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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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条禁令

四十一条禁令

化工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系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13. 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 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操作工的六个严格: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4.严格执行操作法(票)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6.严格执行安全规定动火作业六大禁令: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5.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6.没有消防设施,禁止动火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6.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机动车辆七大禁令:1.严禁无令、无证开车2.严禁酒后开车3.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档滑车4.严禁带病行车5.严禁人货混载行车6.严禁超标装载行车7.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三不放过原则:1.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三个对待:1.未遂事故当事故对待2.小事故当大事故对待3.别人的事故当自己的事故对待。

化工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

化工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

化工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为了确保化工企业的生产安全,必须加强对各种安全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以下是化工厂的四十一条禁令:1.禁止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未经验证的新技术、新材料。

2.严禁在化工企业内部存储危险物质,必须把这些物质存在特别规定的仓库中。

3.禁止在办公区域或生产区放置易燃物品和易爆炸物品,以免引起火灾或爆炸。

4.严禁离职员工保留与企业生产相关的机密信息和资料。

5.严禁未经专业人员和企业领导许可私自更改生产流程或生产设备。

6.禁止使用未经验收的生产原材料或含有毒害物质的产品。

7.禁止把化工废料、危险废物直接排放到自然环境中。

8.严禁未经许可使用任何危险物质。

9.禁止在安全装备未安装到位的情况下进行生产。

10.禁止在未按规定检查设备故障或设备未经验收的情况下投入生产。

11.禁止未经安全操作规程及教育训练的员工上岗操作。

12.禁止在生产过程中听音乐等另外一些影响集中精力的活动。

13.禁止在化工企业内部安装其他使用高能量、高频率电器的设备。

14.禁止在容易起火的地方进行蓄服毒品或其他危险物质的行为。

15.禁止使用与该设备不适配的配件,例如管道等。

16.禁止在设备运行中,选择错误的加工方法和操作方法。

17.禁止未做防火防爆措施前,进行混合物液相燃烧处理。

18.禁止私藏封存不经过消磁处理的磁性物质。

19.禁止超过设备负载极限或超过规定工作量的生产,以及过度生产。

20.禁止在设备操作完毕后未关闭电源或其他主要设备的电源。

21.禁止在高温下使用易燃、易爆物质。

22.严禁未按规定报废、变卖设备。

23.禁止未经检验的设备和其他已报废、变卖的物品重新使用。

24.禁止在化工过程中使用超标、假冒产品。

25.禁止在设备正常运行时,私自开启维修设备上的任何通风孔或井盖。

26.禁止进入企业的未经许可的外来人员。

27.禁止在工作时间外,未经许可擅离职守。

28.禁止在设备高温情况下,擅自打开设备的密封盖。

29.禁止使用非公司内部标准的软件或硬件设备。

化工部安全生产41条禁令

化工部安全生产41条禁令
1.将中毒者迅速撤离现场。
2.为中毒者解扣、裤带松开,脱换污染衣物。
3.彻底冲洗污染的眼睛或皮肤。
4.给予输氧及解毒药。
乙炔
1、带有大蒜气味的无色气体。
2、对空气比重:0.91。
3、闪点:<-50℃,爆炸极限:
2.1-80.0%.
4、属微毒类物质。
最高容许浓度:1000ppm乙炔本身无毒,但是在高浓度时会引起窒息。乙炔与氧的混合物有麻醉效应。吸人乙炔气后出现的症状有晕眩、头痛、恶心、面色青紫、中枢神经系统受刺激、昏迷、虚脱等,严重者可导致窒息死亡。
空气中含3.3-33%时遇明火会爆炸。
轻度:头晕、恶心胸闷。
重度:神志不清、昏迷。空气中含256 g/m3时能导致死亡。
1.将中毒者迅速撤离现场。
2.为中毒者解扣、裤带松开,脱换污染衣物。
3.给予输氧及解毒药。
4.对症治疗。

无色刺激性恶臭气体。
空气中含16-25%时遇明火会爆炸。
对呼吸系统、眼等粘皮肤有强烈刺激及腐蚀作用。
2.皮肤接触:先用水冲洗,再用肥皂彻底洗涤。
3.口服:误服立即漱口,饮用大量牛奶并送医院救治。
1.将中毒者迅速撤离现场。
2.为中毒者解扣、裤带松开,给予输氧。
3、乙炔钢瓶应存放在阴凉通通风干燥之处,库温不宜超过30℃。最好要在至外单独隔离存放。要远离火种、热源,避免阳光直射,要与氧气、压缩空气、氧化剂、氟氯溴、铜银汞、铜盐、汞盐、银盐、过氧化有机物、炸药、毒物、放射性材料等隔离。
氯化钡
无色无臭片状透明晶体。溶于水,不溶于醇、丙酮。加热至113℃时失去结晶水。密度3.1(结晶),3.86(无水物)。
化工部安全生产41条禁令
名称
特性

