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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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摘要]从1949年到2009年,中国法学教育经历了几次大的改革,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化法学教育模式,但中国法学教育依然面临着来自政府和市场的双重审视和挑战。

文章通过对两广部分高校法学教育现状的调研,提出当前法学教育存在盲目扩张与质量下降并存、大众化教育与精英化教育相矛盾、理论教学与法律实务相脱节、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矛盾等问题,并深入探讨了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趋势,提出改革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和方法、学制体系,加强法律实务培训等措施。

[关键词]法学教育现状发展趋势中国法学教育有着60多年的历史,积累了成功的经验,但也面临着沉重的压力和严峻的挑战。

当前,法学院系应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法科学生如何就业等一系列问题引起了学者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当前法学教育的现状分析1.盲目扩张与质量下降并存。

在我国,受利益驱动,法学专业成为最热门的专业之一,几乎每所院校都在争取设立法学院系或法学专业。

除专门的政法院校和综合性大学设置法学院系外,师范院校、外语院校、财经院校也基本开设了法学专业,就连农业、林业、石油、化工等理工科院校,甚至艺体、医学类院校也纷纷开设法学专业。

2010年,全国设立法学本科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已达620所,在校法学本科生将近30万人。

据统计,广东省39所本科院校,除5所医学院校和3所艺体院校因学校性质不宜开设法学专业外,其余31所院校就有28所独立设置法学院系或开设法学专业;广西22所本科院校,除4所医学院校和1所艺术院校因学校性质不宜开设法学专业之外,其余17所院校就有13所院校设置法学院系或开设法学专业,且在2005年之后设立法学院系的多达7所。

不少院校一块法学牌子高高挂起,二三个教授便申办法学专业的情形并不鲜见,但无论是办学的软件条件还是硬件条件都存在不足,很多法学院系的师资力量比较薄弱,学科知识结构也不尽合理。

据调查,广州市某大学法学院30余名教师中,来自历史、政治、科学社会主义、哲学、外语、中文等学科的教师竟然占据了半壁江山,在仅有的法学科班出身的教师中,本系毕业留校者又占据了一半以上。

中学法学教育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中学法学教育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中学法学教育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导言法学教育是培养公民合法意识与法律素养的重要内容,对于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塑造起着关键作用。

本文将探讨中学法学教育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以期为提升中学生法律素养和培养公民合法意识提供一些参考。

一、中学法学教育的现状1. 蒙昧与刻板印象许多中学生对法学仍持有模糊的认识,认为法学只与律师有关,或者将法学等同于法律知识的传授。

这种蒙昧和刻板印象的存在导致了中学生对法律的重要性和应用领域的认知不足,法学教育的普及程度不高。

2. 课堂效果不佳传统的法学教育以课堂讲授为主,这种单向的教学模式往往使学生产生厌倦情绪,并影响学生对法学内容的理解和兴趣。

由于法律条文晦涩难懂,课堂上对于具体案例的解析也常常难以让学生产生实际的联想。

3. 价值教育与实践疏忽中学法学教育过于注重对法条知识的灌输,却忽视了法学的价值教育作用和实践学习的重要性。

学生在培养法律素养的过程中,缺乏对道德、公正和人权等法治原则的深入思考和理解,无法将法律与现实生活、人际关系等联系起来。

4. 教材和教师的水平参差不齐当前中学法学教材的编写和教师队伍的水平存在一定的问题。

部分教材内容陈旧,与时代发展不相符,通过重要案例的解读引导学生进行深入分析的方式较少。

同时,教师在法学知识和法制宣传方面的专业性也有待提升,需要不断更新知识和教学方法。

二、中学法学教育的发展趋势1. 强化法治意识教育加强对中学生法治意识教育的力度,启发学生对法律的重要性和价值的理解,培养他们主动遵守法律、守护法治的意识。

通过开展模拟法庭、法治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学生的参与性和实践能力,让他们更好地感受法律的力量。

2. 引入案例研究和问题导向学习通过引入案例研究和问题导向学习,激发学生的探索精神,增强他们的自主学习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让学生深入了解社会热点案例,并就其中的法律问题展开讨论,培养他们的法律思维和判断能力,增强对法律的实际应用意识。

法律教育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法律教育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法律教育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导言:法律教育作为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方式,一直受到高度关注。

本文旨在探讨法律教育的现状与发展趋势,从不同维度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促进法律教育的提质发展。

一、法律教育的现状1.1教育目标不明确目前,我国的法律教育在整体目标上缺乏一致性,存在着学院和专业设置等方面的差异。

这导致法律教育难以达到统一的培养目标,不同学校和专业之间存在差异,给学生的学习和职业发展带来了一定困扰。

1.2理论与实践脱节法律教育重视理论知识的传授,但与实践相结合的机会相对较少。

缺乏实践的锻炼,导致毕业生在实际工作中面临一定的适应压力,无法快速转化理论知识为实际应用。

1.3师资力量不足部分高校师资力量相对薄弱,教师专业素质和实践经验有待提高。

这导致教学质量参差不齐,无法满足学生对法律知识和能力培养的需求。

二、法律教育的发展趋势2.1拓宽课程设置为了培养合格的法律专业人才,应该拓宽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增加实践性和综合性的课程。

例如,可以增设法律实习、法律写作等课程,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素养。

2.2加强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是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能够使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进行结合,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因此,应该加强法学中案例教学的应用,引导学生通过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实践能力。

2.3推动法学交叉学科研究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越来越多。

为适应社会需求,培养具有跨学科背景的法学专业人才,应推动法学与经济学、管理学、技术学等学科的交叉研究,打破学科壁垒,促进学科融合,提升法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

