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监理主要人员考勤办法(修改后)
施工、监理考勤制度
**区**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工程项目部
负责人考勤制度
为规范工程管理,履行合同约定条款,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施工、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考勤制度:
1、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保证在工程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应少于合同约定工作日。
2、离开工程所在区域,应向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在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按时回到工作岗位,在离开工程区域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
3、在离开工程区域前应指定项目临时负责人并告知相关单位。
4、需要项目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相关会议、检查、协调、验收等工作,应按时参加,不能参加的,应及时向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说明情况后安排其他人员参加。
5、主动接受建设单位的考勤制度和考勤检查,建设单位有权知晓主要负责人的去向及出勤情况;随时考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应在施工现场的管理、巡查、旁站情况,并将出勤状况按照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要求作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管理和合同执行情况的一项考核内容。
6、对未能遵守本制度的单位,建设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区**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项目部
二O一四年三月。
监理管理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监理管理人员的考勤管理,确保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监理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透明、合理的原则。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四条考勤方式1. 监理管理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实行打卡制度。
2. 监理管理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
第五条工作时间1. 标准工作时间: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
2.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为休息日。
第六条加班制度1. 监理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加班,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2. 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计算。
第七条请假制度1. 因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特殊情况,监理管理人员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请假时间超过一周(含一周)的,需提交病假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八条考勤记录1. 监理管理人员每日上下班需打卡,考勤系统自动记录。
2. 考勤记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每月底向部门负责人反馈。
第九条考勤核查1. 部门负责人负责核查本部门监理管理人员的考勤情况。
2. 如发现考勤异常,应及时与人力资源部沟通,查明原因。
第十条考勤考核1. 监理管理人员的考勤情况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2. 考勤优秀者将给予表彰和奖励;考勤不合格者将进行约谈,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相应处罚。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章考勤处罚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公司将给予相应处罚:1. 迟到、早退、旷工:根据迟到、早退、旷工时间长短,分别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处罚。
2. 请假未批准擅自离岗:给予书面警告、罚款等处罚。
3. 伪造考勤记录:给予严重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实施。
施工单位考勤制度
施工单位考勤制度一、目的与原则为维护施工现场的正常秩序,提高劳动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本制度以公正、公平、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为基础,旨在通过规范员工的出勤行为,促进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升。
二、考勤范围本考勤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施工项目的员工,包括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安全员、施工工人等。
每位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考勤规定,无故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三、考勤时间1. 正常上班时间为早上8:00至中午12:00,下午14:00至晚上18:00。
2. 所有员工需提前1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做好班前准备工作。
3. 加班工作须经过项目经理批准,并做好加班记录。
四、考勤方式1. 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打卡,确保每位员工的出勤记录准确无误。
2. 对于无法使用电子考勤系统的特殊情况,如外勤或特殊岗位,需由项目经理审批并记录。
五、请假制度1. 员工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并填写请假条。
