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说明
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说明
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说明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说明一、构件运输包括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金属构件运输及半成品钢筋运输,适用于由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
二、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路桥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拓宽等费用,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护送费用,另行计算。
三、各类构件运输均采用1km以内和5km以内及5km以外每增加1km(直到50km以内)三个子目计算;超出50km以外的部分,以施工方案按长途运输的有关规定计算。
预制混凝土构件分类构件分类构件名称1类6m以内的梁、板、柱、桩,楼梯休息板、楼梯段、阳台板、门框及单体体积在0.1m3以内的小构件2类6m以外的梁、板、柱、桩,各类屋架、桁架、托架3类天窗架、挡风架、侧板、端壁板、天窗上下档4类装配式内、外墙板、大楼板、隔墙板金属结构构件分类金属结构构件分类构件分类构件名称1类钢柱、屋架、托架梁、防风桁架2类型钢檩条、钢支撑、上下档、钢拉杆、栏杆、盖板、零星构件平台、操作台、走道休息台、扶梯、篦子、爬梯、钢吊车梯台、烟囱紧固箍3类墙架、挡风架、天窗架、组合檩条、轻型屋架、滚动支架、悬挂支架、管道支架四、预制构件、金属构件安装是按机械回转半径15m以内的距离计算的,如超出15m时,应另按构件1km运输定额项目另计运输费用。
五、本分部定额是按单机作业制定的,若特殊情况需多机作业时,另行计算。
每一工作循环中,均包括机械的必要位移。
六、本分部定额不包括起重机械、运输机械行驶道路的修整,铺垫工作的人工、材料和机械。
七、本分部定额的混凝土构件吊装部分,根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按不同吨位的履带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进行了综合。
现场施工中不论采用何种移动式吊装机械均不得调整。
八、升板预制柱加固系指预制柱安装后,至楼板提升完成期间,所需的加固搭设费。
九、本分部定额内未包括金属构件拼装和安装所需的连接螺栓。
云南省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册说明
云南省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册说明云南省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册说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册册说明一、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二、本定额若用于旧设备拆除时,对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定额的50%计算。
其工作内容:包括拆除前检测设备精度及完好程度,填写记录,铲除设备底座灌浆层,部件、附件及地脚螺母拆除;起重机具搭拆,起吊、上排、10米范围内的移位,涂油防护。
三、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
2.《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1。
3.《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2。
4.《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7。
5.《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
6.《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
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
8.《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
9.《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组篇)DL5011。
10.《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5047。
11.《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通用规定)HGJ203。
12.《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置式压缩机)HGJ204。
13.《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离心式压缩机)HGJ205。
14.《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小型活塞式压缩机)HGJ206。
15.《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化工泵用)HGJ207。
16.《机械产品目录》(1996年)。
17.《云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计价办法》。
1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19.《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年)。
四、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1.安装主要工序: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铲麻面、划线、定位、起重机具装拆、清洗、吊装、组装、连接、安放垫铁及地脚螺栓,设备找正、调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单机试运转。
云南2003园林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云南2003年云南园林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一、《云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分为四个分部,第一分部为园林植物栽植工程,第二分部为堆砌假山及塑假石山工程,第三分部为园路及园桥工程,第四分部为园林小品工程。
二、本定额是编制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图预算、结算的依据;也是编制拦标价和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城市园林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专用绿地、街道绿地及小品设施建设工程。
