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29092-92汽车用暖风电动机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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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 29097-1992 汽车转向器总成技术条件

QCT 29097-1992 汽车转向器总成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T 29097一92汽车转向器总成技术条件代替JB2957一8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转向器总成(不包括转向轴及转向管柱总成、转向轴万向节叉总成、横、直拉杆总成)(以下简称转向器)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蜗杆滚轮式、循环球式、蜗杆指销式、齿轮齿条式汽车转向器总成。

本标准不适用于动力转向器。

2 引用标准QC/T 29096汽车转向器总成台架试验方法JB/Z 111汽车油漆涂层JB 4044汽车转向器清洁度测定方法3 术语3.1 额定输出扭矩(力):转向器设计时规定的安全使用的输出扭矩(力)。

3.2 线角传动比i rp:齿轮齿条式转向器的齿条位移增量与齿轮转角增量之比。

3.3 全转角:转向器的轴(输入轴或摇臂轴),从一个极限位置转到另一个极限位置时的总转角。

4 技术要求4.1 转向器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2 性能4.2.1 传动效率应符合表1的规定,正效率均方差值不大于3%。

4.2.2 传动比及输入全转角应符合设计要求。

4.2.3 转向器在输入轴全转角范围内,其传动间隙特性应符合设计要求。

4.2.4 输入轴在中间位置的转动力矩应符合设计要求。

4.2.5 转向器在中间位置的小转角扭转刚度G n不得低于25N·m/rad;大转角扭转刚度G t不得低于32N·m/rad;对焊有转向轴的转向器,G n不得低于20N·m/rad;G不得低于27N·m/rad。

t4.3 强度4.3.1 静扭4.3.1.1 蜗杆滚轮式、循环球式、蜗杆指销式转向器在承受下列公式计算的静扭载荷试验后,不得出现损坏。

4.3.1.2 齿轮齿条式转向器在承受按下列公式计算的静扭载荷试验后,不得出现损坏。

4.3.2 冲击:球面蜗杆滚轮式、循环球式、曲柄指销式转向器按表2的规定进行落锤冲击试验后,不应出现裂纹、扭曲或转动不灵活。

qc t 29009-91汽 车 用 电 线 接 头 技 术 条 件.doc

qc t 29009-91汽 车 用 电 线 接 头 技 术 条 件.doc

qc t 29009-91汽车用电线接头技术条件QCn29009一91汽车用电线接头技术条件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电线接头〔简称接头〕旳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那么,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运用于汽车用低压电线接头,汽车用点火线电线接头,汽车用圆柱式电线插接件,汽车用蓄电他电线接头。

2引用标准ZBT35001汽车电气设备差不多技术条件QCn29010汽车用低压电线接头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QCn29011汽车用点火线电线接头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QCn29012汽车用圆柱式电线插接件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QCn29013汽车用蓄电池电线接头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旳检查〕3技术要求3、1接头旳外形与配合尺寸应符合QCn29010、QCn29011、QCn29012、QCn29013标准中旳相应规定。

3、2接头表面应整洁、无毛刺和尖角,镀层无叠积、空白与剥落等缺陷。

3、3接头应能保证装接到电线或电器上时,不出现断裂或裂纹。

3、4接头应用压接、熔焊、冷挤、锡焊或相互组合方法装到电线线芯上。

线芯截面为2.5mm2及以下电线,其接头必须夹往电线旳绝缘体。

3、5接头必须经受耐潮试验而不破坏其接触可靠性。

3、6接头在电线上旳接合牢固性应符合以下规定:3、6、1关于截而为0.5~0.75mm2旳电线,应能承受不小于79N旳静拉力。

3、6、2关于截面为l~6mm2旳电线,应能承受不小于118N旳静拉力。

3、6、3关于截面为6mm2以上旳电线应承受不小于176N旳静拉力。

3、7圆柱式插接件旳插拔力应是可变旳,可按成品旳需要予以调整:3、7、1带有定位机构旳插接件,其插拔力不应超过67N。

3、7、2没有定位机构旳多线插按器中旳插接件每个插拔力不应超过31N。

3、8线与接头和圆柱式插接件旳电压降,在耐潮试验后,应符合表1和表2旳规定:3、9圆柱式插接件配合应紧密可靠,假设有定位应明显易感。

风暖式PTC加热器技术要求

风暖式PTC加热器技术要求

汽车用风暖式PTC加热器技术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风暖式PTC加热器的术语与定义、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风暖式PTC电加热器的设计、制造、检查与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2421.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概述和指南GB/T 2423.4-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GB/T 2423.10-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GB/T 2423.17-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 2 部分GB/T 2423.22-200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GB/T 2828.1-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GB/T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GB/T 7153-2002直热式阶跃型正温度系数热敏电阻器GB/T 8410-2006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GB/T 6461-2002金属基体上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GB/T9969-200 产品保证文件GB/T 12666.2-2008单根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GB/T 14436-1993工业产品保证文件GB/T 20626-2006 特殊环境条件GB/T2164-1995家用和类似用途的风扇型PTCR发热器GB/T2165-1995家用和类似用途的风扇型PTCR发热器安全要求GB/T 29106-2004 汽车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GB/T417.1-2001车用电线束接插件3 术语与定义3.1风扇型PTCT发热器(表面带电型和绝缘型)由一片或多片并联使用的 PTCR陶瓷发热元件和金属散热器组合,用机械方法使空气流动-加热的发热器:根据外表面的带电情况分为表面带电型和表面绝缘型。

