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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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上的三大规律是什么

哲学上的三大规律是什么

哲学上的三大规律是什么哲学作为一门独特的学科,常常致力于探讨生活和宇宙中的普遍规律。

在哲学研究中,人们对宇宙的运行和现实世界的本质有着浓厚的兴趣。

因此,哲学上的三大规律成为了研究者们探索的焦点。

这三大规律指的是:唯物辩证法的辩证法则、柏拉图的“三重现实”理论以及康德的“必然性的三种形式”。

唯物辩证法的辩证法则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基础理论。

在辩证法的指导下,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努力就变得充满了活力。

唯物辩证法的辩证法则包含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存在是由互相对立的矛盾冲突推动的。

矛盾的双方既是对立的,又是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的。

例如,热与冷、光与暗等。

对立统一规律强调了事物发展的动态性和相互联系的本质。

2.质量互变规律:质量互变规律指的是,在一定条件下,事物的质量会随着量的增减而发生改变。

这表明了事物发展的不断变化和发展的潜在可能性。

3.否定之否定规律:事物的发展过程是一个不断否定与肯定的过程。

这个规律强调了事物发展的非线性和持续演变的特点。

柏拉图的“三重现实”理论柏拉图是古希腊哲学家,他提出了“三重现实”理论,即存在世界、可见世界和理念世界。

这一哲学观点强调了超越感官世界,追求理念和真理的重要性。

1.存在世界:存在世界是指具体物体的世界,它由感觉可知。

这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所接触到的世界,也是我们感知到的现实世界。

2.可见世界:可见世界是具体形态的世界,例如物体的外表和表面现象等。

这个世界是对于感官的呈现和表象。

3.理念世界:理念世界是超越感官世界的世界,是理念和真理的源泉。

在理念世界中,真理和永恒性得以体现,是我们认知的最高境界。

康德的“必然性的三种形式”康德是德国哲学家,他提出了“必然性的三种形式”,包括形式的必然性、现象的必然性和物自身的必然性。

这一理论关注认识的限度和方法论。

1.形式的必然性:指认识的形式是思维结构的必然性规定,例如时间和空间的形式。

马克思

马克思

阐述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并结合实际谈谈这些规律对我们的启示:一、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又叫矛盾规律,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双方既互相依存又互相对立的关系。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阐明了事物发展的动力源泉,贯穿于辩证法的其他规律之中并支配其他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二、质量互变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又叫质量互变规律,它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

量变是指事物存在和发展在数量上的变化,质变是指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事物的量变与质变既是相互区别,又是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基础,质变是量变的趋势和结果。

由量变到质变的数量界线就是度,度是质和量的统一。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又叫肯定和否定规律,它揭示事物发展的方向道路和总趋势。

当事物的肯定方面占主导地位时,事物保持自身质的稳定性处于量变阶段,当矛盾双方经过长期斗争,否定方面战胜肯定方面而占支配地位时,发生矛盾转化,量变也就转化为质变,标志着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取代。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在实践中发挥作用唯物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恩格斯指出:“辩证法不过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

”是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辩证法是哲学在生活中最生动、最突出的体现,展示了辩证法无坚不摧的强大威力。

有许多将辩证法运用得活灵活现的经典例子。

例如:“夏天有苍蝇、蚊子,但夏天能长出我们所必需的粮食和各种作物;冬天虽然少一些害虫,但冬天也不长庄稼,因此,谁也不会希望总是过冬天。

”道出了评价改革开放要看主流的道理。

又如:“按锁配钥匙,锈锁先膏油。

把思想问题比做锁,是先有锁,钥匙后配。

对很落后、难办的人,转化得有个过程,得先点一点儿油,慢慢再捅,不然不是把锁捅坏了,就是把钥匙弄断了。

论述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doc

论述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doc

论述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doc唯物辩证法是一种哲学思想体系,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唯物辩证法主要体现在三大规律中,其核心思想是对世界的客观认识和解释。

本文将论述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

1. 事物的矛盾规律事物的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规律之一。

它表明在世界的各个方面和领域,事物的本质就是矛盾的。

这种矛盾不同于单纯的对立,而是包含着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复杂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只有处理好矛盾的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和相互作用,才能真正解决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

实践意义:在实践中,我们要认真分析各种矛盾的本质及其特点,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矛盾。

只有找到事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矛盾,才能够找到改变事物发展方向的途径,达到事物的发展目标。

2. 发展的规律事物的发展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规律之一,也是人类认识世界最深刻的法则之一。

唯物辩证法指出,各种事物都处于不断发展的状态中,一切事物的发展都是长期的、缓慢的、曲折的。

发展的规律是追求事物内在联系和发展变化的必要要求。

实践意义:在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我们必须运用发展规律,科学地探索新的事物和发展方向,不断提高生产力水平和生活质量,推动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的进步,达到全面发展的目标。

3. 质量互变的规律质量互变的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规律之一,它指出事物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从一个质态转化到另一个质态的规律。