2.4加强实习实训环节为了使学生在校期间接触实际工作,并提前适应未来的职业环境,应加强实习实训环节。

学校可以与相关机构合作,提供学生实习的机会和实际操作的平台,为学生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改进措施与建议3.1明确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为了使法律教育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法律行业的需求,应明确法律教育的核心培养目标。

中国法学教育

中国法学教育

中国法学教育摘要:一、中国法学教育的概述二、中国法学教育的历史发展1.传统法学教育2.现代法学教育的建立和发展三、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1.法学教育的层次结构2.法学教育的课程设置3.法学教育的师资力量四、中国法学教育的挑战与机遇1.面临的挑战2.改革与创新的方向五、结论正文:一、中国法学教育的概述中国法学教育是指在高等教育阶段,为培养具备法律知识和法律素养的专业人才而进行的教育活动。

法学教育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立法、司法、行政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中国法学教育的历史发展1.传统法学教育中国古代法学教育主要以师徒传承和自学为主,律学和书院承担了部分法学教育任务。

传统法学教育注重对法律条文的背诵和理解,对于法律实践和法学理论的研究相对较少。

2.现代法学教育的建立和发展近代以来,随着西方近代教育制度的传入,中国开始建立现代法学教育体系。

从清末的法制改革到民国时期的法学院校,现代法学教育逐渐发展壮大。

新中国成立后,法学教育在院系调整的基础上逐步恢复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法学教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多层次、多类型的法学教育体系逐渐形成。

三、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1.法学教育的层次结构中国法学教育分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三个层次。

本科阶段的法学教育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主,硕士研究生阶段注重培养学术研究能力,博士研究生阶段则以培养法学研究和教学人才为主。

2.法学教育的课程设置法学教育的课程设置主要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等。

此外,还有一些实践性课程,如法律诊所、模拟法庭、法律援助等。

3.法学教育的师资力量中国法学教育的师资力量主要来自国内外著名法学院校的毕业生,以及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律师、法官等。

近年来,随着法学教育的不断发展,师资队伍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了显著提高。

四、中国法学教育的挑战与机遇1.面临的挑战(1)法学教育与法律实践脱节,理论教学过于强调体系性、完整性和逻辑性,忽视实践性和应用性。

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未来发展

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未来发展

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未来发展法学教育一直以来都扮演着培养法律人才、推动社会法制进步的重要角色。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法律体系的复杂变动,法学教育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本文将就法学教育的现状及未来发展进行分析和展望。

一、法学教育的现状1. 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随着社会对法律人才需求的不断增长,法学教育的培养模式也在发生变化。

除了传统的本科法学专业,越来越多的高等院校开设了法律硕士和法学博士研究生专业,为学生提供更深入、专业化的法学教育。

2. 多领域交叉学科的融合法学教育逐渐与其他学科进行交叉融合,形成多学科互动的格局。

例如,经济法学、环境法学以及国际法学等学科的出现,使得法学领域更加综合且具有针对性。

3. 司法人员培训持续深化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法官、检察官等司法人员的培训也成为法学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司法人员培训加强了实践与理论结合,提升了他们的法律水平和执业能力。

二、法学教育的未来发展1. 强化专业素养与实践能力培养在法学教育的未来发展中,需要更加注重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培养。

通过增加实践环节,如模拟法庭和实习等,可以加强学生的案件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他们的实践经验。

2. 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法学教育要与国际接轨,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和法律素养。

与海外知名法学院校进行学术交流、开展合作研究,将有助于培养具备全球竞争力的法律专业人才。

3. 关注信息技术应用在法学教育中的创新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将其应用于法学教育中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在线学习平台、虚拟实验室等手段,可以提供更加灵活、高效的教学方式,拓宽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渠道。

4. 建立全面评价体系为了更好地推动法学教育质量的提升,需要建立全面、科学的评价体系。

除了传统的考试评价,还应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的考察,以培养具备创新思维和实际操作能力的法律人才。

5. 推动公平与互惠的教育资源分配要实现法学教育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推动公平与互惠的教育资源分配。

我国教育法学的研究现状和未来展望

我国教育法学的研究现状和未来展望

我国教育法学的研究现状和未来展望一、引言教育法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领域,旨在研究教育法律制度、教育管理制度和教育行政管理机构等方面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教育事业也日益受到重视,因此,对于我国教育法学的研究也越来越重要。

二、我国教育法学的研究现状1. 研究内容我国教育法学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教育法律制度:即我国有关教育的法律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

(2)教育管理制度:即我国各级政府对于教育事业进行管理的体制机构及其职责。

(3)学校办学自主权:即我国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享有的自主权利。

(4)师生权利与义务:即我国师生在教育过程中应遵守的权利与义务。

2. 研究方法我国教育法学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文献研究法:即通过查阅相关文献,了解我国教育法律制度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2)比较研究法:即将我国教育法律制度和管理制度与其他国家的进行比较,找出其异同点。

(3)调查研究法:即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了解师生对于教育法律制度和管理制度的看法。

3. 研究成果近年来,我国教育法学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一系列有关教育的法律文件相继出台,这些文件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此外,还有大量学者在该领域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理论观点和实践经验。

三、未来展望1. 着眼于实践问题未来,在研究中应更加注重实践问题。

例如,在《义务教育法》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负、学校管理等问题。

因此,未来教育法学的研究也应更加注重解决实践问题。

2. 探索新的研究方法未来,在研究方法上也应不断探索新的方式。

例如,可以通过数据分析等方式,对于教育法律制度和管理制度进行深入挖掘。

3. 加强国际交流未来,在国际交流方面也应更加积极。

法制教育的发展状况及趋势展望

法制教育的发展状况及趋势展望

法制教育的发展状况及趋势展望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制教育逐渐受到重视并得到了广泛的推广。

