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
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
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尊敬的各位同事:根据国家环保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要求,为了促进危险废物的有效处置和循环利用,提高我国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水平,我们公司决定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和意义危险废物是指因其化学、生物、物理以及其他特性的变化而被废弃的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风险。
目前我国危险废物处置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如处置成本高、技术设备落后、处置能力不足等。
因此,通过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可以推动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发展,形成良好的市场格局,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
二、收费方式和标准1.收费方式危险废物处置收费主要采用“费用内部化”原则,即由废物产生企业或单位自行承担危险废物处置相关成本。
收费方式可以选择按照废物种类、数量、处理方式等进行收费,也可以选择按照固定费用进行收费。
2.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将根据不同的废物种类、数量和处理方式进行制定。
具体的收费标准将由公司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并及时向各相关企业和单位公布。
三、危险废物产业化推进措施1.投资扶持公司将拨出一定资金用于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推进工作,投资于技术设备改造、研发和创新、人员培训等方面,帮助相关企业和单位提高危险废物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2.政策支持公司将积极争取相关政府部门提供支持和优惠政策,通过减免税费、贷款优惠等方式,降低企业和单位危险废物处置的成本,鼓励其积极参与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
3.产业联盟建设公司将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和单位建立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联盟,加强各方之间的协作和合作,共同推动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发展。
4.技术支持公司将积极引进和推广先进的危险废物处理技术,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提高危险废物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5.宣传教育公司将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危险废物处理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危险废物处置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倡导绿色生活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1.相关企业或单位应严格按照收费方式和标准,自觉履行危险废物处置相关费用的支付义务,并妥善保管相关收费凭证和票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四川省城市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四川省城市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7.24•【字号】川办发[2006]28号•【施行日期】2006.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四川省城市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6]28号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省物价局、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局等部门拟定的《四川省城市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城市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省物价局、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处理步伐,提高垃圾处理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价格法》、《四川省定价目录》、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7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川府发[2004]24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城市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处理费(以下简称垃圾处理费)是指为保障城市生活环境,解决垃圾污染而建设的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项目所需费用,包括垃圾收集、运输和集中处理垃圾所需的费用(不包括垃圾清扫)。
垃圾处理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向服务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包括城市暂住人口)收取。
第二章城市垃圾处理收费管理第三条省物价局会同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局负责制定全省垃圾处理收费的管理原则和管理办法。
广东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可以编辑的精品文档,你值得拥有,下载后想怎么改就怎么改---------------------------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价[2004]20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建设厅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广东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大危险废物处置力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74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
所有产生并委托他人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均应按规定缴纳危险废物处置费。
第三条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按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其他社会源危险废物。
第四条危险废物处置收费(不包括放射性废物送贮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处置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
危险废物处置成本主要包括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含处理,不包括回收利用,下同)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运输费、动力费、维修费、设施设备折旧费、人工工资及福利费、保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对第三方财产及人身损害险、操作人员工伤事故险)。
第五条危险废物处置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环保、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地区危险废物处置费最高收费标准,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省级价格、环保、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
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放射性等特性的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的废物。
危险废物的处置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处置行为,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我国对危险废物的处置实行收费制度。
以下是关于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针对不同类型的危险废物,收费标准是不同的。
一般来说,危险废物的处置收费标准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程度、处置方式等。
对于不同的危险废物,根据其特性和危害程度,制定了相应的收费标准,以保证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合理、有效的处置。
其次,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符合成本合理性原则。
危险废物的处置过程中,需要进行分类、包装、运输、处理等一系列环节,这些环节都需要耗费一定的成本。
因此,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这些成本,确保处置收费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另外,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考虑到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原则。
