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施工设备采购租赁安装(拆卸)验收检测使用检查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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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包括应急救援器材)采购、租赁、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

设备(包括应急救援器材)采购、租赁、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

设备(包括应急救援器材)采购、租赁、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检查、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一、机械设备(包括应急救援器材)采购、使用、维修制度1.项目部必须购买合格的安全设施产品,严禁购买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项目部在购买前,向工程管理公司提出申请,经工程管理公司审批后方可购买,购买后的发票,经工程管理公司签字,方可入账。

2.各种安全设施在使用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

安全设施在使用过程中,不经项目安全员同意,不得随意拆除。

3.机械设备的使用贯彻谁用谁管,管用结合的原则。

大中型机械设备实行定人定机,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实行一人多机。

4.特种作业人员由公司劳动人事处统一建档管理,每台设备需配备足够数量的操作工,严禁无证人员、临时人员操作,操作工必须定期接受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5.严格执行操作工持证上岗制,机械操作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要做到正确操作、精心保养、合理使用,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并做到“三好”、“四会”(管好、用好、修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违章作业。

6.机械操作工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指挥,对于施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工有权拒绝执行。

7.机械设备必须经常进行保养,贯彻谁用谁管,以养为主,以修为辅的原则,机械设备的维修由设备租赁公司负责,工程管理公司组织协调。

二、保养1、保养的原则和要求1.1 为保证机械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可以投入运行,减少故障停机日,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减少机械磨损,延长机械使用寿命,降低机械运行和维修成本,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强化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1.2 机械保养必须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定期保养、强制进行,正确处理使用、保养和修理的关系,不允许只用不养,只修不养;1.3 各班组必须按机械保养规程、保养类别做好各类机械的保养工作,不得无故拖延,特殊情况需经分管专工批准后方可延期保养,但一般不得超过规定保养间隔期的一半;1.4 保养机械要保证质量,按规定项目和要求逐项进行,不得漏保或不保。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拆卸、使用、验收、检测、检查和报废制度2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拆卸、使用、验收、检测、检查和报废制度2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拆卸、使用、验收、检测、检查和报废制度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一、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必须分包给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证范围内允许安拆单位。

并签订安拆合同,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签订安拆工程安全协议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拆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合格证明,安拆施工方案和安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使用单位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经公司安全科、设备科同意后办理安拆备案。

二、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建筑起重机械租赁管理规定各项目部租赁的建筑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吊篮、整体提升式脚手架等施工机具),必须到具有相应资格专门从事建筑起重租赁业的企业承租。

承租前必须向公司提供对方的相关资质证书及设备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待公司确认后方可承租,否则追究一切责任。

三、四、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同时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后方可投入使用。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五、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六、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一)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二)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三)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四)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五)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六)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设备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

设备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

设备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验收、报废等制度一、设备安装、拆除制度:1.机械设备已经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通过了国家或省有关部门组织的产品技术鉴定。

2.不得安装属于国家、本省命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机械设备。

3.各种机械设备应备下列技术条件:(1)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和详细说明书;(2)各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明书;(3)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4)安装操作规程;(5)生产许可证(国家已经实行生产许可的起重机械设备)、产品签定证书、合格证书;(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7)其他注意事项。

4.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单位,应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活动。

5.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单位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则及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安装、拆除活动,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对其安装的机械设备的安装质量负责。

6.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二、设备验收、检测制度1.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如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在验收后30 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1)合同或任务书(2)机械设备的安装及验收资料(3)机械设备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2.机械设备安装后能正常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和使用的技术要求。

3.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必须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标志,到所在地、市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登记。

将安全检查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着位置上后方可调入正式使用。

三、设备使用制度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1.总则1.1.本制度规定了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包括购置、租赁、装拆、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内容。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现场全过程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包括公司自有设备、租赁设备和分包方自带的设备。

2.定义2.1.施工设施施工设施,是指在施工作业活动中,将危险、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减少、预防和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包括:1)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器、安全网、密目网、安全扶手绳、孔洞盖板、防护围栏、防护栏杆及机械防护装置等。

2)定型工具式安全施工设施:按公司规定制作、安装、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围栏、孔洞盖板、装配式防护栏杆、操作平台等)。

3)临时安全防护设施:指在施工作业中,根据施工工序、作业安全需要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采用挂设安全防护网、搭设钢管安全防护栏杆、隔离层、安全通道等)。

