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预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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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院财务制度

乡镇卫生院院财务制度

乡镇卫生院院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乡镇卫生院院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效益,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机构乡镇卫生院院设立财务科,负责院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和实施年度预算、决算,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和报告。

三、资金管理1.院财务资金分为日常资金和专项资金。

日常资金用于工资、水电等日常开支,专项资金用于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的购买和更新。

2.院财务资金应当通过银行账户划拨,不得私自挪用、挤占。

3.所有院款收支均需开具正规发票并登记在册。

四、收入管理1.院收入主要为医疗服务费、检查费和药品销售等,收费标准应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收入应当及时入账,不得私自挪用。

3.院收入必须经过财务科审核和登记,确保资金入账正确。

五、支出管理1.院支出主要为人员工资、水电费、医疗设备维护等,支出应当按照预算执行。

2.支出必须经过财务科审核和备案,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支出需开具正规票据并登记在册,不得私自支付。

六、审计检查1.院财务应当定期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检查。

2.院财务科应当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务资料和报表。

七、违规处理1.对于财务违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甚至开除。

2.对于经济损失的事项,需追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八、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

2.对于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乡镇卫生院院财务科所有。

以上为乡镇卫生院院财务制度,希望各相关人员认真执行,严格遵守,确保院财务安全和正常运转。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乡镇卫生院是指在乡镇范围内,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乡镇卫生院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乡镇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乡镇卫生院应当设立院长一名,副院长若干名,负责医院的全面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乡镇卫生院应当设立医疗、护理、药剂、检验、放射、预防保健等科室,并根据业务需要设置相应的职能科室。

第七条乡镇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控制制度,对医疗技术操作、医疗文书书写、医疗设备使用等进行规范管理。

第八条乡镇卫生院应当加强护理队伍建设,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第九条乡镇卫生院应当加强药剂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条乡镇卫生院应当加强检验和放射工作管理,提高检测准确性和诊断水平。

第十一条乡镇卫生院应当加强预防保健工作,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健康素养。

第三章医疗管理第十二条乡镇卫生院应当根据当地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合理设置诊疗项目和服务内容。

第十三条乡镇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服务制度,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方便患者就医。

第十四条乡镇卫生院应当加强医疗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十五条乡镇卫生院应当严格执行医疗事故处理规定,及时妥善处理医疗事故。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乡镇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乡镇卫生院应当实行预算管理,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八条乡镇卫生院应当加强资产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县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工作,巩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促进乡镇卫生院可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全县 59.4 万农民的基本医疗与卫生保健,根据国家卫生部、财政部颁布的《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医院会计制度》以及各项财经法规,特制定《石门县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预算管理 1、卫生院年初要根据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结合以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详实编制年度收支计划,提交全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主管局审批。

2、编制收支计划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3、卫生院必须严格执行年度收支计划,不得随意调整,如有较大调整,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主管局备案。

二、收入管理 1、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坚持不超收、不漏收、不乱收的原则。

2、各项收入必须坚持由卫生院财务收取,必须坚持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统一使用,任何个人和科室 4 都不得代收费和截留,更不得私设小金库及帐外帐。

3、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严禁使用自制票据或白纸条收费,严禁收费不开票。

票据必须专人保管,要严格进行票据登记、缴销制度。

各种票据不得转借,不准虚开、多开或套开金额,一经发现以上行为,将按《湖南省票据管理条例》和党纪政纪及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4、收费处要当日缴存各项收入,离金融机构较远的单位,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 1 天,单位及个人不得坐支和挪用。

5、健全收入管理监督机制,收费处所报的各项收入,财务部门必须与各科室进行认真核对,杜绝收入不报、瞒报或少报的现象发生。

三、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 1、卫生院的支出及成本费用要严格执行国家方针政策、财政规章制度、财务制度、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等财经法规、纪律以及卫生院年度收支计划。

2、各项支出必须凭合法的原始凭证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经济业务的内容、单价、数量、金额、出示凭证单位公章、填制凭证人员姓名、经济业务的用途、经办人员签名、实物类验收人签名等必备要素,并且必须坚持一支笔签字审批制度,原始凭证要做到内容真实合 5 法、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二篇)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二篇)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是指对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乡镇卫生院作为基层卫生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到经营效益和资金安全。

以下是一些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的要点:1. 财务组织结构:明确财务部门设置和职责分工,确定各级财务负责人及其权限。

2. 财务预算管理:对乡镇卫生院的年度财务预算进行编制、审批和执行,确保财务活动按照预算进行。

3. 资金管理:确立资金管理制度,包括日常资金收付、存储和保管,制定现金使用和报销规定,并建立相关的审批和监督机制。

4. 财务会计制度:明确财务会计核算方法和程序,包括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账簿等,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 资产管理:建立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制度,规范资产的购置、使用、报废和保管,做好资产的折旧和清理工作。