在确定收费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到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原则,鼓励采用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的处置方式,对采用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的处置方式给予适当的优惠,以引导企业和个人选择更加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的处置方式。
最后,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社会公众的意见和需求。
在制定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时,应当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需求,建立公开、透明的收费制度,确保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和公平性,维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制定要符合成本合理性原则,考虑到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原则,充分考虑社会公众的意见和需求,保证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合理、有效的处置。
希望相关部门在制定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时,能够充分考虑以上几点,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
山东危险废物收费标准
山东危险废物收费标准山东省危险废物收费标准是指对于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所收取的费用标准。
危险废物是指因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活动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废物。
山东省对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同时也制定了相应的收费标准,以保障环境安全和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
首先,山东省对危险废物的收费标准主要包括废物处置费用和相关监管费用。
废物处置费用是指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所需的费用,包括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环节的费用。
相关监管费用是指对危险废物的监管和管理所需的费用,包括监测、检测、审核、登记等环节的费用。
这些费用的收取是为了保障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防止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损害。
其次,山东省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制定了相应的收费标准。
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山东省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危险废物处置费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文件进行规定。
针对不同的危险废物种类,包括有机溶剂废物、废油、废酸、废碱、废水、固体废物等,山东省对其处理和处置费用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依据其危险程度和处理难度确定相应的收费标准。
此外,山东省还对危险废物的收费标准进行了动态调整和监督管理。
随着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要求不断提高,山东省对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收费标准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
同时,相关部门对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的收费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防止出现乱收费、滥收费等情况。
总的来说,山东省危险废物收费标准是为了保障环境安全和资源可持续利用,对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进行了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通过制定详细的收费标准,确保了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的费用合理性和透明性,为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共同保护好我们的环境和资源。
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
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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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大危险废物处置力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经报请国务院同意,现将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的良性循环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其他社会源危险废物。
所有产生并委托他人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均应按。
贵阳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暂定贵阳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_1
贵阳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暂定贵阳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正文:---------------------------------------------------------------------------------------------------------------------------------------------------- 贵阳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暂定贵阳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市、县物价局、财政局、城管局: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和贵州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09〕16号)的文件精神,在广泛听取、采纳“贵阳市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听证会”的合理建议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贵阳市开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城镇生活垃圾是指城市、建制镇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渣土,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户、城镇居民(含暂住人口、城中村居民、社会福利机构中的非国家供养对象,下同)等,均应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含卫生费)。
二、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纳入财政统一管理,收费金额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项用于我市生活垃圾的收集(含清扫)、清运、处置,以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营运和维护,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
三、征收范围和对象:云岩、南明、白云、乌当、小河、花溪、修文、开阳、息烽、清镇、高新技术开发区、金阳新区范围内,产生城镇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户、城镇居民等。
GB18484二次征询意见稿(部分意见)
GB18484二次征询意见稿(节选)2003年11月18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该通知是全面推进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的基本依据,指出要全面推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合理制定处置收费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计收办法,加强收费管理,改革处置运行机制,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
3.2.3行业准入政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通常情况下,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的管理工作应首先由政府制定废物处理、处置计划和方案,规划处理、处置设施的兴建和设施的设置地点、数量、规模、处理方法、环境保护措施等。
然后由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来具体处理、处置危险废物。
一般情况下,应由专门的处理、处置机构处理危险废物,禁止废物产生者、所有者自行处理、处置。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机构属于独立法人,不论何种性质、形式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机构和设施均须获得许可。
