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法学教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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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教育沿革

中国法学教育沿革
课程设置
近代法学教育课程设置开始多样化,包括法学理论、法律制 度、法律史、法律实务等,同时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如 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
现代法学教育内容与课程设置
主要内容
现代法学教育在内容上更加注重法学理论的深入研究和法律实践的探索,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 力。
课程设置
现代法学教育课程设置更加丰富和多样化,包括法学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史、法律实务、法律英语等,同时注 重课程的交叉融合,如法经济学、法社会学等。同时,现代法学教育也更加注重实践教学,如模拟法庭、法律诊 所、实习等。
古代法学教育内容与课程设置
主要内容
古代法学教育以法律条文和案例为主 ,注重实践应用,强调对法律条文的 准确理解和记忆。
课程设置
古代法学教育课程设置较为简单,主 要包括律令、案例等,同时注重实践 操作,如模拟审判、判案等。
近代法学教育内容与课程设置
主要内容
近代法学教育在内容上开始注重法学理论、法律思想、法律 制度等方面的教学,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法律实 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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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古代法学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主要由官员、士人等社会精英组成,他们通常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
古代法学教育师资队伍的选拔和任用主要依赖于皇帝或官员的任命,缺乏系统的选 拔和培训机制。
古代法学教育师资队伍在传授法律知识方面主要采用口传心授的方式,缺乏系统的 教材和教学方法。
现代法学教育体系建立
体系建立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开始建立现代法学教育体系,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 ,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才兼备的法律人才。
教育改革与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学教育不断进行改革和发展,加强与国际法学教育的交流 与合作,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同时,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调整和 优化法学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法律人才。

对提高当代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思考

对提高当代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思考

对提高当代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思考作者:许会明来源:《职业时空》2008年第04期由中宣部、教育部组织编写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教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取得的一项标志性成果。

它总结了我国实施高校思想品德课以来的实践经验,对于促进大学生全面素质提高、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提出了新要求。

新教材将过去“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中思想道德和法律的内容融为一体,以解决大学生成长成材所遇到的基本问题为切入点,着力于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本文结合新教材的要求和大学生的思想实际,就法律基础部分中如何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提出几点思路。

一、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突出对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培养首先,加强法律素质内容的教育,了解和掌握立法法治的精神实质。

法律素质的主体部分是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态度。

对高校大学生来说,应该在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基础上,加深法律素质内容的教育。

要突出马克思主义法学观的教育,重点讲授法律基本理论和现代法学思想,科学认识法的职能,社会主义法与社会的关系,社会主义的基本运行规律等,加深对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解。

要改变过去把法律素质教育定位在法律常识或单纯的法律知识教育的层面上,片面追求传授法律知识的深度和广度。

诚然,法律知识的多少是知法守法的基础和前提,但法律知识毕竟是法律素质的一个组成部分。

因为对于大学生而言,不仅需要法律知识,更需要法制观念。

如果没有法制观念的支持,就失去了对法律的尊重和信赖,即使有丰富的法律知识,仍可能经受不住私欲的诱惑而违法乱纪甚至犯罪。

其次,要帮助学生树立法律保护意识。

我们向学生讲授法律知识,简单地讲不过有两种目的,一是用法律约束自己,一是用法律保护自己。

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当前我国社会上封建传统法律观和极“左”的片面法律观影响还广泛存在,“法即使刑”、“法即使阶级专政”的观点还有市场,一提到法,就被理解为专政、制裁和惩罚等,缺乏对现代法的职能的全面科学的理解,难以调动学习法律的积极性,严重地妨碍了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培养。

法学的教育方式及课程变革

法学的教育方式及课程变革

法学的教育方式及课程变革法学教育是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其教育方式和课程设置直接关系到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和发展,传统的法学教育方式和课程设置已经不能满足人才培养的需求,因此法学的教育方式及课程变革尤为重要。

一、传统法学教育方式的问题传统的法学教育方式主要采用课堂讲授和书本教学相结合的方式,注重理论知识的灌输以及法律条文的记忆和应用,这种教学方式较为死板,注重传授知识而缺乏真正的交流和互动,不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和知识的应用。

另外,在传统的法学教育过程中,教学内容主要围绕着法律条文和案例展开,缺少对法律文化、法律伦理和人文素养的培养,导致学生对法律的理解过于狭窄,缺乏综合的法律素养。

二、法学教育方式的变革随着社会的变迁和科技的发展,传统的法学教育方式正在逐渐被改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多元化的教学方式传统的法学教育方式主要是课堂讲授,而现在越来越多的教学方式被引进到法学教育中,例如线上直播课堂、翻转课堂等,这些教学方式能够更好地满足学生的不同学习需求和学习习惯,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2.案例教学的应用案例教学是一种将理论知识和实践案例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能够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因此,在现代法学教育中,案例教学被广泛应用,其范围也越来越广泛,不仅限于法律条文和法律案例,还包括社会热点事件、现实案例等。

3.交互式教学交互式教学是指师生之间进行口头或书面交流和互动,以促进双方之间的交流和学习。

交互式教学的优点在于可以促进学生知识的深入理解和反思,培养学生的分析思考能力和判断能力。

4.实践教学法学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领域,因此实践教学在法学教育中有着重要的作用。

