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质量问题的一般处理原则
房屋质量出现问题该如何赔偿
房屋质量出现问题该如何赔偿多数⼈购买房屋都是出于居住的⽬的,此时就会对房屋的质量有很⾼的要求,如若不然就有可能导致⾃⾝利益受到损害。
⽽在实际购买房屋的时候也要重点关注房屋的质量问题,房屋质量出现问题该如何赔偿?如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店铺⼩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店铺⼩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房屋质量出现问题该如何赔偿你翻翻当初购房合同,按合同要求条款对照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按合同要求开发商赔偿!如果开发商或相关责任⼈不履⾏,拖⽽不决,你要记录每次与其交涉情况,要求其按次数索赔差费,误⼯费,正在装修因停⼯产⽣的连带费⽤,要注意,你要每次以书⾯的材料与其交换意见并注意收集好,如果有物业,每次要求物业填写质量反馈单什么的,复印⼀份。
如果没有,你⾃⼰写出两份,递交时要求收到⼈签字。
如果三两天得不到解决或满意处理办法和⾏动,你可以找到当地房管局书⾯投诉。
不过,快速解决是最好的办法,索赔不是那么容易,耗不起啊!这种情况你最好找他们的最⼤领导投诉!限期解决,否则只有到房管局投诉,现在的社会,能做房产的都与房管部门有关系,最好把裂缝的真正原因弄清楚,找个懂⾏的⼈去看看,如真是危及到⼈⾝安全的问题,可以考虑到索赔后再换房或退了再另购!这是⼀个⼤的决定,三思后⾏!要打官司也不怕,是房屋质量出现问题。
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1、楼体不稳定。
表现为过了沉降期依然下沉不⽌;不均匀沉降导致楼体倾斜;整体强度不够,楼体受震动后或在⼤风中摆动;因结构不完善,部分或全部承重体系载⼒不够,导致楼体有局部或全部坍塌隐患。
2、裂缝。
包括墙体裂缝及楼板裂缝。
裂缝分为强度裂缝、沉降裂缝、温度裂缝、变形裂缝,产⽣的原因有材料强度不够,结构、墙体受⼒不均,抗拉、抗挤压强度不⾜,楼体不均匀沉降,建筑材料质次,砌筑后⼲燥不充分等。
3、渗漏。
由于防⽔⼯艺不完善、防⽔材料质量不过关等原因导致屋⾯渗漏,厨房、卫⽣间向外的⽔平渗漏,以及向楼下的垂直渗漏,垂直渗漏多见于各种管线与楼板接合处。
常见房屋纠纷及处理方法
常见房屋纠纷及处理方法一、一般质量问题,开发商应保修一般质量问题包括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房屋通常品质,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由出卖人承担修理、更换、重做与赔偿损失责任,逾期交付的,应当支付延期履行违约金。
交付后质量问题产生或隐蔽瑕疵暴露的,出卖人应当承担保修责任,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修复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二、房屋质量不合格,业主可拒绝收房并提出解除合同《建筑法》61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工程验收合格以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标志,综合验收合格与规划验收合格则包括公共设施、绿化、道路、停车场等整体验收,还包括取得规划、消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房屋交付前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房屋,并请求解除合同。
房屋交付后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主张相同权利。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如果房屋质量问题不过关,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三、迟延交付房屋,超过三个月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违约金根据《解释》第15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在催告后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另有约定”实质是出卖人事先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允许迟延交房事由,该事由成立将免除出卖人的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故其合法性与公平性将成为争议焦点。
商品房质量问题赔偿标准版
商品房质量问题赔偿标准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品房质量问题的赔偿标准如下:
1. 一年内,如果发现房屋主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或者更换,开发商应承担全部费用。
2. 两年内,如果发现房屋主体构件或者共用部位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或者更换,开发商应承担全部费用。
3. 五年内,如果发现房屋存在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或者更换,开发商应承担全部费用。
4. 十年内,如果发现房屋存在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或者更换,开发商应承担全部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购房人在发现质量问题后,应及时向开发商提出书面通知,并保留相关证据。
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要求进行修复或者更换,购房人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上仅为一般情况下的赔偿标准,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方式可能会根据
具体案件的情况而有所不同。
建议购房人在遇到质量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或者相关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房屋质量投诉处理程序及应急措施
房屋质量投诉处理程序及应急措施一、主动性工作:物业建立与业主沟通渠道,公示负责人电话,向业主承诺解决态度。
物业组建投诉问题排查小组,采用主动排查模式,积极排查已投诉的类似问题,给于业主满意的服务。
二、普通投诉:业主有问题反馈给物业,物业根据问题分类,属日常(非工程质量)问题,由物业派物业工程人员或客服人员根据业主合理诉求给予处理解决后,给予业主回复,让业主满意;若为工程质量问题投诉,由业主反馈给物业,物业根据业主问题进行分类分专业汇总并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给建设单位,然后由建设单位指派工程维保人员限期进行及时处理,处理完成后及时上报物业,物业工程人员查看无误后,反馈给业主,让业主满意。
根据事发状况,由开发商及时跟投诉方对接,并及时沟通、安抚投诉方,先将投诉事件解除,然后根据投诉方诉求,了解投诉原因及责任方,采取三方会谈进行沟通、解决;若事件责任人责任划分不清晰,则安排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事件责任划分,并根据划分结果及时督促责任单位限期内进行整改,完成后报物业复查,确认无误后由物业反馈给业主,让业主满意。
社会治理中心电话或市长电话投诉处理:接到投诉邮件后开发商设专人按反馈时间之前向投诉业主进行电话或上门沟通,并留好沟通痕迹、记录。
对于合理性投诉务必第一时间给于答复,并约定处理时间,让投诉人满意。
对于非合理性投诉需耐心解释,文明沟通,做好记录。
沟通完成按节点要求进行文字反馈给有关部门。
四、应急措施:发生上访或网站、新闻媒体曝光、发帖现象或其他曝光行为,马上启动《住宅工程质量投诉事件处理应急预案》,由小组长牵头,联合物业、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共同对发生问题进行处理。
具体措施见预案内容。
