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地方最新税务局基金费征收标准表汇编
南通市国家税务局
南通市国家税务局派出机构的级别为正科级,具体设置如下: (1)第一税务分局 非全职能分局。 (2)第二税务分局 非全职能分局。
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级别为副处级。
现任领导
佘元原(党委书记、局长) 郭瑞龙(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刘红梅(党委委员、副局长) 顾建平(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海林(党委委员、副局长)
主要职责
南通市国家税务局主管本地区国家税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负责本地区各项国家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和考核工作。 (三)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各项税收征管规章制度,积极推进税收 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国家税收执法职能。 (四)负责本地区国税系统征收的各项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委托征收的各项地方税、基 金和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注册税务 师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六)监督检查纳税人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情况,严肃查处偷骗税。 (七)负责本地区国税系统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加强税收法制建设。 (八)监督检查本地区各级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情况。
机构设置
1
内设机构
2
直属机构
3
事业单位
4
派出机构
5
所属机构
南通市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为正科级,具体设置如下:
(1)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 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站运行和维护工 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基金会税费 管理费计算方法
基金会税费管理费计算方法说实话基金会税费管理费计算方法这事儿,我一开始也是瞎摸索。
先说说基金会税费吧。
我之前老觉得这东西复杂得很,就像一团乱麻似的。
我试过按收入来算税费,以为只要简单地把基金会的各种收入乘以一个税率就得了。
但是后来我才发现大错特错啊。
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不一样,在税费计算上有很大区别的。
比如说捐赠收入,有些情况下是免税的,这里的有些情况可就得好好研究了,那可不像我一开始想得那么简单,以为只要是捐赠就全免税。
就像我之前处理一个小规模的基金会事务,有人捐赠了一批物资,当时想着既然是捐赠那就都免税吧,结果就差点出问题。
后来才知道如果这些物资被基金会用于盈利性的活动或者转手以高于捐赠价值的情况卖出,那这部分是要交税的。
所以呢,要很细致地分清收入类型,捐赠的物资要看用途,现金捐赠有些和捐赠方的约定也会影响税收。
再讲讲管理费。
管理费计算也很麻烦。
我一开始就想啊,管理费不就是从基金会总资产或者总预算里按个比例拿出来不就行了嘛。
可是啊,这里面也有门道。
有些基金会是按照项目预算来计算管理费的,比如说这个项目总共预算是100万,就规定管理费占10%。
但是这也不是绝对的,这个比例可能会根据项目的难易程度、所涉及的领域、基金会的运作成本等因素发生变化。
我还犯过一个错,就是没考虑到管理费的分配时间。
我以为就是根据项目开始阶段算出管理费,然后一次性扣除或者按年扣除就行了。
结果发现有些项目在进行中会有额外的成本产生,需要重新调整管理费的计算和分配。
比如说一个环保项目,一开始只考虑到普通的调研和宣传管理费,但之后因为要增加对某些污染区域的深度检测,这就带来了新的费用,就得重新衡量管理费该怎么分配。
所以说管理费不是一锤子买卖,得根据项目实际的发展和成本变化及时调整计算。
这只是我目前摸索出来一些关于基金会税费和管理费计算方法的门道,也许还有很多我没发现的地方呢,但希望我这些经验能给你们一点帮助吧。
税务收费标准
税务收费标准税务收费标准是指国家对纳税人征收的税收费用的规定和标准。
税务收费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税收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也是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务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和透明性对于纳税人和税务机关都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就税务收费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一、税务收费标准的制定依据。
税务收费标准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发改委的相关政策。
税务收费标准的制定需要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税收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二、税务收费标准的内容。
税务收费标准主要包括税收征收的范围、标准、计算方法以及缴纳期限等内容。
税务收费标准需要明确规定各项税收的具体征收标准和计算方法,确保税收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三、税务收费标准的执行。
税务收费标准的执行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税收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税务机关在执行税务收费标准时,需要依法行使职权,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税收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四、税务收费标准的调整。
税务收费标准的调整需要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和经济形势的变化进行,确保税收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税务机关在调整税务收费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实际情况,保障税收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五、税务收费标准的监督和检查。
税务收费标准的监督和检查是保障税收合理性和公平性的重要手段。
税务机关需要加强对税务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确保税收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六、税务收费标准的意义。
