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有关基础知识

合集下载

经济合同书主要内容

经济合同书主要内容

经济合同书主要内容
1. 合同当事人信息,包括合同双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合同目的和范围,明确描述合同的目的和范围,确保双方对合同的理解一致。

3. 条款和条件,列明合同的具体条款和条件,包括付款方式、交付时间、服务
内容等具体细则。

4. 保密条款,如有涉及商业机密或敏感信息,需要明确保密条款,保护双方的
利益。

5. 违约责任,规定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和补偿方式。

6. 合同期限和终止条件,明确合同的有效期限和终止条件,以及终止合同的程
序和方式。

7.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规定合同适用的法律和争议解决的方式,确保合同的
合法性和解决争议的有效性。

8. 其他条款,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包括其他需要特别约定的条款,如保险责任、知识产权等内容。

以上是经济合同书主要内容的一般范本,具体内容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和完善。

希望以上内容能为您提供一些参考。

2024年中级经济师之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题库及精品答案

2024年中级经济师之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题库及精品答案

2024年中级经济师之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题库及精品答案单选题(共45题)1、合同解除主要包括协议解除和基于解除权的解除,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表述错误的是()A.基于解除权解除合同属于合同的单方解除B.协议解除属于事前的约定C.当事人双方通过协议解除合同的,一旦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就能产生解除合同的后果D.协议解除是当事人双方通过协议解除合同,不能单方解除合同【答案】 B2、在街边或居民小区拦住行人进行调查的抽样方法属于()。

A.方便抽样B.判断抽样C.自愿抽样D.配额抽样【答案】 A3、当供给价格弹性系数ES()时,表示供给富有弹性。

A.大于1B.小于1C.等于0D.无穷大【答案】 A4、下列适用于测度顺序数据的指标是()。

A.中位数B.方差C.标准差D.均值【答案】 A5、下列属于间接信用指导办法的是()A.道义劝告B.消费者信用控制C.流动比率D.信用配额【答案】 A6、一元线性回归模型Y=β0+β1X+ε中,β1的含义为()。

A.自变量X为0时,因变量Y的平均值B.自交量X每增长1个单位时,因变量Y的平均增长β1个单位C.自量X每增长1%时,因变量Y平均增长β1%D.自变量X为0时,ε的平均值【答案】 B7、中央银行对不动产以外的各种耐用消费品的销售融资予以控制,这种货币政策工具是()。

A.生产者信用控制B.商业信用控制C.证券市场信用控制D.消费者信用控制【答案】 D8、调查活动的最终成果是()。

A.调查问题B.调查方案C.数据分析D.调查报告【答案】 D9、对于可能产生()的行为,政府一般应通过征税或收费的措施予以限制.使企业的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

A.搭便车B.负外部性C.道德风险D.逆向选择【答案】 B10、科斯定理的含义是()。

A.只要财产权是明确的,那么无论在开始时将财产权赋予谁,市场均衡的最终结果都是有效率的,就可以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B.只要财产权是明确的,并且交易成本为零或者最小,那么无论开始时将财产权赋予谁,市场均衡的最终结果都是有效的,就可以实现资源的帕累托最优C.只要交易成本为零或者很小,市场均衡的最终结果都是有效的,就可以实现资源的帕累托最优D.无论财产权是否明确,只要交易成本为零或者很小,就可以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答案】 B11、(2020年真题)账户发生额和余额的基本关系是()。

中级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知识 合同法律制度冲刺练习 含答案考点及解析

中级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知识 合同法律制度冲刺练习 含答案考点及解析

2018-2019年中级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知识合同法律制度冲刺练习【1】(含答案考点及解析)1 [单选题]根据规定,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的说明错误的是()A.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可以单独订立合同B.合同行为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C.要求行为人的内心意愿自由产生,同时与其所表达出来的意识一致D.合同的形式必须是合法的【答案】A【解析】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形式合法。

其中主体合格中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单独订立合同,但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状况相当的合同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不能实施合同行为。

