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申报三级公证员职称材料
申报三级公证员职称材料申报三级公证员职称材料我叫**,从1985年至今在蓬莱市公证处工作。
本人申报三级公证员。
本人自1999年被评为四级公证员以来,能够按照四级公证员的标准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使自身整体素质得到很大提高,具备了申请三级公证员的条件和能力。
现将六年的工作总结如下:一、专业工作简历本人自1985年12月开始从事公证工作,1992年取得公证员资格,1999年10月,通过烟台市公证员职务评审委员会,被评为四级公证员。
二、学习经历与继续教育情况1999年5月,参加全国成人高考,考取山东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本科函授班,筛网滤布(来自.)于201X年7月毕业,取得国家教委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
201X年,所写论文《强制执行公证业务的若干问题探讨》被烟台市公证员协会评为“二○○三年公证系统理论研讨”优秀论文三等奖。
三、能力与业绩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是开展好公证业务的前提和基础。
六年来,在政治素质方面,自己能够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公证集中学习教育检查活动、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通过参加学习教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找准了存在的问题,使自身整体素质得到很大提高,能够做到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转变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公证大服务的观念,更好地为社会各个层面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
在业务素质方面,能够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参加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学习,先后学习了《公司法》、《继承法》、《婚姻法》、《合同法》及公证实务等,(来自.)使自己的业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1999年,压滤机滤布本人自费参加了山东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函授班,经过三年的刻苦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取得了国家承认的法律本科毕业证书,为更好地开展公证工作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六年来,本人能够积极开拓证源,共办理各类公证2867件,其中经济类1987件,主要项目有招投标公证、抵押借款合同公证、企业改制中的产权界定及企业租赁、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等,共办理民事公证1080件,主要项目有遗嘱、继承权公证、房屋买卖、租赁公证、收养公证等。
2019年天津市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doc
2019年天津市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部署,经市司法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市律师系列、公证员系列按照2011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天津市律师专业中、高级资格评审标准》(津人社局发〔2011〕84号)、《天津市公证员专业中、高级资格评审标准》(津人社局发〔2011〕83号)进行评审,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一、参评范围本市已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专职律师、本市已取得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专职公证员(不含公务员身份人员)。
二、报名方式申报人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xx)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
三、评审时间8月15日,以会代训方式召开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会议,部署2019年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申报人于8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注册工作;9月20日前,参评人员完成职称材料在线申报和实际提交。
9月30日前,市司法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职称办)完成在线审核提交工作;11月中旬适时召开律师、公证员中、高级职称评委会议;整体工作于2019年年底基本结束。
四、评审工作程序(一)动员学习阶段(8月15日—8月20日)1、学习动员:各区司法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组织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集中学习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规定,并开展网上申报流程培训。
2、业务考核: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对申报人员在现岗任职以来的业绩进行考核,按年度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绩卡片”。
(二)申报推荐阶段(8月21日—8月31日)1、申报人员根据评审标准由本人自愿申报。
(8月31日前需完成申报注册)2、组织推荐参评人员申报后,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要组织全体律师、公证员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条件、工作业绩以及有无违纪投诉等相关情况进行评议,并由行政领导和业务骨干3—5人组成推荐小组,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提出推荐意见,分别填写“群众评议意见表”和“推荐小组意见表”作为单位确定推荐名单的依据,推荐小组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单位不得推荐。
河南 公证员 职称评定标准 2023
河南省公证员职称评定标准一、引言公证员是国家授予特定权力,依法从事公证业务的专业人员。
公证员的职称评定是对其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的一种认可,也是对公证业发展水平的一种体现。
为了规范公证员职称评定工作,提高公证员的素质和水平,河南省对公证员职称评定标准进行了全面修订和完善。
二、评定对象本标准适用于在河南省从事公证业务的公证员的职称评定工作。
三、评定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2. 参加并通过省级公证员资格考试,取得公证员执业证书;3. 从事公证业务5年以上;4. 在业务实践中取得一定的业绩成果;5.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6. 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四、评定程序1. 公证员根据职称评定标准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报送所在单位;2. 所在单位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公证员提交申请,并组织评定专家进行综合评定;3. 评定专家根据公证员的业务水平、业绩成果、专业知识和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定,并形成评定意见;4. 所在单位对评定意见进行审核,并确定评定结果;5. 省级公证机构进行最终评定,并颁发职称证书。
