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旧小区加装电梯指导意见
《厦门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解读
《厦门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解读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厦门市政府
•【公布日期】2015.04.16
•【分类】地方政府规章解读
正文
《厦门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解读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惠民补贴顺延三年
市财政局日前发布消息说,根据《厦门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的规定,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贴的时限由原来的2014年12月31日顺延3年。
2010年11月18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已开工的增设电梯项目,按规定报送完整材料,财政部门都将给予资金补贴。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补贴的程序也将相应简化,在电梯竣工验收合格后,实施主体只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房屋权属证明文件等材料,一次性向住宅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补贴,不再需要两次报审。
补贴范围为商品房除外,已按照《指导意见》规定实施并竣工验收合格的电梯。
本次补贴执行标准也保持不变,仍为停靠六个楼层的财政补贴22万元,每增减一个停靠楼层相应增减补贴0.5万元人民币。
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60号——厦门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60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60号——厦门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60号《厦门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2月17日市人民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裴金佳2015年12月30日厦门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及其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电梯,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
具体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目录确定。
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管理职责,建立电梯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电梯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建设、市场监管、公安、财政、国土房产、安监、教育等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做好电梯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并具体履行以下职责:(一)督促电梯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日常排查治理,落实安全责任;(二)调解处理涉及电梯安全问题的投诉和纠纷;(三)协调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和电梯日常运行、维护保养、修理、改造、更新等经费保障;(四)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电梯使用单位是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对电梯安全使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厦门老旧小区改造居民意见征求书
厦门老旧小区改造居民意见征求书1. 引言尊敬的居民: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的不断推进,厦门市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逐渐展开。
为了更好地了解居民对老旧小区改造的意见和建议,我们特向您发出此份居民意见征求书。
希望您能积极参与,为改善居住环境贡献您的智慧和力量。
本意见征求书的目的是收集居民对老旧小区改造的需求、意见和建议,旨在提升居住环境质量、改善居民生活品质。
我们将认真听取每一位居民的声音,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改造方案,力争使改造工作得到大多数居民的认可和支持。
请居民们认真阅读本意见征求书,并在下面的空白处填写您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我们也欢迎居民提供您对改造工作的期望和需求。
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我们制定改造方案具有重要参考作用。
再次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2. 老旧小区改造现状现如今,厦门市众多老旧小区面临着许多问题,例如房屋老化,公共设施陈旧不堪,小区绿化和环境卫生情况较差等。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到居民的居住舒适度和生活质量,也不利于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可持续发展。
因此,我们亟需改造老旧小区,为居民提供更美好的居住环境。
3. 改造的目标和原则为了确保改造工作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我们将遵循以下目标和原则:3.1 改造目标•提升小区的整体品质,创造美好的居住环境;•更新老化设施,提供更便利、舒适的生活设施;•改善小区的绿化和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小区的安全性和居住质量。
3.2 改造原则•充分尊重居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改造工作不影响正常居住;•保持改造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向居民传达相关信息;•注重节约能源、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合理规划改造方案,确保改造过程有序进行;•充分利用居民的智慧和力量,搭建居民参与改造的平台。
4. 改造范围和内容根据实际情况,我们计划对以下方面进行改造:4.1 房屋改造•更新老化的房屋结构和外墙保温材料,提高房屋的抗震能力和保温性能;•整修共用的楼道、电梯和门窗等设施,确保安全和便利性。
4.2 公共设施更新•更新老化的水、电、燃气等公共设施,确保正常供应和使用;•改善小区的照明和通风设施,提升居住品质。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质监局关于厦门市公共领域电梯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质监局关于厦门市公共领域电梯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03•【字号】厦府办[2012]310号•【施行日期】2012.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质监局关于厦门市公共领域电梯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2〕31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市质监局牵头制定的《厦门市公共领域电梯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2月3日厦门市公共领域电梯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市质监局2012年12月3日)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质监局关于福建省公共领域电梯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2〕184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电梯安全运行态势和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8个月的电梯安全整治活动,具体工作(以下简称电梯整治)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一)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通过整治,促进电梯使用单位自觉排查整治电梯安全隐患,提升电梯使用单位的管理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二)强化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责任。
