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发票和合同的区别
销售合同能代替发票吗
销售合同能代替发票吗?在商业活动中,销售合同和发票都是非常重要的文件。
销售合同是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签订的一份书面协议,约定了商品或服务的交付、支付方式、价格、数量等内容。
而发票则是卖方向买方开具的证明交易发生的凭证,包含了交易的详细信息,如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数量、价格、税额等。
那么,销售合同能否代替发票呢?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销售合同和发票的性质和作用是不同的。
销售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主要用于约定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双方履行合同的依据。
而发票则是财务和税务管理中的重要凭证,用于确认交易的金额和税额,是买方申请税务减免和卖方申报税收的依据。
从法律角度来看,销售合同并不能完全代替发票。
在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明确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购买方开具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
也就是说,发票是纳税人在进行交易时必须开具的法定凭证,缺少发票将会对卖方的税务申报产生影响。
然而,在一些特定情况下,销售合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替代发票。
例如,在跨国交易中,由于税收政策和制度的不同,双方可能无法使用同一国家的发票。
此时,销售合同可以作为交易的主要凭证,用于证明交易的金额和内容。
此外,在一些小额交易中,双方可能出于简化手续的考虑,选择使用销售合同代替发票。
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这些情况下,销售合同也不能完全替代发票。
因为在我国税收征收管理中,发票仍然是不可或缺的凭证。
例如,在购买方申请增值税抵扣时,需要提供合法的发票作为依据。
如果没有发票,购买方可能无法享受到应有的税收优惠。
总之,销售合同不能完全代替发票。
虽然在特定情况下,销售合同可以作为交易的辅助凭证,但在税收征收管理中,发票仍然是必不可少的法定凭证。
因此,在进行商业活动时,双方应当依法签订销售合同,并开具合法的发票,以确保交易的合规性和双方的权益。
商业发票和销售合同的区别
一、性质1. 商业发票:商业发票是卖方向买方开具的,用以证明货物已售出、已交货的凭证。
它具有财务凭证的作用,主要用于卖方入账、买方记账、税务申报等。
2. 销售合同:销售合同是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就货物买卖的条款、条件、权利义务等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文件。
它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二、作用1. 商业发票:商业发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证明货物已售出、已交货;(2)作为卖方入账、买方记账的依据;(3)税务申报、清关、退税等手续的办理;(4)解决贸易纠纷时的凭证。
2. 销售合同:销售合同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2)规范交易流程,降低交易风险;(3)作为解决贸易纠纷的法律依据;(4)为融资、申报、审批等事项提供依据。
三、内容1. 商业发票:商业发票的内容主要包括:(1)发票号码及开具日期;(2)卖方、买方公司名称及地址;(3)货物描述、数量、单价、总金额;(4)装运港、目的港、运输方式;(5)支付条款、包装条款、交货期等。
2. 销售合同:销售合同的内容比商业发票更为全面,主要包括:(1)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2)货物描述、数量、单价、总金额;(3)装运港、目的港、运输方式;(4)支付条款、包装条款、交货期;(5)保险条款、索赔条款、仲裁条款、不可抗力条款;(6)溢短装条款、品质公差条款等。
四、法律效力1. 商业发票:商业发票作为财务凭证,具有证明货物已售出、已交货的作用,但其法律效力相对较低。
2. 销售合同:销售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买卖双方具有约束力。
一旦发生纠纷,销售合同是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
总之,商业发票和销售合同在性质、作用、内容和法律效力上存在明显区别。
商业发票主要用于财务和税务方面,而销售合同则具有法律效力,规范交易流程,降低交易风险。
在进出口业务中,两者都是不可或缺的文件。
什么是形式发票
什么是形式发票刚毕业,接触外贸这一行,前两天菲律宾的客户让我给他发份形式发票,我头脑一片空白,后来在多方了解下,总算解决了,现在明白,对于外贸知识,自己掌握的太不杂实,现在和那些和我一样刚接触这一行的兄弟姐妹们分享一下什么是形式发票...形式发票是一种非正式发票,是卖方对潜在的买方报价的一种形式。
买方常常需要形式发票,以作为申请进口和批准外汇之用。
弄清楚形式发票的含义、内容、与作用,是学习本课的前提条件。
“Proforma”是拉丁文,它的意思是“纯为形式的”,所以单从字面来理解,Proforma Invoice 是指纯为形式的, 无实际意义的发票。
这种发票本来是卖方在推销货物时,为了供买方估计进口成本,假定交易已经成立所签发的一种发票。
实际上,并没有发出货物的事实,正因为如此,在日本这种发票也被称之为“试算发票”。