五、评定标准1. 业务水平:公证员在公证业务中的办理能力、文书撰写能力、业务组织能力等方面的表现;2. 业绩成果:公证员在业务实践中取得的成果,包括办理的案件数量、质量、社会影响等;3. 专业知识和能力:公证员掌握的相关法律法规、公证业务知识以及专业技能和能力;4. 敬业精神:公证员对待工作的态度和精神面貌,包括工作态度、服务态度等;5. 见习期内的表现:见习期内的表现情况,包括指导老师的评价和实习成绩。
六、评定结果1. 评定合格:符合评定标准的公证员将被评定为相应职称,并颁发职称证书;2. 评定不合格:不符合评定标准的公证员将不具备相应职称资格。
七、职称管理1. 公证员职称为终身制,经省级公证机构评定合格后,无需再次评定;2. 公证员职称分为初级公证员、中级公证员、高级公证员;3. 公证员可根据个人发展和业务水平,申请更高级别的职称。
公证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
公证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
公证员应坚守职业道德,遵守公证法律法规和公证行业规范,维护公证工作的公正、独立、保密和服务宗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和声誉。
二、业务能力
公证员应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公证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各类公证业务,包括公证文书的起草、证明材料的审核、当事人的身份核实和签名鉴定等,同时应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工作效率
公证员应能够高效地完成公证业务,确保公证服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做到及时接待当事人、及时出具公证文书、及时公告公证事项,并能够处理好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四、职业发展
公证员应具备追求进步和自我提升的精神,不断学习、研究公证法律法规和公证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培训和进修,提升职业技能和水平,适应公证行业发展和变化,并为公证事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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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证明材料的要求
职称评审证明材料的要求
职称评审证明材料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基本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需要张贴一张个人近期大一寸照片。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现职称证书、聘书或单位聘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任期考核表复印件,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相关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执业资格证书、行业内相关专业培训证书等,个人的综合表彰获奖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 工作业绩材料:反应本人主要业绩。
3. 专业论文:要求5000字以上,助理无需。
4. 评审表:加盖单位公章。
5. 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论文/专利/软著等加分项材料。
6. 技术工作总结。
7. 继续教育学时:总计90课时,包括公需课(30学时)、专业课(42学时)和选修课(18学时)。
8. 论文要求:期刊必须有ISSN(国际标准刊号)和(或) CN(国内统刊号)刊号;在各类期刊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和电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是不符合要求的;论文必须是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查重率低于30%;登录“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选择“期刊/期刊社查询”。
具体的职称评审证明材料的要求可能因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不同职称等级而有所不同,建议申报者查询具体政策文件或咨询评审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申报三级公证员职称材料
申报三级公证员职称材料
申报三级公证员职称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 申请表: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申请职称、所属公证机构等内容。
2. 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等)的复印件。
3. 学历证书复印件:提供最高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如本科毕业证书、硕士研究生证书等。
4. 在职证明:提供所在公证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证明申请人的工作单位、职务等情况。
5. 专业能力证明:提供公证员执业资格证书或公证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6. 职称评定工作经历材料:提供工作简历、证明公证员工作经验的相关材料。
7. 成果材料:提供公证员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果、奖项或获得的专利、论文等资料。
8. 推荐信:如可能,提供其他公证员或领导对申请人职业素质、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推荐信。
9.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材料,如培训证书、任职证明等。
请注意,具体的材料要求和申报流程可能因地区、单位规定等原因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申报之前详细阅读相关的职称评定通知和要求。
度高级职称申报资格审查要求
20XX年度高级职称申报资格审查要求(仅限20XX年使用,各系列通用)一、材料要求(一)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1、《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不装订)。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
3、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市州或省直厅局职改办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4、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市州或省直厅局职改办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5、任现职的聘用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市州或省直厅局职改办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6、外语水平(或古汉语、医古文)考试成绩通知单复印件(需加盖市州或省直厅局职改办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或省、市人事考试部门开具的证明或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
