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制度大全1.doc
医院的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的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各项管理工作,包括医疗、护理、药剂、检验、放射、麻醉、中医、预防、保健、教育、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医院应当坚持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病人满意度为目标,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制度。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医疗服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医疗管理第五条医院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组织,负责制定医疗质量管理措施,对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质量问题。
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保证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七条医院应当加强药品管理,严格执行药品采购、验收、储存、配送、使用和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规定,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医院应当加强医疗器械管理,严格执行医疗器械采购、验收、使用和维护等环节的管理规定,确保医疗器械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医院应当加强医学影像管理,严格执行医学影像检查、诊断和治疗的规定,确保医学影像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医院应当加强手术管理,严格执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确保手术安全。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加强病案管理,建立健全病案管理制度,保证病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护理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应当设立护理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护理管理制度,对护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提高护理质量。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加强护理人员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加强护理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护理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药剂管理第十五条医院应当设立药剂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药剂管理制度,对药剂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提高药剂质量。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加强药剂人员培训,提高药剂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加强药剂质量管理,严格执行药剂采购、验收、储存、配送、使用和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规定,确保药剂质量和安全。
医院工作制度管理制度
医院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各项管理工作,包括医务、护理、医技、药剂、行政管理等各个部门。
第三条医院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执业、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医务管理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医院应严格执行诊疗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医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遵守医疗纪律,认真履行职责。
第六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规范病历书写,保障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七条医院应加强药品管理,严格执行药品采购、验收、储存、配送和使用等相关规定,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学影像、检验、病理等技术支持部门的管理制度,保证检查结果的准确性。
第三章护理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护理管理体系,制定护理工作制度,明确护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条护士应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关注患者病情变化,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
第十一条医院应加强护理人员培训和考核,确保护理人员具备专业的护理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医技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技管理体系,制定医技工作制度,明确医技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三条医技人员应严格执行医技操作规程,确保检查、检验等结果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医院应加强医技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保障设备正常运行,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第五章药剂管理第十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药剂管理体系,制定药剂工作制度,明确药剂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六条药剂人员应严格执行药品采购、验收、储存、配送和使用等相关规定,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医院应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处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第六章行政管理第十八条医院应建立健全行政管理体系,制定行政工作制度,明确行政组织机构和职责。
医院完整院内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完整院内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的内部管理,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卫生部门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内部管理应遵循科学管理、合理规范、效益导向的原则,保证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秩序和医德医风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医院内部管理应根据医疗卫生服务的特点,明确各级管理责任,实现上下贯通、职责明确、权责一致、协调运作。
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规范各级岗位职责和权限,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医院内部管理应健全信息管理体系,保护患者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医院设立董事会、医务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等机构,负责医院的全面管理和决策。
第七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等组成,负责医院的决策和监督。
第八条医务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主任医师等组成,负责医院的医疗管理和质量控制。
第九条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行政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医院的管理和运营。
第十条医院内设临床部、医技科、护理部、药事部、后勤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医院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岗位设置第十一条医院应根据业务需要,设立各级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医院的职工分为医疗人员、行政人员、护理人员、后勤人员等,各有各的特定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人员编制标准和分配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第十四条医院应定期对各级岗位进行评估和考核,激励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第四章工作规范第十五条医院内部工作应遵循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的原则,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患者满意度评价制度,定期对医疗服务进行满意度调查。
