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2017年农业信息化重要政策与活动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会议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会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8.09•【文号】农办市[2012]20号•【施行日期】2012.08.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机关工作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会议的通知(农办市〔2012〕20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相关司局和直属事业单位:为全面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我部决定于10月下旬在江苏召开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任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3号)文件和全国农业厅局长座谈会精神,回顾总结近年来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和应用模式,认真分析农业农村信息化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准确把握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面临的挑战和机遇,进一步明确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思路、重点任务和推进举措,推动《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全面实施。
二、会议内容会议将采取典型交流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期一天半。
(一)典型交流。
会议将安排6个省级农业部门交流工作经验,侧重选择在农业农村信息化总体推进、农业信息服务、农业物联网应用及可持续发展机制建立等方面成效突出的单位。
(二)现场考察。
会议将组织参观首批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无锡市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
(三)认定示范基地。
会议将认定全国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示范基地,以鼓励近年来积极投身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并起到良好示范带头作用的有关地区和机构。
(四)专题研讨。
会议将分别以农业物联网应用、农业电子商务、农产品质量追溯和“三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主题举办专题研讨,组织有关部委、专家、企业和部分农业部门介绍发展形势、推进策略和工作经验。
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7.03.31•【文号】国发〔2017〕24号•【施行日期】2017.03.3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现了粮食连年丰收,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不断增强。
但是,我国农业生产基础还不牢固,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和农业生产用地矛盾不断凸显,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任务仍然艰巨。
为优化农业生产布局,聚焦主要品种和优势产区,实行精准化管理,现就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统称“两区”)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将“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科学划定。
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要求和重要农产品自给保障水平,综合考虑消费需求、生产现状、水土资源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水稻、小麦、玉米生产功能区和大豆、棉花、油菜籽、糖料蔗、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落实到田头地块。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8.25•【文号】农办科〔2017〕37号•【施行日期】2017.08.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的通知农办科〔2017〕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有关农业科研单位,涉农院校:为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给农技推广插上信息化的翅膀,让广大农民搭乘“互联网+”的快车,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效果,我部整合构建了“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以下称云平台),目前已上线运行。
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云平台落地应用云平台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和移动互联技术开发建设,是农业部主办的全国性农业科技教育综合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包括国家基础平台(农业科教管理用户)、中国农技推广APP(专家、农技推广人员用户)和云上智农APP(农民用户)。
云平台通过聚集各类农业科技教育资源,为各级农业科教管理部门、农业专家、农技推广人员和广大农民提供在线学习、互动交流、成果速递和服务对接。
建设运营云平台是落实“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信息进村入户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整合各类资源,提升农业科技教育管理服务质量效能。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采取切实举措,加速推进云平台落地应用。
二、积极组织农业科教资源上云入网(一)组织用户上线。
组织各级农业科教管理部门、科研机构、涉农高校、培训机构等管理人员注册上线;组织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及省级创新团队、科研机构、涉农院校、农业龙头企业等农业专家和各级农技推广人员下载安装中国农技推广APP;组织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的广大农民下载安装云上智农APP。
农业部公布2017年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
社 会 的可 持 续 发展 。 ( 申铖 韩 浩 )
农业部公布 2 0 1 7 年 全 国 休 闲 农 业 和 乡 村 旅 游 示 范 县
近 日, 农 业 部 印 发 《关 于 公 布 2 O1 7 省 武 汉 市 东 西 湖 区 、大 冶 市 ;湖 南 省 古 丈 县 、平 江 县 ;广 东 省 广
殊 配 方婴 幼儿 奶 粉 、婴 童 车 等产 品 的进 口关 税 。
是 适 应 个 性 消 费 、 时 尚 消 费 、 品
质 消 费 、 品牌 消 费 的发 展 需 求 ,进 一 步 丰 富 人 民 在传 统 领 域 的 购 物 选 择 ,降低 了化 妆 品 、 美 发 用 品 、 口腔 护 理 产 品 、 化妆 工
商 品 的 进 口关税 ,平 均 税 率 由1 7 3 % 降至 7 7 % 。 这 是 我 国 自2 0 1 5 年 以来 第 四 次 降
低 部 分消 费 品进 口关 税 。