通过建立规范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明确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在实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过程中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实现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持证经营。
3.2.4国家推行相关先进技术的指导性文件危险废物的焚烧处置是近几十年发展起来的处置技术。
虽然焚烧是个简单的化学反应过程,但危险废物的焚烧却涉及到物理化学变化、催化作用、空气动力学、热传递等等极其复杂的过程。
集中焚烧危险废物时,物料组成的多样性更决定了这些过程的复杂程度。
在焚烧技术的发展过程中,焚烧工艺、焚烧炉的结构、焚烧过程的自动控制、二次污染的控制以及余热等利用技术日臻完善,现已成为较成熟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尤其对于有毒有害有机废物,是一种必不可少的处置手段。
但是,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问题不容忽视。
通过该项目工作的开展,对于进一步明确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明确危险废物处置的最佳可行技术和最佳环境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3.3行业发展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危险废物焚烧处置作为危险废物处置的主要形式,在其推进危险废物减量化和无害化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不容忽视,这也是世界各国不断推进立法,加强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无害化管理的重要原因,危险废物焚烧过程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如表3-1所示。
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
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大危险废物处置力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经报请国务院同意,现将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全面推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的良性循环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其他社会源危险废物。
所有产生并委托他人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均应按规定缴纳危险废物处置费。
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客观要求,促进危险废物处置模式转变,逐步实现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重要措施。
各地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鼓励国内外资金,包括私营企业投入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危险废物处置运行机制,解决当前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
二、合理制定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危险废物处置收费(不包括放射性废物送贮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其收费标准应按照补偿危险废物处置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
危险废物处置成本主要包括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含处理,下同)过程中发生的运输工具费、材料费、动力费、维修费、设施设备折旧费、人工工资及福利费、保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对第三方财产及人身损害险、操作人员工伤事故险)。
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的具体原则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体收费标准由设区的城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制定,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并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目前,危险废物处置收费仍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应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三、制定科学合理的计收办法,加强收费管理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应本着简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则,按不同的收费对象采取不同的计费办法。
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价[2004]208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颁布单位: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广东省卫生厅、颁布文号:粤价[2004]208号颁发日期:2004年07月26日实施日期:2004年08月15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广东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大危险废物处置力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74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
所有产生并委托他人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均应按规定缴纳危险废物处置费。
第三条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按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其他社会源危险废物。
第四条 危险废物处置收费(不包括放射性废物送贮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处置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
危险废物处置成本主要包括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含处理,不包括回收利用,下同)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运输费、动力费、维修费、设施设备折旧费、人工工资及福利费、保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对第三方财产及人身损害险、操作人员工伤事故险)。
第五条 危险废物处置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环保、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地区危险废物处置费最高收费标准,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省级价格、环保、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对纳入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建设的区域性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其处置收费执行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
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价[2004]208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颁布单位: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广东省卫生厅、颁布文号:粤价[2004]208号颁发日期:2004年07月26日实施日期:2004年08月15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广东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大危险废物处置力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74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
所有产生并委托他人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均应按规定缴纳危险废物处置费。
第三条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按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其他社会源危险废物。
第四条危险废物处置收费(不包括放射性废物送贮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处置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
危险废物处置成本主要包括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含处理,不包括回收利用,下同)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运输费、动力费、维修费、设施设备折旧费、人工工资及福利费、保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对第三方财产及人身损害险、操作人员工伤事故险)。
