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前言食品安全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食品安全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基础。
小作坊是我国食品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规模小、设备简陋等因素,其食品安全风险较大。
为了保障小作坊食品安全,确保食品符合卫生标准,特制定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一般规定1. 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2. 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做好原材料的选择和检验工作,严格控制原材料的质量。
3. 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建立完善的食品生产记录和质量管理档案,确保食品生产过程可追溯。
4. 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加强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 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定期对小作坊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三、原材料管理1. 食品生产经营者要选择经认可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并建立进货记录。
2. 进货的原材料要进行检验,只有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3. 原材料要存放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防止受潮和变质。
4. 原材料要按照不同种类、不同批次进行区分存放,并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四、生产过程控制1. 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制定生产操作规范,明确每个工序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2. 生产操作人员要按照规范进行操作,严禁使用过期或质量不合格的原材料。
3. 生产设备要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确保卫生条件符合要求。
4. 生产过程中要注意防止污染,严禁与生产区域相邻的场所进行交叉污染。
5. 生产过程中要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变质。
五、产品存储和运输1. 已完成生产的食品要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并分类存放。
2. 存储区域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防止食品受潮和霉变。
3. 存储区域要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防止食品受污染。
4. 运输车辆和容器要保持清洁,运输过程中要防止食品破损或污染。
5. 食品运输过程中要注意温控,避免食品过热或过冷。
2023年小作坊食品安全规章制度7篇
小作坊食品安全规章制度7篇小作坊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篇11、炊事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时穿戴整齐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2、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加工时应遵守相应岗位的卫生操作规程,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3、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卫生整洁,每天进行卫生清扫,及时清运餐厨垃圾。
4、食品加工按照工序流程规范进行,各功能专间专用,不得交叉;生熟食品容器及工具标识清楚,不得混用。
5、及时修缮维护卫生基础设施,保证清洗、消毒和防尘、防蝇、防鼠设施的正常使用。
6、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做好各类台账记录,并妥善保存二年。
7、食品采购渠道合法,验收认真,索证索票;食品和食品原料设专间储存,分类分架,隔墙离地。
8、规范进行餐(饮)具消毒,消毒岗位从业人员熟悉消毒知识,按规范开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并做好台账记录。
9、食品添加剂使用实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用,并进行公示。
10、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
要求生、熟食品,各100克,48小时,专人负责,锁存留样。
小作坊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篇2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我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下制度: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人员务必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人员务必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培训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3、注意人清洁卫生做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务必穿戴统整洁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持续清洁工作岗位上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务必存放指定区域或更衣室内放置工作区内二、岗位职责制度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经营负全面职责;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职责;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持续日常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温湿度规定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质量;发现能影响食品安全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食品;严禁从证照全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食品生产许证》、《食品流通许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确保所售出食品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售食品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三、销售管理制度1、经营场所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场所直线距离25米上并设置密闭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2、《食品流通许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合格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4、散装食品销售务必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容器并贴合卫生条件直接入口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应盛放食品容器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资料做货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务必由专人负责消费者带给分拣和包装服务带给给消费者贴合卫生要求小包装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5、生鲜食品应纳入项城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销售应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贴合要求检测设备6、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水龙头配备有效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尘材料遮盖四、仓库管理制度1、食品仓库务必做专用得存放其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状况等并按入库时间先分类存放感官检查合格食品得入库设有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持续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上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上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五、除虫灭害制度1、食品销售场所内得使用鼠药配备定数量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使用方法进行除虫灭害工作能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应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六、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1、卫生管理工作有领导分管和专人管理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和有关法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做每一天营业前有检查检查记录完备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检查发现问题仍未改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小作坊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小作坊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作坊食品生产过程,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规章,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第三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生产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四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