6. 费用管理:制定费用管理办法,对各类费用进行预算、核算和监控,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7. 经费使用管理:规范经费使用程序,确保经费使用符合政策和法规要求,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8. 财务报告和分析: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

9. 内部控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控制、风险控制和合规性控制等,防范和减轻财务风险。

10. 财务监督和审计:建立财务监督和审计制度,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审计,发现并纠正财务问题和违规行为。

以上是常见的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的要点,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制和完善。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二)为规范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卫生院持续发展,根据《会计法》及《医院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卫生院收入是指卫生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

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

乡镇卫生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为规范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卫生院持续发展,根据《会计法》及《医院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卫生院收入是指卫生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

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

(一)实行收入预算管理单位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

为了促进收入预算顺利实现,单位应每季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总收入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乡镇卫生院的各项收费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发生巧立名目、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配设专职(或兼职)物价员,及时检查和收集收费情况,保证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

收费票据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和自制票据。

乡镇卫生院的门诊、住院等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单位内部管理需要可使用自制或外购收款票据。

所有收费票据和自制收款票据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由专人负责,实行领用核销制度。

不得出借、出让收费票据,行政事业性收款收据不得用于经营性收费。

(三)单位的全部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

卫生院的收费部门主要由财务科、挂号室、门诊收费处和住院结算处组成,开展的业务收费由挂号室、门诊收费处、住院收费处负责,其他各种收费由财务科统一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向病人或单位直接收取任何费用。

挂号、门诊及住院收费处应将每日收到的现金及支票于当天存入银行,或及时上交出纳人员,同时编制“收费日报表”,并将“收费日报表”及附件(收支票据存根联等)送交财务部门,出纳应根据收入凭证及时入账,并在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二篇)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二篇)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提高卫生服务水平,保障群众健康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第三条乡镇卫生院应遵守国家卫生健康政策和规定,严守医疗伦理和职业道德,为群众提供优质卫生服务。

第四条乡镇卫生院应建立健全卫生院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权限,确保职责明确、权责匹配。

第五条乡镇卫生院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并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二章机构设置和职责第六条乡镇卫生院的机构设置包括院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医疗科室等。

第七条院长办公室负责协调和领导卫生院的各项工作,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

第八条行政办公室负责协助院长办公室处理行政事务,包括人事管理、行政文件管理、档案管理等。

第九条财务办公室负责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和资金监督,包括收支管理、预算编制、会计核算等。

第十条医疗科室包括临床科室、药房、检验科、影像科等,负责卫生院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管理。

第三章内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乡镇卫生院应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推行薪酬制度,并进行绩效考核和人员培训。

第十二条乡镇卫生院应建立健全行政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文件和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准确,及时归档并进行分类管理。

第十三条乡镇卫生院应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保证设备的有效运行和维护,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新。

第十四条乡镇卫生院应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保证药品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开展库存管理和药品验收。

第十五条乡镇卫生院应建立健全卫生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建立患者满意度调查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改进和完善服务水平。

第四章财务管理规定第十六条乡镇卫生院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遵守相关财务法规,负责编制和执行年度预算,并进行定期财务报告。

第十七条乡镇卫生院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经费的流转方式,进行定期资金审计,并要求资金监督人的任期不超过两年。

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通知

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通知

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财政部•【公布日期】2010.12.28•【文号】财社[2010]307号•【施行日期】2011.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0]3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卫生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其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和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我们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财政部卫生部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

第五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取得收入,努力控制支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准确进行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防范财务风险。

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制度(3篇)

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制度(3篇)

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制度(3篇)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制度篇一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制定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财政部、卫生部制定的《医院财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南省所有乡镇卫生院。

第三条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承担所在乡镇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属社会公益事业单位。

第四条乡镇卫生院人财物全部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乡镇卫生院分院、医疗点的财务收支必须由乡镇卫生院集中管理。

第五条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务制度;健全内部财务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院。

第六条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任务:合理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认真组织决算;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核算,控制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本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人员第七条财务负责人由院长或者由院长指定的副院长担任。

年收入超过100 万元(含100 万元)的乡镇卫生院,必须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专职的会计、出纳人员;年收入在100 万元以下的应配备专职的会计人员(出纳人员可以兼任) 。

会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乡镇卫生院的会计与出纳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实行钱账分开。