税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税收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具有重要意义。
税务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和透明性可以有效提高纳税人的合规意识,促进税收的规范征收和管理,维护税收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七、税务收费标准的完善。
税务收费标准的完善需要不断加强国家税收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健全税收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税务机关的执法能力和监督能力,确保税收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总之,税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保障税收合理性和公平性的重要举措,需要各级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共同努力,确保税收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南通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南通五险⼀⾦缴纳⽐例南通五险⼀⾦缴纳⽐例 为了让⼤家了解更多五险⼀⾦的相关知识,⼩编准备了南通五险⼀⾦缴纳⽐例,希望对⼤家有帮助! 南通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市⼈社局发布《关于发布2016年度南通市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明确2016年7⽉1⽇⾄2017年6⽉30⽇,企业参保⼈员社保缴费基数上限调整⾄每⽉16800元,下限不作调整仍为每⽉2550元。
根据省⼈社厅相关规定,我市对社保缴费基数进⾏了相应调整。
个体⼯商户和灵活就业⼈员参加基本养⽼保险⽉缴费⼯资低、中两个标准不作调整,仍为每⽉2650元和每⽉3089元,⾼标准调整为每⽉5600元。
全市企业职⼯基本医疗、失业、⼯伤和⽣育保险缴费⼯资的上下限和计发待遇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执⾏。
市区(含通州区、通州湾⽰范区)企业职⼯基本医疗保险补缴⼯资基数不作调整,仍为每⽉4273元,其他县(市)根据实际情况⾃主确定。
2016年7⽉1⽇⾄2017年6⽉30⽇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基本养⽼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员,基础养⽼⾦计发基数为5600元,计算当年实际缴费⼯资指数的基数为67200元。
延伸阅读:南通社保补贴标准调整 社会保险补贴是对各类服务型企业(包括商贸、餐饮、服务业企业,国家限制的⾏业除外)新增岗位新招⽤国有企业下岗失业⼈员,并与之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以及政府投资和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国有企业⼤龄就业困难⼈员,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单位部分)给予补贴。
近⽇,记者从南通市⼈社局了解到,从7⽉起,市区企业社会保险补贴⾦额进⾏相应调整。
⼆季度拨付的企业社保补贴中5⽉-6⽉养⽼保险补贴⾦额由510元/⼈/⽉调⾄484.5元/⼈/⽉(2550元×19%=484.5元/⼈/⽉),调整涉及的企业有205家,共计881⼈。
根据7⽉12⽇《省⼈⼒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基本养⽼保险费率的通知》⽂件精神,从2016年5⽉1⽇起⾄2018年4⽉30⽇⽌,阶段性将我省企业职⼯基本养⽼保险单位缴费⽐例由20%降⾄19%。
各行业应该缴纳的税种和基金费
各行业应该缴纳的税种和基金费一、房地产行业(普通住宅综合税率10.0236%,非普通住宅12.0236% ,店面14.0236% ,)1、营业税:经营收入*税率5%。
2、企业所得税:经营收入*先按3.75%预征。
3、印花税:经营收入*税率0.05%4、城建税:营业税额*税率7%5、土地增值税:经营收入*预征率分别为1%、3%、5%。
6、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3%。
7、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2%8、价格调节基金:经营收入*费率0.1%。
9、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征收。
10、防洪保安金:经营收入*0.12%征收。
二、建筑业(综合税率5.8357%)1、营业税:经营收入*税率3%。
2、企业所得税:经营收入*核定征收按2.5%附征;个人所得税:经营收入* 2.5%3、印花税:(1)经营收入*税率0.03%。
(2)经营收入*70%*0.03%。
4、城建税:营业税额*税率7%或5%、1%。
5、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3%。
6、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2%7、价格调节基金:按工程造价的0.1%附征。
8、工会经费:按工程造价*10%*2%征收。
9、防洪保安金:经营收入*0.12%征收。
三、交通运输业(综合税率 5.7736%)1、营业税:经营收入*税率3%。
2、企业所得税:经营收入*核定征收按2.5%附征。
个人所得税也按1.5%附征。
3、印花税:经营收入*税率0.05%4、城建税:营业税额*税率7%或5%、1%。
5、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3%。
6、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2%7、价格调节基金:经营收入*费率为0.1%。
8、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征收。
9、防洪保安金:经营收入* 0.12%征收。
四、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一类:7.5元/平方二类:6元/平方三类:4元/平方工矿区、建制镇:2.5元/平方。
南通市基金(费)征收标准一览表
灵活就业人员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费
《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47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月缴费基数在3368元至16842元之间自主确定。
按照月缴费基数的10%缴纳,另外每月缴纳10元大病医疗救助。
城乡居民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13〕144号)
《南通市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通政规〔2011〕5号)
具有本市行政区域户籍,年满16周岁,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江苏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残联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综〔2017〕2号)
按照月缴费基数的20%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费
