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市采煤塌陷区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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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阳市
采煤塌陷区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大纲
阜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六月
目录
1 总则 (1)
1.1规划背景 (1)
1.2规划总体目标 (1)
1.3规划原则 (3)
1.4规划编制依据 (5)
1.5规划范围 (8)
1.6规划期限 (9)
2 采煤塌陷区现状及变化趋势预测 (10)
2.1煤炭资源开发现状及规划 (10)
2.2采煤塌陷区范围、深度、积水情况 (11)
2.3采煤塌陷区的变化趋势预测 (12)
3 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规划大纲 (13)
3.1采煤塌陷影响村庄状况 (13)
3.2村庄搬迁时序及位置安排 (17)
3.3村庄搬迁费用概算 (23)
4 采煤塌陷区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大纲 (26)
4.1总体规划布局与治理模式分区 (26)
4.2综合整治方案 (27)
4.3重点整治项目 (32)
5 规划实施效益分析与评价 (38)
5.1投资经费估算 (38)
5.2经费来源分析 (40)
5.3效益分析 (42)
6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43)
6.1组织保障 (43)
6.2资金保障 (43)
6.3技术保障 (43)
6.4社会保障 (44)
1 总则
1.1 规划背景
煤炭资源开发易导致生态破坏,造成一些矿区土地塌陷,带来村庄搬迁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人地矛盾更加突出。阜阳市煤炭资源丰富,由于煤矿近几年来大规模的开采,导致地应力减小,形成了较大面积的采煤塌陷区。虽然采煤塌陷区的治理工作始终在推进,由于缺少治理总体规划,治理责任主体未落实,治理资金不到位等,致使采煤塌陷区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给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也给煤矿企业生产用地征用、村庄搬迁带来很大难度。为了使矿区达到可持续发展,进行有效的地质环境整治及村庄土地整理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为全面贯彻中央“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实现安徽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安徽”的战略举措,重塑“蓝天、碧水、绿色”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生产的环境质量,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实现社会战略目标,规范采煤塌陷区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关精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皖北和沿淮部分市县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采煤塌陷区居民搬迁安置补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同时也为了进一步提高阜阳市人民生活、生产的环境质量,促进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提前实现社会战略目标,为进一步推进阜阳市煤矿采煤塌陷区的土地复垦与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决定编制《安徽省阜阳市采煤塌陷地土地综合整治规划》。
1.2 规划总体目标
1.2.1 综合整治规划的对象和拟解决的问题
阜阳市地质环境问题主要是采煤塌陷地的整治问题,本次综合治理规划以土地复垦为中心,将阜阳市区域内的7座煤矿作为整体对象进行综合治理(其中以已开采或即将开采的刘庄煤矿、谢桥煤矿和口孜东矿3座矿井为重点),以采煤塌陷地复垦为主线,结合矿区煤炭资源开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理规划和土地复垦规划、矿区资源综合利用、村镇搬迁与小城镇或中心村建设、土地恢复与农业结构
调整以及矿区生态重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因地制宜地应用先进的生态工程措施和生物技术等措施,通过沟、渠、田、林、路的全面规划和综合整治,利用生态学的生态位原理、群落生态原理、食物链原理和生物与环境协同进化原理,对复垦区域进行生态重建,科学规划各煤矿采煤塌陷区及其周边地区的土地利用方向,将塌陷区建设成物质、能量、信息良性循环和立体共生的生态系统,为采煤塌陷地的综合整治探索一条新的高效持续利用技术模式,为实施阜阳市土地可持续利用发展战略提供基础和保证。同时,在科学的开采沉陷预测基础上,以“实现土地生态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保障矿区居民生活环境,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稳步提高”为具体目标,系统、协调地进行村庄土地整理规划,可有效避免村庄重复搬迁和重复建设等问题,切实促进矿区环境改善,以期达到保障矿区居民安居乐业和建设和谐工农关系的目的。
1.2.2 综合整治规划的总体目标
本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合理布局土地利用结构,提高耕地质量,重建农田水利设施,增强水土保持能力,提高灌溉效率。提高和改善矿区的环境质量,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建立田水林路互补、和谐、美好的矿区景观。依据地表移动变形预计值判断地表塌陷范围以及建筑物的破坏等级,确定受影响村庄范围,进行合理的村庄布局,以达到节约利用每一寸土地的目的。具体目标主要有:1)根据阜阳市采煤塌陷地开采沉陷预计结果分析,计划对各矿已达到稳沉的区域进行复垦。刘庄煤矿,复垦耕地2790.83hm2、荷塘152.79hm2、精养鱼塘623.99 hm2、湿地2133.71hm2、湿地景观区142.06hm2、特色果园101.12hm2、生态防护林239.12hm2;谢桥煤矿,复垦耕地1734.85hm2、荷塘0hm2、精养鱼塘246.90hm2、湿地2026.78hm2、湿地景观区0hm2、特色果园0hm2、生态防护林100.80hm2;其他区域在2020年前均尚未达到充分采动,计划于采煤塌陷地达到沉稳以后将陆续进行复垦。
2)对规划区内采煤塌陷涉及到的8个镇的57个行政村(包括281个自然村),进行土地整理,其中拟规划整理为耕地4525.68hm2、荷塘152.79hm2、精养鱼塘870.89hm2、湿地4160.49hm2、湿地景观区142.06hm2、特色果园101.12hm2、生态防护林339.91hm2。
1.3 规划原则
1.3.1 坚持“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
《土地复垦规定》规定土地复垦实行“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用地单位和个人承担土地复垦义务,土地复垦费用可以列入基本建设投资或生产成本。同时,土地复垦还采取“谁复垦、谁受益”的政策,复垦土地者可以优先取得土地使用权。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鼓励个人、集体、企业、单位投资集资,多渠道、多途径筹集采煤塌陷地复垦资金。目前的待复垦土地,应制定优惠政策,将土地复垦行为纳入市场机制,切实做到全区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农地面积不减少、土地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趋于合理。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加以总结,积累经验,同时结合企业用地制度改革,逐步推行“临时用地”和“以地换地”政策,来推动土地复垦工作。
1.3.2复垦土地优先用于农业原则
采煤塌陷地是阜阳市最主要的后备土地资源,有效复垦和综合利用采煤塌陷地是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一个重要手段,土地开采沉陷前多为高产粮田,因煤炭开采塌陷后成为积水农田、季节性积水农田或中低产田,耕地数量减少、质量退化,粮食产量降低。基于阜阳市经济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考虑到土地后备资源不足及本地人多地少、人地矛盾突出的局面,复垦的土地用途应优先用于农业,将增加耕地作为采煤塌陷地复垦的主要目标,在确保耕地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充分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综合提高土地产出率,改善矿区生态环境,以缓解矿区人多地少的紧张局面,促进矿区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