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勘察设计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勘察设计企业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项目及合作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和指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项目组应设立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各部门、项目组负责人对本部门、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
第九条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四、安全生产管理第十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二)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三)应急救援预案;(四)安全检查制度;(五)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第十二条加强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三条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处理。
五、安全生产监督第十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第十六条各部门、项目组应设立安全生产监督员,负责本部门、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第十七条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
六、奖励与处罚第十八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八、具体措施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办法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办法一、为了加强勘察设计单位管理,提高设计质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勘察设计单位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备从事相应专业领域勘察设计工作的能力。
三、勘察设计单位在承接工程项目时,应当进行认真勘察,准确把握工程地质条件和环境要素,合理确定工程设计方案,确保设计合理可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四、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设计质量和工程质量。
对重大工程项目,应当进行质量评审和风险评估,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从事勘察设计工作,不得超越资质范围从事勘察设计工作。
六、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单位整体业务水平和竞争力。
七、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对工程造价进行合理控制,减少盲目浪费和不合理成本,确保工程造价合理。
八、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管理,推广绿色设计理念,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推进可持续发展。
九、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工程施工和运营安全。
十、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做到诚实守信,服务客户,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低价中标、变相排他等损害公平竞争的行为。
在日常管理中,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等,规范内部运作,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勘察设计单位还应当加强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协调一致,有效推进工程建设进展。
在项目管理方面,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保证设计成果符合合同要求,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设计质量。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3篇)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结合具体的工程项目特点及相关合同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工程项目勘测、初步设计、补充勘测、施工图设计与审核、现场施工配合和变更设计等阶段的勘察设计管理与考核。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指挥部依照勘察设计相关合同文件和水利行业有关规定,对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进行管理。
第四条指挥部的职责1.负责工程建设期间对勘察设计单位的施工管理和考核工作;2.参与施工图审核和工程量核对工作,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图进行设计优化工作;3.根据全线施工____安排,提出阶段性和控制性工程的施工图供图要求;4.____勘察设计单位向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交底。
5.____补勘大纲____、委托补勘单位、补勘报告验收和补勘工作量审核;6.____有关人员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预审,并形成预审意见上报部有关部门;7.参与初步设计文件的____,督促勘察设计单位按____批复意见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修改;8.____咨询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核和优化;9.____签订施工图供图协议;10.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投资额为前提,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的施工图投资控制情况;12、____咨询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对涉及到工程变更的的施工图进行优化____方案和图纸。
13、要求勘测设计单位派送有经验的设计代表常驻现场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第三章勘察设计管理第五条勘察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设计强制标准,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开展施工图设计,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一)设计总体单位对全线勘察设计质量负总责,各设计成员单位对各自范围内勘察设计质量负直接责任。
(二)设计总体单位负责对各设计成员单位的技术管理和协调工作,并对因总体协调原因引起的成员单位的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设计质量控制(一)勘察设计单位应严格按初步设计____批复进行施工图设计,建立自查自纠制度,对设计文件和图纸中的错误或遗漏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二)在施工图设计中,有关结构设计或制定施工方案要充分考虑当前国内的施工水平和能力、工程实施的可操作性;要对方案的实施工序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特别是关键工序,应明确提出工艺、质量、安全和环保等要求;(三)设计文件中应明确工程质量及安全控制指标,国家已有规定的,可合理选用编制成册,作为成果文件正式提交;(四)勘察设计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工程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应商;(五)应积极利用工程试验、补充勘探、科研等成果,以及设计审核和咨询意见进行设计优化,最大限度地提高设计质量。
勘察设计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勘察设计单位安全管理,保障勘察设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勘察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1. 勘察设计单位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勘察设计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勘察设计安全管理制度。
3. 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4. 勘察设计人员应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三、勘察设计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教育培训(1)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定期对勘察设计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对施工现场、办公场所、设备设施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全。
(3)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整改。
3. 安全防护措施(1)勘察设计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安全作业。
(2)勘察设计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
(3)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通道,确保人员安全通行。
4. 事故报告与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3)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四、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3. 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工程勘察院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我院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所有员工、外来施工人员及在院内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单位。
第三条我院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我院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我院院长对本院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院长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第七条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第八条外来施工人员应遵守我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我院安全管理,确保自身安全。
第九条我院与外来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院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第三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五)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六)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八)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九)应急预案制度;(十)环境保护制度。