2. 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等,具体请假天数和薪资处理办法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六、违规处理1. 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半天,超过60分钟视为旷工一天。
2. 连续三次无故迟到或早退,将给予书面警告;情节严重者,将根据情况给予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
3. 旷工一次,将扣除当日工资的两倍作为处罚;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将被视为自动离职。
七、奖励机制1. 对于连续三个月未出现迟到、早退、旷工现象的员工,将给予一定的奖金或物品奖励。
2. 对于积极参与加班,且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将给予额外的绩效奖励。
八、其他事项1. 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经理负责监督执行。
2. 对于本制度中未尽事宜,由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
结语:。
现场工程监理考勤制度
现场工程监理考勤制度一、考勤制度的目的和依据为规范现场工程监理人员的考勤行为,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笔者公司是根据《中国劳动法》、《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个分公司或项目部,以及在项目部工作的所有监理人员。
三、考勤方式1.监理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考勤,工作时间分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2.监理人员每天应在公司规定的考勤机上打卡,确保准时上下班签到签退。
3.监理人员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部门领导请假并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请假时间超过半天的,需要填写请假单,并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
4.监理人员迟到早退或旷工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5.监理人员出差或外出需提前向部门领导请示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考勤管理1.部门领导需定期或不定期对监理人员的考勤进行检查,核实是否存在迟到早退等不良行为。
2.对于因特殊情况请假的监理人员,部门领导需及时跟进,确保请假手续齐全有效。
3.对迟到早退等不良行为的监理人员,需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包括扣减工资、通报批评等。
4.对监理人员的出差及外出行为,部门领导需加强监管,确保出差期间工作安排合理有序。
五、考勤记录与管理1.公司项目部需建立完善的考勤记录系统,保存监理人员的考勤记录,以备日后查证。
2.对于迟到早退等不良行为的监理人员,需将相关情况记录在案,作为日后处理的依据。
3.对于违规请假未经批准的监理人员,需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应记录。
4.相关考勤记录需要定期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六、考勤奖惩制度1.对于表现优秀的监理人员,公司将给予相应奖励,包括个人荣誉、奖金等奖励措施。
2.对于违反考勤制度的监理人员,公司将给予相应处罚,包括扣减工资、通报批评等处罚措施。
3.考勤奖惩措施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具体执行,确保公正公平。
工程项目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考勤制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中的考勤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中从事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岗位的所有人员。
三、考勤规定1. 工程项目中的考勤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周一至周五。
2. 工程项目相关人员不得擅自调换班次或请假,需提前向主管申请并获得批准。
3. 在工作期间需保持手机处于开启状态,以便接收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通知。
4. 迟到、早退、旷工将进行严格管理,超过三次者将被扣减工资或进行其他处理。
四、考勤管理1. 工程项目的考勤由指定的考勤管理员负责,负责收集、统计和记录考勤信息。
2. 考勤记录应准确、完整,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或篡改考勤记录。
3. 考勤管理员应及时将考勤记录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核实和审核。
五、考勤奖惩1. 对于按时到岗、准时下班的员工将给予奖励或激励措施。
2. 对于迟到、早退、旷工的员工将进行扣款或其他处罚。
3. 连续迟到、早退、旷工三次以上者将被给予严厉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
六、考勤记录1. 工程项目中的每一位员工都应有自己的考勤记录,记录包括每日的到岗时间、下班时间、请假情况等。
2. 考勤记录应保存至少一年以上,以备查阅和核实。
七、特殊情况处理1. 在工程项目中出现特殊情况时,如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员工如需脱离工作岗位应提前通知主管,并做好记录。
2. 休息日、节假日等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需要短暂调整的,应事先与主管协商并获得批准。
八、制度的执行1. 本制度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员工应严格遵守并配合执行。
2.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员工,将进行相应处罚或纪律处理。
九、制度的修订1. 为了保障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和管理效率的提高,本制度需要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
2. 制度的修订需经过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的审批,并在员工中进行广泛宣传和培训。
以上就是工程项目考勤制度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每一位工程项目人员都能严格遵守制度,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管理的高效性。