四、本定额的编制依据是:1.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标准通用图集、典型设计图;3.其他有关资料。
五、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施工组织设计及选用合格的建筑、园林材料、成品、半成品编制的,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情况不同而调整定额。
六、本定额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全部施工过程,次要工序虽未一一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八、本定额材料用量包括操作和施工现场内运输损耗。
次要和零星材料用量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中。
九、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按《云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计价办法》执行。
十、本定额中除另有规定外,均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在施工现场堆放中心、仓库或加工地点至使用地点的水平运输及垂直运输。
预制构件(钢、混凝土)安装定额中不包括吊装机械回转半径以外的构件运输。
十一、定额中的制作项目,均以现场内制作为准,现场外制作应另行计算场外运输费用。
十二、定额中“()”内的数量,基价中未包括其价值,应按“未计价材”计算。
十三、本定额内凡注明“××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凡注明“××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云南省消耗量定额2003版说明及计算规则
云南省消耗量定额2003版定额总说明一、《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总结了云南省历次建筑工程定额的编制经验,结合实际情况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广泛应用进行编制,是云南省建筑工程计价的消耗量定额。
本定额分为上、下两册。
二、消耗量定额指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正常施工条件下制定的,生产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
因此,除定额中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材料消耗与定额不同而调整。
三、本定额是统一全省建筑工程预、结(决)算的项目编号、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也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拦标价、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办理竣工结(决)算的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五、本定额未包含《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中列为措施项目的内容,建筑工程相关的措施项目,汇编在《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内。
六、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是省基价区的基期预算价格,简称“基价”。
在编制预算、拦标价、投标报价或办理竣工结(决)算时,材料单价可按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调整组价。
七、本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八、本定额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
凡能计量的材料、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列出数量,已计入了相应损耗,其损耗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九、本定额中机械台班消耗量已按合理的施工方法及施工企业的常用机械类型确定。
云南省消耗量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云南省消耗量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云南省消耗量定额定额总说明一、《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总结了云南省历次建筑工程定额的编制经验,结合实际情况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广泛应用进行编制,是云南省建筑工程计价的消耗量定额。
本定额分为上、下两册。
二、消耗量定额指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正常施工条件下制定的,生产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
因此,除定额中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材料消耗与定额不同而调整。
三、本定额是统一全省建筑工程预、结(决)算的项目编号、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也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拦标价、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办理竣工结(决)算的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五、本定额未包含《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中列为措施项目的内容,建筑工程相关的措施项目,汇编在《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内。
六、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是省基价区的基期预算价格,简称“基价”。
在编制预算、拦标价、投标报价或办理竣工结(决)算时,材料单价可按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调整组价。
七、本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八、本定额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
凡能计量的材料、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列出数量,已计入了相应损耗,其损耗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九、本定额中机械台班消耗量已按合理的施工方法及施工企业的常见机械类型确定。
2003消耗量定额解释
