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征税办法
解读个人所得税的综合与分类征税方法
解读个人所得税的综合与分类征税方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收入水平的逐渐提高,个人所得税作为一种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在国家税收体系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有综合征税和分类征税两种形式。
本文将从综合征税和分类征税的概念、适用范围、优缺点等方面进行解读。
综合征税是指将个人的全部所得按一定的税率进行统一计算,然后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种征税方法适用于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适用于个人收入波动较大、收入结构简单的情况。
综合征税的主要特点是税率逐级累进,高收入者所得税负担相对较大,同时也考虑了个人的家庭状况,对低收入者给予一定的减免。
综合征税的好处是简单明了,容易计算,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综合征税没有考虑不同来源所得的差异,对于不同性质、用途不同的收入征税方式相同,无法体现个人所得的多样性。
其次,综合征税对于高收入者的税负较重,可能会导致他们不愿意增加收入,降低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分类征税是将个人的所得按不同的来源和性质进行分类,然后根据不同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分类征税的主要特点是对不同的收入来源进行差异化征税,在税收合理的前提下,更能体现公平和效益的平衡。
分类征税适用于个人收入多元化、收入来源复杂的情况。
优点是能更精确地反映不同来源所得的特点,避免了综合征税的模糊性,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缺点是分类征税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难度,需要对不同来源的收入进行准确的甄别和计算,增加了税收管理的成本。
综合征税和分类征税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具体情况和税制体系进行选择和应用。
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采取综合征税和分类征税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两种征税方法的优点,以达到税收的合理化和公平化。
例如,对于工资收入和经营所得等相对固定的收入,可以采用分类征税;对于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可以采用综合征税的方式。
通过综合征税和分类征税的灵活运用,可以更好地适应不同收入群体的需求,实现税收的合理化分配。
总之,个人所得税的综合征税和分类征税是两种常见的征税方法。
个税计算规则
个税计算规则个人所得税是政府从个人所得中征收的一种税收,是国家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
为了实行有效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统一的计算规则是非常必要的。
一般来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规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个税的征收对象及征税基础:1.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为营业所得、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利息、股息、红利、财产转让所得、个人独资经营所得等所有形式的营业性收入、工资、劳务报酬等经济收入,以及投资所得,例如股票红利、股息、利息等。
2.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基础是指个人的实际纳税收入,即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实际发生的所有收入减去个人允许扣除的税后收入。
二、个税的税率:1.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营业性收入的税率为3%-45%;劳务报酬的税率为5%-45%;投资所得的税率为3%-20%。
2. 具体税率将根据个人收入水平进行确定,若个人收入超过法定认定的最高月收入水平,则按最高税率既定标准实行征税。
三、个税的减免:1.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形式有多样,主要有个人允许扣除的税额和减免税额两种。
2. 个人允许扣除的税额是指按照法律规定,从个人的实际纳税收入中扣除的一部分税额,一般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住房租金等。
3. 减免税额是指政府在规定时间段内,从实际纳税收入中减免税额,多用于政府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时。
四、个税的缴纳:1. 个人所得税一般按月缴纳,但有些地方特殊情况或规定的税种则按季缴纳。
2. 个人所得税缴纳期限为每月25日止,若未在期限内缴纳,则应以月度滞纳金的形式支付拖欠的税款。
总之,个税计算规则主要包括:征收对象及征税基础、税率、减免及缴纳税款的期限等。
政府关于个人所得税规则的正确掌握和落实,对于建立完善的税收征收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个⼈所得税计算⽅法个⼈所得税计算⽅法(⼀) 个⼈所得税的征收围个⼈所得税的征收围包括:⼯资薪⾦所得;个体⼯商户⽣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
(⼆) 个税的计税对象在职在岗职⼯每⽉⼯资性收⼊扣除3900元(国家税法规定为3500元,市还可按通讯补贴400元每⽉从当⽉应纳税所得中扣除,实际起征点为3900元)及医保和公积⾦,达到起征点的,按照七级累进税率计税。
其他⼈员⼀次性劳务费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税。
(三) ⼯资、薪⾦所得适⽤税率及计算1. ⼯资、薪⾦所得适⽤税率⼯资、薪⾦所得,适⽤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
该税率按个⼈⽉⼯资、薪⾦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共7级(见下表)。
2. ⼯资、薪⾦所得个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为当⽉的⼯资、薪⾦之和,减去法定扣除额度(⽬前我校规定为3900元/⽉)及扣缴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后的余额。
当⽉应交的个⼈所得税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税率计算得出。
(1) 在职在岗职⼯⼯资性收⼊计税1) ⼯资个税计算(每⽉计算⼀次)应纳税所得=⼯资应发合计﹣3900 - 公积⾦﹣医疗保险–社保-职业年⾦⼯资个⼈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适⽤税率﹣速算扣除数2) 当⽉零星收⼊个税计算(发放⼀次计算⼀次)零星收⼊个税=(⼯资系统的应纳税所得﹢第⼀次零星收⼊﹢第⼆次零星收⼊﹢第三次零星收⼊﹢……﹢第N次零星收⼊)×适⽤税率﹣速算扣除数﹣⼯资系统已扣个税﹣零星收⼊累计已扣个税3) 年终⼀次性奖励,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取得全年⼀次性奖⾦等计算征收个⼈所得税⽅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件的规定,纳税⼈取得全年⼀次性奖⾦,单独作为⼀个⽉⼯资、薪⾦所得计算纳税。
计算⽅法:(年终⼀次性奖励÷12)后的商数对应查找个税速算公式套算公式①(适⽤当⽉应纳税所得⾼于或等于3900元):应纳税额=当⽉取得全年⼀次性奖⾦×适⽤税率-速算扣除数公式②(适⽤当⽉应纳税所得低于3900元):应纳税额=(当⽉取得全年⼀次性奖⾦-当⽉应纳税所得与3900元的差额)×适⽤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及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一、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取得的各项收人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后的余额。
(一)收入的形式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二)费用扣除的方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特殊项目外,一般允许从个人的应税收入中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包括为取得收人所支出的必要的成本或费用,仅就扣除费用后的余额征税。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取分项确定、分类扣除,根据其所得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