四十一条禁令详解

四十一条禁令详解

• 有些家长对这些人进入生产区内的危险后果认识 不足,存有侥幸心理,造成不少的悲惨后果和终 身悔恨。 • 1、辽宁某厂区内,汽车司机因有事将汽车临时 停在路旁,一个在厂区内玩耍的小孩,因天气热, 玩累了躺在汽车底下阴凉处睡觉,司机办完事后 慌忙上车,没有对周围检查就开车,将小孩轧死。 • 2、某氯碱厂一名女工带小孩上班,在生产区内 行走至一管架下方时,管道突然泄漏,热的碱液 喷出,正巧喷到小孩身上,母亲赶忙去营救,致 母子双双灼伤。
• 1、1983年8月,河南某氮肥厂一名车工在独立操 作后,工作任务完成得很好。由于思想麻痹,在 高速运转的车床旁吸烟、看报,突然一盘带着高 温的铁屑向他袭去,他发觉时已躲闪不及,将面 部灼伤,鼻尖也被削去一块,落下伤痕。他悔恨 地说:“疏忽瞬间一生恨”。以后他一直坚守劳 动纪律,创十五年不出事故的好成绩。 • 2、1984年7月,广西某公司造气车间,一自动机 操作工黄某在岗位上睡觉,当其接到其操作的 3# 炉下灰指令,便一人到室外打开 3# 炉的一、二楼 信号灯,因瞌睡未完全清醒,未等自动机停,就 盲目打开炉盖,炉火将其烧伤,抢救无效死亡。
一、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 准吸烟。
• 国内外的统计资料都表明,火灾爆炸事故在化学 工业中所占比例较大。造成的死伤人数居各类事 故之首。火灾爆炸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是最严 重的。 • 许多火灾爆炸事故频发的原因,除自动加热分解 和自聚的物料之外,绝大部分是由两种条件同时 具备而成的:一是可燃物已与助燃物(一般是空 气、氧气)混合在一起。二是有激发能源(多数 是明火)。
• 3、某石油化工厂室外装置的阀门,被一群进入厂 区的小孩误认为是水阀将其打开想洗手,结果弄 得无法收拾,酿成火灾。 • 4、某化工厂的技术员,星期日加班带小孩到办公 室玩,该技术员工作时,精神很集中,没有注意 小孩何时走出了办公室,待他发现孩子不在,去 寻找才发现在循环水池里,小孩被淹溺而死。 • 为了避免各种各样的不幸事故,敬请各位职工不 要带领未成年人进入厂区。

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

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

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安全生产是工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安全的基本要求。

为了维护安全环境,防范事故风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禁令。

本文将重点介绍并分析其中的四十一条禁令。

一、生产环境禁令1.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工业生产中,电器线路设置应符合相关标准,禁止随意插拔、修剪电线。

2. 禁止乱拉乱挪工作机械。

作业机械应按规定摆放,并定期检查维护。

3. 禁止无证驾驶车辆。

驾驶员必须合法取得相应驾驶证。

4. 禁止在厂区内抽烟。

厂区禁止吸烟以防止火灾发生。

二、生产作业禁令5. 禁止在带电设备上进行维修保养。

维修过程中,必须停止电源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6. 禁止未经许可进入高风险作业区域。

进入高风险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接受专业培训。

7. 禁止忽视作业规程和操作要求。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8. 禁止超负荷作业。

设备和机械的使用要在安全负荷范围内进行。

三、消防安全禁令9. 禁止违章用火。

火源必须符合规定,并进行有效的防火处理。

10. 禁止私拉乱接电。

工业生产中,电器线路设置应符合相关标准,禁止随意插拔、修剪电线。

11. 禁止封堵疏散通道。

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方便人员逃生。

12. 禁止存放易燃物品。

易燃物品应储存于专门的存放场所,符合相关规范。

四、劳动保护禁令13. 禁止无戴安全帽上岗。

高空、高风险区域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14. 禁止穿插进行施工作业。

施工作业时,应设立相关的警示牌和隔离设备。

15. 禁止无证施工。

施工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16. 禁止超时用工。

严禁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作业,确保员工休息和身体健康。

五、环境保护禁令17. 禁止偷排废水废气。

工业企业必须符合环保法规,在合适的环保设施下排放废水废气。

18. 禁止乱堆乱放垃圾。

生活垃圾和工业废弃物必须经过分类处理和妥善处置。

19. 禁止违规排放污水。

废水排放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法规,确保水质达标。

化工安全生产41条禁令

化工安全生产41条禁令

原化工部化工安全生产41条禁令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一、加强明火治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二、生产区内,不准末成年人进入。

三、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四、在班前、上班时不准喝酒。

五、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六、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七、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八、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九、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十、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十一、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十二、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十三、末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十四、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非凡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操作工的六严格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

二、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三、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四、严格执行操作法(票)。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六、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一、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三、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四、不消除四周易燃物,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机动车辆七大禁令一、严禁无证、无令开车。

