的股权比例,确定各投资者所享有的权益,包括投票权、分红权等。
4. 制定投资者退出机制:为保证投资者的权益,制定投资者退出机制,包括合理的退出条件和退出方式。
5. 监督机制的建立: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保证股权出资分配方案的执行和落实,及时处理解决投资者的纠纷。
五、股权出资分配方案的评估和调整1. 进行定期评估: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定期对股权出资分配方案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调整。
2. 吸纳新投资者: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吸纳新的投资者进入,对股权出资分配方案进行调整。
3. 引入风投和PE机构:根据企业的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引入风投和PE机构,共同参与股权出资分配,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战略规划。
出资占比与股权占比合同6篇
出资占比与股权占比合同6篇篇1出资占比与股权占比合同一、受托人:(一)机构名称:(二)注册地址:(三)法定代表人:(四)联系电话:二、股东(以下简称“委托方”)(一)姓名:(二)身份证号码:(三)通讯地址:(四)联系电话:(五)电子邮箱:三、履行主体:出资人(以下简称“出资人”)(一)出资比例:(二)出资金额:(三)出资方式:四、合同生效、履行、终止(一)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受托人开始履行职责。
(二)受托人应按照出资占比向委托方和出资人反馈投资情况,并根据法律规定对投资进行管理。
(三)本合同终止后,受托人应向委托方和出资人交付相关资料,并对投资进行结算。
五、附则(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签署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协议。
(三)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委托方(盖章):出资人(盖章):受托人(盖章):日期:年月日出资占比与股权占比合同范本出资占比与股权占比合同协议编号:合同日期:甲方(出资方):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受托方):地址:联系人:电话: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代表甲方进行出资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出资方式:甲方提供出资的方式为【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等】。
二、出资数量和占比:1. 甲方提供的出资数量为【具体数字】,占公司总出资的【具体比例】。
2. 乙方代表甲方行使公司股东权利,按照甲方提供的出资占比分配公司利润。
三、出资期限:甲方出资的期限为【具体期限】。
四、费用支付:1. 甲方出资所需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2. 乙方在代表甲方进行出资事宜时,如涉及费用支付,应当提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支付。
五、信息公开: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信息。
六、责任与义务:1. 甲方享有根据其出资占比收取利润的权利。
2. 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出资占比行使公司股东权利,并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出资协议(一)新8篇
出资协议(一)新8篇篇1出资协议(一)新本协议于XXXX年XX月XX日由以下各方签订:甲方:[甲方姓名或公司名称],法定地址:[甲方地址]乙方:[乙方姓名或公司名称],法定地址:[乙方地址]丙方:[丙方姓名或公司名称],法定地址:[丙方地址]为明确各方权责,维护各方利益,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出资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与背景本协议旨在明确各方共同出资,用于开展(项目名称)的投资行为,实现共同发展和盈利的目标。
经过友好协商,各方愿意依据本协议约定共同履行出资义务。
二、出资额度与比例1. 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XX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XX%。
2. 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XX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XX%。
3. 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XX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XX%。
三、出资方式与时间1. 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完成出资。
2. 出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实物、知识产权等。
具体由各方协商确定。
3. 出资时间:本协议签订后XX个工作日内,各方应完成出资。
四、权利义务1. 各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出资。
2. 各方应共同协作,推动项目进展,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3. 各方应依法履行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税务、工商登记等。
4. 各方应按照约定比例分享项目收益,承担项目风险。
五、管理机制1. 设立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决策和监督。
2. 项目管理委员会由各方代表组成,各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由协议约定。
3. 项目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汇报项目进展,解决相关问题。
六、风险控制与应对1. 各方应共同关注项目风险,及时识别、评估和控制风险。
2. 设立风险准备金,用于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损失。
3. 各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共同承担项目风险,共同寻求解决方案。
七、退出机制与权益转让1. 各方在协议约定的条件下,可提出退出投资。
2. 退出投资时,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进行。
3. 权益转让需经各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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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
1.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概述
在以我国《公司法》为基础的公司资本制度下,出资比例指股东实缴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的比例,亦即以分数或百分数表示的出资额或出资份额;股权比例指股东基于出资占有的公司财产权、决策权等相关权利的份额,即以分数或百分数表示的股东权益。
2.各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1)法国。
法国属于大陆法系国家,采用严格的法定资本制。
关于股东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问题,从法律上肯定了可以不同。
(2)美国。
美国是英美法系国家的典型代表,其公司资本制度采取典型的授权资本制度。
股东的股权比例完全依照股东协商一致的原则,由股东通过章程来约定。
(3)德国。