汽车空调电动压缩机总成技术条件

汽车空调电动压缩机总成技术条件

《汽车空调电动压缩机总成技术条件》编制说明1工作简要过程21.1 任务来源今年年初,国家发布新的产业政策,鼓励低油耗、低排放、环抱型的汽车的研究发展,国家科技部以奇瑞为依托专门建立了国家节能环保汽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从事混合动力方面等方面的研究。

目前国内主要的汽车厂几乎都有自己的开发和量产电动车或混合动力车的计划。

为推动电动车及电动压缩机的发展,达到与电动车或混合动力车同步发展的目的,2003年10月电动压缩机国家标准《电动车空调压缩机总成技术条件》的制定工作列入上海市科委技术计划。

2004年3月该标准制定工作经申报,被列入国家标准制定计划。

根据计划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1.2 主要工作过程在2003年中,上海三电贝洱汽车空调有限公司成立了工作小组来推动标准制订工作,2004年以前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2005年10月左右提出标准征求意见稿。

1.3 主要参加单位和工作组成员名单主要参加单位和工作组成员名单如下:上海三电贝洱汽车空调有限公司:姚 奕、何斌、钟民先、戴玉英2 标准编制原则和标准主要内容本标准根据当前国家电动车和混合动力车的的发展趋势,针对轿车使用情况,制订了使用HFC-134a制冷剂的、排量介于15ml/r到40ml/r的、直流无刷电机驱动半封闭汽车空调压缩机和功率驱动模块的指标、试验方法以及包装标识等进行了规定。

3主要试验的分析、综述报告,预期达到的经济效果节能和环保的需要推动了电动车和混合动力车的发展,电动车和混合动力车的发展呼唤新的压缩机型,汽车空调系统电动压缩机的研制,可达到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改善车辆性能、改善空调匹配的综合效果。

目前在国际范围内无统一的汽车空调电动压缩机技术标准,在国内也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因此制定此技术标准,可以填补国内空白,在统一平台上推动国内电动压缩机的发展,有效防止国外技术和经济垄断。

电动压缩机是空调系统的动力源和核心,也是常规汽车转向电动或混合动力汽车时,空调系统中变动最大的零件。

QCT_29078_92汽车用空气压缩机技术条件

QCT_29078_92汽车用空气压缩机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QC/T 29078一92汽车用空气压缩机技术条件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空气压缩机的术语、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用往复活塞式空气压缩机(以下简称空压机)。

2 引用标准GB 3821中小功率内燃机清洁度测定方法GB 3853一般用容积式空气压缩机性能试验方法GB 4980容积式压缩机噪声声功率级测定——工程法JB 8产品标牌JB 2759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ZB T24001汽车用空气压缩机活塞技术条件ZB T24002汽车用空气压缩机活塞环技术条件3 术语:适于配套主机要求的最高工作压力(表压)。

3.1 标定排气压力pe:适于配套主机要求的最高工作转速。

3.2 标定转速ne:在标定工况下适于配套要求的最小排气量。

3.3 标定排气量Qe注:标定工况是指一级吸气压力为0.1MPa(绝对压力),吸气温度为293K,相对湿度为零,排气压力为标定排气压力和曲轴转速为标定转速时的工况。

:在标定工况下实际消耗的最大功率。

3.4 标定轴功率Ne3.5 容积比能(比功率)q:生产单位容积压缩空气时所消耗的能量其值按下式计算::排气量与空压机行程容积的百分比,3.6 空压机的容积效率(充气系数)ηv其值按下式计算:3.7 速度特性:在排气压力恒定的条件下,空压机的排气量、轴功率和排气温度随转速的变化关系。

4 技术要求4.1 空压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2 零件、部件和附件应按有关技术文件检验合格后方可装配。