2 [单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列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A.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B.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C.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D.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答案】A【解析】此题考查违反生效要件的合同。

选项B、C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选项D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3 [单选题]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 )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生效.A.权利人B.法定代理人C.法院D.仲裁机构【答案】A【解析】此题考查违反生效要件的合同中的效力待定合同。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生效。

4 [单选题]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A.权利人B.法定代理人C.法院D.仲裁机构【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效力待定合同。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5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愿意将自己刚买的手机低于市场价格卖给黄某,所签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岁的小明将自己的电脑赠送给同学晓峰,赠与合同自电脑交付时生效C.陈某以胁迫的手段与张某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D.张某将从李某处借用的电脑出售给陈某,该买卖合同无效【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效力。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第六部分 法律第三十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第六部分 法律第三十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第六部分法律第三十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分类:财会经济中级经济师主题:2022年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基础知识)考试题库科目:经济基础知识类型:章节练习一、单选题1、根据合同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合同可以分为()。

A.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B.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C.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D.主合同和从合同【参考答案】:C【试题解析】:此题考查合同的分类。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要约中,允许撤销的是()。

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B.要约人明示不可撤销的要约C.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且已为履约做了准备的要约D.要约的内容与自己的利益不符且不给相对人造成损害【参考答案】:D【试题解析】: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如果认为该要约的内容与自己的利益不符,在不给相对人造成损害的前提下,可以撤回已经发出的要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①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是()A.企业法人B.某公立学校C.某公益社会团体D.某公司人力资源部【参考答案】:A【试题解析】:此题考查合同担保的形式中的保证。

此题适用排除法。

国家机关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均不得作为保证人。

4、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A.合同订立前B.合同订立过程中C.合同履行过程中D.合同履行结束【参考答案】:B【试题解析】:此题考查合同的订立中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关于债权转让的说法,错误的是()A.具有人身性质的债权不能转让B.债权人转让权利,不用通知债务人C.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D.双方订立合同时约定不得转让的权利不能转让【参考答案】:B【试题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债权不具有可转让性的情形:①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经济法基础第八章劳动合同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第八章劳动合同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第八章劳动合同知识点示例文章篇一:哎呀呀,同学们,今天咱们来聊聊经济法基础第八章的劳动合同这个超级重要的知识点!你们知道吗?劳动合同就像是我们和工作之间的一份“约定书”!它可不是随随便便的一张纸哦!比如说,劳动合同里会规定我们的工作内容,这就好比给我们的工作画了个“框框”,告诉我们要在这个框框里努力干活。

那如果没有这个框框,岂不是乱套啦?还有啊,工资待遇也会在劳动合同里写得明明白白。

这可重要了呀,谁不想清楚自己能赚多少钱呢?要是没有合同规定,老板说给多少就给多少,那我们不就亏大了?再说说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这就像我们学习累了需要课间休息一样,工作久了也得休息呀!要是合同里不写清楚,老板让我们一直干活,那我们不得累趴下?还有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这就像给我们的生活加了一道“保障锁”。

生病啦、退休啦,都能有个依靠。

没有它,万一遇到困难,我们可怎么办呢?劳动合同里还会规定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呢!这就好比给我们穿上了一层“防护服”,保护我们在工作中不受伤害。

你们想想,要是没有劳动合同,我们在工作中就像没头的苍蝇,到处乱撞,遇到问题都不知道找谁去说理。

比如说,小明工作很努力,结果老板突然说要开除他,还不给赔偿。

要是有劳动合同,小明就能理直气壮地说:“老板,咱们可是有合同的,你不能这么欺负我!”可要是没有合同,小明就只能吃哑巴亏啦!所以呀,同学们,劳动合同真的超级重要!我们以后找工作,一定要好好看清楚合同里的每一条规定,保护好自己的权益!我的观点就是:劳动合同是我们工作的“保护神”,大家一定要重视它!示例文章篇二:哎呀,亲爱的朋友们,你们知道吗?经济法基础第八章里的劳动合同知识点,那可真是太重要啦!就比如说,劳动合同的订立。