德国属于大陆法系国家,但又区别于法国,因德国公司实行折衷的授权资本制。
公司股东出资比例和股权比例可以不同,也可以由股东通过协议约定。
3.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我国《公司法》采用严格意义上的法定资本制。
即规定了股东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要保持一致。
在对待中外合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时,我国采用授权资本制,但在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问题上始终保持内外企业政策一致,要求股东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保持一致。
4.我国实践中的变通做法
实践中,股东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必须一致的法律规定制约了中关村科技园区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合法的工商登记手续,突出体现在吸引风险投资的过程中。
企业在实际运作中,多采用如下变通做法:
(1)采用两个协议,两种章程的形式。
递交工商登记机关的协议、章程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文件,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保持一致,受法律保护;私下制定的协议、章程为真实情况的反映,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不一致,一旦发生争议不受法律保护。
(2)采用合法的变通手段,通过无偿赠与等方式达到形式上的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的一致。
这虽然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依照国家有关税收政策的规定,都会增加企业引入风险投资进程中的程序。
(3)通过协议约定双方投资的比例,风险投资方超出比例部分的投资,放
入新设公司的“资本公积”科目。
目前,风险投资多采用此种做法,但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双方扩大注册资本金规模的需求。
同时,要求投资各方要高度信任,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共识。
北京市工商局以中关村科技园区为试点,在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关系问题上实现了突破。
政策的出台,的确为企业引入风险投资中解决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不同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并为其他高新技术企业和投资公司的经营活动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
当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①政策的规定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相悖,根据《民法通则》关于无效民事行为法律效力的法律规定,以及合同法中关于无效合同的法律规定,执行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不同的企业一旦在运营中发生争议涉及法律程序,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其行为势必会因为“有关文件不符合法律规定”而被认定无效;而工商部门与公司法有关规定相悖的政策,势必会根据我国行政法的原理而导致司法机关判定“不适用或不参照执行,而以法律规定为准”。
虽然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国家机关执行与法律相悖政策的行为尚无法律制裁的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一直奉行“以法律规定为准”的原则,实际上对工商局的政策持否定态度。
②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不同,适当保护了一部分高新技术企业股东的权益,但也使一些人士陷入了一种误区,认为股东可以通过协议约定的方式决定承担责任的方式,从而达到公平。
事实上,公司最重要的特点是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即股东投资所承担的风险不超过股东投入公司的资金总额。
无论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基本都将其确立为公司法律原则。
虽然一些法律界人士对此持否定态度,但多数人仍持肯定态度。
这种制度的例外情况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是“揭开公司的面纱”的制度。
鉴于“揭开公司的面纱”制度是基于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理念适用的一种司法手段,而非一种立法规制,即便我国在司法实践中运用和执行,也并不否认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原则,所以,该观点无法理依据。
5.相关的立法和政策建议
公司法的制定是为了给公司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维护公共秩序,一旦其某些法律规定已经成为公司发展的制约,势必要进行必要的修改。
我们认为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应当从根本上解决公司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关系的问题,为企业的发展扫清法律障碍。
1)可行性分析。
①园区企业有需求。
②有可借鉴的国际经验。
前面已经阐述。
这里不再赘述。
③有法理依据。
将民法中的“自愿”原则适用于公司法,约束公司从设立到发展的一切法律行为,包括解决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关系问题。
2)具体建议。
鉴于我国的客观实际情况,有两种建议:
(1)借鉴英美法系,特别是大陆法系国家的经验,在确立公司股东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原则一致的前提下,允许公司遵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原则,通过公司章程自行约定股东的股权比例,将公司法相应的条款做出修改,第4条、
第33条、第41条增加“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
(2)将工商局有关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可以不一致的政策扩展到全部企业,对公司法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增加一条“公司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股东在公司内所占股权可与其实际出资所占注册资本比例不一致。
依次类推,公司如发生股权变更,其股东(含新股东)实际拥有的注册资本数额可与其股权不一致。
”。
目前,鉴于国内经济发展形势的需要,国内对公司法进行修改的呼声很高,公司法的修改势在必行。
建议立法部门抓住有利时机,根本解决公司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的关系问题。
(六)小结
现行《公司法》已经走过了七年成功的历程,在经济环境巨大变化的内部驱动力和国际化接轨的外部压力的共同作用下,它也到了应当反省和修正自己的时候。
基于上面的研究和分析,至少在以下几方面具有修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改“严格的法定资本制”为“授权资本制”或者是“折衷的授权资本制”;
2.关于资本构成问题,在进一步明确出资适格性条件的基础上,应当以“现金出资下限控制法”来限制现物出资的构成比例;
3.立法中区分“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与“出资人享有的公司股权比例”两个不同的概念,并明确后者可由出资各方协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