《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南通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通政规〔2015〕4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47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月缴费基数在3368元至16842元之间自主确定。
单位缴纳部分: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6%
个人缴费部分:本人缴费工资(根据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不低于缴费基数下限,不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8%
淮安市基金(费)征收标准一览表
《教育法》
所有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自2016年2月1日起,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税额的50%减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已按规定享受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
淮医保发[2019]21号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用人单位按照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8%缴纳,在职职工按照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国发[2015]2号
苏政发[2015]89号
苏政办发[2019]47号
淮政办发[2016]128号
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自2019年5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6%;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
”营改增“后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税额的3%
《江苏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03〕130号)
《省政府关于调整地方教育附加等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苏政发[2011]3号)
《关于公布对小微企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苏财综[2015]2号)
《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阶段性降至1%。
江苏省南通市地方税收(基金)申报明细表
填表日期: 纳税人顺序号 税 1 种 税目 (品目) 2 纳税项目 3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 税 款 所属期 4 计税依据 (金额或数 量) 5 税率 6 FALSE FALSE FALSE FALSE FALSE FALSE FALSE FALSE FALSE FALSE FALSE FALSE 本月合计 纳 税 人 申 明 —— ——— 授 —— 权 人 申 明 为 代 理 人 申 明 当期应纳税 额 7=5×6 应减免税 8 应纳税额 9=7-8 联系电话 已纳税额 延期缴纳税额 累计欠税余额 10 11 12=9-10章: 财务主管签章: 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
可寄与此代理机构。 委托代理合同号码: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本纳税申报表时按照国家税法和税收规定填报的,我确信
我单位(公司)现授权
本纳税申报表是按照国家税法和税收规定填报的,
是真实的、合法的。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以上税款请 本纳税人的代理申报人,其法定代表人
从 账号划拨。 电话
,我确信是真实的、合法的。如有不实,愿承担法律责
,任何与申报有关的往来文件都任。
非税收入征收标准汇总表
按照国家留成油实际销售额扣除其本身所发生的销售费 用进行核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国家留成油收入 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于国家留成油收入实现的次年第二季度,向财政部报送 缴纳国家留成
油收入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财政部确认应上缴 的国家留成油收入金额缴纳。
按照汽油、柴油的销售数量和规定的征收标准缴纳风险 准备金。汽油、柴油的销售数量指缴纳
水井、勘探井)占地面积按年征收,每口油、气生产井占 地面积按不超过2000平方米计算;
3.取土、挖砂(河道釆砂除外)、采石以及烧制砖、瓦、 瓷、石灰的,根据取土、挖砂、釆石
量按照每立方米0.3-1. 4元 计征。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两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的,不 再
重复计征。
排放废弃土、石、渣的,根据土、石、渣量,按照每立 方米0.3-1. 4元计征。对缴纳义务人已
石油特别收益金实行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按月计算、按季申报,按月缴纳。 从2015年1月1日起,起征点提高至65美元/桶。原油 价格65-70 (含)美元/桶,征收比率为
石油特别收益金 20%;原油价格70-75 (含)美元/桶,征收比率为25%;原油价格75-80 (含)美 元/桶,征收比
率为30%;原油价格80-85 (含)美元/桶,征 收比率为35%;原油价格85美元/桶以上,征收比 率为40%。
准征收、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按0.5厘/千瓦时的标准征收。
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人防
21
费
主管部门按照当地防空地下室 的造价制定,报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人防办备案。
22
排污权出让收入
排污权使用费的征收标准由试点地区省级价格、财政、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当地环境资源稀缺程 度、经济发展水平、污染治理成本等因素确定。
南通社保每月缴费标准
南通社保每月缴费标准南通市是江苏省的一个重要城市,也是一个经济发达的地区。
在南通工作和生活的人们,都需要了解南通社保每月缴费标准,以便更好地规划自己的生活和未来。
南通社保每月缴费标准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保障政策来确定的,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我们要了解南通社保的范围。
南通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大险种。
每个险种的缴费标准都是不同的,根据个人的工资收入和单位的规定来确定。
对于养老保险,南通市规定,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为单位11%、个人8%,合计19%。