施工、监理主要人员考勤办法(修改后)
施⼯、监理主要⼈员考勤办法(修改后)宁波市轨道交通⼯程施⼯、监理项⽬管理⼈员考勤管理实施细则为加强宁波市轨道交通⼯程建设施⼯现场管理⼒量,规范各⽅⾏为、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建⽴运转有效的“⾃我约束、⾃我保障、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确保⼯程的安全、质量及顺利推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合同规定,为便于宁波轨道交通⼯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对施⼯、监理单位进⾏考勤管理,特制定考勤管理实施细则,施⼯和监理应严格执⾏本细则,具体如下:第⼀条本细则适⽤于宁波市轨道交通⼯程建设中,从事⼯程建设的施⼯、监理单位。
第⼆条施⼯、监理单位须严格按照投标承诺的现场⼯程项⽬管理⼈员到位,并⾃觉接受指挥部、集团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施⼯单位的考勤管理1、考勤对象考勤对象主要为施⼯单位现场管理主要⼈员(项⽬班⼦成员及各⼯点、各部门负责⼈)。
2、考勤要求要求每⼈出勤率为20天/⽉以上,如有特别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事先写好请假条,并委派代表代⾏职责,经监理和指挥部、集团公司批准同意后⽅可请假。
3、考勤管理承包⼈的考勤由监理负责,考勤周期以当⽉计,每⽉1⽇将上⽉的考勤表报指挥部、集团公司检查、备案。
4、违约规定项⽬经理、项⽬技术负责⼈、其他主要管理⼈员⽉出勤不⾜20天时,视为承包⼈违约,违约⾦标准分别为⼈民币1万元/⼈〃天、0.5万元/⼈〃天、0.1万元/⼈〃天,在当期计量⽀付时扣除。
上述违约处理按⽉进⾏考核,可连续执⾏。
如合同有特殊要求按相关合同条款执⾏。
第四条监理单位的考勤管理1、考勤对象主要是总监、副总监/总监代表及所有专业监理⼯程师。
2、考勤要求要求总监及副总监/总监代表每⼈出勤率为22天/⽉以上,专业监理⼯程师每⼈出勤率为25天/⽉以上,如有特别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事先写好请假条,安排相关⼈员顶替后,经指挥部、集团公司批准同意后⽅可请假。
3、考勤管理监理⼈员的考勤执⾏分级管理制度,专业监理⼯程师的考勤由总监负责,总监及总监代表的考勤由业主代表负责,本⽉1⽇将上⽉的考勤表报指挥部、集团公司检查、备案。
项目单位考勤管理办法
项目单位考勤管理办法考勤是我工程项目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为严格履行招投标文件的要求、加强标后监督管理、维持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参与考勤的单位为工程建设项目部、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项目部等。
一、正常工作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
二、管理规定1.考勤人员:按投标文件承诺的主要组织机构成员。
(如有更换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完善相应手续后执行)2.指纹录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被考勤人员由建设单位派专人负责录入。
3.打卡次数:正常上班打卡两次,间隔时间为8小时以上。
4.打卡有效时间范围:上午7:00-晚上20:00。
5.正常考勤天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每月在工地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22天;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驻工地现场每月不少于21天、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驻工地现场每月不少于24天。
三、考勤规定1.参与考勤人员出勤天数按正常考勤天数进行每月考勤。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监理单位总监、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需短期(超过3天)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请假单),征得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同意后,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其他考勤人员应事先征得建设方工程主管同意。
2.缺勤:未打卡或者未在打卡有效时间打卡按缺勤处理。
(正常请假、办理异常签卡除外)。
3.因公外出:原则上要求须先到本单位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因公外出时间不得超过3天。
因公外出应填写《异常签卡申请单》,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施工单位经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批准,监理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交至建设单位审批。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交到建设单位,否则按缺勤处理。
四、处罚制度1.参建单位考勤人员每月缺勤处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按5000元/人/天进行处罚;技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考勤人员按2000元/每人/天处罚;监理单位总监按2000 元/人/天、监理工程师按1000元/人/天、监理员按500元/人/天处罚。
工地监理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工地监理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工地监理人员的考勤管理工作,确保工地监理人员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提高工地监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加强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考勤管理的原则1. 严格按照规定的考勤制度实行考勤管理;2. 考勤记录要真实、准确、完整;3. 考勤管理应对监理人员进行教育和管理,提高监理人员诚信度;4. 考勤管理应平等、公正、公开。
第三章考勤记录的内容1. 每日上下班时间;2. 请假、外出、出差、公休等情况;3. 公司文件的签收情况;4. 实际工作内容和项目;5. 其他需要记录的内容。