第五条危险废物处置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环保、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地区危险废物处置费最高收费标准,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省级价格、环保、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对纳入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建设的区域性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其处置收费执行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
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2.06.07•【文号】计价格[2002]872号•【施行日期】2002.06.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生活垃圾数量也在迅速增加。
由于城市垃圾处理投资渠道单一,缺少必要的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资金,处理设施严重不足,处理水平普遍不高,相当一部分城市的土壤、水体、大气受到生活垃圾的污染,使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活受到影响。
解决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为加快生活垃圾处理步伐,提高垃圾处理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实行垃圾处理产业化的决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的良性循环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渣土,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均应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实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促进垃处理体制改革,实行政事、政企分开,逐步实现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重要措施。
危险废物处置价格标准
危险废物处置价格标准
危险废物的处置是环保领域中的重要问题,其处理不当可能会对环境和人类健
康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对危险废物的处置价格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危险废物的处置价格应当充分考虑到处理过程中的环保要求和安全风险。
在处理危险废物时,需要采用相应的技术和设备,以保障处置过程中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危害。
因此,处置价格应当包括相关技术和设备的成本,以及环保措施的费用。
其次,危险废物的处置价格还应当考虑到废物的种类和数量。
不同种类的危险
废物可能需要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而废物的数量也会影响到处理的复杂程度和成本。
因此,处置价格应当根据废物的种类和数量进行合理的定价,以保证处置过程的有效性和经济性。
另外,危险废物的处置价格还应当考虑到处置企业的运营成本和利润。
处置企
业需要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来开展危险废物的处理工作,而且还需要承担一定的运营风险。
因此,处置价格应当能够覆盖企业的运营成本,并能够保证企业的合理利润。
最后,危险废物的处置价格标准的制定还应当考虑到政府的监管和引导作用。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来规范危险废物的处置行为,并对处置价格进行监督和调控,以保证处置过程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综上所述,危险废物处置价格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到环保要求、废物种类
和数量、企业成本和利润,以及政府的监管和引导作用。
只有在这些方面都得到合理的考虑和平衡,才能够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危险废物处置价格标准,从而保障处置过程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本市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本市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4.02.23
•【字号】沪价费〔2004〕008号
•【施行日期】2004.02.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本市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
沪价费〔2004〕008号市环保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颁布的《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7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本市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危险废物处置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2、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对委托处置的飞灰收费标准为每吨1860元,废电池和工业废物收费标准为每吨2340元,仪电废物收费标准为每立方米1680元。
3、上海市固定废物处置中心对本市御桥、江桥两座生活垃圾焚烧厂产生的飞灰减半收费,收费标准为每吨900元。
4、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收费标准可由经营单位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制定。
经营单位应切实做好收费标准的明码标价工作。
你局应认真做好各项收费政策的落实工作,加强对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
上海市物价局
二〇〇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
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
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是指对危险废物的处置行为收取费用的制度。
这是一种有效的手段,可以促使企业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与处置,
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下面将从经济、环境和社会三个角度来论述实
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其次,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可以有效保护环境。
危险废物对环
境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如气候变化、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
而实行收
费制度可以增加企业对危险废物的处理成本,强化企业对废物的管理和处理,减少废物的排放和违法倾倒行为。
此外,收费制度还可以鼓励企业采
取合规的处置方式,如回收、焚烧、填埋等,以减少废物对环境的破坏,
避免大规模的生态灾害。
最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能够增强社会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收费制度的实施可以通过经济手段引导企业提高环境意识,促使企业主动
关注和管理危险废物,避免对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
同时,收费制度
也可以提高公众对危险废物问题的认识和关注度,激发社会参与和监督,
共同保护环境。
通过提高废物处置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收费制度还可以减
少不法企业的欺诈和逃避责任行为,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
总之,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环保措施,对经济的
可持续发展、环境的保护以及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在实施过程中,
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努力,建立健全的监管和执行机制,确保收费
制度的有效实施和长久的推行。
只有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危险
废物的合规处理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
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环保举措,可以有效推动企业和个人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置,减少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
下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探讨这一制度的意义、实施方式和预期效果。
首先,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具有明确的意义。
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不能被忽视,其中包括有害气体排放、土壤和水体污染以及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等。
这些危害不仅对生态系统造成破坏,影响生物的繁衍和生存,也会对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因此,通过收费制度引导企业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危险废物,可以降低其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
再次,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可以预期实现的效果不容小觑。