7、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需加盖市州或省直厅局职改办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或省、市人事考试部门开具的证明或符合计算机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
8、破格材料(仅限破格申报人员提供)。
9、部队转业和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相关证明材料(部队转业人员提供转业相关证明材料,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人员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及任职文件)。
10、继续教育证明原件。
11、《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1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
13、《申报专业技术职称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原件。
14、特殊要求(1)播音系列除省职改办统一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已验证的《播音员主持人证》复印件(截止申报当年年底未满45周岁的申报人员须提供,45周岁以上的申报人员暂不作要求,用A4纸)。
(2)会计系列除省职改办统一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已验证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当年参评有效的《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或已验证的复印件。
(3)中专教师系列除省职改办统一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已验证的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申报实验技术系列职称无须提供教师资格证。
(4)高校教师系列除省职改办统一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已验证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申报实验技术系列职称无须提供教师资格证。
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证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证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12.14•【字号】鲁司〔2020〕100号•【施行日期】2021.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司法行政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证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各市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现将新修订的《山东省公证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12月1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三章申报评审条件第四章破格申报评审条件第五章附则山东省公证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客观公正科学评价公证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全省公证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从事公证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公证员职称包括:(一)正高级职称:一级公证员;(二)副高级职称:二级公证员;(三)中级职称:三级公证员;(四)初级职称:四级公证员。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四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恪守公证员执业纪律,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能全面履行公证员岗位职责,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第五条申报人按规定参加并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第三章申报评审条件第六条学历资历条件(一)四级公证员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可视同具备四级公证员职称,不再进行四级公证员职称评定。
(二)三级公证员1.具有大专学历,取得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公证员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5年以上,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2.具有大学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公证员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4年以上,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3.具有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取得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公证员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2年以上,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4.具有博士学位,取得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公证员执业证书。
上海市律师公证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上海市律师公证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近年来,随着法律事务的不断增多和复杂化,律师公证员这一职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而在上海市,想要评审获得高级职称,就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下面将介绍上海市律师公证员高级职称评审的具体条件。
申请人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扎实的法律功底。
他们应该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各类案件有深入的了解和分析能力。
此外,他们还应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在实际操作中独立处理各类复杂的法律问题。
申请人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作为律师公证员,他们需要始终以客户利益为重,保持专业的公正和中立,不得违背法律伦理。
此外,他们还应该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他人合作解决问题。
第三,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
他们应该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能够进行独立的学术研究,并在相关领域取得一定的成果。
此外,他们还应该具备创新意识,能够在实践中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对法律事务进行优化和改进。