建立由电梯制造单位或其委托、授权的施工单位对电梯质量安全性能负责制度。
(三)启动厦门市电梯安全管理社会公共服务平台--电梯公共安全物联平台建设。
(四)推广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五)构建电梯安全齐抓共管长效机制。
二、整治范围此次电梯整治的范围是指在公共领域内使用的乘客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不含杂物电梯。
公共领域主要有:(一)中小学校、高等院校;(二)各级医院;(三)客运汽车站、客运码头、火车站、机场;(四)大型商场(超市或大卖场);(五)展览馆、体育场馆;(六)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七)行政机关集中办公窗口单位大楼。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不同楼层间出资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不同
楼层间出资(补偿)比例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2012年3月5日
根据近期我市加装电梯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社会各界的反映,为了有效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经研究,我局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供广大业主参考:
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时,假如低楼层住户的物权有受到一定影响,高低层住户可按下表的比例系数进行出资或补
偿。
二、每户出资额的计算:根据本梯位的实际楼层数,把上表中各层比例系数(多于七层时,按每层0.1递增)相加,得到总系数A;再把加装电梯的总投资额Q(扣除财政补助后)除以总系数A,即可得到1.0系数对应的分摊费用P,即P=Q/A;把各楼层的比例系数分别乘于P,即可计算出各楼层实际应该分摊的费用;把此费用再除以2(假设一梯两户),即可获得每户应该分摊的费用。
案例:假如有一梯两户的七层楼加装电梯,其总投资额为52万,扣除政府财政补助22万后,实际投资额30万,且二楼住户已明确表示不使用电梯。
则根据上述方法,可算得A=4.8,P=30/4.8=6.25万,由此可得,三、四、五、六、七楼住户每户出资额分别为 3.125、 3.4375、 3.75、4.0625、 4.375万;而一、二楼住户每户分别可获得2.5、
1.25万的经济补偿。
三、3层以上楼层住户若不使用电梯的,可以不出资,该楼层的比例系数减半(一梯两户中仅一户不用),或取为零(一梯两户均不用),其他楼层的比例系数和计算方法不变。
如有不同意见,或有更好建议,请书面提交市建设与管理局局总工办。
联系电话:2209646。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闽建房﹝2010﹞24号各设区市规划局、建设局、房管局: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城市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升城市既有住宅区的居住品质,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文﹝2010﹞10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对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既有住宅,满足城市规划、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电梯。
对于城市规划五年内需拆迁改造的住宅,不列入增设电梯的范围。
二、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按梯号为单位进行。
增设电梯应按照《物权法》第76条规定,由业主共同决定,本着业主自愿、公开透明、充分协商的原则,经该梯号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住户同意。
三、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通过下列渠道筹措资金:(一)由业主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充分协商后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二)相关业主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三)在经专有部分占该梯位住宅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时,相关业主可按有关规定要求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四)其他符合规定的资金。
增设电梯所筹措的资金及使用情况应当公布,接受监督。
四、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以同意增设电梯的专有部分业主作为建设单位,负责增设电梯项目的工程报建、设备采购、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也可以由同意增设电梯的专有部分业主委托原房改房售房单位、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等单位作为建设单位,承担上述相关工作。
五、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一)委托建筑结构安全鉴定。
由建设单位委托对住宅楼原有结构进行安全性检测鉴定,由房屋建筑结构安全检测鉴定单位出具检测鉴定报告。
经检测鉴定,不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方可申请增设电梯。
(二)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由建设单位向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发布2018版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技术审查意见函办事指南的通知
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发布2018版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技术审查意见函办事指南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规划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10.31
•【字号】厦规〔2018〕271号
•【施行日期】2018.10.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正文
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发布2018版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技术审查意见函办事指南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分局、各处室:
根据厦门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2018修订版)的通知(厦建房[2018]55号文),我委已完成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技术审查意见函办事指南的修订(详见附件),现将2018年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技术审查意见函办事指南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技术审查意见函办事指南及相关附件