第六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对不合格食品及时处理。
第七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配备足够的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确保食品生产过程达到卫生标准。
第八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严格控制食品原料的采购来源,确保原料安全性。
第二章食品原料管理第九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对进货的食品原料进行检验,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储存食品原料时,采取防潮、防尘、避光等措施,防止污染。
第十一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对食品原料进行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二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食品原料台账,记录食品原料的种类、批次、数量等信息。
第十三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遵守使用期限,及时处理过期食品原料。
第三章生产加工管理第十四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对食品生产车间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
第十五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配备足够的洗手间和洗涤设备,保证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卫生操作。
第十六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添加食品添加剂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不得超量使用。
第十七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控制食品加工过程的温度、湿度,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八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定期对食品生产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九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食品生产记录台账,记录生产日期、批次、数量等信息。
第四章储存运输管理第二十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定期清理、消毒食品储存设施,确保储存环境卫生。
第二十一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储存食品进行分类、分区,防止污染。
食品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食品小作坊的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食品小作坊的生产加工行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2. 提高食品小作坊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事故风险。
3.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三、制度内容1. 生产场所要求(1)食品小作坊应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场所,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生产加工的卫生要求。
(2)生产场所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防尘,确保生产环境安全。
2. 原材料采购与管理(1)采购原材料时,应确保其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2)建立原材料采购台账,记录采购日期、供应商、品种、数量、价格等信息。
(3)定期检查原材料质量,发现不合格原材料应立即停止使用。
3. 生产加工过程管理(1)生产加工过程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确保食品安全。
(2)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3)生产过程中,严格把控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防止滥用。
4. 产品储存与销售(1)产品储存应具备冷藏、冷冻等设施,确保产品在储存过程中质量安全。
(2)建立产品销售台账,记录销售日期、品种、数量、价格等信息。
(3)严禁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
5. 从业人员管理(1)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2)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3)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6. 应急处理(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处理程序。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四、监督与检查1. 食品小作坊应自觉接受政府部门、消费者和社会的监督。
2. 食品监管部门应定期对食品小作坊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安全生产、产品质量良好的食品小作坊,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小作坊,依法进行处罚。
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作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责任1. 小作坊负责人为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食品安全全面负责。
2. 各岗位员工应明确自身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职责,严格遵守本制度。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原材料采购(1)采购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采购和使用不合格、过期、变质的原材料。
(2)采购的原材料应具有合格证明文件,包括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等。
2. 生产加工(1)生产加工过程应严格按照工艺流程进行,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生产加工场所应保持整洁,防止交叉污染。
(3)生产加工过程中,员工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 食品储存(1)储存食品应按照食品类别、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储存食品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止霉变、虫蛀。
(3)储存食品的仓库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储存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 食品销售(1)销售食品应保证食品包装完好、标签清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销售食品应按照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进行分类陈列,确保消费者购买到新鲜、安全的食品。
(3)销售过程中,应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安全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5. 食品追溯(1)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记录台账,确保食品可追溯。
(2)记录台账应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销售日期等信息。
6. 员工培训(1)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2)员工应掌握食品卫生基本要求,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四、监督检查1. 定期对生产加工场所、设备、原料、产品等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2. 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核,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
