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

一、班级的规模

小班(3~4岁):20~25岁人。中班(4~5岁):26~30岁人。大班(5~6岁):31~35岁人。

二、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

全日制幼儿园:1:6~1:7

宿舍制幼儿园:1:4~1:5

三、主要教职工的配置比例

园长:3个班以下的幼儿园设1人;4个班以上的幼儿园一般设2人;10个班以上的寄宿制幼儿园可设3人。

专职教师:全日制幼儿园平均每班配0、8~1人;寄宿制幼儿园一律平均每班配2~

2、5人。

保育员:全日制幼儿园平均每班配0、8~1人;寄宿制幼儿园平均每班配2~

2、2人。

炊事员:每日三餐一点的幼儿园每40~45名幼儿配一人;少于三餐一点的幼儿园酌减。

医务人员:全日制幼儿园一般配1人,幼儿超过200名的酌情增加;寄宿制幼儿园一般配2人,幼儿超过200名的酌情增加。

财会人员:3个班以上的幼儿园设专职会计1人;出纳视幼儿园规模大小设专职或兼职1人。

上述专职教师、保育员和炊事员的配置比例幅度在具体掌握时,一般以6个班180人为中间数,多于此数者向低比例方向浮动,少于此数者向高比例方向浮动;

幼儿园所需的其他工作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总统制内调剂安排。

四、示范和实验性幼儿园教职工人员编制,由编制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上述标准具体掌握。

五、本《标准》自颁发之日起试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