第四章考勤管理流程1. 考勤时间: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2. 监理人员应按时到岗并在打卡机上签到;3. 监理人员需要外出或请假时,应提前向上级领导提出申请,并在请假单上注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4. 每日下班前监理人员应在打卡机上签退;5. 监理人员因公外出时,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并在返程后将出差证明和报销单交给考勤管理员;6. 每月工资核算时,工资核算人员根据考勤记录进行工资计算。
第五章考勤迟到和早退的处理1. 迟到:监理人员如果迟到超过3次(15分钟以上),应计为一次考勤迟到;2. 早退:监理人员如果提前离岗超过3次(15分钟以上),应计为一次考勤早退;3. 对于迟到和早退的情况需向上级领导报备并说明原因;4. 迟到和早退情况累计超过3次的,应当做出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病假和事假的处理1. 病假:监理人员如需请病假,应提供由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2. 事假:监理人员如需请事假,应提前向上级领导提出申请,并在请假单上注明事假事由和事假时间;3. 病假和事假情况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 对于虚假病假和事假的情况,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奖惩管理1. 对于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监理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奖励;2. 对于迟到、早退、病假和事假等情况的监理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3. 奖惩管理由公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定。
监理公司考勤制度
监理公司考勤制度一、目的为加强监理公司考勤管理,规范员工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项目监理质量,制定本考勤制度。
通过明确考勤规定,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制度适用于监理公司全体在编员工(以下简称“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及试用期内员工。
三、工作时间1. 公司实行标准工作制,每周工作5天,周六、日休息。
2. 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中间休息1小时30分钟。
3. 特殊岗位或项目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时间,由各部门负责人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4. 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履职,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按照公司加班制度执行。
5. 公司各部门应合理安排工作,确保员工的工作与休息时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员工需每日按时进行签到,签到方式为公司规定的电子签到系统或纸质签到表。
(2)员工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漏签、重复签到。
(3)签到记录将作为考勤依据,员工需对本人签到记录负责。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签到时间为8:30至9:00,下午签到时间为13:30至14:00。
(3)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视为迟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员工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填写外出申请表。
(2)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直接上级销假,并补签外出期间考勤记录。
(3)未按时报告及补签的,视为旷工。
4、忘记签到处理(1)员工如忘记签到,应在当日及时向直接上级说明情况,并补签考勤记录。
(2)每月忘记签到次数不得超过2次,超出部分按迟到处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考勤制度,并对全公司的考勤工作进行监督。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确保员工遵守考勤制度。
施工、监理主要岗位人员考勤管理规定
施工、监理主要岗位人员考勤管理规定(试行)一、总结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现场主要岗位人员管理,确保现场施工、监理管理人员到岗履职,保证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制定本规定二、实施范围第二条施工项目部中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专职安全员、预算员和监理部项目总监、监理等均纳入现场被考勤范围,以上人员必须是施工、监理企业投标文件及合同备案时所承诺配置的项目部管理人员。
不得使用无岗位证书、无资格证人员三、实施细则第三条各有关项目施工单位应配备指纹打卡机,对监理部、施工单位主要岗位人员实施考勤。
监理部、施工单位制作主要人员名单、照片公示牌,并张挂在现场醒目处第四条工程开工后,由工程项目部对以上人员进行信息采集输入,每人每月考勤累计不得少于22个工作日(总监每月考勤累计不得少于18个工作日),出勤率以天为统计单位,每天录入次,录入时间上午为8:30到12:00。
第五条凡未实行指纹打卡考勤制度的,工程项目部应责令其立即停工,在落实打卡考勤制度后方可复工。
第六条严格实施请销假制度。
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请假需经过项目业主同意(书面)。
其他人员请假需经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并报项目业主备案。
请假需注明请假的原因,请假人上岗后应及时销假。
第七条各项目部应指定人员专门管理和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指定人员应据实记录人员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
每月5号前,汇总出上月考勤人员的出勤记录,并附人员请假条经业主盖章确认上报公司,未按时报送的,视为本月不在岗。
(总监出勤率=出勤天数/18,其他人员出勤率=出勤天数/22)第八条下列重大危险源、施工作业处于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的,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专职安全员和监理部总监必须保证在岗在位,不得请假离开施工现场:(1)高大模板现场浇注;(2)深基坑和沟槽开挖;(3)塔吊拆装;(4)附着式脚手架升降。
四、检查办法第九条公司不定期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现场抽查。