第十二条我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规章制度覆盖所有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三条我院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五条员工晋升、转岗前必须参加相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具备相应岗位的安全技能。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勘察设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勘察设计工作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勘察设计项目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勘察设计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参与、逐级负责、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勘察设计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勘察设计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职责:(一)组织制定勘察设计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二)负责勘察设计项目的安全评估、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三)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四)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五)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三章安全生产要求第七条勘察设计项目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设计合理、安全可靠。
第八条勘察设计项目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识别项目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九条勘察设计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安全生产规定,确保勘察设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第十条勘察设计项目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十一条勘察设计项目应加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二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应急处理等。
第十四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五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并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七条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应组织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勘察设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勘察设计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勘察设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策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等阶段。
第三条勘察设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勘察设计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监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第六条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第七条项目组全体成员均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八条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勘察设计工作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九条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安全生产因素,制定安全生产措施,确保项目安全。
第十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第十二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对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安全。
第十四条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七条员工转岗、复岗前,必须接受相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制度,对各部门、项目组及个人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九条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地勘单位的安全管理范本
地勘单位的安全管理范本1、前言安全管理是地勘单位日常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地勘单位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管理体系以及具体措施。
2、安全管理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将安全放在首位,将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2)责任管理: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每个岗位履行安全职责。
(3)风险防控:通过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保障安全生产。
(4)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要求履行申报手续,保障合法合规经营。
3、安全管理体系(1)安全目标:设立合理、明确的安全目标,并分解到各级岗位,建立目标追踪和考核机制。
(2)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规章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培训等,确保员工熟悉并遵守规章。
(3)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岗位的安全职责,建立安全责任制度,追究责任,防止责任推诿。
(4)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5)安全检查和监督: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机制,确保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
4、具体措施(1)风险评估与控制:对地勘单位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针对重点风险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安全设备和器材管理:建立安全设备和器材台帐,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和器材,确保其正常运行状态。
(3)安全标识和警示:设立明显的安全标识和警示牌,提醒员工注意安全,确保工作区域的安全。
(4)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员工的应急职责和应对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安全巡查和隐患整改:定期组织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工作区域的安全。
(6)安全奖惩机制:建立健全的安全奖惩机制,鼓励员工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严惩安全违规行为。
5、总结地勘单位的安全管理是确保员工安全和保障生产的重要环节。
工程地质勘察安全生产制度
工程地质勘察安全生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地质勘察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程地质勘察安全生产制度。
第二条工程地质勘察安全生产制度适用于从事地质勘察工作的单位,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所有形式的企业。
第三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利,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第四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和组成。
第五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及时性。
第六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企业负责人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担任委员,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明确应急预案的组织和管理程序,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安全生产相关的档案资料,便于查询和管理。
第十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二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预防控制机制,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生产活动的安全稳定进行。
第十三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应急联络机制,及时报告和处理生产中的安全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
第十四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制度,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设施,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地质勘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地质勘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保护勘查人员的安全,保障勘查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责任1. 领导责任项目负责人要做好勘查项目的安全组织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勘查人员。
2. 安全人员责任项目内设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勘查项目的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供安全技术指导。
3. 勘查人员责任每位勘查人员都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增强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执行安全操作。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安全教育每位勘查人员在进入项目现场之前,要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了解项目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
