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形图测量规范标准[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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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地形图测量规范

最新-地形图测量规范

地形图测量规范(资料来自工程测量规范中)第一节一般规定第4.1.1条测图的比例尺根据工程性质、设计阶段和规模大小,可按表4.1.1选用。

第4.1.2条地形的类别划分,应根据地面倾角(α)大小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应按表4.1.2选用。

第4.1.3条地形图的图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国家标准图式中没有规定的地物、地貌可自行补充,但应在技术报告书中注明。

第4.1.4条地形测量的区域类型,可划分为一般地区、城镇居住区、工矿区和水域。

第4.1.5条地形图图上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位置中误差,应符合表4.1.5的规定。

第4.1.6条等高线插求点对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应符合表4.1.6的规定。

第4.1.7条工矿区细部点位置和高程的中误差,应符合表4.1.7的规定。

第4.1.8条地形原图制作时,宜选用厚度为0.07~0.10mm,伸缩率小于0.2‰的聚酯薄膜。

第4.1.9条地形图的分幅,可采用矩形或正方形。

图幅的编号,宜采用图幅西南角坐标的千米数表示。

小测区可采用顺序编号;对于已施测过地形图的测区,亦可沿用原有的分幅和编号。

第4.1.10条图廓格网线绘制和控制点的展点误差,不应大于0.2mm。

图廓格网的对角线、图根点间的长度误差,不应大于0.3mm。

第4.1.11条每幅图应测出图廓外5mm,图幅的接边误差不应大于本规范表4.1.5和表4.1.6规定值的22倍,小于规定值时,可平均配赋;超过规定值时,应进行实地检查和修改。

第4.1.12条地形图应经过内业检查、实地的全面对照及实测检查,实测检查量不应少于测图工作量的10%。

第二节图根控制测量第4.2.1条图根点的精度,相对于邻近等级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图上0.1mm;高程的中误差,不应大于测图基本等高距的1/10。

第4.2.2条图根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可采用图根三角、图根导线、电磁波测距仪用极坐标或交会点等方法。

当在等级点下加密时,图根控制不宜超过2次附合。

1,2000地形图测量规范

1,2000地形图测量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1,2000地形图测量规范篇一:1500地形图测量要求地形图测量技术要求一、地形测量测绘内容及取舍地形图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并着重显示与测图用途有关的各项要素。

地物、地貌的各项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原则,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形图图式执行外,还应符合如下有关规定。

1.测量控制点测绘1.1测量控制点是测绘地形图和工程测量施工放样的主要依据,在图上应精确表示。

1.2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导线点、图根点、水准点,应以展点或测点位置为符号的几何中心位置,按图式规定符号表示。

2.居民地和垣栅的测绘2.1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

2.2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并按建筑材料和性质分类,注记层数。

1:500与1:1000比例尺测图,房屋应逐个表示,临时性房屋可舍去;1:2000比例尺测图可适当综合取舍,图上宽度小于0.5mm的小巷可不表示。

2.3建筑物和围墙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0.4mm,简单房屋小于0.6mm 时,可用直线连接。

2.41:500比例尺测图,房屋内部天井宜区分表示;1:1000比例尺测图,图上6mm2以下的天井可不表示。

2.5测绘垣栅应类别清楚,取舍得当。

城墙按城基轮廓依比例尺表示,城楼、城门、豁口均应实测;围墙、栅栏、栏杆等可根据其永久性、规整性、重要性等综合考虑取舍。

2.6台阶和室外楼梯长度大于3m毫米,宽度大于1m毫米的应在图中表示。

2.7永久性门墩、支柱大于1m毫米的依比例实测,小于1m毫米的测量其中心位置,用符号表示。

重要的墩柱无法测量中心位置时,要量取并记录偏心距和偏离方向。

2.8建筑物上突出的悬空部分应测量最外范围的投影位置,主要的支柱也要实测。

3.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测绘3.1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测绘,图上应准确表示其位置、形状和性质特征。

地形测量规范

地形测量规范

1:500地形图测绘一、基本要求1. 地形图碎部点高程注记至0.01m。

2.地形要素测绘与表示,要按规范与图式执行。

3. 地形图测绘完成后,作业员应详细地进行自我检查与整理,测区要统一对所测图幅进行检查。

4. 地形图内容表示要合理、齐全、综合取舍要恰当,主次分明。

5.地貌测绘要正确,表示要合理,微貌显示要逼真。

二、数据采集方法1.在空旷地区且能满足RTK测量条件的地方,直接采用RTK技术采集碎部点三维坐标数据,并将采集的碎部点按编码存入电子手簙。

2. 在居民区或RTK信号较差的地方采用全站仪采集数据。

使用全站仪在各级控制点上设站、定向、检查,采用极坐标法采集地形、地物点三维坐标,利用全站仪内部存储器记录地形、地物点观测顺序号、三维坐标和编码,在野外现场绘制草图,并标注观测顺序号。