法制教育是指通过普及法律知识、强化法治观念以及提高法律意识等手段,让人们了解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一种系统化教育。

它对于培养公民的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以及加强社会法律风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目前,我国法制教育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首先,法制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还不够明确,很多学校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不高,导致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培养不够全面和深入。

其次,法制教育内容不够全面、系统,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

许多人对一些基本法律知识和法律程序还存在一定的认知误区,容易触犯法律。

此外,法制教育方式方法也亟待改进,过于注重理论灌输而缺乏实践教育,导致学生缺乏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国需要加强法制教育的内容、方式和手段的改革和创新。

首先,应该加大对法律知识的普及力度,将法制教育融入到各个层次和领域的教育中,从小学开始,通过系统化的法律课程和课外法制教育活动,使学生在校期间形成正确的法律观念和法治意识。

其次,加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和针对性,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法庭、法律角色扮演等方式,让学生亲身体验和感受法律的力量,并锻炼他们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再次,加强多元化的法制教育资源开发和利用,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打破时空限制,提供全方位、多样化的法制教育资源,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另外,法制教育应该紧密结合社会实际,注重解决现实社会问题。

通过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学生法律顾问团等形式,让法制教育更好地融入社会实践中。

同时,要加强与法律与司法机关的协作,建立健全学校与社会法律、司法资源对接机制,让法律知识教育与实际运用相结合,提高法律意识的操作性和实用性。

在未来,法制教育还将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发展趋势。

随着社会的不断变革和发展,法律体系和法律规范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这就要求法制教育与时俱进,紧跟法律发展的步伐,及时更新法律知识和法制教育内容。

法学教育的现状与发展方向

法学教育的现状与发展方向

法学教育的现状与发展方向法学教育一直是高等教育中的重要学科之一,它培养了一大批国家需要的法学人才。

随着社会的不断变迁和法律环境的不断发展,法学教育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本文将从法学教育的现状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法学教育的现状目前,我国的法学教育已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法学教育内容过于理论化。

传统的法学教育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学生在学习中缺乏与实际结合的机会,导致了理论脱离实际。

其次,法学教育与社会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的脱节。

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往往注重理论知识的积累,而缺乏实践经验和实际操作能力。

再次,传统的法学教育缺乏跨学科的思维。

法学需要与其他学科相结合,形成综合性、交叉性的学科体系,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法学教育的发展方向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法学教育需要朝着以下几个方向进行发展。

1.注重实践教学改变以往法学教育过于理论化的倾向,加强对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

学校可以与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构进行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和实践的机会,使他们能够把理论知识应用到具体的案件分析和解决过程中。

2.强调职业素养的培养作为法律人才,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职业素养。

学校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道德素质、职业操守、沟通能力等,使他们在未来的法律实践中能够胜任各种职业角色。

3.开展跨学科研究法学需要与其他学科相结合,形成综合性的学科体系。

比如法学与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的结合,可以为学生提供更为全面的知识体系,还可以培养学生的跨学科思维能力。

4.推动国际化交流法学教育需要与国际接轨,给学生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学校可以开设国际交流课程,邀请国际知名法学专家来校进行学术交流,为学生提供参加国际会议或交流项目的机会,提高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5.加强研究与实践的结合学校应鼓励师生进行法学研究,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可以鼓励学生参与一些实际诉讼案件的调研和研究,为法学研究提供实际案例,增加研究的深度和广度。

法学教育的最新发展动态与趋势

法学教育的最新发展动态与趋势

法学教育的最新发展动态与趋势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对法律人才需求的增加,法学教育也在不断发展和改进。

本文将就法学教育的最新发展动态与趋势进行讨论,旨在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了解法学教育的视角。

一、法学教育的传统模式传统的法学教育主要以法学专业为主,通常包括法学本科教育、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和法学博士研究生教育。

这种传统模式的法学教育注重理论与实务相结合,培养学生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养,使其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一定的法律实践经验。

二、法学教育的新模式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国际化的趋势,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当前的需求。

因此,新的法学教育模式应运而生。

新模式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 多元化的学科设置在新的法学教育模式中,学科设置变得更加多元化。

除了传统的法学专业之外,还出现了新的交叉学科,如法律与经济学、法律与社会学等。

这种多元化的学科设置能够使学生获得更广泛的知识视野,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

2. 国际化的教育合作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快,国际合作成为现代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新的法学教育模式中,学校之间、国家之间的教育合作越来越频繁,法学教育中的跨国交流和合作也得到了大力发展。

这种国际化的教育合作能够使学生接触到更多国际化的法学理论和实践案例,提高他们的法律竞争力。

3. 实践教学的重视在新的法学教育模式中,实践教学得到了更加重视。

学校积极与司法实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等进行合作,开设实践课程和实习岗位,使学生能够在真实的法律环境中接触到实际案例和实际问题,提高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

4. 创新教育的推进为了培养更加符合社会需求的法学人才,新的法学教育模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学校积极推动创新教育,开设创新课程和创新实践项目,鼓励学生进行科研和创新活动,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法学教育的发展趋势基于以上的发展动态,可以看出法学教育未来的发展趋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法学教育的国际化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国际合作在法学教育中的地位将越来越重要。

[中国,法学,教育,其他论文文档]简论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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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论文关键词]法学教育现状发展趋势中国法学教育有着60多年的历史,积累了成功的经验,但也面临着沉重的压力和严峻的挑战。

当前,法学院系应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法科学生如何就业等一系列问题引起了学者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当前法学教育的现状分析2.大众化教育与精英化需求的矛盾。