在质量变化的过程中,实质上是一种消失和产生的过程,从而表现出质量的互变现象。

实践意义:在生产实践中,我们常常必须掌握事物发展的质量变化规律,借助这一规律,积极推进各种科技发展,不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增强生产力和市场竞争力。

综上所述,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是理论和实践中非常重要的指导方针,深刻揭示了世界的本质和规律,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只有对其深入理解和运用,才能更好地推动实践发展,推进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关系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关系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关系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研究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一种方法。

唯物辩证法的核心是三大规律,它们分别是:
1.事物的普遍联系和普遍依存规律
这个规律表明,一切事物都具有相互联系和依存的特点,没有任何事物是孤立存在的。

事物的发展是由它们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而决定的。

2.事物的矛盾运动规律
这个规律表明,一切事物都具有矛盾性,内部存在着矛盾和对立的两个方面。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通过不断解决矛盾和对立,事物才能不断发展。

3.事物的发展的飞跃性规律
这个规律表明,事物的发展是不断向前推进的,它具有一定的飞跃性。

事物的发展并不是简单的线性累积过程,而是通过一个飞跃的过程,从一个质的层次跃向另一个质的层次。

这三大规律相互关系紧密,构成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框架。

其中,事物的普遍联系和普遍依存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起点,事物的矛盾运动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事物的发展的飞跃性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高级阶段。

只有深入理解和应用这三大规律,才能更好地认识和把握客观世界的发展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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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第四章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第四章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大学生辩论赛 植物和动物之间, 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吸取 二氧化碳,放出氧气; 动物正好相反,吸取氧 气,呼出二氧化碳,它 们就是这样相互利用、 相互促进的。
2.矛盾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 1 )促使矛盾双方力量的消长,推动事 物的量变。
(2)推动事物的质变。
3.矛盾双方既同一又斗争,共同推动事 物的发展
非主要矛盾则是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 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教学 提示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 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 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 之间的矛盾。
矛盾地位的特殊性:矛盾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是矛盾双方中起着主导作用、 居支配地位的方面; 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就是矛盾的次要方面。 矛 盾 主要方面 次要方面
一、 对立统一规律 二、 质量互变规律 三、 否定之否定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一、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二、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四、矛盾分析方法
一、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一)矛盾的含义 1.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范畴:既 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2.矛盾的基本属性:同一性和 斗争性
区分逻辑矛盾与辩证矛盾 矛盾律:A与a命题必有一假,不 能同时肯定
(1)矛盾双方相互依存是事物发展的前提。 (2)矛盾双方相互利用、相互吸取有利于 自己的因素,促进自身的发展,从而推动整个 事物的发展。
(3)矛盾双方的相互贯通规定着事物发展 的基本趋势。
正反双方相互依存构成了 矛盾的统一体,各自发挥自身 的优势,利用对方的劣势从而 使辩论激烈展开;辩论问题是 同一事物的两个侧面,规定着 辩论的性质和方向。
辩证矛盾:揭示的是事物的两面 性
矛盾
矛盾是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所固有的既相对 立又相同一的性质和倾向,即对立统一关系。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中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中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中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揭示了自然界和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分别是:唯物辩证法的一般规律,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规律和唯物辩证法的运动规律。

本文将从这三个方面逐一进行阐述。

一、唯物辩证法的一般规律唯物辩证法的一般规律是指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也是自然界和社会发展的根本规律。

这一规律表明,事物的发展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它既有连续性,又有阶段性。

事物的发展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当事物的内部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引起质变,从而推动事物的发展。

二、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规律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和动力,矛盾的存在和发展是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

矛盾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

任何事物都是由矛盾推动发展的,矛盾的存在促使事物不断向前发展,矛盾的解决又为事物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内容,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本质和规律。

三、唯物辩证法的运动规律运动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本形式,一切事物都是在不断运动中发展的。

运动规律是指事物发展的方式和路径,它包括事物的质变和量变、事物的相互转化和事物的周期性循环等方面。

运动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态过程。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则,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

唯物辩证法的一般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矛盾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内在原因和动力,运动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式和路径。

这三个规律相辅相成,相互作用,共同推动着事物的不断发展。

只有深刻理解和把握这些规律,才能更好地认识和改造世界。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不仅对于科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也为我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武器。

谈谈我对唯物辩证中三大规律的启发

谈谈我对唯物辩证中三大规律的启发

谈谈我对唯物辩证中三大规律的启发引言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之一,其中包含着三大规律:【列举三大规律】。