二、严禁酒后开车。

三、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档溜车。

四、严禁带病行车。

五、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六、严禁超标装载行车。

七、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

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一、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二、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三、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四、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五、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六、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七、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八、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加油站十大禁令1、严禁烟火,严禁堆放易燃物。

2、严禁工作人员穿带钉子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上岗。

3、严禁使用汽油擦洗衣服和器具,严禁使用化纤拖把和抹布。

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

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

第二节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一、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⑴、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⑵、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⑶、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⑷、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⑸、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⑹、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⑺、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⑻、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⑼、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⑽、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⑾、未办高处作业证、不戴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⑿、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⒀、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⒁、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二、操作工“六严格”⑴、严格进行交接班化工生产操作过程可分为接班、工艺指标控制、程序操作、巡回检查及交班这五个环节。

一般讲,交接班时应该做到:准时、对口交接、严格认真、谨慎细致。

交接班“五交”交本班生产、工艺指标、产品质量和任务完成情况。

交机电设备、仪表运行和使用情况及设备的跑、冒、滴、漏情况。

交不安全因素,采取的预防措施和事故的处理情况。

交消防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原始记录是否正确完整。

交上级指令、要求和注意事项。

交接班“五不交”生产不正常、事故隐患未处理、安全措施未落实不交。

原始记录不完整、不清楚不交。

设备运行情况不清楚不交。

工具不齐全、岗位卫生不合格不交。

消防防护用品不完好不交。

⑵、严格进行巡回检查⑶、严格控制工艺指标:⑷、严格执行操作票⑸、严格遵守劳动纪律⑹、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三、防止违章动火的六大禁令⑴、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况下严禁动火⑵、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⑶、不进行置换、清洗合格,严格禁止动火⑷、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格禁止动火⑸、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动火分析:动火前半小时内对动火地点、设备、管道易燃易爆介质或环境所作的测试及化学分析。

41条安全生产禁令

41条安全生产禁令

41条安全生产禁令41条安全生产禁令1.禁止在未经培训的情况下进行操作机器或设备,必须由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员工进行操作。

2.禁止未配备防护设施的人进入危险区域。

3.禁止无许可证或证书的员工从事特定的工作,如高空作业或有害物质处理。

4.禁止未经许可的电器接入电源,同时也禁止使用破损或带有裸露电线的电器。

5.禁止在工作区域使用明火,包括吸烟、使用明火加热食物等。

6.禁止操作不安全的工具或设备,如有破损或缺陷的工具或设备。

7.禁止在潮湿或有积水的地方操作电气设备。

8.禁止在没有足够照明的区域工作,特别是在夜间。

9.禁止未经授权或未备案的人员进入危险区域或接触危险物质。

10.禁止疲劳的员工从事危险工作,如操作重型机械、驾驶交通工具等。

11.禁止使用未经批准的危险化学物质或材料。

12.禁止在不具备适当消防设施的地方使用明火。

13.禁止使用已过期或损坏的消防设备。

14.禁止未经检修或维护的设备和机器的使用。

15.禁止在不具备安全防护设备的情况下进行高处作业。

16.禁止使用有毒化学物质和物品时不佩戴防护装备。

17.禁止在带电状态或运行中的设备上进行维修或更换零件。

18.禁止未经训练和授权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援或急救行动。

19.禁止在行动或运动中使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

20.禁止同时进行多项危险作业,避免分散注意力。

21.禁止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和机械投入使用。

22.禁止违反交通规则和标志的行为。

23.禁止驾驶交通工具时不佩戴安全带。

24.禁止在工作中穿着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服装或鞋子。

25.禁止员工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

26.禁止在工作区域堆放过多的杂物或货物。

27.禁止进行未经授权的火焰操作,如焊接和切割。

28.禁止在工作期间饮酒或使用药物。

29.禁止使用无防滑措施的楼梯或台阶。

30.禁止接触未经批准的动物,特别是有传染性或攻击性的动物。

31.禁止违反安全规定进行游戏或嬉戏。

32.禁止使用未经检查和维修的消防设备。

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

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

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1.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从事违法建设项目和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有序进行。

2.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盗伐山林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妨碍安全生产。

3.禁止盗窃、抢劫和破坏他人财产,保护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安全生产。

4.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抽逃生产资金,损害财产安全,保证安全生产的经济基础。

5.禁止烟花爆竹违法生产、运输和销售,防止因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

6.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操纵楼市、股市等金融市场,避免因金融风险对安全生产产生不利影响。

7.禁止非法占用、侵占土地资源,保护农田和生态环境,确保安全生产的空间保障。

8.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运输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确保消费者安全,保障安全生产的品质。

9.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使用、擅自改变化学品、危险品的性质和用途,避免因使用不当而引发事故。

10.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操纵电力、气源等能源供应和使用,保障能源安全,促进安全生产。

11.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挖掘矿山资源,破坏矿山环境,保证矿山安全生产。

12.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劳动法规,剥削工人权益,确保工人安全、健康生产。

13.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交通法规,违规驾驶和行驶,防止交通事故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14.禁止非法拆除和改变建筑结构,避免因建筑物安全问题导致的事故。