3. 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2篇)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2篇)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等对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环境卫生要求生产场所必须清洁、卫生,地面硬化平整无积水;生产场所应与生活区严格区分,生产场所不得存放生活用品;生产车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换气设施;加工车间不得堆放杂物,原料与成品堆放应与加工车间严格区分;加工车间、库房应有防蝇、防鼠、防虫设施;物料堆放应离地离墙;生产的生熟食品及盛放器具应隔离存放,存放成品的器具应洁净卫生;定期对使用的工具、设施、管道进行清洗、消毒,并指定专、兼职人员定期检查环境卫生执行情况,保存清洗、消毒和检查记录。
二、进货查验要求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如发现存在严重影响或可能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做好记录并24小时内向盘县质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三、进销台账记录要求应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和产品销售台账。
进货台帐应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检验检疫证明编号、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销售台帐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进货台帐和销售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四、食品添加物质的使用要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20xx(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及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必须获得生产许可证(QS),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添加,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添加食品。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采购管理选择有法定资质的供应商,对采购的每批次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做好入厂验收工作。
验收可以对主要指标进行检验,或采用对外观(或感官指标)进行检查,对包装的完好性、合格证、检验报告、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进行查验等方式。
要保持检验、验证记录和进货台账。
2、质量控制公开并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承诺。
明确生产工序中的品质关键控制点和危害关键控制点,明确控制的方法步骤。
按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并作好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报告工作。
保持生产设备设施状态良好和干净卫生。
保持厂区环境干净卫生,厂内外不得有污染源,不得饲养畜禽等动物。
保持生产车间卫生,防蝇、防鼠设施齐全、有效,每班打扫卫生,生产设备、地面、墙壁干净、卫生、整洁,车间不得出现与当班生产无关的物品,不得有污迹、杂物。
开业歇业应当向质监部门进行报告,出现较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向质监部门报告。
3、人员管理制度每月对生产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安全生产、质量控制、卫生管理等知识进行培训,经确认熟练掌握者方可上岗操作。
生产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没有皮肤病、传染性疾病。
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人员应予以调离。
4检验管理明确生产中的质量控制点,做好生产过程产品的检验。
对出厂的产品做好检验、检查工作。
检查项目为:感官指标要求、包装完好性、标识,必要时对产品的理化指标、卫生指标进行检验,产品不合格不得对外销售。
5销售管理产品包装、标识符合相关要求,严防产品贮存、运输中的污染、变质。
做好销售台账,记清楚购置产品客户的名称、地址、产品批次、购置数量,满足质量追溯需求。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小作坊的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进行管理的一套规章制度和科学方法。
它的目的是确保小作坊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以下是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生产经营许可:小作坊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并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小作坊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小作坊版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确保小作坊生产过程中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
2. 小作坊所有者及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二、组织管理1.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和检查。
2.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原料采购与储存1. 采购原料时,必须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并索取相关合格证明。
2. 原料储存应符合卫生要求,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四、生产加工过程控制1. 生产环境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2. 生产设备和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3. 加工过程中应遵循良好的生产操作规范(GMP),确保食品安全。
五、产品检验与质量控制1. 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建立产品追溯体系,一旦发现问题,能够及时召回。
六、员工健康与卫生1. 员工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定期进行体检。
2. 工作期间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和必要的卫生防护用品。
七、信息记录与文件管理1.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记录系统,包括原料采购、产品检验、设备清洗等。
2. 所有记录应保存至少两年,以备查验。
八、应急处理与事故报告1.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立即启动应急程序。
2. 任何食品安全事故都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九、持续改进1.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和更新,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2.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1.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法规,确保食品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2.本制度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订立,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食品小作坊的食品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重要职责1.企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订立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食品安全。
3.员工:严格依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乐观参加安全培训。
第四条监督机制1.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对食品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2.建立食品安全投诉渠道,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食品生产环节管理第五条食品生产资质1.食品生产者必需具备相应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和销售。
2.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办理食品原材料采购、加工、储存等手续。
第六条食品原材料采购1.食品小作坊应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材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必需具备合格证书,并依照规定进行验货及记录。
第七条生产车间管理1.生产车间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并记录消毒情况。
2.使用的设备、器具必需定期检测、保养,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八条生产工艺掌控1.生产工艺必需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工艺要求。
2.对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掌控点,依据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掌控点)原则进行监控和掌控。
第九条产品检验与留样1.食品生产过程中,应进行常规的产品检验,确保食品符合相关标准。
2.每批次食品生产完成后,应留样并做好记录,以备监管部门检查。