2003消耗量定额解释1、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与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的分界:修缮工程中,300㎡以内的零星添建工程,执行修缮定额;超过300㎡的添建工程,执行建筑定额。
2、砌筑材料的规格,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消耗量不变,系指定额材料块数折合体积与定额砂浆体积的总体积不变。
3、各种砌体子目,均包括原浆勾缝内容。
加浆勾缝时,按定额第九章第二节相应规定计算。
4、坡屋面顶板,按斜板计算。
屋脊处八字脚的加厚混凝土(素混凝土)已包括在消耗量内,不单独计算。
若屋脊处八字脚的加厚混凝土配置钢筋作梁使用,应按设计尺寸并入斜板工程量内计算。
5、现浇混凝土柱、梁、墙、板的分界:⑴混凝土墙中的暗柱、暗梁,并入相应墙体积内,不单独计算;⑵梁、墙连接时,墙高算至梁底;⑶墙、墙相交时,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墙间净长度计算;⑷柱、墙与板相交时,柱和外墙的高度,算至板上坪;内墙的高度,算至板底;板的宽度,按外墙间净宽度(无外墙时,按板边缘之间的宽度)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板的面积;⑸电梯井壁,工程量计算执行外墙的相应规定。
6、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面层点缀子目,其点缀块料按规格块料、被点缀的主体块料按现场加工编制。
点缀块料面层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单独计算;不扣除被点缀的主体块料面层的工程量,其现场加工的人工、机械也不增加。
7、各种现浇混凝土板、楼梯、圈梁、过梁、楼梯、雨蓬、阳台、挑檐中的梁和挑梁,混凝土构造柱,均不单独计算。
8、内装饰脚手架,内墙高度在3.6m以内时按相应脚手架子目30%计取。
但计取满堂脚手架后,不再计取内装饰脚手架。
9、钢梁执行钢制动梁子目,钢支架执行屋架钢支撑(十字)子目。
10、墙面抹灰(含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的工程量,应扣除零星抹灰所占面积,不扣除各种装饰线条所占面积。
11、平挂式安全网(脚手架与建筑物外墙之间的安全网),按水平挂设的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执行定额10-1-46立挂式安全网子目。
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03
第一分部土石方工程说明一、人工土石方1.土壤及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
表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Ⅲ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壤(坚土);Ⅳ类为定额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
沟槽、基坑定额,其深度按6m 以内编制。
2.本分部定额按天然密实干土编制,如挖湿土时,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1.18。
干湿土的划分,以地下常用水位为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稀粘或易流者,为淤泥或流砂。
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3.本分部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4.挖地槽、地坑已按比例进行综合,在施工中无论是挖地槽或地坑均执行本定额,不再作调整。
5.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间距不大于30cm,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间距不大于150cm。
实际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6.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1.43。
7.桩间挖土方时扣除钻(冲)孔桩、人工挖孔桩体积(其余桩种不扣除)。
因打桩挤密土壤而不得改变土壤的类别。
8.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9.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松动爆破编制,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按实计算。
10.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
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21m计算。
二、机械土石方1.岩石及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
表列Ⅴ类为定额中松石;Ⅵ~Ⅷ类为定额中次坚石;Ⅸ~Ⅹ类为定额中普坚石;Ⅺ~ⅩⅥ类为定额中特坚石。
2.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土重车上坡时,坡度大于5%时,先坡度和坡长分别折算运距,然后按运距套用相应的定额,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下列系数计算。
3.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4.机械挖土工程量,可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
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烟囱及烟道1.烟囱基础与筒身的划分:砖石基础以大放脚的扩大顶面为界。
钢筋混凝土圆板基础、环形基础以筒座杯口顶为界,钢筋混凝土锥形薄壳基础,以壳顶上环梁为界,上部为筒身,下部为基础。
2.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邻近炉体的第一道沉降缝为界,沉降缝以内的部分列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3.烟囱基础、筒身、内衬按图示尺寸扣除孔洞后以实体积计算。
砖烟囱还应扣除混凝土构件所占体积,内衬悬臂并入筒身。
混凝土构件以及砌体钢筋加固,金属爬梯等可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4.埋入式或落地式烟道套用十一分部的地沟子目;架空烟道的底部支柱、基础、有梁或无梁的烟道底板、顶板按有关分部的定额计算。
5.烟囱的集灰斗、分隔墙、下人井等以及烟道中的钢筋混凝土构件按有关分部定额计算。
二、水塔1.普通水塔,依设计要求的材料、结构按部位分为基础、塔身、塔顶、塔底、水箱内外壁、回廊及平台,分别以实体积计算。
2.塔身与基础的分界:砖石基础以大放脚顶面为界,钢筋混凝土薄板基础以底板上表面为界,杯形和环形基础以杯口顶为界,薄壳基础以和筒身连接的壳顶环梁上口为界,上部为塔身、下部为基础。
3.筒式塔身及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篷、挑檐等并入塔身。
柱式塔身柱、梁合并计算;装配式柱式塔身埋入杯口的嵌入柱,应并入塔身计算。