厦门市规划委员会
2018年10月31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思明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6〕59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思明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思明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6〕59号思明区人民政府、市建设局、市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美丽厦门战略规划,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和方法,进一步改善提升我市老旧小区周边环境和居住品质,积极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根据《厦门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意见》的部署要求,决定在思明区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
经市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思明区提出的《思明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有关要求如下:一、明确目标任务《方案》提出,按照“三年基本完成、两年扫尾”的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总体目标, 2016年计划改造提升老旧小区71个; 2017年计划改造提升老旧小区约100个;2018年计划改造提升老旧小区约100个;2019年计划改造提升老旧小区约30个;2020年计划改造提升老旧小区约30个。
通过三至五年的持续推进,努力完成辖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
思明区要围绕上述目标任务,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把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改造提升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突出共同缔造在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中,要以为民惠民为出发点,先民生再提升,以完善老旧小区市政配套设施为切入点,顺应群众期盼,重点解决居民的供水、供电、供气等问题,对小区建筑物本体和周边环境进行适度提升。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2029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2029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19•【字号】厦思政办函〔2024〕93号•【施行日期】2024.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2029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补齐厦门城中村建设短板的建议》(第20242029号)收悉。
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一、办理工作背景我区自收到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2029号提案后非常重视,针对提案内容,在充分分析我区城中村现代化治理项目建设情况基础上,逐条逐项进行深入研究,以期更好地完善相关举措,促进实现城中村居住更安全、生活更舒适。
二、措施与成效2023年以来,我区紧紧围绕实现城中村现代化治理的总体目标,根据《厦门市城中村现代化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我区详细摸排区域整体情况,制定《思明区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工作方案,结合主题教育,以“两化三单”机制系统推动黄厝社区、东山东坪山社“宜居、宜业、智慧、和谐”社区建设。
相关举措和工作推进情况如下:(一)打造安全、舒适的人居环境1.兜牢自建房居住安全底线一是排查房屋安全隐患。
开展城中村自建房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筑牢城中村自建房结构安全底线,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黄厝社区52处已鉴定危房,维修加固20处,翻改建8处,清人封房8处,拆除1处,另有C级危房15处待进一步处置;东山社东坪山社82处已鉴定危房,74处维修加固,7处清人封房,1处拆除。
二是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巡检工作。
按照《厦门市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巡检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辖区内经营性自建房悬挂公示牌,其中滨海街道黄厝社区、塔头社区,莲前街道前埔社区、西林社区城中村共悬挂公示牌3979栋,并按要求开展年度专业巡检和月度日常巡检工作。
浅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使用管理现状及其风险防控
浅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使用管理现状及其风险防控目录一、内容概览 (2)1.1 背景介绍 (2)1.2 研究意义 (3)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现状分析 (4)2.1 加装电梯的数量和分布情况 (5)2.2 加装电梯的技术类型和应用场景 (6)2.3 加装电梯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7)三、使用管理现状 (8)3.1 使用管理机制及责任主体 (9)3.2 运营管理模式及收费情况 (10)3.3 用户参与度和满意度调查 (11)四、风险防控现状 (12)4.1 安全风险及防控措施 (13)4.2 维护管理风险及应对策略 (14)4.3 其他风险因素及防范建议 (16)五、案例分析 (16)5.1 成功案例介绍 (18)5.2 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19)六、结论与展望 (20)6.1 研究结论总结 (22)6.2 对未来发展的展望和建议 (23)一、内容概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已成为改善居民生活品质、提高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加装电梯的使用管理面临诸多挑战,其风险防控尤为重要。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使用管理现状不容乐观,部分住宅楼业主对加装电梯的需求迫切,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意见不统资金筹措困难等问题;另一方面,加装电梯后,如何确保其安全运行、维护管理以及收费标准等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风险防控方面,首先需要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为加装电梯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对加装电梯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
还应加强对电梯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1.1 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密度不断增加,既有住宅的使用需求也日益凸显。
为了满足居民出行的需求,提高居住品质,加装电梯已成为许多城市改善居住环境的重要措施。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使用管理现状及其风险防控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涉及到建筑设计、施工、监理、使用等多个环节,如何确保加装电梯的安全、合规和高效运行,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厦门市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方案及附表