第四,申请人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发展和学习意识。
他们应该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此外,他们还应该具备职业规划意识,能够明确自己的职业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发展计划。
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公益精神。
他们应该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关心社会问题,为社会做出贡献。
此外,他们还应该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能够为行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积极的贡献。
想要评审获得上海市律师公证员高级职称,申请人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扎实的法律功底,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学术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职业发展和学习意识,以及社会影响力和公益精神。
只有满足这些条件,并在实践中表现出色,才有可能获得高级职称评审的资格。
希望更多的律师公证员能够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为法律事务的顺利进行做出更大的贡献。
浙江省律师、公证员职称规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律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江省公证员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司法局,省级有关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暂行规定》(浙委办发〔2004〕75号)有关精神,我们制定了《浙江省律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江省公证员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以便不断修改完善。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浙江省律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从事律师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维护律师合法权益,促进律师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地为创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根据《律师职务试行条例》、《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职务聘任暂行规定》(浙委办〔2004〕7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价条件。
第二条本评价条件适用于已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专职从事律师业务、法律援助律师业务工作的人员申报律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价。
第三条律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一级律师、二级律师,其中一级律师为正高级资格,二级律师资格为副高级资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三级律师。
第四条按照本条件评审通过并获得一、二、三级律师资格证书者,表明持证人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和学术水平,是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之一。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评审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第六条学历、资历要求(一)申报一级律师资格需具备: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取得二级律师资格后,从事律师业务工作5年以上。
市律师、公证员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
市律师、公证员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一、个人基本情况尊称:XXX性别:男生日:XXXX年XX月XX日专业:律师/公证员工作单位:XXX律师事务所/XXX公证处职称评定级别:高级职称通联方式:XXXXXXXXXXX二、教育背景1.大学本科毕业院校及专业:XXX大学法学专业2.研究生毕业院校及专业:XXX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三、工作经历1. XXX律师事务所/XXX公证处任职时间:从XXX年XX月至今2. 从事律师/公证员相关工作年限:XX年3. 主要工作业绩:(1)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成功代理/公证了大量涉及合同法、婚姻法、房地产法等领域的案件/公证事务;(2)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为社会公益事业贡献力量;(3)具有丰富的诉讼/公证经验,参与并主持多起复杂案件/公证事务;(4)在法律/公证实践中,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得到了当事人及相关部门的一致好评。
四、学术成果1.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XXX法律问题研究》、《XXX公证实务指南》等;2.主持的科研项目:《XXX法律课题研究》等。
五、专业技术资格1.获得的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编号:XXXXXX;2.其他相关职业资格及取得时间:XXX。
六、社会评价1.参加的社会活动及所获荣誉:XXX比赛获奖、XXX公益活动等;2.其他社会评价:XXX。
七、自我评价在律师/公证员职业生涯中,我不断努力学习,提升专业素养,勇于探索法律/公证实践领域,积极履行职业责任,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公证服务,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努力践行社会责任。
希望通过此次高级职称评审,能够得到认可,继续为法律/公证事业贡献力量。
以上即是本人的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请审阅并予以评定。
感谢您的认真阅读!八、业务能力和成就展示在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机关工作近20年,深刻领会了律师的执业需求和专业标准,主要业务能力和成就如下:1. 精湛的法律理论和实践能力在执业中,我深刻理解和运用法律知识,扎实的理论功底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使我能够熟练处理各种类型的案件和公证事务,包括婚姻家庭法、财产继承等各类日常法律服务案件。
公证员职称评定条件
公证员职称评定条件我有一朋友,那长相啊,脸圆圆的,眼睛小小的,每次一提到职称评定就眉头皱成个疙瘩。
他说,“你看这评定条件,就像那满天的星星,数都数不清。
”我瞅着他那模样,就打趣说,“你这脸皱得都能夹死苍蝇了。
”咱先说这业务能力这块儿吧。
那得像个熟练的工匠似的,公证的活儿干得又快又好。
什么合同公证、遗嘱公证,每一个细节都得抠得死死的。
我就见过一公证员,那神态专注得很,眼睛死死盯着文件,好像文件里藏着什么宝贝似的。
旁边人说话他都听不见,那认真劲儿就像在绣花,一根针都不能错。
这业务能力就得这么强才行,你要是出个错儿,就像那好端端的瓷器上裂了个缝儿,多难看呐。
还有学历这块儿。
现在啊,没个本科啥的都觉得矮了半截儿。
就像进一个高级的饭馆儿,你要是没穿得体面点儿,人家服务员看你的眼神儿都不对。
