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的核算》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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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资源税的核算ppt
立信会计出版社
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按照现行规 定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 为了加强征管,堵塞漏洞,防止税款流失 ,以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税 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
立信会计出版社
三、 课税范围 我国资源税的课税范围只包括矿产品和盐 ,原则上以开采取得的原料产品或者自然 资源的初级产品为课税对象,具体征税范 围为: (一) 矿产品 (1) 原油,指开采的自然原油,不包括人 造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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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的确定 资源税采取从量定额征收,即以纳税人的销 售数量或使用数量为计税依据,具体规定如 下: (1) 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 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2) 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 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三、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会计处理 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按实际支付的收购 价款,借记“材料采购”等账户,贷记“ 银行存款”等账户;按代扣代缴的资源税 借记“材料采购”账户,贷记“应交税金 ——应交资源税”账户。上交资源税时, 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账户, 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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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为反映和监督企业资源税税额的计算和缴纳 情况,凡是需要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应设置 “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账户,该账户 贷方登记本期应缴纳的资源税税额,借方登 记实际缴纳或允许抵扣的资源税税额,贷方 余额表示企业应交而未交的资源税税额。在 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生产情况不同其 核算方法亦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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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金属矿原矿和非金属矿原矿的课税数量 (1) 纳税人对外直接销售金属矿和非金属矿 原矿,以实际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2) 纳税人自产自用金属矿和非金属矿原矿 ,以实际移送数量为课税数量。 (3) 因无法准确掌握金属矿和非金属矿原矿 销售或移送使用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 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资源税会计》 课件
(6)兼营不同税目:对于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 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能准确 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的,从高适 用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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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主要掌握以下几个计算公式: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2.代扣代缴: 应纳税额=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数量×适用的
单位税额
选矿比=精矿数量÷耗用原矿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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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盐: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 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 数量。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 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 扣。这一点税务处理与消费税中“外购已税消 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其已纳税款准予扣 除”的规定从原理上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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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 应纳税额=入选精矿÷选矿比×单位
税额 4.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 应纳税额=固体盐课税数量×单位税
额-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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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某铜矿山本月销售铜精矿4000吨 (选矿比为20%),每吨不含税售价1500元, 当地铜矿石资源税每吨1.2元,应纳资源税和 增值税税额为( ) A.资源税0.48万元 B.资源税1.68万元 C. 增值税78万元 D.增值税102万元 【答案】BC 【解析】应纳资源税=4000÷20%×1.2×(130%)=16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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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同增值税) (二)纳税期限(同增值税) (三)纳税地点 1.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税务机关。 2.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地税务机关决定。 3.跨省开采的,一律在开采地纳税。 4.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
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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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某油田某月开采原油12.5万吨, 其中 已销售10万吨,自用0.5万吨,尚待销售2 万吨。该油田适用的单位税额为每吨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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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主要掌握以下几个计算公式: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2.代扣代缴: 应纳税额=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数量×适用的
单位税额
选矿比=精矿数量÷耗用原矿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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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盐: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 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 数量。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 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 扣。这一点税务处理与消费税中“外购已税消 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其已纳税款准予扣 除”的规定从原理上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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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 应纳税额=入选精矿÷选矿比×单位
税额 4.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 应纳税额=固体盐课税数量×单位税