形式发票的要列形式发票最主要的要列清楚以下几个要约:1、货物品名2、数量3、成交价格方式,是FOB、CFR、还是CIF等,这一点很重要!关系到费用及风险分担问题.4、装运期5、运输方式6、付款方式7、贵公司的详细的银行资料以上所列的几点只是一些基本要约,一般小额贸易国外客户是很少签正式出口合同的,形式发票往往就起着约定合同基本内容以实现交易的作用,所以有必要的话要将可能产生分歧的条款一一详列清楚,要买方签回确认条款,以后真正执行合同时便可有所依据。
如果是形式发票被利用来做信用证,信用证上的条款便应与形式发票上的一致。
形式发票不是一种正式发票,不能用于托收和议付,它所列的单价等,也仅仅是进口商根据当时情况所作的估计,对双方都无最终的约束力,所以说形式发票只是一种估价单,正式成交发货后还要另外重新缮制商业发票。
形式发票的作用1.作为数量化的报价。
2.作为销售确认。
3.让买方凭以申请输入许可、外汇许可和开立信用证。
形式发票与商业发票的区别:形式发票与商业发票不同的是在发票上有“形式”字样。
这种发票可以用作邀请买方发出确定的订单。
几种贸易方式间的差别
几种贸易方式间的差别:01,工厂交货价(EXW=Ex Works):交货地点:出口国工厂或仓库;运输:买方负责;保险:买方负责;出口手续:买方负责;进口手续:买方负责;风险转移:交货地;所有权转移:随买卖转移;02,离岸价(FOB=Free on Borad):交货地点:装运港;运输:买方负责;保险:买方负责;出口手续:卖方负责;进口手续:买方负责;风险转移:装运港船舷;所有权转移:随交单转移;03,到岸价(成本+运费+保险费,CIF=Cost+Insurance+Freight):交货地点:装运港;运输:卖方负责;保险:卖方负责;出口手续:卖方负责;进口手续:卖方负责;风险转移:装运港船舷;所有权转移:随交单转移;04,成本加运费(CFR=Cost+Freight):交货地点:装运港;运输:卖方负责;保险:买方负责;出口手续:卖方负责;进口手续:买方负责;风险转移:装运港船舷;所有权转移:随交单转移;FOB、CIF、CFR共同点:01,卖方负责装货并充分通知,买方负责接货;02,卖方办理出口手续,提供证件,买方办理进口手续,提供证件;03,卖方交单,买方受单、付款;04,装运港交货,风险、费用划分一致,以船舷为界;05,交货性质相同,都是凭单交货、凭单付款;06,都适合于海洋运输和内河运输;FOB、CIF、CFR间不同点:01,FOB: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到付运费;办理保险、支付保险;02,CIF:卖方负责租船订舱、预付运费;办理保险、支付保险;03,CFR:卖方负责租船订舱、预付运费;买方负责办理保险、支付保险;FOB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净利润CFR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净利润CIF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国外保险费+净利润100%T/T in advance50%(30%) T/T in advance & 50%(70%) after B/L copy50%(30%) T/T in advance & 50%(70%) D/P at sight100%/ L/C at sight30% T/T in advance & 70% L/C at sight100% D/P at sight50% (30%) T/T in advance & 50%(70%) D/P 30 days100% D/P 30days or 45days or 60 daysO/A 90 days什么是形式发票刚毕业,接触外贸这一行,前两天经理让我给印尼的客户发份形式发票,我头脑一片空白,后来经理给了分样本,总算解决了,现在明白,对于外贸知识,自己掌握的太不杂实,现在和那些和我一样刚接触这一行的兄弟姐妹们分享一下什么是形式发票...形式发票是一种非正式发票,是卖方对潜在的买方报价的一种形式。
外贸常用的单证
原产地证
原产地证包括一般原产地证(CERTIFICATION OF ORIGINA)和普惠制原产地证(GSP FORM A)。原产地证是证明我出口货物生产和制造地的证明文件,是出口产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身份证”。货物进口国据此对进口货物给予不同的关税待遇和决定限制与否。中国的原产地证有固定印刷格式,一般由商检局出具。出口企业申请办理此证,首先要在当地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然后才有资格申请签证。
受益人声明主要用于不便或无法用官方文件证明的,客户要求做到的事宜,或其他一些类似于保函(保证承担某些责任或某些可能产生的责任的声明)的内容。
书写上无规定格式,只需要列标题为BENEFICIARY CERTIFICATION,行文上有“WE HEREBY CERTIFICATE THAT…”后面加上客户所需声明的内容,再落款盖章即可。
6.装船通知(SHIPPING ADVICE)
船开前或不迟于船开当日,由发货人出具给收货人的装船情况通知。格式不限,但应包括下列内容:收货人(Consignee)、发货人(Consigner)、货物名(Goods)、提单号(B/L Number)、集装箱/铅封号(Container/Seal Number)、船名(Vessel Name)、航次(Voy)、目的港(Destination Port)、起航日(ETD, Estimated)和预计抵达日(ETA, Estimated Time of Arrival)等项目内。
一、外贸单证的种类与使用
外贸实务中,单证的制作与出具人通常有出口商、出口国的商检等机构,货运公司以及进口商,一般规定是英文或中英文对照。
外汇形式发票跟合同模板
外汇形式发票跟合同模板外汇形式发票跟合同模板合同模板编号:[编号]日期:[日期]本合同模板旨在为涉及外汇形式发票的交易提供准确和全面的法律保障。
请在使用本模板前,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和条件,并确保根据您的具体需求进行适当的修改。
1. 定义和解释1.1 在本合同中,以下术语的含义如下:- "买方"指购买外汇形式发票的一方。
- "卖方"指出售外汇形式发票的一方。
- "外汇形式发票"指以外币计价并以外币支付的发票。
- "货物/服务"指买方根据外汇形式发票购买的具体商品或提供的服务。
2. 购买和出售2.1 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外汇形式发票,以支付货物/服务的费用。
