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扣减项比例(2019-3-26)7页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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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8%,公司交纳比例20%,其中个人账户每月存储额=(8%+3%)*应发额,公司交纳的其余17%作为社会统筹基金,在你满足领取养老金条件之前,可暂时理解为统筹基金都发给了目前的老人。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部分:2%+3元;公司部分:10%,其中个人账户(也就你的医疗存折)每月:(2%+0.8%)*应发额,其余部分都是统筹基金,交给社会,由国家统一分配。一般为工资收入的2%,由个人以本人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的当地个人缴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基数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收入统计口径为基数,即以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各类奖金、劳动收入和实物收入等所有工资性收人为基数,乘以规定的个人缴费率。个人缴费一般不需个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去缴纳,而是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税前列支。单位缴费比例为6.5%
失业保险:企业应按本单位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照0.5%缴纳失业保险费。无论是个人部分还是公司部分,都不计入个人账户,全部交给国家。→税前列支
特别注意,农民工不缴纳失业保险。
住房公积金(购房按揭时所用):单位和个人缴纳的比例由8%调高至12%,个人账户每月存储额=(12%+12%)*应发额。
新华网天津频道5月27日电自2019年7月1日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位和职工各9%统一调整为单位和职工各10%。缴存基数由2019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9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可到15%,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7110元
依法足额缴纳税款的企业和有自有资金来源的行政事业单位,由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同意,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可申请提高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单位和职工各15%;职工以超过2019年全市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7110元的缴存基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由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同意,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后执行。超过缴存基数上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执行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津财税政[2019]11号)的有关规定,依法纳税。
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缴存基数不得低于670元
2019年经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及市国资委或区县财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特困企业、困难企业和比较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为单位和职工各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670元,单位核定的职工(包括领取基本生活费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670元的,以670元为缴存基数。
欠缴以前年度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可按原规定申请降低欠缴年度的缴存比例
欠缴以前年度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符合欠缴年度降低缴存比例条件的,可按欠缴年度的申请条件和缴存比例政策申请降低。
工会会费:每人每月工会会费为工资的0.3%~0.5%,税后列支(工资前两项的0.5%)。
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单位承担)。
至于工会会员会费的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并没有详细的规定,此前,(工财字[1994]69号)文件,即《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通知》对此作了详细规定: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行工资制度改革后,工会会员目前仍暂按全国总工会1978年颁发的《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规定,按照会员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计算交纳会费。会员工资收入合计尾数不足10元部分和各项津贴、补贴、奖金等收入,仍暂不计算交纳会费。
青岛在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如下:
1.医疗保险:工资合计的2%;
2.大额救助金:每月2.5元;
3.失业保险:工资合计的1%;
4.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工资合计的2%;
5.义务兵保险:工资合计的2‰;
注:工资合计是指工资表中的“基本工资+津贴+地方补贴+保留津贴”,不包括临增部分;除大额救助金在个人医疗帐户中扣除外,其余保险个人交费部分均在每月工资中扣除。
一、缴费基数
从2019年1月1日起,全市社会保险费征收基数调整为:
1、汕头市企业职工(含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职工和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合
同制职工、临时工,下同)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个人缴费以本人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为缴费基数。参保人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19元的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5991元为缴费基数;低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426元60%的85%的(含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为零,下同),以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即856元的85%(即856元x85%=728元)为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按所属缴费个人当月缴费基数的总额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由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根据其收入状况在省规定的缴费工资下限的85% (即856元x85%=728元)至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5991元之间选择。
2、汕头市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合同制职工、临时工,下同)个人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
个人缴费以本人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为缴费基数。
3、汕头市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
个人缴费以本人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为缴费基数。参保人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超过我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12元的300%的,以我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3636元为缴费基数;低于我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我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12元为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按所属缴费个人当月缴费基数的总额计算缴纳医疗保险费。
缴费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当月平均缴费基数计算缴纳每位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
4、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基数:
个人缴费以本人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为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按所属参保个人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为缴费基数。
5、按照国家劳动保障、人事、民政、财政四部颁发的劳社部发〔2019〕36号文规定参加我市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按所属参保个人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总额为缴费基数。
二、缴费比例
从2019年1月1日起,全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调整为:
1、全市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具体是: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按16%、个人缴费按8%计征;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20%计征;
(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按2%、个人缴费按1%计征;
(3)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按0.5%计征;
(4)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按0.5%计征;
(5)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按7%、个人缴费按2%计征(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
2、全市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缴费比例具体是:
(1)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按8%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