二、个人所得项目的具体扣除标准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标准(自2011年9月1日起为3 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 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其他费用扣除规定税法规定了一些其他费用扣除标准。
四、每次收入的确定纳税义务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7项所得,都按每次取得的收入计算征税。
1.劳务报酬所得,根据不同劳务项目的特点,分别规定为:(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1995.04.06•【文号】国税发〔1995〕065号•【施行日期】1995.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个人所得税正文*注:本篇法规“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日期:1998年2月18日实施日期:1998年1月1日)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0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为了加强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管理,现将我局制定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间题,请随时向总局反映。
国家税务总局一九九五年四月六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完善代扣代缴制度,强化代扣代缴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上款所说的驻华机构,不包括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及其他依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国际组织驻华机构。
第三条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必须依法履行。
注(注1:自2001年5月1日起,第三条、第四条改按新《征管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三)劳务报酬所得;(四)稿酬所得;(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具体征收规定
个人所得税具体征收规定一、工资、薪金所得(一)关于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税款的计征办法问题应将纳税人的不含税收入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即为含税收入,然后再计算应纳税额。
具体按以下情况处理:1、雇主全额为雇员负担税款。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雇主为其雇员负担部分税款。
(1)定额负担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工资+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一定比例的工资或者负担一定比例的实际应纳税款的,比例负担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题1:在某企业工作的张三月工资收入人民币5000元,雇主负担其工资所得全部应纳税款,其当月应纳税款计算如下:应纳税所得额=(5000-3500-105)÷(1-10%)=1550元应纳税额=1550×10%-105=50元(二)纳税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对纳税人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将各项所得合并计算纳税。
注意四点:1、个人在一个月内取得两处或两处以上工资收入应合并为一个月工资收入计税;2、发放工资、薪金的单位都应按税法规定履行扣缴义务,并且扣缴税款环节可以分别减除费用;3、个人具有依法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补缴税款的法定义务;4、在合并计算需补缴税款时,只允许扣除一次费用。
例题2:李四2018年4月份分别从A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所得8000元,从B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所得10000元,那么这两个单位应该如何对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该纳税人又该如何申报纳税呢?A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8000-3500)×10%-105=345元;B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10000-3500)×20%-555=745元。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01讲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一)2014年12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度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35号)(以下简称“计税办法”),该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同时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7〕43号).课程内容修订的意义适用范围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额的计算征税管理的相关规定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修订的意义(一)进一步与企业所得税规定接轨(二)全面清理税收审批事项取消了原《计税办法》设定的资产损失、业务招待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等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或批准的事项。
(三)减少税收争议,完善了税法规定1、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与家庭生活混用不能分清的费用扣除比例.2、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允许其对不超过办法规定标准的部分进行税前扣除。
3、将个体工商户用于研发的单台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的价值标准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二、适用范围(一)该《计税办法》适用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
注意:按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适用《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适用定期定额征税的纳税人应当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销货登记簿,完整保存有关纳税资料,并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
(二)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包括:1、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2、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的个人;3、其他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人。
(三)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一)确认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前年度亏损1、收入总额的确定收入总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
个人所得税知识要点
个人所得税知识要点1.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都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指的是在国内居住满一年以上的个人,非居民个人指的是在国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或者没有住所的个人。
2.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式: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式一般分为综合征税和分类征税。