监理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监理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确保监理工作质量,保障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监理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
三、考勤原则1. 实行考勤打卡制度,关键岗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打卡签到和签退。
2. 考勤时间以自然日为计算单位,每日打卡不得少于两次,每次打卡间隔不得少于4小时。
3. 考勤打卡记录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四、考勤要求1.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到岗考勤率不得低于80%,监理工程师每月到岗考勤率不得低于70%,监理员每月到岗考勤率不得低于60%。
2. 关键岗位人员因特殊原因需请假或调休,须提前向单位领导请假,并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3. 请假期间,关键岗位人员应确保通讯畅通,随时应对紧急情况。
4. 请假时间超过规定期限,或未请假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五、考勤管理1. 单位设立考勤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关键岗位人员的考勤情况。
2. 考勤管理部门每月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并向单位领导汇报。
3. 对考勤不合格的关键岗位人员,单位将进行约谈、警告或扣除相应工资等处理。
4. 考勤记录作为关键岗位人员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六、奖惩措施1. 对考勤表现良好的关键岗位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考勤表现不佳的关键岗位人员,进行约谈、警告或扣除相应工资等处理。
3. 对严重违反考勤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职、辞退等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考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加强监理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提高监理工作质量,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为我单位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监理公司考勤管理办法
监理公司考勤管理办法一、概述为了规范监理公司内部员工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资发放准确率,制定本监理公司考勤管理办法。
二、考勤方式1.采用电子考勤方式进行管理,监理公司将在公司内部安装考勤机,员工每日上下班需打卡。
2.员工须使用本人工号对应的考勤卡进行考勤,不得代打卡或代签。
3.若员工所持考勤卡损坏或丢失,需要及时向人事部申请补办。
三、考勤时间1.上班时间为早上8:30,下班时间为下午5:30,每日工作时长为8小时,中午休息1小时。
2.在公司公历节假日及周末调休时,员工需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考勤。
3.在特殊情况下,如加班或请假,员工需要向上级主管汇报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便进行相应的处理。
四、考勤管理1.人事部门将从考勤机中导出考勤数据,交由考勤管理员进行审核和处理。
2.考勤管理员需仔细核对考勤数据,确保考勤记录准确无误并符合公司规定。
3.若考勤记录出现问题,考勤管理员需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在处理完毕后对问题进行归档和记录。
五、奖惩措施1.准确按照考勤规定进行签到和签退的员工,将获得公司的基本工资。
2.迟到、早退、缺勤、不按规定打卡的员工,将扣除相应的工资,并由人事部门进行处理。
3.连续多次迟到、早退或缺勤的员工,将被列入考勤不合格名单,公司将视情况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六、附则本考勤管理办法将有机会进行修订和更新,修订后的内容将及时通知所有员工。
如本监理公司其他制度与本办法存在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结论本监理公司考勤管理办法的实施,在规范公司员工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资发放准确率方面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有效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员工生产质量。
望所有员工认真遵守本规定,保证管理的有效性,促进公司的整体发展。
施工监理考勤制度
施工监理考勤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施工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工作效率,规范监理人员的行为,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施工监理工作的人员。
二、考勤方式1. 实行指纹打卡制度,监理人员每天上班、下班必须通过指纹打卡机进行打卡。
2. 指纹打卡机安装在监理办公室,监理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工作岗位,进行打卡。
3. 监理人员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打卡的,应提前向监理负责人请假,并经批准后,方可按实际情况进行打卡。
三、考勤时间1. 监理人员每天工作时间分为两个班次,分别为早班和晚班。
2. 早班时间为早上8:00至下午4:00,晚班时间为下午4:00至晚上12:00。
3. 监理人员应按照班次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四、考勤管理1. 监理负责人负责对监理人员的考勤工作进行日常管理,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2. 监理负责人应定期对监理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并报送给项目管理部门。
3. 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监理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考勤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理。
五、请假管理1. 监理人员请假应提前向监理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单。