第八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推行辖区内乡镇卫生院财务人员委派制,选拔任用优秀的会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第九条会计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认真审核每笔收支,对不符合规定的各项收支必须坚决制止,制止无效时可以向上级机关反映,会计人员抵制各种违规收支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十条乡镇卫生院的预算是指乡镇卫生院根据本院发展计划而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第十一条乡镇卫生院应于本年度11 月份末;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收支预测,编制下一年度收支预算。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是指乡镇卫生院为规范财务管理活动和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下面是一份可能包含的内容:
1. 财务管理职责:
-明确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职责和权限划分,包括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各岗位的职责等。

2. 现金管理:
-规定乡镇卫生院的现金管理制度,包括现金收付,现金保管,现金审核等。

3. 收费管理:
-明确乡镇卫生院的收费管理制度,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发票管理等。

4. 采购管理:
-规定乡镇卫生院的采购管理制度,包括采购程序,采购方式,采购合同管理,采购经费使用等。

5. 权限控制:
-明确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权限控制制度,包括预算控制,支出审批,报销审批等。

6. 财务报告:
-规定乡镇卫生院的财务报告制度,包括月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财务分析报告等。

7. 费用核算:
-明确乡镇卫生院的费用核算制度,包括费用科目设置,费用核算方法,费用核算流程等。

8. 资产管理:
-规定乡镇卫生院的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资产购置,资产处置,资产清查等。

9. 内部控制:
-明确乡镇卫生院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审计,风险管理控制,内部监督和检查等。

10. 外部报告:
-规定乡镇卫生院的外部报告制度,包括税务报告,统计报告,监管报告等。

以上仅为财务管理制度的一部分内容,实际制定时需要根据乡镇卫生院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行为,增强财务管理效益,确保医疗机构财务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所称乡镇卫生院,是指由地方政府投资兴建的乡、镇级别医疗机构。

3、本管理制度的内容适用于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二、基本原则1、依法循规、规范管理依法依规办事,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将财务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确保医疗机构财务稳健有序运转。

2、审核严格、保证真实对于乡镇卫生院各项资金流向,要严格把关,确保财务记录的真实可信。

要加强审核力度,避免虚假的财务行为。

3、分类管理、合理使用根据乡镇卫生院的使用需求,合理分类管理卫生院的各项支出,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得到有效使用,避免财务浪费的可能。

4、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乡镇卫生院要公开财务收支清单,满足社会公众知悉的需求。

同时,也要接受各级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财务管理组织1、乡镇卫生院应当组建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设立专职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2、财务管理部门应该有一名负责人,具有相关财务管理经验和知识。

同时,还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会计人员,确保财务管理工作能够有良好的执行力。

四、财务管理职责1、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年度预算和资金计划,审批和执行医疗机构各项收支预算。

2、确保医疗机构财务收支情况的准确记录,及时编制财务报表。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医疗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财务管理规范。

4、负责开具医疗收费票据,计算、核对并缴纳各项税费。

5、负责医疗机构银行和现金流动的管理,保障医疗机构各类资金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六、财务管理程序1、乡镇卫生院在进行各项资金支出时,必须先经过相应的审批流程。

具体流程包括:申请——审批——资金拨付——使用汇报等环节,确保财务行为真实可信。

2、对于收支两条线的所有资金流动,必须做到凭证完整、账务真实清楚,以便后续财务监督与审计。

3、对于医疗机构各项支出,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具体要求是:凭实际需要出具清单、保证资金使用规范、确保资金来源合法等。

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精选10篇)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精选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篇1为加强乡村一体化管理,规范村卫生室账务处理,依据省卫生厅《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意见》及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萧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原则乡镇卫生院对卫生室的财务实行专户管理,分室核算。

二、财务人员及帐目设置1、卫生院设主管会计1名,统一负责本乡镇各卫生室的帐目管理和财务监督。

各卫生室配备兼职出纳员(收费员)、药品会计各1人,药房不得兼任出纳员和药品会计。

2、卫生院为各卫生室设置总帐、收支明细帐、财产物资明细帐。

卫生室设现金日记帐、财产物资明细帐。

出纳员负责现金日记帐,药品会计负责财产物资明细帐。

三、收入管理1、统一执行县物价局制订的收费标准,各卫生室不得擅自变更。

2、卫生室所有收入由收费员收取。

其他人员代收的,应于次日将所收款项移交给收费员。

3、所有收费凭处方,所有处方归药房。

出诊处方必须附有患者或其亲属签字的出诊单,证明其收费额。

4、实行收费登记制度。

收费员收款,需在专用的收费登记簿上按序登记。

注明收费的日期、处方编号、金额等内容,并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5、卫生室实行收费开据制度,收费员每收一笔款项均应开据正式的医疗收费专用票据。