2.2.施工设备施工设备,是指参与施工生产的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包括各类大中型起重机械设备、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龙门架及井字架、施工吊篮、混凝土输送泵车等设备。

2.3.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保护劳动者在施工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御性装备,对于减少职业危害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劳动防护用品按照防护部位分为九类,包括:安全帽、呼吸护具、眼防护具、听力护具、防护鞋、防护手套、防护服、防坠落具(主要有安全带、安全绳、缓冲器、防坠器)、护肤用品等。

3.工作主体职责____公司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负责审批公司施工设备的购买。

____公司、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检查。

____公司、分公司、项目部材料设备管理部门或材料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对其合格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负责。

设备(包括应急救援器材)采购、租赁、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

设备(包括应急救援器材)采购、租赁、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

设备(包括应急救援器材)采购、租赁、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检查、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一、机械设备(包括应急救援器材)采购、使用、维修制度1.项目部必须购买合格的安全设施产品,严禁购买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项目部在购买前,向工程管理公司提出申请,经工程管理公司审批后方可购买,购买后的发票,经工程管理公司签字,方可入账。

2.各种安全设施在使用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

安全设施在使用过程中,不经项目安全员同意,不得随意拆除。

3.机械设备的使用贯彻谁用谁管,管用结合的原则。

大中型机械设备实行定人定机,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实行一人多机。

4.特种作业人员由公司劳动人事处统一建档管理,每台设备需配备足够数量的操作工,严禁无证人员、临时人员操作,操作工必须定期接受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5.严格执行操作工持证上岗制,机械操作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要做到正确操作、精心保养、合理使用,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并做到“三好”、“四会”(管好、用好、修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违章作业。

6.机械操作工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指挥,对于施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工有权拒绝执行。

7.机械设备必须经常进行保养,贯彻谁用谁管,以养为主,以修为辅的原则,机械设备的维修由设备租赁公司负责,工程管理公司组织协调。

二、保养1、保养的原则和要求1.1 为保证机械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可以投入运行,减少故障停机日,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减少机械磨损,延长机械使用寿命,降低机械运行和维修成本,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强化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1.2 机械保养必须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定期保养、强制进行,正确处理使用、保养和修理的关系,不允许只用不养,只修不养;1.3 各班组必须按机械保养规程、保养类别做好各类机械的保养工作,不得无故拖延,特殊情况需经分管专工批准后方可延期保养,但一般不得超过规定保养间隔期的一半;1.4 保养机械要保证质量,按规定项目和要求逐项进行,不得漏保或不保。

设备(含应急救援器材)采购、租赁、安装(拆卸)、验收、检测、使用、检查、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

设备(含应急救援器材)采购、租赁、安装(拆卸)、验收、检测、使用、检查、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

安装(拆卸)人员资质要求
具备相关资格证书:安装(拆卸)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如特种设 备安装(拆卸)资格证书等。
经过专业培训:安装(拆卸)人员需要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技能和知识, 确保能够正确、安全地进行设备安装(拆卸)工作。
具备工作经验:安装(拆卸)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应对 各种复杂情况,确保设备安装(拆卸)的质量和安全。
遵守相关规定:安装(拆卸)人员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如设备安装(拆 卸)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等,确保设备安装(拆卸)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安装(拆卸)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安装(拆卸)前准备: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并准备好必要的工 具和材料。
安装(拆卸)人员资质:确保安装(拆卸)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并熟悉设备的 结构和性能。
采购合同内容
采购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 格等基本信息
采购方式: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
供应商选择标准:产品质量、价格、交 货期、售后服务等
采购合同签订: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包括付款方式、交货期、质量标准等
采购设备验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设备 验收,确保设备符合要求
采购设备付款: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设备 付款,确保资金安全
材)采购、租赁、安 装(拆卸)、验收、 检测、使用、检查、 保养、维修、改造 和报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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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采购 设备安装(拆卸) 设备使用、检查、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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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设备采购
采购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程
明确需求:确定所需 设备的种类、规格、
安全防护措施:在安装(拆卸)过程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佩戴安全帽、 手套等,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推荐-设备采购、租赁、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

推荐-设备采购、租赁、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

设备采购、租赁、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检查、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三率(即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机械效率),确保设备安全,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1、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前必须要有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特种设备必须经专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和使用说明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3、任何人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

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4、处在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

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及超负荷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使用。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6、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

7、接卸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操作人员操作。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严禁酒后操作。

8、进行两班作业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必须填写交接班记录。

9、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0、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1、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二、使用范围1、本规定使用于公司自有设备、租赁设备和各分承包单位自带的设备。