例如,模拟法庭、司法实践等,能够让学生在模拟环境下接触真实的案件和判例,提高学生的实战能力和对法律实践的理解。

三、法学课程设置的变革除了教学方式的变革,法学的课程设置也需要进行调整和变革,以更好地适应时代的需求和法律人才的实际需要。

案例教学在法学教学中的优势特点探析

案例教学在法学教学中的优势特点探析

案例教学在法学教学中的优势特点探析摘要:我国传统的法学教学方式过于注重法律知识和法律理论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而对学生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关注不够,使教学效果受到了影响。

案例教学是现代法学教育的必然要求。

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在教学目标、教学功能以及具体操作中存在诸多的不足。

法学案例教学法是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高水平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法学案例教学具有启发性、参与性、互动性、民主性等优势特点。

由于教学方法的改革是高教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结合教学实际,本文对案例教学的一些重要优势特点进行初步的归纳和探讨。

关键词:法学教学案例教学优势特点法学案例教学法是人们在反思传统法学教学中存在的不足后探索出的一种新的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古罗马时代,1829年英国学者贝雷斯率先适用于法律教学中。

由于各国法在形式上的特点及法律文化历史传统方面的差异,案例教学法在英美判例法国家的法学教学中占据主导地位,并已成为英美法系国家如美国和加拿大等国法学院最主要的教学方法,而在大陆成文法系国家的法学教学中则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忽视。

法学具有实践性特点,这就决定了法学教育必须贯彻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针,而“案例教学法”在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理论解决具体案件的能力上具有现实的优势。

一、案例教学法有助于实现素质教育的要求传统的法学教育过于注重法律知识的系统性、完整性,以教师讲授为主。

课堂讲授的好处是,学生通过课堂学习,可以全面、系统地掌握该课程的基本概念、原则和知识,对学生了解法学前沿知识、理论动态,准确掌握实在法的含义、立法宗旨,有一定的作用,也能培养学生一定的思维能力。

但从素质教育的要求来看,培养并提高法学专业大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更为重要。

通过案例分析与讨论进行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了解和掌握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

因此,案例教学法要求在解释某一法学理论或法律规范时,首先由教师选择或设计一些典型案例,让学生充分参与解决这些案件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讨论,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法律素质及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法学的发展趋势与前景

法学的发展趋势与前景

法学的发展趋势与前景作为一门关乎社会公正与秩序的学科,法学在当代社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需求的变化,法学也在不断地进步和发展。

本文将就法学的发展趋势与前景展开讨论。

一、法学与科技的融合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法学也逐渐与科技紧密融合。

信息技术的出现和普及,使得传统的法律体系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比如,电子商务的兴起,互联网的普及,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都给法律规制带来了新的问题。

因此,法学不得不与科技相结合,适应时代的发展。

例如,法律科技的兴起为法学研究提供了新的方法和工具,如计算机模拟和数据分析等,以便更好地理解和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

可以预见,法学与科技的融合将持续推动法律研究的深入发展。

二、跨学科研究的兴起当前社会问题的复杂性和全球化的趋势,使得法学需要与其他学科展开更加紧密的合作与交流。

例如,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国际贸易等领域都需要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合作才能找到解决之道。

因此,跨学科研究成为了法学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

通过与其他学科的交流与融合,法学能够借鉴其他学科的理论和方法,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为其他学科提供法律支持和指导。

三、国际化视野的重要性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发展,法学也变得越来越国际化。

各国之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交往日益增多,这就要求法学从国际的视角来研究和解决问题。

在国际化的背景下,法学需要关注国际法、国际关系、国际人权等领域的研究,以更好地适应多元化的国际社会。

此外,随着国际交流的增加,不同法律体系之间的融合与对接也变得尤为重要。

因此,培养具备国际化视野的法学人才将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四、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创新随着社会的变革和需求的变化,传统的法学教育也需要进行改革和创新。

传统的法学教育强调理论知识的传授,但在实际应用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往往需要更多的实践和技能。

因此,现代法学教育应该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例如通过模拟法庭、实地考察等方式,让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知识。

法律文献检索报告(范例)

法律文献检索报告(范例)

法律文献检索报告检索主题:法学教育问题检索目的:了解当前关于法学教育的研究现状及趋势,做出简要的文献综述和评价,进而确定可供进一步研究的方向和领域。

一、检索过程(一)初步检索:了解法学教育的基本概念、特征及学术价值,依据检索出的文献确定下一步检索的方向。

能够满足这一需要的文献类型主要是具有系统性研究性质的专著及博士学位论文。

1、专著数据库:“读秀”知识库检索步骤:选择“图书”搜索栏,选中“书名”检索项,输入“法学教育”,共检索出72个结果项。

根据数据库提供的图书基本信息,剔除掉重复及相关性较弱的文献,最终确定35种备查专著,列表如下:2、博士论文数据库:中国知网“中国博士论文全文数据库”。

检索步骤:在CNKI知识服务平台页面勾选中“中国博士论文全文数据库”,在检索区中选中“题名”检索项,默认其他检索项设置,输入“法学教育”,点击跨库检索。

共产生3个检索结果。

1 中韩法学教育比较研究吉林大学20102 1949-1957年的中国法学教育中共中央党校20063 法学教育价值研究吉林大学2003根据上述博士论文所征引的参考文献,可进一步找出下列较为价值的专著:孙晓楼.法律教育[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贺卫方.中国法律教育之路[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侯强.中国近代法律教育转型与社会变迁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美]PamelaN. Phan.实践型法律人才的培养一诊所式法律教育的经验[M].李傲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印]马海发·梅隆主编:《诊所式法律教育》,彭锡华等译,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Noel Lyon ,Inside Law School: Two Dialogues About LegalEducation ,University of Calgarv Press 1999.从已经获取的基本文献中我们了解到与法学教育相近似并被频繁使用的概念有法律教育、高等法学教育、大学法学教育等,并发现当前的法学教育研究主要涉及法学教育的发展(史)、法学教育的模式的比较研究、法学教育模式的改革和反思以及法学教育的目标、价值等问题。