中国法学教育已进入所谓的“大众化教育”或“通识化教育”时代,法学教育更像是普法教育,学生掌握的只是法学的基本知识,他们毕业后往往很难胜任专业性较强的工作。

盲目扩招导致毕业人数激增,法科学生就业难问题日益突出。

从2002年开始,法学本科毕业生就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在全国214个学科专业中,法学专业就业率当年排在187位,2005年则成了“老末”。

由第三方调查公司麦可思主编的中国大学生就业蓝皮书发出了2011年大学专业预警,昔日热门的法学、计算机等专业就业被亮红灯,成为“红牌专业”。

10年前,一个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毕业后基本上都有机会进入国家司法机关,即便不能到司法机关工作而从事与其专业相关的工作也不会很难,而今考上公务员或进入司法机关成了大多数学生的奢望。

笔者对广西某大学法学院20 08~2010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就业去向进行初步统计,85%以上的毕业生是到企业或相关部门从事非法学专业工作,真正考上公务员从事公检法等相关行业的则是凤毛麟角。

目前,我国高端及合格的应用型法律人才“短缺”与中低端法律人才“过剩”并存现象比较严重。

著名法学家朱苏力认为,法学教育的最基本挑战就是毕业生和学术成果能否满足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

就毕业生而言,我国法学院的产品还不能满足社会的急迫需求,同时表现为产品的紧缺和过剩。

紧缺的是两端,过剩的是中间产品。

我国人才紧缺榜上涉外法律高端人才赫然在列,许多高校、企业、律师事务所和司法行政部门对名牌大学的法学硕士、法学博士仍求贤若渴,有的许以重金,开出各种优惠待遇引进高端人才,但是高端型人才难见踪影。

法学与法律教育法律教育的发展趋势和培养目标

法学与法律教育法律教育的发展趋势和培养目标

法学与法律教育法律教育的发展趋势和培养目标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教育在培养合格法律人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学作为一门学科,其本身的发展也与法律教育息息相关。

本文将讨论法学与法律教育的发展趋势以及培养目标。

一、法学教育的发展趋势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和全球化的进程,法学教育也面临着新的发展趋势。

以下为几个主要的发展趋势:1. 知识结构的全面性法学涵盖广泛的法律领域和专业知识。

传统的法学教育注重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但对其它学科的知识了解较少。

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和法律实践的需求,法学教育需要与其他学科相结合,培养全面发展的法律人才。

2. 实践能力的培养传统的法学教育主要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而缺乏实践能力的培养。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法律职业人员需要熟悉法律实务、掌握案件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因此,现代法学教育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3. 国际化视野随着全球化的发展,法学教育也面临着国际化的挑战。

法律问题常常涉及跨国界的合作与交流,因此法学教育也需要培养具备国际化视野的学生。

这包括了对国际法律制度的了解、外语水平的提高以及跨文化交流的能力等。

二、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不仅是为了培养合格的法律职业人员,更包括了满足社会需求、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治稳定等方面的目标。

1. 培养德才兼备的法律人才法律职业人员需要既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又有高尚的道德品质。

法学教育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法律意识以及责任感,使他们成为充满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法律人才。

2. 培养具有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的学生法学教育应该培养学生具备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在法律实践中能够灵活运用已掌握的知识和技能。

通过批判性思维的训练和实际案例的分析,学生可以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方法。

3. 培养国际化视野的法律人才随着全球化的进程,法学教育需要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法律人才。

他们应了解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国际法的发展以及跨国界合作的法律问题。

谈教育法学的现状和展望

谈教育法学的现状和展望

谈教育法学的现状和展望教育法学是指探讨与教育有关的法律理论、实践问题的法学学科,它旨在为教育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促进教育事业的稳健发展。

作为一门相对较新的学科,教育法学在国内的研究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但同时也面临着种种挑战。

本文就教育法学的现状和展望进行分析和讨论。

一、教育法学的现状1、教育法学的发展状况教育法学的研究仍处于初级阶段,与其他学科相比尚不成熟。

该领域的学者们通常从教育的目的、内容、程序等角度,探讨教育法律问题,但同一领域不同领域的研究结论,甚至存在相互冲突的情况。

目前,该领域的关键问题有着法律性质,信息化教育与法制化建设、社会法律意识与教育法律意识建设等。

相比其他法学学科,教育法学的立法、理论和实践都待进一步健全。

2、教育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我国的教育法规尚处于法律及行政立法阶段,主要法律法规包括《教育法》、《中小学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

与教育实践紧密联系的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

在大学教育领域,尚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的支持,对教学质量和评价等关键环节缺乏全面、系统的法规保障,对教师的权益保障过程中也存在较大问题。

3、教育实践与法律法规的脱节教育实践中的问题常常与现有的法律法规不一致或相互矛盾。

例如,教师管教与学生权益的平衡关系和高等教育的管理与自主性之间的问题等。

因此,学校和教育部门必须为教育法学提供实践支持,使法规体系更具针对性和实际性。

二、教育法学的展望1、加强教育法学研究力度加大教育法学研究的投入是提升教育法学研究质量和发挥研究价值的重要途径。

国家应设立较多教育法学研究机构,在教育法学研究方面,应引入更多的学者、研究人员、尤其是从业人员参与研究。

2、健全教育法律法规为了提高教育法学的研究水平和确保教育工作的正常进行,国家应加快立法,完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教育加强监管,健全教育管理体系和法律框架,营造和谐教育环境。

3、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教育法制化建设从国家到个人,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把握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语言等,应树立教育法制化建设的思想,重视培养合法遵法,具有法制意识和法律常识的公民,推动教育法治的实际落实。