而具体的缴费基数和缴费上限则根据当地的政策来确定,一般是根据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来设定的。
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也是根据工资收入来确定的,南通市规定,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为单位10%、个人2%,合计12%。
同时,南通市还规定了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上限,以及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确保参保人员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
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为单位1%、个人0.5%,合计1.5%。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相对较低,分别为单位0.5%、个人0%和单位1%、个人0%。
需要注意的是,南通社保每月缴费标准是根据当地政策来确定的,具体的标准可能会有所变化,参保人员需要及时关注当地社保局发布的最新政策和标准。
总的来说,南通社保每月缴费标准是根据不同的险种和个人工资收入来确定的,参保人员需要按照规定及时缴纳社保费用,以确保自己能够享受到完善的社会保障待遇。
同时,政府也在不断完善社保政策,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服务。
希望南通市的社保制度能够更加健全,为广大参保人员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利益。
地方税费基金征收依据及征收标准
查账征收季后十五日内 核率征收月后十日内
1、三资企业免征 2、列入财政预算内收入
土地证上的面积
车管部门扣缴 1、依据核准征收方式缴纳 2、高收入建档纳税人按期申报缴纳 3、工资薪金扣除1000元 2002年1月1日后新办企业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
市场物价调节基金 各类企业
12
依据市政府盐政发(1995)15号文
17 残疾人生活保障金 各类企业
18 工会经费
各类企业
人防经费 19
各类企业
20 教育经费
各类企业
各类企业按销售或营业额0.1%征收;从事批发业务的按进销差价的0.3%征收;银行保险部
门按营业税额的2%征收,三资企业按中方投资比重确定销售收入后按0.1%征收
月后十日内
各类企业按上年销售或营业收入的0.1%征收,从事批发的按销售额的0.05%征收;服务业按
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30%-60%)
交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
依据教育费附加暂行规定
按“三税”3%
签订合同之日起七日内 月后十日内
房产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出典的,承典人缴纳 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
房产原值×(1-30%)×1.2%(全年);租金收入×12%
转让无形资产5%;娱乐业5%—20%
月后十日内
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5%
月后十日内
按每万砖20元,每万片瓦22元扣缴
月后十日内
备注 三资企业暂不征收
土地增值税 4 5 教育费附加 6 房产税 7 土地使用税 8 印花税
车船使用税 9
个人所得税 10 11 企业所得税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属物(转让房地
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及各项基金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及各项基金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11.06.03•【字号】苏州地税规[2011]1号•【施行日期】201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及各项基金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苏州地税规〔2011〕1号)为了规范苏州市社会保险费及各项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省局“税费同征、同管、同查”的要求,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健全社会保险费及各项基金费征收管理制度,维护基金费缴费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保险费及各项基金费的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各项基金费的相关政策规定及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及各项基金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公告。
附件: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及各项基金费征收管理办法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及各项基金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保险费及各项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贯彻落实省局“税费同征、同管、同查”的要求,保障社会保险费及各项基金费的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各项基金费的相关政策规定及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政府规定由地税机关代征社会保险费、各项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地税局受托代征的各项基金费必须列入《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和《江苏省行政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项目目录中,或者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情形。
受托代征的基金费,必须按规定完成代征的各项必要手续。
第三条基金费的开征、停征以及减、免、缓、退,必须依照省级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的规章文件执行。
淮安市地方税务局基金费征收标准
0。5‰
城镇个体工商户
上年营业收入
0。5‰
城乡有固定工资性收入的在职职工
职工在职人数
5元/人年
5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苏财社〔2004〕154号、苏地税发〔2004〕242号、苏残发〔2004〕43号、苏地税发〔2006〕262号、淮地税发〔2008〕67号
淮安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城乡各类经济组织,应按不低于本单位上年末从业人员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按季征收,季度终了后15日内
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
淮安市区