青岛中德生态园置业有限公司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应急预案编制审核批准住宅工程质量投诉事件处理应急预案根据青岛市建委《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规范和指导集团住宅工程质量投诉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健全应急处理运行机制,确保科学、及时、有效的应对和处理工程质量投诉,制定本预案。
房屋买卖中的房屋瑕疵及其法律救济
房屋买卖中的房屋瑕疵及其法律救济在房屋买卖中,房屋瑕疵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它可能对购房者造成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本文将探讨房屋买卖中的房屋瑕疵问题,并介绍相关的法律救济措施。
一、房屋瑕疵的概念和分类房屋瑕疵是指房屋存在的问题、缺陷或损坏,这些问题可能影响房屋的使用功能或危及人身安全。
房屋瑕疵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结构性瑕疵:指房屋的主体结构存在重要的缺陷或损坏,如裂缝、脱落等,可能造成房屋不稳定或倒塌的风险。
2.装修装饰瑕疵:指房屋内部的装修装饰存在问题,如墙壁开裂、地板起翘等,影响房屋的视觉美观和使用功能。
3.设备设施瑕疵:指房屋内部的设备设施存在故障或损坏,如水电设备、空调系统等,可能导致房屋无法正常使用。
4.隐蔽性瑕疵:指房屋内部存在的问题隐蔽在外部无法察觉,如潮湿、霉变等,可能对居住者的健康产生潜在威胁。
二、房屋买卖中的瑕疵责任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应当对房屋的质量和瑕疵问题负有相应的责任。
具体责任的承担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规定:1.标的物质量约定:房屋买卖合同中可以约定房屋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卖方需要按照约定的标准交付房屋给买方。
如果房屋存在瑕疵,卖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明示瑕疵责任:如果卖方在交易过程中明确告知买方房屋的某些瑕疵问题,卖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买方可以根据明示瑕疵要求卖方承担维修、更换、降价等责任。
3.隐瞒瑕疵责任:如果卖方在交易过程中故意隐瞒或者欺诈性地对房屋的瑕疵问题进行掩盖,买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要求返还购房款以及要求赔偿损失。
三、法律救济措施如果买方发现购买的房屋存在瑕疵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救济措施:1.要求修复:买方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要求卖方在合理期限内修复房屋的瑕疵问题。
如果卖方未按要求修复,买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或者要求降价。
2.要求赔偿:如果房屋瑕疵已经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买方可以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赔偿金额应当包括修复费用、使用权损失、相关费用等。
质量不合格处置方案有哪些
质量不合格处置方案有哪些在生产、加工或贸易过程中,产品的质量问题难以避免。
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对企业和消费者均会造成损失。
为了避免质量问题带来的影响,企业需要采取质量不合格处置方案。
接下来,将介绍几种质量不合格处置方案。
取消订单:退货、退款在客户端购买过程中,如果客户在收到货物后发现该货物质量存在问题,他们有权利向卖家提出退货或更换货品的要求。
这时卖家可以选择采取如下措施:1.退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有权在签收货物后七天内无理由退货。
卖家可以接受消费者退回商品,并返还货款或者更换。
2.全额退款:退换取决于商品的问题严重程度和买家的选择。
3.部分退款:在保证消费者受损承诺后,卖家可以按实际情况给消费者中断性的赔偿。
修复等产品处理措施在一些质量问题不太严重的情况下,卖家可以采用修复、补偿、更换等方式予以处理。
如果产品质量问题不大,可以通过给予价格补偿的方式得到消费者的认可,避免了不必要的损失。
取消合同消费者与卖家签订合同,一旦商品质量出现问题卖家拒绝接受退货等服务,消费者可以选择取消合同。
消费者应该在现金支付后保留收据、发票等销售凭证。
检查和品质管理品质管理是保证产品质量的关键措施。
卖家可以通过产品检验、过程控制、质量控制、以及供应商和员工培训等方式来提高质量标准,减少售后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购物体验和更高的质量产品。
充分了解消费者需求更准确的理解消费者需求,可以减少质量问题的发生。
卖家可以通过调查问卷、市场调研等方式了解消费者的需求,进而针对性地提高产品质量。
这种方法可以有效减少质量不合格问题发生,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合格认证和标准化通过合格认证和标准化,可以为产品提供一个有力的保障。
卖家可以通过认证机构的验收和标准化的检测来保证产品的质量问题。
对于生产销售同类产品的企业来说,通过标准化认证可以加强企业的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总结质量不合格处置方案有很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质量问题处理的七步法和八项原则
质量问题处理的七步法和八项原则在任何生产和服务过程中,质量问题是难免的。
如何高效地处理质量问题,解决客户投诉,是一个企业成功的关键之一。
本文将介绍质量问题处理的七步法和八项原则,以帮助企业建立高效的质量问题处理机制。
一、质量问题处理的七步法1. 接受投诉与问题记录及时接受客户的投诉,并记录下问题的具体情况,包括投诉人联系方式、问题描述、时间等。
确保问题能够被准确记录,以便后续处理与分析。
2. 确定问题的紧急程度与重要性根据问题的影响范围、客户关系、安全性等因素,对问题进行评估,并确定问题的紧急程度与重要性。
这有助于合理分配资源,并优先解决对业务影响最大的问题。
3. 建立问题处理团队根据问题的性质与规模,组建相应的问题处理团队。
团队成员应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代表、质量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全面的分析与处理。
4. 分析问题的根本原因通过对问题进行分析与排查,确定问题的根本原因。
常用的分析方法包括5W1H法(即何时、何地、何人、何物、为何、如何)和鱼骨图法(即人员、设备、材料、方法、环境、测量)等。
这有助于避免问题的再次发生,并改进相关的生产或服务过程。
5. 制定解决方案并实施基于问题分析的结果,制定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并明确实施的步骤与时间计划。
同时,应对外及时与客户进行沟通,告知解决方案与进展情况,以增加客户的满意度。
6. 检验解决效果与整改在解决方案实施后,对效果进行检验。
如果问题得到解决,则进行整改与纠正措施。
如果问题未得到解决,亦需重新分析与制定解决方案,并继续实施。
7. 总结与记录对整个质量问题处理过程进行总结,并记录下每个步骤的问题与解决方法。
这样可以作为今后处理类似问题的参考,并通过经验教训的积累,提高质量保障水平。
二、质量问题处理的八项原则1. 及时性原则质量问题应立即响应与处理,以避免进一步影响客户满意度和企业形象。
2. 公开透明原则在处理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向客户公开信息,包括问题原因、解决方案和处理结果,建立透明、诚信的沟通机制。
房屋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房屋质量问题如何处理当今时代,越来越多⼈喜欢买房。
因此房屋的价值⼤,同时也是关系到⾃⼰及家⼈⽇后的居住使⽤问题,所以⼤部分购房者就特别怕⽇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影响到⾃⼰的正常使⽤。