收费票据由收费员按规定从乡镇卫生院领购,不得私自购买。

主管会计负责各站票据的编号、领发、缴销。

6、卫生室的收入分为: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

财政基本支出补助纳入医疗收入核算。

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计免接种、妇幼保健等九项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列入财政专项补助收入。

7、旬末收费员将本旬收入合计数报药品会计,药房将本旬所有收费处方装订成册并填制一式三份处方封面交药品会计,经药品会计核对无误后,收费员、药品会计、药房分别在处方封面上签字,并各留一份。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最新5篇)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最新5篇)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最新5篇)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篇一一、预算管理在某某市会计核算中心(以下简称“核算中心”)的指导下,根据相关规定,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于每年初详实编制本年度收支计划,报卫生局会同财政局核定。

中心卫生院要按照核定的预算,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

二、收入管理(一)中心卫生院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组织收入,做到不超收、不漏收、不乱收。

(二)中心卫生院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管理。

任何个人和科室都不得代收费和截留,更不得私设小金库及账外设账。

(三)中心卫生院要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严禁使用自制票据或白条收费。

票据必须专人保管,严格执行票据登记、缴销制度,不得转借;严禁虚开、多开或套开金额;严禁收费不开票据,一经发现以上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中心卫生院各项收入要及时缴存开户银行,确保资金安全,不得随意坐支和挪用。

三、支出管理(一)中心卫生院各项支出要符合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中心卫生院各项支出必须凭合法的原始凭证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业务发生的时间、内容、单位、数量、金额、出示凭证单位公章、填制凭证人员姓名、经济业务的用途、经办人员签名、实物类验收签名等必备要素。

各项支出必须坚持“一支笔”签字审批制度,原始凭证要做到内容真实合法、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三)中心卫生院要足额提取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和失业保险金等相关基金和有关福利费用,并按有关规定足额缴纳。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篇二为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秩序,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批原则根据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及法规,结合本单位有关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严格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资金使用规定,把好资金审批关。

对违反财经纪律、损害国家或集体利益的开支,审批人员应当予以制止、核减或拒绝审批。

乡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制度

乡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卫生院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乡镇卫生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镇卫生院及其下属所有科室、分院、医疗点等。

第三条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2. 坚持勤俭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3. 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维护群众利益;4. 强化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乡镇卫生院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收定支,确保收支平衡;2. 统筹兼顾,保证重点;3. 量入为出,合理编制。

第五条乡镇卫生院预算编制程序:1. 年初,卫生院根据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结合以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年度收支计划;2. 提交全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3. 报县卫生局汇总,县财政局审核;4. 核定后,卫生院按核定预算执行。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六条乡镇卫生院收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2. 坚持不超收、不漏收、不乱收;3. 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管理,不得截留、挪用。

第七条乡镇卫生院收入管理具体措施:1. 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2. 加强收费票据管理,确保票据真实、合法、有效;3. 各项收入及时缴存开户银行,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八条乡镇卫生院支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2. 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3. 严格控制支出,防止浪费。

第九条乡镇卫生院支出管理具体措施:1. 严格执行预算,合理使用资金;2. 加强成本控制,降低支出成本;3. 定期开展财务分析,查找支出中的问题,及时纠正。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条乡镇卫生院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2. 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3. 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范文3篇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范文3篇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范文3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制定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财政部、卫生部制定的《医院财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南省所有乡镇卫生院。

第三条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承担所在乡镇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属社会公益事业单位。

第四条乡镇卫生院人财物全部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乡镇卫生院分院、医疗点的财务收支必须由乡镇卫生院集中管理。

第五条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务制度;健全内部财务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院。

第六条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任务:合理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认真组织决算;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核算,控制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本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人员第七条财务负责人由院长或者由院长指定的副院长担任。

年收入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乡镇卫生院,必须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专职的会计、出纳人员;年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应配备专职的会计人员(出纳人员可以兼任)。

会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乡镇卫生院的会计与出纳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实行钱账分开。

第八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推行辖区内乡镇卫生院财务人员委派制,选拔任用优秀的会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第九条会计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认真审核每笔收支,对不符合规定的各项收支必须坚决制止,制止无效时可以向上级机关反映,会计人员抵制各种违规收支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十条乡镇卫生院的预算是指乡镇卫生院根据本院发展计划而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第十一条乡镇卫生院应于本年度11月份末;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收支预测,编制下一年度收支预算。

乡镇卫生院财务工作

乡镇卫生院财务工作

乡镇卫生院财务工作乡镇卫生院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服务农村居民的重要任务。

财务工作作为卫生院运行的重要保障,必须严谨、规范、高效。

本文将结合实际工作经验,从预算编制、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等方面,对乡镇卫生院财务工作进行探讨。