中国法学教育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

中国法学教育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

中国法学教育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摘要:中国的法学教育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目前正处于改革创新阶段。

主要介绍中国法学教育的历史发展过程及其发展趋势,首先探讨了近代中国的法学教育发展状况,主要包括从清朝末年到北洋政府时期再到南京国民时期中国法学教育发展状况;其次探讨了从新中国成立以后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的这段法学教育发展过程;再次探讨了改革开放之后至今的中国法学教育状况;最后讨论了中国法学教育制度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法学教育;历史发展;发展趋势法学教育是培养法律人才的专门教育,是社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学教育特指以培养法律人才为目的而进行的系统化、理论化的专门教育,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法律教育。

中国法学教育历史悠久,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但也存在很多问题,急需改革。

本文就中国法学教育问题的历史发展过程及其发展趋势进行探讨。

一、近代中国的法学教育中国法学教育源远流长,经历了漫长的演进过程。

据现有的史籍记载,早在春秋时期,便有著名讼师邓析开设私塾,传授法律知识。

但作为国家兴办的法学教育来讲,则始于三国时期的魏明帝。

据《三国志〃魏〃卫顗传》记载,魏明帝即位,卫顗上书“九章之律,自古所传,断定刑罪,其意微妙……请臵律博士,转相教授。

”这时,中国便出现了专门负责研究律的部门和官员——律博士,形成了比较正规的法学教育。

当然,近代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始于清末,19世纪末的“清末修律”运动是中国法律史上影响深远的法律革命,它不仅打破了在中国延续了2000多年的诸法合体的法律体系,也直接导致了清末法学教育的产生。

1904年,直隶法政学堂成立,标志着中国第一所比较正规的法学院校的诞生。

到1909年,全国共设法政学堂47所,学生12282人,占当时全国学堂总数的37%和学生总数的32%。

在北洋政府时期,中国法学是比较热门的专业,法科学生的数量无论在全国大专院校的学生总数中,还是在综合性大学的总数中,所占的比例都是很高的,一般均占50%左右。

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挑战

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挑战

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挑战作为法学教育的从业者,我始终对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挑战保持着关注。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与法治环境的不断完善,法学教育也在不断推陈出新,以适应时代的需求。

然而,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解决。

一、法学教育的现状目前,我国的法学教育整体水平不断提升,取得了显著成绩。

首先,法学教育的规模不断扩大。

各类法学院校和培训机构纷纷涌现,并不断增加招生规模,以满足社会对法学人才的需求。

其次,法学教育的内容日益丰富。

传统的法学课程仍然是基础,但逐渐加入了新的内容,如信息技术、国际法等,以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

法学教育的方法也在不断创新,例如引入案例研究和模拟法庭等教学模式,以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然而,我们也应该正视法学教育的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一些法学院校培养的学生理论知识过于重视,实践能力不足。

在实际工作中,他们可能会遇到一些实际问题,但却不知如何解决。

其次,一些学校的教育方式存在创新不足的问题。

以传统的讲授方式为主,缺乏互动和实践环节,导致学生学习兴趣不浓,积极性不高。

最后,一些法学教育方法可能与社会需求脱节。

法学教育应该更加注重实用性,培养学生真实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不仅仅是传授理论知识。

二、法学教育面临的挑战面对快速发展的社会环境和不断变化的法律需求,法学教育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首先,法学教育需要紧跟时代的步伐,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国际交流的日益频繁,法学教育应加强信息技术和国际法等新兴领域的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应变能力和国际化视野。

其次,法学教育要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

传统的理论课程虽然重要,但它们也需要与实践相结合,提供更多的实践环节和案例研究,以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此外,法学教育还需要与社会各界建立更广泛的合作,提供实习和实践机会,使学生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实践。

另外,法学教育还需要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素养和道德观念。

法律人应该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如诚信、公正和责任感。

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挑战

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挑战

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挑战引言:法学教育在当今社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律体系的日益完善,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文将探讨当前法学教育的现状,以及面临的挑战,并对未来的发展提出建议。

一、法学教育的现状法学教育在大部分国家都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发展,并致力于培养合格的法律人才。

根据不同国家的法学教育特点和制度安排,法学教育分为本科阶段、研究生阶段以及职业法学教育等不同层次和类型。

1. 本科阶段本科阶段是培养法学基础知识和法律素养的阶段。

通过基础的法学专业课程,学生可以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并为日后的研究和实践奠定坚实的基础。

2. 研究生阶段研究生阶段则是进一步深化学生对法学领域的研究和实践能力。

研究生教育注重培养法学研究者和专家,包括开展独立的研究课题、参与学术讨论和撰写学术论文等。

3. 职业法学教育职业法学教育旨在培养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才,如律师、法官、检察官等。

该阶段的教育内容更加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包括模拟法庭辩论、实习培训等,以提升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实践操作能力。

二、法学教育的挑战然而,当前法学教育也面临着一些挑战,需要我们予以重视。

1. 教学方法滞后传统的法学教学方法主要以讲授和阅读为主,缺乏与现实法律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这导致一些法学毕业生在实践中遇到困难和挑战。

2. 缺乏学科交叉融合法学本身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与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密切相关。

然而,当前法学教育在学科交叉融合方面存在不足,难以满足社会对综合型法学人才的需求。

3. 与法律实践脱节一些法学教育机构与法律实践的联系不够紧密,教学内容与实际需求存在一定差距。

这导致一些毕业生在实践中无法迅速适应,从而影响其职业发展。

三、法学教育的发展建议为应对法学教育面临的挑战,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促进其发展。