厦门市无缴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住宅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5〕212号)文件精神,推动无缴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住宅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厦门市住宅区公共设施专用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厦府〔2000〕综018号)施行日(2000年3月9日)前交付使用(交付使用日期以小区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的无缴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区乘客电梯(以下简称老旧电梯)。
单梯为单一产权的住宅、别墅的老旧电梯,不适用本方案。
二、实施主体老旧电梯的所有业主作为更新改造的实施主体,应指定一名业主负责组织协调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相关工作,也可以书面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电梯安装企业等作为实施主体承担上述工作。
申请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业主或受委托的单位应当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三、组织实施(一)安全性能技术评估。
老旧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根据评估情况提出继续使用、维修、改造或者报废的意见。
(二)征求意见。
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应经该梯号(幢)房屋专有部分占该梯号(幢)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三)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情况查询。
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实施主体向市建设局申请查询电梯所在小区缴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情况。
(四)制定方案。
老旧电梯安全性能评估后,更新改造实施主体商请有资质的电梯制造、安装、改造单位根据评估结论制定《厦门市××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方案》,包括更新(改造)工程内容、资金概算及费用筹集方式等。
(五)工程施工。
实施主体应委托有资质的电梯安装改造单位实施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并依法办理施工告知。
电梯安装改造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电梯更新和改造。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271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271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6.06•【字号】厦房信函〔2021〕36号•【施行日期】2021.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271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厦房信函〔2021〕36号答复类别:B类黄永刚等代表:您们好!感谢对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关心关注。
您们提出的《关于积极发展我市城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建议》(第0271号)收悉。
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一、办理工作背景建议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专题研究,并与代表联系人积极沟通,了解提案背景和意图。
2017年以来,我市先后被住建部、财政部等部委列为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发展等3项住房租赁试点,获得了3年24亿元中央财政资金补贴。
近年来,我们以推进住房租赁试点工作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住建部住房租赁试点工作要求,以打造“高素质、高颜值”宜居之城为目标,以“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抓手,围绕培育市场主体、完善配套政策、加大市场供应、丰富平台建设、创新服务管理体制机制等试点内容,有力推进厦门市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
您们在建议中提出的“1.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的供应。
加大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从人才结构、产业园区结构、城市发展公共设施布局、个人空置房引导收储等多方面,积极通过市场机制,政府购买服务或政策导向等因素,合法合规的增加租赁住房供应;鼓励本市有实力信誉良好的企业和国有企业开展自持住房租赁经营;积极探索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行动,盘活各类空置住房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2.利用好我市先进的社会信用体系,积极引导规范租赁市场。
针对近年来频繁引发的长租公寓暴雷等问题,积极利用我市成熟先进的社会信用体系机制,对住房租赁各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评价,通过信用体系建设降低租赁市场风险,积极实施住房租赁合同备案制和住房租赁企业备案制,加强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交易信息及交易行为的监管,鼓励租赁备案合同租金不高于指导价情况下,从税收上减免个人所得税征收,对高于指导价的,适当降低税率引导市场公平交易。
厦门老旧小区改造居民意见征求书
厦门老旧小区改造居民意见征求书
亲爱的居民:
大家好!我是厦门市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员,此次写信是为了征求大家对厦门老旧小区改造的意见和建议。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很多老旧小区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房屋老化、设施陈旧、绿化缺乏等。
为了提升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厦门市政府决定对这些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并且希望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满足居民的需求。
改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房屋维修和翻新;2. 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的更新;3. 绿化和环境的改善;4. 社区设施的增加或改进等等。
我们希望了解你对这些方面的看法和建议,以及对改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的关注。
为了方便大家参与,我们将开设意见征求会,届时会邀请各位居民代表参与讨论和提供意见。
如果你有其他事项需要关注或者是无法参加会议,也欢迎你将意见书写下来,通过邮寄或者直接交到小区的意见箱中。
我们将认真审阅每一份意见和建议,并且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改进计划。
希望大家积极参与,共同打造一个更美好的居住环境。
请将你的意见和建议在7天内提交给我们,提交方式可包括:1. 将书面意见交到小区意见箱;2. 通过邮寄的方式寄到我们办公室;3. 发送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
具体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最后,非常感谢大家的合作和支持。
我们期待听到你的声音,并将你的想法转化为实际行动。
谢谢!