面 ,干椰 子 的 关税 降低 至 7 % ,鲜 或 干鳄 梨 ( 牛 油 果 )的暂 定 税率
也从 之前 的 1 O % 下调 至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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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 l F A S T l N f 0 R M A T I 洲
我 国 实 施 第 四 次 降 税 政 策 从1 2 月1 日起 降 低 部 分 消 费 品 进 口关 税
经 国务 院批 ; 隹, 国务 院 关税 税 则 委 员 会 发文 ,从 1 2月1日起 ,我 国 将调 降 1 8 7 项 动 剃 须 刀 、 咖 啡 机 、 智 能 马 桶 盖 、 面 包 机 、 滑 雪 用 具 、 文 具 等 产
财政 部 有 关 负责 人 指 出 ,此 次 调 降 关 税 的进 口消 费 品 品 类繁 多 ,主 要 涉 及 与 百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7〕29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7〕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7〕11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和“五区一园”建设,突出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针对性、规范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能力和培育工作基础保障能力,2017年培育各类型新型职业农民不少于100万人。
二、重点任务和内容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和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等四个计划,着力做好七方面工作。
(一)选准培育对象。
以县为单位开展从业人员摸底调查,按主导和优势特色产业建立培育对象库,遴选有意愿、有需求的农民参训。
登录中国新型职业农民网(),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在线报名。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对象遴选分别按农办科〔2016〕21、22号文件精神落实,优先培育“农业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人员。
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对象由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商扶贫部门确定,京津冀协同落实好“万名脱贫带头人培育行动”,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学员遴选按农办人〔2017〕23号文件精神落实。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8.17•【文号】农办农〔2017〕18号•【施行日期】2017.08.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7〕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为落实《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2号)和《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GB/T 33469-2016)要求,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信息发布制度,提升耕地质量管理水平。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生态安全为目标,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工作主线,强化耕地质量监测保护,坚持科学布点、持续调查、规范评价,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及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开展耕地土壤改良、地力培肥与治理修复,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筑牢国家粮食安全基石。
二、重点任务(一)建立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制度。
科学布设耕地质量调查点位,分区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按年度开展全域耕地质量主要性状调查与数据更新工作。
及时掌握不同区域耕地质量等级现状及演变趋势,分析影响耕地生产的主要障碍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措施。
(二)建立耕地质量等级信息发布制度。
按照《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要求,在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基础上,建立每5年发布一次全国和省级耕地质量等级信息制度,为制定耕地质量保护与粮食安全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三)构建耕地质量数据平台。
按照农业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加大资金投入,加快耕地质量数据库建设,逐步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国家、省、市、县四级耕地质量数据平台,提升耕地质量信息化管理水平。
乡村振兴有哪些相关政策,看这一篇就够了!
乡村振兴有哪些相关政策,看这一篇就够了!近两年,国家各个层面共同发力,推动乡村建设,国家相关政策也是层出不穷,不遗余力地支持乡村发展。
乡村振兴是我党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关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任。
下面跟着古建中国来看看,乡村振兴相关政策:2017年2月5日,“田园综合体”作为乡村新型产业发展的亮点措施被写进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提出,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渠道开展试点示范。
2017年5月24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2017〕29号,明确了试点立项的条件,并确定了18个省份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中央财政从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每个试点省份安排试点项目1—2个,如建设成效较好,符合政策要求,今后可逐步纳入国家级试点范围。
2017年5月31日,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财金〔2017〕50号,文件提出,财政部、农业部将从各省(区、市)推荐的农业PPP示范区中择优确定“国家农业PPP示范区”。
国家农业PPP示范区所属PPP项目,将给予土地使用的优先倾斜及PPP以奖代补资金的优先支持。
2017年6月8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和田园综合体试点工作答记者问时,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中央财政对于开展试点试验省份给予适当补助,对于改革试点成效显著的省份,中央财政将继续给予奖补支持,原则上不超过三年,三年共扶持1.5个亿。
2017年6月26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农办[2 017]21号,文件提出,大力扶持中小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拟贷款贴息项目单位名录;对列入名录且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实际发生并已经支付利息的贷款进行贴息,贴息周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贴息资金在2019年结算。