测站上要记录观测错误的数据的顺序号,以便内业进行数据删除。

数据采集时,地物点、地形点测距的最大长度应不超过200米,应遵守“看不清不测”的原则。

三、仪器设置及测站检查地形测图时仪器的设置及测站上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仪器对中误差不应大于5mm;2.照准一图根点标定方向,观测另一图根点作为检核,算得检核点的平面位置误差不应大于0.05m,高程误差不应大于0.05m;3.仪器高、棱镜高应量记至毫米。

四、数据处理将RTK手簙或全站仪记录数据传输至计算机,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检查,删除错误数据后,将数据格式转换为CASS2008软件数据格式,利用软件展绘野外采集数据点号(即观测顺序号)(或编码)。

1.图形编辑对照野外绘制的草图,利用展绘到计算机软件上的点号(或编码)进行地形图的编辑,根据相应图式、规范和设计书要求对地物进行分层、编码。

2. 地形图测绘内容及取舍本测区地形图测绘内容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并着重显示与测图用途有关的各项要素。

1,2000地形图测量规范

1,2000地形图测量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1,2000地形图测量规范篇一:1500地形图测量要求地形图测量技术要求一、地形测量测绘内容及取舍地形图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并着重显示与测图用途有关的各项要素。

地物、地貌的各项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原则,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形图图式执行外,还应符合如下有关规定。

1.测量控制点测绘1.1测量控制点是测绘地形图和工程测量施工放样的主要依据,在图上应精确表示。

1.2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导线点、图根点、水准点,应以展点或测点位置为符号的几何中心位置,按图式规定符号表示。

2.居民地和垣栅的测绘2.1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

2.2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并按建筑材料和性质分类,注记层数。

1:500与1:1000比例尺测图,房屋应逐个表示,临时性房屋可舍去;1:2000比例尺测图可适当综合取舍,图上宽度小于0.5mm的小巷可不表示。

2.3建筑物和围墙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0.4mm,简单房屋小于0.6mm 时,可用直线连接。

2.41:500比例尺测图,房屋内部天井宜区分表示;1:1000比例尺测图,图上6mm2以下的天井可不表示。

2.5测绘垣栅应类别清楚,取舍得当。

城墙按城基轮廓依比例尺表示,城楼、城门、豁口均应实测;围墙、栅栏、栏杆等可根据其永久性、规整性、重要性等综合考虑取舍。

2.6台阶和室外楼梯长度大于3m毫米,宽度大于1m毫米的应在图中表示。

2.7永久性门墩、支柱大于1m毫米的依比例实测,小于1m毫米的测量其中心位置,用符号表示。

重要的墩柱无法测量中心位置时,要量取并记录偏心距和偏离方向。

2.8建筑物上突出的悬空部分应测量最外范围的投影位置,主要的支柱也要实测。

3.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测绘3.1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测绘,图上应准确表示其位置、形状和性质特征。

1,2000地形图测量规范

1,2000地形图测量规范

1,2000地形图测量规范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1,2000地形图测量规范篇一:1500地形图测量要求地形图测量技术要求一、地形测量测绘内容及取舍地形图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并着重显示与测图用途有关的各项要素。

地物、地貌的各项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原则,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形图图式执行外,还应符合如下有关规定。

1.测量控制点测绘1.1测量控制点是测绘地形图和工程测量施工放样的主要依据,在图上应精确表示。

1.2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导线点、图根点、水准点,应以展点或测点位置为符号的几何中心位置,按图式规定符号表示。

2.居民地和垣栅的测绘2.1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

2.2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并按建筑材料和性质分类,注记层数。

1:500与1:1000比例尺测图,房屋应逐个表示,临时性房屋可舍去;1:2000比例尺测图可适当综合取舍,图上宽度小于0.5mm的小巷可不表示。

2.3建筑物和围墙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0.4mm,简单房屋小于0.6mm 时,可用直线连接。

2.41:500比例尺测图,房屋内部天井宜区分表示;1:1000比例尺测图,图上6mm2以下的天井可不表示。

2.5测绘垣栅应类别清楚,取舍得当。

城墙按城基轮廓依比例尺表示,城楼、城门、豁口均应实测;围墙、栅栏、栏杆等可根据其永久性、规整性、重要性等综合考虑取舍。

2.6台阶和室外楼梯长度大于3m毫米,宽度大于1m毫米的应在图中表示。

2.7永久性门墩、支柱大于1m毫米的依比例实测,小于1m毫米的测量其中心位置,用符号表示。

重要的墩柱无法测量中心位置时,要量取并记录偏心距和偏离方向。

2.8建筑物上突出的悬空部分应测量最外范围的投影位置,主要的支柱也要实测。

地形测量要求

地形测量要求

5.3 1:500地形图测绘5.3.1地形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原则地形图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并着重显示与国土资源管理、城市规划建设等有关的各项要素。