15.禁止非法盗挖文物古迹,破坏历史文化遗产,妨碍安全生产的历史基础。

16.禁止盗窃、泄露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机密,确保国家安全和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

17.禁止非法猎捕和贩卖珍稀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促进安全生产的生态环境。

18.禁止非法倾倒和排放工业废料,污染环境,破坏安全生产的生态基础。

19.禁止违规操纵气象预报信息,防止天气灾害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20.禁止非法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盗窃和侵权活动,维护网络安全,促进安全生产。

21.禁止非法拆卸和修改安全设施,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保障。

22.禁止违规开展危险性作业,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促进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41条禁令

安全生产41条禁令

安全生产41条禁令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为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避免发生事故和意外事件,制定一系列禁止行为的条例非常重要。

以下是41条安全生产禁令。

1. 禁止任何人擅自进入危险区域,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2. 禁止未经许可者操作各类设备和工具。

3. 禁止任何人在高空作业时不穿安全带。

4. 禁止使用过期或未经检验的设备和工具。

5. 禁止超载、超速、超载运输。

6. 禁止未经许可者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7.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生产场所。

8. 禁止使用带电或破损的电线和插座。

9. 禁止乱扔烟蒂和任何火种。

10. 禁止吸烟、使用明火或电子设备在易燃物附近。

11. 禁止在生产场所内堆放废弃物和杂物。

12. 禁止未经许可者擅自改变设备、机器的工作方式。

13. 禁止职工饮酒后进行操作和工作。

14. 禁止未经许可者进行焊接、切割和喷漆作业。

15. 禁止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堆放或放置物品。

16. 禁止使用破损和过期的防护设备。

17. 禁止在无火灾报警设施的情况下放火。

18. 禁止使用未经检查和维护的防火设备。

19. 禁止在电气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0. 禁止不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和使用设备。

21. 禁止在缺乏通风的地方使用有毒气体。

22. 禁止私自设置及更改开关电路。

23. 禁止将未经处理的废水排放到江河湖海中。

24. 禁止在生产过程中解除或改变安全装置。

25. 禁止操作人员操作疲劳。

26. 禁止未经培训和授权者操作复杂的设备。

27. 禁止使用未经验收和试验的新设备和工艺。

28. 禁止违反规定操作和使用起重机械。

29. 禁止在爆炸性环境中使用非防爆设备。

30. 禁止在高温、高压和腐蚀性环境下操作设备。

31. 禁止私自拆卸和改装设备。

32. 禁止不经过引信检查和控制使用炸药。

33. 禁止在高温环境下进行电焊和切割作业。

34. 禁止将易燃、易爆产品储存在不符合要求的仓库。

化工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

化工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

化工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化工企业十四个不准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3、上班时间不准干与生产无关的事4、班前、班上不准喝酒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工具不准使用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10、停机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得登高作业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13、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14、特殊工种,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操作工“六严格”即: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6、严格执行安全规定动火作业“六严禁”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4、不清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5、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8、必须要有抢救后备措施。

机动车辆七大禁令1、严禁无证、无令开车。

2、严禁酒后开车。

3、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档溜车。

4、严禁带病行车。

5、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6、严禁超标载行车。

7、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

四懂三会四懂:1、懂合成原料及成品的基本性质,2、懂合原料及成品的危险性,3、懂合成塔及附属设备结构、性能和原理,4、懂合成塔及附属设备及管线的安全要求。

三会:1、会设备操作与维护,2、会正确处理泄漏、着火、中毒事故,3、会判断、排除设备故障。

生产事故四不放过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4、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

化工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2021年)

化工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2021年)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化工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2021年)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化工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2021年)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系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操作工的六个严格: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4.严格执行操作法(票)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6.严格执行安全规定动火作业六大禁令: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5.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6.没有消防设施,禁止动火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6.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机动车辆七大禁令:1.严禁无令、无证开车2.严禁酒后开车3.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档滑车4.严禁带病行车5.严禁人货混载行车6.严禁超标装载行车7.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三不放过原则:1.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三个对待:1.未遂事故当事故对待2.小事故当大事故对待3.别人的事故当自己的事故对待云博创意设计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

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

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1. 不得擅自进入或驻留在封闭的危险区域。

2.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生产场所。

3. 不得擅自更改、拆卸或离开危险设备的防护装置。

4. 禁止擅自操作未经培训的设备或机械。

5. 禁止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高空作业。

6. 不得擅自解开别人的安全带、安全绳等个人安全防护装置。

7. 禁止穿着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装进入作业区域。

8. 不得私自使用已损坏或失效的工作工具。

9. 禁止在不明火源附近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10. 不得擅自更改或调整设备的标称参数。