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23年年会议程

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23年年会议程

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23年年会议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23年年会议程一、背景介绍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是中国法学会下属的专业学术组织,致力于推动法学教育的发展和研究。

每年,该研究会都会举办年会,旨在促进法学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2023年年会议程即将公布,预计将涵盖多个热点问题和最新研究成果,对法学教育界具有重要意义。

二、会议主题预览1. 探讨法学教育改革的路径与方向2. 建构现代法学教育理念与体系3. 推动法学教育与社会需求的对接4. 法学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三、深度评估与探讨在本次年会上,预计将围绕法学教育改革、教学内容与方法创新、学科建设与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展开深入探讨。

法学教育改革是当前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之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学教育也要与时俱进,适应社会的需求和发展变化。

此次年会将对法学教育改革的路径与方向进行探讨,期望能够找到可行的方案和举措。

现代法学教育理念与体系的建构也是一个重要议题。

法学教育理念的创新将推动教育体系的转型升级,为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优秀法学人才奠定基础。

法学教育与社会需求的对接、国际交流与合作等议题也将成为本次年会的亮点。

四、总结与回顾通过对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23年年会议程的深度评估和探讨,我们对法学教育领域的发展趋势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会议将聚焦法学教育改革、现代法学教育理念建构、教育与社会需求的对接等议题,为法学教育界的发展指明了未来的方向。

我们期待在这次年会上,能够获得更多的启发和思考,共同推动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

五、个人观点与理解作为法学教育工作者,我对本次年会议程充满期待。

我认为,法学教育需要不断创新,与社会需求相结合,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法学人才。

通过参与年会,我希望能够借鉴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与经验,为我校的法学教育工作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我也愿意分享我在法学教育领域的实践经验,与他人交流,共同推动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

六、结语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23年年会议程的发布备受瞩目,将有望引领法学教育领域的发展方向。

马工程《宪法学》教材配套题库

马工程《宪法学》教材配套题库

马工程《宪法学》教材配套题库答: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是现代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成果。

该原则体现了国家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和保障,是保障公民自由、平等、尊严的重要保障。

它要求国家在法律上和行政上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包括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和文化权利。

同时,国家还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政策,加强对人权的保护和促进,以确保公民的权利不受侵犯。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是现代宪法中不可或缺的基本原则,是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重要保障。

课后题第一章宪法学基本原理1.什么是宪法学?它的研究内容是什么?(XXX2016年研)答:宪法学是研究宪法的学科,是现代法学的一个分支。

它主要研究宪法的性质、功能、原则、制定、修改、解释、实施和监督等方面的问题。

宪法学的研究内容包括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历史发展、宪法的指导思想、国家机构、公民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问题。

宪法学是现代法学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分支,它对于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公民权利、促进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宪法的历史发展2.简述古代各国宪法的发展特点。

(XXX2017年研)答:古代各国宪法的发展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古代各国的宪法多数是不成文的,以惯法和传统法为主,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

其次,古代各国的宪法多数是专制性质的,国王或皇帝拥有绝对的权力,公民没有政治权利和自由。

再次,古代各国的宪法多数是封建性质的,以土地所有权和封建等级制度为基础,限制了人们的自由和平等。

最后,古代各国的宪法多数是不完善的,存在着很多漏洞和缺陷,难以保障公民的权利和利益。

总之,古代各国宪法的发展特点主要表现为不成文、专制、封建和不完善等方面的问题。

国家形式是指一国统治阶级实现国家权力的方式,包括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

政体是指拥有国家主权的统治阶级实现其国家主权的宏观体制,是对政权组织形式的抽象和概括意义上的政权构架。

国体即国家性质,反映着该国社会制度的根本属性,是通过特定的宪法规范和宪法制度所反映的一国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的基本特征。

2024级本科专业教学培养方案(法学)

2024级本科专业教学培养方案(法学)

2024级本科专业教学培养方案(法学)总体设计2024级本科专业教学培养方案(法学)是根据国家关于高等教育、法学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结合学校法学专业实际情况制定的。

本专业培养方案是法学专业培养目标的具体实施方案,是教学计划编制的依据和指导思想,是学生学习法学知识、培养法学专业素养和发展法学研究能力的纲领。

教学培养方案一般包括培养目标、培养要求、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等内容,下面我将对这些内容进行具体的分析和讨论。

培养目标1.详细阐述了2024级本科专业教学培养方案(法学)的目标设定措施。

2.侧重强调了培养目标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法学专业素养的培养。

This is exactly what we need to focus on and promote in students' learning process.培养要求1. 着重于明确了学生总体要求和专业要求。

具体体现了法学专业的学科特色。

2. 强调了学生要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这些能力和素质是法学专业学生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

This kind of requirement is essential for students to be successful in the legal profession.课程设置1. 课程设置方面,重点突出了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专业课程和选修课程的设置。

2. 在核心课程方面,确保了学生学习法学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为学生的专业学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专业课程和选修课程方面,充分考虑了法学学科的发展趋势和学生的个性化需求,为学生的专业成长和发展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教学计划1. 教学计划是2024级本科专业教学培养方案(法学)的具体实施方案。

在教学计划方面,通过合理的课程安排、科学的教学方法和有效的教学手段,保证了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能够全面、系统地学习法学知识,培养法学专业素养和发展法学研究能力。