额-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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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某铜矿山本月销售铜精矿4000吨 (选矿比为20%),每吨不含税售价1500元, 当地铜矿石资源税每吨1.2元,应纳资源税和 增值税税额为( ) A.资源税0.48万元 B.资源税1.68万元 C. 增值税78万元 D.增值税102万元 【答案】BC 【解析】应纳资源税=4000÷20%×1.2×(130%)=16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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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同增值税) (二)纳税期限(同增值税) (三)纳税地点 1.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税务机关。 2.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地税务机关决定。 3.跨省开采的,一律在开采地纳税。 4.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
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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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某油田某月开采原油12.5万吨, 其中 已销售10万吨,自用0.5万吨,尚待销售2 万吨。该油田适用的单位税额为每吨12元,
资-源-税-PPT模板
3.计征方式 对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中列举名称的各种资源品目和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金
属矿产品实行从价计征,计税依据由原矿销售量调整为原矿、精矿(或原矿加工品)、 金锭、氯化钠初级产品的销售额。
二、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定率计税 (1)根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和规定的比例税率可以计算应纳税额,具体计算公式为:
(3)精矿销售额换算为原矿销售额。以原矿为征税对象的税目,如果销售精 矿,在计算应纳资源税时,应将精矿销售额换算为原矿销售额。
原矿销售额=精矿销售额×折算率 折算率=(原矿单位售价×选矿比)÷精矿单位售价
选矿比=精矿数量÷加工精矿耗用的原矿数量
2.从量定额计税 对经营分散、多为现金交易且难以管控的粘土、砂石,按照便利征管原则,仍 实行从量定额计征。从量计征资源税的,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三、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二)资源税会计处理
(1)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对外销售应税产品应纳 资源税额时,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 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缴纳税款时,借记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贷记“银行存 款”科目。
(2)企业自产自用或自采自用应税产品的资源 税应作为该产品成本的一部分。因为资源税作为一 种价内税,包含在产品生产的原材料成本之中。因 此,计算缴纳应纳资源税时,应借记“生产成本” 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
税务会计
资源税
一 资源税概述 二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 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四 资源税的纳税申报
— 2—
一、资源税概述
资源税是以特定自然资源为纳税 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资源税的开征,有利于合理开采 和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促进企业节能 减排,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形成健康、 适度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构建人 与自然的和谐环境等。
属矿产品实行从价计征,计税依据由原矿销售量调整为原矿、精矿(或原矿加工品)、 金锭、氯化钠初级产品的销售额。
二、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定率计税 (1)根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和规定的比例税率可以计算应纳税额,具体计算公式为:
(3)精矿销售额换算为原矿销售额。以原矿为征税对象的税目,如果销售精 矿,在计算应纳资源税时,应将精矿销售额换算为原矿销售额。
原矿销售额=精矿销售额×折算率 折算率=(原矿单位售价×选矿比)÷精矿单位售价
选矿比=精矿数量÷加工精矿耗用的原矿数量
2.从量定额计税 对经营分散、多为现金交易且难以管控的粘土、砂石,按照便利征管原则,仍 实行从量定额计征。从量计征资源税的,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三、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二)资源税会计处理
(1)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对外销售应税产品应纳 资源税额时,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 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缴纳税款时,借记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贷记“银行存 款”科目。
(2)企业自产自用或自采自用应税产品的资源 税应作为该产品成本的一部分。因为资源税作为一 种价内税,包含在产品生产的原材料成本之中。因 此,计算缴纳应纳资源税时,应借记“生产成本” 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
税务会计
资源税
一 资源税概述 二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 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四 资源税的纳税申报
— 2—
一、资源税概述
资源税是以特定自然资源为纳税 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资源税的开征,有利于合理开采 和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促进企业节能 减排,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形成健康、 适度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构建人 与自然的和谐环境等。
第五章 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核算 《税务会计》PPT课件
企业缴纳城建税,应根据“应交税 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 设置会计账户,该账户的贷方登记 企业提取的应缴纳的城建税税额, 借方登记企业已上交的城建税税额。 其格式见表5—4。
城建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中国境内 各类缴纳城建税的纳税人填用。该 表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纳税人保存, 第二联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三 联留税务机关计财部门作税收会计 凭证。其格式见表5—5。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 企业核算教育费附加,应设置“应交税费”会计科目,并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教育费附加”
明细科目,同时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二) 计算并上交教育费附加的核算
➢ 企业根据实际上交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额计算教育费附加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科目;上交教育费附加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科
时间
摘要
借方
贷方
余额
表5—2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合计
(三)资源税的纳税申报表和扣缴报告表 ➢ 1.资源税纳税申报表。 资源税纳税申报表是应交资源税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必须申报的一种报表。 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基本格式见表5—3。 ➢ 2.资源税扣缴报告表。 扣缴报告表填报内容与纳税申报表基本相同。其中,产品名称、课税单位、销售额或课税数量、适用税率或税额均按收购未税矿
3.纳税人所在地不 在城市市区、县城、 建制镇的,税率为1 %。
5.2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核算
5.2.2 城建税核算的会计科目与报表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二)会计账户的设置
(三)城建税纳税申报表
城建税的核算,应设置“应交税费” 科目,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再设 置“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明细科 目,同时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 科目。
资源税课件(PPT 50张)
3、
某铜矿山某月销售铜矿石原矿20000
吨,移送入选精矿4000吨,选矿比为 20%,该矿山铜矿属于5等,按规定单位 税额为1.2元/吨,请计算该矿山本月应 纳资源税税额?