4.砖砌水塔应扣除门窗洞口和混凝土构件所占体积,砖平拱碹及砖出檐等并入塔身体积内,套用砖水塔子目,砖砌水箱壁应套用相应的砖墙定额。
5.钢筋混凝土塔身与槽底的分界,按与槽底相连的圈梁下口为界,圈梁以上为塔身,以下为槽底。
6.钢筋混凝土槽壁与槽底的分界,平板以底板上口为界,底和壁相连的人字支托扩大部分,并入槽底计算;球壳底以和壁相连的壳底环梁上口为界,环梁计入底板。
7.钢筋混凝土水箱槽壁:定额分内外壁,计算时双层槽壁水箱内壁、外壁应分别计算,只有单层槽壁的水箱,其槽壁按内壁计算,依附于槽壁的壁柱、箍梁等并入相应的槽壁计算。
云南省03土建定额
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
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制说明第一节概述一、市政定额简介《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分上、中、下两册.上册包括:第一分部《通用项目》,第二分部《道路工程》,第三分部《桥涵工程》,第四分部《隧道工程》;中册包括:第五分部《给水工程》,第六分部《排水工程》;下册包括:第七分部《燃气工程》,第八分部《路灯工程》,上、中、下三册共九个分部5152个子目。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中的地铁工程,因云南省还没有地铁项目,为此没有编人。
二、定额的编制依据与原则《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是依据99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参考了我省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三、定额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改扩建市政工程。
四、定额的作用《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是全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定额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省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编制招标工程标底、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基础。
也是各单位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
五、2003年版市政定额的变化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是99年出版发行的,根据建设部的文件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2003年7月在全国实施,为适应这一形势的要求,定额计价法必需同时适应清单计价法,这就要求我们将实体工程和措施项目分开,而原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的子目的实体和措施是在一起的,为此2003年《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统一将市政土建中的措施项目编入《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内空包括:井点降水、围堰工程、支撑工程、脚手架工程、桥涵及隧道工程模板、桥涵中的临时工程、隧道中的临时工程.2.混凝土模板的工程量,全国新的计算方法是按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云南省历来均按混凝土的休积摊消,考虑到历史习惯,结合简化计算的要求,统筹法表明可以大大地减少模板计算的工作量,提高预结算人员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也为了和土建定额的计算方法相统一,为此2003年《云南省市93 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的模板工程量仍按混凝土的体积来摊消,定额单位也相同,即模板工程量等于混凝土工程量。
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
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制说明第一节概述一、市政定额简介《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分上、中、下两册。
上册包括:第一分部《通用项目》,第二分部《道路工程》,第三分部《桥涵工程》,第四分部《隧道工程》;中册包括:第五分部《给水工程》,第六分部《排水工程》;下册包括:第七分部《燃气工程》,第八分部《路灯工程》,上、中、下三册共九个分部5152个子目。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中的地铁工程,因云南省还没有地铁项目,为此没有编人。
二、定额的编制依据与原则《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是依据99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参考了我省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
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三、定额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改扩建市政工程。
四、定额的作用《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是全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定额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省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编制招标工程标底、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基础。
也是各单位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
五、2003年版市政定额的变化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是99年出版发行的,根据建设部的文件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2003年7月在全国实施,为适应这一形势的要求,定额计价法必需同时适应清单计价法,这就要求我们将实体工程和措施项目分开,而原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的子目的实体和措施是在一起的,为此2003年《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统一将市政土建中的措施项目编入《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内空包括:井点降水、围堰工程、支撑工程、脚手架工程、桥涵及隧道工程模板、桥涵中的临时工程、隧道中的临时工程。
云南省2003定额规则