2、机械设备:是指参与施工生产的所有机械,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施工电梯、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龙门架及井架、混凝土输送泵车等设备。

特种设备采购、租赁、安装(拆卸)、验收、检测、使用、检查、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

特种设备采购、租赁、安装(拆卸)、验收、检测、使用、检查、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

.特种设施采买、租借、安装 ( 拆卸 )、查收、检测、使用、检查、养护、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为了进一步增强施工现场机械设施的管理,提升设施的三率( 即机械设施的利用率、完满率、机械效率) , 保证设施安全 , 知足施工生产的需要 , 特拟订本规定。

1.一般规定1.1 机械设施进场施工前一定要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验收,查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特种设施一定经特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备案,合格后方可使用。

1.2 机械设施应按其技术性能和使用说明的要求正确使用。

缺乏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无效的机械设施不得使用。

1.3 任何人禁止拆掉机械设施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 , 及检测、指示、仪表、报警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

其调试和故障的清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1.4 处在运行中的机械禁止对其进行维修、养护或调整等作业。

机械设施应准时进行养护 , 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行等状况时 , 有关部门应停止使用。

1.5 机械设施的操作人员一定身体健康 , 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 , 在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别工种操作证后 , 方可独立操作。

1.6 违犯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 操作人员有权拒绝履行。

因为发令人强迫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查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查刑事责任。

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私自走动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操作人员操作。

禁止没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

工作时,思想要集中,禁止酒后操作。

1.8 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 都一定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 , 长发不得外露。

高空作业一定系安全带 , 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

禁止从高处往下扔掷物品。

1.9 进行两班作业及以上的机械设施均须实习交接班制。

操作人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1.10 机械进入作业地址后 , 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举措交底。

操作人员应熟习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 听从指挥、恪守现场安全规则。

1.11 当使用机械设施与安全发生矛盾时, 一定听从安全的要求。

7-3建筑起重设备安装(拆除)、验收、检查、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

7-3建筑起重设备安装(拆除)、验收、检查、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

建筑起重设备安装、验收、检查、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一、为加强对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机械设备安装与拆卸1、从事机械设备安装的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2、机械设备安装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机械设备的安装、移位、顶升、附着、拆卸活动,并对安装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3、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前,应当根据产品说明书、施工现场环境和有关标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安装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企业技术人员和施工负责人应当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拟安装或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

作业时,应当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行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

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

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拆装工艺。

5、检测、验收、使用。

机械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后,安装人员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转。

在向使用单位进行机械设备移交前,应当委托具有建筑机械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承担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与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

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一)安装拆卸合同;(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三)安装验收资料;(四)检测资料;(五)移交使用的文件。

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当经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执行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5设备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

5设备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

安全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验收、报废等制度一、设备安装、拆除制度:1.机械设备已经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通过了国家或省有关部门组织的产品技术鉴定。

2.不得安装属于国家、本省命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机械设备。

3.各种机械设备应备下列技术条件:(1)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和详细说明书;(2)各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明书;(3)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4)安装操作规程;(5)生产许可证(国家已经实行生产许可的起重机械设备)、产品签定证书、合格证书;(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7)其他注意事项。

4.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单位,应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活动。

5.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单位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则及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安装、拆除活动,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对其安装的机械设备的安装质量负责。

6.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二、设备验收、检测制度1.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如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在验收后30 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1)合同或任务书(2)机械设备的安装及验收资料(3)机械设备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2.机械设备安装后能正常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和使用的技术要求。

3.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必须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标志,到所在地、市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登记。

将安全检查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着位置上后方可调入正式使用。

三、设备使用制度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机械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施工设备采购、租赁、安装(拆卸)、验收、检测、使用、检查、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

施工单位施工设备采购、租赁、安装(拆卸)、验收、检测、使用、检查、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

施工设备〔含应急救援器材〕采购、租赁、安装〔拆卸〕、验收、检测、使用、检查、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山西展图建设工程二〇一六年一月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施工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三率〔即施工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机械效率〕,确保设备安全,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自有设备〔含应急救援器材,下同〕、租赁设备和各分承包单位自带设备的采购、租赁、安装〔拆卸〕、验收、检测、使用、检查、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施工设备:是指参与施工生产的所有机械设备,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塔吊、施工升降机、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龙门架及物料提升机、混凝土输送泵车、高处作业吊篮、滑动式脚手架等设备,及其他施工机具和应急救援器材。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全面负责领导施工设备的管理工作,审批公司施工设备的采购、租赁、报废申请,同时审查合作对象是否在集团《合格供方名册》内或经过合格评审,主持公司设备安全检查。