第三章食品储存与运输管理第十条储存设施与条件1.食品储存设施必需符合卫生要求,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2.食品储存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必需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库存管理1.食品小作坊应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记录食品的进货、出货、销售等信息。
小作坊酿啤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作坊酿啤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作坊酿啤酒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作坊酿啤酒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小作坊酿啤酒生产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第四条小作坊酿啤酒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食品安全自查,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五条小作坊酿啤酒生产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当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第七条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应当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等内容。
第八条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保持个人卫生,不得穿戴污染的衣物、手套、帽子等。
第三章原料管理第九条小作坊酿啤酒生产者应当建立原料采购记录,记录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来源、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第十条原料采购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质量认证的供应商。
第十一条原料进货后应当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外观、保质期、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不符合要求的原料不得使用。
第十二条原料应当储存于干燥、通风、避光的场所,防止霉变、虫蛀、鼠咬等。
第四章生产过程管理第十三条小作坊酿啤酒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生产记录,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包括原料使用量、生产时间、温度、湿度等信息。
第十四条生产设备应当定期清洗、消毒,确保设备清洁卫生。
第十五条生产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操作,不得添加有毒、有害物质。
第十六条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五章产品检验与质量管理第十七条小作坊酿啤酒生产者应当对产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推荐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
2、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食品原料应保证来源合法安全,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3、加工经营过程中避免生熟交叉、混放。
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加工、存放;员工要经常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消毒手部,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浓性皮肤病者,应立即停止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4、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产品,中心温度应高于70℃,如在常温下保存,应于出品后2小时内食用。
5、禁止使用毒蘑菇、发芽马铃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餐饮业禁止使用亚硝酸盐。
6、豆浆、四季豆应按要求煮熟焖透,有效预防生食有毒有害食物中毒。
7、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及售卖间,加强员工的道德教育。
8、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启动突发食品事故应急预案,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和组织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并停止制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一、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二、经营食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三、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丹东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丹东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丹东市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2. 旨在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健康权益。
二、组织管理1. 小作坊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三、生产环境与设施设备1. 生产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2. 设备和工具应定期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不污染食品。
四、原材料采购与储存1. 建立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原材料来源可追溯。
2. 储存原材料应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保持储存环境干燥、清洁。
五、生产加工过程控制1. 制定详细的生产加工流程,包括原料处理、加工、包装等各个环节。
2. 加工过程中应遵循良好的生产操作规范,防止食品污染。
六、产品检验与追溯1. 对出厂产品进行批次检验,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建立产品追溯体系,确保产品可追溯至生产批次。
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1. 从业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患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八、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处置流程。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九、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1. 定期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配合相关工作。
2. 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
ZD-01 为改善环境卫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清洁卫生要求。
场地做到每天一小扫,周末大拂拭,不许随地吐痰和乱扔脏东西,不许乱扔乱倒垃圾,随时保持清洁卫生。
二、生产场地要求。
1、各种原材料、工具堆放有序,场地、设备保持清洁卫生;2、通道不能堆放杂物,确保人流、物流畅通;3、卫生设施保持完好;4、任何设备上严禁堆放零件及其它杂物;5、交接班前必须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不得有积油和其它杂物。
三、库房要求。
1、产品入库前,出库后必须对库房进行清扫;2、随时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工作。
ZD-02 为提高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意识,对个人卫生要求进行控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食品加工的人员每年做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
二、新进作坊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
三、生产人员进入车间前,必须更换专用工作服、帽,并穿戴规范整洁,头发必须藏于帽内,不得外露;出车间须换下工作服、帽。
四、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人员必须戴口罩。
五、进入车间工作人员,不得携带任何私人物品,不得染、留长指甲,不得化妆和配戴首饰。
六、进入车间前,必须认真洗手、消毒。
七、生产加工人员手部有明显外伤,不得直接从事食品加工。
八、车间内不得有随地吐痰、挖鼻孔、掏耳朵等不卫生行为。
九、清洁度不同的生产区人员不得相互串岗。
十、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食品卫生教育和培训。
ZD-03 为采购验证原辅材料,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生产需要采购原辅材料,采购时应向供货方索取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
二、对每批原辅材料、包装物等外购件均应按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并建立相关档案记录。
三、发现不合格的原辅材料,不能投入生产使用。