2.2 买方应按照外汇形式发票上所列金额支付货物/服务的费用。
付款方式和货币种类应在外汇形式发票中明确指定。
2.3 卖方应在收到买方支付的货物/服务费用后,提供相应的外汇形式发票。
3. 付款和结算3.1 买方应按照外汇形式发票上的支付方式和期限支付货物/服务费用。
未按时支付的,买方应承担逾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金。
3.2 卖方应确保外汇形式发票的金额准确无误,并提供与之相符的货物/服务。
4.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4.1 本合同受[适用法律]的管辖,并应根据其解释和执行。
4.2 双方同意将任何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法院]进行解决,并接受其裁决。
5. 其他条款5.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署。
5.2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请注意,以上合同模板仅为参考之用,具体条款和条件应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在使用本合同模板之前,请咨询合适的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其符合适用法律和您的特定需求。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与我联系。
我将竭诚为您提供支持和帮助。
谢谢!。
形式发票
形式发票形式发票形式发票(ProformaInvoice)是一种非正式发票,是卖方对潜在的买方报价的一种形式。
买方常常需要形式发票,以作为申请进口和批准外汇之用。
弄清楚形式发票的含义、内容、与作用,是学习和了解的前提条件。
形式发票形式发票是在没有正式合同之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充当合同的文件,它包括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总额以及报价方式,汇款方式和交货期等,它本来只是在客户确认了价格并下了定单之后卖方所做的使对方再次确认的发票,但在没有正式合同它即是合同,通常用于报关之时作为报关的六文件之一进行报关查验。
“Proforma”是拉丁文,它的意思是“纯为形式的”,所以单从字面来理解,ProformaInvoice是指纯为形式的,无实际意义的发票。
这种发票本来是卖方在推销货物时,为了供买方估计进口成本,假定交易已经成立所签发的一种发票。
实际上,并没有发出货物的事实,正因为如此,在日本这种发票也被称之为“试算发票”。
形式发票的要列形式发票最主要的要列清楚以下几个要约:1、货物品名2、数量3、成交价格方式,是FOB、CFR、还是CIF等,这一点很重要!关系到费用及风险分担的问题.4、装运期5、运输方式6、付款方式7、公司的详细的银行资料以上所列的几点只是一些基本要约,一般小额贸易国外客户是很少签正式出口合同的,形式发票往往就起着约定合同基本内容以实现交易的作用,所以有必要的话要将可能产生分歧的条款一一详列清楚,要买方签回确认条款,以后真正执行合同时便可有所依据。
如果是形式发票被利用来做信用证,信用证上的条款便应与形式发票上的一致。
形式发票不是一种正式发票,不能用于托收和议付,它所列的单价等,也仅仅是进口商根据当时情况所作的估计,对双方都无最终的约束力,所以说形式发票只是一种估价单,正式成交发货后还要另外重新缮制商业发票。
形式发票的作用1.作为数量化的报价。
2.作为销售确认。
3.让买方凭它可以申请办理输入许可、外汇许可和开立信用证。
制定合同和形式发票及信用证操作
制定合同和形式发票的心得1.之前并不知道货运过程,包装分托盘包装和无托盘包装的区别。
所以报价都是按照无托盘价格给客户的。
后来客户咨询,能否改为托盘包装发货,这样方便他们在清关拉货时,可以直接铲车等机械化搬运。
所以在确定合同制定之前,应当视情况询问客户:是否需要托盘包装。
如果是木质托盘,会需要提供熏蒸证明。
所以尽量推荐使用非木质的托盘2.因为写CIF价格条款时,习惯写了离港口是上海。
结果从成本和关系熟络上考虑,需要改到宁波港口。
但是合同已经确定好了。
怎么办?我以为单证里并不包括合同,所以直接擅自让改去了宁波港口。
幸好又问了客户,结果客户说:对巴西客户来说,合同是他们申请进出口权(LI)的重要依据,一旦约定好就不能更改。
不然客户是无法成功清关的。
正在犯愁的时候,客户又发来邮件说:you can ship from Ningbo because in the import licence, they did not specify the departure port but only the country. So, you are free to ship out from Ningbo. Still, in future, to be safer, in the contract and PI, for the departure port, you can put “Shanghai or Ningbo”. 于是又去检查了一遍合同,发现里头并没有约定起运港。
只是在PI里备注了装船港口。
所以今后制定PI时,起运港写A或者B 更加保险。
所以今后,任何事情都必须第一时间先和客户沟通,不能擅自做主。
并且一切操作可以以合同约定作为检查依据。
3.之前约定的产量是整数。
而实际生产完才发现产量控制有一个数量波动的。
而且客户指定的型号,余下一点库存是基本无法消化的。
所以又发邮件咨询客户,能否把多余的部分一起购买。
(合同知识)合同表现形式浅析
(合同知识)合同表现形式浅析短期业务典型案例剖析合同表现形式浅析壹、案件基本事实年月日,国内生产厂家A公司收到西班牙客户B公司发来的e-mail,要求订六个货柜的货,货物品名为石材。
随后,A公司制作了壹张形式发票传给B公司且确认了以下内容:石材2000M,单价为USD200/M,总价为USD400000,支付方式为DP,出运日期为年月日。
A公司出货后,货物于11月25日到达港口,但B公司却拒绝付款赎单。
A公司遂向我公司通报了可能损失且委托追讨。
二、案件处理情况根据被保险人A公司提供的单证材料,我公司及时委托国外律师进行追偿且核实拒收原因。