第五条工程管理部负责:〔一〕负责全公司机械设备的归口管理,并审核全公司机械设备的采购、租赁和报废申请。

〔二〕负责制定和落实公司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对各分公司机械设备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四〕负责对机械设备采购过程进行监督。

〔五〕负责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运行进行监督以及设备报废的监督工作。

〔六〕组织评审设备租赁供方和设备购买供方,组织设备合同条款会签,组织对设备安全检查,对各类设备管理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

第六条财务部负责复核公司施工机具的采购计划和报价,负责施工机具的采购的核付和固定资产的入账以及固定资产的报废核销。

第七条经营部参与评审设备租赁供方和设备购买供方,并对评审情况进行会签。

第八条分公司是公司施工机具设备的产权直接管理和使用单位,根据施工需要编制施工机具设备配备计划,设立施工机具设备管理机构,制定分公司的施工机具设备管理实施细则;负责施工机具设备的采购工作,并对分公司的施工机具设备进行有效管理。

5设备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及报废标准制度

5设备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及报废标准制度

安全设备、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查收、报废等制度一、设备安装、拆掉制度:机械设备已经国家或省相关部门批准的查验检测机构查验合格,并经过了国家或省相关部门组织的产品技术判定。

不得安装属于国家、本省命令裁减或限制使用的机械设备。

各样机械设备应备以下技术条件:(1)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和详尽说明书;(2)各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明书;(3)维修养护及运输说明书;(4)安装操作规程;(5)生产允许证(国家已经推行生产允许的起重机械设备)、产品签订证书、合格证书;(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7)其余注意事项。

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掉的单位,应依法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等级允许的范围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掉活动。

机械设备安装、拆掉单位应该依据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则及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安装、拆掉活动,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对其安装的机械设备的安装质量负责。

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掉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应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核合格,获得国家一致格式的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二、设备查收、检测制度1.机械设备安装单位一定成立以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在查收后30日内将相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1)合同或任务书(2)机械设备的安装及查收资料(3)机械设备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举措机械设备安装后能正常使用,切合相关规定和使用的技术要求。

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一定持督查查验机构出具的查收查验报告和安全查验合格证标记,到所在地、市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督查机构登记。

将安全检查合格标记固定在特种设备显着地点上后方可调入正式使用。

三、设备使用制度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一定持证上岗。

操作一定严格履行机械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

非机具工操作要追究责任人,并按企业规定办理。

临时设施采购、租赁、搭设与拆除、验收、检查、使用相关管理规定

临时设施采购、租赁、搭设与拆除、验收、检查、使用相关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暂时设备的采买、租借、搭设与拆掉、查收、检查、使用的有关管理规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目标,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暂时设备在搭设、使用及拆掉时的安全,联合建筑施工现场特色,编制本规定。

保证公司2017年安全生产任务顺利达标。

现场暂时设备是指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用的各种办公、宿舍、食堂、卫生间、淋浴间及其余暂时性建筑现场暂时设备有整体采买或整体租借两种状况(一)采买供给商的观察1、工程项目部要观察及审查供给整体采买或整体租借单位的资质能否切合要求1)对采买或租借供给商的生产经历、市场信用以及在技术、质量和生产管理能力方面进行观察2)考证外省市公司生产的设备所需的资料、设备有否进入市场的允许证或行业有关部门的有关证书。

3)做好已证明供给商能力和业绩的观察工作,保证供给商准时按量供给物质,保证项目部能顺利达成生产任务。

(二)、整体采买或整体租借暂时设备产品的评论所供给的暂时设备的资料应为防火资料;应有合格证或相应的查考证明;(三)、整体采买或整体租借暂时设备合同的签订工程项目部和整体采买或整体租借采买的单位签订相应的合同,合同中应明确相应的安全责任和安全义务,对整体采买或整体租借暂时设备的供货、查验、安装、拆掉方式,合同中应作出规定。

(四)、整体采买或整体租借暂时设备的安装与拆掉1、暂时设备搭设要依据施工现场总平面图部署并切合防火和安全要求:①搭设暂时设备的间距不小于3.5米的防火距离;②搭设的暂时设备距离禁火区不小于15米,距离易燃可燃堆场不小于20米;③尽可能距离在建的建筑20米之外;④禁止搭设在高压架空线下边,距离高压架空线水平距离不小于6米;2、施工现场暂时设备的安装(拆掉)工作,一定拜托依法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的单位进行安装(拆掉)。