但现实中因为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产⽣纠纷的情况⽐较多,那通常房屋的质量问题包括哪些⽅⾯呢?你知道房屋质量的⼏种常见的问题吗?让我们⼀起跟着店铺⼩编通过下⽂⼀起学习了。
房屋质量问题如何处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的平⾯或空间构成体,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的各种载荷。
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
(⼆)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的质量问题。
这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享⽤房屋的正常使⽤功能和⽤途的情形。
如不能正常供⽔供电,隔⾳效果不达标等等。
(三)其他⼀般质量问题。
如房屋渗⽔、地⾯空⿎、墙⽪脱落等。
对上述三种不同的质量问题,法律规定了不同的处理⽅式,分别赋予购房⼈和开发商不同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最⾼⼈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或者房屋交付使⽤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持。
第⼗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买受⼈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持。
交付使⽤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可以⾃⾏或者委托他⼈修复。
修复费⽤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承担。
因此,不同质量问题的正确处理⽅式可概括如下:(⼀)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或者房屋交付使⽤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商品房质量管理制度
商品房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的质量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商品房的开发、销售、交付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各相关方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确保商品房的质量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商品房质量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科学管理、追求卓越、不断改进”的原则,确保商品房建设、销售和交付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购房者的合理期望。
第四条商品房开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配备专业的质量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第五条商品房销售企业应当遵循合同约定,明确商品房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质量信息,保障购房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六条商品房的质量责任应当由开发企业、销售企业和监理单位共同承担,形成合力,确保整个商品房项目的质量安全。
第七条商品房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房屋结构、装修装饰、设备设施、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并严格执行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
第二章商品房开发阶段的质量管理第八条商品房的开发企业在进行项目规划设计时,应当与相关设计单位和部门充分沟通,确保项目符合国家建筑规范和城市规划要求。
第九条商品房的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施工管理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十条商品房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施工人员进行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对重点部位进行特殊监管,确保整体工程的质量。
第十一条商品房的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建筑材料的质量管理,确保原材料的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对合格证明及质检报告等必要资料进行归档备查。
第十二条商品房的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工地安全管理,确保施工时的安全,做好各种安全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风险。
第三章商品房销售阶段的质量管理第十三条商品房的销售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销售许可证,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对购房者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
房地产市场的房屋质量问题与解决方案
房地产市场的房屋质量问题与解决方案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房地产市场变得繁荣起来。
然而,伴随着这种快速发展,房屋质量问题逐渐凸显出来,给购房者和房地产行业带来了严重的挑战。
本文将探讨房地产市场中的房屋质量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1. 房屋质量问题房地产市场中的房屋质量问题涉及各个方面,包括结构安全、材料质量、施工质量、装修质量等等。
其中一些常见的问题包括:a) 结构安全问题:在一些施工质量不过关的项目中,房屋的结构安全不能得到保障。
如使用次品材料、施工不合规范等,给房屋的安全性带来了隐患。
b) 材料质量问题: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为了降低成本,使用了劣质材料,这些材料可能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房屋的使用寿命变短,甚至带来了健康隐患。
c) 施工质量问题:一些开发商为了追求速度和效益,忽视了施工的质量控制。
墙体开裂、漏水、电路问题等成为了一些购房者投诉的主要原因。
d) 装修质量问题:开发商在房屋装修阶段可能会忽略细节,导致装修质量不达标。
例如涂料不均匀、地板材料不牢固等问题。
2. 解决方案为了解决房屋质量问题,需要从多个层面入手,并加强监管和合作。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a) 加强政府监管:政府应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建立更加严格的标准和规范。
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确保所有房屋的质量符合相关的要求。
b) 强化开发商责任:开发商应承担更多的责任,保证房屋质量。
只有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才能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c) 监督机构的作用:加强监督机构的作用,建立更加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
购房者可以通过监督机构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投诉和维权,维护自身的权益。
d) 加强行业自律:房地产行业应加强自律,建立完善的自律机制。