律师经过调查分析得出初步判断:B公司拒绝付款赎单的原因是于货物出运至货物到港的这段时间内,石材的价格下降。
B公司不想承担降价的损失,所以干脆拒绝提货。
且且于追讨过程中,B公司态度恶劣,根本不顾其违约的事实,不承认曾经给A公司下过订单(声称给A公司发e-mail的是个人,不能代表公司,也不承认e-mail作为合同的有效性),也不承认收到过形式发票,甚至威胁要告A公司侵害其名誉权。
我公司委托律师经过努力,查到了B公司曾根据形式发票到西班牙政府有关部门申领进口许可证的证据,据此,律师和B公司进行了严正交涉,B公司无法抵赖,只好承认债务,委托律师成功地迫使B公司收货且支付了货款。
三、本案引起的几点思考:本案的争议焦点就于于贸易合同关系是否于A、B俩公司之间真正存于,如果存于,则B公司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收货的义务。
壹般来说,证明双方贸易关系及确定贸易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最直接的证据是贸易合同,而贸易合同的表现形式是千变万化的。
下面就本案中出现的合同的表现形式作壹浅析:1、关于形式发票替代合同形式发票(ProFormaInvoice),又称估价发票、预示发票或假发票,其作用主要是预先让买家知道即将付运商品的种类、数量、价值及进口规格(重量、大小及类似的特点)。
形式发票不是用来要求买方付款的,但可用于申请进口证、安排外汇、信用证或其他财务安排,也有作为销售确认的作用。
出口合同和形式发票模板
出口合同和形式发票模板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贸易的日益繁荣,出口合同和形式发票成为了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文件。
出口合同是买卖双方确立交易关系和条款的正式文件,而形式发票则是对交易内容进行总结和记录的重要文件。
本文将探讨出口合同和形式发票的重要性以及一些常见的模板。
首先,出口合同在国际贸易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它是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协议的法律文件,是确保双方权益和保证交易顺利进行的基础。
出口合同包括了诸多重要内容,如商品描述、数量、价格、交货条件、支付方式、保险责任等。
这些内容的明确规定能够帮助双方在交易过程中避免纠纷和误解,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
出口合同还可以为双方提供一定的法律保护,一旦出现纠纷,可以依据合同进行调解或诉讼。
其次,形式发票在出口贸易中同样具有重要作用。
形式发票类似于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易凭证,它记录了交易的基本信息,包括商品描述、数量、单价、总价、付款条件等。
形式发票不仅是进行商品结算和报关的必要文件,更是贸易双方交流的桥梁。
双方通过形式发票可以清楚了解交易细节,核对商品信息和价格,确保交易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对于海外买家而言,形式发票还可以作为业务报销和核算的重要依据。
在实际操作中,出口合同和形式发票通常会有一些标准模板,以便于双方快速制定和签订。
虽然每个国家和地区的贸易规则和法律可能有所不同,但是标准模板的使用可以节省时间和减少交易风险。
例如,国际商会(ICC)发布了一系列的出口合同模板,如ICC600、ICC700等。
这些模板覆盖了不同行业和国家的需要,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定制。
形式发票的模板通常也有一些常见的格式,如标准的商业发票格式。
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形式发票上通常需要有出口商和进口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商品的详细描述和交易金额等。
这些标准模板的使用可以帮助双方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交易纠纷的可能性。
总结起来,出口合同和形式发票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文件。
出口合同确立了交易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保障了交易的顺利进行。
销售确认书和合同的区别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销售确认书和合同的区别篇一:pI,销售确认书,销售合同的区别形式发票pI(pRoFoRmARInVoIce),卖方凭此预先让对方知晓如果双方将来以某数量成交之后,卖方要开给买方的商业发票大致的形式及内容。
形式发票不是一种正式发票,不能用于托收和议付所以说形式所以说形式发票只是一种估价单,正式成交还要另外重新缮制商业发票.销售确认书(salesconfirmation):是买卖双方在通过交易磋商达成交易后,是由卖方出具并寄给双方加以确认的列明达成交易条件的书面证明,经买卖双方签署的确认书,是法律上有效的文件,对买卖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与sALesconTRAcT没有多大的区别,其实就是销售合同。
国外有pRoFoRmAInVoIce形式发票,也是指的外销合同。
出sALesconFIRmATIon等同sALesconTRAcT,无(:销售确认书和合同的区别)需出两份,报关时sALesconFIRmATIon就是当sALesconTRAcT来用的。