4.3 空压机的气缸直径参照表1的规定。

按表2划分为3级。

4.4 标定排气压力pe4.5 标定工况下空压机的实测排气量应不小于标定排气量。

4.6 标定工况下,空压机的实测轴功率应不大于标定轴功率。

)符合表3规定。

4.7 空压机的容积比能(q)和容积效率(ηv4.8 空压机的气密性与容积为6升的储气筒相连的空压机在标定压力下历时5min 每缸压力下降值符合表4中规定值。

汽车行业所有标准-QCT

汽车行业所有标准-QCT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QC/T 508-1999 QC/T 509-1999 QC/T 510-1999 QC/T 511-1999 QC/T 512-1999 QC/T 513-1999 QC/T 515-2000 QC/T 516-1999 QC/T 517-1999 QC/T 5-1992 QC/T 520-1999 QC/T 521-1999 QC/T 527-1999 QC/T 540-1999 QC/T 541-1999 QC/T 542-1999 QC/T 543-1999 QC/T 544-2000 QC/T 551-1999 QC/T 55-1993 QC/T 552-1999 QC/T 555-2000 QC/T 556-1999 QC/T 558-1999 QC/T 56-1993 QC/T 570-1999 QC/T 571-1999 QC/T 572-1999 QC/T 573-1999 QC/T 574-1999 QC/T 575-1999 QC/T 583-1999 QC/T 584-1999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QC/T 412-1999 QC/T 413-2002 QC/T 414-1999 QC/T 416-1999 QC/T 417.1-2001 QC/T 417.2-2001 QC/T 417.3-2001 QC/T 417.4-2001 QC/T 417.5-2001 QC/T 4-1992 QC/T 42-1992 QC/T 422-2000 QC/T 424-1999 QC/T 429-1999 QC/T 447-1999 QC/T 448-1999 QC/T 451-1999 QC/T 452-1999 QC/T 453-2002 QC/T 454-1999 QC/T 455-1999 QC/T 456-1999 QC/T 461-1999 QC/T 464-1999 QC/T 466-1999 QC/T 469-2002 QC/T 472-1999 QC/T 473-1999 QC/T 483-1999 QC/T 493-1999 QC/T 494-1999 QC/T 501-1999 QC/T 502-1999

QCT2909492汽车用交流发电机技术条件

QCT2909492汽车用交流发电机技术条件

QCT2909492汽车用交流发电机技术条件QC/T 29094一92汽车用交流发电机技术条件代替JB3309一83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交流发电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由硅元件整流的汽车用交流发电机。

该发电机为连续定额工作制,并带有抑制干扰电容器。

工作时必须与相应的电压调剂器(电磁振动式或电子式调剂器)配合使用,并与蓄电池并联工作。

2 引用标准ZB T35 001汽车电气设备差不多技术条件ZB T36 010汽车用交流发电机电气特性试验方法GB 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GB 2423.17电工电子产品差不多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3 术语、代号3.1 整体式交流发电机——机体上装有电子式电压调剂器的交流发电机。

a.交流发电机(左图为内搭铁;右图为外搭铁)b.整体式交流发电机(左图为内搭铁;右图为外搭铁)c.带双取样电路调剂器的整体式交流发电机。

3.2 试验电压Ut测试输出电流特性时所规定的电压值(本标准规定配用电磁振动式电压调剂器交流发电机,试验电压值为14V、28V;配用电子式调剂器,为使调剂器处于非工作状态,试验电压定为:13.5V、27V)。

3.3 额定转速nR交流发电机在环境温度23±5℃和试验电压Ut 下,输出额定电流IR时承诺的最大转速。

(本标准规定为6000r/min)。

3.4 最大工作转速nmax交流发电机在环境温度23±5℃,试验电压Ut,和输出最大电流下至少正常连续工作15min的最大转速(本标准规定第Ⅰ、Ⅱ、Ⅲ系列交流机为12000r/min,第IV系列为8000r/min)。

3.5 交流发电机冷态输出交流发电机机体温度处于23±5℃时的输出电流值。

3.6 交流发电机热态输出交流发电机在环境温度23±5℃下工作,机体温度达到稳固温升时的输出电流值。

4 技术要求4.1 交流发电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QCT692—2002汽油压缩天然气两用燃料发动机技术条件

QCT692—2002汽油压缩天然气两用燃料发动机技术条件

标准号:QC/T 692— 2002汽油/压缩天然气两用燃料发动机技术条件发布时间:2004-8-13 10:47:54浏览次数:44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QC/T 692 —20022002-12-31 发布汽油/天然气两用燃料发动机技术条件2003-03-01 实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QC/T 692-2002 汽油/天然气两用燃料发动机技术条件.言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本标准由原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发动机厂、东风汽车工程研究院、重庆汽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一光、武文霞、贾雨、邓杰。

2002-12-31 发布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汽油/天然气两用燃料发动机技术条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汽油 /天然气两用燃料发动机的技术要求、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燃料发动机(以下简称发动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 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车辆、机动船和由火花点火发动机驱动的装置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车用点燃式发动机及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QC/T 692-2002本标准适用于天然气储气瓶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 20MPa 的汽车用汽油/天然气两用GB/T 1147 内燃机通用技术条件 GB/T 3845 汽油车排气污染物试验方法 怠速法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11340 汽车曲轴箱排放物测量方法及限值试验方法、检验规划、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GB 14023GB 14761.4 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761.5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762量方法GB 17691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4.1 GB/T 17692 GB/T 17895 GB 17930 GB 18047 GB/T 18297 GB 18352.1 GB 18352.2 QC/T 245 QC/T 257 QC/T 413 QC/T 484 QC/T 525 QC/T 526 QC/T 671 QC/T 674 QC/T 675 QC/T 901术语汽车用发动机净功率测试方法天然气汽车和液化石油气汽车车用无铅汽油车用压缩天然气汽车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词汇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I)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n)压缩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和安装要求压缩天然气汽车定型试验规程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汽车油漆涂层汽车发动机可靠性试验方法汽车发动机定型试验规程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减压调节器汽车用压缩天然气电磁阀汽车用汽油电磁阀汽车发动机产品质量检验评定方法汽油/天然气两用燃料发动机gasoline/NG bi-fuelengine符合GB/T 1147 的规定,并能分别燃用汽油和天然气两种燃料的汽车用发动机。