综合征税是将纳税人的各项收入累计计算后再进行征税,而分类征税是将纳税人的不同类别的收入分别计算和征税。
3.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起征点: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根据法定税率表确定,包括7个等级。
税率表中的税率逐级递增,最低为3%,最高为45%。
起征点是指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起点,按照法定规定,居民个人每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元时,方才开始缴纳个人所得税。
4.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个人所得税根据获取的各项收入按照法定规定采用不同的计税方法计算税额。
常见的计税方法包括综合所得额法、应纳税所得额法和简化计税方法。
5.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和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一系列的减免和优惠政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减少纳税人的税负。
例如,对于小微企业的收入,可以享受到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
6.个税起征点政策的变化:在中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1999年制定以来,经历过多次调整。
最新的个税起征点调整是在2024年,从月收入3500元提高到5000元。
7.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是属于全球个人所得税征收的经典代表。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实行的是世界范围内的全球征税原则,对美国公民和居民个人在世界范围内的所得都要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8.运用个人所得税筹划财富管理:个人所得税筹划是指通过合理的财务和投资安排,利用税法规定的各项减免和优惠政策,来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实现财富增值和保值。
9.个人所得税的重要性和挑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个人所得税制度也需要不断的和完善。
的目标是建立科学、公平、透明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同时要应对国际税收竞争和税收规避等挑战。
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根据不同的收入情况和税率进行计算。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计税方法。
首先,根据收入来源进行分类,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
不同类型的收入会有不同的税率和免税额。
其次,根据法定的税率表进行计算。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7个等级,分别是3%、10%、20%、25%、30%、35%、45%。
根据个人年度收入所处的税率范围,进行逐级累进计算。
此外,还需考虑一些优惠政策和减免项。
例如,对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方面的支出,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
最后,根据计税周期和申报方式进行申报缴纳。
一般个人所得税是按年度进行计算和申报,可以通过电子申报、纸质申报或代扣代缴的方式进行缴纳。
需要注意的是,每年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可能会有变化,因此在计算和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最好查阅最新的税法法规,以确保计算准确并遵守税法规定。
新版2024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新版2024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根据中国税法的新版2024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有所调整。
在2024年版本的个人所得税法中,统一计税期限为一个纳税年度,计税期限是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其它法规的规定计算的。
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全体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所取得的各项符合条件的收入之和减除各项符合条件的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在2024年版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中,税率分为七级。
根据所得额的不同,适用不同的税率。
以下来具体介绍各个档次的税率和相应的计算方法。
1.不超过1500元,税率为3%。
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税率为10%。
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税率为20%。
以下是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的详细步骤:1.首先,计算全年收入总额。
将所有符合个人所得税纳税范围的收入项,如工资、奖金、稿费等,加总得到全年收入总额。
2.其次,计算所有扣除项目。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扣除项目,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等,计算所有扣除项目的总额。
3.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将全年收入总额减去所有扣除项目的总额,得到应纳税所得额。
4.根据所得额查找适用税率。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中所得额对应的税率表,查找适用的税率。
5.计算应纳税额。
将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得到应纳税额。
6.减免税额。
如果个人满足法定条件,可享受一定的减免税额。
7.最终计算应缴税额。
将应纳税额减去减免税额,得到最终应缴税额。
总之,根据2024年版的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由全年收入总额减去所有扣除项目的总额得到应纳税所得额,根据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再减去减免税额得到最终应缴税额。
以上是基本的计算方法,实际操作应参考专业人士的意见。
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有哪几种
个⼈所得税征收⽅式有哪⼏种个⼈所得税是劳动者缴纳的主要税费之⼀,很多⼈对于个⼈所得税征收的⽅式是⽐较好奇,想要清楚具体征收的⽅式。
很多⼈会关注个⼈所得税的征税内容,那么,个⼈所得税有哪⼏种征收⽅式?关注店铺,了解更多知识吧。
个⼈所得税征收⽅式有哪⼏种⼀、查帐征收⽅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适⽤于健全帐簿,规范财务核算,正确计算盈亏,依法办理纳税申报,达到查帐征收⽅式的企业标准的。
其计算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以前年度亏损-免税所得⼆、核定征收⽅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1、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定的标准、程序和办法,直接核定纳税⼈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由纳税⼈按规定进⾏申报缴纳的办法。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定的标准、程序和⽅法,预先核定纳税⼈的应税所得率,由纳税⼈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总额或成本费⽤等项⽬的实际发⽣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办法。
《个⼈所得税代扣代缴暂⾏办法》第⼗⼀条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扣缴义务⼈缴纳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以及相应的滞纳⾦或罚款。
其应纳税款按下列公式计算:[点通正⽂]排列=左起横版录⼊⽅式=⼿⼯录⼊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税率⼀速算扣除数扣缴义务⼈已将纳税⼈拒绝代扣代缴的情况及时报告税务机关的除外。