资源税
1.税收优惠
( 1 )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 免税。 ( 2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 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 或者免税。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铁矿石按税额的40%计征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代扣代缴税额 =收购未税矿产品数量*单位税额
1、
某油田3月份生产原油10000吨,其
中已销售8000吨,自用1500吨(不 是用于加热、修井),另有500吨待 销售,该油田适用的单位税额为每 吨8元,请计算该油田3月份应纳资 源税税额?
资源税
2 、 某铁矿山 1 月份销售铁矿石 2 万吨,另 外自用入选铁精矿的铁矿石原矿 4 万吨, 按规定该矿属于入选露天矿(重点矿山), 资源等级是 4 等,适用 15 元/吨的单位税 额。计算该铁矿本月应纳资源税税额?
资源税
资源税的纳税人? 开采应税矿产品
生产盐 注:中外合作企业开采石油、天然气只交矿 区使用费。
单位和个人
资源税
资源税的税目
(1)原油 (2)天然气 (3)煤炭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5)黑色金属矿原矿 (6)有色金属矿原矿 (7)盐
金刚石、石墨等
主要指铁、锰、铬。
除了铁、锰、铬以外 的其他的金属都属于 有色金属
资源税
1.税收优惠
( 1 )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 免税。 ( 2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 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 或者免税。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铁矿石按税额的40%计征
第八章资源税PPT课件
积为计税依据。
【例8】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 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并以此为计税依据计算 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 【答案】√ 【解析】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 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以此为计税依据计算征 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做调整。
A.0元 C.8000元
B.2000元 D.10000元
【答案】C
【解析】该公司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纳 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上的多层 建筑,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 例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2000×4/(4+1)×5=8000元
第26页/共76页
第17页/共76页
四、纳税地点
一般应向应税 产品的开采或 生产所在地缴
纳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 的资源税,应当向收 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 纳。
第18页/共76页
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
(一)概念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城镇占 用国家和集体土地的单位和 个人按其使用面积定额征收 的一种税。
6.有色金属矿原矿
0.4-30元/吨
7.盐
(1)固体
10-60元/吨
(2)液体
第5页/共76页 2-10元/吨
三、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代扣代缴应纳税额=收购未税矿产 品的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
第6页/共76页
(二)资源税的课税数量 1.确定课税数量的基本办法 (1)销售数量(纳税人开采或销售应税产品销售的) (2)自用数量(纳税人开采或销售应税产品自用的) (3)收购数量(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应税产品) 2.特殊情况课税数量的确定办法
【例8】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 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并以此为计税依据计算 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 【答案】√ 【解析】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 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以此为计税依据计算征 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做调整。
A.0元 C.8000元
B.2000元 D.10000元
【答案】C
【解析】该公司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纳 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上的多层 建筑,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 例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2000×4/(4+1)×5=8000元
第26页/共76页
第17页/共76页
四、纳税地点
一般应向应税 产品的开采或 生产所在地缴
纳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 的资源税,应当向收 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 纳。
第18页/共76页
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
(一)概念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城镇占 用国家和集体土地的单位和 个人按其使用面积定额征收 的一种税。
6.有色金属矿原矿
0.4-30元/吨
7.盐
(1)固体
10-60元/吨
(2)液体
第5页/共76页 2-10元/吨
三、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代扣代缴应纳税额=收购未税矿产 品的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
第6页/共76页
(二)资源税的课税数量 1.确定课税数量的基本办法 (1)销售数量(纳税人开采或销售应税产品销售的) (2)自用数量(纳税人开采或销售应税产品自用的) (3)收购数量(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应税产品) 2.特殊情况课税数量的确定办法
资源税 PPT课件
【单选题】某油田2011年10月共计开采原油8000吨,当月 销售原油6000吨,取得销售收入(不含增值税)18000000 元,同时还向购买方收取违约金23400元,优质费5850元; 支付运输费用20000元(运输发票已比对)。已知销售原 油的资源税税率为5%,则该油田10月应缴纳的资源税为 ( )。 A.900000元 B.900250元 C.901000元 D.901250元
二、税目和税率
(一)税目(征税范围):
1.原油 开采的天然原油征税,人造石油不征税
2.天然气
专门开采和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征税,对地面抽采煤层气 (煤矿瓦斯)暂不征税
3.煤炭 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自采原煤)加工洗选煤
4.金属矿
铁矿、金矿、铜矿、铝土矿、铅锌矿、镍矿、锡矿、钨、钼矿和未 列举名称的其他金属矿产品原矿或精矿