11. 禁止在高温、高压或易燃环境下进行电气操作。

12. 不得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投放市场或使用。

13. 禁止在风大、雨骤、雷电等恶劣天气条件下作业。

14. 不得擅自接近或触摸电流带电的设备或分线盒。

15. 禁止使用未经检修或验收的电气设备。

16. 不得擅自进入易爆危险区域进行吸烟或使用明火。

17. 禁止超载、超速、超高作业或车辆行驶。

18. 不得擅自排放污水或废气,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19. 禁止在生产环境中饮酒、吸毒或醉酒作业。

20. 不得擅自使用无证书的起重设备或车辆。

21. 禁止用水泥、木板等物品替代专用的安全讲台。

22. 不得擅自解散或绕过防护装置或安全设施。

23. 禁止在危险区域内行走或停留时嬉戏、打闹。

24. 不得擅自开展未经安全评审的新型工艺生产。

25. 禁止随意堆放杂物、易燃易爆物品。

26. 不得擅自使用过期或失效的药品、化学品。

27. 禁止使用未经验收或未经验收合格的设备。

28. 不得擅自拆卸或更改安全警示标识牌。

29. 禁止操作时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装备。

30. 不得擅自停用或关闭必要的安全设施。

31. 禁止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安全仪器设备。

32. 不得擅自修改、篡改或销毁安全生产档案。

33. 禁止在易爆气体或有毒气体密集区域吸烟。

34. 不得擅自开展危险品的储存、运输或处理。

35. 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气设备。

四十一条安全生产禁令诠释

四十一条安全生产禁令诠释

四十一条禁令诠释一、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一)严格明火管理的重要性化工原料、中间产品和成品,一般具有易燃、易爆的性质。

它们在生产、加工、处理、贮运和使用过程中,在一定的条件下,遇明火会发生燃烧或爆炸,由此而引起爆炸。

化工企业与其它工业部门比较,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可能性和危险性要大的多,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也要严重得多。

一般物质火灾,蔓延和扩展的速度较慢,在发生的初期,范围较小,灭火比较容易。

化学性火灾,蔓延和扩展速度较快,有的是快速的爆发性燃烧,比较难于扑灭。

特别是爆炸,如一旦发生,将立即造成破坏,使我们无计可施。

对化工企业来说,不论是火灾还是爆炸,主要是采取预防措施,此外别无其它良策。

而加强明火管理,在防火、防爆区内严禁禁烟禁火制度,是防止火灾,爆炸灾害的主要预防措施。

(二)如何加强明火管理燃烧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要有可燃物质:2、要有助燃物质:3、要有引火源。

在化工企业时,前两个条件在多数场合下总是同时存在、无法避免的,火源则是引起可燃物(可爆物)燃烧(爆炸)的主要灾源。

因此,控制明火,消灭致灾源是防火、防爆的关键。

二、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小孩进入生产区,归纳起来有三大害处(一)小孩进入生产区后,即使孩子的家长,也使周围的生产操作人员,分散了注意力,不能精心操作,容易出现操作事物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同时,一旦发生事故,小孩也随之受伤害,扩大了受害范围。

(二)小孩都有好动和好奇心强、年幼无知等共同特点。

进入生产区后,势必到处乱跑、乱窜,各方玩耍,并用手去触、摸、弄,这样就极易被运转的机器设备挤、压、轧、撞和砸伤。

同时还可能发生触电和被高温(低温)及酸、碱等灼伤(或冻伤)事故。

如果小孩随意按动控制按钮,那就会给瞬息万变的化工生产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

轻则非正常停车、出次品、废品:重则发生严重的火灾、爆炸和伤亡事故。

(三)化工生产过程中,对大气和环境一般都有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粉尘、毒气的污染。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四十一条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四十一条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四十一条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一)1、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⑴加强明火治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⑵生产区内,不准末成年人进入。

⑶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⑷在班前、上班时不准喝酒。

⑸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⑹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⑺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⑻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⑼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⑽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⑾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⑿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⒀末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⒁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非凡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二)2、操作工的六严格⑴严格执行交接班制。

⑵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⑶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⑷严格执行操作法(票)。

⑸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⑹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3、动火作业六大禁令⑴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⑵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⑶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⑷不消除四周易燃物,禁止动火。

⑸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⑹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三)4、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⑴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⑵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⑶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⑷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⑸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⑹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⑺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⑻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四)5、机动车辆七大禁令⑴严禁无证、无令开车。

⑵严禁酒后开车。

⑶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档溜车。

⑷严禁带病行车。

⑸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⑹严禁超标装载行车。

⑺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

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

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

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一、生产区内十四个不准1、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禁火区内,不准无阻火器的车辆行驶。

2、厂区内,不准带进小孩。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车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11、未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票》不系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进行安全培训及安全教育考核不合格的不准上岗作业;特殊工种未经专门并取得特殊作业资格不准作业。

二、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1、必须申请,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保证可靠的切断动力电且悬挂“罐内有人作业﹑禁止合闸”提示牌,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配戴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具。

7、必须在容器外有人监护,并坚守岗位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三、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严格禁止动火。