篇二:销售合同、销售确认书一、什么是销售合同的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中国合同法关于书面形式问题有哪些不同于公约的特殊规定?1、销售合同的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面对面地谈话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达成协议(1)根据公约第11条,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口头形式属于其他形式,是双方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可以用包括人证在内的任何方式证明即可(2)我国合同法承认了口头合同的效力,但在公约使用时予以排除2、销售合同的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等可以有形式在再现内容的方式达成的协议(1)根据公约第13条,书面形式应包含电报和电传,故推断书面形式为合同书或协议书、信件、电传、电报(2)根据合同法第11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3、销售合同的其他形式(1)根据公约第11条,将合同形式划分为书面形式和非书面形式,因此其他形式即非书面形式,现代常使用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应属于其他形式(2)根据合同法第10条,将合同形式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因此其他形式是指除口头、书面外的一切形式,如默示合同,不包括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4、中国合同法关于书面形式问题的特殊规定(1)书面形式的范围不同。
销售合同和销售确认书的区别
销售合同和销售确认书的区别篇一:PI,销售确认书,销售合同的区别形式发票PI (PROFORMAR INVOICE),卖方凭此预先让对方知晓如果双方将来以某数量成交之后,卖方要开给买方的商业发票大致的形式及内容。
形式发票不是一种正式发票,不能用于托收和议付所以说形式所以说形式发票只是一种估价单,正式成交还要另外重新缮制商业发票.销售确认书(Sales Confirmation):是买卖双方在通过交易磋商达成交易后,是由卖方出具并寄给双方加以确认的列明达成交易条件的书面证明,经买卖双方签署的确认书,是法律上有效的文件,对买卖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与SALES CONTRACT没有多大的区别,其实就是销售合同。
国外有PROFORMA INVOICE 形式发票,也是指的外销合同。
出SALES CONFIRMATION 等同SALES CONTRACT,无需出两份,报关时SALES CONFIRMATION 就是当SALES CONTRACT来用的。
篇二:销售合同和销售确认书销售确认书卖方:中国土特产品畜产品进出口公司,江苏分公司买方:布兰克有限公司根据如下规定的条款和条列,已签约的买卖双方已达成协议。
品名:中国红薯片规格:水分最高含量为10%数量:1000公吨,总价和数量允许5%溢短装,由卖方决定。
单价:180美元每公吨,CIF纽约。
总价:1800000美元包装:全部散装装运期:在XX年12月和XX年1月装运。
装运港及目的地:从中国港口到纽约港口,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
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的110%t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
付款方式:凭不可撤销的、保兑的、即期信用证支付。
唛头:由卖方决定。
检验: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数量、质量和重量证书为准。
其他条款:卖方: (签名)买方:(签名)篇三:销售合同销售确认书销售合同SALES CONTRACT卖方:Seller: NO:DATE: SIGNED IN: 买方: Buyer:经买卖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如下:This Contract is made by and agreed between the BUYER and SELLER, in accordance with总值: TOTAL:Transshipment (转运)Allowed(允许)not allowed(不允许) Partial Shipment(分批装运)Allowed(允许)not allowed(不允许) Shipment date (装运期)Insurance(保险)由按发票金额110%投保险,另加保险至为止。
一、形式发票[共2页]
第二节形式发票和订单本节主要介绍3种单据:形式发票、订单和外贸企业向生产供货单位下发的生产通知单。
虽然这3种单据都不属于银行单据(不需要提交给银行),只能当做买卖合同或购销合同的附属单据,起补充、说明的作用,但是,这些单据都是国际货物贸易实际工作中不可缺少且使用频率很高的单据。
因此,在学习国贸单证时,绝对不能忽略它们。
一、形式发票形式发票(Proforma Invoice)是指在买卖合同签订前后、买方正式履行合同之前,买方要求卖方向其开立的一种虚拟的商业发票。
类似地,形式发票虽然在格式和内容上与正式发票几乎相同,名称中也有发票字样但它不能作为收付凭证使用,不能凭此收付货物款项。
ISBP745第C1段也明确规定,形式发票不能代替商业发票。
尽管如此,形式发票在实际工作中的作用还是非常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修改先前已经签订的买卖合同条款。
买卖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合同以后,由于后来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如买卖货物的型号、规格、花色、配码、数量等方面需要再做一些微调,而重新签订合同又不太方便。
于是,双方在重新商定后,就责成卖方将原合同中继续保持不变的内容与新修改的内容综合起来草拟一份形式发票并且发送给买方,使之成为原有买卖合同的修订和组成部分。
(2)对已经签订的买卖合同条款进行补充和说明。
在实际工作中,买卖合同通常都是事先印就的格式性文本,每一栏目预留的空间都是一定的,这些预留空间的大小,不一定适用于每一笔买卖。