从价定率征收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 额×税率
【例题·单选题】某油田2017年1月生产原油50万吨,其 中20万吨用于销售,单价5000元/吨,收购联合企业同 品种的已税原油3万吨,收购价3500元/吨。该油田当月 应纳资源税( )万元。(原油资源税税率6%)
A.900 B.6000 C.6625 D.6900
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
2.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以应 税产品的产量或者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 数量为计征资源税的销售数量。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税方法
计算公式
适用范围
从量定额征收
粘土、砂石和部分未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
属矿产品
【例题·单选题】某油田2017年1月生产原油50万吨,其 中20万吨用于销售,单价5000元/吨,收购联合企业同 品种的已税原油3万吨,收购价3500元/吨。该油田当月 应纳资源税( )万元。(原油资源税税率6%)
资源税PPT课件
1.销售额 (3)征税对象为“精矿”的 ①纳税人开采并销售原矿的,将原矿销售额换算为“精矿”销售额计 算缴纳资源税。 ②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矿加工为精矿销售的,按“精矿”销售额计算 缴纳资源税。
三、计税依据
1.销售额 (4)金矿
金矿征税对象为标准金锭,纳税人销售金原矿、金精矿的,比照 上述规定换算为金锭的销售额缴纳资源税。
)。
【答案】D
【课堂练习】
【例·多选】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征 税范围的有( )。
A.石灰石
B.硫酸钾
C.黏土 D.砂石
【答案】ABCD
【课堂练习】
【例·多选】下列各项中,免征资源税的有( )。 A.进口的原油 B.出口的原油 C.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 D.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修井的原油
换算公式:精矿销售额=原矿销售额×换算比例
三、计税依据
2.销售数量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实际“销售数量”为 销售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移送使用时的“自用 数量”为某矿业公司开采销售应税矿产品,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 则该公司计征资源税的课税数量是( )。
肆 税收优惠
1.法定减免
税目
条件
石油 稠油、高凝油、高含硫天然气 天然气 三次采油、深水油气田、页岩气
低丰度油气田
所有矿产 充填开采 品 衰竭期矿山
【注意】上述优惠不能叠加适用
优惠幅度 减征40% 减征30% 减征20% 减征50% 减征30%
【课堂练习】
【例·判断】对实际开采年限在15年以上的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资 源,资源税减征50%。( )
【答案】A
叁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规则
三、计税依据
1.销售额 (4)金矿
金矿征税对象为标准金锭,纳税人销售金原矿、金精矿的,比照 上述规定换算为金锭的销售额缴纳资源税。
)。
【答案】D
【课堂练习】
【例·多选】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征 税范围的有( )。
A.石灰石
B.硫酸钾
C.黏土 D.砂石
【答案】ABCD
【课堂练习】
【例·多选】下列各项中,免征资源税的有( )。 A.进口的原油 B.出口的原油 C.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 D.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修井的原油
换算公式:精矿销售额=原矿销售额×换算比例
三、计税依据
2.销售数量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实际“销售数量”为 销售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移送使用时的“自用 数量”为某矿业公司开采销售应税矿产品,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 则该公司计征资源税的课税数量是( )。
肆 税收优惠
1.法定减免
税目
条件
石油 稠油、高凝油、高含硫天然气 天然气 三次采油、深水油气田、页岩气
低丰度油气田
所有矿产 充填开采 品 衰竭期矿山
【注意】上述优惠不能叠加适用
优惠幅度 减征40% 减征30% 减征20% 减征50% 减征30%
【课堂练习】
【例·判断】对实际开采年限在15年以上的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资 源,资源税减征50%。( )
【答案】A
叁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规则
第五章资源税13页PPT
凭证的当天
(四)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五)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为支付货款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 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 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 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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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08:06:2408:06:2408:068/3/2024 8:06:24 AM
每天只看目标,别老想障碍
•
3、
。24.8.308:06:2408:06Aug-243-Aug-24
宁愿辛苦一阵子,不要辛苦一辈子
•
4、
。08:06:2408:06:2408:06Saturday, August 03, 2024
从1996年7月1日起,对有色金属矿的资源税减征 30%,即按规定税额标准的70%征收。
例题 1、某铁矿山10月销售铁矿石4万吨,另外自用入
选铁精矿的铁矿石原矿6万吨,按规定该矿山适 用的资源税税额为15元/吨。计算应纳资源税。 应纳税额=(40 000+60 000)*15*40%=600 000元
第一节 概述
一、资源税的概念
资源税是以单位或个人开发利用国有 矿山资源和盐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 税。
我国在1984年第二步利改税时开征资源税, 1993年12月,国务院决定将原盐税并入资源 税,并颁布了新的《资源税暂行条例》。 1994年执行。
(四)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五)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为支付货款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 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 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 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 款。
• 10、一个人的梦想也许不值钱,但一个人的努力很值钱。8 /3/2024 8:06:24 AM08:06:242024/8/3
• 11、在真实的生命里,每桩伟业都由信心开始,并由信心跨 出第一步。8/3/2024 8:06 AM8/3/2024 8:06 AM24.8.324.8.3
•
2、
。08:06:2408:06:2408:068/3/2024 8:06:24 AM
每天只看目标,别老想障碍
•
3、
。24.8.308:06:2408:06Aug-243-Aug-24
宁愿辛苦一阵子,不要辛苦一辈子
•
4、
。08:06:2408:06:2408:06Saturday, August 03, 2024
从1996年7月1日起,对有色金属矿的资源税减征 30%,即按规定税额标准的70%征收。