2. 安全培训项目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事故应急处理培训等,确保勘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安全演练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模拟各类紧急情况,加强勘查人员应急处理的能力和反应速度。
四、安全防护措施1. 个体防护勘查人员在进行工作时必须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护鞋等。
2. 设备防护所有勘查设备都要配备必要的安全装置,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3. 基础设施安全项目现场要保持整洁有序,设立明确的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基础设施的安全稳定。
五、安全监管1. 安全检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2. 隐患排查勘查人员在工作中发现任何安全隐患都要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整改工作。
3. 安全奖惩对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勘查人员要进行相应的处罚,对积极参与安全工作的勘查人员要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应急措施1. 应急预案项目负责人要制定应急预案,并将其宣传给所有勘查人员,确保每个人都了解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执行方式。
2. 抢险救援在发生突发事故时,项目负责人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对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办法
对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办法
对勘察和设计单位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勘察单位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进行勘察。
他们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文件必须真实、准确,以满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第二条: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现场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以确保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第三条:设计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设计,以避免因设计不合理而导致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1.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深度要求,图纸应配套,说明应清晰,内容应完整。
设计单位应在设计中提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措施建议,尤其是对于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
2.除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四条: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图纸会审,并做好设计文件交底。
2.向施工、监理单位详细说明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时处理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
3.参加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其主要隐蔽工程和工程竣工质量的验收。
4.参加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分析,并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第五条: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勘察设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勘察设计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勘察设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3. 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操作责任。
三、安全教育培训1. 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等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四、安全生产管理1. 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有序。
3.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 加强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安全检查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2. 建立安全生产检查档案,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
3.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
六、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
3. 对事故教训进行总结,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率,保障项目质量,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勘察设计单位的所有管理活动。
第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勘察设计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第四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形成科学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类型和规模,确定相应的管理人员。
第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动项目进展。
第八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能力和素质。
第十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十一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根据业务规模和项目需求,建立相应的组织结构。
第十二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确定相应的管理岗位和专业岗位。
第十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根据不同项目的需求,确定项目组的组成和职责分工。
第十四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和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十五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协作机制,保障各部门之间的良好合作。
第十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员工代表大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保障管理的公正和透明。
第十八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九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进行员工招聘和选拔,并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
第二十一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二十二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和奖惩。
第二十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员工职业发展制度,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平台。
勘查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勘查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做好勘查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管理职责1. 公司领导层应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落实。
2. 安全管理部门应负责制订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方案,并组织实施。
3. 各部门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本部门各项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4. 全员参与,共同维护公司的安全环境和秩序。
三、安全教育培训1. 新员工入职时应接受安全管理培训,熟悉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2. 定期组织全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3. 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四、安全生产措施1. 勘查公司应对工作场所、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 工作人员应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
3. 勘查公司应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事故情况和处理经过,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应急预案1. 制定应急预案,包括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理和处置措施。
2. 勘查公司应建立应急指挥中心,及时响应各类紧急情况,做出正确决策。
3. 在发生火灾、泄露、爆炸等重大事故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处理。
六、安全检查和评估1. 定期对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重大工程或活动进行安全评估,明确风险点并采取相应措施。
七、奖惩措施1. 对于安全意识较好,遵守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相应奖励。
2. 对于安全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依法给予相应惩罚。
3. 对于单位安全事故责任归属不明确,采取集体、连带责任的方式。
八、安全管理制度的修改和完善1. 安全管理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和完善,并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2. 公司应定期召开安全管理会议,总结工作经验,改进工作方法。
3. 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发现不足及时进行调整。
勘察设计安全管理规定
勘察设计安全管理规定一、引言勘察设计是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规定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人员管理、工作环境管理、安全设备管理以及应急预案等方面入手,详细阐述勘察设计安全管理规定。