临时⼯如何缴纳个税按⼯资薪⾦操作:临时⼯、季节⼯,与企业签定长期或短期劳动合同或协议,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薪⾦及职⼯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以下简称“国税函〔2009〕3号通知”)的规定,其⼯资薪⾦允许在税前扣除。
需要提供的资料有企业应提供⼯资明细清单、劳动合同(协议)⽂本、个⼈所得全员全额申报证明及个⼈所得税代扣代缴证明。
按劳务报酬操作:如不符合⼯资薪⾦在税前扣除的条件,属于劳务费在税前扣除,必须满⾜按照劳务缴纳个税,同时需要取得发票。
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
计算办法分两种情况:
一是当发放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各项工资性收入小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时,应将全年一次奖金先减去“雇员当月工资收入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以其余额除以全年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用一次性奖金收入减去“差额数”后的余额与确定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
0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03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同上
04
4、劳务报酬所得 每次收入4000以下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每次收入4000以上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 每次收入20000以上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住时间
纳税人性质
境内所得
境外所得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90日(或183日)以内
非居民
√
╳
╳
╳
90 (或183日)日-1年
非居民
√
√
╳
╳
1-5年
居民
√
√
√
╳
5年以上
居民√√√来自√注: √代表征税,╳代表不征税
(二)纳税对象 (1)工资、薪金所得 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
八、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 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仅指有形财产的使用权转让。
九、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 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 财产取得的所得。即有形财产的所有权转让。
①股票转让所得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②量化资产股份转让 A、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 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 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 B、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扣 减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和合理转让 费用后的余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五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
一、费用减除标准
①工资、薪金所得:减除2000元/月 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每一纳税年度的收 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 所得额。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 所得额。 合伙企业投资者:有协议规定的,按分配比例确定应 纳税所得额;没有约定的,按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
第十五章 个人所得税法
本章学习和掌握的重点是: 纳税人身份的确定、纳税人所得来源的确定、应 税所得的项目、税率、不同税目的费用扣除标准、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以及减 免税优惠和境外所得税额扣除、纳税办法等内容。 本章难点问题是: 每次收入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 额计算中的一些特殊问题等。
(4)个人出租的财产,被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 而取得的财产租赁所得。 (5)转让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 以及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而取得的财产转 让所得。 (6)提供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专利权、专有技术、 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各种特许权利,而取得 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是怎样
一、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是怎样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等) - 起征点。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注:目前起征点仍是按5000计算。
二、个人所得税免征额
公众对“起征点”存在误解。
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
“起征点”与“免征额”有着严格的区别:
所谓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
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
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
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二者的区别是:假设数字为2000元,你当月工资是2001元,如果是免征额,2000元就免了,只就超出的1元钱缴税,如果是起征点,则是不够2000元的不用交税,超出2000元的全额缴税,即以2001元为基数缴税。
三、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
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
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纳税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所有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的个人,都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征税对象与税率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
税率则根据不同的所得类别采取超额累进税率或比例税率。
例如,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至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通常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扣除各项法定费用后的余额。
以工资、薪金所得为例,应纳税所得额=当月收入总额-基本减除费用(如5000元)-专项扣除(如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
税收优惠为了鼓励某些特定的经济活动或者考虑到社会公平,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若干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优惠包括但不限于对特定群体的减税、免税,以及对特定项目的扣除标准提高等。
税款申报与缴纳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对于工资、薪金所得,一般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对于其他类型的所得,纳税人需自行申报。