这就好像是我们搭积木的时候,先得把底层的积木摆好,才能往上一层一层地搭。

劳动合同不就是这样嘛,订立得好了,后面的工作关系才能顺顺当当。

咱们想想看,要是订立的时候马马虎虎,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嘛?比如说,没有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那你怎么知道自己到底要干啥,要去哪儿干活儿呢?这难道不可怕吗?还有啊,劳动合同的期限也是有讲究的。

合同法律知识讲座

合同法律知识讲座

2、合同不规范,权利义务不 明确,缺乏必要的书面形式。有 的土地承包多是发包方“画地为 牢”或“指河为界”,条款不完 善,表述不准确,对土地的面积 或位置没有明确规定,致使许多 情况下双方发生纠纷案件事实很 难查明。
3、发包程序不合法。集体土地所有权 主体的概念模糊,“农民集体”没有明确的 法人代表,在行使具体权力时,作为所有权 人的农民集体的真实意愿难以得到真正体现, 对于村民小组等基层组织,在发包土地时, 并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村民小组会议决定,一 些农村干部利用其地位,充当所有权代言人, 为自己牟取利益,一旦发生争议,又以合同 订立程序违法为由进行抗辩,使农民长期而 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得不到实现。
增设预期违约制度。 《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 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 履行合同事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 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这是 英美合同的特有制度,分为明示违约和 默示违约。是在合同有效成立至履行期 满前,对对方不履行合同的补救措施。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也有 同样规定。
二、农业承包合同
农业承包合同又称农村土地承包 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 民委员会)作为发包方,与承包方之 间就集体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土地、 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 然资源所订立的承包经营合同。因承 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还是外 部成员的不同,农业承包合同可分为 内部承包合同与外部承包合同两种。
有效合同的条件: ①行为人要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意思表示要真实 ③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④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从合同法理论看,合同无效 主要有五个方面:主体不合格、 客体侵犯法律保护的对象、内容 不合法、外部形式不合法和无权 代理。附条件的合同,条件不成 就;附期限的合同,期限未届满。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不同.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强化练习题-第六部分法律-第三十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强化练习题-第六部分法律-第三十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强化练习题-第六部分法律-第三十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单选题]1.下列合同中,属于从合同的是()。

A.保管合同B.租赁合同C.买卖合同D.抵押合同参考答(江南博哥)案:D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分类。

从合同是指不能单独存在的,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合同,抵押合同属于从合同。

点赞(0)双务合同(双方义务)、单务合同(单方义务)、诺成合同(不要物)、实践合同(要物)、有名合同(有规定)、无名合同(无规定)、要式合同(采取书面形式)、不要式合同(不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主合同(不依赖其他合同)、从合同(附属合同)点赞(0)双务合同(双方义务)、单务合同(单方义务)、诺成合同(不要物)、实践合同(要物)、有名合同(有规定)、无名合同(无规定)、要式合同(采取书面形式)、不要式合同(不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主合同(不依赖其他合同)、从合同(附属合同)[单选题]2.张某24岁,是间歇性精神病人,他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将自己所有的一幅国画出售给李某,收取画的费用,并将画给了李某。

事后张某的配偶对该买卖不予承认,要求李某返还该画。

张某出售该画的行为()。

A.无效B.可撤销C.待定D.有效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效力存在瑕疵的合同。

张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订立的合同应该是效力待定合同。

张某的配偶对该买卖不予承认,所以该合同无效。

点赞(0)撤销权消灭情形:1、当事人知道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90日内没有形式撤销权;2、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一年内没有形式撤销权。

3、表明放弃撤销权。

4、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单选题]4.在我国,以书面方式发出的要约,其生效时间确定采取的方式为()。

A.发出主义B.到达主义C.双方约定D.通知主义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订立。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单选题]5.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冰箱的邀约,乙企业于5月5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场。

中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租赁合同)

