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申请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执行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性别:,汉族,年月日生,住,身份证号:,电话:。

贵院在强制执行洛阳五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五建公司)与河南政泉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政泉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过程中,误将申请人的财产(警安花园)当作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执行异议。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中止对的执行,解除对上述财产的查封。

事实与理由:警安花园小区系河南政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申请人于年月日与政泉公司签订《买卖合同》,购买了警安花园小区号楼单元车位/房屋。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元购房款。政泉公司于年月日将上述车位/房屋交付给申请人,现申请人已实际占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二条的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本案中,五建公司作为承包人,虽享有对政泉公司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但申请人作为购买人,已实际

支付了全部/大部分款项,五建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不能对抗申请人。

综上所述,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请求贵院查清事实,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事项。

此致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