一、预算编制预算编制是财务工作的第一步。

乡镇卫生院应该在每年年初制定一个详细的预算方案,以保障卫生院正常运行并给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预算编制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收入预算卫生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医疗服务费、公益事业收入和科研经费。

因此,预算中应该列明每项收入的预期数额。

在列出每项收入时,应该具体分析其增加或减少的原因,同时应该确定如何增加收入和保持收入的平稳增长。

2.支出预算卫生院的支出包括医疗服务费、医疗用品和设备的采购费用、工资和福利支出、房租和水电费用、医疗保险费用等。

在预算中,应该一一列明每项支出的预期金额,同时要考虑如何节约支出和降低成本。

特别是在采购医疗用品和设备时,应该严格按照程序采购,确保采购质量和效益。

3.资产和负债预算卫生院的资产主要包括医疗用品和设备、办公设备、房产等,负债主要包括银行贷款、拖欠供应商款项等。

在预算中,应该列明每项资产和负债的数额,同时正确处理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务。

特别是对于银行贷款,应该准确计算每笔贷款的还款和利息,并在预算中列出。

二、资金管理资金管理是卫生院财务工作的核心。

有效的资金管理可以提高卫生院的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风险控制能力。

1.资金保管卫生院资金的保管应该由财务管理人员负责。

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支票等。

每一笔资金的流向应该有明确的记录,避免遗漏或者错用。

同时应该加强资金库房的安全措施,避免被盗或者损失。

2.资金使用卫生院资金的使用应该遵守财务管理的规定和程序,确保使用费用符合预算和计划,并且合理有效。

在支付医疗用品和设备、工资和福利支出等方面,应该严格审核和控制,确保按照规定及时支付,同时防范突发情况。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乡镇卫生院作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机构,承担着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职责。

而财务管理作为乡镇卫生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卫生院的正常运转、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控制成本、合理利用资源等方面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重要性1、保障资金合理使用乡镇卫生院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拨款、医疗收入等。

通过有效的财务管理,能够对资金的收入和支出进行合理规划和安排,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满足卫生院的日常运营和发展需求。

2、控制成本在医疗服务提供过程中,涉及到药品、设备、人力等各种成本。

良好的财务管理可以帮助卫生院分析成本结构,寻找成本控制的关键点,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提高财务透明度规范的财务管理有助于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让政府、社会和职工了解卫生院的财务状况,增强信任,为卫生院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促进可持续发展通过科学的财务规划和决策,能够为乡镇卫生院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和保障,促进卫生院的可持续发展。

二、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1、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乡镇卫生院的财务人员并非专业出身,缺乏系统的财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业务能力有限,难以适应现代财务管理的要求。

2、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一些乡镇卫生院没有建立健全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财务审批流程不严格、内部控制制度缺失等问题。

3、预算管理薄弱预算编制不科学、执行不到位,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导致预算无法发挥应有的约束和指导作用。

4、资产管理混乱在固定资产和药品管理方面,存在登记不及时、盘点不准确、资产流失等现象,影响了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5、财务风险意识淡薄对于可能面临的财务风险,如债务风险、资金周转风险等,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防范措施。

三、加强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措施1、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鼓励财务人员参加专业学习和考试,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2020年乡镇卫生院财务制度

2020年乡镇卫生院财务制度

2020年乡镇卫生院财务制度2020年乡镇卫生院财务制度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成为人们越来越关注的问题。

乡镇卫生院作为基层医疗机构,承担着为农村和小城镇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健、预防保健、计划生育、传染病防治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功能的重要任务。

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对于保障其良性发展和提升服务质量至关重要。

本文主要对2020年乡镇卫生院财务制度进行探讨。

一、预算管理制度1.1 预算编制乡镇卫生院应按照年度统一预算编制思路,依据上级预算、需求预测和历史数据,制定本院工作计划及年度预算。

预算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部门的统一相关文件,预算编制应按照以下程序:(1)制定预算编制计划和计划表(2)组织各部门收集和汇总有关信息(3)分析、研究有关信息,制定预算分解方案(4)根据分解方案确定各项支出预算(5)审核预算1.2 预算执行乡镇卫生院应实行年度统一预算执行制度,预算执行应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和本单位预算预定的指标和数额执行。

1.3 预算考核乡镇卫生院的预算执行情况应经常进行实际执行监督、核算和考核,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予以解决。

具体内容包括本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收支情况、预算决算情况等。

二、资金管理制度乡镇卫生院资金管理应遵循尽量少借、少用、少囤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金管理制度。

2.1 资金接收和保管乡镇卫生院应按时按量领取上级拨付的预算款,上级拨付的预算资金必须用于规定的支出项目。

在资金保管上,应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资金收付、库房管理、账户管理等工作;资金应当用于法定支出,并严格按照要求备份各类票据、单据,保证财务账目真实准确。