四、若发现原辅材料质量有问题进入生产环节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进货查验记录内容。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者生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白酒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白酒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第一条总则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防范和化解白酒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主体责任1. 白酒小作坊业主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白酒小作坊应合理配备食品安全员,个性化制定自查清单,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发现风险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第三条生产资质1. 白酒小作坊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备案证》等合法有效的生产资质后,方可从事白酒生产。
2. 白酒小作坊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购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容器等。
第四条原料采购与管理1. 白酒小作坊要严格把关原料入厂查验、索证索票工作,全年至少一次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依据标准进行检验,确保原料入厂和产品出厂质量安全。
2. 严禁使用非食品原料、腐败变质原辅料生产白酒,严禁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
第五条生产工艺与产品质量1. 白酒小作坊应按照生产工艺的要求组织生产,对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落实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健全生产销售台账,如实记录原辅料进货情况、投料记录、销售信息,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信息。
2. 严禁违反GB2760《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滥用食品添加剂。
白酒小作坊只能生产固态法白酒,严禁外购原酒或食用酒精生产白酒。
第六条产品检验与质量控制1. 白酒小作坊应建立产品检验制度,确保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禁止不合格产品出厂销售。
对新投产、停产超过三个月后重新生产及改变工艺后生产的首批食品,应进行委托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
第七条标签标识与管理1. 白酒小作坊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等信息。
2. 严禁生产无标签或标签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白酒产品。
食品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
食品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食品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第1篇为规范餐饮服务粗加工、切配工作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四、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五、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六、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七、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八、在专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涮洗拖布。
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食品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第2篇一、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构成1.单位负责人;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二、餐厅卫生制度1.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2.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3.不销售变质、生虫食品。
4.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5.服务人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6.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7.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三、凉菜间(冷荤间、熟食间)制度1.凉菜制作必须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
小作坊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小作坊。
第三条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小作坊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第六条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能力,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指导。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与进货查验第七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八条小作坊应当从具有合格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并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价。
第九条小作坊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进货查验,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文件,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食品安全生产与加工第十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生产、加工过程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小作坊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使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得使用非法添加物。
第十二条小作坊应当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场所的卫生管理,保持生产、加工场所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第五章食品安全销售与售后服务第十三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日期、购货商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小作坊食品的安全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小作坊的运作,并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一、食品生产许可1. 小作坊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方可合法运营。
未经许可的小作坊一律禁止生产食品。
2.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基本信息,包括工厂地址、设备设施情况、从业人员数量等。
3.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必须重新申请并接受验收。
二、食材采购与存储1. 小作坊必须从合法渠道采购食材,确保食材的安全和卫生。
2. 食材应当在专门的存储区域内进行分类存放,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的发生。
3. 食材应当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等相关信息,以进行追溯和监管。
三、加工与生产1. 小作坊必须保证生产环境的卫生与清洁,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2. 加工过程中,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掌握食品安全知识,使用洁净的工具和设备进行加工,避免外界污染。
3. 各类食品应当分区域加工,避免交叉污染。
4.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注意留样,便于质量检验和追溯。
四、质量控制与检验1. 小作坊应定期进行自检和抽检,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标准。
2. 合格的食品应贴上标签,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配料等必要信息。
3. 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淘汰或销毁,严禁流入市场。
五、设备与设施维护1. 小作坊应保持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状态,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安全卫生。
2. 使用的设备和容器应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避免细菌滋生和交叉感染。
3. 废弃物应妥善处理,及时清理,确保厂房环境整洁。