地物、地貌的各项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原则,按现行的《城市测量规范》(CJJ8)、《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GB/T7929)(以下简称图式)执行,在表示方法和取舍上注意下述规定。

5.3.1.1测量控制点基础地形图上应准确表示所有高级控制点和图根控制点。

各等级控制点应以展点或测点位置为符号的几何中心位置,按图式规定符号表示。

5.3.1.2居民地和垣栅(1)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

(2)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并按建筑材料和性质分类,注记层数。

1:500比例尺测图房屋应逐个表示,并注记建筑结构和层数。

房屋按实际层数注记,不同层次、不同高度(差值大于2.2m)的房屋需分别独立表示。

地下室、车库、人字形房顶、水箱以及单幢房屋中底层和顶层层高在2.2m以下的房屋均不计层数。

有些楼房上部的前后部分层数不一致,当前面部分(或后面部分)的长度均大于3m时应分别注记层数,若其中有小于3m的,则可合并到主楼。

临时性房屋可舍去,集镇街道两侧不正规的石棉瓦小雨棚、临时建筑物、售货亭等不表示。

机关、企事业单位内正规的停车棚图上大于6mm2的,用棚房符号表示。

(3)建筑物和围墙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0.4mm,简单房屋小于0.6mm时,可用直线连接。

(4)1:500比例尺测图,房屋内部天井宜区表示。

(5)测绘垣栅应类别清楚,取舍得当。

围墙、栅栏、栏杆等可根据其永久性、规整性、重要性等综合考虑取舍。

(6)图上宽度大于1mm的室外楼梯应表示。

地形图测绘规范

地形图测绘规范

地形图测绘规范地形图测绘规范是指在测绘过程中,按照一定的规范和标准,对地形地貌进行测量、绘制和描述的要求。

地形图是地理学研究和地理信息系统应用中常用的一种图件,它以等高线为主要表现形式,反映了地面的起伏情况和地貌特征。

下面将从测绘流程、测绘仪器和测量方法三方面介绍地形图测绘规范。

一、测绘流程地形图测绘的主要流程包括:前期准备、野外测量、数据处理和地图绘制。

1. 前期准备:确定测绘区域范围,并收集背景资料,如高程资料、地形图、影像图等。

2. 野外测量:在实地进行测量,包括高程测量、地貌测量和控制网的建立。

高程测量主要通过全站仪、水准仪等测量仪器进行,地貌测量可以通过GPS、倾斜仪、测距仪等仪器进行。

3. 数据处理:对野外测量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包括数据的筛选、差值、配准等过程,形成清晰准确的等高线数据。

4. 地图绘制:根据数据处理结果,进行地图的绘制,包括等高线的绘制和附加符号的添加等。

二、测绘仪器地形图测绘常用的测量仪器包括全站仪、水准仪、GPS、测距仪和倾斜仪等。

1. 全站仪:全站仪是一种功能强大的测量仪器,在地形测绘中主要用于高程测量和地貌测量。

全站仪具有高度精度和自动化功能,能够提高测量效率和准确度。

2. 水准仪:水准仪主要用于高程测量,能够测量点之间的高差,也可以用于控制网的建立,提高地形图的精度。

3. GPS:GPS可以提供全球定位系统,能够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高精度的定位和测量,广泛应用于地理测绘和导航领域。

4. 测距仪:测距仪主要用于测量距离和角度,可以配合全站仪进行高程测量和地貌测量,提高测量效率和准确度。

5. 倾斜仪:倾斜仪能够测量地面的倾斜角度和方向,对地形测绘中的地貌特征和地面辐射进行测量和分析。

三、测量方法地形图测绘常用的测量方法包括高程测量和地貌测量两种。

1. 高程测量:高程测量是地形图测绘中最基本和重要的工作,常用的方法包括水准测量、三角测量和差分测量。

水准测量通过水准仪进行,可以测量点之间的高差;三角测量通过测距仪和倾斜仪进行,可以测量点之间的距离和角度;差分测量通过全站仪进行,可以测量点之间的高差和坐标。

地形测量规范

地形测量规范

1:500地形图测绘一、基本要求1. 地形图碎部点高程注记至0.01m。

2.地形要素测绘与表示,要按规范与图式执行。

3. 地形图测绘完成后,作业员应详细地进行自我检查与整理,测区要统一对所测图幅进行检查。

4. 地形图内容表示要合理、齐全、综合取舍要恰当,主次分明。

5.地貌测绘要正确,表示要合理,微貌显示要逼真。

二、数据采集方法1.在空旷地区且能满足RTK测量条件的地方,直接采用RTK技术采集碎部点三维坐标数据,并将采集的碎部点按编码存入电子手簙。

2. 在居民区或RTK信号较差的地方采用全站仪采集数据。

使用全站仪在各级控制点上设站、定向、检查,采用极坐标法采集地形、地物点三维坐标,利用全站仪内部存储器记录地形、地物点观测顺序号、三维坐标和编码,在野外现场绘制草图,并标注观测顺序号。