厦门市政府。
厦门老旧小区改造居民意见征求书
厦门老旧小区改造居民意见征求书尊敬的居民:您好!为了改善厦门市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我们计划对您所居住的小区进行改造工程。
在此,我们诚挚地邀请您参与居民意见征求活动,为我们的改造计划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1. 改造范围本次改造计划将覆盖厦门市内老旧小区,旨在解决小区存在的老化设施、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等问题,提升小区的整体形象和居住品质。
2. 主要改造内容(1)设施更新:对老化的供水管道、电力设备、照明设施等进行更新和维修,确保小区的基础设施安全可靠;(2)绿化美化:增加绿化覆盖面积,修剪整理花草树木,使小区更加美观宜人;(3)环境整治:清理垃圾、消除污染源,改善小区周边环境,提高居住舒适度;(4)安全设施:增加安全门禁系统,安装监控设备,加强小区安全管理;(5)停车场改造:对小区停车场进行规划、划线和标识,提供更多的停车位。
3. 征求意见方式(1)居民座谈会:我们将组织居民座谈会,邀请您参与,共同商讨改造计划的具体细节和方案;(2)书面意见:欢迎居民书面提交对改造计划的意见和建议,您可以将意见交至物业管理处,或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或电话。
4. 注意事项(1)意见征集时间:请居民在一个月内将您的意见和建议提交给物业管理处;(2)意见内容:请居民针对改造计划的各项内容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包括改造范围、设施更新、绿化美化、环境整治、安全设施等方面,以便我们更好地听取您的意见,完善改造计划;(3)意见审核:我们将对居民的意见进行审核和整理,确保公正、合理地反映居民的意愿;(4)改造方案公示:我们将根据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最终的改造方案,并在小区公示栏上公布,居民可以了解和监督改造工程的进展。
居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期待您的积极参与和热心支持。
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相信我们能够改善小区居住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谢谢!此致厦门市物业管理处。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践困境及其立法完善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践困境及其立法完善涂富秀【摘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涉及对业主共有部分物权的处分,同时又可能侵害专有部分物权.由于《物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事项未作出明文规定,增设电梯涉及的权利主体、表决规则、损害补偿等诸多问题无章可循,引发了一系列纠纷.今后立法应当根据增设电梯的具体情形来划定有表决权的业主范围,采取全体业主一致同意的表决规则,建立科学的损害补偿制度,建立以调解为主的纠纷解决机制.【期刊名称】《龙岩学院学报》【年(卷),期】2013(031)006【总页数】7页(P91-97)【关键词】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表决规则;利益平衡【作者】涂富秀【作者单位】江夏学院福建福州 350108【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U857;D923既有住宅是指具有合法权属证明,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多层多业主住宅,包括有电梯住宅和无电梯住宅。
本文讨论的既有住宅仅限于无电梯的多层多业主住宅。
我国早期建设的住宅楼大部分没有安装电梯。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居民居住需求层次的变化和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加剧,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成为惠及百姓出行、提升居民幸福指数的民生热点,并赋予了解决民生难题,改变城市面貌的政治内涵。
学者们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研究。
上海建科老年用房研究中心、上海市房产经济学会老年用房专业委员会课题组从改善老年人居住条件和旧城改造的视角,研究了旧住宅加装电梯遇到的资金、技术、居民意见统一等方面障碍,提出应当建立长效机制来破解难题。
[1]33-36陈颖以福州市某一旧宿舍楼加装电梯前的结构安全性鉴定为例,从建筑学的角度探讨安装电梯对旧楼安全性的影响。
[2]46-48范长英等从建筑学角度研究了设置电梯的层级,认为不设电梯的住宅仍有其需求的阶层,住宅设置电梯不能搞一刀切。
[3]31-37韩清雪结合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践情况,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增设电梯存在的困难,提出应通过明确的政策指引使广大老楼住户共享电梯加装后带来的便利,从而保持利益分配的公平与社会的和谐稳定。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08•【字号】厦府办〔2020〕98号•【施行日期】2020.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0〕9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厦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8日厦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福建省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运用“共同缔造”理念,通过小区全面改造、重要街区精准改造、片区综合提升,把老旧小区改造成基础设施完善、防灾防疫设施完备、居住环境整洁、社区配套齐全、管理机制长效、文明和谐的宜居社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快推动城市更新,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2000年前建成、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一)把握重点,响应需求。
按照“先民生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的原则,完善小区配套设施,重点解决基础设施老化、防灾防疫功能不健全、公共服务缺失、智能化程度不高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小区建筑本体和周边环境适度提升改造,加强空间营造,推动老旧小区宜居度整体提升。
(二)政府引导,居民参与。