第十七条医院应建立医疗事故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和归因医疗事故,保障医患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第十八条医院应建立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医德医风的建设。
第十九条医院应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并反馈患者的投诉建议,提高服务质量。
《医院管理制度汇编》电子
《医院管理制度汇编》电子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院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健康和利益,制定本《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第二条医院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医院实际情况,明确管理职责、权限和程序,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确保医院正常运行。
第三条医院管理制度的内容应涵盖医疗服务、医疗质量、患者安全、人力资源、财务管理、信息安全等方面,做到全面、系统和具体。
第四条医院管理制度应贯穿全院各部门和各级岗位,实现全员参与、全员责任、全员监督,形成协同合作、密切配合的管理模式。
第五条医院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和执行应建立相应的评估机制,及时调整和改进,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医院管理人员应依法依规行使职权,保持清廉、公正、廉洁,维护医院形象和声誉。
第七条医院管理人员应注重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为医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八条医院管理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员工和与本院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医疗服务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医院应确保医疗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依法行医,做到诚实守信、严格遵守职业道德。
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医疗服务流程和标准化操作规范,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时效性。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保障患者权益。
第十三条医院应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和交流,建立健全意见反馈机制和投诉处理程序,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过程和结果的评价和监控。
第十五条医院应加强医疗质量检查和评估,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分析和改进,提高医疗质量水平。
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医疗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医疗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保障医疗安全。
第十七条医院应加强职工培训和技术提升,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制度,提高医疗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第四章患者安全管理第十八条医院应建立患者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患者安全的保护和监控。
医院各科室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各科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各科室管理规范,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各科室应按规章规定严格执行。
第三条各科室主任负有科室内的管理责任,应按规章要求组织科室工作,并对科室工作效果负责。
第二章科室人员管理第四条科室应定期进行人员轮岗,确保每位医护人员全面熟悉各项工作内容。
第五条科室主任应做好科室内的人员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条科室应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素质。
第三章科室设备管理第七条科室主任应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八条科室设备应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不出现故障。
第九条科室设备的购置和更新应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
第四章科室医疗管理第十条科室应按照医院相关标准制定治疗方案和操作规程,保障患者安全。
第十一条科室应保障医疗质量,确保医疗操作规范。
第十二条科室应定期召开科室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章科室安全管理第十三条科室应加强卫生消毒管理,确保患者不受交叉感染。
第十四条科室应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理。
第十五条科室应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和防范工作,确保患者安全。
第六章科室纪律管理第十六条科室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七条科室应加强对医护人员的纪律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的整体素质。
第十八条科室内出现的违纪行为应严肃处理,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章其他第十九条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领导同意并报医院审批。
第二十条本规章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XX县X医院行政管理制度1
文件XX字﹝XX﹞X号XX县X医院行政管理制度为了充分调动医院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使医院各项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道路, 把医院工作搞的更好, 以满足全县人民医疗保健需求。
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制定如下行政管理制度, 望各科工作人员认真落实执行。
一、会议制度1.院长办公会一般每两周左右一次, 由书记、院长主持, 研究、讨论、部署医院各项工作, 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
2.科主任、护士长会一般每两周左右一次, 由院领导安排部署各科工作, 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
3、科室每周一早8点科室全体会, 科主任、护士长必须传达好医院会议精神, 安排科内工作。
4、全院职工会或其他需要临时召开的会, 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召开。
二、考勤制度1.考勤人员: 凡属医院在职干部职工(包括临时工)均列入考勤范围。
2、办法及要求:使用考勤机考勤。
根据作息时间每日考勤二次, 每周休息一天。
科主任、护士长应提前上班, 两人以上科室每周六、日轮休, 单人科室周日休息。
行管后勤人员执行周日休息制度。
三、总值班制度1.总值班由院领导及管理科室主任参加, 全天在岗, 下夜班下午休息。
2、总值班人员提前半小时上班, 负责考勤, 并负责协调处理临时性的医疗、行政、突发事件、紧急通知等。
3、做好夜间值班人员督查工作及特殊情况处理, 做好交接班及值班记录。
四、行政查房、查岗制度1.行政查房由院领导及相关职能科室主任参加, 每周1—2次, 一般周一下午进行, 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方法进行。
2、行政查房负责检查全院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和制度落实情况、科室存在的问题及需要医院出面解决的问题等, 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必要时发通报处理。
3、查岗:由办公室不定期组织查岗, 主要是监督各科遵守工作纪律情况, 查岗情况应及时、准确的反映至院长、主管院长。
五、请假制度1.程序: 院长有事向县领导请假, 其他院领导有事向院长请假;科主任、护士长向主管院长及院长请假;一般人员向科主任请假及护士长请假, 不准捎假, 有事事先请假, 不准事后补假, 否则按旷工处理。
医院临床科室6S管理制度1.doc
医院临床科室6S管理制度1 关于印发《临床科室6S管理制度》的通知各临床科室:为进一步提升医院管理水平,优化临床科室工作环境,提升医院对外形象,促进全体员工科学高效工作,结合临床科室实际,经院领导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荣成市人民医院临床科室6S管理制度为进一步优化临床科室工作环境,理顺现场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巩固安全保障,提升对外形象,制定该6S管理制度。
一、6S管理目的通过整理整顿办公物品,清扫清洁办公场所等行动,促进办公环境、工作效率、对外形象、安全质量等持续提升。
二、6S管理内容6S指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安全(SECURITY)。
1.整理:对办公区、休息室的所有物品进行分类,区分为必要物品和非必要物品、常用物品和非常用物品、一般物品和贵重物品等。