2.2 资金使用和监管乡镇卫生院应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公共卫生基金的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确保货币流转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资金使用和监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经费支出应按照科学合理的方案,采取尽量节约、防止浪费的措施;(2)资金支付应当留有相应单据,务必保证票据、单据真实、准确;(3)在预算执行中要按照要求制作各种报表,报送上级部门进行监管。

乡镇卫生院全面预算管理初探

乡镇卫生院全面预算管理初探

乡镇卫生院全面预算管理初探作者:陈思溢来源:《现代营销·经营版》2019年第11期摘要:全面预算管理作为一种经济管理手段,在我国工商企业已有几十年的历史。

公立医院改革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近些年才提上议事日程并不断全面深化,医院改革必然涉及到经济运行体制的改革,全面预算管理机制的应用也适时走进公立医院改革者和管理层的视线。

本文以全面预算管理相关理论为基础,从预算管理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全面预算编制的流程和内容、全面预算考评等几个角度提出了在乡镇卫生院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编制;考评体系全面预算管理是企业必不可少的重要经营管理模式之一。

公立医院虽然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医院的经济运行也具有企业管理性质的某些共性,因此将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理念引入公立医院管理范畴,对于提高公立医院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公立医院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必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一、建立预算管理组织体系乡镇卫生院要建立起专门的领导小组、职能部门和责任中心。

首先要组建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或称作预算领导小组,该机构由院长、财务组长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共同组成;其次是设立职能部门,职能部门是预算執行的管理机构,它是负责预算编制、审查、协调、控制、调整、核算、分析、反馈、考评的组织机构,在三级组织体系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责任中心是预算执行的机构,是提出预算计划、落实计划,并完成预算工作的责任主体。

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由院长负总责,对医院总体预算规划与执行负责,各责任中心的负责人则对各自科室具体负责,进而保障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有为有效地贯彻执行。

二、全面预算编制的流程及内容(一)全面预算编制的流程编制预算是全面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应当借鉴企业现有成熟的业务流程,按照规范的工作要求来组织实施。

预算编制分为下面几个步骤。

1.制订工作计划和工作思路,按照年度思路,提出预算总体框架,再层层贯彻下达指导性任务指标。

关于乡镇卫生院财务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集中管理的指导意见

关于乡镇卫生院财务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集中管理的指导意见

关于乡镇卫生院财务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集中管理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意见》,现就乡镇卫生院财务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集中管理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任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坚持预算管理权不变、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集中管理、分户核算模式成立会计核算中心,乡镇卫生院收支纳入核算中心统一核算,切实加强收支管理,积极探索对乡镇卫生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方式,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把乡镇卫生院真正办成全心全意为农村居民健康服务的公益性服务机构。

二、基本原则(一)预算管理权不变乡镇卫生院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编制本院预算、决算草案和本院预算的调整方案,负责组织预算的执行。

(二)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乡镇卫生院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乡镇卫生院,原有的各项债权、债务由乡镇卫生院享有和承担。

(三)财务审批权不变乡镇卫生院事权范围内的支出,按乡镇卫生院规定程序,由本院法人代表审批签章生效。

三、工作要求(一)统一财务管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

(二)统一编制预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年度乡镇卫生院发展规划,结合财力实际,提出乡镇卫生院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乡镇卫生院根据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编制预算草案,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如遇到客观原因影响预算执行需要调整预算的,乡镇卫生院应提出预算调整方案,报县级卫生和财政部门审批。

(三)统一设置账户核算中心在银行或金融机构开设乡镇卫生院事业经费总账户,在总账户下开设各乡镇卫生院独立分户,同时撤销乡镇卫生院原有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账户。

(四)统一报账制度乡镇卫生院只设兼职报账员(必须持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负责向核算中心申请支款、经办乡镇卫生院财务收支日常业务。

对于手续不全或违规违纪的支出,核算中心予以退回。

(五)统一收付方式乡镇卫生院所有现金收入必须当日存入核算中心专户,由核算中心统一管理。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保障财务资源的有效使用与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三、财务管理工作流程
1.预算编制:每年度开始前,财务科应按照乡镇卫生院的发展目标和规划,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年度预算,并提交院领导审批。

2.预算执行:财务科应按照年度预算的安排,及时提供经费支出,确保各项经费合理安排使用。

3.资金收付:财务科应根据各项费用的需要和支付要求,及时收取收入并进行核账,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规定进行资金支付。

4.会计核算:财务科应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及时进行财务核算工作,并保证财务报表的准确和合规。

5.财务监督:财务科应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各项财务活动的监督,防范和查处会计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财务安全。