3、在安装(拆掉)施工现场暂时设备前,一定有安装(拆掉)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举措,同时要进行技术交底。

7-3建筑起重设备安装(拆除)、验收、检查、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精选

7-3建筑起重设备安装(拆除)、验收、检查、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精选

建筑起重设备安装、验收、检查、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一、为加强对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二、机械设备安装与拆卸取得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2 、机械设备安装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机械设备的安装、移 位、顶升、附着、拆卸活动,并对安装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3 、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前,应当根据产品说明书、施工现场环境和有关标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安装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工负责人应当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作业前, 作业人员应当对拟安装或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

作业时, 应当设置警戒区, 禁止无关人员进行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负责统一指挥的 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

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 定责。

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 拆装工艺。

5、检测、验收、使用。

机械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后,安装人员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转。

在向使用单位进行机械设备移交前, 应当委托具有建筑机械检验、 检测资格 的机构承担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与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

括下列文件:一)安装拆卸合同;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三)安装验收资料;四)检测资料;五)移交使用的文件。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1 、从事机械设备安装的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经企业技术人员和施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应当包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当经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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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设备(含应急救援器材)采购、租赁、安装(拆卸)、验收、检测、使用、检查、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山西展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一月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施工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三率(即施工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机械效率),确保设备安全,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自有设备(含应急救援器材,下同)、租赁设备和各分承包单位自带设备的采购、租赁、安装(拆卸)、验收、检测、使用、检查、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施工设备:是指参与施工生产的所有机械设备,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塔吊、施工升降机、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龙门架及物料提升机、混凝土输送泵车、高处作业吊篮、滑动式脚手架等设备,及其他施工机具和应急救援器材。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全面负责领导施工设备的管理工作,审批公司施工设备的采购、租赁、报废申请,同时审查合作对象是否在集团《合格供方名册》内或经过合格评审,主持公司设备安全检查。

第五条工程管理部负责:(一)负责全公司机械设备的归口管理,并审核全公司机械设备的采购、租赁和报废申请。

(二)负责制定和落实公司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对各分公司机械设备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四)负责对机械设备采购过程进行监督。

(五)负责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运行进行监督以及设备报废的监督工作。

(六)组织评审设备租赁供方和设备购买供方,组织设备合同条款会签,组织对设备安全检查,对各类设备管理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

第六条财务部负责复核公司施工机具的采购计划和报价,负责施工机具的采购的核付和固定资产的入账以及固定资产的报废核销。

第七条经营部参与评审设备租赁供方和设备购买供方,并对评审情况进行会签。

第八条分公司是公司施工机具设备的产权直接管理和使用单位,根据施工需要编制施工机具设备配备计划,设立施工机具设备管理机构,制定分公司的施工机具设备管理实施细则;负责施工机具设备的采购工作,并对分公司的施工机具设备进行有效管理。

第九条分公司材料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分公司施工机具的归口管理,建立分公司施工机具台账,负责施工机具租赁、状态认定、使用、维护和保养等的管理工作;每半年将施工机具的状态信息报告至工程管理部。

第十条项目部分管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是分管设备的领导,组织编制本项目施工设备需用计划。

执行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规定,对分包单位自带设备进行监督管理,主持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组织设备的进场,监督检查出租方对设备维护保养和履约情况,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部须设立施工机具设备管理员,负责对进退场的施工机具设备的安全、质量保证性能状态进行检查认定,并对现场施工机具设备、计量器具建立管理台帐,对施工机具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日常维修和保养等进行管理。

第三章一般规定第十二条施工设备的采购必须执行公司QHSE体系文件《采购管理程序》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施工设备进场施工前必须要由项目经理或分管生产的项目副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特种设备还必须经专门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施工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和使用说明的要求正确使用。

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设备不得使用。

第十五条任何人严禁拆除施工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

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第十六条处在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施工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使用。

第十七条施工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第十八条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操作人员操作。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

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第二十条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

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

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第二十一条进行两班作业及以上的施工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

操作人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第二十二条机械设备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第二十三条当使用施工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当施工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四章设备采购和租赁第二十五条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设备选购和租赁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严禁采购和租赁国家明令淘汰产品。

严禁采购和租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低劣、劣质、结构简陋、没有安全保障的机械产品。