3、不进行清理或清洗、排净和置换不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4、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格禁止动火。

5、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四、操作工的六严格1、严格进行交接班。

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4、严格执行操作票。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五、机动车辆七大禁令1、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2、严禁酒后开车。

3、严禁超速开车和空档溜车。

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

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

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安全生产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国策,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和各行各业都制定了一系列的禁令和规定。

针对安全生产,我国制定了四十一条禁令,以下是其中的一部分:1.禁止在生产作业中使用未经安全评定的设备、工艺和物质。

2.禁止使用无有效维护、保养和检测的设施设备。

3.禁止使用已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

4.禁止未经培训和考核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操作和危险作业。

5.禁止未取得相关操作证书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操作和危险作业。

6.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7.禁止未经安排和严格控制的明火作业。

8.禁止在禁火区域吸烟。

9.禁止无证上岗和超范围作业。

10.禁止擅自改变、修理、拆卸重要设备和设施。

11.禁止擅自改变工艺流程和操作方法。

12.禁止无正当理由停产、停工,未经核准恢复生产、作业。

13.禁止超过容许负荷、设计强度和规范要求的生产、作业。

14.禁止临时性和临时性带电作业。

15.禁止擅自移动、更换、遮挡、损坏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和防护设施。

16.禁止临时堆放、乱堆乱放物品。

17.禁止使用不合格、过期的化学品和危险品。

18.禁止擅自停电、断电和超负荷供电。

19.禁止无牌、无证、无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20.禁止擅自使用或改变防爆电器设备的防护性能。

21.禁止擅自使用未通过检测的防护设施。

22.禁止在危险区域进行无关人员和物品进出。

23.禁止生产单位对安全、环境、职业卫生等管理责任进行转嫁、转包、转让。

24.禁止以经济利益为导向不采取必要的安全生产措施。

25.禁止隐瞒、弄虚作假和伪造安全生产相关的证明文件。

以上只是四十一条禁令的一部分,它们的出台旨在提醒和要求各行各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加强对生产作业环节的监控和管理,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安全是我们所有人的责任,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构建一个安全可靠的生产环境。

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

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

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一、禁止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禁止未经操作培训和岗位考核合格的人员从事相关作业;三、禁止在没有经过规定绝对安全防护设施的情况下操作危险设备;四、禁止操作人员吸饮或吸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其他危险物品进入作业区;五、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工具;六、禁止未按规定进行设备、工具、机械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修理;七、禁止超负荷使用设备、机械设施;八、禁止使用伪造、过期的安全标志或者无安全标志的设备、物品;九、禁止在安全生产标准规定的工作场所内从事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十、禁止无许可证、证照、证明从事需要审批的特种作业;十一、禁止未取得上岗证从事职业危害作业和特殊工种作业;十二、禁止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职业危害作业;十三、禁止在容易发生火灾、爆炸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使用明火、电火花和易燃烟花爆竹;十四、禁止将易燃物品存放在草地上,湿地上,砂石地上,裸露地上等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十五、禁止将易燃物品放置在火种附近,例如香炉、灶台等;十六、禁止未经许可将危险化学品带入公众场合;十七、禁止未通过安全检测和消防验收的建筑物投入使用;十八、禁止使用过期或非法使用的消防设备;十九、禁止擅自更改、拆卸、遮挡或者占用消防设备;二十、禁止违规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二十一、禁止在没有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开展高空作业;二十二、禁止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使用影响工人健康的物质;二十三、禁止在没有专门设施的情况下存放大量的有毒有害废弃物;二十四、禁止在没有明确指示的条件下进行跳砍、挖地洞等行为;二十五、禁止在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在道路上行驶机动车辆,重型车辆;二十六、禁止无驾驶证、无行驶证、无年检标志、无保险的机动车上路行驶;二十七、禁止忽视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警察的指挥;二十八、禁止行车中打电话、发短信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二十九、禁止危险品摆放不稳、超载或未经包装的运输;三十、禁止随意扔弃垃圾,遗留废弃物;三十一、禁止违规操纵机动车辆行驶路线;三十二、禁止未经许可擅自划线、占道施工等行为;三十三、禁止未经批准使用未标明安全质量证明的金属材料;三十四、禁止不合格的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的使用;三十五、禁止施工时操作人员、工人未穿戴安全防护用品;三十六、禁止未经深化处理的深基坑和工地基础开挖;三十七、禁止安装建筑设施时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材料;三十八、禁止操作人员无管理人员监督下从事高空作业;三十九、禁止前期预算资金不到位,未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的工程开展;四十、禁止建设单位和施工方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四十一、禁止企业隐瞒和谎报事故隐患,虚假整改,压缩安全教育和培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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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一、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二、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三、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四、在班前、上班时不准喝酒。

五、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六、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七、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八、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九、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十、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十一、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十二、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十三、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十四、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操作工的六严格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

二、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三、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四、严格执行操作法(票)。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六、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一、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三、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四、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一、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二、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三、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四、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五、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六、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七、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八、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机动车辆七大禁令一、严禁无证、无令开车。