二、人员管理1. 资质要求:所有从事勘察设计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与考核。
2. 培训措施:组织定期的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行业安全知识、操作规程、紧急救援及逃生等。
为新员工提供专业指导,确保其具备相关知识与技能。
3. 安全责任: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与义务,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建立相应考核与激励机制。
三、工作环境管理1. 安全巡检:定期进行工作环境的安全巡查,确保办公场所、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清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2. 应急通道畅通:保证办公室、走廊、楼梯等的通道畅通无阻,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疏散。
3. 防火措施: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进行定期维护检查,加强员工对火灾防范的培训与意识提升。
四、安全设备管理1. 个人防护用品: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员工正确佩戴与使用。
2. 设备检查与维护:对勘察设计所使用的设备进行定期维护、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安全事故。
3. 安全设施建设:根据所在地区的安全标准,建立与维护相应的安全设施,如应急疏散通道、消防设备等。
五、应急预案1. 应急救援组织:建立勘察设计项目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组织架构、责任人员及相关职责。
2.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事故报告与分析: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并进行深入分析与总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总结勘察设计安全管理规定是确保勘察设计工作安全的重要保障,只有注重人员管理、工作环境管理、安全设备管理以及应急预案,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勘察设计管理办法(试行)
勘察设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云南省杨柳(滇黔界)至宣威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管理,保证勘察设计质量,促进勘察设计单位更好的履行职责,根据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行业规范、PPP事业部及公司相关规定、勘察设计合同文件、云南葛洲坝宣杨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管理策划等要求,特制订杨柳(滇黔界)至宣威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勘察设计工作必须遵守合同协议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规定,严格执行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勘察是指根据本项目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勘察文件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设计是指根据本项目的要求,对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设计文件的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杨柳(滇黔界)至宣威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单位,归口管理为公司工程管理部.第二章各单位的责任与义务第四条公司责任与义务1.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确定合理的设计工作量及合理的设计周期,并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勘察设计费。
2.应向勘察设计单位提供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所需要的经审查批准的前一阶段(如有)的全部勘察设计文件、资料及附件、有关的协议、文件等。
3.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进行勘察作业时,公司应对勘察设计单位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4.应组织专家或委托咨询单位对勘察成果、设计文件和研究试验成果进行审查,并负责设计文件的报审工作,向勘察设计单位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
5。
应保护勘察设计单位的投标函、勘察方案、设计方案、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
未经勘察设计单位同意,公司对勘察设计单位交付的勘察成果、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6。
公司不应对勘察设计单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应随意压缩合同规定的勘察设计周期.第五条勘察设计单位责任与义务1。
勘察设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勘察设计人员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勘察设计工作的员工。
三、安全责任1. 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勘察设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3. 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勘察设计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教育培训(1)公司应定期组织勘察设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安全操作规程(1)勘察设计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不得违规操作。
(2)在使用机械设备、工具时,应确保其完好,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安全事故。
3. 工作现场安全管理(1)勘察设计人员在施工现场应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现场指挥。
(2)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勘察设计人员安全通行。
4. 应急预案(1)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和程序。
(2)勘察设计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方法。
5. 安全检查与考核(1)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理。
五、奖惩1. 对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预防安全事故的勘察设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勘察设计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具体规定1. 勘察设计人员在工作中应佩戴安全帽,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2. 勘察设计人员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
3. 勘察设计人员在施工现场应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 勘察设计人员应爱护公物,不得损坏公司设备。
5. 勘察设计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工程勘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工程勘察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程勘察项目,包括前期调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 单位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贯彻执行。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3. 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对勘察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4. 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安全生产教育(1)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安全生产检查(1)定期对勘察现场、设备设施、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3. 安全防护措施(1)勘察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现场安全。
(2)对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制定专项安全防护措施。
(3)为员工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员工安全。
4. 应急预案(1)制定工程勘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响应、救援处置等流程。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地质勘探安全生产规定范本
地质勘探安全生产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质勘探工作中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地质资源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地质勘探安全生产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地质勘探行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地质调查、勘探设计、钻探、测绘、勘查与评价、实验室测试等工种。
第三条地质勘探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地质勘探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四条地质勘探单位和个人应当增强安全意识,重视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技能,防范和控制地质灾害风险,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地质勘探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权限,落实安全生产要求,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地质勘探单位和个人应当主动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和消除地质灾害隐患,随时保障现场安全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七条地质勘探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发现隐患要及时上报,依法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工作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八条地质勘探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确保各项安全措施有效落实。