测站上要记录观测错误的数据的顺序号,以便内业进行数据删除。

数据采集时,地物点、地形点测距的最大长度应不超过200米,应遵守“看不清不测”的原则。

三、仪器设置及测站检查地形测图时仪器的设置及测站上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仪器对中误差不应大于5mm;2.照准一图根点标定方向,观测另一图根点作为检核,算得检核点的平面位置误差不应大于0.05m,高程误差不应大于0.05m;3.仪器高、棱镜高应量记至毫米。

四、数据处理将RTK手簙或全站仪记录数据传输至计算机,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检查,删除错误数据后,将数据格式转换为CASS2008软件数据格式,利用软件展绘野外采集数据点号(即观测顺序号)(或编码)。

1.图形编辑对照野外绘制的草图,利用展绘到计算机软件上的点号(或编码)进行地形图的编辑,根据相应图式、规范和设计书要求对地物进行分层、编码。

2. 地形图测绘内容及取舍本测区地形图测绘内容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并着重显示与测图用途有关的各项要素。

地形图测量规范

地形图测量规范

地形图测量规范 Revised by Liu Jing on January 12, 2021地形图测量规范(资料来自工程测量规范中)第一节一般规定第4.1.1条测图的比例尺根据工程性质、设计阶段和规模大小,可按表选用。

第4.1.2条地形的类别划分,应根据地面倾角(α)大小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应按表4.1.2选用。

第4.1.3条地形图的图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国家标准图式中没有规定的地物、地貌可自行补充,但应在技术报告书中注明。

第4.1.4条地形测量的区域类型,可划分为一般地区、城镇居住区、工矿区和水域。

第4.1.5条地形图图上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位置中误差,应符合表的规定。

第4.1.6条等高线插求点对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应符合表的规定。

第4.1.7条工矿区细部点位置和高程的中误差,应符合表的规定。

第4.1.8条地形原图制作时,宜选用厚度为~0.10mm,伸缩率小于‰的聚酯薄膜。

第4.1.9条地形图的分幅,可采用矩形或正方形。

图幅的编号,宜采用图幅西南角坐标的千米数表示。

小测区可采用顺序编号;对于已施测过地形图的测区,亦可沿用原有的分幅和编号。

第条图廓格网线绘制和控制点的展点误差,不应大于0.2mm。

图廓格网的对角线、图根点间的长度误差,不应大于0.3mm。

第条每幅图应测出图廓外5mm,图幅的接边误差不应大于本规范表和表规定值的22倍,小于规定值时,可平均配赋;超过规定值时,应进行实地检查和修改。

第条地形图应经过内业检查、实地的全面对照及实测检查,实测检查量不应少于测图工作量的10%。

第二节图根控制测量第4.2.1条图根点的精度,相对于邻近等级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图上0.1mm;高程的中误差,不应大于测图基本等高距的1/10。

第4.2.2条图根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可采用图根三角、图根导线、电磁波测距仪用极坐标或交会点等方法。

当在等级点下加密时,图根控制不宜超过2次附合。

地形测量规范

地形测量规范

地形测量规范1:500地形图测绘一、基本要求1. 地形图碎部点高程注记至0.01m。

2.地形要素测绘与表示,要按规范与图式执行。

3. 地形图测绘完成后,作业员应详细地进行自我检查与整理,测区要统一对所测图幅进行检查。

4. 地形图内容表示要合理、齐全、综合取舍要恰当,主次分明。

5.地貌测绘要正确,表示要合理,微貌显示要逼真。

二、数据采集方法1.在空旷地区且能满足RTK测量条件的地方,直接采用RTK技术采集碎部点三维坐标数据,并将采集的碎部点按编码存入电子手簙。

2. 在居民区或RTK信号较差的地方采用全站仪采集数据。

使用全站仪在各级控制点上设站、定向、检查,采用极坐标法采集地形、地物点三维坐标,利用全站仪内部存储器记录地形、地物点观测顺序号、三维坐标和编码,在野外现场绘制草图,并标注观测顺序号。

测站上要记录观测错误的数据的顺序号,以便内业进行数据删除。

数据采集时,地物点、地形点测距的最大长度应不超过200米,应遵守“看不清不测”的原则。

舍原则,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形图图式执行外,还应符合如下有关规定。

测量控制点测绘测量控制点是测绘地形图和工程测量施工放样的主要依据,在图上应精确表示。

将测区范围内的所有图根点,按图式规定的符号,准确的展绘到地形图上。

3.居民地和垣栅的测绘①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

②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并按建筑材料和性质分类,注记层数。

房屋应逐个表示,临时性房屋可舍去。

③建筑物和围墙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0.4mm,简单房屋小于0.6mm时,可用直线连接。

