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病科护理风险管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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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病历知情权制度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1)
第61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 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 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 、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 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建议须护要理医部 疗规部定批复准印后病方历可必
患者享有病历知情权
第56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 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 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签字对象比较
侵权责任法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患者 说明&书面同意
患者
近亲属说明&书面同意 法定代理人/授权的人
(宽泛)
员(狭窄)
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 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

侵权责任法与护理工作相关的内容
护理过错认定的基本原则 护理告知与说明制度 患者病历知情权制度 患者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密制度 病历规范书写与管理制度 特定情形下医方免责制度

护理过错认定的基本原则
第57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 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 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33条内容 •
免予赔偿三种情形理解及运用扩 展
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 范的诊疗
举证责任在医方,医方必须要具备基础性的证据 《患者住院须知》
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诊疗规范所要求的检查、治疗,诊疗规范包括成文的 规范,也包括不成文的行业认可的规范
强化医方告知义务 医护人员勤记录 但医方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患者住院须知》的基本要求
内容应当详尽,把一切应当让患方知道、配 合的内容都写进去
例如:患者外出须请假、不得携带贵重物品大量 现金、设立配合、配合医疗、院内就餐、洗浴陪 同、按时就寝……
两联制(复写),一联存病历,一联交予患方 患者本人及家属签字

免予赔偿三种情形理解及运用扩 展
权的负责人批准
权的负责人签字
护理告知与说明制度的变化
患者授权医疗→患者参与医疗 注重口头告知→口头告知与书面告知并重

护护理理告告知-知知与情同说意明制度的基本要求
护士与患者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以口头告知为主,书面告知为补充 护理告知-护患沟通 有交叉,但不能互相替代,二者仍有区别
患方不配合例举
患方不同意医方建议,拒绝留观 患方不同意医方建议,放弃治疗 患方不同意医方建议,拒绝必要检查 患方不同意医方建议,拒绝必要治疗 患方私自停药 患方私自拔管 患者不遵医嘱,擅自食用禁止食物

免予赔偿三种情形理解及运用扩 展
患方不配合例举
患方未经医护人员同意,私自外出 患方不配合,不设立陪护人员,造成患者摔伤、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 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 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 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 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第55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 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 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 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 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 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护理过错的认定应当置于护理执业过程中,而 不是从护理结果来认定
护理过错认定的具体内容 询问及其记录情况 护理操作的规范性
检查-观察-巡视-操作
护士与其他护士、医师、家属的信息沟通 与护理相关的其他辅助性护理工作

旧法对医疗知情权的规定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
第10条 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 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 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 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 ,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 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医方相应的具有书写病历、保管病历和提供病历
的义务

患者病历知情权制度(2)
第58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 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 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 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特定情形下医方免责制度
第60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 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 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 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理解上应当注意
将《侵权责任法》第3章与第60条结合 第60条内容基本上等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坠床、自杀

患者外出检查存在的风险
患者不得擅自外出 允许外出的例外:在本院做检查和到外院做
检查、会诊 注意安排陪同人员(医护人员或者家属),
护理人员应当过问,以免路上出问题 外出前的询问和检查 到外院会诊或者检查,最好由本院医师陪同
,医院或者患者提供交通工具 在预计患者应当回来的时间查看患者是否回
法定性 范围,内容
护理告知 法律要求 特定护理事项
护患沟通 护理技巧 护理、生活等多方面
对象 性质
先患者,后家属 护理工作一部分

随机 与护理工作有关
护理告知与说明文书
《患者入院须知》 《患者陪护风险告知书》 《患方自带药风险告知书》 《未成年病人静脉输液风险告知书》 《褥疮防范风险告知书》
老年病科护理风险 管理培训
学习中国政法大学 刘鑫教授主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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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与护理风险
侵权责任法
2010年7月1日实施的《侵权责任法》,规定 了很多新规则,如医疗损害责任,知情同意 权,患者隐私权,替代医疗方案
新法律规则要求:要树立以规则为本的服务 理念,强化书写病历书的证据观念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必须依据这些规则来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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