第二章《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编制说明第一节概述第二章《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编制说明第一节概述一、前言(一)工程价格按《价格法》规定属市场调节价,市场调节价是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为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市场化进程,规范造价市场各方主体的计价行为,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一2003(以下简称《清单计价规范》)、《云南省建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二)本次计价规则的制定是在总结我省以往施工费用计算的利弊的基础上,对照《清单计翻范》,并广泛征求意见后,对费用组成、费用计算规则等作了新的调整,是一部完全按照《清单计价规范》制定的计价规则。
(三)《本规则》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房屋修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四)《本规则》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工程类别的划分及适用范围、建筑安装工程各类费用计算方法、单位工程拦标价的确定、定额计价规则、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工程造价计价管理规定等七个部分。
二、计价规则制定的原则总原则是“统一费用组成及内容,统一计价规则,彻底放开价格,给企业更多的竞争空间,正确胡企业自己报价,市场有序竞争形成价格”。
三、主要编制依据(一)《清单计价规范》(二)建设部颁发《关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相关规定》(三)《云南省建筑安装工程综合费用定额》(99'修订本)四、适用范围(一)《本规则》适用于现阶段“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两种并存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施工招投标采用何种计价模式,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确认。
(二)《本规则》与《清单计价规范》、《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云南省建设工程施项目计价办法》)、《云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计桔办法》、《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高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拦标价的标准,也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进行工程造价纠纷技术鉴定和行政调解以及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依据和基础。
云南2003定额宣贯材料上册
目——录第一章云南省2003版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概况第一节工程建设需要定额一、走出定额改革的误区二、传统工程定额表现形式必须进行改革第二节《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情况一、编制概况二、编制原则三、计价依据的定位四、五个方面的探索和创新五、2003版计价依据目标完成情况第二章《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编制说明第一节概述一、前言二、计价规则制定的原则三、主要编制依据四、适用范围第二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第三节工程类别的划分及适用范围第四节建筑安装工程各项费用计算方法第五节单位工程拦标价的确定第六节定额计价规则第七节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第八节工程计价管理规定第三章《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编制说明第四章《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编制说明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建筑工程细日一、土(石)方工程二、桩与地基基础工程三、砌筑工程四、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五、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六、金属结构工程七、屋面及防水工程八、防腐、隔热、保温工程第三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细目一、楼地面工程二、墙、柱面工程三、天棚工程四、门窗工程五、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六、其他工程第四节安装工程细目一、概述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三、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四、热力设备安装工程五、炉窑砌筑工程六、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七、工业管道工程八、消防工程九、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十、通风空调十一、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第五节市政工程细目一、土石方工程二、道路工程三、桥涵护岸工程四、隧道工程五、市政管网工程六、地铁工程七、钢筋工程八、拆除工程第六节园林绿化工程细目一、绿化工程二、园路、园桥、假山工程三、园林景观工程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法与技巧第一节概述一、相关概念二、实行清单计价带来的“四大变化”三、云南省实施清单计价的环境条件第二节工程量清单编制一、工程量清单的组成内容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要点四、措施项目编制要点五、工程量清单编制示例第三节工程量清单计价一、清单计价的依据二、清单计价的编制步骤三、综合单价的计算方法四、综合单价计算举例第四节工程量清单计价示例一、背景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三、措施项目金额计算四、分部分项工程费计算五、措施项目费计算六、单位工程造价计算第五节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一、定额计价二、清单计价三、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对比分析云南省建设厅标准定额处二○○三年十一月第一章云南省2003版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概况“九五”以来,随着国家积极财政政策、扩大内需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云南省进一步加快了公路、水电、化工、烟草、医药、机械、冶金、生态食品、市政等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连年保持较快增长,为云南建设行业注入了新的发展生机。