第九条地质勘探单位和个人应当制定并实施科学的作业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各类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保障地质勘探工作安全进行。
第十条地质勘探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各类设备、工具和器材的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第十一条地质勘探单位和个人在组织工作前,应当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文明施工教育,做到熟悉作业规程、掌握安全技术要求,并保证合理配置安全设施和人员。
第十二条地质勘探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加强事故预防、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地质勘探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四条地质勘探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工程勘察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勘察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勘察过程中人身财产安全的保障,规范工程勘察活动,推动工程勘察领域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勘察领域,包括现场勘察、数据采集、分析、处理、编制报告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要求勘察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勘察活动安全。
第四条各级工程勘察单位要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预防工作,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确保遇到突发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第六条勘察人员应当遵守勘察规范,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第一,切实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七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严格问责,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制第八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岗位,负责工程勘察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安全管理岗位应当配备专业、资格齐全的安全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安全管理经验。
第十条安全管理岗位有权对勘察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岗位应当密切关注工程勘察领域的安全动态,及时推出安全提醒,以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岗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勘察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三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活动,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安全规范、安全操作流程、事故案例分析等方面,提高勘察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安全教育培训形式灵活多样,可以采取专业培训、实地演练、讲座交流等形式,确保培训效果。
第十六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人员等信息,便于管理和查阅。
第十七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加强对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让更多的人了解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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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分院工程项目和其他工作的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院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作业和其他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三条分院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分院院长担任组长,负责安全生产教育,牵头组织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后续处理事宜等,对分院所有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第四条项目组设置安全小组和安全员。
安全小组组长由项目负责人承担,安全小组组长对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安全员由项目专业组长和有关后勤人员担任,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落实,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负责项目参加人员的日常安全意识教育,并进行日常工作的自查、监督。
第五条安全小组组长和安全员应做好《安全生产日志》,包括:项目名称、作业地点、时间、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等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记录。
第六条项目勘察、钻探、测量作业安全均由项目负责人负责。
第七条分院各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均由分院副院长和分院总工负责。
第三章勘察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第八条勘察作业前,应依据作业实际条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九条勘察作业现场布置、临时用电、设备安置、防台、防汛、通讯、避雷等安全措施必须符合国家和上级颁布的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第十条开工前应根据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一)开工前,应对参与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交底,明确岗位职责,对危险部位或危险作业地点,进行安全保护监控,确保作业安全。
(二)租用船舶、招用临时工、农民工必须符合集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四章钻探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陆地钻探作业
(一)立钻前应了解地下和高空设施的情况,距高压线、变电设施的安全距离应在10米以外,距排泥管线应5米以外。
(二)起落钻架时要平整场地,选好支点,两侧应系晃绳保护,专人统一指挥,防止钻架偏斜和倾斜。
(三)钻探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帽、工作鞋等安全防护用品。
(四)钻探设备运转部位必须设置安全罩,安全装置必须灵敏可靠。
(五)钻探作业现场夜晚必须设置安全警示信号灯。
(六)多雨、潮湿季节,必须做好用电安全检查和无地极阻值的遥测,并做好记录。
第十二条水域钻探作业
(一)水上钻探作业开工前应根据当地水域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二)作业前选好避风锚地,并与当地港务部门取得联系。
(三)在船舷上搭设钻井平台时,必须确保平台牢固,并设置安全护栏。
(四)根据作业人数和作业环境,配备救生设备和必备的通讯工具。
(五)水上作业时,应按有关规定悬挂相应的安全信号标志,抛在水上的套管必须高出当地的最高潮位,并在套管顶端设置灯光信号标志,以供过往船舶识别。
(六)水上钻探作业期间,要制定专人收听气象预报,做好防风、防台等安全工作。
第五章测量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第十三条陆地测量作业
(一)高处进行测量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抛掷工具等物品。
(二)在芦苇、杂草、泥滩等较复杂的自然地区作业时,严禁赤脚作业,并要携带防止蚊顶蛇咬等必备的应急药品。
(三)在铁路和交通繁杂地区作业时,要安排专人进行监护,维护交通安全。
(四)在新吹填区域测量作业时,要谨防陷入泥滩。
作业时要多人参与,以便出现意外时及时施救。
第十四条水域测量(水文测验)作业
(一)水上测量作业前应根据当地水域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二)水上作业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并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和通讯工具。
(三)水上作业时,应按有关规定悬挂相应的安全信号标志,做好来往船舶的安全避让。
(四)进行水文测验多点作业时,必须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同时必须配备机动船作为交通联络船,保证随时与各作业点的联络及接送作业人员。
(五)验潮及维修遥报仪操作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和专用的防滑靴,并会同船方选择最佳方位和时机方能跳站,确保万无一失。
避免大风出航,视线不良或夜间跳站。
(六)在实施测量任务前,测量队(组)应对测量作业区域的地物、地貌、水下浅滩、礁石、障碍物及风力、水流的变化情况进行全面勘察,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七)水上作业期间,要指定专人负责收听气象预报,做好防风、防台等安全工作。
第六章后勤保障安全管理要求
第十五条分院院内的后勤保障安全管理由分管副院长全面负责,负责后勤管理部门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制度的制定和后勤人员安全教育以及安全事故的处理等,对分院后勤部门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第十六条分院各部、室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实施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
第十七条项目组后勤保障安全管理由项目负责人负责。
第七章工程勘察设计的后续服务管理要求第十八条分院各项目的后续服务安全管理由分院总工程师全面负责,负责后续服务各项目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度的制定和后续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以及安全事故的处理等,对各项目后续服务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第八章目标工程项目的管理要求
第十九条分院承担的国际项目的安全管理由分院院长负责,负责国际项目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度的制定和国际项目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安全事故的处理等,对国际项目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第九章其他规定
第二十条项目组聘请劳务人员必须按规定签订用工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办理人身安全及意外事故伤害保险,有效规避安全生产风险。
第二十一条各项目实施过程及后续服务过程中,必须配备专业驾驶员,严格执行我院《交通安全责任制度》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或上级部门相关规定不一致,以国家或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深圳分院质量安全室负责解释和修订,自颁布起执行,请各项目认真遵守并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