QCT 29097-1992 汽车转向器总成技术条件

QCT 29097-1992 汽车转向器总成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T 29097一92汽车转向器总成技术条件代替JB2957一8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转向器总成(不包括转向轴及转向管柱总成、转向轴万向节叉总成、横、直拉杆总成)(以下简称转向器)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蜗杆滚轮式、循环球式、蜗杆指销式、齿轮齿条式汽车转向器总成。

本标准不适用于动力转向器。

2 引用标准QC/T 29096汽车转向器总成台架试验方法JB/Z 111汽车油漆涂层JB 4044汽车转向器清洁度测定方法3 术语3.1 额定输出扭矩(力):转向器设计时规定的安全使用的输出扭矩(力)。

3.2 线角传动比i rp:齿轮齿条式转向器的齿条位移增量与齿轮转角增量之比。

3.3 全转角:转向器的轴(输入轴或摇臂轴),从一个极限位置转到另一个极限位置时的总转角。

4 技术要求4.1 转向器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2 性能4.2.1 传动效率应符合表1的规定,正效率均方差值不大于3%。

4.2.2 传动比及输入全转角应符合设计要求。

4.2.3 转向器在输入轴全转角范围内,其传动间隙特性应符合设计要求。

4.2.4 输入轴在中间位置的转动力矩应符合设计要求。

4.2.5 转向器在中间位置的小转角扭转刚度G n不得低于25N·m/rad;大转角扭转刚度G t不得低于32N·m/rad;对焊有转向轴的转向器,G n不得低于20N·m/rad;G不得低于27N·m/rad。

t4.3 强度4.3.1 静扭4.3.1.1 蜗杆滚轮式、循环球式、蜗杆指销式转向器在承受下列公式计算的静扭载荷试验后,不得出现损坏。

4.3.1.2 齿轮齿条式转向器在承受按下列公式计算的静扭载荷试验后,不得出现损坏。

4.3.2 冲击:球面蜗杆滚轮式、循环球式、曲柄指销式转向器按表2的规定进行落锤冲击试验后,不应出现裂纹、扭曲或转动不灵活。

QCT-29078-92汽车用空气压缩机技术条件

QCT-29078-92汽车用空气压缩机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QC/T 29078一92汽车用空气压缩机技术条件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空气压缩机的术语、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用往复活塞式空气压缩机(以下简称空压机)。

2 引用标准GB 3821中小功率内燃机清洁度测定方法GB 3853一般用容积式空气压缩机性能试验方法GB 4980容积式压缩机噪声声功率级测定——工程法JB 8产品标牌JB 2759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ZB T24001汽车用空气压缩机活塞技术条件ZB T24002汽车用空气压缩机活塞环技术条件3 术语:适于配套主机要求的最高工作压力(表压)。

3.1 标定排气压力pe:适于配套主机要求的最高工作转速。

3.2 标定转速ne:在标定工况下适于配套要求的最小排气量。

3.3 标定排气量Qe注:标定工况是指一级吸气压力为0.1MPa(绝对压力),吸气温度为293K,相对湿度为零,排气压力为标定排气压力和曲轴转速为标定转速时的工况。

:在标定工况下实际消耗的最大功率。

3.4 标定轴功率Ne3.5 容积比能(比功率)q:生产单位容积压缩空气时所消耗的能量其值按下式计算::排气量与空压机行程容积的百分比,3.6 空压机的容积效率(充气系数)ηv其值按下式计算:3.7 速度特性:在排气压力恒定的条件下,空压机的排气量、轴功率和排气温度随转速的变化关系。

4 技术要求4.1 空压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2 零件、部件和附件应按有关技术文件检验合格后方可装配。

4.3 空压机的气缸直径参照表1的规定。

按表2划分为3级。

4.4 标定排气压力pe4.5 标定工况下空压机的实测排气量应不小于标定排气量。

4.6 标定工况下,空压机的实测轴功率应不大于标定轴功率。

)符合表3规定。

4.7 空压机的容积比能(q)和容积效率(ηv4.8 空压机的气密性与容积为6升的储气筒相连的空压机在标定压力下历时5min 每缸压力下降值符合表4中规定值。

汽车行业标准汽用暖风电动机技术条件

汽车行业标准汽用暖风电动机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QC/T 29092一92汽车用暖风电动机技术条件代替JB 3257一83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暖凤电动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水暖式暖风装置上驱动风扇用的电动机(以下简称电动机)。

