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专业资格考试重点复习资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1年出版专业资格考试重点复习资料:

1.书号相关知识:书号是主要用于图书的标准化识别代码。我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图书识别代码的国家之一。1956年2月,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颁发《全国图书统一书号方案》,并付诸实施。1986年1月,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采用国际标准的政策,国家标准局颁布了国家标准《中国标准书号》(GB5795-1986),并规定自1987年1月1日起实施。中国标准书号原由国际标准书号(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ing--ISBN)和图书分类种次号两部分组成。2002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了修订后的国家标准《中国标准书号》(GB/T5795-2002),规定采用国际标准书号作为中国标准书号。每一个国际标准书号由10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分成不同长度的4段,分别表示组号、出版者号、书名号、校验码,前面冠以ISBN作为标志符。

非连续出版的电子出版物,使用专用的中国标准书号,其中的出版社号均为6位数。

2.刊号相关知识:刊号是主要用于报纸和期刊的标准化识别代码。所谓“刊号”,是“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习称,因其曾称“中国标准刊号”。根据国家标准《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GB/T9999-2001)规定,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由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和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两部分组成,其中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是主体。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由8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分成2段,每段4位,前面冠以ISSN作为标志符。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由6位数字组成,前2位为地区号,后4位为地区连续出版物的序号。所有经过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期刊,可按国家规定申领刊号。(详见《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第八章“期刊出版”。)

连续出版的电子出版物,使用专用的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其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后4位数为9000~9999。

3.版号相关知识:版号是用于音像制品的标准化识别代码。所谓“版号”,是“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的习称。按照国家标准《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GB/T13396-1992)规定,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由国际标准音像制品编码和类别代码两部分组成,其中国际标准音像制品编码是主体,可以独立使用。一个国际标准音像制品编码由分为5段的12个字符组成,前面冠以ISRC作为标准符。(详见《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第九章“音像制品出版”。)

4.铜活字的使用:铜活字的使用亦相当广泛。铜活字印刷的起源有五代、宋、元、明诸说,但存世实物和文献证明,明代铜活字印刷己很普及,进入了成熟期。明弘治、嘉靖年间(1488-1566),江苏无锡、常州、苏州一带盛行铜活字印刷,其中以无锡华氏、安氏最有名。

华氏印行的书籍有《宋诸臣奏议》,这是我国现存的时间最早的一部铜活字本,其他还有《蔡中郎集》、《白氏长庆集》等。安氏桂坡馆印行的书籍有《吴中水利通志》、《颜鲁公文集》等。清代雍正年间(1723-1735)出版《古今图书集成》,全书一万多卷,全部用铜活字排印,这是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铜活字印刷。

5.出版资格知识:国家在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互联网出版机构和期刊社等出版单位,建立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简称“出版专业职业资格”,是国家对出版从业人员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所必备的素质和能力的认定。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的规定,出版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出版单位从事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互联网出版物等的编辑、出版(技术编辑)、校对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6.出版社经营管理:出版社的经营管理,是出版社根据党和国家的出版方针,适应读者的需要和出版物市场的变化,采取相应对策,以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它由经营和管理两个部分组成。经营,是指出版社按照社会主义出版工作的总体要求,依据外部环境和自身条件,确定发展目标、工作方针,进行资源配置、市场开发,确立运行的体制和机制等,以取得效益的活动。管理,是指为完成经营目标、保证经营活动正常进行并取得良好效益所进行的领导、组织、计划、协调和控制活动。

出版社的经营管理,既有一般企业的共同性,又有意识形态方面的特殊性;既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又必须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既应富有经营活力,又必须保证正确导向,尤其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追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

出版社经营管理的内容十分丰富,本章仅从编辑、校对、技术编辑等出版专业技术人员所应该知道的角度,简要讲述其中的一些主要内容。因为图书出版是我国绝大多数出版社的主要业务内容,所以本章所述的出版社经营管理,大多是就图书出版社而言,但其中的基本原则和方法等,对其他出版物的出版单位大致上适用。

7.出版管理的组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版社要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要通过市场竞争来降低成本、扩大销售,以提高效益;还要对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因此,出版社必须建立符合市场需求、富有活力的财务管理模式,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财务管理是出版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出版社经营资金的筹集、使用、分配等业务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的管理活动。财务管理的目标离不开出版社的总目标,财务管理的内容则体现于出版社为达到财务管理目标而进行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中。

企业经营管理的总目标是企业效益的最大化,出版社经营管理的总目标也是如此。出版社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于财务管理的对象--出版社的资金运动。按照马克思提出的资本循环公式“G-W...P...W'-G'”(其中G表示货币,W表示生产资料,P表示生产制造过程,W'表示制出的产品,G'表示增值的货币),当每一个资本循环周转完成后,G'大于G,表示出版社的产出大于投入,资本得到增值。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的经营者在经营管理中保证资本得到增值,其理论依据正在于此。由此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出版社在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前提下,财务管理的目标应是利润最大化。

图书作为出版社的主营产品,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它是精神产品,用以满足人们的思想、文化、知识的需要,应确保其社会效益;另一方面,它又是物质产品,图书生产过程中消耗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需要以货币形式来补偿。因此,出版社在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前提下,应该积极追求经济效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无视或不重视经济效益,出版社就难以持续发展,甚至难以生存。

8.著作权法适用范围:著作权法的适用范围不仅指地域的适用,还包括对主体与客体的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关于我国著作权法适用范围的规定采取了国际通行的做法,即实行“国籍原则”、“互惠原则”和“地域原则”。

1.国籍原则

这是根据著作权主体的国籍来确定给予著作权保护的一条原则。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凡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从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就享有著作权。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2.互惠原则

这是根据国与国之间所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来确定给予著作权保护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