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地质调查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工作要点、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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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地质调查技术和工作要点

1 我国农业地质调查进展

农业地质调查是以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方法为主要手段的综合地质调查工作,通过测定土壤、地表水、浅层地下水、湖底沉积物、海底沉积物、农作物等环境介质中元素等地球化学指标,研究元素从岩石—土壤—水—农作物(水产品)—人体的生态循环过程,实现对农业地质环境的评价。调查成果具有“多目标”、“多领域”的应用前景,可为土壤环境治理规划、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土地资源管护、基础地质研究、地方病防治等领域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1.1 国内外研究现状

前苏联于1927年就成立了生物地球化学实验室,对生态地球化学进行了八十多年的系统研究。随后加拿大、美国、英国等作了大量工作。20世纪60年代初,英国科学家韦伯(J.S.Webb)把勘查地球化学方法和思路引入到环境研究中。此后几十年里,有关环境地球化学、农业地球化学、地方病与环境地球化学的关系等研究工作逐渐受到各国地球化学家的重视,先后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研究水平不断提高,建立化学元素与某种生物效应的相关性。在广泛深入的研究工作基础上,许多国家的地球化学家普遍认识到,全国(或区域)生态地球化学填图工作可以在解决日益迫切的人类生态环境问题中发挥巨大作用。许多国家先后开展了全国或区域性多目标生态环境地球化学填图工作。

我国生态地球化学研究虽然起步稍晚,但成就比较显著。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区域化探全国扫面计划,目前已覆盖了600多万km2的国土面积,在矿产勘查工作中发挥了重大作用。随后勘查地球化学工作者利用区域化探资料,开展了农业、环境、地方病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由于区域化探资料主要涉及山区和丘陵区,使其在农业、环境等方面的应用潜力受到限制。

在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的组织和部署下,1999年首先在广东珠江三角洲、湖北江汉平原、四川成都盆地开展了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试点工作,其成果引起了中

央、地方各级领导的关注。自2002年3月4日国土资源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签署第一个省部合作协议以来,截止2008年底,农业地质调查已经在全国31个省(市、区)开展,覆盖面积达160多万平方公里,获得了大量的基础性区域地球化学资料,根据国家和地方需求,从区域和局部两个尺度开展了大量的研究、评价和应用,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

1.2 我国农业地质调查的主要成果

我国农业地质调查主要工作有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区域生态地球化学评价、局部生态地球化学评价、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由省、部合作实施的农业地质(生态地球化学)调查主要包括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区域生态地球化学评价、局部生态地球化学评价;由全国土壤现状调查及污染防治专项(2005年11月,全国土壤现状调查及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出资的农业地质调查主要包括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和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由各省出资的农业地质调查主要包括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局部生态地球化学评价。

我国农业地质调查成果主要有以下18方面:

1. 获得区域54项指标高精度的地球化学调查数据和区域地球化学特征

2. 获得不同成土母质、不同区域尺度的基准值数据

3. 不同区域尺度的碳储量数据

4. 土壤污染等级划分

5. 基础地质(地层、构造、岩体)研究

6. 资源潜力(固体矿产、液体矿产)评价

7.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

8. 土壤肥力的评价

9. 异常物质来源与迁移转化途径

10. 异常元素生态效应(营养元素和毒害元素)

11. 农作物(水生生物)污染程度、适宜性评估

12. 土壤毒害元素生态风险性评估

13.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种植区评价

14. 特殊生态地球化学环境与人群健康(地方病、富硒土壤、富镓土壤、富碘土壤)

15. 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

16. 现代农业发展区划

17. 生态地球化学预测预警

18. 调查与评价信息系统

2 农业地质调查工作部署

按照中国地质调查局矿产保障工程实施计划,2020年以前,广东省陆域和近岸海域(10米水深以浅)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将要全面覆盖,全省范围内逐步推进市、县、镇级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

矿产保障工程所实施的农业地质调查以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为主,区域或局部生态地球化学评价为辅,最终实现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依据这一实施原则,我省农业地质调查项目工作部署主要如下:

2.1 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

以多个地级市行政区为1个调查区,按照《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规范(1:25万)》(DD2005—1)开展土壤(表层和深层)、水(地表水和浅层地下水)、近岸海域沉积物(表层和深层)地球化学调查,土壤和沉积物分析测试54项、水分析测试21项地球化学指标。对区域调查所发现的各类地球化学异常进行初步的调查评价。

2.2 生态地球化学评价

在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区域生态地球化学评价技术要求(试行)》(DD2005—2)、《局部生态地球化学评价技术要求(试行)》(DD2008-05)对调查区不同生态系统(农田、城市、浅海、河流、矿山、森林)进行异常元素来源及迁移转化途径、生态效应、预警预测等评价研究,对区内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养殖区、富硒土壤区、典型生态地球化学环境与人群健康研究等进行评价。

生态地球化学评价主要针对调查区典型性生态地球化学环境问题进行评价研究,体现调查区特色。

2.3 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

按照中国地质调查局《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技术要求(试行)》(DD2008-06),在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生态地球化学评价基础上,依据影响土壤质量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对调查区的土地质量进行评估。

3 农业地质调查技术要求和工作要点

3.1 调查评价技术标准

3.1.1基础调查方面

1. 《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规范(1:25万)》(DD2005—1)

2. 《中国土壤普查技术》中国土壤普查办公室1992

3. 《区域地球化学勘查规范》(1:20万)DZ/T0167-95

4. 《1:50000浅覆盖区区域地质调查细则》DZ/T158-95

5. 《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1:5万)GB/14158-93

6. 《地球化学勘查图图式、图例及用色标准》DZ/T0011-91

3.1.2 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方面

1. 《区域生态地球化学评价技术要求(试行)》(DD2005—2)

2. 《局部生态地球化学评价技术要求(试行)》(DD2008-05)

3. 《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技术要求(试行)》(DD2008-06)

4.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5. 《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GB18668—2002

6. 《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395-2000

7. 《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水质土壤质量标准》全国农技推广中心

8. 《无公害农产品蔬菜产地环境条件》NY5012-2002

9. 《无公害农产品(食品)产地环境要求》DB32/T343.1-1999

10. 《粮食、蔬菜等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标准》GB2763-81

11. 《无公害食品系列标准》NY5001-2001—NY5073-2001

12. 《农、畜、水产品污染监测技术规范》NY/39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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