2.整顿:对非必要物品果断丢弃,对必要物品、常用物品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存,放置整齐、加以标识,做到随用随取,减少寻找时间,使得秩序井然,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3.清扫:对办公区域、办公设施、休息室定期进行清扫、清洗,保持干净整洁。
4.清洁:维护整理、整顿、清扫后的整洁美观状态。
5.素养:养成良好习惯,将上述四项内容持之以恒、不折不扣地执行下去。
6.安全:时刻树立安全意识,建立安全工作规范。
三、医生办公室(休息室)6S管理规定通过明确责任部门,划分责任区域,严格操作规范及相关管理规定,逐步建立起责任明确、内容全面、严格规范的6S管理体系。
1.责任部门:成立临床6S管理小组组长:董凯副组长:梁培明组员:孙志军、刘文明、连俊杰、王君、毕见涛、钟爱明负责医院临床科室办公区域6S管理的推动工作,并且对6S 管理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比、奖罚和公布。
2.责任区域责任区域按科室进行划分,科室管理范围即为责任区域。
各科室责任区域可分为个人责任区、多人责任区和公共责任区三部分。
医院科室管理制度_1
医院科室管理制度医院科室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各科室内部的管理行为,确保全院职工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科室实行科学管理、民主管理、依法管理,营造和谐共事的管理氛围。
参照《深圳市卫生局直属单位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深圳市卫生系统科室民主管理工作制度》等规定,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各科科室民主管理工作适用本工作制度。
第三条科室民主管理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指导下的科主任负责制,列入议题范围的事项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科室集体的意志。
第四条凡是上级组织有明文规定或是上级组织指派的工作以及院领导班子决定的事项,科室必须服从执行。
若有异议,在执行的同时可以逐级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医院科室民主管理工作实行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各部门各负其责,全院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六条成立医院“科室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行政一把手担任,成员由医院行政班子成员、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科室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公室。
组长:__x成员:__x科室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一)负责审定科室民主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二)按科室民主管理要求的内容、程序等指导、落实各项工作;(三)负责落实群众对科室民主管理工作的合理意见或建议。
第七条成立“医院科室民主管理监督领导小组”。
组长由党组织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医院党组织领导成员、党办、纪委、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科室民主管理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办。
组长:__副组长:__成员:__科室民主管理监督领导小组的职责是:(一)负责对科室民主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二)负责受理群众对科室民主管理的意见或建议;(三)负责研究决定对执行科室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人员的奖惩。
第八条科室人数在7人以上的成立“科室民主管理小组”,组长由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应有代表性,人数为单数,至少要由3人以上组成。
医院管理制度文件
医院管理制度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院良好秩序,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和医务人员,包括院长、副院长、各科室主任、医生、护士和后勤人员。
第三条医院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积极推动医院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
第四条医院管理以规范、科学、民主和便捷为原则,强调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全面的医疗服务。
第五条医院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同时,对不遵守管理制度、职业操守和患者权益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条医院管理以法律法规和医院章程为依据,依据患者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医院整体竞争力。
第二章医院组织架构第七条医院设立院长负责医院的全面管理工作,直接下设副院长、医务部、护理部、后勤部等职能部门。
第八条医务部负责医院医疗服务的规划、指导和管理工作,包括科室管理、医疗质量监督、医疗设备采购和维护等。
第九条护理部负责医院护理服务的规划、指导和管理工作,包括护理人员岗前培训、护理质量监督、护理设备采购和维护等。
第十条后勤部负责医院后勤服务的规划、指导和管理工作,包括医疗卫生废物处理、环境卫生保洁、餐饮服务等。
第十一条医院各科室、病区的管理由各科室主任和病区护士长负责,承担医疗服务、护理服务和医院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医务人员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医务人员应具备专业资格和执业医师证书,遵守医疗职业操守和医院管理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遵守医疗伦理规范,尊重患者权益,不泄露患者隐私和医疗秘密,不擅自改变诊疗方案和用药方案。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努力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积极参加岗前培训、学习进修和科研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医院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价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奖优罚劣,激励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十六条医院严禁医务人员从事医疗纠纷调解、保险理赔等违反医疗伦理和法律法规的活动,一经查实,将取消医务人员的资格。
医院全套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汇编1.doc
医院全套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汇编1医院全套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汇编第一章门诊管理制度门诊部工作制度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面管理工作。
二、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三、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四、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并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五、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六、建立本部门大事记。
七、严守工作岗位。
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八、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及社区合同单位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门诊工作制度一、业务副院长分工领导门诊,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
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员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作。
二、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派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担任。
要求门诊医师相对稳定,护士一般较长期固定。
三、对疑难病症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四、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上门诊解决疑难病例,每人每周一般不少于两个半天。
五、对患者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照省卫生厅规定格式记载门诊病历,门诊部定期检查,每月评分一次,上报院长,并送有关科室。
六、门诊检查科室所做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七、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容患者住院治疗。
八、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九、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患者,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患者就诊。