4.1:500比例尺测图,房屋内部天井宜区分表示。

①测绘垣栅应类别清楚,取舍得当。

围墙、栅栏、栏杆等可根据其永久性、规整性、重要性等综合考虑取舍。

②台阶和室外楼梯长度大于3M毫米,宽度大于1M毫米的应在图中表示。

③永久性门墩、支柱大于1M毫米的依比例实测,小于1M毫米的测量其中心位置,用符号表示。

1,2000地形图测量规范

1,2000地形图测量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1,2000地形图测量规范篇一:1500地形图测量要求地形图测量技术要求一、地形测量测绘内容及取舍地形图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并着重显示与测图用途有关的各项要素。

地物、地貌的各项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原则,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形图图式执行外,还应符合如下有关规定。

1.测量控制点测绘1.1测量控制点是测绘地形图和工程测量施工放样的主要依据,在图上应精确表示。

1.2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导线点、图根点、水准点,应以展点或测点位置为符号的几何中心位置,按图式规定符号表示。

2.居民地和垣栅的测绘2.1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

2.2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并按建筑材料和性质分类,注记层数。

1:500与1:1000比例尺测图,房屋应逐个表示,临时性房屋可舍去;1:2000比例尺测图可适当综合取舍,图上宽度小于0.5mm的小巷可不表示。

2.3建筑物和围墙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0.4mm,简单房屋小于0.6mm 时,可用直线连接。

2.41:500比例尺测图,房屋内部天井宜区分表示;1:1000比例尺测图,图上6mm2以下的天井可不表示。

2.5测绘垣栅应类别清楚,取舍得当。

城墙按城基轮廓依比例尺表示,城楼、城门、豁口均应实测;围墙、栅栏、栏杆等可根据其永久性、规整性、重要性等综合考虑取舍。

2.6台阶和室外楼梯长度大于3m毫米,宽度大于1m毫米的应在图中表示。

2.7永久性门墩、支柱大于1m毫米的依比例实测,小于1m毫米的测量其中心位置,用符号表示。

重要的墩柱无法测量中心位置时,要量取并记录偏心距和偏离方向。

2.8建筑物上突出的悬空部分应测量最外范围的投影位置,主要的支柱也要实测。

3.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测绘3.1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测绘,图上应准确表示其位置、形状和性质特征。

地形图测量规范标准

地形图测量规范标准

地形图测量规(资料来自工程测量规中)第一节一般规定第4.1.1条测图的比例尺根据工程性质、设计阶段和规模大小,可按表4.1.1选用。

第4.1.2条地形的类别划分,应根据地面倾角(α)大小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应按表4.1.2选用。

第4.1.3条地形图的图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国家标准图式中没有规定的地物、地貌可自行补充,但应在技术报告书中注明。

第4.1.4条地形测量的区域类型,可划分为一般地区、城镇居住区、工矿区和水域。

第4.1.5条地形图图上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位置中误差,应符合表4.1.5的规定。

第4.1.6条等高线插求点对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应符合表4.1.6的规定。

第4.1.7条工矿区细部点位置和高程的中误差,应符合表4.1.7的规定。

第4.1.8条地形原图制作时,宜选用厚度为0.07~0.10mm,伸缩率小于0.2‰的聚酯薄膜。

第4.1.9条地形图的分幅,可采用矩形或正方形。

图幅的编号,宜采用图幅西南角坐标的千米数表示。

小测区可采用顺序编号;对于已施测过地形图的测区,亦可沿用原有的分幅和编号。

第4.1.10条图廓格网线绘制和控制点的展点误差,不应大于0.2mm。

图廓格网的对角线、图根点间的长度误差,不应大于0.3mm。

第4.1.11条每幅图应测出图廓外5mm,图幅的接边误差不应大于本规表4.1.5和表4.1.6规定值的22倍,小于规定值时,可平均配赋;超过规定值时,应进行实地检查和修改。

第4.1.12条地形图应经过业检查、实地的全面对照及实测检查,实测检查量不应少于测图工作量的10%。

第二节图根控制测量第4.2.1条图根点的精度,相对于邻近等级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图上0.1mm;高程的中误差,不应大于测图基本等高距的1/10。

第4.2.2条图根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可采用图根三角、图根导线、电磁波测距仪用极坐标或交会点等方法。

当在等级点下加密时,图根控制不宜超过2次附合。

测图规范[修订]

测图规范[修订]

1:500、1:1000、1:2000地形图测量规范1.地形图的规格1.1平面坐标系统平面控制坐标系统的选择应在满足测区内投影长度变形值不大于2.5cm/km的要求下作下列选择:a).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3度带平面直角坐标系统;b)采用高斯正形投影任意带平面直角坐标系统,投影面可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测区抵偿高程面或测区平均高程面。