9
义务植树统筹费绿化费
淮政办发〔2008〕42号
淮安市市区(含清河区、清浦区、市经济开发区)注册、登记以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包括有中方职工的外商投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城镇个体工商户。
全市范围
11
社会保险费
基本养老保险费
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苏政发[2002]67号
淮劳社发[2002]137号
淮劳社发[2003]234号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下同)及其职工,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编制外聘用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淮安市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各类内资企业的在职职工,“三资"企业的中方在职职工,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有工资收入的个人
单位职工人数
月工资性收入(以国家统计局劳动工资的统计口径为准)在401—500元的每月征收1元;501-600元的每月征收2元;601—700元的每月征收3元;701—800元的每月征收4元;800元以上的每月征收5元。
各项基金征收比例一览表
企业按7%,职工个人按2%缴纳
失业保险费
全省范围内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
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企业按2.5%,职工个人按1%缴纳
水利建设基金
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国家机关(包括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司、事业和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地方各类企业、中央驻陕单位、“三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在职职工等。
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缴纳,企业按月实际发生的所有职工工资总额缴纳
企业按20%,职工个人按6%缴纳(2003年起按7%,2005年起按8%)
国务院第258号令(1999年)、国务院第259号令(1999年)、国发[1998]44号、陕人发[
凡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
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
0.8‰
银行利息收入
0.5‰
保险公司保费收入
0.5‰
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收入
1‰
帮困基金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住宿业务经营;从事饮食业务经营;从事营业性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夜总会、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等娱乐业务;从事桑拿、美容、美发、浴足、保健按摩等服务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营业收入或广告收入
3%
财政部财政税字[1997]95号、?陕财税[1996]58号?国税函[1999]353号
残疾人保障金
本市行政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含外商独资、合资、合作企业,私营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外地驻西安单位。
〖〗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一名盲人,按安排两名残疾人计算。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本地(市)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人
江苏省税务中介服务收费标准
企业(非企业)集团500
3
代办退税、减免税申报
依照托付人提供的资料,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代办退税、减免税申报。
政府指导价
元
每次100-500元。
4
网上认证
对增值税抵扣联发票进行网上扫描认证打印。
政府指导价
元/月
50
5
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样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按税务机关的规定,依照托付人的申请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500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含)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四
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含)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三
5000万元以上-1亿元(含)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二
1亿元以上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一
2
企业税前补偿亏损的鉴证
对托付人税前亏损补偿单项审核,出具鉴证报告。
政府指导价
元
参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的收费标准
3
企业税前财产缺失的鉴证
对托付人税前财产缺失进行审核,出具鉴证报告。
政府指导价
元
按财产缺失额的1.5%-2%;最低10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4
退税、减免税鉴证
对托付人退税、减免税进行审核,出具鉴证报告。
政府指导价
元
按退税、减免税额的1%-1.5%;最低10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元/次
中型企业(非企业)200
元/次
大型企业(非企业)300
元/次
企业(非企业)集团500
2
代办纳税申报
依照纳税人原始资料,辅导托付人调整帐务,编制正确纳税申报资料,代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地税计税依据
第[1]题营业税答: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根据相应的营业税税率计征。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税目征收范围税率一、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3%二、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3%三、金融保险业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及其它金融业务。
保险业务5%四、邮电通信业邮政、电信3%五、文化体育业1. 文化业是指经营文化活动的业务,包括表演、播映,其他文化业。