我有次参加个公证员的聚会,有个年轻的公证员,戴着个大眼镜,斯斯文文的。
他就说,“为了这个学历,我可是没少熬夜看书,头发都掉了一把了。
”大家都笑他,说他再这么熬下去,都要成秃瓢儿了。
再说说工作年限这事儿。
这就像酿酒,年份不到,那酒就不香。
你得在这个公证的岗位上摸爬滚打好些年,才能算个资深的。
我认识一个老公证员,头发都花白了,背也有点驼,那双手因为常年写字都有点变形了。
他可是见证了这个公证行业的好多事儿,每次跟他聊天,他就会慢悠悠地说,“我在这行的年头啊,比你的岁数都大。
”道德品质这方面也不能含糊。
得像那清澈的泉水一样,干干净净的。
不能有什么歪心思,要是被发现有不道德的行为,那就像那老鼠掉进了米缸里,想爬都爬不出来。
我曾经听人讲过一个事儿,有个公证员,就因为收了人家一点小恩小惠,被发现后,那名声就臭了,整个行业都容不下他了。
公证员职称评定标准
公证员职称评定标准
为规范公证员职称评定工作,提高公证工作质量和水平,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职称评定。
三、基本要求
公证员职称评定应当坚持公正、客观、科学、民主的原则,重视实践经验,注重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体现人才选拔的公开、公平、竞争原则。
四、评定标准
1.职称评定分为初、中、高三个等级。
2.初级公证员职称评定要求:
(1)年龄在25周岁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3年以上的公证工作经验;
(3)熟练掌握公证业务知识和技能;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
3.中级公证员职称评定要求:
(1)年龄在35周岁以上,硕士及以上学历;
(2)具有5年以上的公证工作经验;
(3)在公证业务方面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5)具有优秀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4.高级公证员职称评定要求:
(1)年龄在45周岁以上,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2)具有10年以上的公证工作经验;
(3)在公证业务方面具有深厚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能力;
(5)具有卓越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五、评定程序
1.评定程序应当包括书面申报、资格审查、考试和综合考评等环节。
2.评定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相应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3.评定结果应当按照评定标准和程序确定,公开公示并通知评定对象。
六、附则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地方,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公证员职称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促进公证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公证制度,充分发挥公证人员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服务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励公证人员努力学习,积极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水平,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证员职务是根据公证工作的性质和公证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而设置的专业工作岗位。
公证员职务名称为:公证员助理、四级公证员、三级公证员、二级公证员和一级公证员,公证员助理和四级公证员为初级职务,三级公证员为中级职务,二级公证员和一级公证员为高级职务。
第三条公证处应定编定员,公证员职务应有合理的结构比例并实行限额聘任或任命制度。
第四条担任各级公证员职务的公证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带头遵纪守法,实事求是,依法办事,遵守职业道德,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努力工作。
第五条评审、聘任或任命公证员职务,必须以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学识水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工作成就为主要依据,并应具备相应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
第六条公证员助理任职条件:高等院校(系)法律专科毕业生和中等法律学校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初步掌握必要的法律基础知识和公证业务知识,基本了解办证程序,能办理公证业务中的有关事务性工作。
岗位职责:1.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代写申办公证的有关材料:2.收发和管理文件,发送公证文书,整理、装订和保管公证案卷,统计公证事项;3.接待公证申请人,审查申请人的资格,核实证件、证明材料,制作谈话笔录;4.协助公证员调查、取证、办理其他辅助性工作。
第七条四级公证员任职条件:获得法学硕士学位,获第二学士学位,获研究生班结业证书,高等院校(系)法律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高等院校(系)法律专科毕业生担任公证员助理二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基本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和公证业务知识,能独立承办一般的公证事项。
岗位职责:1.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解答有关公证事项的询问,办理其他公证处委托调查的事项。
公证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
公证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
公证员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职业,在为人民服务和维护社会公正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公证员的专业水平,我国制定了公证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以确保公证员职业素质的提高和维护。
公证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 业务素质
公证员应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对公证业务有深刻的理解和掌握,能够熟练运用公证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能够准确、及时地进行公证工作,确保公证文书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2. 案例处理能力
公证员应具有较强的案例处理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公证业务,并能够妥善处理公证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纠纷,确保公证服务的顺利进行。
3. 业务创新能力
公证员应具备创新意识和能力,能够积极探索公证业务的发展方向,不断推进公证业务的创新和改革,提高公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4. 职业道德
公证员应具备高度的职业道德意识,遵守公证业务规范和职业规范,坚守公证的社会公正和职业操守,能够保守公证秘密,维护公证服务的权威性和合法性。
以上四个方面是评价公证员职称的基本标准,是公证员职业素质的基本要素。
只有在这些方面具备较高的素质和能力,才能够获得公
证员职称评价的认可和肯定。