六、从业人员要求1.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明,接受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并定期进行体检。
2. 从业人员应遵守个人卫生要求,包括穿戴统一的工作服、戴帽子、洗手等,杜绝外界污染。
3. 从业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严禁在生产过程中吃东西、吸烟等行为。
七、应急措施与记录1. 小作坊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小作坊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作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小作坊的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
三、组织管理1. 小作坊法定代表人为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3.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
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进货查验制度(1)采购食品及原料时,必须索取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2)建立进货查验记录,记录食品及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信息。
(3)严禁采购无合法来源、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及原料。
2. 生产加工制度(1)生产加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流程操作,确保食品质量。
(2)定期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清洁、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3)建立生产加工记录,记录生产日期、生产批次、生产数量、操作人员等信息。
3. 储存管理制度(1)食品及原料储存环境应通风、干燥、防潮、防鼠、防虫。
(2)食品及原料分区域储存,标识清晰,避免混淆。
(3)储存食品及原料时,注意食品及原料的保质期,及时清理过期、变质产品。
4. 销售管理制度(1)销售食品时,确保食品标签标识齐全,符合国家规定。
(2)销售食品时,应提供购买凭证,记录购买者信息。
(3)严禁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
五、人员培训与管理1.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2.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3. 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六、监督检查1.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接受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工作。
3. 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1.1 本作坊负责人是本作坊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食品安全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落实。
1.2 本作坊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包括食品生产、存储、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督和检验。
1.3 本作坊各部门、各岗位的人员都要按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安全。
1.4 本作坊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二、食品生产管理制度2.1 本作坊的食品生产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2 本作坊要建立健全食品生产记录,包括原料采购记录、生产工艺记录、质量检验记录等,所有记录必须真实、准确、详细。
2.3 本作坊的食品生产过程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是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
2.4 本作坊的食品生产必须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食品卫生管理制度3.1 本作坊的食品卫生管理必须符合卫生标准,保持食品生产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3.2 本作坊要定期对生产场所进行卫生检查和清洁消毒,记录检查结果和消毒记录。
3.3 本作坊的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卫生标准,保障食品的安全卫生。
3.4 本作坊的食品卫生管理要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和技能。
四、食品质量管理制度4.1 本作坊的食品质量管理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
4.2 本作坊要严格执行食品质量检验制度,对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检验,确保符合质量要求。
4.3 本作坊的产品出厂前必须进行全面检验,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不得出现任何问题。
4.4 本作坊要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追溯制度,能够对产品进行追溯,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五、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5.1 本作坊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5.2 本作坊要进行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六)第一条总则为确保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原料采购与管理1. 小作坊应建立严格的食品原料采购制度,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
2. 采购食品原料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
3. 不得采购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的食品原料,不得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得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
4. 采购食品原料,应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应向购货者带给一票通”销货凭证。
5. 按工商部门要求,收集规范一票通”凭证作为食品进(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销)货日期等资料。
6. 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状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三条食品生产与加工1. 小作坊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工艺要求进行食品生产与加工,确保食品安全。
2. 食品生产与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防止污染。
3. 食品生产与加工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确保设备卫生。
4. 食品生产与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四条食品储存与运输1. 小作坊应具备符合食品储存要求的设施,确保食品在储存过程中不受污染。
2. 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的种类、性质、保质期等进行分区、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3. 食品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食品受到污染,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湿度等符合要求。
第五条食品销售1. 小作坊应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2. 食品销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食品标签管理制度,确保食品标签的真实、完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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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门面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陈海堂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贾伟斌一、租赁门面描述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___太原市小店区亲贤西街10号1-1-1号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
该门面建筑面积共_65__平方米。
二、租赁房屋用途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本合同租赁期为一年,自2017 年 6月 1日起至 2020年5月 30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签订日开始租金为每年六万元人民币,第一次需支付一年租金,一次性支付六万元,.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甲方所有。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5、乙方拥有本门面的转让权,前提是要告知房屋所有人。