四、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反映乡镇卫生院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状况。

2.利润表:反映乡镇卫生院在一定时期内盈利情况的表格。

3.现金流量表:反映乡镇卫生院在一定时期内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情况。

财务报表一般应每月制作,并审核签字确认后报送上级机构。

五、财务管理制度的监督和评估
六、财务违法和失职的处罚
对于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和失职的行为,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和处罚。

七、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乡镇卫生院财务科所有,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这是一个简要的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只是提供了一些基本的管理要点,具体管理流程和细节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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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预算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运行效率,下面,就和劳动法网本人一起来看一看乡镇卫生院预算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乡镇卫生院预算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运行效率,严肃财经纪律,促进我镇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财政财务岗位责任制和内部制约机制,明确工作责任;镇政府负责人对本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镇财政所人员依照本制度履行具体职责。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三条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镇财政预算编制应充分体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本地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相一致、与本级政府履行职能相协调、与本级财政年度财力相适应。

第四条镇财政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编制范围包括各级财政安排和分配用于本镇及下属部门、行政村、企事业等单位和个人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镇财政预算应有充分依据,按统一规范格式编制,收支项目按财政部制定的《政府收支科目》分类口径细化编排到“项”级功能科目和“款”级经济科目,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全面、方法科学。

第五条镇财政所负责财政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和年终决算,组织财政预算的执行。

经批准的财政预算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

在预算执行中,因上级财政补助或转移支付而引起的预算收支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范围,在镇政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时予以说明。

第六条镇财政所应当在10月份做好当年预算调整和着手编制下一年度财政预算。

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另行同时编制。

第七条镇财政预算按照本级政府当年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助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第八条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经镇人代会审批通过后由镇政府组织执行。

审议通过的预算报市财政备案,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定期抄报市财政局。

第九条镇财政所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1个月内进行财政决算,决算编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做到收支真实、内容完整、说明详细。

第十条镇财政预算编制遵循“依法理财、量入为出、保证重点、科学细化、强化绩效”的原则,采取零基预算为主、增长预算为辅的方法,包括乡镇财政收入预算和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第十一条镇财政收入包括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

第十二条镇公共财政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三章银行存款账户管理第十三条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镇财政在银行机构仅保留财政所和人民政府两个账户,分别对镇财政资金和政府经费资金进行账套核算和管理(康庄工程专户和工业基地专户暂时予以保留)。

今后如新开设、变更开设银行存款账户,经镇党政联席会议商定后,提出书面申请,报经市财政局核准、备案;未经核准、备案,不得擅自开设、变更银行存款账户。

第四章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第十四条现金使用必须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

超出现金使用范围的款项一律用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汇票等银行结算方式办理。

镇财政应采取稳妥措施减少现金支出,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第十五条严格控制现金存量,按镇政府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库存限额,原则上日库存不得超过3万元,凡超出现金库存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六条现金收入必须及时送存银行,所有收入统一上缴财政所账户,严禁公款私存、私借公款和坐支现金。

第十七条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出纳必须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收支。

在每日终了,应将现金日记账余额和所保管现金进行核对,不得以非法凭证抵库。

财政所长和财政总会计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保管的现金进行抽查,核对银行存款余额,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对因出纳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镇财政所账户在银行预留财政所长私章、财政总会计私章、财务专用章三枚印鉴,分别由所长、总会计保管;镇人民政府账户在银行预留财政所长、政府单位会计、财务专用章三枚印鉴,分别由所长、单位会计、出纳保管。

印鉴使用时,先由出纳填开支票或汇票,加盖财务专用章,再由会计进行初核并加盖私章,然后由所长复核加盖私章,形成三人复核制。

第十九条会计和出纳应分别逐笔序时登记财政账户和政府账户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第五章账套管理第二十条镇人民政府应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分别设置财政会计和政府会计两个账套。

镇财政财务在统一建账的基础上,对镇财政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依法登记和核算,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做到账账、账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一条镇财政会计账套核算管理全部财政性资金收支状况,侧重核算反映预算收入和专项转移支付收支,并应建立预算收入分类备查账和专项转移支付收支备查账。

第二十二条镇政府会计账套即单位会计账套,用于核算反映政府经费支出,包括政府日常运转经费和本级用于民生、稳定、发展等经济社会事业专项经费。

上级下拨的专项转移支付收支一般不在政府会计账套反映。

第二十三条财政会计和政府会计两个账套的核算科目设置必须与财政预算科目相一致,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口径进行归类和编制记账凭证,不得擅自改变核算方向。

第二十四条镇财政财务必须将本期内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做到月结月清。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前必须办理好移交手续,编制移交清单,请市财政局业务科室派人监交。

