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奖励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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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奖励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以下简称“三品一标”)工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产品品牌化经营,积极推进“绿色农产品泉涌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x府办发〔x〕51号)和《中共x市委办公室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绿色农产品梵净山珍风行天下行动方案的通知》(x委办字〔x〕2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不断提升质量、积极发展增量、稳步扩大总量”为目标,坚持政府推进与市场拉动相结合的发展机制,稳步推进认证,全面强化监管,不断加强基地建设、主体培育、市场拓展和宣传培训,实现“三品一标”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包装标识规范化、监督管理制度化,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区重点培育好“五个一”,即一批有规模的认证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一批有示范带动力的龙头企业、一批有区域影响力的公共
品牌、一批有地域特色的集群产业、一批有质量保证的追溯管理平台,做到“产品认证与基地建设双增长,品牌与效益双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集中认证,合理确定认证面积。x年全区完成“三品一标”认定面积6.5万亩。根据各乡(镇、街道)耕地面积及“三品一标”工作开展情况下达指导性计划。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下达的指导性计划,统筹安排和组织本辖区内“三品一标”认证工作。
(二)认真排查统计,筛选确定认证企业。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安排和支持本辖区内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认证工作;要以水稻、马铃薯、花生、水果、蔬菜、畜、禽、蛋、水产等农产品和本地特色农产品为主导产品进行认证。
(三)统一组织人员,开展专门技术培训。由区农牧科技局邀请省市农委相关专家,统一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技术培训和内检员资质培训。每个拟认证主体,要选派一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统一培训,每个拟认证主体要培训1名内检员,培训合格后,由省农委统一颁发“内检员证书”。
四、奖励范围、条件、标准、规则
(一)奖励范围。在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其它经济组织
或个人,按相关规定新获得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的,均可申请享受一次性奖励。
(二)奖励条件。获农业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和有机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相关证书。无公害农产品以农业部发布公告为准,绿色食品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发布公告为准,有机产品认证以证书为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发布公告为准。
(三)奖励标准。
1.无公害农产品奖励标准。获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的经营主体,1个经营主体一次性奖励人民币0.5万元;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的经营主体,1个产品一次性奖励人民币0.3万元。
2.绿色食品奖励标准。获得绿色食品认证证书的经营主体,每认证1个产品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万元(1个认证证书中有1个以上产品的按每增加1个产品增加奖励0.15万元)。
3.有机食品奖励标准。获得有机食品认证证书的经营主体,每认证1个产品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万元(1个认证证书中有1个以上产品的按每增加1个产品增加奖励0.15万元)。
4.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奖励标准。获得地理标志产品证书的经营主体或事业单位,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