2. 监理负责人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批,并将请假情况记录在考勤系统中。
3. 监理人员请假期间,如需加班,应提前向监理负责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加班。
六、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考勤规定,工作表现优秀的监理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2. 对违反考勤规定,迟到、早退、请假频繁的监理人员,给予一定的惩罚。
3. 对恶意打卡、代打卡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1. 本考勤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 本考勤制度解释权归项目管理部门所有。
3.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通过实行施工监理考勤制度,可以提高监理人员的工作效率,确保监理工作正常进行,同时也能够规范监理人员的行为,提高监理质量。
希望所有监理人员能够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为我国建筑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监理项目部员工考勤制度
监理项目部员工考勤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监理项目部制度,加强对员工出勤情况的考核管理,正确计算支付劳动报酬,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1、考勤办法(1)监理项目部、各监理组的员工每日要按时考勤,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该项工作,每日终了必须在《考勤簿》中如实填写,防止虚、错、漏、涂改现象发生。
(2)考勤记载符号监理项目部员工凡在工地从事监理工作均为出勤,以当月日历日数计算,全勤者每日记载“√”;缺勤者以实际发生记载,如:病假填写“病”,探亲假填写“探”,事假填写“事”等。
(3)新到岗人员,自到工作岗位当日起计算出勤。
(4)按照国家公布的探亲假规定及协议规定,监理项目部内员工与家属分居一年以上可享受探亲假。
根据具体情况,对员工与家属分居满半年的,可享受探亲假假期的一半,满一年后再享受整个假期的另一半,路程假及往返火车硬座票只报销往返一次,(市内公交车费不报销),监理项目部、监理组认真执行探亲假登记制度。
(5)为保证尽快将工资发到员工手中,监理项目部应在月末由负责考勤人员将考勤表,各种请假单进行整理核实,经监理项目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公司财务部门作为计算工资的依据。
公司机关由指定负责考勤人员将考勤表及各种请假单进行整理核实,经公司领导审核签字后交财务部门作为计算工资的依据。
2、请销假办法(1)监理项目部副总监理工程师及以下人员离开工地,事先应填写请假单,写明理由、何种假期、起止日期,经向甲方打招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总监理工程师请假离开工地,事先经甲方及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准离开岗位,并在请假单上注明批准人及批准日期。
(2)员工请假期满归队后,应及时报到销假,未销假者,不予安排工作。
监理项目部将按照《奖罚制度》对所有人员进行定期的奖惩。
施工、监理主要岗位人员考勤管理规定
施工、监理主要岗位人员考勤管理规定施工、监理主要岗位人员考勤管理规定(试行)一、总结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现场主要岗位人员管理,确保现场施工、监理管理人员到岗履职,保证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制定本规定二、实施范围第二条施工项目部中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专职安全员、预算员和监理部项目总监、监理等均纳入现场被考勤范围,以上人员必须是施工、监理企业投标文件及合同备案时所承诺配置的项目部管理人员。
不得使用无岗位证书、无资格证人员三、实施细则第三条各有关项目施工单位应配备指纹打卡机,对监理部、施工单位主要岗位人员实施考勤。
监理部、施工单位制作主要人员名单、照片公示牌,并张挂在现场醒目处第四条工程开工后,由工程项目部对以上人员进行信息采集输入,每人每月考勤累计不得少于22个工作日(总监每月考勤累计不得少于18个工作日),出勤率以天为统计单位,每天录入次,录入时间上午为8:30到12:00。
第五条凡未实行指纹打卡考勤制度的,工程项目部应责令其立即停工,在落实打卡考勤制度后方可复工。
第六条严格实施请销假制度。
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请假需经过项目业主同意(书面)。
其他人员请假需经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并报项目业主备案。
请假需注明请假的原因,请假人上岗后应及时销假。
第七条各项目部应指定人员专门管理和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指定人员应据实记录人员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
每月5号前,汇总出上月考勤人员的出勤记录,并附人员请假条经业主盖章确认上报公司,未按时报送的,视为本月不在岗。
(总监出勤率=出勤天数/18,其他人员出勤率=出勤天数/22)第八条下列重大危险源、施工作业处于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的,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专职安全员和监理部总监必须保证在岗在位,不得请假离开施工现场:(1)高大模板现场浇注;(2)深基坑和沟槽开挖;(3)塔吊拆装;(4)附着式脚手架升降。
四、检查办法第九条公司不定期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现场抽查。
项目现场监理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现场监理人员考勤管理制度为加强监理人员在岗履职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要求1、派驻工地的现场监理人员应常驻工地,考勤由项目负责人监督,每天在岗时间不少于8小时。
2、公司执行监理通手机端签到考勤,在考勤基点范围内签到签退为正常出勤。
手机打卡时间为:上午签到8:30,下午签退17:30,共两次。
项目人员签到位置不正确、时间不正确,可进行申诉。
情况属实,经主管部门同意视为正常。
特殊情况:如加晚班的,都需提交纸质版未打卡说明上写明情况,由总监签字。
监理人员必须按时打卡出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监理事业部办公室每月对考勤进行统计,结果公示后,报公司财务核算当月工资。
3、监理部考勤负责人员将不定期到现场查看到岗情况,用微信定位查岗并回访业主意见。
4、项目负责人记录的纸质考勤表与手机端APP考勤不一致的,以手机端APP 考勤为准,并对项目负责人当季度的“项目总监/负责人绩效考核评分表”内部管理一项进行扣分处理。
