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整改回复及复查意见书 (1)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月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期 :
建设工程质量整改回复及复查意见书
工程名称: 致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贵单位质监人员于 2016 年 4 月 整改通知单【质监(2011)改字第48号】,内容如下: 1、项目未设置标准养护室; 2、试块未植入混凝土质量动态监管芯片,不符合惠州市《关于加快推进惠州市混凝 土质量动态监管系统试点运行的通知》相关规定。 我司已按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到位,整改情况如下,请予复查: 1、项目已设置标准养护室 2、试块已植入混凝土质量动态监管芯片,并符合惠州市《关于加快推进惠州市混凝 土质量动态监管系统试点运行的通知》相关规定。 5 日到本工程检查,下达了
施工单位(章): 项目经理(签名): 日 监理复查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盖章): 日 建设单位复查意见: 单位名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日 质监站登记室收件人签名: 质监复查意见: 复查人(签名): 日 期 : 批准人 (签名) 日 : 年 月 日 期 : 年 年 月 月 日 日 期 : 年 月 日 期: 年 月 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