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充分发挥大数据在农业农村发展中的重要功能和巨大潜力,有力支撑和服务农业现代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和应用的重要意义1、农业农村大数据已成为现代农业新型资源要素。
当前,大数据正快速发展为发现新知识、创造新价值、提升新能力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服务业态,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正成为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力、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新机遇和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径。
农业农村是大数据产生和应用的重要领域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之一,是我国大数据发展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正在与农业产业全面深度融合,逐渐成为农业生产的定位仪、农业市场的导航灯和农业管理的指挥棒,日益成为智慧农业的神经系统和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核心关键要素。
2、发展农业农村大数据是破解农业发展难题的迫切需要。
我国已进入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快转变的关键阶段。
突破资源和环境两道“紧箍咒”制约,需要运用大数据提高农业生产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农业资源利用方式转变。
破解成本“地板”和价格“天花板”双重挤压的制约,需要运用大数据推进农产品供给侧与需求侧的结构改革,提高农业全要素的利用效率。
提升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需要运用大数据加强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增强在国际市场上的话语权、定价权和影响力。
引导农民生产经营决策,需要运用大数据提升农业综合信息服务能力,让农民共同分享信息化发展成果。
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运用大数据增强农业农村经济运行信息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快实现基于数据的科学决策。
3、发展农业农村大数据迎来重大机遇。
我国农业农村数据历史长、数量大、类型多,但长期存在底数不清、核心数据缺失、数据质量不高、共享开放不足、开发利用不够等问题,无法满足农业农村发展需要。
随着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和网民人数的快速增长,农业农村数据载体和应用市场的优势逐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DOI:10.16815/ki.11-5436/s.2016.03.004步显现,特别是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各种类型的海量数据快速形成,发展农业农村大数据具备良好基础和现实条件,为解决我国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供了有效途径。
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2.02•【文号】农市发[2013]1号•【施行日期】2013.02.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市发[201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农机、乡企、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属事业单位:为鼓励、引导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及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创新,引领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水平,促进现代农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农村信息化示范工作的通知》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化示范工作的意见》,我部制定了《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农业部2013年2月2日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引导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及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创新,引领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水平,促进现代农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国发[2012]4号)、《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农市发[2011]5号)、《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农村信息化示范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07]8号)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化示范工作的意见》(农市发[2008]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是指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农业经营水平、农业行政管理能力和为农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地(市)、县(市、区),农业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教学、科研机构,有关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维普资讯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 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农 市 发 [0 61 2 0 16号
加 ,o 6 遥 各省 、 自治 区 、 辖 市 及 计 求 “ 强 农业 信 息 化 建设 ”2 0 和农 产 品监 测 预 警 、 感 监测 等 直 划 单 列 市农 业 ( 牧 、 林 ) 农 年 中央 1号 文件 把 “ 极 推 进农 应 用信 息 系统 , 农 农 、 积 启动 了“ 农 ” 金 工 机 、 牧 、 医、 垦、 畜 兽 农 乡镇 企 业 、 业 信 息化 建 设 ” 为现 代 农业 和 程 和 “ 电合 一 ” 业 信 息 服 务 作 三 农 渔 业 厅 ( 、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建 设 的 一 项 重 等 重点 工 程 , 向“ 委 局 和 《o 6 进 一 步 加强 农 业信 息 化 建设 , 20 — 通 别 是 信 息服 务 “ 后 一 公 里 ” 最 问 22 00年 国家信息 化 发展 战 略》 有 过信 息 技术 改 造传 统 农 业 、 备 题 尚未 得 到有 效解 决 , 息资 源 装 信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创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的意见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创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12.05•【文号】农办加〔2017〕20号•【施行日期】2017.12.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创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的意见农办加〔2017〕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培育一批产业融合先导区”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精神,农业部决定支持各地培育打造和创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以下简称融合发展先导区),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和融合发展各类经营主体。