1. 更新教学方法应该结合现代科技手段,采用多媒体教学、案例分析等更加生动和实践的教学方法,使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学知识,并能够将其应用于实践中。

我国的法学发展趋势

我国的法学发展趋势

我国的法学发展趋势
我国的法学发展趋势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典型案例法的应用:我国正在逐步推行以典型案例为基础的法律解释和裁判,以提高司法效率和公正性。

2. 国际化:随着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地位的提升,我国的法学也逐渐国际化。

越来越多的法学研究关注国际法、比较法和国际私法等领域,以适应全球化的发展需求。

3. 专业化和学科交叉:法学正在与其他学科相互交叉,如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

法学研究不再局限于纯粹的法律问题,而是更加关注法律与社会、经济、文化等领域的相互作用。

4. 法治建设:法治建设是我国法学发展的核心目标之一。

通过完善法律体系、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法律的认识和遵守度,增强社会的法治意识。

5. 创新与人文关怀:法学研究不仅关注法律的形式和程序,还注重法律的内在精神和人文关怀。

在创新中寻求法律问题的解决办法,同时也关注法律对社会和个人的影响。

总而言之,我国的法学发展趋势是多元化、国际化和专业化的。

法学研究将逐渐深化对法治的关注,同时也将与其他学科相互交叉,以适应社会发展和全球化的需求。

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

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

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近年来,法学教育在中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各大高校纷纷开设法学专业,培养大量的法学人才。

然而,与此同时,法学教育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探讨法学教育的现状,分析其未来的发展趋势。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法学教育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教学内容过于理论化。

传统的法学教育大多注重理论的传授和知识的灌输,忽视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

其次,师资队伍建设不足。

一些高校法学教师水平不高,法学实践经验不足。

此外,法学教育与社会的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的脱节。

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存在较大差距,这也导致了毕业生就业竞争激烈。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未来法学教育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改革和创新。

首先,应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

学校可以通过开设实践课程、组织实地考察等方式,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机会。

其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学校可以引进优秀的法学专业人才,组建一支高水平的教师团队。

此外,加强理论与实践教学的结合,设置案例分析、模拟庭审等课程,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最后,加强与社会的联系,与法律实务相关的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未来法学教育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首先,随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不断推进,对法学人才的需求将越来越大。

这要求法学教育要加强实践能力培养,培养具有较高法律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的人才。

其次,随着我国对外交往的不断扩大,国际法学的研究和教育也将变得越来越重要。

法学教育需要开设相关的课程,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人才。

此外,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法学教育也需要借助互联网等新媒体手段,拓展教学形式,提高教学效果。

总之,法学教育作为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其发展必须与社会需求相结合。

未来法学教育需要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制建设的完善,法学教育也需要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下的需求,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中国法学教育

中国法学教育

中国法学教育(原创版)目录一、中国法学教育的历史发展1.初期发展阶段2.中期发展阶段3.现代法学教育体系的建立二、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与特点1.教育体系的构成2.教育资源与师资力量3.学科设置与研究方向三、中国法学教育的挑战与未来发展1.面临的挑战2.教育改革与创新3.国际化发展趋势正文一、中国法学教育的历史发展中国法学教育的历史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初期发展阶段、中期发展阶段和现代法学教育体系的建立。

在初期发展阶段,法学教育主要以传统的经学教育为主,主要包括对古代法律典籍的研究和传授。

这一阶段的法学教育主要以私塾和书院为载体,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

中期发展阶段,随着近代中国的改革开放,法学教育开始引入西方的法学理论和教育模式。

这一阶段,法学教育逐渐从经学教育向现代法学教育转变,出现了一批法学院校,如北京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等。

现代法学教育体系的建立,始于 20 世纪 80 年代。

这一阶段,我国对法学教育进行了全面的改革,建立了以本科、硕士、博士等多层次的法学教育体系,并逐步与国际接轨。

二、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与特点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与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教育体系的构成:目前,我国法学教育体系包括本科、硕士、博士以及博士后等多个层次,涵盖了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多个学科领域。

2.教育资源与师资力量:我国法学教育资源主要集中在一流大学和政法类院校。

这些院校在师资力量、科研水平和教学设施等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平。

3.学科设置与研究方向:我国法学教育涵盖了各个法律学科,如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等。

在研究方向上,我国法学教育既注重理论研究,也注重实践应用。

三、中国法学教育的挑战与未来发展面对新时代的挑战,中国法学教育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改革与创新,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具体来说,我国法学教育面临如下挑战:1.面临的挑战:如何提高法学教育的质量,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法律人才;如何加强法学教育的实践性,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等。

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改革思路

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改革思路

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改革思路法学教育是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对于社会和国家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法学教育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改革与创新。

本文将围绕法学教育的现状展开讨论,并提出一些改革思路。

一、法学教育的现状目前,法学教育在我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课程设置存在单一化和理论化的倾向。

在我国的法学教育中,普遍存在着纷繁庞杂的法律课程,缺乏系统性和实践性。

大部分课程内容偏重理论,忽视了与实际问题的结合,使得学生缺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其次,教学方法相对传统,缺乏互动性和创新性。

传统的法学教学方法主要以讲授为主,学生被动接受知识,难以培养他们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缺乏案例研究、辩论、模拟法庭等实践环节,限制了学生的发展空间。

再次,教师队伍的结构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

尽管我国拥有大量的法学专业人才,但大部分专业人才在学术研究中比较突出,缺乏实务经验。

这导致法学教育与社会实际需求之间存在较大的鸿沟,无法满足社会对于法学人才的需求。

最后,评价体系相对单一,缺乏多元化的评价方法。

目前,法学教育的评价主要依据学生的考试成绩和论文成果,而忽视了学生的实际表现和综合素质。

这种评价方式容易导致学生片面追求高分,忽视实际能力的培养。

二、法学教育的改革思路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改革,以促进法学教育的创新与发展。