法律责任违反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逃避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追缴税款、滞纳金以及可能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结语个人所得税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也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合理合法的税收征收,可以有效地调节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因此,了解并遵守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法规,不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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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纳税标准
个税纳税标准
1、按内地个税法规定,内地经常居民个人取得的财产性收入,按当年度实际收入,
采用预扣预缴税款制度予以纳税。
2、所得税的税率:
(1)财产性收入之税率以每年5%计算;
3、预缴税款:
(1)在应纳税收入超过3600元的,预扣预缴税款比例为30%;
4、减除费用:按照当年应采取的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的办法,由
纳税人实际发生的个人减免额以及下列项目的减免额,从经常居民个人的预缴税款中扣除:(1)住房租金支出、子女教育支出;
(2)义务教育支出、托儿一般支出、教师职工和学生取得低于三万元收入例外安排
支出、灵活就业人员支出等。
5、税收征收标准:
(1)本国经常居民:所得的全部财产性收入及支出,由本国所得税法律、法规和行
政规章规定征税;
(2)境外经常居民:取得本国财产性收入的,以其实际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本国所
得税。
6、劳务所得税:
(1)单位从个人承包或劳务劳务行业支付的报酬金额,按照本国税务行政机关规定
征收劳务所得税。
(2)个人从单位承包或市场营销收取报酬金额,不在征收范围内。
7、投资收益:对不动产的投资收益,以被投资所得的一定比例缴纳本国税收。
8、其他收入:对外汇贷款、保险、股利、投资收入、游戏收入等,以本国税务行政
机关有关规定征收本国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
2017年最新版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采用3500元的起征点,个人所得税是怎么计算的,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说明:1、本表含税级距中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月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金(五险一金) - 起征点3500元(外籍4800元)的余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二、年终奖所得年终奖所得,将年终奖金额除以12个月,以每月平均收入金额来确定税率和速度扣除数,年终奖所得税率表与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表相同,只是他们的计算方式不同。
说明:1、本表平均每月收入为年终奖所得金额除以12个月后的平均值。
2、税率表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相同。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或年终加薪,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的,应分两种情况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由于上述计算纳税方法是一种优惠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人,该计算纳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2011第48号)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来源: 中国政府网 (责任编辑:朱琳)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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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3〕158号)
个体工商户与企业联营而分得的利润,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税字[1994]020号)
财产租赁所得计税规定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1)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5]125号)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2)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纳税人提供准确、有效凭证,由纳税人负担的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准予扣除。
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国税发[1999]089号)
(3)在计算每月取得的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应先扣除有关税金、教育费附加和修缮费用,再按税法规定减除800元或20%的法定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每月取得财产转租所得,可在扣除转租人支付的租金、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后,再就其余额按税法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产转让所得计税规定
个人取得的各项财产转让所得,包括转让有价证券(除股票转让所得外)、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都要纳税。
财产转让所得,以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财产原值,是指:
(1)有价证券,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2)建筑物,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3)土地使用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4)机器设备、车船,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5)其他财产,参照以上方法确定。
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
偶然所得计税规定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取得偶然所得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偶然所得的单位为扣缴义务人。
偶然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实行源泉扣缴。
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个人参加有奖储蓄取得的各种形式的中奖所得,属于机遇性的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偶然所得”应税项目的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支付该项所得的各级银行部门是税法规定的代扣代缴义务人。
(国税函发[1995]98号)
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体育彩票(奖券)一次中奖收入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暂
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0000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税。
(国税发[1994]127号、国税函发[1998]803
号、财税[1998]12号)
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偶然所得”项目,由举办有奖销售活动的企业
(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2002]629号)
*0.1-105,IF(F15-3500<=9000,(F15-3500)*0.2-555,IF(F15-3500<=35000,(F15-3500)*0.25-1005,IF(F15-3500<=55000,(F15-3500)*0.3-2755,IF(F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