二、严禁酒后开车。

三、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档溜车。

四、严禁带病行车。

五、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六、严禁超标装载行车。

七、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

四十一条禁令提出的背景及意义以下是摘自2005年出版的《现代职业安全》一书的部分片段,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四十一条禁令”提出的背景及意义。

2004年重庆“4.16”氯气事故之后,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会长(原化工部副部长)谭竹洲专赴川渝两地,对重庆天原化工厂、长寿化工厂、三峡油漆厂、火炬化工厂、川化集团等企业的安全现状进行了考察。

谭竹洲说:“见到天原化工厂爆炸后的惨状,心里很不好受,这就是对安全不重视造成的后果。

过去在化工企业大门口,可以非常醒目的看到安全生产41条禁令的大牌子竖在那里,工人上下班都看得清清楚楚。

现在许多企业已经不再重视安全检查,41条禁令的牌子早已不见踪影。

”2004年5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重申原化工部颁布的《安全生产禁令》(《41条禁令》)。

今年3月,谭竹洲在化学品物流安全国际研讨会上说:“现在《禁令》对化工管理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了帮助广大读者了解《41条禁令》,最近,本刊记者采访了起草者——原化工部劳动安全司的李国裕和王培和。

“《41条禁令》不是我们这些还活着的人写的,而是那些受伤致残、失去生命的一线职工写的。

禁令的每一条都浸染着他们的鲜血,我们不要忘记他们。

”一见面,李国裕就这么说。

原来,王培和已把记者要了解《41条禁令》的事告诉了他。

一举两得对李国裕来说,写《41条禁令》是意外收获;但按他当年的顶头上司王培和的说法,“这是老李调来以后干的头一件事,熟悉业务带出东西,一举两得。

”那时,李国裕刚从湖南调到部里。

此前,他在资江氮肥厂当副厂长,管生产和基建;因为家在北京,两地分居,加之其父患脑血栓,需要照顾,便于1981年底调化工部综合调度司机动安全处,并改行搞安全。

能完成禁令的起草,不是事先就有数的。

李国裕调来之后,时任机动安全处处长的王培和对他的工作经历很感兴趣,就以熟悉情况为由安排他查看事故档案和各地报告事故的电话记录。

而有心的李国裕在查看资料期间,对各类事故的细节很注意,不料这正投了王培和的心思。

李国裕感到,过去在厂里哪知道那么多事故;但以他在化工厂工作多年的经验来看,他认为档案里记载的很多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

于是,他便做起卡片,将数千起事故的关键致因抽取出来,然后分类,在分类的基础上,对时空不同原因相同的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并列出几十条比较突出又带规律性的事故致因。

这些相似又多发的各类事故,如有严格的管理,几乎都是可以避免的。

王培和知道李国裕的想法后,便产生一个新的念头:干脆起草一个全系统共同遵守的禁令。

于是,李国裕就以案例当根据,以多发事故的原因作防范重点,用“必须”、“禁止”、“不准”等强硬的语气来起草有关事项。

李国裕说,“我按照王处长说的,把重复发生的,次数最多的,因习惯性违章造成的事故都提出来,分为四大类,比如动火、入塔进罐、机动车、工艺操作等,然后又把那些归不到大类里但又很突出的问题,比如吸烟,它虽不是动火问题,但它是流动火种,引发的事故又比较多;还有带小孩进生产区、登高作业不拴安全带、班前班中喝酒、睡岗和干私活等问题。

把这些列出来,归到一起,就形成进入工厂必须遵守的‘十四个不准’和‘操作工六严格’、‘动火作业六大禁令’、‘入塔进罐八个必须’、‘机动车辆七大禁令’5个大类41条。

”订制度要考虑切实可行“我虽没做过机关工作,但由于长期呆在企业,对企业实际很了解,这倒也成了我个人的一笔财富;所以,对将要往下发又要求企业执行的文件特别慎重,最怕发下去以后让人说你是在办公室抠脑门抠出来的。

”李国裕说,禁令完稿以后,他想了很多,这东西是从资料上概括出来的,虽然资料上重伤以上的案例都很清楚,事故发生的来龙去脉也一目了然。

但都毕竟是过去的事,符不符合现在企业的实际,是否能起作用,实在是拿不准。

后来为什么又受到企业的欢迎,而且执行效果还显著呢?因为在正式颁发以前,他们在部领导的支持下,把起草好的条款拿到离部机关较近的北京、天津、河北等地征求意见,把禁令草案交给地方局,请他们召集本地化工企业的安全科(处)长开会讨论。

这些到会的科(处)长都有经验,在会上就进行了修改。

大家认为这些经常发生的事,在制度上都有明确规定,就是由于不遵守、不执行才出事;有些是由于安全意识问题;有的是没这方面的知识,或是忽略,工作马虎;各种情况都有。

当然,也有不同意见。

有人说,化工部应该管大事,管这些小事干啥?连抽烟带小孩儿也管?李国裕认为,管安全管的就是小事儿,就是具体的事儿;没出问题时是小事,可出了问题就是大事;几乎所有的事故,都是由不起眼的小事引起的。