2. 教学计划的实施将全程贯穿于学生的学习过程,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全程跟踪和评估。

现代法学教育的创新与改革

现代法学教育的创新与改革

现代法学教育的创新与改革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意识的提升,现代法学教育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改革的需要。

在这个信息高度发达、社会快速变革的时代里,法学教育需要创新,以适应时代的需求。

本文将探讨现代法学教育的创新与改革。

一、培养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现代法学教育的目标不仅仅是培养合格的法律从业者,更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包括法学基础知识的扎实掌握、科学思维能力、沟通表达能力以及团队协作能力等。

这些素质是法学人才在现实工作中所必需的,也是实现法律的公正与便利的基础。

此外,法学培养的重点应该放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上。

创新不仅仅是指在法治工作中的创新思维和方法,也包括对于法律体系的批判性思考和重构。

二、拓宽知识视野和提供实践机会现代法学教育应该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让学生了解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和实践经验。

这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国际化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同时,学校应该提供丰富的实践机会,让学生在校园外的法律实践中锻炼自己,增加实际操作的经验。

这些实践机会可以包括实习、法律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让学生真正感受到法学知识和实践的融合。

三、强调技能培养和实用性现代法学教育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和实用性。

传统的法学教育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缺乏对实践能力的培养。

但是,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学生需要具备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才能在真实的法律工作中发挥自己的作用。

因此,现代法学教育应该注重实践技能的培养,包括但不限于调研报告书写、辩论技巧、法律文书写作等。

这些技能不仅能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也能为将来的就业和职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四、融合跨学科知识和人文关怀法学作为一门学科,不应与其他学科相互割裂,而是应该与跨学科的知识相融合,以发展法学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例如,融入心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知识,有助于学生更全面地理解法律与社会的互动关系。

此外,在培养学生成为优秀法律从业者的同时,也要注重培养学生的人文关怀和社会责任感。

论WTO法教学中模拟法庭的运用

论WTO法教学中模拟法庭的运用

论WTO法教学中模拟法庭的运用作者:曾炜来源:《课程教育研究·上》2013年第07期【摘要】模拟法庭是现代法学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兼具理论与实际操作能力的全面型的法律人才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引入模拟法庭教学,有助于学生掌握号称“法律迷宫”的世界贸易组织法的理论知识,更使得学生有机会真正熟悉世界贸易组织法的实际运作,为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具体解决问题的能力奠定基础。

【关键词】模拟法庭世界贸易组织法应用型人才【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07-0003-0221 世纪的法学教育是通识教育与素质教育的时代,法学教育培养的人才除要具有法学理论基础知识、公平正义的理念、崇尚和献身法治的精神、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更重要的是具有适应多样化的领域需求的综合素质和具体解决问题的能力。

传统法学教育教学模式对这种人才的培养效果并不明显,它注重理论知识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与锻炼缺少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

如何提高法学人才的实际操作能力,在法学教育中如何加强实践教学,是当前法学教育和法学教学工作所面临的重大课题。

在现阶段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开展模拟法庭教学是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有效方法之一。

模拟法庭活动是集审、控、辩于一体的综合教学平台,通过模拟现实中的司法活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再现典型案例的庭审活动。

[1]在我国法学教育中模拟法庭早已被采用,但目前看来主要限于国内法律部门,而在国际法律部门的教学中应用得较少。

WTO法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学分支,如何让学生学好仍需要在理论和实践方面不断作出探索和研究。

对于WTO规则的研究,现在国内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理论上的探讨,但是对于WTO争端解决的具体实施,却往往被忽视了。

也有部分学者对WTO案例作了归纳和整理,但这却远远不够,因为了解这些案例是一回事,而掌握WTO争端解决中的技巧并非如此简单,只有身临其境才能真正透彻地掌握好WTO法规则,因此,在WTO法的教学中,有必要运用包括模拟法庭在内的多种教学手段。

学生法制教育内容

学生法制教育内容

学生法制教育内容学生法制教育内容如下:作为学生,法制教育是我们必须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

法制教育是通过教育的方式,使学生们了解国家的法律规定和法律意识,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下面是关于学生法制教育的一些内容。

首先,学生应该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的规范行为的准则,是社会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和促进公正平等而制定的规则。

学生应该知道什么是法律,法律的作用是什么,以及法律的基本特征和原则等。

其次,学生应该学习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制度。

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国家政治体制和政府机构的根本规范。

学生应该了解宪法的重要性和宪法的基本原则,如人民主权、公民权利和义务等。

同时,学生也应该了解国家的其他法律制度,如刑法、民法、劳动法等,以及这些法律的内容和适用范围。

第三,学生应该培养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法律意识是指以法律为准绳,自觉遵守法律、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一种观念和思想意识。

法治观念是指尊重法律、信仰法律、依法行事的观念和思想意识。

学生应该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从小养成遵守法律的好习惯,不能触犯法律,同时也要懂得维权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四,学生应该了解和维护自身权益。

学生在学校中有各种权益,如受教育权、休息权、隐私权等。

学生要了解自己的权益,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遇到违法或者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应该及时向老师、家长或者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和维权。

最后,学生应该知道法律的约束和责任。

法律对每个人都是平等适用的,学生应该遵守法律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行为。

如果违反法律,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也要意识到自己的言行对他人和社会的影响。

学生法制教育是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学生应该积极参与法制教育,加强对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为将来做一个守法公民打下坚实的基础。