面积小于25k㎡的测区,可不经投影采用平面直角坐标系统在平面上直接进行计算。

1.2高程系统宜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当远离国家水准点时也可采用独立高程系统,但应尽量与国家高程基准联测。

1.3分幅及编号a)采用正方形或矩形,其规格为50cm×50cm或40cm×50c m。

b)号以图廓西南角坐标公里数为单位编号,X在前,Y在后,中间用短线连接。

c)带壮测区或小面积测区,可按测区统一顺进形编号。

1.4地形类别划分平面:地面倾斜角在2度以下的地区;丘陵地:地面倾斜角在2~6度之间的地区;山地:地面倾斜角在6~25度之间的地区;高山地:地面倾斜角在25度以上的地区。

1.5基本等高线根据地形类别和用图的需要按下表规定选用:执行GB/T7929----1995《1:500、1:1000、1:2000地行图图式》的规定。

2.地形图的精度2.1地物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图上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平面中误差不应超过下表的规定:图上高程注记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应超过下表的规定:等高线插求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应超过下表的规定:隐蔽地区的平面和高程中误差可放宽1/2。

2.5对专用图的精度要求对于精度要求较低的专用地形图,其平面和高程中误差可放宽1/2,但基本控制的施测精度不变。

2.6最大误差的规定本规范以中误差作为衡量精度的标准,中误差的两倍值为最大误差。

3平面和高程控制点的精度、密度3.1基本控制点基本控制点的平面精度应满足测区最大比例尺测图和一般工程施工放样的需要。

地形测量规范

地形测量规范

1:500地形图测绘一、根本要求1. 地形图碎部点高程注记至0.01m。

2.地形要素测绘与表示,要按标准与图式执行。

3. 地形图测绘完成后,作业员应详细地进行自我检查与整理,测区要统一对所测图幅进行检查。

4. 地形图内容表示要合理、齐全、综合取舍要恰当,主次清楚。

5.地貌测绘要正确,表示要合理,微貌显示要逼真。

二、数据采集方法1.在空旷地区且能满足RTK测量条件的地方,直接采用RTK技术采集碎部点三维坐标数据,并将采集的碎部点按编码存入电子手簙。

2. 在居民区或RTK信号较差的地方采用全站仪采集数据。

使用全站仪在各级控制点上设站、定向、检查,采用极坐标法采集地形、地物点三维坐标,利用全站仪内部存储器记录地形、地物点观测顺序号、三维坐标和编码,在野外现场绘制草图,并标注观测顺序号。

测站上要记录观测错误的数据的顺序号,以便内业进行数据删除。

数据采集时,地物点、地形点测距的最大长度应不超过200米,应遵守“看不清不测〞的原那么。

三、仪器设置及测站检查地形测图时仪器的设置及测站上的检查应符合以下规定:1.仪器对中误差不应大于5mm;2.照准一图根点标定方向,观测另一图根点作为检核,算得检核点的平面位置误差不应大于0.05m,高程误差不应大于0.05m;3.仪器高、棱镜高应量记至毫米。

四、数据处理将RTK手簙或全站仪记录数据传输至计算机,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检查,删除错误数据后,将数据格式转换为CASS2021软件数据格式,利用软件展绘野外采集数据点号〔即观测顺序号〕〔或编码〕。

1.图形编辑对照野外绘制的草图,利用展绘到计算机软件上的点号〔或编码〕进行地形图的编辑,根据相应图式、标准和设计书要求对地物进行分层、编码。

2. 地形图测绘内容及取舍本测区地形图测绘内容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并着重显示与测图用途有关的各项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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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形图测量规(资料来自工程测量规中)第一节一般规定第4.1.1条测图的比例尺根据工程性质、设计阶段和规模大小,可按表4.1.1选用。

第4.1.2条地形的类别划分,应根据地面倾角(α)大小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第4.1.3条地形图的图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国家标准图式中没有规定的地物、地貌可自行补充,但应在技术报告书中注明。

第4.1.4条地形测量的区域类型,可划分为一般地区、城镇居住区、工矿区和水域。

第 4.1.5条地形图图上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位置中误差,应符合表4.1.5的规定。

第4.1.6条等高线插求点对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应符合表4.1.6的规定。

第4.1.7条工矿区细部点位置和高程的中误差,应符合表4.1.7的规定。

第4.1.8条地形原图制作时,宜选用厚度为0.07~0.10mm,伸缩率小于0.2‰的聚酯薄膜。

第4.1.9条地形图的分幅,可采用矩形或正方形。

图幅的编号,宜采用图幅西南角坐标的千米数表示。

小测区可采用顺序编号;对于已施测过地形图的测区,亦可沿用原有的分幅和编号。

第 4.1.10条图廓格网线绘制和控制点的展点误差,不应大于0.2mm。

图廓格网的对角线、图根点间的长度误差,不应大于0.3mm。

第4.1.11条每幅图应测出图廓外5mm,图幅的接边误差不应大于本规表4.1.5和表4.1.6规定值的22倍,小于规定值时,可平均配赋;超过规定值时,应进行实地检查和修改。