通过自身的规范和行业标准,提高整个行业的质量水平。
e) 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在房屋交付前,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质量检测。
这样可以减少开发商的违规行为,同时也保护了购房者的权益。
消费者投诉商品房常见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消费者投诉商品房常见的问题和解决方法】消费者投诉商品房的问题是一直存在的,而且比较常见。
买房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很多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房屋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合同纠纷等等。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上对消费者投诉商品房常见的问题和解决方法进行全面评估,并撰写一篇高质量、有价值的文章。
一、房屋质量问题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后,最常见的问题之一就是房屋质量问题。
比如墙面开裂、地面沉降、水电设施问题等等。
这些问题给消费者的居住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也影响了房屋的使用寿命。
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有很多,比如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也可以通过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最终解决纠纷。
二、售后服务问题另一个常见的问题是售后服务问题。
有些开发商在交房之后,对于消费者的售后服务比较差,导致一些问题无法及时解决。
消费者购房后遇到一些问题需要找开发商解决,却往往难以得到及时的帮助。
这时消费者可以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寻求法律援助等途径来解决。
三、合同纠纷合同纠纷也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有些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清晰,导致后期出现很多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主要是通过法律途径,比如通过法律诉讼、仲裁等手段来解决合同纠纷。
消费者投诉商品房的问题比较常见,但是也有很多解决的方法。
消费者在遇到这些问题时,可以通过各种途径来解决,比如法律途径、政府部门投诉、第三方鉴定等等。
消费者在购房之前要做好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选择有信誉的开发商和楼盘,以避免后期出现问题。
希望本文对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遇到问题有所帮助。
消费者投诉商品房常见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实际上是一个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开发商责任和法律监管的综合性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竞争,购房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得到了更多的保护,然而购房投诉问题仍然存在,需要综合多方面的措施来加以解决。
对于房屋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购房签约前,购房者应该仔细阅读商品房的质量验收标准,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确保房屋质量符合标准。
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的处理办法
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的处理办法如果遇到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那么作为买受人如何处理呢?第一、依相关法律法规: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3.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深层导读:本条解释主要解决的是“商品房的主体结构质量”,对于非主体结构质量在下条解决。
一、什么是房屋的主体结构?所谓房屋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
主体结构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建筑物的主体工程是建筑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写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做了更实际的解释:第12条中所称的“房屋主体结构”问题,我们认为应作广义理解,作为一个完整的房屋建筑工程,它既应包括房屋地下隐蔽工程的地基部分,也应包括房屋地上工程所涉及的部分.就是说地下与地上部分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根据建筑法的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部分。
房屋质量问题赔偿标准
房屋质量问题赔偿标准房屋质量问题赔偿标准是指在购房过程中,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要求开发商或销售方进行赔偿的规定。
下面是相关参考内容,其中不得出现链接。
一、预售楼盘房屋质量问题赔偿标准:1. 如果房屋存在建筑结构问题,如承重墙存在开裂、变形等质量问题,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或销售方进行整修、加固或者更换新房;2. 如果房屋存在水电问题,如水管渗漏,电路短路等质量问题,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或销售方进行修复;3. 如果房屋存在设计问题,如室内空间布局不合理等质量问题,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或销售方进行重新设计或者退还部分购房款;4. 如果房屋存在装修问题,如装修材料质量差、工艺拙劣等质量问题,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或销售方进行整修或者更换新的装修材料。
二、二手房房屋质量问题赔偿标准:1. 如果二手房在购买后发现存在重大建筑结构问题,购房者有权要求卖方进行整修、加固或者进行退房;2. 如果二手房存在暗藏的水电问题,如水管老化、电路漏电等质量问题,购房者有权要求卖方进行修复或予以经济补偿;3. 如果二手房存在装修问题,如装修材料质量差、装修风格不符合合同约定等质量问题,购房者有权要求卖方进行整修或者进行相应的赔偿。
三、普通住宅房屋质量问题赔偿标准:1. 如果普通住宅出现主体结构问题,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整修、加固或者退房;2. 如果普通住宅存在小区基础设施问题,如电梯故障、供电线路老化等质量问题,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或者更换设备;3. 如果普通住宅存在室内设备问题,如暖气不热、水龙头漏水等质量问题,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或者进行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房屋质量问题赔偿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购房合同的约定而有所差异,购房者在购房前应仔细阅读购房合同,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的意见,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享受的赔偿标准。