而国际间买卖的货物往往千差万别,有很多情况比较特殊的商品,需要在合同中将一些特别的指标规定清楚,又因受合同格式的限制而无法如愿。
此外,还有一些合同内容本来应该规定的,但买卖双方在签约时却一时忽略了。
为了确保合同能够有效地实施,不给后续的履约留下后患,在正式履行合同之前,双方约定由卖方把合同中本来应该详细列明的内容使用形式发票加以补充和说明。
(3)进一步确认并核实先前的买卖合同条款。
有很多时候,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与实际履行合同之间,要间隔很长一段时间。
销售合同是发票吗
销售合同是发票吗让我们明确什么是销售合同。
销售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就转移商品所有权的条件达成的协议。
它通常包含商品的描述、数量、价格、交付时间和地点、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销售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依据,具有约束力,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而发票是一种财务凭证,由卖方在向买方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后,出具的证明销售行为发生的单据。
发票上通常包含交易的日期、卖方和买方的名称、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
在中国,发票还是买方用于税务抵扣和会计入账的重要依据。
销售合同与发票的主要区别在于:1. 性质不同:销售合同是法律文书,而发票是财务凭证。
2. 功能不同:销售合同用于约定交易条款,发票用于证明交易发生并作为税务管理的工具。
3. 出具时间不同:销售合同通常在交易前或交易时签订,而发票是在交易完成后出具。
我们提供一个销售合同的范本,供读者参考:【销售合同范本】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销售商品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商品信息1. 商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2.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3. 数量:________________4. 单价:________________5. 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交货1.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2.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3. 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付款1.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2. 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质量保证甲方保证所售商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对商品提供____个月的质量保证期。
第五条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合同 发票 关系
合同发票关系合同与发票的关系合同和发票是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两个元素,它们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
一份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记录了买卖双方之间的约定和义务,而发票则是一种商业凭证,用于确认交易的金额和商品或服务的详细信息。
在商业交易中,合同和发票通常是同时生成的,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首先,合同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它规定了交易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中包含了商品或服务的详细描述、价格、数量、付款方式、交货日期和其他重要条款。
当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合同后,它成为双方需履行的法律文件。
合同的存在确保了交易的合法性和双方的权益。
如果交易双方中的一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对方可以通过合同进行维权。
发票则是一种商业凭证,用于证明交易的金额和商品或服务的详细信息。
发票通常包括卖方和买方的名称、发票号码、交易日期、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总金额等信息。
发票作为交易的重要凭证,既可以证明交易的金额,也可以作为纳税的依据。
通过发票,买方可以核实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用于办理报销、退换货和维权等事务。
合同和发票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
首先,合同的内容和发票的信息应该保持一致。
发票是合同履行的结果,其内容应与合同的约定相符。
如果发票与合同相悖,双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索赔或调整。
其次,发票需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进行开具。
合同中通常规定了交货日期和付款时间,发票应在此期限内及时开具,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此外,合同和发票也都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依法具有法律效力。