第 4.1.12条地形图应经过业检查、实地的全面对照及实测检查,实测检查量不应少于测图工作量的10%。

第二节图根控制测量第4.2.1条图根点的精度,相对于邻近等级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图上0.1mm;高程的中误差,不应大于测图基本等高距的1/10。

第4.2.2条图根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可采用图根三角、图根导线、电磁波测距仪用极坐标或交会点等方法。

当在等级点下加密时,图根控制不宜超过2次附合。

当测区较小时,图根三角、图根导线可作为首级控制。

在难以布设闭合导线的狭长地区,可布设成支导线。

第4.2.3条测区解析图根点的个数,一般地区不宜小于表4.2.3的规定。

第4.2.4条当图根点作为首级控制或等级点稀少时,应埋设适当数量的标石。

(Ⅰ)图根平面控制第4.2.5条图根三角测量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5的规定。

第4.2.6条图根三角作为首级控制时,起始边边长相对中误差不应大于1/10000。

第4.2.7条线形锁应适当布置检查边,其较差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1/1500;当按重合点检查时,其点位较差不应大于图上0.2mm。

第4.2.8条图根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8的规定。

第4.2.9条当采用1∶500、1∶1000比例尺测图时,附合导线长度可按表4.2.8规定适当放长;当附合导线长度小于1/3M时,其绝对闭合差不应大于图上0.3mm。

第4.2.10条用于测定细部点的图根导线,其绝对闭合差不应大于25cm;当附合导线长度小于200m时,其绝对闭合差不应大于13cm。

第4.2.11条图根导线的边长,宜采用电磁波测距仪单向施测,也可使用经检定的普通钢尺单向丈量。

当图根导线作为首级控制时,边长应往返丈量,其较差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1/4000。

钢尺丈量的边长,当坡度大于0.02、温度超过钢尺检定温度围±10℃或尺长修正大于1/10000时,应分别进行坡度、温度、尺长的修正。

第4.2.12条当图根导线布设成支导线时,水平角可用DJ6,型经纬仪施测左、右角各一测回,其圆周角闭合差不应超过40″。

边长应往返丈量,其较差相对误差不应大于1/3000。

导线平均边长及边数,不应超过表4.2.12的规定。

第4.2.13条采用电磁波测距仪用极坐标法布设图根控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水平角可采用DJ6型仪器施测一测回;高程应按图根高程控制施测;边长采用电磁波测距仪施测一测回,并应进行本站校核,方向较差不应超过30″;高程较差不应大于等高距的1/5;测距较差不应超过图上0.1mm。

二、边长不应大于表4.2.13的规定。

第4.2.14条图根解析补点,可采用有校核条件的测边交会、测角交会或外分点等方法。

当采用测边交会和测角交会时,其交会角应在30°~150°之间,施测技术要求应与图根导线一致。

分组计算所得坐标较差,不应大于图上0.2mm。

(Ⅱ)图根高程控制第4.2.15条图根高程控制,可采用直接水准、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及经纬仪三角高程等测量方法。

第4.2.16条图根水准测量,应起迄于不低于四等的高程点上,其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16的规定。

第4.2.17条当水准线路布设成支线时,应采用往返观测,其线路长度不应大于2.5km。

第4.2.18条图根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垂直角可采用DJ6型经纬仪中丝法二测回测定,指标差较差和垂直角较差均不应大于25″。

仪器的高度和觇标的高度的量取值,应精确至1mm。

附合或环线闭合差,不应大于40√∑Dmm。

注:D为电磁波测距边长度(km)。

第4.2.19条图根经纬仪三角高程测量,应起迄于不低于图根水准精度的高程点上。

边数不应超过15个,当超过规定时,路线应布设成结点网。

第4.2.20条图根经纬仪三角高程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20的规定。

第4.2.21条图根控制点的坐标和高程成果取值,应精确至1cm。

业计算中取值精确度的要求,应符合表4.2.21的规定。

第三节一般地区地形测图(Ⅰ)测绘方法与技术要求第4.3.1条实测地形图,可选用测记法、测绘法等成图方法。

第4.3.2条采用速测仪或测距仪用极坐标测记法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应绘制草图。

对各种地物、地貌特征,应分别指定代码。

测站上,宜按地物分类顺序施测。

二、测点时,水平角、垂直角度的读数,应精确至1′;归零检查,不宜大于1.5′。

最大测距长度,宜符合表4.3.2的规定。

三、业可采用计算机辅助成图,也可用坐标展点成图。

第4.3.3条测绘法所用的仪器和工具,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视距常数围应在100±0.1m以;二、垂直度盘指标差,不应超过2′;三、比例尺尺长误差,不应超过0.2mm;四、量角器半径,不应小于10cm,其偏心差不应大于0.2mm;五、坐标展点器的刻划误差,不应超过0.2mm。