2 引用标准GB 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 4942.1电机外壳防护分级GB 10069.1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ZB T35 001汽车电气设备差不多技术条件3 术语3.1 额定功率:在ZB T35001第3.2条所规定的环境条件下,给电动机加上13.5V(或27V)试验电压时,电动机能够输出的最大功率。

3.2 标称功率:电动机制造厂在技术文件中规定并在名牌上标注的电动机名义功率值。

3.3 负载电流与负载转速:电动机在规定负载下的电流与转速。

4 技术要求4.1 电动机应符合本标准要求以及ZB T35001的规定,并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2 电动机的型号应符合《汽车电气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的规定。

4.3 电动机的工作环境温度范围为一40~65℃。

4.4 电动机的产品技术条件中应规定:a.空载电流与空载转速;b.标称功率;c.负载电流与负载转速。

4.5 电动机外观应整洁、无锈蚀、无机械损伤。

在产品图中应规定螺纹紧固件的拧紧力矩。

4.6 电动机应能承受表1、表2规定条件的耐振试验。

4.7 电动机空载运行时,测得的A计权声功率级噪声限值应符合表3的规定;双速电动机以高速档为准。

4.8 电动机的应能承受50Hz、550V耐电压试验而不被击穿。

4.9 电动机应能承受2d的湿热试验。

4.10 电动机磁极部位外壳表面的温升不得大于60K。

4.11 电动机应能承受一40℃的低温试验。

4.12 电动机应能承受一40℃与65℃的温度变化试验。

4.13 电动机应能承受65℃的高温试验。

QCT2909292汽车用暖风电动机技术条件

QCT2909292汽车用暖风电动机技术条件

QCT2909292汽车用暖风电动机技术条件QC/T 29092一92汽车用暖风电动机技术条件代替JB 3257一83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暖凤电动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水暖式暖风装置上驱动风扇用的电动机(以下简称电动机)。

2 引用标准GB 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 4942.1电机外壳防护分级GB 10069.1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ZB T35 001汽车电气设备差不多技术条件3 术语3.1 额定功率:在ZB T35001第3.2条所规定的环境条件下,给电动机加上13.5V(或27V)试验电压时,电动机能够输出的最大功率。

3.2 标称功率:电动机制造厂在技术文件中规定并在名牌上标注的电动机名义功率值。

3.3 负载电流与负载转速:电动机在规定负载下的电流与转速。

4 技术要求4.1 电动机应符合本标准要求以及ZB T35001的规定,并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2 电动机的型号应符合《汽车电气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的规定。

4.3 电动机的工作环境温度范畴为一40~65℃。

4.4 电动机的产品技术条件中应规定:a.空载电流与空载转速;b.标称功率;c.负载电流与负载转速。

4.5 电动机外观应整洁、无锈蚀、无机械损害。

在产品图中应规定螺纹紧固件的拧紧力矩。

4.6 电动机应能承担表1、表2规定条件的耐振试验。

4.7 电动机空载运行时,测得的A计权声功率级噪声限值应符合表3的规定;双速电动机以高速档为准。

4.8 电动机的应能承担50Hz、550V耐电压试验而不被击穿。

4.9 电动机应能承担2d的湿热试验。

4.10 电动机磁极部位外壳表面的温升不得大于60K。

4.11 电动机应能承担一40℃的低温试验。

4.12 电动机应能承担一40℃与65℃的温度变化试验。

4.13 电动机应能承担65℃的高温试验。

QC T 29063-92汽车机械式变速器总成技术条件 5页word

QC T 29063-92汽车机械式变速器总成技术条件 5页word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T29063一92汽车机械式变速器总成技术条件代替JBn 4125一85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载货汽车机械式变速器总成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只适用于载货汽车用机械式四~五档,且四档、五档为直接档的变速器总成。

2 引用标准JB 3987汽车机械式变速器台架试验方法JB 4072.2汽车清洁度工作导则测定方法GB 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3 技术要求3.1 换档性能3.1.1 轻型汽车变速器前进档结构型式必须装有同步器结构。