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维修处理方案
住宅小区工程质量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施工单位保修,其中:建筑结构质量终身保修;屋面防水工程保修五年;其他项目保修一年。
遇到工程质量问题,不必惊慌,在质保期内直接找施工单位处理即可,为制约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会扣留一部分质保金约束施工单位。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原则:1、返修处理当项目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范、标准或设计规定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采取整修等措施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时,可采取返修处理的方法。
2、加固处理主要是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
通过对缺陷的加固处理,使建筑结构恢复或提高承载力,重新满足结构安全性与可靠性的要求,使结构能继续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
3、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缺陷经过返修、加固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
4、限制使用当工程质量缺陷按修补方法处理后无法保证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无法返工处理的情况下,不得已时可作出诸如结构卸荷或减荷以及限制使用的决定。
5、不作处理一般可不作专门处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
工业建筑物出现放线定位的偏差,且严重超过规范标准规定。
又如,某些部位的混凝土表面养护不够的干缩微裂,不影响使用和外观,也可不作处理。
(2)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
混凝土结构表面的轻微麻面,可通过后续的抹灰、刮涂、喷涂等弥补,也可不作处理。
再比如,混凝土现浇楼面的平整度偏差达到1,但由于后续垫层和面层的施工可以弥补,所以也可不作处理。
(3) 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的。
(4)出现的质量缺陷,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房屋买卖中的瑕疵房处理方法
房屋买卖中的瑕疵房处理方法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有时候会出现一些瑕疵房,这会给买卖双方带来很大的困扰。
那么如何处理这些瑕疵房呢?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何为瑕疵房。
瑕疵房是指房屋在建造或者装修时出现质量问题,如墙面开裂、漏水、安装不规范等。
这些问题会影响到房子的使用功能或者品质,进而降低房屋的价值。
一、买方如何处理瑕疵房买方在购买房屋时,要仔细查看房屋质量及装修情况,并在购房合同中注明质量问题,并约定瑕疵处理方式。
一旦发现瑕疵房,买方应首先与卖方协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 重新协商价格:如果瑕疵房的问题并不影响房子的整体功能,我们可以与卖家进行重新协商,让卖方降低房价,以此来处理问题。
2. 修缮瑕疵房:如果瑕疵房的问题不是很严重,买方也可以要求卖方承诺在一定时间内修缮,修缮后再进行交易。
3. 取消交易:如果瑕疵房的问题比较严重,超过买方可以忍受的范围,买方可以选择取消交易,并要求卖方退还订金和已支付的款项。
二、卖方如何处理瑕疵房卖方在售卖房屋时,应确保房屋的质量符合规定,并在合同中尽责任预先告知买方房屋的状况。
如果房屋存在瑕疵,卖方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1. 修缮瑕疵房:卖方在销售房屋时,可以承诺在购房合同生效之前修缮瑕疵房,并承担修缮费用。
2. 重新协商价格:如果瑕疵房的问题不是很严重,卖家可以在重新协商的价格中降价,并与买方共同解决问题。
3. 赔偿:如果瑕疵房的问题比较严重,卖家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退还买方已支付的款项。
总之,在房屋买卖时,双方都要仔细审查房屋的质量和装修情况,并在购房合同中注明瑕疵的存在和处理方式,以免瑕疵房影响到房屋的价值和使用功能。
同时,如果瑕疵房的问题比较严重,卖方需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以维护买卖双方的权益。
商品房在保修期出现问题怎么办
商品房在保修期出现问题怎么办
我们在购买了商品房之后,开发商具有⼀定的保修期。
因此在保修期内出现了问题那么开发商就需要及时进⾏维修整改的处理,或者解除合同赔偿损失,这对于业主的合法权益才能有保障。
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商品房在保修期出现问题怎么办
在保修期内,保修范围内的⼀般质量问题,购房⼈有权要求出卖⼈承担修复责任。
《解释》第13条第2款规定:“交付使⽤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可以⾃⾏或者委托他⼈修复。
修复费⽤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承担。
”
《建筑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建筑⼯程竣⼯时,屋顶、墙⾯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企业应当修复。
”
国务院《建设⼯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条件下,建设⼯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程和主体结构⼯程,为设计⽂件规定的该⼯程的合理使⽤年限;(⼆)屋⾯防⽔⼯程、有防⽔要求的卫⽣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管线、给排⽔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程,为2年。
其他项⽬的保修期限由发包⽅与承包⽅约定。
建设⼯程的保修期,⾃竣⼯验收合格之⽇起计算。
”
因此,对于商品房在保修期出现问题之后,⼀般的质量问题通过维修可以解决的就需要开发商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
这是我们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对于购房者就需要有详细的了解。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八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八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八条简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是指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双方因合同履行、违约、权利义务等问题产生的争议。
为了明确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的相关法律适用和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八条》。
第一款:商品房质量问题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购买的商品房在交付后一年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修复、更换或退还房款。
1. 质量问题的认定标准:商品房的结构安全存在问题;商品房的功能出现重大缺陷;商品房的主要设备存在故障;商品房的装修材料存在质量问题。
