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临柜反洗钱业务操作手册-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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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临柜反洗钱业务操作手册-精品2020-12-12
【关键字】情况、条件、文件、会议、监测、系统、主动、合理、持续、建立、发现、
了解、需要、办法、标准、关系、排查、分析、满足、管理、监督、实施、规范
中国农业银行临柜
反洗钱业务操作手册
编号:CM-**-****
编制部门:内控合规部
编写:滕士军
复核:***
审核:***
批准:***
版本号:ABC/******
发布日期:****年**月**日
0 修改记录
1 基本规定
1.1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各营业机构。
1.2 定义
(1)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满足人民银行规定标准金额以上和有关可疑情形的资金交易需要依法向人民银行进行报告。
(2)反洗钱协查
协助中国人民银行或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进行反洗钱调查的行为。
(3)黑名单
是指禁止或限制进行资金交易的实体、个人、国家或地区的名单。
(4)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
是指按照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等级分类的标准,对客户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进行评估,并将客户按照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程度划分为不同等级。
(5)反洗钱监测分析
是指对已报告的反洗钱数据信息进行常规和综合性分析,全面了解本机构反洗钱报告情况和可疑情况并进行风险提示。
1.3 分类
无
1.4岗位职责
1.4.1 反洗钱岗位人员
(1)打印当日需处理的可疑交易预警清单、客户尽职调查清单、交易尽职调查清单。
(2)可疑预警处理。
(3)可疑交易报告处理。
(4)手工报告(符合报告规定的本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而系统未提取)。
(5)进行风险提示的尽职调查。
(6)打印当日反洗钱各类报表。
(7)新开户客户风险等级分类。
(8)客户反洗钱风险持续关注。
(9)保存反洗钱各类清单与报表。
(10)黑名单尽职调查。
(11)反洗钱协查。
1.4.2 网点负责人
(1)检查网点各类需处理清单打印的完整性。
(2)检查可疑交易预警处理的及时性,上报或排除可疑交易预警信息依据的合理性。
(3)负责督促柜员筛选符合报送标准但系统没有提取到的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报告的录入工作。
(4)检查客户尽职调查清单、交易尽职调查清单处理情况。
(5)接受上级行和人民银行总行或省一级派出机构的反洗钱行政调查与协查。
(6)审核与检查本网的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
(7)检查反洗钱资料档案保管。
1.5 办理/操作条件(二选一)
无
1.6 基本要求
无
2、操作流程
2.1 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2.1.1 反洗钱系统提示可疑交易的报告
流程说明
(1)打印“可疑预警清单”。
(2)根据清单提示,在系统中按可疑预警编号查询可疑预警详细信息,并判断其是否确为可疑。
(3)根据判断结果,对可疑预警进行确认或排除。
(4)对于预警确认后生成的可疑交易报告,通过“报告上报”操作向上级行提交报告。
操作提示
可疑预警的确认或排除须在系统提示的排查期限内完成。
流程图
2.1.2 手工可疑交易的报告
流程说明
(1)建立可疑预警。
(2)在可疑预警下添加所要报送的交易。
(3)交易添加完毕后,确认可疑预警,生成可疑交易报告。
(4)通过“报告上报”操作向上级行提交报告。
操作提示:
系统产生的可疑预警仅仅是方便柜员识别、判断可疑交易的辅助工具,对于系统未提示的交易,应根据相关可疑标准主动识别并报告。
流程图
2.1.3 手工大额交易的报告
流程说明
(1)建立大额预警。
(2)在大额预警下添加所要报送的交易。
(3)交易添加完毕后,确认大额预警,系统自动生成报告并进行上报。
操作提示
对于自然人跨境交易、收汇或售汇后直接转账交易、现金汇款交易、本票、汇票等票据的现金开立及现金解付等业务,若满足大额交易标准的,须手工进行大额交易报告。
流程图
2.1.4 客户或交易信息的补正
流程说明
(1)打印“客户尽职调查清单”和“交易尽职调查清单”。
(2)根据“客户尽职调查清单”提示,在ABIS客户信息管理子系统或反洗钱系统客户尽职调查模块补正不规范或不完整客户信息。
(3)根据“交易尽职调查清单”提示,在反洗钱系统交易尽职调查模块补正不规范或不完整的交易信息。
操作提示
分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报送后,不符合人行数据校验要求的客户或交易数据信息,系统将生成“客户尽职调查清单”和“交易尽职调查清单”,提示相关营业机构进行补正。客户和交易数据信息的补正工作,须在清单提示处理日期前完成。
流程图
2.1.5 风险控制
2.2 反洗钱协查
2.2.1 流程说明
受理上级机构反洗钱核查
(1)查看上级机构《反洗钱协查工作表》内容。
(2)登记《反洗钱协查登记簿》。
(3)安排协查。
(4)向上级机构反馈结果并登记《反洗钱协查登记簿》。
(1)审查并核实有关人员身份和有关手续。
(2)查看调查内容是否为本机构工作范围。
(3)登记《反洗钱协查登记簿》。
(4)安排协查。
(5)对外反馈结果并在反洗钱信息管理系统中记录有关情况。
2.2.3 操作提示
能够应用反洗钱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端在该系统中直接登记有关情况,无法使用反洗钱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端的通过《反洗钱协查登记簿》登记有关情况。
2.2.4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