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现浇、预制混凝土除注明者外,均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螺栓所占体积。
二、现浇构件中的墙、板及预制构件中的板类构件,均不扣除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的混凝土体积,面积超过0.3m2的孔洞,其混凝土体积应扣除。
三、基础:框架式设备基础、箱型基础、地下室,分别按基础、柱、梁、墙、板相应定额计算。
楼层上的设备基础按有梁板定额执行。
有梁式钢筋混凝土基础的梁高(指自基础扩大面至梁顶的高度)高于1.2m时套用相应的墙体定额。
四、柱:按柱截面面积乘以柱高以体积计算。
柱高:有梁板柱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无梁板柱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框架柱有楼隔层者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无楼隔层者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面;构造柱自柱基或地、圈梁上表面至柱顶面计算,与砌体嵌接部分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计算。
依附柱上牛腿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计算。
五、梁:按梁截面面积乘以梁长以体积计算。
1.梁长:主梁、次梁与柱连接时,主梁长算至柱侧面,次梁长算至柱或主梁侧面。
伸入墙内的梁头和现浇梁垫,其体积并入梁体积计算。
2.圈梁与过梁连接者,分别套用圈梁、过梁定额,其过梁长度按门窗洞口宽度每边加25cm 计算。
六、板: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1.有梁板系指带有梁(含主、次梁但不包括圈梁、过梁)并与板构成一体的板,按梁(包括主、次梁)、板体积的总和计算。
2.无梁板(指不带梁,直接由柱和柱帽支承的板)按板与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3.平板(指不带现浇框架梁、现浇框架柱,由墙或预制梁承重的板)按实体积计算。
4.预制、预应力多孔板按实体积计算。
5.有多种板连接时,以墙的中心线为界,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内计算。
6.现浇挑檐、天沟与板(楼、屋面板)连接时,按外墙皮为分界线;与梁连接时,按梁外皮为分界线。
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
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第四章《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编制说明第一节概述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 2003 (以下简称《清单计价规范》)自2003 年7 月1 日起执行,为帮助广大工程造价人员熟悉和掌握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工程量清单的计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
一、《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以下简称《清单细目指南》)包括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五个部份。
二、清单细目的设置原则及编制依据:(一)在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清单项目基础上,根据工程项目的主要特征对清单项目进行进一步的细化。
在统一细目划分标准、细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便于清单编制人在一定的方向和深度下进行清单编制,便于建设主管部门收集资料,统一发布信息;并在设计概算、招标投标、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等阶段,能灵活快速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核查。
(二)细目的划分仍然遵循“形成实物量”的划分原则,遵循不要把《清单计价规范》中的清单项目肢解,保证清单细目和清单项目在内容、性质上是完全一致的。
三、本《清单细目指南》的细目适用于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的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编制。
四、本《清单细目指南》的细目是以形成工程实体为基础设立的,并与《云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分部、分节、分部分项子目进行了适当的对应衔接。
五、《清单细目指南》的细目划分、设置是用表格形式来表达的,共分八列:1、第一列为细目名称: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清单计价规范》)一致。
2、第二列为细目编码:细目编码由1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前九位与《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一致,并根据各种工程的主要项目特征,对《清单计价规范》项目编码的第lO位进行了细化设置,后二位由编制人根据具体工程的细目特征进行设置,并从01起顺序编制。
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部分解释
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部分解释《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一、云建标[2005]5号文发布后,单位工程栏标价下限值如何确定?答:单位工程栏标价下限值为不低于企业成本的合理低价。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第四章《单位工程拦标价的确定》中关于拦标价的叙述与云建标[2005]5号文不一致的,以云建标[2005]5号文的规定为准。
《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一、措施项目中的环保、二次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空气污染测试费应如何计算?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签证,由承发包双方协商进行计算。