2. 质量问题的赔偿方式:如果商品房属于可修复的质量问题,开发商应当承担修理费用;如果修复后问题仍然存在或无法修复,购房人有权要求更换房屋或者退还房款;如果购房人已经使用了该房屋,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使用费用。
第二款:商品房交付延迟《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了商品房交付延迟的处理办法。
1. 商品房交付延迟的认定: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商品房;开发商在交付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开发商无正当理由延长商品房的交付时间。
2. 购房人的权益保护:在商品房交付延迟的情况下,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开发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息率,支付购房人的赔偿金;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因商品房交付延迟而造成的其他直接经济损失。
第三款:未办理商品房销售权证书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开发商未办理商品房销售权证书的后果如下:1. 未办理商品房销售权证书的认定条件:开发商未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销售权证书;购房人无法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2. 购房人的合法权益: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办理商品房销售权证书;如果开发商无法办理商品房销售权证书,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项;购房人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房屋质量有问题如何索赔与退房
房屋质量有问题如何索赔与退房(2008-12-23 11:44:27)分类:案例实务标签:房屋质量问题索赔退房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地基基础工程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保修期赔偿范围租金损失误工损失律师意见 |房屋质量有问题如何索赔与退房一、关于因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5条也作出基本相同的规定。
根据前述规定,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包括三种情形:一是,房屋未经验收即发现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二是,房屋验收时发现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三是,房屋经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经核验发现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
前两种情况,房屋根本不允许交付使用。
第三种情况,首先应通过检验确定主体结构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在确定此前提下,买受人可依法行使权利。
根据《建筑法》第60条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因此,《最高院解释》第十二条中的“主体结构”应包括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不包括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供热、供冷系统等工程。
“合理使用寿命”即为建筑物的设计年限,也就是建筑物正常使用的最低年限。
可见,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一项工程的基石,如果建筑工程在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中出现了质量问题,即使其他工程质量再好,也无法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
商品房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商品房质量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品房质量管理,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住宅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开发的商品房项目,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开发商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对商品房质量实行全过程管理,确保商品房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第四条开发商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责任,加强质量监督,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第二章质量责任第五条开发商对所售商品房质量承担法律责任。
商品房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开发商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进行设计,确保设计文件符合工程质量和安全要求。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约定,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
第三章质量控制第九条开发商应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对商品房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包括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
第十条开发商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施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开发商应建立健全质量检测制度,对商品房进行定期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开发商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
第四章质量保修第十三条开发商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商品房实行质量保修,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第十四条开发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修制度,明确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
第十五条开发商应在保修期内,对商品房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维修、更换,确保购房者权益。
第五章质量监督第十六条开发商应接受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配合政府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质量检查。
第十七条开发商应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监督机制,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自查、自评,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第十八条购房者有权对商品房质量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房屋质量问题赔偿标准