第六章资金收入管理第二十五条镇财政资金收入是指经财政账户流转的资金,除上级财政部门拨款资金外,还包括需填开收据收取的自筹和统筹类收入、土地出让类收入、代收代付(缴)类收入、履约保证类收入、项目征迁费收入等,代上级执收单位收取的违章罚没收入、计生社会抚养费收入、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统筹收入等。

第二十六条镇财政资金收入必须统一缴存或转账至财政所账户,再由财政所账户按时间和进度办理拨付。

第二十七条镇财政应区别不同的资金性质和内容,分别填开《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服务性收入收款收据》和《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并在收据联加盖“财政所财务专用章”。

票款缴解时,要求票款相等、及时缴存、月结月清。

第二十八条下属单位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如需由镇财政垫付资金,应书面提出报告,经镇长同意,然后予以垫付。

第七章经费管理乡镇卫生院预算管理制度【2】适应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需要,全面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现就规范乡镇财政财务工作提出如下十项管理制度:(一)加强收入管理,严格依法理财。

乡镇政府及各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依法组织各项收入。

乡镇政府不得以税收返还、奖励等手段,从其他乡镇或地区“拉税”、“引税”或变相“买税”;不得为完成收入任务虚列收支,搞收入“空转”;农业税征收严格实行户缴户结,不得税费混征;严禁乡镇、行政村“垫交”农业税收,贷款交税等。

各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组织收入,严禁巧立名目,超标准或自定项目收费。

(二)全面实行“乡财县管”改革。

实行“预算共编、帐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为主要内容的预算管理方式。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审核批准的方案设立银行帐户。

乡镇财政所要在对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撤消各单位现有的银行帐户,确需保留或开设的,必须报县财政部门批准。

乡镇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县国库或就地缴入“结算专户”,由县财政局统一核算和管理。

乡镇各单位支出实行报帐制管理,由单位设立一名报帐员,负责单位日常收支统计和财务报销工作。

支出业务量大的单位,实行备用金制度,由乡镇财政所核定一定数额的备用金,单位报帐员定期与乡镇财政所办理结算,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自行设立帐户或私设“小金库”。

(三)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

各乡镇要进一步增强依法理财、硬化预算约束的意识,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和“预算共编”的要求,在县财政部门指导下,科学合理地编制乡镇政府及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年度收支预算。

乡镇预算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编制方式,乡镇政府及各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及其他资金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收入预算本着按照各乡镇和单位上一年度收入实绩和积极稳妥的原则编制;支出预算要按照“量入为出”原则和“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改革、促发展”的顺序合理安排,特别是要将人员工资放在第一位,优先安排,不得留有硬缺口。

乡镇预算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各项开支要严格实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

未列入预算的,一律不得办理支出。

(四)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和手续。

各乡镇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支出管理和审批制度,制定各项开支标准,严格实行支出“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支出按预算、开支按标准、审批按程序”。

各乡镇要结合本乡镇实际,明确“一支笔”审批权限,规范“一支笔”审批行为,对超过一定数额的支出,实行乡镇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审批制度。

各项开支一律做到“四有”:即有合法的原始凭证、有合规的支出用途、有具体经办人、有单位负责人和审批人签字,不得以领代报,以拨代支。

乡镇财政所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支出审核,对无预算以及不符合制度规范的开支,不得办理报销。

(五)加强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使用,建立“以票管收”机制。

乡镇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支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乡镇财政所要建立健全各项票据的领发、使用、缴销和保管制度。

各单位使用票据必须指定专人向乡镇财政所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并按规定办理缴销,乡镇财政所要定期对单位领用的票据进行清理,严格实行“以票管收,票款同行”,严禁单位坐收坐支。

对自行购买、印制票据或白条收费、罚款的,一经发现,要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加强债权债务管理,逐步化解现有债务。

各乡镇要结合清财工作对本乡镇债权债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查明债权债务性质、原因和主体,对乡镇债权,要组织力量,加大清收力度,确保该回收的债权足额回收;对不属于乡镇政府负债的,要明确主体,从乡镇债务中剔除;对属于项目结算或帐务处理不及时的,要及时进行结算和帐务处理,相应冲减债权债务数额;对确属乡镇政府负债的,要核实数额,并分类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逐年消化。

乡镇债权债务要全部纳入乡镇帐务核算,严禁乡镇债务不清或帐外负债。

要坚决控制乡镇新增不良债务。

凡现有债务负担超过乡镇预算内可用财力30%的乡镇,一律不得举借新的债务。

(七)加强财产物资管理。

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购(建)、验收、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盘点和维修等制度,乡镇固定资产要纳入乡镇帐务核算,并定期进行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严禁存在帐外资产和公物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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