第4.3.4条当解析图根点不能满足测图需要时,可增补少量图解交会点或视距支点。

图解补点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图解交会点必须选多余方向作校核,交会误差三角形切圆直径应小于0.5mm,相邻两线交角应在30°~150°之间;二、视距支点边长不宜大于相应比例尺地形点最大视距长度的2/3,距离应采用往返视距测定,其较差不应大于边长的1/150;三、当确定图解交会点、视距支点的高程时,其垂直角应采用一测回测定,由两个方向或往返测的高程较差,在平地不应大于等高距的1/5;在山地不应大于等高距的1/3。

第4.3.5条测地形图时,仪器的设置及测站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当采用平板仪测绘时:1. 仪器对中的偏差,不应大于图上0.05mm;. 以较远一点标定方向,另一点进行检核,其检核方向线的偏差不应大于图上0.3mm,每站测图过程中和结束前应注意检查后视方向;3. 检查另一测站的高程,其较差不应大于等高距的1/5。

二、采用经纬仪和电子速测仪测绘时,其各项限差宜适当减小。

第4.3.6条地形点间距和视距长度的要求,不应超过表4.3.6的规定。

第4.3.7条地形图上高程点注记,当等高距为0.5m时,应精确至0.01m,当等高距大于0.5m时,应精确至0.1m。

(Ⅱ)测绘第4.3.8条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主要附属设施均应进行测绘,房屋外廓以墙角为准。

居民区可视测图比例尺大小或用图需要,容及其取舍可适当加以综合。

临时性建筑可不测。

当建筑物、构筑物轮廓凸凹部分在图上小于0.5mm或1∶500比例尺图上小于1mm时,可用直线连接。

第4.3.9条独立地物能按比例尺表示的,应实测外廓,填绘符号;不能按比例尺表示的,应准确表示其定位点或定位线。

第4.3.10条管线转角均应实测。

线路密集时或居民区的低压电力线路和通讯线路,可选择要点测绘。

当管线直线部分的支架、线杆和附属设施密集时,可适当取舍。

当多种线路在同一杆柱上时,应表示主要的。

第4.3.11条道路及其附属物,均应按实际形状测绘。

铁路应测注轨面高程,在曲线段应测注轨面高程;涵洞应测注洞底高程。

1∶2000、1∶5000比例尺地形图,可适当舍去车站围的附属设施。

人行小道可选择要点测绘。

第4.3.12条水系及其附属物,宜按实际形状测绘。

水渠应测注渠顶边高程;堤、坝应测注顶部及坡脚高程;水井应测注井台高程;水塘应测注塘顶边及塘底高程。

当河沟、水渠在地形图上的宽度小于1mm时,可用单线表示。

第4.3.13条地貌宜以等高线表示,明显的特征地貌,应以符号表示。

山顶、鞍部、凹地、山脊、谷底及倾斜变换点处,必须测注高程点。

露岩、独立石、土堆、陡坎等,应注记高程或比高。

各种天然形成的斜坡、陡坎,其比高小于等高距的1/2或图上长度小于10mm时,可不表示;当坡、坎较密时,可适当取舍。

第4.3.14条植被的测绘,应按其经济价值和面积大小适当取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农业用地应分为稻田、旱地、菜地、经济作物地、养殖场地,施测时按实地作物类别绘示在地形图上;二、地类界与线状地物重合时,应绘线状地物符号;三、梯田坎的坡宽在地形图上大于2mm时,应实测坡脚;小于2mm时,可量注比高。

当两坎间距在地形图上小于5mm,1∶500比例尺地形图上小于10mm,或坎高小于等高距的1/2时,田坎可适当取舍;四、水田应测出代表性高程,当田埂宽在地形图上小于1mm时,可用单线表示。

第 4.3.15条地形图上各种名称的注记,应采用现有的法定名称。

第四节城镇居住区地形测图第4.4.1条城镇居住区1∶500比例尺地形图,可采用速测仪或测距仪测记法测绘,当采用其他方法测绘时,测站点至地物点的距离,应实地丈量,丈量距离不应大于50m。

其他比例尺的地形测图,可按本章第三节的方法进行。

当施测街道外廓时,可采用支距法、线交会法等。

在庭院的部,可采用几何作图法。

第 4.4.2条当采用视距法测图时,其视距最大长度应符合表4.4.2的规定。

第4.4.3条各单位的出入口及建筑物的重点部位,应测注高程点。

主要道路中心在图上每隔5cm处和交叉、转折、起伏变换处,应测注高程点。

各种管线的检修井,电力线路、通讯线路的杆(塔),架空管线的固定支架,应测出位置,并适当测注高程点。

其他高程点的间距,在地形图上不宜大于5cm。

当等高距为0.5m 时,高程注记应精确至1cm;大于0.5m时,注记可精确至0.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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