房屋质量问题赔偿标准房屋质量问题是指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由于设计、施工、材料等问题造成的房屋质量不达标或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
在我国,房屋质量问题赔偿标准是由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来约束的,具体标准和程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来确定。
一般来说,房屋质量问题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于房屋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开发商或者施工单位提出维修、更换、退货、赔偿等要求。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发商应当承担房屋质量保修责任,对于房屋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或者更换,如果维修或者更换后仍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并获得赔偿。
其次,对于房屋质量问题的赔偿标准,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个方面。
直接损失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修缮费用、房屋价值减少等;间接损失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如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的租金减少、生活不便等。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直接损失和合理的间接损失。
再次,对于房屋质量问题的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一般来说,赔偿标准应当包括修缮费用、价值减少补偿、利息损失、使用权利损失等方面。
具体赔偿标准的确定需要考虑房屋质量问题的具体情况、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等因素。
最后,对于房屋质量问题的赔偿标准,消费者在提出赔偿要求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并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提起诉讼。
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房屋质量问题赔偿标准是由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来约束的,消费者在遇到房屋质量问题时,可以依法向开发商或者施工单位提出维修、更换、退货、赔偿等要求,并在维权过程中依法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希望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加强对房屋质量问题的监管和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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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质量问题的一般处理原则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12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这里的所谓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包括两种情况:1)、房屋交付前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建成后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对工程质量一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该签署质量合格文件;并申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对房屋进行检查,出具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最后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房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筑法》第61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因此,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时,应要求出卖人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查验该工程是否经验收合格。
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说明该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如果出卖人超过约定的期限房屋仍然未能验收合格,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房屋交付使用后,不论是否在保修期内,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这里的所谓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是指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不合格。
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建筑工程的基础和主体,如果一栋楼房在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方面出现质量问题,即使其他部分施工质量再好也难以保证整个楼房的质量和安全。
因此,《建筑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但这里必须提醒购房人注意,委托核验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委托哪个机构来检测买卖双方须经协商达成一致,如双方协商不成应申请法院指定检测机构,否则单方委托的检测机构如果得不到另一方的认可,其检测结果则没有法律效力。
2、不论是否在保修期内,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这种情形既不是明显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又不完全属于保修的一般质量问题,而是介于两种情形之间的情形,其中“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如何理解和把握,法律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应该属于法官自由裁量的范畴。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提出索赔请求时更要慎之又慎。
是否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司法实践中要通过实地勘察或鉴定进行综合评定:1)、看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通过修复解决,如果通过修复能够解决,一般应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2)、经修复后是否仍然存在威胁购房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如果该房屋经修复后仍然不能保证购房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购房人就要理直气壮地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