中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1.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3.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4.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5.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6,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8,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9.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0.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基础练习题-第三十五章合同法律制度-三、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基础练习题-第三十五章合同法律制度-三、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基础练习题-第三十五章合同法律制度-三、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单选题]1.关于要约生效的说法正确的是()。

A.受要约人同意后生效B.发出时即生效C.到达受要约(江南博哥)人时生效D.受要约人发出承诺时生效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此题考查合同的订立中要约的阶段。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单选题]5.当事人一方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向另一方提出建议的意思表示是()。

A.承诺B.要约C.还盘D.邀请发盘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本题考查要约的概念。

要约也叫发盘,是当事人一方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向另一方提出建议的意思表示。

[单选题]6.甲于3月1日向乙发出一要约,后反悔,遂于3月3日发出该要约作废的通知。

要约于3月5日至乙处,但乙外出未能拆阅。

作废通知于3月6日到达乙处,乙于3月7日返回家中。

则此要约()。

A.有效,因为要约已先于撤回通知到达乙B.有效,因为要约发出后不得任意撤回C.失效,因为撤回通知和要约同时到达乙D.失效,因为要约已经被撤销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本题考查要约。

撤回是在要约“生效”之前,撤销是在要约“生效”之后,而要约是到达生效。

题目中要约在3月5日到达生效,作废通知是在3月6日到达,即在要约生效后到达,且受要约人还没有发出承诺通知,所以是“撤销要约”,要约失效。

[单选题]7.关于承诺的说法,正确的是()。

A.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B.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失效的以外,为有效C.承诺可以撤销,撤销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D.承诺不得撤回,但可以撤销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承诺。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

承诺只能撤回,不能撤销,选项CD错误。

经济合同的种类

经济合同的种类

经济合同的种类1. 购销合同购销合同是经济合同中最常见的一种形式,广泛应用于商品交易领域。

购销合同是指卖方将特定商品或服务出售给买方,并约定买卖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的合同。

该合同通常包括商品描述、价格、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条款。

购销合同在商品交易中起到规范双方关系、保护双方权益的作用。

2.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指出租方将特定的资产、设备、房地产等租给承租方使用,并约定租金、使用期限、租赁条件等条款的合同。

租赁合同在许多领域都有广泛应用,如房屋租赁、汽车租赁、设备租赁等。

该合同可以有效规范租赁关系,保护双方权益,并明确双方的权责。

3. 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将特定的事务委托给受托人处理,并约定委托事项、报酬、责任等事项的合同。

委托合同常见于各行各业,如代理销售、代理加工、代理托运等。

该合同明确了委托事项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帮助双方达成共识并避免纠纷。

4. 授权合同授权合同是指授权人将特定的权利授予被授权人,并约定授权范围、权利义务、期限等条款的合同。

授权合同常见于知识产权领域,如授权他人使用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该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了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5. 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指出借方将一定金额的资金借给借款方,并约定利息、还款方式、借款期限等条款的合同。

借款合同在金融领域应用广泛,如个人贷款、企业贷款等。

该合同明确了借贷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保护了借贷双方的利益。

6. 投资合同投资合同是指投资者与被投资方之间就特定项目或企业进行投资合作,并约定投资金额、投资比例、投资回报等条款的合同。

投资合同在企业融资中起到重要作用,规范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该合同帮助投资者保障投资利益,也为被投资方提供了资金支持。

7.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约定特定风险保险的合同。

保险合同广泛应用于风险管理领域,如人寿保险、财产保险等。

该合同明确了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费用等内容,为被保险人提供了风险保障。

经济合同名词解释

经济合同名词解释

经济合同名词解释
1. 合同方,参与经济合同的各方,可以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合同对象,合同中约定的交易内容,可以是货物、服务、资金等经济利益。