发票作为交易的凭证,也受到法律的保护。
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可以以合同为依据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同样地,如果发票存在虚假或错误信息,对方也可以根据法律进行维权。
综上所述,合同和发票在商业活动中是密不可分的。
合同规定了交易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票用于证明交易的金额和商品或服务的详细信息。
合同的内容和发票的信息应保持一致,发票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开具。
销售单据和合同什么区别
首先,从法律效力和作用来看,合同的法律效力更高,而销售单据的法律效力相对较低。
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它是由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一致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合同明确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一旦合同签订,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销售单据主要是作为交易的凭证,它记录了交易的基本信息,如商品名称、数量、价格、付款方式等。
销售单据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作为诉讼的证据。
在交易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销售单据只能作为参考,不能直接证明交易的真实性。
其次,从内容和范围来看,合同的内容更加全面,而销售单据的内容相对简单。
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方式、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合同涵盖了交易过程中的各个方面,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
相比之下,销售单据的内容相对简单,主要记录了交易的基本信息,如商品名称、数量、价格、付款方式等。
销售单据通常不具备合同中规定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再次,从签订程序来看,合同的签订程序较为严格,而销售单据的签订程序相对简单。
签订合同通常需要双方进行充分的协商,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
合同签订过程中,可能涉及法律、财务、技术等多个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而销售单据的签订程序相对简单,只需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填写相关信息即可。
销售单据的填写通常由销售人员或出纳人员完成,不需要经过复杂的审核和审批程序。
最后,从适用范围来看,合同适用于各类交易,而销售单据主要适用于小额交易。
合同作为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适用于各类交易,包括大宗商品交易、工程项目、股权转让等。
合同可以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而销售单据主要适用于小额交易,如日常购物、小额批发等。
销售单据的简化程序有助于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总之,销售单据和合同在法律效力、内容、签订程序和适用范围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区别。
发票单价与合同单价
发票单价与合同单价发票单价与合同单价的关系是商业交易中常见的问题,对于许多企业和个人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发票单价直接影响到交易的价格,另一方面,合同单价则是交易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价格标准。
在实际操作中,保持发票单价与合同单价的一致性对于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十分重要。
首先,发票单价是指在交易过程中卖方向买方出具的发票上所标明的单位商品的价格。
这一单价是由卖方自行确定的,通常与卖方所生产或销售的商品的成本、市场需求以及竞争情况等因素有关。
发票单价在交易中起到明确商品价格的作用,同时也是税务部门核算销售额和交税的重要依据。
合同单价则是在交易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后,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双方约定的商品价格标准。
合同单价的确定需要双方进行充分的协商和商定,并在合同中明确记录下来。
合同单价的确定往往需要考虑市场行情、合同期限、品质要求、交货方式等多方面的因素。
合同单价的一致性是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直接体现,也是双方履行合同的基础。
发票单价与合同单价的关系密切,二者通常应保持一致。
发票单价作为买卖双方交易中确定商品价格的依据,在很大程度上应当与合同单价相一致。
如果发票单价与合同单价不一致,可能会导致交易双方在权益上的不平衡,甚至引发纠纷和争议。
因此,为了确保交易的正常进行和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买卖双方在确定合同单价时就需要与发票单价保持一致。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发票单价与合同单价有时会存在差异。