例题 1、某铁矿山10月销售铁矿石4万吨,另外自用入
选铁精矿的铁矿石原矿6万吨,按规定该矿山适 用的资源税税额为15元/吨。计算应纳资源税。 应纳税额=(40 000+60 000)*15*40%=600 000元
第一节 概述
一、资源税的概念
资源税是以单位或个人开发利用国有 矿山资源和盐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 税。
我国在1984年第二步利改税时开征资源税, 1993年12月,国务院决定将原盐税并入资源 税,并颁布了新的《资源税暂行条例》。 1994年执行。
7资源税会计20页PPT
计算举例:参见教材
三、资源税会计处理
(一)会计科目设置
为反映和监督企业资源税税额的计算和缴纳情况, 凡是需要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应设置“应交税 费——应交资源税”账户,该账户贷方登记本期 应缴纳的资源税税额,借方登记实际缴纳或允许 抵扣的资源税税额,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应交而未 交的资源税税额。在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 生产情况不同其核算方法亦有所不同。
税目 一、原油 二、天然气 三、煤炭
焦炭 其他煤炭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普通 贵重 五、黑色金属矿原矿 六、有色金属矿原矿 稀土 其他 七、盐 固体盐 液体盐
税
率
销售额的 5%-10%
销售额的 5%-10%
8~20 元/吨 0.3~5 元/吨
O.5~20 元/吨或立方米 O.5~20 元/千克或克拉 2~30 元/吨
✓ 2.纳税环节的一次性。资源税以开采者取得的原料产品 级差收入为征税对象,不包括经过加工的产品,因而具 有一次课征的特点。
✓ 3.计税方法的从量与从价(原油、天然气)计征。有利 于稳定财政收入,公平税负。
(二)资源税纳税人
在中国领域及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 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
纳税人以月为纳税期时,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 申报纳税;以日为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 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 并结算上月税款。
3.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缴纳的资源税,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 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跨省开采的矿山或油(气)田(独立矿山或独立油气田、联合企 业),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区、市)的,对其 开采的矿产品,一律在开采地或生产地纳税,其应纳税款由独 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如独立矿山或独立油气田、联合企 业),按照采掘地各矿井的实际销售量(或自用量)及适用的单位 数额计算划拨。
三、资源税会计处理
(一)会计科目设置
为反映和监督企业资源税税额的计算和缴纳情况, 凡是需要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应设置“应交税 费——应交资源税”账户,该账户贷方登记本期 应缴纳的资源税税额,借方登记实际缴纳或允许 抵扣的资源税税额,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应交而未 交的资源税税额。在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 生产情况不同其核算方法亦有所不同。
税目 一、原油 二、天然气 三、煤炭
焦炭 其他煤炭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普通 贵重 五、黑色金属矿原矿 六、有色金属矿原矿 稀土 其他 七、盐 固体盐 液体盐
税
率
销售额的 5%-10%
销售额的 5%-10%
8~20 元/吨 0.3~5 元/吨
O.5~20 元/吨或立方米 O.5~20 元/千克或克拉 2~30 元/吨
✓ 2.纳税环节的一次性。资源税以开采者取得的原料产品 级差收入为征税对象,不包括经过加工的产品,因而具 有一次课征的特点。
✓ 3.计税方法的从量与从价(原油、天然气)计征。有利 于稳定财政收入,公平税负。
(二)资源税纳税人
在中国领域及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 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
纳税人以月为纳税期时,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 申报纳税;以日为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 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 并结算上月税款。
3.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缴纳的资源税,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 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跨省开采的矿山或油(气)田(独立矿山或独立油气田、联合企 业),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区、市)的,对其 开采的矿产品,一律在开采地或生产地纳税,其应纳税款由独 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如独立矿山或独立油气田、联合企 业),按照采掘地各矿井的实际销售量(或自用量)及适用的单位 数额计算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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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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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资源税概述
二、资源税的征税对象和单位税额
(一)资源税的征税对象 1.原油 ❖ 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包括企业生产的稠油、高凝油、稀油,但 不包括以油母页岩等炼制的原油和人造石油。 ❖ 2.天然气 ❖ 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不包括煤矿生产的 天然气。 ❖ 3.煤炭 ❖ 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原油、天然气、煤炭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 原矿,包括宝石、金刚石、玉石、膨润土、石墨、石英砂、萤石、重 晶石、蛭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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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资源税概述
(二)资源税税目、单位税额 1.资源税采取从量定额的办法征收,实行“普遍征收、级差调节”的 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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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资源税概述