3. 价格条款,约定交易货物或服务的价格和支付方式,包括货币种类、汇率、支付时间等。

4. 履约期限,约定各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时间期限,确保交易按时完成。

5. 违约责任,约定各方因违反合同约定而应承担的责任和赔偿方式。

6. 合同解除,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包括提前通知、赔偿等条款。

7. 争议解决,约定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
式,可以是仲裁、诉讼等。

8. 法律适用,约定合同适用的法律和司法管辖权,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以上是经济合同中常见的名词解释,作为合同范本专家,我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定制合适的经济合同范本,并解答他们在合同起草过程中的疑问,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经济合同的条款

经济合同的条款

经济合同的条款一、引言经济合同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双方或多方为达到某种经济目的,按照法律规定和自愿原则达成协议的书面文件。

经济合同作为商业活动中的重要法律文书,其条款的制定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经济合同条款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经济合同条款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在平等自由的基础上,根据各自意愿达成协议。

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双方必须是完全自愿的,并且没有任何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存在。

2.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彼此平等,并且不存在任何一方强迫另一方签订合同或者利用其优势地位使对方不得不接受不平等待遇。

3.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应该以诚实守信为基础,在签订合同时应该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原则,不能故意隐瞒或者歪曲事实,更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4.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该遵循公平和合理的原则,不能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使对方受到不公正待遇。

三、经济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1.合同名称合同名称应该简明扼要,准确表达合同的内容和目的。

2.当事人信息当事人信息应该包括双方或多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3.合同目的和范围合同目的和范围应该明确表达双方或多方达成协议的具体内容和范围。

4.履行期限和方式履行期限和方式应该明确规定双方或多方在何时、何地、如何履行各自义务。

5.价格和支付方式价格和支付方式应该明确规定商品或服务价格及其支付方式,并且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6.保证金和违约责任保证金是指为保证履行义务而由一方提供给另一方的资金。

违约责任是指当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保证金和违约责任应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7.知识产权和保密义务知识产权是指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法律保护的权利。

保密义务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该遵守商业秘密的保护原则。

知识产权和保密义务应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四、经济合同条款的注意事项1.合同条款要具体明确,不要过于笼统或者含糊不清。

2017经济法基础知识(财经版)教案:第八章合同法

2017经济法基础知识(财经版)教案:第八章合同法

第八章合同法教学目的:了解合同及合同立法概况,理解并掌握合同从订立到履行直至终止全过程的基本制度,明确合同法的重要作用。

课时分配:6学时教学重点:合同的订立、履行教学难点: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和保全授课方法:讲授法第一节合同及合同法概念一、合同概念(一)合同的概念及特征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身份关系的协议,使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法律特征:(1)合同的主体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2)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二)合同的分类:1、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是指至于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承担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

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2、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为成立,而不需要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3、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属于典型的合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较为广泛、普通地存在,法律为其设定了较为完善的法律规定;无名合同随着社会经济生活得发展而不断地饿出现,但并非典型。

4、主合同与从合同。

主合同从合同之间存在的主从关系角度观察,能够独立存在,不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条件的合同;从合同部具有独立性,而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二、合同法概述(一)合同法立法概况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该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二)合同法的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守信原则第二节合同的成立一、合同的订立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一般情况下,承诺生效时合同即为成立。

(一)要约1、要约的概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经济法基础第八章劳动合同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第八章劳动合同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第八章劳动合同知识点示例文章篇一:《劳动合同那些事儿》嗨,大家好!今天我想跟你们唠唠经济法基础里第八章劳动合同的那些知识点,这可都是特别有用的东西呢。

我记得有一次,我邻居叔叔就遇到了劳动合同的问题。

他在一个小工厂里上班,那时候他刚去的时候,啥都没仔细看就签了一份劳动合同。

后来他发现,这合同里有好多不合理的地方。

比如说,他每天工作的时间超长,可工资却没有按照加班的标准来给。

这就像你去买东西,你付了好多钱,可拿到手的却是个坏东西一样,可气人了。

那什么是劳动合同呢?劳动合同啊,就像是我们和老板之间的一个约定,一个承诺。

它规定了我们工作的好多方面呢。

就像两个人要一起搭伙过日子,得先说清楚谁负责干啥,怎么分工一样。

劳动合同得写明我们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我叔叔那个合同里,工作内容写得模模糊糊的,结果老板就老是让他干一些合同里没提到的又累又不讨好的活儿,这不是欺负人嘛。