十、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十一、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经济便宜的检查和治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患者的负担。
十二、对基层或外地转诊患者,要认真诊治。
医院管理制度清单[1]
医院管理制度清单第一章行政、后勤管理制度一、会议制度二、请假制度三、护理部工作制度1.门诊工作制度 3.急诊科(室)工作制度4.急诊观察制度5.急诊抢救工作制度6.门诊收费室工作制度7.肠道门诊工作制度8.发热门诊工作制度1.值班制度2.请示报告制度3.医师查房制度4.医嘱制度5.病例讨论制度6.会诊制度7.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8.首诊负责制度9.转院制度11.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12.病历书写制度13.危重病人、特殊情况家属谈话签字制度14.病人入院、出院管理制度15.病案管理制度16.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17.投诉管理制度18.换药室工作制度19.治疗室工作制度三、手术管理制度1.手术室工作制度 3.手术管理制度4.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5.手术室查对制度6.手术中无菌技术规则7.手术室药品保管制度8.麻醉管理制度8.清洁消毒制度1.药房管理制度2.西药房工作制度4.处方制度5.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6.药品库房管理制度7.药品质量管理制度(1)西药管理(2)中药管理8.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六、传染病管理制度1.疫情报告制度2.传染病报卡制度3.传染病知识培训制度4.传染病报告自查及奖惩制度七、医技科室管理制度1.检验科工作制度2.检验标本查对管理制度3.放射科工作制度4.B超室工作制度5.心电图室工作制度第三章护理工作制度一、护理工作制度1.护理工作制度2.查对制度3.交接班制度4.消毒隔离制度5.差错事故管理制度6.抢救工作制度7.护理文件书写制度8.病房管理制度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院内感染管理制度2.医院感染工作制度3.医院感染控制制度4.医院感染监测报告制度5.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制度7.消毒隔离制度9.医院消毒供应室的感染管理10.医院手术室的感染管理11.医院治疗室、处置室、注射室的感染管理12.医院病房的感染管理13.医院门、急诊的感染管理14.医院检验科的感染管理15.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全国医院条例医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国医院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院,包括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和中外合资医院等。
第三条医院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二)依法管理,确保医院各项业务活动合法合规;(三)科学管理,提高医院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四)持续改进,不断优化医院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医院职责第四条医院应承担以下职责:(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卫生政策;(二)制定医院发展规划,明确医院发展方向和目标;(三)建立健全医院管理制度,确保医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四)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五)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六)加强医院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七)开展科研教学活动,推动医学科学技术发展。
第三章医院组织架构第五条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第六条医院设立以下机构:(一)院长办公室:负责医院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二)医务科:负责医疗业务管理工作;(三)护理部:负责护理管理工作;(四)财务科:负责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五)人力资源部:负责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六)设备科:负责医院设备管理工作;(七)后勤保障部:负责医院后勤保障工作;(八)信息科:负责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
第四章医疗质量管理第七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医疗质量管理职责。
第八条医院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一)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规范诊疗行为;(二)加强医疗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安全可靠;(三)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四)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确保医疗废物处理符合国家标准。
第五章医务人员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加强医务人员管理,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一)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二)加强医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三)建立健全医务人员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医务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医院管理制度目录
医院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医院组织架构第一条医院的组织架构包括院长办公室、医务部、护理部、行政部、后勤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
第三章医院人员管理第一条医院严格按照国家卫生部门的规定对医务人员进行招聘、培训、职称评定和考核。
第二条医务人员需持有效执业证书,严格执行医疗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章患者权益保护第一条医院要建立健全患者权益保护的制度,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医院要加强患者宣传教育,提高患者医疗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三条医院要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患者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进行及时处理。
第五章医疗质量管理第一条医院要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二条医院要加强医疗器械、药品的采购和使用监管,确保医疗质量。
第六章医院安全管理第一条医院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医疗环境的卫生消毒工作。
第二条医院要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加强火灾安全教育和演练。
第七章医院信息管理第一条医院要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保护医院和患者的信息安全。
第二条医院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第八章医院财务管理第一条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
第二条医院要建立健全成本控制和费用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服务的经济效益。
第九章医院后勤保障第一条医院要建立健全后勤保障制度,保障医院正常运转。
第二条医院要加强设施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保障医疗服务的持续性。
第十章医院党建工作第一条医院要按照党的建设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工作。
第二条医院党组织要起到党建引领和带头作用,为医院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第十一章其他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院长办公室所有,如有需要修改,需经医院领导组会议讨论通过。
以上为医院管理制度目录。
医院管理制度表
医院管理制度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管理工作,提高医院服务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加强医院内部监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管理人员和职工。
第三条医院管理层要公开本制度,让全体职工知晓并遵守。
第四条医院管理层要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加强医院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转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设立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医院工作。