公证员职称评价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可以激励公证员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公证服务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同时,公证员职称评价还可以为社会提供一个公正、可靠的公证服务标准,保障公证服务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总之,公证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是公证员职业素质提高和维护的重要保障,是公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提高的关键。
只有通过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才能够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推动公证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公证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公证员是依法取得资格,持有工作执照,并在公证机构专门从事公证业务的法律专业人员。
其职责是受理、承办具体公证事项,出具公证文书,并在公证文书上署名。
中国公民执行公证员职务,必须取得公证员资格。
公证员资格的取得,必须通过公证员资格统一考试或者考核。
从事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员,必须通过涉外公证业务统一考试。
根据《上海市公证条例》的有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参加公证员资格考试:
(1)住所地在本市的中国公民,
(2)年满二十三周岁,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5)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经法律专业培训。
具备上述(1)、(2)、(3)、(4)项条件,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公证员资格考核:
(1)曾任法官、检察官、律师, (2)具有法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其他高级专业职称并经法律专业培训。
经考试取得公证员资格并在公证机构实习公证业务满一年或者经考核取得公证员资格,要求以公证员身份在公证机构执业的,应当向该公证机构所在地的区、县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区、县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市司法行政部门审批。
市司法行政部门自收到区、县司法行政部门审核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执业的决定。
批准执行的,由市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统一的公证员工作执照,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授予公证员资格:(1)被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2)被开除公职或者除名的,(3)曾被取消公证员资格的,(4)司法行政部门认为不得授予公证员资格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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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员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一、个人述职报告要求
个人述职报告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其中1份装订在职称评审材料(二)中,2份单独装订。
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工作成果等。
二、工作成果及业绩情况证明材料要求
仅限提供任现职以来至申报参评材料截止日完成的工作成果和获得业绩的证明材料。
公证案卷:申报参评一、二级公证员应分别呈报3件和2件完整公证案卷复印件,须有社会反响佐证材料和省级以上公证主管部门或公证协会出具的证明;办证数量:须有相关台账证明,要求完整清晰地复印原件,须有验证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奖励证书:须附颁奖部门下发的表彰文件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科研课题:须提供立项证明材料、结题证明材料等,课题材料中主要研究人员名单(申报参评人员名字处)须加盖课题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公章。
所有复印件在装订时,一律按照由远至近的时间顺序排列。
三、申报参评论文(著作)要求
代表作(论文、著作等)均需提交公开出版的原件。
申报参评人员须且只需指定1篇参评论文,论文内容须与本人申报参评的专业和从事岗位工作密切相关。
省市两级人员的申报参评论文,申报参评人员必须是第一作者,并在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上公开发表。
县及县以下单位人员的申报参评论文,可不公开发表。
若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或是通讯作者;若无公开发表的论文,可提供1篇由本人独自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作为申报参评论文。
公开发表的申报参评论文,申报参评人员要在当期刊物封面右上角以醒目字体标明“申报参评论文”字样,目录页和正文页的标题、作者姓名以下划线标注。
未公开发表的申报参评论文,申报参评人员同样需要在论文打印件首页右上角以醒目字体标明“申报参评论文”字样,并加盖所在(送审)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同时,各级申报参评人员都必须再提供两份隐去作者姓名、单位名称等个人信息的申报参评论文〔与上文提到的需要标注的“申报参评论文”为同一篇,无需个人或所在(送审)单位签字、盖章〕复印件用于论文盲审,不需装订,单独放入材料袋中。
申报参评论文之外的著作、论文、参编教材等一概不需原件,只需复印封面、目录页和正文内容,所在(送审)单位验证人签字、盖章后,装订在职称评审材料(二)中。
四、材料填写、整理和装订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份(不装订);
2.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个人述职报告3份(装订1份,其余2份放档案袋内);
4.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份;
5.任现职以来的科研成果证书复印件(不包含二级证书,按年份由远到近依次排列);
6.任现职以来的工作表彰、奖励、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年度嘉奖除外,按年份由远到近依次排列);
7.申报参评论文复印件(省、市两级申报参评人员须为第一作者,仅指定1篇。
原件和另隐去其姓名、所在单位等个人身份信息的两份复印件或打印件,则不装订、不签字、不盖章,放档案袋内,供盲审);
8.其他论文、专著等复印件(复印原件封面、目录页和正文,原件无需装袋)。
9.可视个人情况提供能够证明外语、计算机水平的相关证书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五、材料装袋注意事项
评审材料需胶装成册(严禁用塑料文件夹,以免尖角刮破档案袋)后,整齐装入牛皮档案袋或者市州人社局统一印制的职称档案袋,严禁用塑料袋、手提袋等不合规格的袋子。
每名申报参评人员全部材料限1袋。
档案袋封面和底侧面都需打印注明姓名、工作单位、申报参评职称名称、专业和手机号码。
申报参评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免冠2寸证件照2张,装入普通信封并注明姓名及本人手机号码,放
入档案袋内,以便后期用于办理职称证书。
所有申报参评人员须参加面试,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