如何在思想品德课中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大中小学法制教育全过程。

小学阶段小学阶段要重点开展法律启蒙教育,让学生初步了解宪法、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了解未成年人权利的基本内容和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具备自我保护的意识,初步掌握自我保护的方法,初步树立规则意识、平等意识、权利义务观念。

法学教育整合经验交流材料

法学教育整合经验交流材料

法学教育整合经验交流材料法学教育整合经验交流法学教育是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方式,如何进行有效的法学教育整合,已成为研究者和教育工作者关注的焦点。

本文旨在分享不同国家或地区在法学教育整合方面的经验,并对其进行比较和总结。

1. 教育资源整合法学教育整合的首要问题是如何整合教育资源。

不同国家或地区采取的方法各有不同。

在一些国家,法学教育整合是由政府主导进行的,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整合各类法学教育资源。

例如,在中国,政府设立了全国性的法学教育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各个法学院校的教育工作。

而在其他国家,法学教育整合则由高等教育机构自行进行,他们会与其他相关学院、研究机构或实践组织合作,共同提供综合性的法学教育。

无论是由政府主导还是由高等教育机构自行进行,教育资源整合的目标都是为了提高教育质量和效果。

2. 课程设置整合法学教育整合还包括课程设置的整合。

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学课程设置有所不同,但整合的原则是一致的,即依据法学领域的核心概念和基本知识,制定出一套系统、完整的课程体系。

在一些国家或地区,法学课程整合是由政府主导进行的,政府会组织专家团队制定相关的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

而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法学课程整合则由高等教育机构自行进行,他们会根据各自的特点和需求,制定适合自己的课程设置。

无论是由政府主导还是由高等教育机构自行进行,课程设置的整合都是为了使学生能够全面了解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技能。

3. 教学方法整合法学教育整合还包括教学方法的整合。

在传统的法学教育中,授课方式主要是教师讲授和学生听课,缺乏互动和实践。

然而在现代法学教育中,教师应采取更加多样化和灵活的教学方法,以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实践能力。

例如,在一些国家或地区,教师会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案例分析和模拟法庭等活动,以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实际操作能力。

教学方法整合的目标是使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论联系实际,能够在工作中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

4. 实践环节整合法学教育整合还包括实践环节的整合。

浅析美国的法学教育

浅析美国的法学教育

浅析美国的法学教育浅析美国的法学教育摘要:法学教育关系一国法学发展。

美国法学教育以其实践性强,培养目标明确等特色在世界范围内均有深远影响。

笔者由历史脉络入手,把握住实践性强的特点,对美国法学教育的具体状况进行分析。

关键词:法学教育案例法诊所教育实践性一、美国法学教育概况美国法学教育发展经历三阶段:1.殖民地时期;2.初创时期;3.南北战争时期。

①一、二阶段的美国法学教育几乎完全模仿英国法学教育模式并未形成今日之特色,故此不在赘述。

1861~1865年,美国进行了著名的南北战争,战争除了带来统一,也翻开了美国法学教育的新篇章。

内战后美国进入新的整合阶段,对法律人才需求激增,在这一刺激下,美国法学教育进入创造性发展时期。

到20世纪初,美国现代法学教育模式基本形成,并且成为一种能够影响世界法学教育发展的先进模式。

二、美国法学教育特点(一)案例教学法在案例教学法出现以前,美国的高校法学教育一直以布莱克斯通的“学术性专题理论”为主导,倡导学生进行大量理论学习。

所以,由此产生的理论与实践脱轨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解决。

19世纪末,兰德尔(Christopher Langdell)担任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他提倡法学教育采用案例教学法,从此,案例教学法慢慢变成美国法学教育的主要形式之一。

案例教学法(case-based teaching),又称苏格拉底教学法②,指以问答的形式学习法律知识。

其具体形式,在夏利民、李慈恩合著的《法学教育论》一书中,有颇为详尽的描述:“……在给定学生预习判例材料的前提下,组织班级,讨论布置的判例,指导学生将判例分解为事实、争论点、判决理由和推理,发现先例中的某些事实状况的假设向学生提问,学生在做出回答的同时,多角度地、由表及里地理解先例规则的应用条件,由浅入深地讨论因改变事实条件而引起的新的法律问题……”③发展后的案例教学法,呈如下特点:1.以教师为主导以教师为主导并不是印象中的填鸭式教学,而是教师作为课堂的组织者,组织学生分组讨论,引导学生深入思维,举一反三。

模拟法庭及其教学意义

模拟法庭及其教学意义

模拟法庭教学在高校法学教学中的应用所谓模拟法庭教学就是以模拟法院开庭审理的方式,通过学生亲身参与,将课堂中所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司法基本技能等综合运用于实践,活学活用,以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的教育目的的教学模式。

随着中国的法学教育由注重理论教育向注重实践教育的转变,模拟法庭教学模式作为一种实践性教学方式,被广泛应用于现代法学教学中。

模拟法庭教学在高校法学教学中的意义如下:1、通过模拟法庭的教学使学生的学习从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参与,学生成为学习的真正主体。

“模拟法庭”既是“说法”,又是“演法”,既避免了教师单纯说“法”教学带来的枯燥和乏味,又满足了学生好奇心强的特点,有效地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

模拟法庭教学充分调动了教师与学生两大教学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性,尤其是最大限度调动了学生的主体意识,通过这个互动的过程,变“要他学”为“我要学”,刺激了学生学习的兴趣,促使学生最大限度的发挥聪明才智和个性能力,使其成为学习的真正主体。