第六条医院设立医务部、护理部、行政部等各职能部门,负责医疗服务、护理工作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设立部长,由医院总经理任命,直接负责本部门的管理和领导工作。
第八条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任命,负责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及评估工作。
第九条医院设立综合督导组,由总经理任命,负责医院的综合督导和监督工作。
第十条医院设立业务科室,由各临床科室设立主任负责,负责本科室的业务工作。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医院人员管理实行以岗位为基础、以人才为中心的管理原则。
第十二条医院要加强对人员的选拔、培训和考核,做好人员流动和职称晋升工作。
第十三条医院要建立健全人员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人员档案的准确、完整和及时。
第十四条医院要建立健全人员奖惩机制,激励人员积极参与工作,提高工作绩效。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医院要建立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支出和收入的合理合法。
第十六条医院要做好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确保医院财务的安全和合规。
第十七条医院要建立财务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风险问题。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八条医院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院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安全。
第十九条医院要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医疗设备和医疗器材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条医院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对安全的意识和重视。
第六章信息管理第二十一条医院要建立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医院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二十二条医院要建立健全电子病历系统,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安全管理,保障医院正常秩序,确保患者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的安全管理活动,包括医疗、护理、医技、药剂、行政管理等各个部门。
第三条医院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全面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医院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医院安全管理组织由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管理部门、各部门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组成。
第六条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安全管理的决策和监督,由院长、副院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医院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八条各部门安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确保部门内部安全制度的执行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九条安全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参与安全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内容第十条医院安全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消防安全: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保障消防通道畅通,组织消防演练。
(二)医疗安全:严格执行医疗规章制度,规范医疗行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的管理,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三)治安安全:加强门急诊、住院部、药房等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防止盗窃、抢劫、诈骗等案件的发生。
(四)食品安全:加强食堂、食品库房的管理,保证食品安全卫生,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五)环境安全:保障医院环境卫生,加强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等有害物质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
(六)信息安全:加强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预防信息泄露、篡改、破坏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医院管理制度_卫生部组编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卫生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科室、部门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卫生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依法管理,规范操作;(三)责任明确,奖罚分明;(四)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二、卫生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院长是医院卫生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医院卫生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医院设立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医院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对本科室、部门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医院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卫生管理工作。
三、卫生管理制度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二)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三)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四)消毒隔离制度;(五)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六)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制度;(七)医疗废物登记和报告制度;(八)其他与卫生管理相关的制度。
第九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一)医院内应当保持整洁、干净,无积尘、积污、积水;(二)公共区域应当设置垃圾桶,并定期清理;(三)卫生间应当保持清洁,无异味,定期消毒;(四)病房、办公室等区域应当定期清洁、消毒。
第十条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一)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加强传染病监测和报告;(二)医院应当对传染病患者实行隔离治疗,防止交叉感染;(三)医院应当对传染病患者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和隔离治疗。
第十一条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一)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医疗废物;(二)医院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和报告,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第十二条消毒隔离制度:(一)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消毒隔离制度,确保医疗设备和环境的安全卫生;(二)医院应当对医疗设备和环境进行定期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综合医院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综合医院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医务人员、技术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
第三条我院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优化服务流程,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二、组织机构与管理第四条我院设立院长办公室,负责全院行政、后勤、财务、人事等工作。
第五条设立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检验科等业务科室,负责相应的医疗、护理、药品、检验等工作。