首先,要优化课程设置,增加实践性环节。

应当在法学教育中增加实践课程,如案例分析、调解实训等,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同时,要注重实际案例的引入,使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应对实际问题的能力。

其次,要改进教学方法,增加多元化教学环节。

教师可以采用小组讨论、辩论、模拟法庭等互动性强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通过合作学习和实践训练,培养学生的合作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再次,要完善教师队伍的结构。

应该加强教师的实务能力培养,鼓励教师参与实务工作,增加实际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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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摘要]从1949年到2009年,中国法学教育经历了几次大的改革,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化法学教育模式,但中国法学教育依然面临着来自政府和市场的双重审视和挑战。

文章通过对两广部分高校法学教育现状的调研,提出当前法学教育存在盲目扩张与质量下降并存、大众化教育与精英化教育相矛盾、理论教学与法律实务相脱节、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矛盾等问题,并深入探讨了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趋势,提出改革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和方法、学制体系,加强法律实务培训等措施。

[关键词]法学教育现状发展趋势中国法学教育有着60多年的历史,积累了成功的经验,但也面临着沉重的压力和严峻的挑战。

当前,法学院系应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法科学生如何就业等一系列问题引起了学者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当前法学教育的现状分析1.盲目扩张与质量下降并存。

在我国,受利益驱动,法学专业成为最热门的专业之一,几乎每所院校都在争取设立法学院系或法学专业。

除专门的政法院校和综合性大学设置法学院系外,师范院校、外语院校、财经院校也基本开设了法学专业,就连农业、林业、石油、化工等理工科院校,甚至艺体、医学类院校也纷纷开设法学专业。

2010年,全国设立法学本科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已达620所,在校法学本科生将近30万人。

据统计,广东省39所本科院校,除5所医学院校和3所艺体院校因学校性质不宜开设法学专业外,其余31所院校就有28所独立设置法学院系或开设法学专业;广西22所本科院校,除4所医学院校和1所艺术院校因学校性质不宜开设法学专业之外,其余17所院校就有13所院校设置法学院系或开设法学专业,且在2005年之后设立法学院系的多达7所。

不少院校一块法学牌子高高挂起,二三个教授便申办法学专业的情形并不鲜见,但无论是办学的软件条件还是硬件条件都存在不足,很多法学院系的师资力量比较薄弱,学科知识结构也不尽合理。

据调查,广州市某大学法学院30余名教师中,来自历史、政治、科学社会主义、哲学、外语、中文等学科的教师竟然占据了半壁江山,在仅有的法学科班出身的教师中,本系毕业留校者又占据了一半以上。

广西13所开设法学专业的院系,正高职称法学教授在4人以下的就有6所,即使在发达的广东地区,部分法学院系也仅有2~3名教授。

实际上,相当多的院校并不具备设置法学专业的基本条件,师资专业性不强,课程设置不合理,培养目标不明确,软硬件设施缺乏,在盲目扩张的同时,教育质量呈下滑趋势。

2.大众化教育与精英化需求的矛盾。

中国法学教育已进入所谓的“大众化教育”或“通识化教育”时代,法学教育更像是普法教育,学生掌握的只是法学的基本知识,他们毕业后往往很难胜任专业性较强的工作。

盲目扩招导致毕业人数激增,法科学生就业难问题日益突出。

从2002年开始,法学本科毕业生就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在全国214个学科专业中,法学专业就业率当年排在187位,2005年则成了“老末”。

由第三方调查公司麦可思主编的中国大学生就业蓝皮书发出了2011年大学专业预警,昔日热门的法学、计算机等专业就业被亮红灯,成为“红牌专业”。

10年前,一个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毕业后基本上都有机会进入国家司法机关,即便不能到司法机关工作而从事与其专业相关的工作也不会很难,而今考上公务员或进入司法机关成了大多数学生的奢望。

笔者对广西某大学法学院2008~2010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就业去向进行初步统计,85%以上的毕业生是到企业或相关部门从事非法学专业工作,真正考上公务员从事公检法等相关行业的则是凤毛麟角。

目前,我国高端及合格的应用型法律人才“短缺”与中低端法律人才“过剩”并存现象比较严重。

著名法学家朱苏力认为,法学教育的最基本挑战就是毕业生和学术成果能否满足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

就毕业生而言,我国法学院的产品还不能满足社会的急迫需求,同时表现为产品的紧缺和过剩。

紧缺的是两端,过剩的是中间产品。

我国人才紧缺榜上涉外法律高端人才赫然在列,许多高校、企业、律师事务所和司法行政部门对名牌大学的法学硕士、法学博士仍求贤若渴,有的许以重金,开出各种优惠待遇引进高端人才,但是高端型人才难见踪影。

3.理论教学与法律实务的脱节。

我国传统的法学教育以课堂讲授为主,过于强调理论基础,很少考虑学生实际运用能力和社会现实需求,法学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一种坐而论道的玄学。

目前,法学院系基本都设置了14门核心基础课程,理论阐述精辟绝伦,而诸如律师实务、法庭调解、法庭辩护、法律咨询等实践性教学却很薄弱,教学计划中虽规定了学生的实习期,但大多公检法司等部门及律师事务所因本身业务压力缘故,对学生实习缺乏热情,疏于指导,而学校法律诊所等硬件设施缺乏,法科学生的法律实务操作面临着较多的现实困境,实习制度失去了它应有的作用。