2、通过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能够让学生全面介入模拟诉讼活动,扮演各种诉讼角色,体现实际动手能力的综合“演习”。

我国传统的法律教学模式是以听教师在课堂上讲授书本知识为主,学生的学习活动很大程度上依赖检测、考试。

而模拟法庭则会给学生提供一个模拟的场所,学生在模拟法庭中体验法官、检察官、律师、原告、被告等角色的活动过程。

更重要的是,学生在模拟法庭中必须从提供的零散案件材料入手,进行分析、归纳、筛选,从而形成向法庭陈述的事实,找出有关的法律要点、寻找适用的法律规范、形成自己的辩护或代理意见、案件审理等全部环节。

在此过程中,学生不仅能将书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庭审中,还能够进一步加深书本知识的理解。

同时,熟悉了法庭审判的程序,掌握举证、质证、辩论的技巧,动手能力大大增强。

3、通过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进一步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模拟法庭教学法将静态的、枯燥的法律条文通过动态的、形象的方式展现给学生,促使他们仔细鉴别,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学会如何在庭前形成法律意见和开庭时进行法庭陈述和辩论,并找出法律要素之间的冲突,从而启发学生的创造意识,促使他们进行创造性思考,培养学生在意志层面冲破常规思维的阻碍,顶住习惯势力的压力,坚持正确见解。

法理学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法理学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课程复习题及参照答案法理学一、单项选择题:1.法律发源的根来源因()A.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B. 私有制的产生C.社会分工的出现D. 氏族公社的崩溃2.我国执法系统中,最重要的执法形式是()A. 政府工作部门的执法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执法C.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的执法D.人民政府的执法3.以下哪个选项不属于我国的国家监察系统()A.中国人民政治磋商会议对法律实行的合法性进行的监察B.国家审计机关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公司事业组织财务进出的监察C.全国人大对不切合宪法、法律的行政法例和地方性法例的撤除D.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察4. 以下对于守纪的表达,错误的选项是()A.守纪的主体拥有宽泛性B.守纪的内容既包含执行法律义务,也包含履行法律权益C.守纪的高级形态,是依法做事,形成一致的法律次序D.守纪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道德的要求5.人民法院公然审讯和宣判案件有助于发挥()A. 法律的展望作用B.法律的教育作用C. 法律的引导作用D.法律的强迫作用6.以下对法理学的地位的评论不正确的选项是:()A.法理学与部门法学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B.法理学是法学系统构造的最高层次C.法理学是法学系统中的基础理论D.法理学研究的是法律现象中的详细问题和细节问题,所以它在整个法学系统中起统帅和指导作用7.法律的因素中占主导地位的是( )A. 法律观点B.法律原则C.法律规则D.法律技术8.以下有关法律的形式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为哪一项()A.法律的形式,指法律的详细外面表现形态B.“法律的形式”观点所表征的是一国法律的分类问题,即一个国家的法律,从其效劳、等级地位及表现形态的角度来区分C.法律的形式只是指法的效劳形式D.法律的形式包含成文法形式与不可文法形式,正式的法律形式与非正式的法律形式9.凡是能直接惹起法律关系产生、更改和消灭的状况,在法学上称为( )A. 法律关系主体B. 法律关系内容C. 法律事实D. 法律关系客体10.对我国法律的对象效劳范围详细表现表述正确的选项是( )A.中国公民和组织在中国领域内一般合用中国法律,但也有例外B.在中国领域外原则上仍合用中国法律,但中间国法律与其居住国法律相矛盾时,应差别不一样状况而定C.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一律合用中国法律D.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只有对我国国家或公民犯法,按我国刑法例定最低刑为十年者,合用中国法律11.“在住所区内灵活车车速应限制在每小时20 公里以内”这一规则是:()A. 规范性规则B.标准性规则C.强迫性规则D.组成性规则12.法制系统与法律系统的关系是:()A.法制系统与法律系统是两个完整不有关的观点B.法制系统包含法律系统C.法律系统说明的是呈静态的法律自己的系统组成,法制系统说明的是呈动向的法制运行体制系统D.法制系统组合在法律系统之中13.以下对于公民权益能力的表达,哪一项为哪一项错误的( )A. 权益能力是公民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一种资格B. 所有公民的权益能力都是同样的C. 公民拥有权益能力,其实不用定拥有行为能力D. 权益能力也包含公民肩负义务的能力或资格14.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选项中不可以减少与免去法律责任的是()A. 家住荒僻山区的王某把入室打劫的李某捆绑起来,关押了六小时后,才将王某押解扫40 里外的派出所B. 王某偷了一辆价值 150 元的自行车,十年后被人查出C.医生王某征得患者张某的赞同,锯掉其长有恶性肿瘤的小腿D.王某在与三个青年打斗时,拔出刀子将对方一人刺成重伤15. 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违纪与违犯道德是一回事B.违犯道德的行为不必定是违纪行为,但违纪行为必定是违犯道德的行为C.违纪行为与无效行为是一回事D.违纪行为不必定无效,法律上无效的行为也不必定违纪16.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都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法学教育发展历程概括

法学教育发展历程概括

法学教育发展历程概括
法学教育的发展历程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阶段:
1. 古代法学教育:古代法学教育起源于古希腊和罗马帝国时期。

在这个阶段,法学教育主要是以神话、传统、哲学和智慧文化为基础的,它们在当时的社会和政治生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2. 中世纪法学教育:中世纪法学教育以罗马法为基础,发展了一套复杂的法学体系。