3.1.2 中型汽车除一档倒档外,其余各档结构型式亦必须装有同步器结构。

3.1.3 重型汽车前进档如不设同步器,其结构型式亦应为啮合套结构。

3.1.4 换算到滑轨上的各档位的静态挂档力应小于表1规定值。

3.2 噪声3.3 疲劳寿命总成疲劳寿命应符合表3规定。

各类变速器在达到表3的循环次数后,主要零件不应损坏,齿轮不得产生下列任何一种损伤。

a.轮齿断裂;b.齿面严重点蚀(面积超过4mm2或深度超过0.5mm的点蚀)。

3.4 静扭强度总成的后备系数K不小于表4规定值。

3.5 同步器寿命同步器经10×104次挂挡试验后,不得出现失效现象(即连续5次撞击声)。

3.6 密封性总成各结合面及油封刃口处均不得有渗漏现象。

3.7 清洁度总成不解体清洁度应符合企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指标。

3.8 传动效率η总成的传动效率η不得低于表5规定。

3.9 总成装配要求3.9.1 总成装配后应保证档位清楚,无乱档掉档现象。

3.9.2 总成各运动件应运动灵活,无卡滞现象及异常声响。

3.9.3 总成各紧固螺栓、螺母应按设计要求的紧固力矩拧紧,不得有松动和漏装现象。

3.9.4 油封刃口、轴承、摩擦副按设计规定涂润滑脂或润滑液。

3.9.5 总成外露非加工表面均应涂以均匀完整的防护漆,外露加工表面涂以防锈油。

4 试验方法4.1 挂档力试验(静态)4.1.1 试验目的测定变速器总成各裆位静态挂档力。

QCT-29078-92汽车用空气压缩机技术条件

QCT-29078-92汽车用空气压缩机技术条件

Q C T-29078-92汽车用空气压缩机技术条件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QC/T 29078一92汽车用空气压缩机技术条件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空气压缩机的术语、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用往复活塞式空气压缩机(以下简称空压机)。

2引用标准GB 3821中小功率内燃机清洁度测定方法GB 3853一般用容积式空气压缩机性能试验方法GB 4980容积式压缩机噪声声功率级测定——工程法JB 8产品标牌JB 2759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ZB T24001汽车用空气压缩机活塞技术条件ZB T24002汽车用空气压缩机活塞环技术条件3术语:适于配套主机要求的最高工作压力(表压)。

3.1标定排气压力pe3.2标定转速n:适于配套主机要求的最高工作转速。

e3.3标定排气量Q:在标定工况下适于配套要求的最小排气量。

e注:标定工况是指一级吸气压力为0.1MPa(绝对压力),吸气温度为293K,相对湿度为零,排气压力为标定排气压力和曲轴转速为标定转速时的工况。

:在标定工况下实际消耗的最大功率。

3.4标定轴功率Ne3.5容积比能(比功率)q:生产单位容积压缩空气时所消耗的能量其值按下式计算::排气量与空压机行程容积的百分比,3.6 空压机的容积效率(充气系数)ηv其值按下式计算:3.7 速度特性:在排气压力恒定的条件下,空压机的排气量、轴功率和排气温度随转速的变化关系。

4 技术要求4.1 空压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2 零件、部件和附件应按有关技术文件检验合格后方可装配。

4.3 空压机的气缸直径参照表1的规定。

按表2划分为3级。

4.4 标定排气压力pe4.5 标定工况下空压机的实测排气量应不小于标定排气量。

qct29097-1992汽车转向器总成技术条件

qct29097-1992汽车转向器总成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QC/ T 29097 —92汽车转向器总成技术条件代替JB2957一81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转向器总成(不包括转向轴及转向管柱总成、转向轴万向节叉总成、横、直拉杆总成)(以下简称转向器)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蜗杆滚轮式、循环球式、蜗杆指销式、齿轮齿条式汽车转向器总成。

本标准不适用于动力转向器。

2引用标准Q(/ T 29096汽车转向器总成台架试验方法JB/ Z 111 汽车油漆涂层JB 4044 汽车转向器清洁度测定方法3术语3.1额定输出扭矩(力):转向器设计时规定的安全使用的输出扭矩(力)。

3.2线角传动比i rp:齿轮齿条式转向器的齿条位移增量与齿轮转角增量之比。

3.3全转角:转向器的轴(输入轴或摇臂轴),从一个极限位置转到另一个极限位置时的总转角。

4技术要求4.1转向器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2性能4.2. 1传动效率应符合表1的规定,正效率均方差值不大于3%。

表1蜡构型式正效率5+逆效舉打購杆潑恰式循环球式蝎杆指销式i齿轮齿蘇式>75^耳3%注z表中数值为全转角的前%范圈内的平禰值*4. 2. 2传动比及输入全转角应符合设计要求。

4. 2. 3转向器在输入轴全转角范围内,其传动间隙特性应符合设计要求。

4. 2. 4输入轴在中间位置的转动力矩应符合设计要求。

4. 2. 5转向器在中间位置的小转角扭转刚度G不得低于25N- m)/rad ;大转角扭转刚度Gt不得低于32N- m/ rad ;对焊有转向轴的转向器,G不得低于20N- m/ rad ;G不得低于27N • m/ rad。

4. 3强度4. 3. 1静扭4. 3. 1. 1蜗杆滚轮式、循环球式、蜗杆指销式转向器在承受下列公式计算的静扭载荷试验后,不得出现损坏。

2T式中:M"静扭矩值* N' in#T—额定输出扭矩,N-m,u—角传动比?S-- 安全系数*取3.4. 3. 1. 2齿轮齿条式转向器在承受按下列公式计算的静扭载荷试验后,不得出现损坏M=2F*#**S式中=F——额定输出力,N*r --- 齿轮节圆半径,mjM—静扭矩值,N皿4. 3. 2冲击:球面蜗杆滚轮式、循环球式、曲柄指销式转向器按表2的规定进行落锤冲击试验后,不应出现裂纹、扭曲或转动不灵活。

qc t 29064-92汽车用起动机技术条件.doc

qc t 29064-92汽车用起动机技术条件.doc

qc t 29064-92汽车用起动机技术条件代替JB2741一80汽车用起动机技术条件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起动机旳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那么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发动机用起动机。