5、如有监理通手机端考勤弄虚作假现象,扣除行为人当季全部绩效奖金,并通报批评;项目监理部人员无考勤记录、上班时间擅自离岗或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将视为缺勤处理。
6、监理通手机端异常考勤允许72小时内申诉,提交申诉时需说明当时详细情况,作出合理解释,没有提前报备者还需要注明知情人以佐证。
72小时内必须提交申诉,经监理事业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经理确认同意即为正常出勤,超过72小时不予受理。
7、下载监理通手机端必须为本人常用电话号码手机。
不得代他人打卡,否则与弄虚作假者同等处罚。
二、轮休要求1、项目监理人员轮休需提前跟本项目负责人报备,经同意后报备至监理事业部办公室相关人员,由项目负责人按现场监理工作需要进行安排。
按要求报备后安排轮休者当天不要在监理通手机端进行签到签退操作,不影响月底考勤结果;不报备出现无打卡记录或打卡异常将视为旷工。
监理通忘记打卡或因公外出,需填纸质版未打卡说明表,经总监和建设单位代表共同签字,报监理事业部存档,否则按缺勤处理。
专业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考勤方案
专业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考勤方案
考勤方案是为了监管和管理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的出勤情况,确保施工工作的正常进行和管理人员的工作纪律。
以下是一个专业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考勤方案的建议:
1. 考勤规定:明确管理人员的考勤时间和地点,如上班时间、下班时间、迟到和早退的处理办法等。
2. 考勤方式:采用现代化的考勤方式,如刷卡、指纹识别等,以确保准确记录每位管理人员的考勤情况。
3. 考勤记录:设立考勤记录表,每天记录管理人员的上班时间、下班时间、迟到早退等情况。
考勤记录表要求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4. 考勤统计:每月结束后,对考勤记录进行统计和总结,计算每位管理人员的出勤天数和迟到早退次数等。
5. 考勤考核:根据考勤统计结果,对管理人员进行考勤考核。
设立考勤考核制度,根据出勤情况对管理人员进行奖惩。
6. 考勤异常处理:对于管理人员的考勤异常情况,如请假、加班等,要设立相应的处理办法,并及时记录和处理。
7. 考勤监督:设立专门的考勤监督人员,负责监督管理人员的考勤情况,对考勤记录进行审核和确认。
8. 考勤通知:对于管理人员的考勤规定和要求,要进行及时的通知和提醒,确保管理人员了解并遵守考勤要求。
9. 考勤报表:每月生成考勤报表,包括出勤情况、迟到早退情况等,并进行归档保存,以备后续查阅和审计。
10. 考勤改进:定期评估和改进考勤方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提高考勤管理效率和准确性。
以上是一个专业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考勤方案的建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监理公司项目人员考勤制度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工程监理机构的考勤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1、工程监理机构人员所有员工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6天,财务计算当月工资以当月全部天数进行计算,即:当月应发工资=〔当月实际到岗天数+4天〕/当月全部天数*员工工资单上的工资数额2、满勤情况规定:出勤超过26天的,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进行统计,在调薪和年终评优时作为考核指标;3、缺勤情况规定:出勤缺乏26天的,按照实际天数发放,不在增加休息天数;4、满勤、缺勤补充规定:如因工程实际工作需要工程监理人员未休息满4天的,可计算未休息累计天数,由工程负责人〔总监或总代〕统计在工程监理部留存备案,可以弥补未到达满勤月份的缺勤天数,如王工3月份出勤28天,4月份出勤27天,未休息累计天数为3天,在5月份出勤天数23天,可以用3月份4月份累计的未休息天数弥补5月份的缺勤3天,由工程负责人向公司报备后,5月份考勤认可以按满勤计算。
5、婚假、丧假规定:员工本人婚假由工程负责人向公司工程管理部申请请假,同意后,可享有7天时间,超出时间的按缺勤处理;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结婚,向公司请假,经同意后,可享有1天时间,超出时间的按缺勤处理;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去世可享有丧假7天,超出时间的按缺勤处理;其他亲朋好友婚丧请假按缺勤处理,不予以计算考勤。
婚假、丧假按照钉钉流程中的请假审批流程填写申请。
6、事假、病假规定:员工有事需要办理,可按照钉钉流程中的请假审批流程的规定,进行请假,经同意后,可自行办理自己的事宜,按不在岗缺勤计;员工生病需要请病假,按照钉钉流程中的请假审批流程的规定,进行请假,经同意后,员工可自行看病,事后在钉钉流程评论中添加医院看病凭证,可以按实际生病住院天数的一半计考勤,不能提供医院看病凭证的按照不在岗缺勤计。
7、旷工的规定:员工无故旷工扣除当日工资的双倍工资,工程监理部人员举报或被公司机关人员发现不在岗又未走钉钉请假流程的视为旷工,超出请假流程中约定的天数的,要重新申请钉钉流程延长请假天数,获得批准的,按请假计,未获得批准的按旷工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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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请假条
土建施工单位
填表日期
姓名
岗位
期间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计日数
请假理由:
请假人签字:
总监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管理科意见处领导意见:
第五条请假程序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请假,填写《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请假条》。
2、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总监代表请假,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总监代表请假条》。
3、其他人员分别填写《其他施工管理人员请假条》和《其他监理工程师请假条》,若有必要,并附相关请假证明。
第六条审批程序
1、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请假
2、考勤要求
要求每人出勤率为20天/月以上,如有特别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事先写好请假条,并委派代表代行职责,经监理和指挥部、集团公司批准同意后方可请假。
3、考勤管理
承包人的考勤由监理负责,考勤周期以当月计,每月1日将上月的考勤表报指挥部、集团公司检查、备案。