它主要是由教会法和宗教法律组成的,这反映了当时教会的巨大影响力。

同时,中世纪法学教育也受到了天主教教育和修道院教育的影响。

3. 近代法学教育:近代法学教育主要在17世纪至18世纪兴起。

在这个阶段,法学教育成为大学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学科,开始系统地教授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

同时,启蒙运动也对法学教育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推动了法学教育的现代化。

4. 现代法学教育:现代法学教育主要是在19世纪和20世纪发展起来的。

在这个阶段,法学教育开始注重实践和应用,培养学生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

法学院和法学研究所也相继成立,为法学教育提供了更好的学术环境和研究平台。

以上是法学教育发展的概括。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革,法学教育也在不断更新和演变,以适应现代法律体系的需求。

新时代下走向现代化的中国法学

新时代下走向现代化的中国法学

新时代下走向现代化的中国法学1. 引言1.1 背景介绍在新时代下,法学学科发展面临很多新的问题和挑战。

全球化、信息化、多元化等因素对法学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影响和变化,需要法学界加大改革力度,适应新的时代要求。

法学的现代化建设也是当前中国法学领域面临的现实问题,需要加强研究和探索。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将着重探讨新时代下走向现代化的中国法学,分析当前法学的现状、新时代对法学的挑战,探讨走向现代化的路径以及法学教育改革和研究方法创新的重要性。

通过深入研究和探讨,希望能为中国法学的发展提供新的思路和建议,推动法学领域朝着现代化的方向迈进。

1.2 问题意义中国法学面临着新时代下走向现代化的重大课题,这不仅是中国法学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适应国家社会发展需求的迫切需要。

在新时代背景下,中国法学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和困境,如传统法学理论体系与社会实践需求不对接、法学教育与社会需求脱节、法学研究方法与实践创新的不足等问题。

研究中国法学如何走向现代化,如何更好地适应当前时代的需要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中国法学的现状需要进行全面的审视,明确其在法学理论、法学实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为走向现代化提供理论基础和实践支撑。

新时代对法学的挑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积极探讨面对新挑战的策略和应对措施。

走向现代化的路径要在理论创新、实践探索、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确立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法学发展道路。

法学教育改革则是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的法学人才的关键途径,而法学研究方法创新将为法学理论的突破和实践的进步提供有力支持。

我们有必要深入探讨中国法学走向现代化的问题意义,从而找到解决现实问题的有效途径和策略,为中国法学的进步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问题意义】2. 正文2.1 中国法学的现状中国法学经过多年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和成就。

在当今世界格局下,中国法学正在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中国法学的学科体系日益完善,涵盖了民商法、刑法、行政法、国际法等多个领域。

法理学初阶习题

法理学初阶习题

法理学初阶习题一、选择题1.注释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 )。

A.伊纳留B.阿佐C.巴尔多鲁D.阿库修斯2.古典自然法学的代表著作有( )。

A.《战争与和平法》B.《利维坦》C.《政府论》D.《论法的精神》3.将“法律”界定为“不受欲望影响的智慧”的思想家是( )。

A.柏拉图B.亚里士多德C.色诺芬D.西塞罗4.关于法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的关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两者的研究内容存在一定的交叉重叠关系B.法学指导着其他社会科学,其他社会科学成为法学的方法论原则和理论基础C.两者研究方法具有互补关系D.两者在发展进程中具有互动关系5.迪尔凯姆是哪个国家的社会学家?()A.英国 B.法国C.德国 D.美国6.法学的功能是指()。

A.法学满足了人类社会的需要 B.法学满足了法学家的需要C.法学满足了法律的需要 D.法学是科学。

7.比较法学研究的内容包括()。

A.一国法律制度在不同时代的纵向比较B.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现象的比较C.不同法系的法律制度的比较D.法学中不同名词概念的比较8.对边缘法学的正确认识包括()。

A.边缘法学是现代法学发展的新趋势B.边缘法学在法学学科中处于边缘地位C.边缘法学就是法学和其他学科之间形成的交叉学科D.边缘法学的研究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9.“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马克思的这一句名言体现了哪种法学分析方法的立场?()A.价值分析方法 B.实证分析方法C.社会学分析方法 D.历史分析方法10.“恶法亦法”这一名言体现了哪种法学分析方法的立场?()A.价值分析方法 B.实证分析方法C.社会学分析方法 D.历史分析方法11.“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这一名言体现了哪种法学分析方法的立场?()A.价值分析方法 B.实证分析方法C.社会学分析方法 D.历史分析方法12.法学教育的内容包括()。

A.相关社会科学知识教育和法律知识教育B.相关自然科学知识教育C.法律职业技能训练D.法律职业道德教育13.下列说法哪些正确?()A.法律人才应当以社会公正为目标,而不是机械地忠于法律B.法律人才的品德比能力更重要C.法律人才应当有超越现有法律制度的批判精神D.法律职业与其它职业一样,都是一种谋生的手段14.下列有关法的特征的表述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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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学教育问题
1、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缺陷
在本科教育阶段,法学教育的缺陷主要表现为教育模式不成熟,难以开发出学生的潜力。