2引用标准GB4942.1电机外壳防护分级ZBT11001起动机特性试验方法ZBT35001汽车电气设备差不多技术条件3术语死起动:点火电路断开〔对柴油发动机为油门关闭〕时起动发动机。

活起动:点火电路接通〔对柴油发动机为油门接通〕时起动发动机。

超越:起动机接通电源,单向离合器旳驱动齿轮旳转速大于电机转速时,单向离合器处于超越状态。

4技术要求4、1起动机应符合本标准及ZBT35001中旳有关规定,并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旳图样及设计文件制造。

湿热型起动机还应符合ZBT35001中有关湿热型电机旳规定。

4、2起动机应能在以下条件下正常工作4、2、1周围介质温度一40~95℃;4、2、2相对湿度不大于90%。

4、3起动机为短时工作制,额定工作时刻为30s。

经额定工作时刻试验后冷却至室温,其空载与制动性能参数应符合该产品技术条件。

4、4起动机应制成单线制,专门需要时,同意制成双线制。

4、5起动机旳旋转方向从驱动端观看。

应在起动机适当部位标注旋转方向箭头。

4、6起动机产品技术条件中应包括:a.空载性能参数〔电压、电流、转速〕;b.额定功率时旳性能参数〔电压、电流、转速、转矩〕;c.制动性能参数〔电压、电流、力矩〕;d.按ZBT11001规定试验获得旳起动机特性曲线。

4、7装配质量:起动机表面应无损伤,漆层符合ZBT35001中3.2条旳要求,对螺纹紧固件应在产品图中规定相应旳拧紧力矩〔参考附录A〕。

4、8防护等级:起动机防护等级为GB4942.1中规定旳IPX4级。

经防护等级试验后,其空载与制动性能应符合该产品技术条件,也可按用户要求采纳其它防护等级。

4、9按表1、表2条件对起动机进行耐振试验。

试验后零部件应无损坏,紧固件应无松脱现象,起动机空载与制动性能应符合该产品技术条件。

QC T 29082-92汽车传动轴总成技术条件之欧阳理创编

QC T 29082-92汽车传动轴总成技术条件之欧阳理创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QC/T 29082一92汽车传动轴总成技术条件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十字轴式万向节传动轴总成(以下简称传动轴)的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轻、中型各类汽车及其改装车用传动轴,微型及重型各类汽车及其改装车用传动轴亦可参照使用。

2引用标准GB 9239刚性转子平衡品质——许用不平衡量的确定JB 524汽车万向节十字轴技术条件JB 3741汽车传动轴总成台架试验方法JB 3677汽车用螺纹紧固件拧紧扭矩规范ZB J 11014万向节滚针轴承技术条件JB/Z汽车油漆涂层3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3.1传动轴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3.2万向节轴承应符合ZB J11014的规定。

3.3万向节十字轴应参照JB 524的有关规定。

3.4装配用的零部件必须经过检验合格。

3.5装配用的零部件在装配前必须清洗干净。

3.6传动轴外观及零件加工表面不得有毛刺、碰伤、锈蚀、折痕、扭曲变形及裂纹等缺陷。

3.7传动轴装配前零部件应符合以下要求:3.7.1十字轴的油道应清洁畅通,轴承碗中的滚针排列无横倒或少装3.7.2万向节总成装配后轴承转动灵活、油封完好、装配尺寸应符合图样要求。

3.7.3传动轴管焊接合件焊接前后必须进行校直,滑动轴、非滑动轴轴颈的径向跳动不超过0.1mm,轴管全长上的径向跳动应符合表1规定:当轴管长度小于轴管直径的1.5倍时,滑动轴、非滑动轴轴颈的径向跳动量不大于0.3mm,轴管全长径向跳动量不大于1mm。

3.7.4传动轴管焊接合件的焊接质量应可靠,焊缝尺寸应符合图样要求,焊缝外观应平整光滑无间断,不得有虚焊、夹渣等缺陷。

用1.5倍最大工作扭矩静扭转时,焊缝不得开裂。

3.8装配时不得漏装、错装,连接紧固件应牢固可靠,其拧紧力矩应符合JB3677的规定。

3.9传动轴装配后,用手在正、反两个方向上沿万向节夹角形成的圆锥面运动轨迹转动时,万向节工作平稳,不得有卡阻现象或明显的间隙,万向节夹角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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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T 29092一92
汽车用暖风电动机技术条件 代替JB 3257一83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暖凤电动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水暖式暖风装置上驱动风扇用的电动机(以下简称电动机)。