他说“实际上,小孩在厂里被熏倒、烫死的事故有的是。

”令李国裕高兴的是,经过反复的讨论、征求意见、修改补充,最后形成了部里的(82)化生字第842号文件。

这就是《41条禁令》的诞生过程。

搞安全要懂生产学化工的李国裕,一毕业就从北京分配去了南京。

在永利宁厂(南化),他当过工人,在压缩、铜洗、合成塔、循环机等岗位当过操作工,还搞过分析,当过轮班班长、值班主任和车间主任。

1969年调湖南筹建资江氮肥厂,1978年当副厂长。

“为什么让老李干这个事呢?”王培和说:“搞安全要有针对性,老李有在工厂管生产的经验,所以老李是最合适的人选。

”针对具体案例,要把原因理清,分成各种类型,不是容易的事,没在一线干过很难做好。

比如动火,有人从一开始就违反规定,不办动火证就动火,出了事又只说是由于没作动火分析。

乍一听,似乎有道理,其实,稍懂点业务的就知道,没作动火分析是原因,但不是根本原因,根本原因是不办证,去办证自然要分析,分析合格才能动火。

所以,只有懂业务,有实践经验,才会从根本上去找原因,才不会被表面的东西挡住视线。

机动安全处1978年成立以来,王培和一直在追求一种理想的人员结构,既要有对化工企业比较熟悉,有亲身体验的人;又要有当过操作工,还当过车间主任和厂领导的人。

由于职数有限,最好能发现集这些条件于一身的人。

李国裕的调来,求贤若渴的王培和暗自高兴,于是就锁定李国裕,巧妙地给其安排了一项一举两得的工作。

因为当时,部里对综合调度司有一个明确要求,负责化工安全方面的综合性制度建设,王培和身为机动安全处处长,这自然就成了他必须考虑的事;所以,王培和对李国裕说“资料都在那,我就是用不着介绍了,介绍也有局限。

你自己去看,一来你通过材料熟悉情况,二来结合你对企业实际情况的了解,搞一个切实的东西。

”实施效果和长远影响禁令起草所参考的事故档案都是“六五”以前的,以“五五”为主。

李国裕从“五五”时期的资料里发现,那时包括石油、化工和医药等行业在内,一年因工死亡人数高达700多人,全系统千人死亡率为0.19。

1982年禁令颁布实施后,“六五”期间千人死亡率就下降为0.1058,“七五”是0.07,“八五”是0.069。

正式文件发下去以后不久,一次在哈尔滨开全国安全检查的会,一位领导讲,最近化工部针对安全下发的文件,受到厂里的重视,都在厂大门口立起大牌子,将“进入厂区十四个不准”写出来,很管用。

应该怎样评价《41条禁令》呢?王培和说:“《41条禁令》不是化工部安全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而是这些制度中经常得不到遵守,引发事故最多的部分,同时也是管理最薄弱的环节。

这就是我们工作的重点,抓住这些就抓在了刀刃上。

在实施中取得的成绩,也离不开各项制度的落实和各个方面的支持,不是《41条禁令》单一作用的结果。

”23年来,《41条禁令》在化工系统广为人知。

1994年化工部在重新颁布《41条禁令》前曾作过一次修改和完善。

当时曾考虑修改名称,但部领导十分慎重,在征求了各省厅意见之后,决定不改。

因为它已经深入人心,改了反倒不知是怎么回事了。

所以时任部长的顾秀莲在签发化工部第10号令时,用的还是第一次颁布时的名称。

对内容修改的看法,李国裕和王培和也有共识。

他们认为改得好,不仅充实了内容,还更加严格了。

例如原“生产区内不准带进小孩”一条改为“生产厂区不准末成年人进入”。

这就明确地告诉大家,化工生产区域,不仅小孩不能进入,未成年工也不能进入。

因为化工厂一般都存在有毒有害介质,未成年人易受伤害。

加之现在的化工厂,尤其是大厂,看似一片草坪,没有装置,但可能有废气什么的,未成年人进去很危险;如果是小孩,还可能发生乱动装置的事,动开关、动阀门闹出人命的事以前都有过。

例如某石化厂进去一群小孩,误将一个排污阀当作自来水阀打开,放出大量易燃物料,小孩不知所措,结果引起一场大火。

又如某化工厂一女工把小孩带入生产区内,由于硫化碱管道断裂,物料喷出,小孩不知向何处躲而被烫死,这个女工为抢救小孩也被烫死。

还有即使小孩被大人看住什么也没动,也是很危险的。

首先大人的心思用在小孩身上,势必影响工作;其次是一旦发生事故或毒气泄漏,小孩处境最危险。

去年中国石油和化工协会重申的《41条禁令》,就是1994年修改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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