第六条各科室设立科主任、护士长等负责人,负责科室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设立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院医疗质量、护理质量、药品质量、设备质量等工作。
三、医疗质量管理第八条我院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第九条医疗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严格执行诊疗规范。
第十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自查、互查和上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护理质量管理第十二条护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严格执行护理规范。
第十三条加强护理队伍建设,提高护理质量。
第十四条实施责任制护理,确保病人安全。
第十五条定期对护理质量进行自查、互查和上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药品质量管理第十六条药剂科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剂、供应等工作。
第十七条药品采购应严格执行采购规定,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八条定期对药品质量进行自查、互查和上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设备质量管理第十九条设备科负责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工作。
第二十条设备采购应严格执行采购规定,确保设备质量。
第二十一条定期对设备质量进行自查、互查和上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财务管理第二十二条财务科负责全院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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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制度大全1
医院管理制度大全
医院首诊负责制
1、首诊科室是指病人就诊的第一个接诊科室,首诊负责制是指首
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病人,而应热情接待,详细询问病史、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并对病人进行施救。
2、首诊医师诊察病人后,若确系他科疾病,仍应按第一条要求进
行必要的处理后,方可提请有关科室会诊或提出转科申请,不得擅自更改分诊科别。
若病情复杂、涉及多种疾病,须报告上级医师或科室负责人协助处理或组织会诊
3、凡遇到多发性外伤或诊断不明的病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
先承担诊治责任,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在未确定接收科室之前,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要对病人全面负责
4、经会诊确定为他科病人后,首诊科室应及时完成所在科室的病
情记录和交接班注意事项的记录,向接受科室医师于床边交接病人。
5、病人如确需住院,须病情稳定、允许转送时,在上级医师指导
下、由首诊医师负责安排并与相关科室联系,落实好接收科室。
若病人因特殊情况需转外院治疗,首诊医师需先征得其高级医师和本科室行政主任同意,并报医务部同意方可转外院。
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后2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
转抄和重整必须准确,严禁涂改。
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确认。
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
医嘱要按时执行。
书写、执行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
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如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
每一项医嘱只能包含一个内容。
严禁未经诊察就开医嘱。
3、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和病房主治医师总查对一次。
转抄、重整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4、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书写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
班记录上注明。
6、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人做对症处理。
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师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住院医师报告。
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护士处理医嘱时应做到及时、准确,同时做到每天上、下午各查对医嘱一次(小夜班查当天医嘱)。
2、临时医嘱要记录执行时间及签全名。
3、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4、抢救危重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需重复一遍,经二人核对准确无误后立即执行,并保留使用过的空安瓿,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后,方可弃去。
5、转抄、重整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6、每周由护士长和病房主治医师总查对医嘱一次。
二、执行时查对制度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七对:查对床号、
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对易致敏的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制药品时,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按有关管理规定核对后方可销毁;静脉给药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查对:需经两人查对,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破裂。
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输血前需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无误后方可输入。
查对者及输血者必须在配血单上签全名,以示负责。
输血时,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输血完毕后应保留血袋24小时。
7、试用期医师及实习医师的医嘱必须经上级医师签字后方可执行。
2.手术室:
(1)接病人时,应查对患者的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配血报告、皮肤准备、药物过敏试验结果。
查对无菌包内无菌指示剂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核对—切器械及敷料的数目是否与术前相符相等,查对无误后方可缝合。
供应室:(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数量、消毒日期、无菌指示剂;
(3)收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和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值班人数可根据科室大小和床位多少而定。
二、值班医师每日在上班前到达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交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急、危重病员和新入院病员的情况。
三、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急、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本,并做好床边交班工作。
值班医师对急危重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四、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采集病史和体格检查并书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
五、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六、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
因病人病情变化,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
如因临时医疗救治工作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七、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等特殊情
况致使值班时不能休息的,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八、每日早交班时,值班医师应将病员情况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急危重病员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九、药剂、临床实验中心、病理、放射、超声、心电检查、输血科等科室,应设有值班人员,并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要求值班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