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用员工名义贷管理款买车 所有权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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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五年前,某公司欲购汽车一辆。由于当时单位购车不能申请消费贷款,便由该公司办公室主任王某出面,以其个人名义购入本田奥德赛商务车一辆,价格25.38万元。首付款10.38万元由公司直接支付给汽车经销商,余款15万元由王某出面贷得汽车消费贷款后支付。车辆交付后,以王某名义办理了车辆所有权登记。

之后,公司与王某签订了“汽车租赁协议”和“汽车租赁协议内部约定”各一份,明确车辆由王某出面代为购置,实际车辆产权属公司所有,因车辆登记在王某名下,公司所支付购车资金作为王某向公司的借款,采取王某向公司出具借据、公司向王某租车、车辆租赁费抵扣借款的形式,直至抵完为止。

不料王某因病去世。其名下的汽车消费贷款由公司全部还清后,公司要求王某之妻肖某、儿子王某某协助办理车辆过户手续,遭到拒绝。他们母女认为,王某对该车享有法律上的所有权,其病故后,车辆应归其妻及其子所有。公司认为,车辆虽然登记在王某名下,但完全是以公款购买,该车辆的所有权应归公司所有。请问,这辆本田奥德赛商务车的所有权究竟归谁所有呢?

答:该辆车的所有权应当归公司所有。因为,公司与王某就诉争车辆的权属有明确约定。购车后,双方签订了“汽车租赁协议内部约定”,约定车辆产权属公司所有。而且从车辆购买和还款过程来看,也是与该约定完全一致。王某病故后,剩余贷款本息均由公司支付,车辆也一直由公司占有使用。其次,从法律上来看,车辆虽然是动产,但它是一种特殊的动产,除了占有,还必须通过登记,才能完成公示要求。一旦登记以后,在法律上将推定登记记载的权利人为真正的权利人。

当然,只要当事人举出相反的证据,便可推翻这种权利的推定。从本案来看,公司必须提起确认之诉,经法院审查判定其为权利人后,才能到有关登记机关变更登记,这时其才成为了真正的权利人。
营销(Marketing)



什么是营销
营销(台湾称为:行销)是关于企业如何发现、创造和交付价值以满足一定目标市场的需求,同时获取利润的学科。营销学用来辨识未被满足的需要,定义、量度目标市场的规模和利润潜力,找到最适合企业进入的市场细分和适合该细分的市场供给品。

营销经常由企业组织中的一个部门专门负责,这样其实有利有弊。利在:便于集中受过营销训练的群体专门从事营销工作;弊在:营销不应该仅限于企业的一个部门来进行,而应该在企业所有活动中体现出来。

根据杰罗姆·麦卡锡在《基础营销学》下

的定义:营销是指某一组织为满足顾客而从事的一系列活动。

营销学中的主要概念
包括市场细分(segmentation)、目标市场选择(targeting)、定位(positioning)、需要(needs)、欲求 (wants)、需求(demand)、市场供给品(offerings)、品牌(brands)、价值和满足(value and satisfaction)、交换(exchange)、交易(transaction)、关系和网络(relationships and networks)、营销渠道(marketing channel)、供应链(supply chain)、竞争(competition)、营销环境(marketing environment)和营销策划/方案(marketing programs)。这些术语构成了营销职业的词汇库。

营销的主要过程
营销的主要过程有:

(1)机会的辨识(opportunity identification);

(2)新产品开发(new product development);

(3)对客户的吸引(customer attraction);

(4)保留客户,培养忠诚(customer retention and loyalty building);

(5)订单执行(order fulfillment)。

这些流程都能够处理得好的话,营销通常都是成功的。如果哪个环节出了问题的话,企业就会面临生存危机 。

营销的终极使命:追求利润最大化
营销已经是一个如此耳熟能详的词汇,或者说任何一个稍具规模的企业都会有这样一个部门或者专门的队伍。然而营销到底是什么?营销对于一个企业的意义何在?我们如何看待营销在整个企业发展战略中的位置?

在网上流传的一个关于“中国十大最烂专业”的帖子中,市场营销赫然在列。毕业生很难找工作显然是其最大的理由。市场营销,一方面极受企业重视,几乎被所有老板列为企业最核心的部门;另一方面,该领域里的所谓专业人才们却茫然找不到自己的位置,被社会和各种各样的正式与非正式组织边缘化。套用营销里面最为热门的术语,就是营销人员们,包括营销本身,都存在“定位”不清晰的问题。

这个问题在房地产行业里肯定是同样显著的。我们每天都在忙忙碌碌地看地、做经济测算,考察市场、研究建筑和户型,包装推广以及销售,也许这些都归属营销部门,也许被切分成环节,营销只是其中一部分,但我们大多数的营销人员,以及率领营销人员的主管以及指挥他们的老板和总经理们真的未必有一个清晰的概念:

营销的范畴是什么?
我们用什么指标来考核营销决策的正确性?
如何考核营销团队工作的绩效?
对于营销来说,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抓住其中一个要害就抓住了工作的全部?
由此进一步引申出,

营销队伍应该如何组建?配备哪些方面的特长人才?
营销人员应该具备哪些方面的专业知识?
营销人员以什么样的心态和方式与其他部

门合作?
这些问题将有无数种答案。在没有解决核心问题之前。
因此我们必须先解决核心问题——营销为什么存在?
营销绝不只是销售。

最早的市场营销教科书教育我们说,当前的营销观已经从“以生产为导向”历经“以销售为导向”、“以市场为导向”达到“以顾客为导向”的阶段。在很多行业里是这样,然而在这个行业,在不少人仍然认为价格控制是核心环节的房地产行业里,在策划和销售经理以假排号和炒房为唯一手段的大环境下,仍然有必要重新正一正营销与销售之间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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