4、违约规定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月出勤不足20天时,视为承包人违约,违约金标准分别为人民币1万元/人·天、0.5万元/人·天、0.1万元/人·天,在当期计量支付时扣除。上述违约处理按月进行考核,可连续执行。如合同有特殊要求按相关合同条款执行。
第四条监理单位的考勤管理
1、考勤对象
主要是总监、副总监/总监代表及所有专业监理工程师。
2、考勤要求
要求总监及副总监/总监代表每人出勤率为22天/月以上,专业监理工程师每人出勤率为25天/月以上,如有特别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事先写好请假条,安排相关人员顶替后,经指挥部、集团公司批准同意后方可请假。
3、考勤管理
31
备注:考勤员须真实填写本考勤表,不得作虚报、漏报.
符号: 出勤 √ 事假 × 公假 △ 病假 + 旷工 ◎
考勤员: 项目经理: 总监: 业主代表:
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监理单位月考勤表
单位名称:年月
姓名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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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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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施工管理人员请假条
土建施工单位
填表日期
姓名
岗位
期间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计日数
请假理由:
请假人签字:
总监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管理科意见:
业主代表签字:年月日科长签字:年月日
工程处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其他监理工程师请假条
土建监理单位
填表日期
姓名
岗位
期间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计日数
请假理由:
请假人签字:
总监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管理科意见:
业主代表签字:年月日科长签字:年月日
工程处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月考勤表
单位名称:年月
姓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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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18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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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2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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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6
27
28
29
30
28
29
30
31
备注:考勤员须真实填写本考勤表,不得作虚报、漏报.
符号: 出勤 √ 事假 × 公假 △ 病假 + 旷工 ◎
考勤员: 总监: 业主代表:
监理人员的考勤执行分级管理制度,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考勤由总监负责,总监及总监代表的考勤由业主代表负责,本月1日将上月的考勤表报指挥部、集团公司检查、备案。
4、违约规定
指挥部、集团公司有权按监理人员的缺勤天数扣除违约金,其扣除标准为:总监、副总监/总监代表2千元/人·天,其他人员1千元/人·天,最高不超过监理合同总价款的4%,在当期计量支付时扣除;上述违约处理按月进行考核,可连续执行。如合同有特殊要求按相关合同条款执行。
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
施工、监理项目管理人员考勤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管理力量,规范各方行为、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建立运转有效的“自我约束、自我保障、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及顺利推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合同规定,为便于宁波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考勤管理,特制定考勤管理实施细则,施工和监理应严格执行本细则,具体如下:
请假2天以下(含2天),经总监、业主代表同意后,报工程管理科科长审批。
请假2-5天(含5天),经总监、业主代表、工程管理科科长同意后,报工程处领导审批。
请假5天以上,经总监、工程管理科、工程处领导同意后,报指挥部、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2、总监理工程师、主要技术责任人请假
请假2天以下(含2天),经业主代表同意,报工程管理科科长审批。
第一条本细则适用于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中,从事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单位。
第二条施工、监理单位须严格按照投标承诺的现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到位,并自觉接受指挥部、集团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施工单位的考勤管理
1、考勤对象
考勤对象主要为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主要人员(项目班子成员及各工点、各部门负责人)。
请假2-5天(含5天),经工程管理科同意,报工程处领导审批。
请假5天以上,经工程管理科、工程处领导同意,报指挥部、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3、施工、监理其他人员请假
请假2天以下(含2天),总监审批,报业主代表备案。
请假2-5天(含5天),总监核准后,报业主代表审批。
请假5天以上,经总监和业主代表核准后,报工程管理科科长审批。
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总监代表请假条
土建监理单位
填表日期
姓名
岗位
期间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计日数
请假理由:
请假人签字:
工程管理科意见:
业主代表签字:年月日科长签字:年月日
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处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