经营游览场所的业务,比照文化业征税。
2.体育业,是指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
3%六、娱乐业歌厅、舞厅、OK 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5%-20%七、服务业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5%八、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5%九、销售不动产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5%第[2]题城市建设维护税答: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的7%。
第[3]题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答:教育费附加为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的3%;地方教育附加费为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的1%。
无锡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基金征收一览表(锡政办发[2004]39号文)项目征收对象征收标准说明征收期教育费附加无锡市范围内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所有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三税)。
“三税”的3%按月按年一次征收2004年8月份2005年起原则上为每年的3月份地方教育附加无锡市范围内所有缴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
“三税”的1%地方教育基金对无锡市范围内的国家所有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上年末在职人员,各类内资企业上年末在职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他有工资性收入的个人。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以及金融、保险、供电、邮电通信、证券、烟草、广播电视、报社等行业或单位每人每年60元,各类内资企业以及“三资”企业的中方职工每人每年36元,个体工商户业主每年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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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防洪保安资金
通政发[1992]95号,苏政发[1996]46号,苏地税函[2002]84号,通财综[2008]24号
商品批发企业、金融保险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
营业收入×0.5‰
月后十五日内
企业缴纳的防洪保安资金,在“营业外支出”科目下增设“防洪保安资金”明细科目列支。
上门申报的报送纸质申报表《地方各项税费金通用申报表(一)》。
网上申报报送《地方各项基金费申报表》
南通市市区
工业、交通、建筑安装、餐饮、商品流通零售、邮电、通信、供电及其他各类企业
营业收入×1‰(“三资”企业按中方投资比例计算营业收入)
月后十五日内
3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保障法》、财综字[1995]5号,省政府令1996年第78号,苏财综[1996]167号,财综[2001]89号,苏财综[2002]20号,财综[2002]33号,苏财综[2002]92号,苏地税发[2006]262号
从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上门申报的报送纸质申报表《地方各项税费金通用申报表(二)》。
网上申报报送《地方各项基金费申报表》
海门市
14
海门绿化费、义务植树费
《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苏绿委(88)第2号、苏绿委1993(06)号、苏价费联(1993)第23号、苏财综(93)50号
本区范围内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在册人员(不包括“三资“企业中的外籍人员)、个体工商户
市属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70元/年·人
每年7-9月
由个人自行负担,企业不得列支。
上门申报的报送纸质申报表《地方各项税费金通用申报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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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
条上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37元/年·人(其中70元由职工个人负担,167元由单位负担。)
每年7-9月
各类企业
按应缴营业税的2%征收;
月后十五日内
由个人自行负担,企业不得列支。
如东县
18
医疗统筹金
苏发[2001]73号、东政发[2001]101号
行政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市驻如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和县内企业
县行政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市驻如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每人每月10元,由单位缴纳。县内企业在职职工每人每月5元。企业破产、倒闭、拍卖及改制时国有资产全部退出或者不占主导地位,计享人员按人均6000元标准乘以10年缴纳。
如东县
20
义务植树统筹费
苏绿委(88)第2号、东政办发[2006]46号
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含“三资”中方人员和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机关、事业单位(自收自支除外)、人民团体
53元/年·人
每年7-9月
由个人自行负担,企业不得列支。
上门申报的报送纸质申报表《地方各项税费金通用申报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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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市区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6Fra bibliotek元/年·人每年7-9月
外商独资、外商控股企业中方职工
49元/年·人
每年7-9月
商业、外贸、物资、供销等商品流通零售企业
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
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非银行机构
其他行业
城镇个体工商户
12
海门地方教育基金
苏政办发[2003]130号,苏政发[2003]66号,财综函[2003]12号,通政办发[2006]87号
内资企业的在职职工、
“三资”企业中的中方在职职工
月后十五日内
企业缴纳的防洪保安资金,在“营业外支出”科目下增设 “防洪保安资金”明细科目列支。