《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一、《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中踢脚线的计算规则如何理解?答:《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中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设计图示长度即实贴长度。
二、《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门窗工程中的计量单位是“樘”,能否与消耗量定额规定的计量单位一致?答:不能。
《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给出的计量单位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规定一致,属于“四统一”的内容,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应执行《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量单位;投标人投标报价(包括综合单价分析)应执行相应的消耗量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量单位。
《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一、计算了建筑工程综合脚手架但未做外立面装饰工程,是否扣除相应的脚手架?答:不扣除。
二、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二分部中,凿桩头子目是按直径650mm以内考虑,桩直径大于650mm是否调整?答:可以调整,按桩断面面积的比例换算。
三、《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第十一分部,室外工程及零星工程,混凝土部分的模板是否缺项?答:不缺项,该部分费用已列入相应定额中的其他材料费。
四、桩基工程中泥浆运输工程量如何计算?答: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孔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五、因设计要求采用空管取土施工时,费用如何计算?答:设计要求采用空管取土的,按空管扰土规则执行,不得重复计算。
云南_03土建定额概述
工程类别的划分及适用范围一、建筑安装工程类别的划分建筑工程按单位工程建筑高度、跨度、工程规模以及施工技术的复杂程度,综合权衡划分工程类别;安装工程按工程性质,施工环境条件以及施工技术的复杂程度,综合权衡划分工程类别。
(一)名词解释: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两横向定位轴线的跨距。
2、高度:房屋建筑指室外地面至房屋檐口上表面(有突出屋面电梯间的,应算至电梯间檐口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有地下室的建筑指最低层地下室地面至房屋檐口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构筑物指地面至本体最高点(不包括避雷针、扶梯高度)之间的距离。
3、层数:指建筑物分层数,凡层高超过2.2m(不含2.2m)可以计算建筑面积并作为技术层使用的结构层均应计算层数。
4、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面积。
5、容积:指构筑贮存各种相关介质的空间体积。
6、柱网:指单元柱网纵横定位轴线积间距或其乘积。
7、单位工程:指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以独立组织施工、但建成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的工程。
(二)公共建筑:公共建筑指涉及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房屋建筑工程。
泛指礼堂、会堂、影剧院、俱乐部、音乐厅、报告厅、排演厅、文化宫、青少年宫、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游泳馆、室内滑水馆、档案馆、影视摄影棚、火车站、汽车站、航运楼、机场候机楼、客运楼、科研楼、医疗技术楼、门诊楼、住院楼、法院审判楼、邮电通讯楼、教学楼、实验楼、综合楼、商场、宾馆、酒店、(楼)等。
(三)工程内别划分中有关条件的认定1、单位工程按表列范围划分类别,凡工程条件符合表列范围其中之一者,均按就高类别认定。
2、同一建筑物或构筑物有高有低,跨度或容积有大有小,按就高不就低,就大不就小得原则划类,但不能以沉降缝分开同一单位工程分别划类。
多层工业建筑柱网不同时,用各种柱网所占建筑面积衡量多少,按占多数的部分划分类;地下室的层数或高度以及构筑物顶部附属房屋的高度应纳入划类。
3、突出屋面的尖塔、维杆、天窗、建筑小品、绿化照明、电器仪器等设施,水箱护栏、女儿墙,上屋面的独立楼梯间和露天楼梯以及局部玻璃温室等所占空间高度,不应纳入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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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说明
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说明
一、本分部定额内容由现浇混凝土、商品混凝土、预制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钢筋制安、其他共六个部分组成。
二、混凝土构件未含模板工程,其模板另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相应规定计算。
三、非预应力钢筋不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者,加工费及加工损耗另行计算。
四、预应力钢筋的张拉设备已综合考虑,但预应力钢筋的人工时效未计入定额,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处理时,每吨钢筋增加人工时效处理费189元。
五、本分部定额中的钢筋制安已按常规的对焊、电弧焊、点焊、机制手绑施工方法综合计算,实际施工与定额不符时,除采用气压焊、埋弧压力焊外均不作调整,仍执行本定额。
六、现浇构件中的通长钢筋,未注明搭接且通长钢筋的长度超过12米(钢筋规格12mm以内)及8米(钢筋规格12mm以外)时,按以下规定计算钢筋的搭接数量,搭接长度按规范规定计算。
1.钢筋直径Φ12以内,按12米长计算一个搭接;
2.钢筋直径Φ12以外,按8米长计算一个搭接;
但采用了电渣压力焊、机械连接的钢筋、预制构件(含预应力构件)钢筋、钢丝束、钢绞线、冷拔低碳钢丝,不计算搭接数量。
七、本分部定额中毛石混凝土的毛石掺量系按20%计算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换算。
八、本分部定额中的单梁、连续梁系指不与现浇板构成一体的梁;构造柱系指先砌墙后浇捣的柱;零星构件系指单件体积在0.05m3以内未列出定额项目的构件。
九、有梁式的整体现浇阳台、雨篷,按相应的有梁板定额执行;现浇钢筋混凝土竖向遮阳板及水平遮阳板分别按相应的墙体定额及挑檐天沟定额执行。
十、整体楼梯、台阶、雨篷、栏板、栏杆的混凝土设计用量与定额取定的混凝土用量不同时,混凝土每增减1立方米,按以下规定另行计算:
人工:2.61工日;材料:混凝土1.015m3;机械:搅拌机0.1台班,插入式振捣器0.2台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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