首先,这一制度可以推动企业和个人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置,促进绿色发展。
在面临收费的压力下,企业会更加重视危险废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优化生产过程,减少废物的产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其次,收费制度还可以鼓励企业和个人使用先进的废物处理技术和设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这将有助于培育和发展相关的环保产业,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再者,通过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还可以形成监管机制和管理标准,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
这将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危险废物处置行业的认可和信任,增强社会对环保工作的支持和参与。
最后,实施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
政府应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收费标准和执行机构,并建立监管体系,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企业需要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置,提高废物处理技术水平,并合理安排收费成本。
公众要提高环保意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正确处理和处置。
只有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合作,才能真正推动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的落地和实施。
综上所述,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通过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推动企业和个人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置,减少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
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
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尊敬的各位领导和全体员工: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管和处置工作,推动我国危险废物处置产业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我公司决定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以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发展。
首先,我们需要认清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潜在危害。
危险废物是指在生产、运输、使用、存放和处理过程中,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感染性以及其他有害性质的废物。
这些废物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严重破坏环境,造成水体、土壤、空气等的污染,对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作为一家负责任的企业,我们应当积极参与危险废物的处置工作,推动危险废物处置产业的发展。
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的实行,旨在引导企业和个人对危险废物的规范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并为危险废物处置产业的发展提供经济支持。
具体来说,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收费标准的制定。
我们将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处理方法等因素,综合考虑成本和市场需求,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科学合理,既能保证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的利益,又不会给生产企业和个人带来过重的负担,从而达到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目的。
其次,收费资金的管理。
收取的危险废物处置费用应当用于支持和推动危险废物处置产业的发展。
我们将建立专门的资金管理机制,确保收费资金的专款专用,用于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以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技术研发等方面。
最后,宣传教育的开展。
通过加强对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的宣传,向企业和个人普及危险废物的相关知识,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
同时,我们也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开展,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
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的实施与推行,是一项重要的环保工作,对于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希望广大员工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危险废物处置工作中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废物分类、妥善处理,共同守护我们的环境和健康。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3.09.18
•【字号】津价房地[2003]441号
•【施行日期】2003.09.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
(津价房地[2003]441号)
市环保局:
你局《关于我市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处置收费问题的请示》(津环保固[2003]146号)收悉。
经研究,现就危险废物(含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危险废物处置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应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收费标准。
危险废物处置费由委托人交纳。
二、本通知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各类危险废物。
三、危险废物处置费包括医疗废物处置费和其他废物处置费,其收费标准为:
(一)医疗废物处置费标准按照市政府《批转市环保局关于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3]91号)的规定执行。
(二)其他危险废物处置费标准为每公斤3.39元。
上述收费标准包含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等各项费用支出。
四、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负责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通知所核定的危险废物处置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一年。
试行期满由你局重新申报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二00三年九月十八日。
危险废物收费总结
危险废物收费总结一、危险废物收费的背景危险废物是指在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产生并对环境和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为了引导企业有效处理危险废物、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实行了危险废物收费制度。
危险废物收费是指在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处置等环节,对相关企业或个人按一定标准征收费用的制度。
二、危险废物收费的目的和意义2.1 目的危险废物收费的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对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理进行激励和限制,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鼓励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促使企业选择环境友好的危险废物处理方式;•提高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的监管和管理水平。
2.2 意义危险废物收费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能够推动企业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意识,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和排放,从而降低环境风险;•创造经济激励机制,鼓励企业采取环保措施,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为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供经费支持,保障其正常运营和维护。
三、国内外危险废物收费的现状3.1 国内现状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危险废物收费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废物管理机构可以对企事业单位征收危险废物收费,用于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的监管和管理。