上门申报的报送纸质申报表《地方各项税费金通用申报表》。
网上申报报送《地方各项基金费申报表》
如东县
商业、外贸、物资、供销等商品流通企业中的零售企业
按上年销售收入1‰征收
批发企业
按上年销售收入的0.5‰征收
银行(含信用社)
营业收入×1‰(“三资”企业按中方投资比例计算营业收入)
月后十五日内
商业、外贸、物资、供销等商品流通零售企业
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
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非银行机构
其他行业
城镇个体工商户
城乡有固定性工资收入的在职职工
每人每年10元
每年12月31日前
单位代扣代缴
6
地方教育基金(人教基金)
苏政办发[2003]130号,苏政发[2003]66号,财综函[2003]12号,通政办发[2006]87号
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6‰收;
保险公司
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6‰征收
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按上年业务收入的1‰征收
其他行业的各类企业
按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1‰征收
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
按上年营业收入的1‰征收,该营业收入指事业收入(主营收入)、经营收入等计征营业税或增值税的营业额。
本区范围内的所有企业
按计税工资总额的0.5%
月后15日内
从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上门申报的报送纸质申报表《地方各项税费金通用申报表(二)》。
网上申报报送《地方各项基金费申报表》
南通市通州区
8
绿化费、义务植树费
通政发[2006]50号、苏财综[2005]17号
本区范围内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在册人员(不包括“三资“企业中的外籍人员)、个体工商户
(4)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
(5)残疾职工的养老保险单等资料。
申报时需带资料:
上门申报的报送纸质申报表《地方各项税费金通用申报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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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市区、通州区、海门市、如东县、如皋市
4
综合基金
《人民防空法》、中发〔2001〕9号、《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苏防办字〔2002〕52号)。通防字[2003]50号,通财综[2003]17号,通价费[2003]61号、通政发[1992]95号,苏政发[1996]46号,苏地税函[2002]84号,通财综[2008]24号、通地税函〔2004〕89号、通政办发〔2002〕22号
每人每年60元
按年征收
代扣代缴,个人负担
上门申报的报送纸质申报表《地方各项税费金通用申报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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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
13
海门职工培训教育基金
中办发[2006]15号、财建[2006]317号、苏办发[2006]27号
本区范围内的所有企业
按企业当年应发工资总额的0.5%
月后15日内
商品流通批发企业
营业收入×0.5‰
月后十五日内
企业缴纳的防洪保安资金,在“营业外支出”科目下增设 “防洪保安资金”明细科目列支。
上门申报的报送纸质申报表《地方各项税费金通用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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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
金融企业(银行、保险公司)
营业收入×0.6‰
月后十五日内
工业、交通、农业等生产企业
我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城乡各类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单位”)
(上年末单位从业人员总数×规定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末单位已安排从业残疾人员数)×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征收比例=应缴纳保障金。
每年4月30日为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年报核报截止时间。每年5月1日—6月30日为保障金征缴期。
绿化费每人每年8元;
义务植树费每人每年5元。
按年征收
由个人自行负担,企业不得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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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
15
防洪保安资金
苏政发(99)46号、通政办发[1999]97号
工业、交通、农业等生产企业
按上年销售收入的1‰征收。
各类企业(除外商独资、外商控股企业)
57元/年·人
每年7-9月
14元人防基金部分由企业从“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其余由个人自行负担,企业不得列支。
个体工商户(按户)
69元/年·户
每年7-9月
5
通州防洪保安资金
财综字[1998]143号
苏政发[1999]46号,苏财字[2008]48号,
通政办发[2008]104号,通州地税[2008]196号
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实际缴纳“三税”税额×1%
与“三税”申报缴纳期一致
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中列支
上门申报的报送纸质申报表《地方各项税费金通用申报表(一)》。
网上申报报送
有营业税的单位报送:《营业税、城建税、教附、地方教附、文化事业建设费纳税申报表》,无营业税的单位报送《地方税通用申报表》
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中列支
上门申报的报送纸质申报表《地方各项税费金通用申报表(一)》。
网上申报报送《地方各项基金费申报表》
启东市
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建筑安装企业、邮政、电信、供电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营业收入的0.1%(“三资”企业按中方投资比例计算营业收入)
月后十五日内
10
启东其他基金
内资企业的在职职工、
‘三资“企业中的中方在职职工
单位工资<700,25元/人;
单位工资>700,50元/人
每年4月30日
代扣代缴,个人负担
上门申报的报送纸质申报表《地方各项税费金通用申报表(二)》。
网上申报报送《地方各项基金费申报表》
南通市通州区
7
职工教育基金
通政发[2006]50号、苏财综[2005]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