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培育打造和创建融合发展先导区的重要作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是指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部分县乡等行政区或某一产业集聚区,坚持产前产中产后有机衔接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已经形成了相对成型、成熟的融合发展模式和全产业链条,产业价值链增值和区域品牌溢价效果已初步显现,市场竞争已经由产品竞争上升到产业链竞争的新高度,并且其做法经验可复制、可推广,能够在全国发挥标杆引领和典型示范作用的区域。
培育打造一批融合发展先导区,有利于促进资源要素的集中集聚,增强融合发展的协同优势,加快提升产业整体发展水平;有利于总结推广融合发展新经验新模式,增强融合发展的辐射带动效果,加快推动我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各地要统一并深化认识,将其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重要举措和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下大功夫培育打造一批融合发展先导区,着力促进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产业体系和经营体系,推动农村产业兴旺,助推美丽乡村和美丽中国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农业部关于成立农业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农市发[2013]6号
农业部关于成立农业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正文:---------------------------------------------------------------------------------------------------------------------------------------------------- 农业部关于成立农业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农市发〔2013〕6号)为全面加强对农业信息化工作的领导,经部常务会研究决定,成立农业部农业信息化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
现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组长:余欣荣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副组长:陈晓华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毕美家部总经济师、办公厅主任成员:曾一春人事劳动司司长张合成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司长钱克明发展计划司司长XXX华财务司司长唐珂科技教育司司长郭作玉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李昌健农业部信息中心主任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及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主任由张合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郭作玉同志、农业部信息中心主任、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分管副司长担任。
领导小组组成单位信息化牵头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其他机关司局设联络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附件:农业部农业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2013年7月24日附件农业部农业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主任:张合成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司长副主任:郭作玉正局级李昌健农业部信息中心主任陈萍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副巡视员成员:孙法军办公厅综合处处长王晋臣人事劳动司机构编制处处长杨娜市场与经济信息司信息化推进处处长罗东发展计划司投资处处长孟建军财务司预算处处长林祥明科技教育司技术引进与条件建设处处长韩福军农业部信息中心应用推广处处长联络员:王忠海产业政策与法规司产业政策处处长张伟民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体系与信息处处长吴昌学国际合作司综合处调研员刘莉华种植业管理司农情处副处长王春林种子管理局综合处处长姚春生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综合处处长辛国昌畜牧业司监测分析处处长孙研兽医局综合处处长雷相成农垦局科技经贸处处长李增杰乡镇企业局(农产品加工局)规划统计处处长陈家勇渔业局市场与加工处处长张纪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监管处处长侯曜禹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叶春秀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综合室主任慈福明离退休干部局综合处调研员谈嘉一机关服务中心(局)办公室副主任——结束——。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的意见
向 ,明确了 目标 和任 务。深入贯彻 落实党 的十八大 精 观要 求 。当前 ,我 国经济社会 的城 乡二 元结构 仍然十 神必 须加 快推进 农业信 息化 。 分突 出 , 城 乡数字鸿 沟 、 信息孤 岛仍然 普遍存 在 。大 力 发 展农业信 息化 , 全 面提升农 业综合信 息服 务能 力 , 努 ( 二 )推进农业信 息化是 发展现代农 业的现 实选 择 。发展 现代 农业既 是全 面建 成小 康社 会 的需要 , 也 力提 高农村 经济社 会管理 的科学化 水平 ,不 断满足 农 是加 快农 业发展方 式转 变的关键所 在 。当前 ,国际 经 民群 众 目益增 长 的生产 经 营和文 化 生活 的信 息 需求 , 济 形势 复 杂严 峻 , 全球 气 候 变 化影 响 不 断加 深 , 现代 实现 城 乡公 共服务均 等化 ,保 障农民 群众公平 地分享 农业 发展面临着 资源 、 环境、 市场 等 多重约 束 。大 力发 现代 化发展成 果 , 是 不断缩 小城 乡差距 , 统 筹城 乡一 体 展 农业 信 息化 ,推动 信息技 术 与传统 农业 深度 融 合 , 化发 展的客观 要求 。
项 目监管 责任 和主体责任 , 完善项 目资金管理制度并积 极 落实 项 目资金投入 ,确 保项 目资金投 入到项 目建设 上 。强化管理 , 注重成 效 。 在加强项 目管理 , 强化项 目投 资效 益的同时 ,我们还 要立足项 目建设 的经 济效益 、 社 会效益和 生态效 益 ,项 目建成后要 充分 发挥 项 目的作 用。 使农民群众感受到 国家投 资建设农业农村的意义重 大, 感受到 项 目建成 后的功效 与作用。