再说说劳动合同的订立吧。

订立劳动合同可不是随随便便的事儿。

这得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这就好比我们和小伙伴一起玩游戏,得大家都愿意,规则也得商量好才行啊。

不能一方强迫另一方。

我有个同学的爸爸,他找工作的时候,那个老板就想在合同里加一些特别不公平的条款,我同学的爸爸就不同意,他说:“这哪行呢?这就像你跟人比赛跑步,你让人家绑着脚跑,这不是耍赖嘛。

”最后,他没签那个合同。

这就是对自己权益的保护呀。

劳动合同还有试用期呢。

试用期就像是一场小小的考验。

在这个期间,老板能看看员工合不合适,员工也能看看这个工作适不适合自己。

可是有些坏心眼的老板,会在试用期上做手脚。

我听说有个姐姐,她去一家公司试用期说好是一个月,工资也谈好了。

结果一个月到了,老板说她不合格,不给转正,还想继续用试用期的工资让她再干一个月。

这多坑人啊!这就像你答应给人家一颗糖,人家按你说的做了,你却反悔了,还想再骗人家再做一次才给糖,这哪有这样的道理呢?工资可是劳动合同里的一个大问题。

合同管理基础知识概述

合同管理基础知识概述

自然人作为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可以独立 进行民事活动。(可以订立合同)
B、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 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也可订立合同)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订立 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
行方式的变更。
3、标的数量的变更。
7、结算方式的变更。
4、标的价格的变更。
8、所附条件的增加或删除。
二、合同的转让:
1、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主体的变更,即当事人将 合同的权力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至第三人的行为。
2、合同转让的特点:
①、合同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更,也就是由第三人取代 原合同一方当事人。
2、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 ①、严格责任原则。 ②、补偿性与惩罚性相结合的原则。 二、违约行为的分类 1、单方违约和双方违约。 2、预期违约和届期违约。 3、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 4、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5、一般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 6、债务人履行迟延和债权人受领迟延。 7、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违约和因当事人原因造成的违约。
2、可撤销的原因 ①、重大误解。 ②、显示公平。 ③、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五、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 1、返还财产。 2、赔偿损失。 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②、须有过错。 ③、过错行为与损失之间须有因果关系。
第六节 合同的履行 一、概述 1、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以及法 律的规定履行相应义务的行为。 2、履行合同应尽的基本义务: ①、通知。 ②、协助。 ③、保密。
3、同时履行抗辩权——互负债务,又有先后履行顺序 的双务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或者在对方 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时,享有的不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的 权利。

中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买卖合同标的物检验)

中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买卖合同标的物检验)

买卖合同标的物检验(1)当事人对标的物的检验期间未作约定,买受人签收的送货单、确认单等载明标的物数量、型号、规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规定,认定买受人已对数量和外观瑕疵进行了检验,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2)出卖人依照买受人的指示向第三人交付标的物,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约定的检验标准与买受人和第三人之间约定的检验标准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约定的检验标准为标的物的检验标准。

(3)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

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①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

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②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

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4)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提出异议,出卖人以买受人已经支付价款、确认欠款数额、使用标的物等为由,主张买受人放弃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合同法规定的检验期间、合理期间、两年期间经过后,买受人主张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后,又以上述期间经过为由翻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典型例题】【例1-2014 多选】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一套生产设备,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对设备的型号、规格、质量等做了明确约定,但未约定质量检验期间。

甲公司收到设备后,因故一直未使用,亦未支付剩余货款。

收到货物两年后,甲公司才开始使用该设备,却发现该设备的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

当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剩余货款时,甲公司以设备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并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经济合同有关基础知识
合同基础法律的基本知识
调整经济管理关系
一、经济法法律规范的总称
在市场运行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国民经济管理关系
调整经济管理关系内部领导体制
经济组织内部的经济管理关系经济责任制
经济核算制
合并
调整经济联合兼并
改组
市场运行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经济协作:组织之间进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经济关系
经济竞争:经济组织之间参与竞争产生利益对立与冲突等经济
关系
二、经济法律关系:指社会关系的权力义务关系,是商品经济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是组织
管理要素和财产要素相统一的法律关系,发生在主体之间的经济权力和经济义务。