这是因为在交易过程中,由于市场供求关系、商品质量和服务要求的提升、货币贬值等因素的影响,发票单价可能与合同单价出现一定的浮动。
合同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一致来确定一定的浮动范围,以应对这种情况。
然而,合同双方应当充分考虑市场变动和风险,切勿滥用这种浮动范围,以免造成不法行为和侵害他人权益。
发票单价与合同单价的一致性对于交易双方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致的发票单价和合同单价有助于维护交易的稳定与公平,确保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障。
销售合同属于发票吗
销售合同是指卖方和买方之间就商品或服务的买卖达成的书面协议。
销售合同中包含了交易的详细信息,如商品的描述、数量、价格、交货方式和付款方式等。
在我国,销售合同的履行需要开具发票,那么,销售合同属于发票吗?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发票的定义。
发票是税务机关规定的一种凭证,是卖方向买方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开具的证明交易发生的凭证。
发票上通常包含了交易的金额、时间、商品或服务的名称等信息。
在我国,发票是税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买卖双方都有重要的意义。
销售合同和发票虽然紧密相关,但它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销售合同是买卖双方就交易达成的协议,是一种法律文件。
而发票则是交易过程中开具的凭证,用于证明交易的发生。
销售合同中虽然可能包含了发票的信息,如金额、商品描述等,但合同本身并不等同于发票。
在实际操作中,卖方在履行销售合同的过程中,需要向买方开具发票。
卖方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真实、准确地开具发票,不能虚开发票。
买方在收到发票后,可以依据发票上的信息进行税务申报和扣除。
因此,销售合同和发票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销售合同不属于发票呢?首先,销售合同仅仅是双方达成交易的协议,还未实际履行时,合同本身并不属于发票。
其次,如果卖方未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开具发票,那么即使有销售合同的存在,也无法认定合同为发票。
最后,如果买卖双方达成协议,采用非书面形式进行交易,那么销售合同也不存在,自然也就不会有发票。
总之,销售合同和发票虽然紧密相关,但它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销售合同是买卖双方就交易达成的协议,是一种法律文件。
而发票则是交易过程中开具的凭证,用于证明交易的发生。
在我国,销售合同的履行需要开具发票,以便于税务管理和双方权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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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价格条款:价格术语,使用货币种,佣金,折扣,等等。
(5.)包装条款:内包装,外包装,填塞物,包装尺寸,重量和唛头等。
(6.)保险条款:投保人,险别,保险金额,理赔地点等等。
(7.)交货条款:装运交货地点、时间、方式,装运通知等等。
1、“外销合同”即“外贸合同”,国内工贸公司对外签定的一种贸易合同。
外销合同的基本要点如下:
一、 约首包括:名称,合同编号;签约日期;签约地点;双方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二、 文本包括:
(1.)交易商品名称;
(2.)品质条款:确定品质的方法和标准,确认品质的时间、地点,品质公差条款等。
形式发票最主要的要列清楚以下几个要约:
1、货物品名
2、数量
3、成交价格方式,是FOB、 CFR、还是CIF等,这一点很重要!关系到费用及风险分担的问题.
4、装运期
5、运输方式
6、付款方式
7、贵公司的详细的银行资料
以上所列的几点只是一些基本要约,一般小额贸易国外客户是很少签正式出口合同的,形式发票往往就起着约定合同基本内容以实现交易的作用,所以有必要的话要将可能产生分歧的条款一一详列清楚,要买方签回确认条款,以后真正执行合同时便可有所依据。如果是形式发票被利用来做信用证,信用证上的条款便应与形式发票上的一致。
形式发票(Proforma Invoice)在某些国家也可以供买方作为申请进口许可证或申请外汇额度的证件, 也作为买方向银行申请向卖方支付货款,开立信用证等的依据。
形式发票的主要作用如下:
1,作为数量化的报价。
2,作为销售确认。
3,让买方凭以申请:
A,输入许可。B,外汇许可。C,开立信用证。
形式发票不是一种正式发票,不能用于托收和议付,它所列的单价等,也仅仅是进口商根据当时情况所作的估计,对双方都无最终的约束力,所以说形式发票只是一种估价单,正式成交发货后还要另外重新缮制商业发票。
(13.)违约和取消合约条款:违约的处理,赔偿金额等。
(14.)适用法律。
(15.)其他条款。
三、 约尾部分:双方签字;生效日期。
2、形式发票(PROFORMA INVOICE),也称预开发票或估价发票,(P/I)。在货物未成交前,在未成交之前,买方要求出口商卖方将拟出售成交的商品名称、单价、规格等条件开立的一份参考性发票。卖方凭此预先让卖方知晓如果双方将来以某数量成交之后,卖方要开给买方的商业发票大致的形式及内容。是一种试算性质的货运清单。
(8.)支付条款:支付时间、条件、币种,以及延期和拒付的规定。
(9.)检验条款:检验的地点,标准,机构等。
条款:仲裁地点,适用仲裁程序规则,仲裁机构等。
(12.)不可抗拒条款:不可抗力事故范围,通知的时间和方式,证明文件,报告以及单据,负责条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