度 上影响了项 目如期完 工并进 行竣工验收 ; 二是个别单 善组织领导 , 明确负责人 , 划分职 责范围 , 建设 目标责任 位与财政部 门协调工作不够得 力 , 在 资金拨 付和决算方 制 , 做到分工到位 、 责任到人 、 奖罚分明 。 明确责任 , 积极 面 不能达成 一致意 见 ,项 目竣 工验收 的基 础文件 不齐 投入 。科学合理 使用项 目建设 资金关 系到项 目建设成 备; 三是个别 单位对项 目竣工验收 工作不 重视 , 即便项 败 , c f l 是杜绝权力寻租 、 项 目腐败现 象发生的重要前提 。 目已经具 备验收条件 , 也不积极 向省级农业 主管部门提 各级农业 行政管 理部 门和 项 目建设单位 一定要承 担起 出验收 申请 。因此 , 近期我们将结合全 省涉 农资金专项 整治行动要求和农业部的项 目专项检查通 知精神 , 将对 过去在建未竣工项 目进行检查和抽查 , 将对达 到验收 年 限的项 目进行检查验 收 , 对不能验收的要 以本级农 业主 管部门的文件形式向省农委报告具体原 因和 处理意 见 。 此项工作 做为评 定市 、 县( 市、 区) 及项 目单 位实施 项 目
农业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65号(农业水利类061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业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65号(农业水利类061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8.25•【文号】农办案〔2017〕45号•【施行日期】2017.08.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65号(农业水利类061号)提案答复的函农办案〔2017〕45号吴晶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贸流通业转型升级的提案收悉。
经商商务部、人民银行、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农产品流通是连接农产品生产与消费的关键环节,在服务“三农”、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农业部积极与商务部、财政部等研究制定农产品流通相关扶持政策,积极推进农超对接、农社对接、产销对接等工作,大力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电子商务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产品流通中的应用,不断推行智能化结算,有效促进农产品流通业转型升级。
一、关于建立农产品产供销大数据系统一是搭建信息化服务平台。
农业部创新12316“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形成多渠道、多形式、多媒体相结合的综合服务模式,2016年短彩信服务对象达40多万人,年均受理咨询电话2000万人次。
商务部、国家统计局也分别搭建了“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新农村商网)及国家数据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农产品供需信息发布、购销对接、咨询互动等相关的宏观经济指标主要数据。
二是加快推进大数据平台建设。
2016年我部编制了《农产品批发市场大数据平台建设运行方案》,积极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建设,协调20家有电子结算系统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接入农业部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信息采集系统,实时提供交易数据,充分发挥农产品流通大数据引导农业生产、促进产品流通、服务宏观决策的重要作用。
三是积极开展大数据试点工作。
2016年起我部在21个省份开展了农业农村大数据试点工作,探索以产业产品为主线的大数据共享共建,建立分品种分产业的全产业链大数据。
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
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公布日期】2017.08.16•【文号】农经发〔2017〕6号•【施行日期】2017.08.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7〕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水利)厅(局、委、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我国相当长时期内,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的同时,以普通农户为主的家庭经营仍是农业的基本经营方式。
加快培育各类农业服务组织,大力开展面向广大农户的农业生产性服务,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历史任务。
为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精神,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农业生产性服务是指贯穿农业生产作业链条,直接完成或协助完成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作业的社会化服务。
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对于培育农业农村经济新业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是将普通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的重要途径。
以承包农户为主的家庭经营适合我国国情农情,具有持久生命力。
随着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和农业劳动力减少、老龄化问题日渐突出,普通农户在生产过程中面临许多新问题,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起来不合算的事越来越多。
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解决普通农户在适应市场、采用新机具新技术等方面的困难,有助于将一家一户小生产融入到农业现代化大生产之中,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
(二)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是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迫切需要。
2017年中国农机推广田间日活动在河北正定举办
政策聚焦·Policy focus
2017年中国农机推广田间日活动在河北正定举办
8月1日,2017年中国农机推广田
间日活动暨农机化新技术培训班在河
北省正定县举办。
5个省份演示代表
队、5种作物、5套集成技术、40项
单项技术、37台套先进农机具上演
了一场精彩纷呈的农田大戏,500多
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农机技术人员、专
家、协会代表、农机产销企业代表、
农机合作社代表和农民朋友享受了一
场与众不同的农机科技盛宴。
此次田间日活动由农业部农业
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主办,活
动集中演示了体现农机、农艺、信
息化技术融合的先进适用农机化技
术。
活动将教室和课堂搬到了田间
地头,围绕农业部重点工作、主要
作物和主推技术,突出了田间试验示范作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突出了现场互动参与的积极
性和