首先便是教师的灌输式教育。

教师教学难以克服单向性和封闭性。

虽然,教师上课的受众是学生,但教师在准备乃至上课的整个过程中,很少与学生的互动,而是着重于将自己已经准备好的知识点和知识单向性地灌输给学生。

老师的教学封闭在教的体系内,而几乎不考虑学生学的因素推动,老师往往没有明确的“培养学生积极思考、创造性思维或批判性思维”的目标要求。

在这样单向性和封闭性教学模式之下,老师很难获得对自己教学的准确反馈,更多地关注了自己的讲授和知识的传递,却较少真正关注育人。

其次是学生学习难以克服被动性、消极性和应付性。

教师单向性和封闭性的教学形式,虽然可以使细心倾听的学生更多地了解相关课程的教材内容和老师对课程的诠释,但却难以使学生们真正投身和参与到课堂中,认真学习的学生们忙于记下老师所讲的每一句话,以作为日后复习考试的重要依据,但却无暇对老师的讲授做出积极的思考和分析。

就大多数学生而言,自己的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了多少不见得重要,但对评价课程学习如何的传统机制即考试和考试成绩还是十分关注的。

到期末考试前,全都是忙于突击阅读教科书中的重点章节、背法条和背课堂笔记,即使是平时不到课或少到课的同学,经过这样一番忙活,考试成绩也不一定比平时听课的学生差。

学生在传统课程中的考试成绩及其在班级、年级中的排名,对于学生具有极其重要的追求价值,是非常重要的评价机制,对于其评定奖学金、评优以及免试保送攻读研究生等均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从硕士研究生层次来看,这一阶段的缺陷主要表现为法学教育向着大众化教育方向速滑,与本科教育不同,研究生阶段的教育本应该是精英化教育,但是我国近些年来,对于这一块却呈现泛化教育。

高校扩招,广纳生源,考研大军年年翻新,而毕业后的卓越精英人才却寥寥无几,难成正比。

究其原因,在于教学过程出现了状况,无论是“教”还是“学”都脱离了正规的轨道。

如今的法学教育,仅仅只是在形式上符合这样的特点。

实际上,每年入学的学生水平良莠不齐,人数多,导师的负担加重,只一篇毕业论文来评论水平高低,也是毕业通行证,如此简单,学生亦开始松弛。

另一方面来讲,为
了将来能有一份好工作,学生们不得不应付各种各样的考试,如今的就业压力迫使学生一切以就业为先,那么对于学术的研究就只能靠后了。

如此,入学门槛低,教学要求低,毕业能力低的局面形成,并且出现恶性循环,使得研究生阶段的法学教育频频亮红灯。

2、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缺陷的原因分析
首先,我国法学教育起步晚,发展环境特殊。

从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出,法学教育的产生是被动而且充满问题的。

晚清时期顺应新式教育而兴起,带着强烈的西方气息,因为其产生的被动型,法学教育的本身缺乏本土性,它的发展基础也显得薄弱甚至是畸形的。

其最初的目的不在于有利社会的法制化,而是纯粹的运用于官方,也就是说是对于官吏的培训,依托法学教育的法政机构简言之便是官吏培训机构。

所以其一方面受到保守派的政治扭曲,一方面又受到西学风的冲击,在夹缝中逐渐发展的法学教育自然而然缺少了现实的基础和内在成熟性。

其次,我国法学教育理念落后。

目前我国关于法学教育的思想很大程度上还属于应试教育范畴,忽视学生个人特长、能力、创新思维等综合素质的发展,是一种畸形的教育模式。

在这种教育理念影响下,法学教育一直比较注重理论知识的灌输,而忽视专业技能的培养。

在教育内容上存在问题表现在:一是基础理论重视不够。

二是忽视相关学科知识的教育。

很多法学院校不重视学生的文史哲教育,甚至不开设与法学专业密切相关的政治学、经济学、证券、保险、法律实务等选修课程,没有形成完整的学科体系。

举例本科教育,四年教育,绝大部分学生每天穿梭于各个教室上课,下课即不再翻看课本,每学期究竟学到了什么,很多同学一片茫然,大家只在临考之前开始翻看教材,记忆重点章节以便应付考试,这样,考试结束后悉数还给老师,这样的教学模式从小学入学一直延续到大学教育,培养出的仅仅是试卷上的“人才”。

而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法学教育还需要继续完善。

最后,缺乏法律信仰。

在中国古代社会,“法即是刑,刑即是法”的观点如此牢固地树立于先祖们的脑海之中以至于连同法律接触的人都会被认为是刁民的代表而遭到主流社会的排斥,所谓的信仰更是无从谈起。

现在,依法治国被写入了党纲和宪法中,人们对法律的认识提到了一个从未有过的高度,但客观地讲,法律信仰的普遍缺失仍然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从立法的粗糙到执法的随意,从社会整体对法律制定修改的漠视到个体守法中的恶意规避,法律
信仰缺失的影子的确随处可见。

从古至今,中国社会一直存在着对法律信仰的缺失,究其原因,可以从我国传统的法律文化传统、民族心理习惯、法治的现状,甚至法学理论等角度来剖析。

“法律信仰是以相信法律是我们生活的恰切规则,并确定其(实在法)永远有待完善为特征的”。

“信仰法律并不要求我们成为法律的奴隶,恰恰相反,唯有信仰法律并在此基础上采用护法行为才能成为法律的主人”。

为此,我们需要花更大的力气来培养我国的法律信仰,这来源于公民权利意识的日益增强,同时努力建构公正的司法体制,增强公职人员的守法观念,并且扬弃法律工具主义,这样才能形成真正对法的认同和尊崇。

中国的法学教育走到今天,经历了一切列艰辛曲折的路程,当代的法学教育对于国家的法制建设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我们在肯定它的进步和重要意义的同时,要反思、比较、吸收借鉴、不断创新,最大程度地改进其中不合理因素,将改革的呼声和行动深入到社会各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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