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公司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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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公司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暂行)

第一章总则

1.1为规范和加强中裕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行业颁发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所称工程施工是指:新建、改建、扩建的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等工程的施工。

1.3本制度是中裕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指导性纲领,各下属公司应参照本制度,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用于本公司的实施细则;各下属公司制定的实施细则,应充分考虑到可操作性,便于执行和考核。

第二章工程施工的组织机构

2.1为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中裕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的建设工程都应设专门的组织机构进行管理。

2.2根据建设工程项目规模的大小,其工程建设现场的组织机构可有区别的设立,其设立的原则如下:

2.2.1特大型工程:跨地区投资超千万元的长输管线工程,应设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管理总部有关部门人员和有关的下属公司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管理总部任命。领导小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设立内部机构,领导小组负责特大型工程施工的组织领导工作。

2.2.2大型工程:工程造价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场站、城市主干燃气管网、土建及装饰工程等,应设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原则上由当地下

属公司的主要领导担任,管理总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派人参加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大型工程建设施工的领导工作。

2.2.3中型工程: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场站、城市燃气中压主干管等工程,应设立工程管理小组,由下属公司主管工程建设的领导负责。

2.2.4 小型工程: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工程,由下属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组织方式和人员。

2.3工程施工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责:制定工程施工管理的各项制度、决定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编制工程建设计划、协调内外部关系、负责工程进度、质量、投资的控制及考核奖惩。

第三章施工计划及前期准备工作

3.1 中裕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的各项工程建设项目在正式开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和工期计划、材料计划、投资计划、人员配置计划。3.2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作好以下准备工作:

3.2.1办理施工报批手续

3.2.2完成征地、拆迁等工作

3.2.3做好地质勘察及文物勘探工作

3.2.4完成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工作

3.3在施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由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一起共同进行图纸会审。(凡设计图纸中涉及到计量器具的,建设单位的计量主管部门应参与图纸会审)。图纸会审时,应对工程量、施工技术要求、施工方式及工艺、工程控制要点、坐标方位、重要的穿跨越工程等进行逐一核对,对需要变更或修改设计的地方,

应及时提出。图纸会审过程中已解决的问题,由设计单位出具书面意见作为依据。重大修改由设计单位在各方商定的期限内出具设计变更,并作出相应的投资预算调整。图纸会审结束时应出具图纸会审纪要。

3.4 施工单位应做好的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3.4.1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报建手续

3.4.2编制报批施工组织方案

3.5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方案先交监理单位审核后再交建设单位审批。

3.6施工组织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3.6.1编制方案的依据

包括:设计单位的设计说明书、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文件、工程建设项目适用的国家标准、部颁标准、企业标准、图纸会审纪要、技术交底记录等。

3.6.2工程概况、范围、工程量

3.6.3 施工部署及施工进度计划:包括劳动组织、施工阶段的划分及施工的详细进度计划。

3.6.4 施工组织及劳动力计划

3.6.5 施工机具、设备配置计划

3.6.6材料、设备采购、接收、检验、保管、领取等的管理措施。

3.6.7施工的技术方案

施工技术方案主要内容:

1、施工工序的划分

2、每道施工工序的技术要求及工作要求

3、每道工序转换时的检查验收程序、标准和要求

4、为完成施工所需要准备的施工设备及施工机具

5、穿、跨越施工等控制性工程的施工方案

6、焊接施工工艺方案、焊缝检验方法和检验标准

7、通球试压工艺方案

8、土建施工的工艺方案

9、工艺管道施工工艺方案

10、电气仪表施工工艺方案

11、给排水、消防系统施工方案

12、暖通系统施工方案

13、阴极保护系统施工方案

14、总体工程检查验收程序、标准及要求

3.6.8施工临时设施

3.6.9质量保证措施及体系

3.6.10施工安全措施包括安全领导机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及文明施工措施。

3.6.11维护维修承诺

3.7 对小型工程,施工方案可相应简化。

第四章施工用材料、设备的管理

4.1建设单位应派专(兼)职人员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进行管理。(对施工中采用的计量器具,按管理总部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

4.2建设单位派往工地的材料、设备管理人员应担负以下职责:

4.2.1代表甲方对施工现场采用的材料、设备进行监督和管理。

4.2.2协调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做好施工现场有关材

料、设备的各项管理工作,并负责组织对施工中出现的材料及设备质量事故,进行原因分析、责任认定及善后处理。

4.2.3 材料管理人员应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建立现场材料仓库及相应的管理制度。

4.2.4负责协调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向施工单位的移交和接收工作。

4.3 甲供材料的领料、退库及现场管理按总部制定的《中裕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材料物资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4.4对施工单位自己拟采购的材料、设备,建设单位会同监理人员应事先审核采购清单,认真核对其型号、规格、材质、性能参数等内容,不得出现不符合设计要求、性能不达标的情况;对已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4.5条进行检查,并对价格进行认定。

4.5对施工现场采用的材料、设备,不论是甲方还是乙方采购的,建设单位的现场材料管理人员都必须组织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进行现场质量检验,并出具检验手续。

由于施工现场的条件有限,施工材料及设备的现场检验主要以外观检验和随机资料核查为主,检验工作要以相关的国标和部标为依据。检验内容包括:

1、材料、设备的包装是否完好、附件是否齐全;

2、材料、设备的外观是否完整、有无破损、变形情况;

3、材料、设备上标注的(铭牌)规格型号是否与设计一致;

4、材料、设备的外部涂层是否完好,有无锈蚀情况;

5、材料的质保期限是否超期;

6、材料、设备附带的材质检验报告(单)是否完整明确,并与材料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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