广泛性,努力做好面向农民和技术人员的“两个培训”。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6.25•【文号】农办发〔2017〕7号•【施行日期】2017.06.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农办发〔2017〕7号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下称《意见》)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下称《细则》)部署要求,依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扩大政务开放参与,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农业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五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三农”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坚持需求导向,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坚持务实高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多参与、能监督。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农业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
依法积极稳妥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度高,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政策解读到位,进一步提高农业部门的公信力。
大力推行“互联网+农业政务”,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重点任务——大力推进“五公开”。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动落实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政策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动落实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5.25•【文号】农办加〔2017〕15号•【施行日期】2017.05.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动落实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政策的通知农办加〔2017〕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2015年以来连续3个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要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使之成为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兴支柱产业。
国务院办公厅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四个意见中都强调,要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文件精神,2015年农业部联合财政部等11个部门印发《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农加发〔2015〕5号),2016年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的指导意见》(农加发〔2016〕3号),指导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和相关部门的文件和意见的相继出台,标志着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政策体系框架的形成。
近年来,各级休闲农业管理部门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推动政策落实,为本地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但一些地方仍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中央政策的落地生效。
为督促政策落实,指导工作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落实政策的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和多个部门出台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政策措施,具有很强的指向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各地产业发展的重要政策性文件。
我国数字农业取得的成就
我国数字农业取得的成就
中国数字农业的发展得益于政府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
以下是中国数字农业取得的一些成就:
- 农业信息服务网络的研究与开发:20世纪90年代,中国开始应用网络技术,开展农业信息服务网络的研究与开发。
- 农业智能应用系统的研究:1990年,国家科技部推出“863”计划,支持计算机研究“农业智能应用系统”,研发了200多个实用专家系统,并在全国22个示范区应用。
- 农业大数据的发展应用:2015年,随着大数据的战略地位提高,农业大数据也成为新焦点。
年底,《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为农业+大数据的发展应用指明了方向。
- 数字农业专项设立:2017年,农业部正式设立“数字农业”专项,加快中国农业现代化、数字化进程发展。
在政府的支持与引导下,中国企业在农业信息采集技术、动植物数字化虚拟设计技术、农业问题远程诊断、嵌入式手持农业信息技术产品、温室环境智能控制系统、数字化农业宏观监测系统等方面的研究应用上,都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通过不同类型地区应用示范,初步形成了中国数字农业技术框架和数字农业技术体系、应用体系和运行管理体系,促进了中国农业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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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2017年农业信息化重要政策与活动
2017年农业部1号文件――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
2017年1月26日,农业部下发了2017年农业部1号文件,即《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明确指出:要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
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选择5个省份开展整省推进示范,年内建成8万个益农信息综合服务社。
实施智慧农业工程,将农业物联网试验示范范围拓展到10个省,推进农业装备智能化。
建设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完善重要农产品平衡表会商与发布制度,定期发布重要农产品供需信息,统筹各类大数据平台资源,建立集数据监测、分析、发布和服务于一体的国家农业数据云平台。
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打造一批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市场司牵头)。
加强农业遥感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司牵头)。
加快推进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
推进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建设。
健全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进冷链物流、智能物流等设施建设,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面对面对接融合,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市场司牵头)。