调查发现,法科学生就业并不容易,这与他们的法律实务能力不无关系,大多数法学院学生毕业后往往面临着求职无门的困惑和尴尬。

书本上、课堂上的理论知识不足以解决复杂多变的社会问题,困在纯书斋世界里单纯进行法学研究、法条分析或文论写作的所谓法学人才,当他们走向社会和市场时,所学的知识就显得苍白无力。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教师不仅要给学生提供“利箭”,更要为学生提供“良弓”,教会学生如何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4.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矛盾。

法学教育是法律职业的基础,法律职业影响着法学教育的发展。

纵观世界各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在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的互动关系中,法律职业对法律教育总是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

但是,我国的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却长期脱节,严重制约和阻碍了法学教育的发展。

大众化的通识教育,使学生只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

据调查了解,两广地区不少基层法院及县级以下地区的法律从业人员,有些只接受了两至三年学制的高职教育,或者参加函授、远程教育等业余形式的法律学习,不但法学理论知识浅薄,法律信仰、法律精神缺乏,而且法律专业技能也不高,他们常常把法律工作当成谁都能干好的普通职业。

即便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进入公检法等领域工作的人员,由于缺乏法律职业的系统培训,解决现实问题的法律技能仍不高。

法律职业与医师、会计师等职业一样,都需要在大学通识教育的基础上进行专门化的职业训练。

目前,法学本科教育培养的仍是具备法律专业基础知识的通才,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教育培养的则是具有明显学术导向的“学院式”人才,而当前的法律硕士教育无论是从课程设置还是从教学方式上,更多的仍是采用与法学硕士、博士教育相同的做法。

截至2009年,全国虽已有115所院校招收法律硕士,但与中国实用型法律人才需求相比,其数量还很有限。

不少开设法律硕士专业的院校,其师资力量和硬件设备都比较薄弱,在专业技能培养中还是重视理论灌输,缺乏法律职业训练,学生实习流于形式。

二、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趋势1.改革培养目标,实现通识教育向通识与专才教育的转变。

法学界对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通常有三种观点:一是精英说,二是职业教育说,三是通识说。

当前普通共识是“复合型、应用型”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培养目标,法学教育不仅要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学生,而且还应该使学生具有较全面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

在法制发达和成熟的美国,一个好的法律工作者必然是熟悉法律知识并通晓与该类案件有关的其他学科和行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当前我国不仅在立法、司法、法律服务及法律监督等领域需要大批高素质法律人才,而且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也需要大量既精通法律,又具备其他专业知识和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实现通识教育与专才教育的有机结合,培养适应和谐社会需要的复合型法律人才,是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发展方向。

2.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创设人才培养新模式。

传统“填鸭式”的法律教学,手段单一,形式呆板,内容枯燥,阻碍法律人独立品格的形成和法律职业技能的提高。

很多法律专业学生走上社会后不会写法律文书,不了解司法程序和法律救济途径,不懂得如何防范和规避法律风险,遇到稍有难度的法律问题就无从下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非常欠缺。

解决人才培养质量问题,要从培养复合型人才目标出发,在教学内容和方式上进行改革,以专业基础扎实、文化知识面广、社会实践能力强、思想素质高为标准,合理进行课程设置,并借鉴西方法学教育的案例教学、诊所教学、模拟法庭教学的合理成分和成功经验,综合运用讨论式、启发引导式等多种教学方法,改变以教师、课堂和书本为中心的模式,实现由纯理论讲授为主向讨论与案例分析并重,由教师单纯讲授为主向师生互动为主,由课本教材为主向前沿成果和法律实务结合的“三转变”跨越。

3.改革学制体系,控制招生规模。

美国采用的是本科后法律教育模式,要求学生在进法学院之前必须有一个非法律的第一学位,然后才可以攻读法律本科。

欧洲模式采用复合型的课程进行法律教育,法律系的课程以法律专业为主,同时也包括了大量人文学科课程。

我国的法学教育可以定位在通识化教育基础上开展法律职业教育,在提高法学教育门槛,统一规定起点为本科教育的同时,需要适当压缩法学本科招生规模,并逐步将法学教育重心向研究生阶段转移。

当前,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普遍采用四年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要掌握14门核心课程内容,完成实习和毕业论文,确实比较紧张。

笔者建议对招生方式进行适当改革,取消原来直接在普通高考学生中招生的方式,而从已接受过一年以上通识教育的各专业学生中招生,把法学类本科改成五年制,给学生掌握核心课程内容,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践,筹备司法考试提供充分的时间保障。

4.加强法律实务培训,注重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

实践教学是法学教育和法律执业的重要环节。

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学生实践技能,必须将传统分析型教学与法律实务型教学相结合,不仅要使学生“像律师那样思考”,而且要“像律师那样执业”。

暨南大学法学院非常注重学生的实习实训,他们常常把学生推荐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同时还介绍他们去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的法务活动或非法务社会活动,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常常与律师协会、法官协会、检察官协会等社会团体合作,共同组织学生定期或不定期到社区宣传法律知识,进行法律援助,同时还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联合创办教学实践基地,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人士来校传经送宝,从而搭建起法学教育与社会联系的桥梁,实现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无障碍对接。

笔者认为,加强学生法律实务培训,可以移植西方法学教育成功的经验,充分发挥案例式、讨论式教学法在培养学生法律操作技能上的作用,选择训练规程式的课程,对学生语言表达、公文写作、法条分析、临场应变等能力进行重点训练,引导学生进入法律角色,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参考文献][1]颜梅林.中国高等法学教育之成就、反思与创新[J].牡丹江大学学报,2010(8).[2]孙晓楼.法律教育[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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