各地方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危险废物收费的具体政策措施。
3.2 国际现状国际上,很多国家和地区也都实行了危险废物收费制度。
例如,欧盟的“排污权交易”制度,对产生大量危险废物的企业征收费用,并将其用于环境保护和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的建设;美国的“超基金”制度,通过对污染企业征收费用,为危险废物清理工作提供资金支持。
四、我国危险废物收费存在的问题和建议4.1 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危险废物收费制度,但仍然存在以下几个问题:•收费标准不合理,缺乏科学依据;•收费制度复杂,不透明,执行难度大;•监管执法力度不够,导致收费征管不到位;•收费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浪费和滥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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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客观要求, 促进危险废物处置模式转变,逐步实现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重要措施。 各地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鼓励国内资金,包括私营企业 等各类所有制参与和投入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建立符合市场 经济要求的危险废物处置运行机制,解决当前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造成 的环境污染问题。
三、改革危险废物处置运行机制,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 1、各地要改变分散处置的模式,尽快实现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要制定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规 划,合理确定处置设施的布局和规模。处置设施的建设,要符合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环境标准、 产业政策、技术规范及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治、消防、职业卫生防护要求。要逐步关闭过渡性的
二、科学合理的制定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及计收办法,加强收费管 理,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危险废物处置收费(不包括放射性废物送贮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其收费标准应按照补偿危险废物处置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危险废 物处置成本主要包括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含处理,以下同)过
程中发生的运输工具费、材料费、动力费、维修费、设施设备折旧费、人 工工资及福利费、保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对第三方财产及人身损害险、 操作人员工伤事故险)。
门商有关部门制定,报设区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并报省价格主管部门备 案。
5、处置单位应在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内,与产生单位签订 集中处置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危险废物处置费与工业 固体废物排污费、生活垃圾处理费不得重复计收。
6、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费中已含危险废物的收集、存放、运输、包装以及定点收集转运费等。 收费单位不得擅自增加、分解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医疗机构按照规定交纳医疗废物处置费, 不得单独向病人收取,可计入医疗服务成本,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解决。
四、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事业单位的不合理负担 已交纳危险废物处置费的,且危险废物已被收费单位接纳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该部分危 险废物不再交纳排污费。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保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顺利实施。各级政 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应按《价格法》及 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
时间:2004-9-20 17:00:39
2004 年 5 月 31 日 赣发改收费字[2004]485 号
关于对南工商管理硕士等专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医疗废 物管理条例》,加大危险废物处置力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根据
学位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和建设部《关 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发改价 格[2003]1874 号)精神,经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省实行危险废 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的良性循环
危险废物处置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前,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危险废物处置费。 3、计费方式:对医疗废物,原则上根据医疗废物产生量,按照医疗机构实有固定住院病床数, 按月计收;对无固定住院病床的医疗机构,可根据每月医疗废物平均产生量按定额计收;处置单位 也可与医疗机构签定协议,按医疗废物的重量计收。
对工业危险废物和社会源危险废物,原则上按危险废物的重量计收。 4、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由设区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
离医疗卫生机构后 24 小时内按国家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处置。
5、加强其他社会源危险废物管理,禁止将其他社会源危险废物混入 生活垃圾处置。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委托处置单位安全处置其他 社会源危险废物。
6、处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处置标准处置危险废物,不应减少处置环节,降低处 置质量,造成新的污染源。
7、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应实行政企、政事分开,要引入竞争机制。政府组织建设集中处置设 施时,应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有资质的企业承担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工作。危险废物产 生单位和处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经营许可证、转移联单制度等有关规定。 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处置单位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达不到环境保护标 准的操作规范、服务质量不达标的,应责令限期整改;如整改措施不到位,屡查不改的,应终止其 经营权;对直接向环境排放(倾倒、丢弃)危险废物或在处置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的,由环境保护 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将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责令限期改正,并 予以处罚。
简易处置设施,不断提高危险废物处置水平。 2、产生单位必须按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规定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消毒,使用专门的密封容
器贮存,交由处置单位收集、运输,不得与其他废物混放。 3、处置单位对医疗废物的收集做到一日收集一次。医疗废物的运输路线必须经城市环保、管
理部门确定,应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 其他危险废物的收集由处置单位与产生单位协商确定。 4、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设施必须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医疗废物必须在运
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应本着简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则,按不同的收费 对象采取不同的计费办法。
1、处置单位应当根据危险废物处置费征收标准和计费方式确定产生单位应当缴纳的危险废物处 置费数额,并予以公告。危险废物处置费数额确定后,由处置单位向产生单位送达危险废物处置费 缴纳通知单。
2、产生单位应当自接到危险废物处置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 7 日内,到指定的商业银行缴纳危险 废物处置费。危险废物处置费全部用于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