3)、经多次维修房屋仍然存在严重质量缺陷,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干扰和影响了购房人的生活,可提出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请求,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裁决。
3、在保修期内,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
《解释》第13条第2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这里所说的质量问题指的就是一般质量问题。
所谓一般质量问题,是指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之外的、未严重影响购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包括屋顶、墙壁漏水、渗水问题,室内地坪空鼓、开裂、起沙问题,墙皮、面砖、油漆等饰面脱落问题,厕所、厨房、盥洗室、阳台地面泛水、积水、漏水问题,电线漏电、灯具坠落、管道堵塞、暖气不热问题等等。
《建筑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2条规定:“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33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
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一般来说,房屋交付前对比较明显的或者已知的质量问题,购房人应在房屋交付时要求出卖人给以修复。
因为购房人在接受房屋时,一般要对房屋进行必要的验收,这也是购房人应该行使的注意义务,经验收后确信没有质量问题再办理入住手续。
如果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应立即找开发商,要求对有质量问题的地方予以书面确认并加盖公章,在对方解决好该问题后再办理入住手续。
如果在短时间内解决不了,应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并索要书面凭证。
房屋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内出现的一般质量问题,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修复。
因此增加的费用,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人可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等,应由出卖人承担。
除注意区分上述三种情形外,购房人要想索赔成功,还要注意保存和搜集证据,因为在法院审理中,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需要购房人提供证据证明。
一是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证据;二是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证据;三是购房人自行修复或者委托他人修复的证据;四是购房人发生损失的证据。
如果不能提供上述证据,就会因举证不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从而无法达到索赔的目的。
4、过了保修期,可自行维修,亦可通过质检追究责任。
在过了保修期的情况下,则是根据物业的产权性质来判断,若发生在单个业主家中,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业主可通过自行聘请维修人员或要求物管方提供特约服务来对其进行维修;如果发生在房屋的共有部分,则可要求物管方对其进行维修,费用由相应业主按各自拥有的权属份额共同承担,涉及大修、中修、更新、改造的,还需使用已建立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也就是说,在保修期外出现房屋质量问题,虽然通过自行聘请维修人员来进行维修,但如果情况比较严重,可经过相关质量检测单位检测后再判断责任方,追究责任。
如果是涉及到主体结构一类,危及业主人身安全的质量问题,则属于终身保修范畴,经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并做出定论后,可要求退房,如果因此而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可要求相应赔偿,包括装修费用等损失,都可一并由开发商支付。
5、购房者要避免房屋质量困扰,在签合同时房屋质量赔偿一定要写进合同。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这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其中具体的保修期限也可以由双方协商约定,因为法律规定的时间年限是最低限度,购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向开发商要求加长某些部位的保修时间。
而那些购买所谓“尾房”的消费者,更要切记将保修期限的起始日期约定清楚。
建设部《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建设单位(含开发企业,下同)是住宅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对建设的住宅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
”因此,开发商首先要对房屋质量负责。
该《意见》还规定:“开发企业应在房屋销售合同中明确因住宅工程质量原因所产生的退房和保修的具体内容以及保修赔偿方式等相关条款。
保修期内发生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的,由开发企业负责查明责任,并组织有关责任方解决质量问题。
暂时无法落实责任的,开发企业也应先行解决,待质量问题的原因查明后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费用。
”因此,因住宅工程质量原因所造成的退房、保修以及保修赔偿方式等,都应在开发企业的房屋买卖合同中以条款形式明确规定。
签合同时,购房者注意要在合同中约定解决质量问题的具体办法。
现在通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没有明确的约定入住时如果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的解决办法,而只是约定了保修责任,这对购房人来说解决不了什么实际问题,所以在签订补充条款时要尽可能的约定该项内容。
入住后出现了房屋质量问题,业主应首先采取主动积极的态度,与开发商协商。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业主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建委等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重要的是消费者在发现房屋质量问题以后,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
首先,一定在保管好当初的合同、材料清单、付款发票等书面凭证,如拍摄相关照片,并书面记录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
造成的损失情况等,可请质量监督部门对原因和损失数额做出鉴定,作为支持赔偿的证据,尽可能请物业管理公司、邻居或居委会有关人员签名证实。
其次,应以挂号信的形式向发展商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发展商前来修复,并告之其损失情况。
每次修复情况,包括修复时间,具体人员采取的措施及修复效果等都作好书面的记录并请相关人员签名,在开发商、质量监督站及业主处分别备案;返修完毕后,由开发商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业主代表或业主自己邀请的专家,联合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