全国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周活动
2017年3月20-26日,农业部在全国成功组织开展了主题为“让手机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好帮手”的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周活动。
农业部屈冬玉副部长等相关领导参加了培训周活?悠舳?仪式,20多家单位参加此次手机应用服务大集,11家企业承办了农民手机培训专场活动。
这些活动不仅在线下开展,同时还通过媒体报道、视频直播等形式进行线上传播。
同时,还举办了“网络有奖答题”、“我为家乡代言”、“农民手机应用达人接力”等线上活动,发布了“全国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平台移动客户端”、《手机助农十招》口袋书、《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教材》(精编版)等资料。
培训周活动的成功举办,为全年开展农民手机培训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开了个好头。
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省推进示范工作启动
2017年3月3日,农业部在北京召开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省推进示范工作布置会,在各省自愿申报、竞争性遴选的基础上,2017年确定在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河南、重庆、四川和贵州10省市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省推进示范。
农业部还指导10个整省推进示范省市农业部门签订了《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省推进示范工作目标责任书》,从组织领导、运营机制、资金保障、益农信息社建设、制度规范构建等方面进一步强化了省级农业部门的责任。
据了解,截至2017年9月底,全国共建成运营73865
个益农信息社,累计培训村级信息员40.8万人次,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服务1634万人次,开展便民服务1.97亿人次,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143.3亿元。
2017中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峰会农业电子商务分论坛
成功举办
2017中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峰会与中国国际大数据产
业博览会于5月25-28日在贵州省贵阳市同期举办。
作为峰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电子商务分论坛于27日下午举办。
论坛由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指导,中国网络电视台、贵阳市人民政府主办,农业部信息中心承办,以“电商开启产业扶贫新征程”为主题,邀请来自中央网信办、中国社科院的专家做了主旨演讲。
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与考核
2017年8月14日,农业部办公厅下发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和公布2013年度示范基地考核评估结果的通知》,继续开展2017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申报和认定工作,并于11月15日公布了认定结果,104家单位被认定为2017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其中包括整体推进型17家、生产应用型25家、经营应用型18家、政务应用型4家、服务创新型29家、技术创新型11家。
此外,该《通知》还公布了2013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
息化示范基地评估考核结果,认为2013年度全国示范基地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总体运行情况良好,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经验对区域、行业、领域等产生较好影响,考核合格。
并决定将2013年度全国示范基地有效期延长4年,至2021年。
首届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博览会成功举办
2017年11月9-12日,农业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于苏州联合主办了首届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博览会,集中展示了信息化时代背景下农村创业创新的最新实践成果。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副部长余欣荣、屈冬玉,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省长吴政隆,以及各省市农业部门相关领导出席参加。
博览会期间还举办了首届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大会、全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交流会、全国农民手机达人大赛、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总决赛)、5省(区)特色农产品推介和产销对接活动等重大活动,以及5场企业论坛和36场推介活动。
据初步统计,博览会各类参展企业达到1038个,参展省份31个,共吸引5.6万人次参观,汇聚了政府部门、科研院所、企业、新农民等各方面代表人士,签约和意向合同金额超过350亿元。
开展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
2017年1月24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前期工作的通
知》。
该《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关于实施智慧农业工程的部署,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探索建设模式,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起组织开展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
其中,2017年,重点开展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4类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结合产业类型,支持精准作业、精准控制设施设备、管理服务平台等内容建设。
经过项目申报单位的申请、专家评审等程序后,最终确定了20个2017年数字农业建设试点拟储备项目,其中大田种植5个、设施园艺6个、畜禽养殖7个、水产养殖2个,并于3月20日公示。
2017年10月9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了《2018年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申报指南》,指出2018年将重点建设大田种植、园艺作物、畜禽养殖、水产养殖4类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并详细说明了申报要求。
经过评审,于2017年11月15日公示了《2018年度数字农业建设试点专项公示项目名单》,共包括37个项目,其中园艺作物类12个、大田种植类5个、畜禽养殖类14个、水产养殖类6个。
物联网区域试验示范工程继续推进
物联网区域试验示范工程从2013年开始实施。
根据工作部署,农业部今年将继续扩大试验示范范围,截至2017年11月,已涵盖包括北京、黑龙江农垦、吉林、江苏、天
津、上海、安徽、内蒙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9个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