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念性设计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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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念性设计节点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项目概念性设计管理标准
为配合土地招投标和预选址的工作,在项目前期进行概念性规划设计。编号:BTYF-01
节点C2
由项目公司依据项目策划阶段已形成的成果,编写《项目策划书》,内容主要包括整个项目总进度控制、项目定位、项目各阶段工作重点及责任人等,并提交研发中心。
节点B3
编制《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计划》:
1.研发中心审阅《项目策划书》中与设计工作相关的部分,根据项目总体
要求,编制《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计划》。
2. 由研发中心填写项目研发阶段成果审批单,报请公司董事局主席审批。
3. 修订完成《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计划》,研发中心备案。
节点B4
编制《概念性设计任务书》
1进行现场调研
2了解拍卖要求
3了解政府相关政策法规
4了解公司初步定位
5成立编制小组,编写初稿。
节点B5
组织《概念性设计任务书》审批:
1.由研发中心填写项目研发阶段成果审批单,交由技术总监、项目部及
公司相关各部门传阅评审。
2.由研发中心整理评审意见,并进一步完善《概念性设计任务书》,报
请公司董事局主席审批。
节点B6
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概念设计,进行设计合同洽谈及设计前的交底工作,并在整个设计前将《概念性设计任务书》提交给设计单位,并对设计进度及质量全程控制。
节点D6
设计单位应按照《概念性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及时提交设计成果。
节点B7
由研发中心对设计成果进行审核,确认后报请技术总监进一步审批。节点A7
技术总监对设计成果进行审批确认,并提出指导性调改意见,如审批通过则进行下一步正式审批。
节点B8
由研发中心牵头,由设计单位进行演示汇报,参加人员为公司董事局主席、项目部负责人、技术总监、销售公司、客服中心、造价中心等各部门,对概念性设计方案进行评审。与会人员填写评审意见,由研发中心整理会议评审的意见。
节点B9
评审后如需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则研发中心将汇总的评审意见以变更通知单的形式反馈给设计单位。
节点B10
审批通过后,概念性设计完成,研发中心将成果审核确定后提交给项目部。节点B11
研发中心将概念性设计成果存档,作为下一步方案设计的前提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