主体
合同三要素客体
内容
1、主体:依法享有经济权力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比如:国家机关、经济组织、其
它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

2、客体:指标的(应达到目标、目的)
有形财物、购销合同、货币、有价证券、借款合同
行为:劳务、完成工作、货运合同、仓储合同
专利技术
包括专有技术
智力成果:脑力劳动所创造的非物质财富商标
经济信息
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合同
3、内容:指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三、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有自已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
其条件通过法定程序成立,国家认可的组织
有独立支配的财产(有生产经营自主权)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有三类人员可代表具有法人条件的单位对外签订经济合同:
1、法定代表人。

根据民法通则第37、38条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是
法定代表人;
注意:法人代表并不一定是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
2、代理:具有委托书(委托事项、权限、期限等)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3、再代理:极少
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是无权代理,被代理人不承担责任,被代理人受到损害,应由无权代理人予以赔偿。

四、合同法律制度
将参与活动的各方通过有效形式有机结合起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确保按质按量顺利完成,是工程活动中的最基本的法律制度。

1、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
①、项目名称;
②、柡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③、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④、风险责任的承担;
⑤、验收标准和方法;
⑥、价款或报酬及其支付方式、进度;
⑦、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⑧、资料保密;
⑨、争议的解决办法等条款。

2、无效经济合同:
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单位
①、主体不合格没有营业执照的个体户
签合同人受到国家法律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②、内容不合法: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政策等;
无权代理
③、无效代理超越权限代理
代理终止
定金
保证
五、经济合同的担保形式抵押
质押
留置权
六、经济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属下列情况中的一种可变更、解除:
1.双方愿意、平等、合法;
社会动乱、战争
2.由于不可抗拒的外因
自然灾害:地震、水灾、火灾等
3.由于一方违约后履行合同已成为不必要;
由于一方违约后履行合同已变更。

七、违反经济合同直接责任者的个人责任:
1、经济责任:违约赔偿金、定金、保证金;
2、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按刑法134条;
经济纠纷
区分经济合同纠纷中界限
经济犯罪(诈骗)
A、签订合同对甲、乙双方有无担保(指保证);
B、签订合同时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

八、经济合同管理机关:
1、各级工商局及甲、乙方上级主管部门;甲、乙方的自管、调解、仲裁;
2、金融机构:A、信贷;B、结算;C、现金管理;D、协助工商局仲裁决定、法院判决、
执行划款、冻结、没收;
3、司法管理(公证)。

九、经济合同的鉴证和公证:
1、鉴证:法律依据:国家工商局公布鉴证暂行规定;
经办:县及县以上工商局鉴证处;
性质:管理行政行为(行政监督措施);
效力:域内有效,不具备强制执行条件。

2、公证:依据:公证暂行条例;
经办:县及县以上公证处;
性质:司法行政行为(法律监督);
效力:域内域外都有效,直接具备强制执行条件。

3、公证和鉴证一样:主体、客体、内容。

十、经济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经济合同法协商、调解(为主)、仲裁和诉讼;
仲裁(前有调解,仲裁是终局)
2、协调调解一审是调解
诉讼
二审是终局
3、仲裁:县(包括县)以上工商局仲裁委员会进行;
涉外经济合仲裁(终局);
仲裁机构: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下属):
A、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
B、对外贸易海事仲裁委员会。

4、诉讼:实行二审制。

十一、合同评审内容:
1、主体是否合格;
2、合约要素是否齐全;
3、内容、范围是否明确;
4、进度、期限是否符合需要及要求;
5、相关资料是否齐全;
6、合同标的及付款方式是否合理;
7、违约责任是否明确等内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