(二)资源税税目、单位税额 2.扣缴义务人适用的税额 ⑴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 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⑵其他收购单位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 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5.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的,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 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的, 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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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代扣代缴应纳税额=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 【例8-1】某油田2009年7月份生产原油50万吨,向外销售35万吨, 企业自用5万吨,该原油单位税额为12元/吨,计算该油田2009年7月份 应纳资源税税额为多少? 【解析】 课税数量=350 000+50 000=400 000(吨)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400 000 × 12=4 800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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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 【例8-2】某铜矿7月份销售铜矿石原矿10万吨,移送入选精矿0.8万吨, 选矿比为20%,该铜矿适用单位税额为7元/吨。计算该铜矿本月应纳资 源税税额为多少?
❖ 【解析】 ❖ ⑴销售铜矿石原矿应纳税额 原矿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100 000 × 7=700 000(元) ❖ ⑵无法准确掌握入选精矿原矿数量,按选矿比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入选精矿选矿比×单位税额=8 000 × 20% × 7=280 000(元) ❖ ⑶合计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原矿应纳税额+精矿应纳税额=700 000+280 000=980 000(元)
第八章 资源税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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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资源税概述
本章导读
2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3 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4 资源税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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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难点
本章重点
资源税的纳税人、征 税对象、单位税额;
资源税的计税依据;
应纳资源税额的申报 和缴纳
本章难点
应纳资源税额的计 算及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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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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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资源税概述
三、资源税的减免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 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 或者免税。
3.从2007年2月1日起,对北方海盐的资源税按每吨15元征收,对南 方海盐、湖盐、井矿盐的资源税按每吨10元征收,对液体盐的资源税按 每吨2元征收。
2.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统一按原 油的数量课税。
3.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煤炭,可按加工 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 课税数量。
4.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 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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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资源税概述
二、资源税的征税对象和单位税额
(一)资源税的征税对象 ❖ 5.黑色金属矿原矿 ❖ 黑色金属矿原矿是指纳税人开采后自用或销售的,用于直接入炉冶炼
或作为主产品先入选精矿、制造人工矿,最终再入炉冶炼的黑色金属 矿原矿,包括铁矿石、锰矿石和铬矿石。 ❖ 6.有色金属矿原矿 ❖ 有色金属矿原矿包括铜矿石、铅锌矿石、铝土矿石、钨矿石、锡矿石、 锑矿石、钼矿石、镍矿石、黄金矿石等。 ❖ 7.盐 ❖ 盐包括固体盐和液体盐,固体盐包括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 液体盐(卤水)是指氯化钠含量达到一定浓度的溶液,是用于生产碱 和其他产品的原料。
◆了解资源税的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
◆熟悉资源税的征税对象、 单位税额
◆掌握资源税应纳税额的 计算
【技能目标】
◆会进行资源税的会计 核算
◆会进行资源税的申报 及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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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资源税概述
一、资源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资源税的纳税人 资源税是对开采应税资源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 人。 (二)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针对一些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分散、零星、不定期开采资源税应税产 品的情况,为加强征管、避免漏税,《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收购未税 矿产品的独立矿山、联合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一)一般情况课税数量的确定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非生产用)移送 数量为课税数量。
202额的计算
(二)特殊情况课税数量的确定
1.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 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4.从2007年1月1日起,对地面抽采煤层气暂不征收资源税。煤层气 是指赋存于煤层及其围岩中与煤炭资源伴生的非常规天然气,也称煤矿 瓦斯。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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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资源税的计税依据
对于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 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的,从高适用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