在没有告知房屋所有人而私自转让此门面,如出现危害甲方的实质性结果,乙方全权承担法律责任。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及时进行维修。
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
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通知乙方。
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
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八、续租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两个月向甲方提出。
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 60 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经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
3、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乙方具体经营性损失支付赔偿金,但下列情况除外:(一)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二)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三)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十、其他条款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
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
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的赔偿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页,壹式两份。
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无特殊情况约定不变。
已方在承租时交纳给甲方水电费押金元,大写 .在乙方退租并结清由经营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后,甲方退还给乙方。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电话:电话:签约日期:签约日期:食品小作坊管理制度(贾伟斌大盘鸡店)食品质量管理制度1. 企业应具备有符合质量安全生产的生产设备、工艺及辅助设备等资源条件,有确保产品质量的加工、贮存等场所;生产加工实行规范管理规范操作,严格控制生产工艺过程的关键控制点;2. 生产区与生活区有效分离。
生产区外部周边环境应整洁、卫生、无生产、生活垃圾、排水沟畅通、防止害虫孽生。
屋顶墙面应表面光洁、无毒、无异味、不吸水、无脱落、防落尘、能防止害虫隐匿和灰尘积聚。
排烟、排水等设施设置合理、运转正常。
3. 凡直接接触食品原料的设施、工具、必须用无毒、无味、抗腐蚀的材料制成。
4. 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生熟食品及其他原辅料间的交叉感染。
5. 用于清洗、消毒生产加工设施、工具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的规定。
应对洗涤、消毒后的设施和工具进行彻底清洗,消除残留药剂对食品的污染。
要定期对生产区及周边环境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采用安全、有效的措施防止鼠类、蚊蝇、昆虫的繁殖和孽生。
除虫灭害药剂应专管专用、正确使用,防止污染食品。
6. 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垃圾应置于带盖的容器中,做到班产班清,并定期对容器清洗、消毒。
原辅材料采购管理制度1. 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原辅材料的采购,应由专人负责采购;原辅材料的进货验收,必须具备进货验收记录,并有验收人员签名.2. 生产加工中使用的原辅材料应是合格的,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用回收食品加工食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非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安全;采购的原辅料具有应有的色、香、味和组织形态特征,无腐败、霉变、腐蚀、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无明显外来杂质。
3. 企业采购的原辅材料必须有存放的库房,存放地应整洁卫生,应离墙离地存放,防止受潮、霉变、虫(鼠)害或受到外界污染。
并分类存放、标识;原辅材料的采购存放应有保管记录,记录并由专人负责管理;4. 原材料、辅料及食品添加剂采购进货必须经过质量验收,验明企业资质,产品标准,生产许可证,QS标志认证书,检验报告,产品标识等,并保存采购发票、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等凭证,如实记录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和进货日期等内容,做好采购、使用记录,其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加工食品或包装食品。
5. 原辅材料存放远离有毒有害或者易燃易爆物品。
6. 生产加工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1. 企业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并且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登记备案;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关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2. 食品企业在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应按照生产标准、工艺等要求添加量进行添加,不得人为的加大添加剂使用量;3. 添加剂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标准,不使用无证添加剂和滥用添加剂,使用具有记录保证食品质量安全;4. 食品生产企业在食品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确保添加剂使用规范、合法;5. 食品添加剂存放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原料辅料等混放在一起。
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一、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有黄痘、腹泻、呕吐、发热、可见感染的皮肤损伤、耳眼鼻溢液等症状者不得上岗。
二、食品从业人员需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内,定期理发;男士不留长胡须,女士平日不染指甲;上班时间不戴戒指、手表、手镯,应注重仪表整洁;必须身着工作服进入工作现场,制服必须保持清洁。
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必须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工具售货,不得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手部化脓性感染时,不得直接接触食品。
四、不得在操作间内吃食物、吸烟、随地吐痰,不得对着食品咳嗽或打喷嚏。
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
五、工作前、上厕所、处理食品原料后以及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净并消毒双手。
六、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生产人员应学习和熟悉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应通过食品质量安全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七、食品从业人员自觉觉遵守卫生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1. 企业生产加工中的过程检验(外观、感观):由企业自己进行,并有记录;2. 企业成品检验:具有检验设备的企业应进行自检;无检验设备或检验设备不全的应与当地有资质的质检机构签订年委托检验协议;3. 企业通过检验的产品必须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产品出厂销售要有记录,记明销售去向、检验报告的证书编号等内容。
4. 产品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出厂销售,并做好不合格品的处理记录。
产品质量投诉处理制度1. 企业产品销售中出现的顾客投诉,企业应热情接待,并根据产品质量的实际状况,加以自行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2. 企业对顾客投诉的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做出反馈处理,并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存在有质量问题的,应及时予以召回;3. 招回的存在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应记录数量,做相应的处理,并记录在案;4. 企业对顾客的质量投诉不得推诿,并且将投诉情况及时反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卫生部门。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为确保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与本作坊的生产加工规模、条件相适应,保证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
二、内外环境、场所设施、生产条件、从业人员等符合有关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
三、生产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加工食品。
四、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不偷工减料、不掺杂使假、不以假充真,生产加工的食品符合有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