2 引用标准
GB 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 4942.1电机外壳防护分级
GB 10069.1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ZB T35 001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3 术语
3.1 额定功率:在ZB T35001第3.2条所规定的环境条件下,给电动机加上13.5V
(或27V)试验电压时,电动机能够输出的最大功率。

3.2 标称功率:电动机制造厂在技术文件中规定并在名牌上标注的电动机名义 功率值。

3.3 负载电流与负载转速:电动机在规定负载下的电流与转速。

4 技术要求
4.1 电动机应符合本标准要求以及ZB T35001的规定,并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2 电动机的型号应符合《汽车电气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的规定。

4.3 电动机的工作环境温度范围为一40~65℃。

4.4 电动机的产品技术条件中应规定:
a.空载电流与空载转速;
b.标称功率;
c.负载电流与负载转速。

4.5 电动机外观应整洁、无锈蚀、无机械损伤。

在产品图中应规定螺纹紧固件 的拧紧力矩。

4.6 电动机应能承受表1、表2规定条件的耐振试验。

4.7 电动机空载运行时,测得的A计权声功率级噪声限值应符合表3的规定;双速电动机以高速档为准。

4.8 电动机的应能承受50Hz、550V耐电压试验而不被击穿。

4.9 电动机应能承受2d的湿热试验。

4.10 电动机磁极部位外壳表面的温升不得大于60K。

4.11 电动机应能承受一40℃的低温试验。

4.12 电动机应能承受一40℃与65℃的温度变化试验。

4.13 电动机应能承受65℃的高温试验。

4.14 电动机应能承受16h的盐雾试验。

4.15 电动机的漆层应符合ZB T35 001第3.21条的规定。

4.16 电动机的外壳防护等级为IP54。

4.17 电动机的耐久性不低于1000h,500h后允许更换电刷和磨光换向器一次,
耐久性试验后,电动机负载转速和电流的变化不得超过试验前测试值的10%。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
标称电压为12V的电动机,试验时电动机的端电压为13.5±0.2V;标称电压为24V的电动机,试验电压为27±0.4V。

试验电源应采用配套汽车所用蓄电池或直流稳压电源,稳压电源的纹波系数不大于5%,试验用电压表的精度不低于0.5级,电流表精度不低于1.0级。

5.2 耐振试验
在振动试验台上进行。

耐振试验条件按表1与表2的规定。

电动机在试验台夹具上的固定方法与实际装车的方法相同。

试验后,按出厂检验项目测试应符合该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5.3 温度变化试验
按ZB T35001第4.3条规定进行。

试验后,按出厂检验项目测试,应符合该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5.4 低温试验
按ZB T35001第4.2条的规定进行。

规定低温值为一40℃。

试验后,按出厂检验项目测试,应符合该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5.5 高温试验
按ZB T35001第4.4条规定进行。

高温箱的温度为65℃。

试验时采用模拟的办法,使电动机输出标称功率条件下工作。

试验后,按出厂检验项目测试,应符合该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5.6 湿热试验
按ZB T35 001第4.5条规定进行。

5.7 盐雾试验
按ZB T35001第4.6条规定进行。

试验结束后,按出厂检验项目测试,应符合该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5.8 耐电压试验
按ZB T35 001第4.9条的规定进行。

5.9 外壳防护等级试验
电动机外壳防护等级的试验方法和合格判定按GB 4942.1的规定。

5.10 温升试验
电动机的温升试验,在专用试验台上进行,试验时空气温度不大于40℃,电动机输出标称功率,连续运转3h后,用温度计测量磁极部位外壳表面的温升值。

5.11 零部件防护处理检验
按ZB T35 001第4.12条的规定进行。

5.12 漆层检验
按ZB T35 001第4.13条的规定进行。

5.13 噪声试验
电动机噪声的试验方法按GB 10069.1的规定进行。

但只测定电动机的A计权声功率级,电动机应采用弹性安装,电动机的工作方式为空载,测试点的配置按半球面法。

5.14 耐久性试验
电动机的耐久性试验,在专用试验台上或在相配套的暖风机上进行。

在专用
试验台上试验时,电动机输出标称功率。

双速电动机耐久性试验顺序是:低速运转100h,高速运转100h,以此周期循环,至试验时间累汁1000h为止。

6 检验规则
6.1 电动机的检验应符合ZB T35 001第5.1~5.5和5.7条的规定。

6.2 电动机出厂检验项目
a.外观装配质量与安装尺寸;
b.空载转速与空载电流。

c.负载转速与负载电流。

6.3 用户有权按GB 2828的规定进行验收,验收项目、缺陷等级与合格质量水
平见表4。

6.4 普通型电动机做型式检验时,电动机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同一批产品中抽
取,数量不得少于9台,按表5规定进行试验。

7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电动机的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应符合ZBT35001第6章的规定。

8 质量保证
在用户遵守电动机安装和使用规则条件下,自电动机发货之日起一年内或用
户装机行车50×l03km,以先到期为限,确因质量不良或材料缺陷造成电动机损坏时,制造厂应免费为用户修理或更换。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长沙汽车电器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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