第二十六条施工机具设备的采购执行如下管理规定:(一)分公司根据各工程项目部提出的项目施工设备需用计划,综合考虑公司现有的施工机具设备情况,提出施工设备采购申请,由分管副经理审核,经分公司经理批示后,再交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财务部审核,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并明确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集中采购或由分公司材料设备管理部门履行采购。

(二)采购的施工机具设备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国家、地市以上准用证件;严禁采购三无产品。

(三)施工设备采购部门按公司QHSE体系文件《采购管理程序》的规定执行采购流程,包括供方的选择、采购合同的评审和签订,明确所采购的施工设备质量、供货日期、运输装卸、服务维修等要求。

(四)新购置的施工机具,由施工设备采购部门会同有关技术人员、项目部相关人员按公司管理标准Q/GDHJ•105.05《机械设备管理细则》的规定进行验收,并填写相关记录表格;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由施工设备采购部门负责联系设备供应方维修或退换,经验收合格的办理有关手续后,进行入库造册、编号建档。

随机资料作为原始记录由施工设备采购部门归档。

(五)由设备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的,安装调试还应由施工设备采购部门会同有关技术人员、项目部相关人员、设备供应商执行验收程序。

第二十七条施工机具设备的租赁执行如下管理规定:(一)分公司根据各工程项目部提出的项目施工设备需用计划,综合考虑公司现有的施工机具设备情况,提出施工设备租赁申请,由分管副经理审核,经分公司经理批示后,再交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二)施工机具设备的租赁由分公司负责,并参照公司QHSE体系文件《采购管理程序》的规定选择施工设备租赁供方;同时执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对特种施工设备(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塔吊、施工升降机、龙门架及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滑动式脚手架等,下同)租赁供方及其设备的独立备案要求和规定。

(三)租赁施工机具,须与出租方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协议),明确施工机具编号、名称、规格,随机附件与工具名称、规格、数量,随机技术资料、质量、安全状态验证书,租用起止日期、租赁费用、结算方式和双方承担的责任,所租赁的施工机具质量、安全性能保证要求,及供方的服务要求等。

(四)在办理租赁交接时,应共同进行工艺性能和安全性能技术鉴定并办理交接手续,填写设备验收单,作为租赁合同的附件。

特种设备还应附有国家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合格证书和使用证书以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备案资料等复印件(要核对原件等)。

(五)租赁施工机具设备使用时要充分发挥施工机具的使用效率,按时维护保养,不得转租、转借。

第五章设备的安装和拆卸第二十八条大型专用和特种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单位,要求必须具备相应的拆装能力、持有相关资质证书,并满足当地主管部门的备案要求,取得相应的备案证书。

第二十九条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按照设备制造厂的相关说明并结合现场具体情况制定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必须通过安装和拆卸单位技术负责人、现场监理的审批,负责安装和拆卸的工程人员和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建立并实行岗位责任制,必须持证上岗。

第三十条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的安装和拆卸过程必须如实做好记录。

对在拆装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缺陷和问题要做好记录,详尽说明。

第三十一条凡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缺陷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可行的补救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设备使用安全。

第三十二条重大缺陷和问题经处理后,必须经过安装或拆卸单位检验部门检测合格,经安监部门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

第三十三条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在安装或拆卸过程中,项目部相关人员必须进行旁站监督,确保按经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

第三十四条设备到货验收时,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是否良好,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还需查验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设备设计的安全技术规范,安装及使用说明书等资料是否齐全;对于特种施工设备,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第三十五条各种施工设备验收,应备下列技术文件:(1)施工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程序和详细说明书;(2)各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明书;(3)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4)安装操作规程;(5)生产许可证(国家已经实行生产许可的起重施工设备)、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书;(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7)其他注意事项。

第三十六条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在安装完成后必须由分公司组织由我施工项目部、施工设备安装单位、项目监理单位、检测部门、安监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相关检测或安监部门签发检测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七条施工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如下施工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我施工项目部,项目部应将其存入施工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1)、合同或任务书。

(2)、施工设备的安装及验收资料。

(3)施工设备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第三十八条施工设备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尽可能降低对其周围环境的影响。

施工设备的现场工作环境必须符合要求,以保证施工设备使用安全、高效、低耗。

第三十九条项目部要做好施工设备的标识工作,按要求悬挂施工设备标识牌、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牌。

第四十条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禁止违规操作,设备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监督操作人员,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凡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第四十一条对于从事危险作业和危及人身安全的设备,应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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