充分尊重居民意愿,激发居民参与改造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调动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改造,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厦门加装电梯情况汇报
厦门加装电梯情况汇报近年来,厦门市政府一直致力于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其中包括加装电梯的工作。
加装电梯对于老旧小区来说是一项重要的改造工程,可以提高居民的生活便利性,也是城市更新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对厦门市加装电梯的情况进行汇报。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厦门市的加装电梯政策。
根据厦门市政府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鼓励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持措施,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
这些政策的出台,为加装电梯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也为居民的生活改善提供了保障。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厦门市加装电梯的实际情况。
目前,厦门市已经开展了一批老旧小区的电梯加装工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通过对一些重点小区的实地调研,我们发现,加装电梯工程已经在进行中,有的甚至已经完工投入使用。
这些电梯的加装,为小区居民的出行提供了便利,也提高了小区的整体居住环境。
然而,我们也要清楚地认识到,厦门市加装电梯工程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
首先是资金问题,加装电梯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一些老旧小区的业主缺乏资金支持,这就成为了加装工程推进的一大障碍。
其次是技术问题,一些老旧小区的建筑结构并不适合加装电梯,施工难度较大,需要克服一定的技术难关。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建议厦门市政府可以进一步完善加装电梯的资金支持政策,鼓励更多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同时,也可以加强与相关企业的合作,共同研究解决老旧小区电梯加装的技术难题,推动工程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厦门市加装电梯工程在政策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
我们相信,在厦门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加装电梯工程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进展,为城市居民的生活带来更多的便利和舒适。
希望未来能够看到更多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让更多的居民享受到现代化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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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在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若干指导意见
厦建房[2009]122号
为改善老旧住宅区的居住品质、提高老旧住宅区的使用功能,适应老、弱、病、残对生活起居、出行的需求,根据《物权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总结我市部分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经验,结合我市的实际,对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出若干指导意见:
一、本市范围内的老旧住宅,且房屋具备安全使用条件,加装电梯用地在原住宅产权红线内的,均可申请加装电梯。
二、加装电梯应以梯号为单位申请,申请加装电梯应当经本梯号房屋的业主一致书面同意,单位产权的还需单位法人书面同意,上述业主的书面同意文件,应提供产权证与身份证作为附件,也可以由公证机关提供公证文书。
三、加装电梯的费用可按有关规定由多种方式筹集。
1、房屋所有权人共同出资:按照楼层的受益、影响等因素协商分摊系数后共同出资;
2、专有部分的房屋维修金,已售公房提取的房屋维修金;
3、专有部分业主的住房公积金;
加装电梯的梯号业主应该就出资额、维护、养护分摊及对部分受到采光、通风影响业主的适应补偿等其他事项达成书面协议。
四、业主可自行协商出资比例。
也可参照以下方式,以第三层为参数1,第二层为0.5,第一层为零,从第四层开始每增加一个楼层提高0.1个系数,即第四层1.1,第五层1.2,第六层1.3,并依此类推。
五、经房屋所有业主书面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改房原售房单位、建筑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可作为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工程报建、设备采购、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业主也可以自行组织承担上述工作,建设单位应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建设单位或业主完成报建手续后应在所在幢号的梯位公示七日。
七、加装电梯的设计、施工、安装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企业承担,并执行有关的质量安全验收标准;加装电梯的建筑立面应与原建筑相协调。
八、因加装电梯后新增产权面积作为本梯号的全体业主共有,不再调整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新增容积率部分地价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加装电梯后住宅达不到规划、结构、防火等设计规范要求,不得加装电梯,对毗邻住宅的通风、采光等使用功能可能造成影响的,须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
十、市、区建设、规划、土地,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尽可能简化审批程序,思明、湖里在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岛外各区在区建设、规划、土地等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厦门市规划局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