在我的学习和思考中,我深刻体会到这三大规律对我个人和社会的启示和指导作用。

本文将从不同层次和角度来探讨这些规律的含义和影响,并试图更细致地解释它们在实践中的应用。

三大规律的启示和意义第一大规律:质量互变质量互变规律是指事物的质量变化到了一定程度,会引起事物的性质和状态发生根本性的改变。

这一规律启示我们,事物的变化是渐进和连续的,而不是突变和孤立的。

我们在实践中需要注意分析问题的根本原因,并找出能够引起根本变化的关键点。

只有通过在积累和推进中渐变质,才能实现事物的根本性发展和进步。

第二大规律:量变质变相互联系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过程中一对相互联系的规律。

量变是事物内部各要素数量的增减或变化,而质变是在一定的数量积累下,量变会引起事物性质和状态的根本性转变。

这一规律告诉我们,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通过量的积累和积聚才能引起质的飞跃。

我们需要在实践中重视定量研究和分析,为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

第三大规律:否定之否定否定之否定规律是指事物的发展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发展和演变的。

新事物的发展和壮大往往是通过对旧事物的否定和超越实现的。

这一规律提醒我们,事物的发展是一种复杂的、多面的相互作用和变化过程。

我们需要在实践中善于观察和把握事物发展的动态变化,及时调整和改进我们的思维和行动方式。

三大规律的应用实例第一大规律的应用实例【给出一个具体的实例】假设我们要改善一个工厂的生产效率,我们需要从系统和全局的角度来分析问题。

通过对生产流程的细致观察和数据的统计,我们发现,生产效率的瓶颈在于某一设备的性能限制。

这个问题看起来是明显的质变问题。

于是我们着手改进这个设备,并逐步提高其工作效率。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设备性能的改善到了一定程度,整个工厂的生产效率得到了根本性的提升。

这个例子生动地展示了质量互变的规律,即通过对一个关键性因素进行改变,可以实现事物本质性的飞跃。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内容之一,它包括了许多重要观点、规律和范畴。

本文将以《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为标题,详细介绍唯物辩证法的相关内容。

唯物辩证法的两大观点是唯物主义和辩证法。

唯物主义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客观存在的,意识是物质的产物。

辩证法强调对事物的矛盾运动和变化的认识,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通过矛盾的斗争推动事物的前进。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包括了辩证统一规律、矛盾普遍规律和质量互变规律。

辩证统一规律指的是事物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统一。

事物在一定条件下既保持着自身的同一性,又通过内部矛盾的斗争来推动自身的发展。

矛盾普遍规律强调了事物内部的矛盾和斗争是普遍存在的,没有例外。

任何事物都是由矛盾构成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质量互变规律指的是事物发展的过程中,质量的数量变化会引起性质的变化。

当事物的数量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发生质变,产生新的质量。

唯物辩证法的五大范畴包括了对立统一、斗争、转化、否定之否定和质变。

对立统一指的是事物内部存在着相互对立的矛盾,但同时又存在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关系。

斗争是矛盾的表现形式,通过矛盾的斗争推动事物的发展。

转化是事物在发展过程中由一种状态转变为另一种状态的过程。

否定之否定指的是事物发展的过程中,旧的事物通过否定被新的事物所取代,新的事物又包含了旧事物的一部分内容。

质变是指事物在一定条件下发生质的变化,产生新的质量。

综上所述,唯物辩证法的两大观点、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构成了其核心内容。

通过对唯物辩证法的认识,可以更好地理解世界的运行规律,指导人们进行实践活动,推动社会的进步。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三大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对立表现在:可能性是潜在的、尚未成为现实的东西,现实则是已经存在的东西;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关联,相互渗透,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是揭示事物的发生、发展和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对立表现在:二者产生的根据不同,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所的地位和作用不同;统一表现在:二者互相依存,互相渗透,在一定的条件可以互相转化,互相过渡;三个基本观点: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它的总特征,辩证法的三大规律都是讲发展的,五大范畴都是讲联系的;物质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相互作用;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联系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物质世界是不断发展的世界,运动是宇宙间一切的存在方式;发展是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过程,它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发展是客观的,有规律的;唯物辩证法主张全面地看待事物,既要看到普遍联系,又要承认它们之间的区别,既要看到事物运动的绝对性,又要承认事物的相对静止,既要看到事物的正面又要看到事物的反面,既要看到个别,又要看到一般;1.哲学的基本问题哲学的基本问题: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即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它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世界的本原是物质还是意识;第二,思维能否认识或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对哲学问题第一方面的回答将哲学划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个对立的基本派别,对第二方面的回答将哲学划分为可知论和不可知论;2.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及其两个方面;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及历史形态;唯心主义的根源、基本观点及主要形态;旧唯物主义的成就和缺陷;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它把实践作为考察精神和物质关系问题的基础,实现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唯物辩证的自然观和唯物辩证的历史观的高度统一,是唯物主义发展的最高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革命性和科学性相统一的哲学,是无产阶级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3.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和多样性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范畴及其意义;世界的统一性在于物质性;物质世界是多样性的统一;自然界的物质性与人类社会的物质性;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彻底的唯物主义一元论的根本要求;4.意识对物质的依赖关系和能动作用意识是人脑的机能,客观物质世界在人脑中的的主观映象,是人特有的精神活动;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社会历史的产物;意识与人工智能的关系;意识的能动性及其主要表现;发挥意识能动作用的途径和条件;唯物的辩证法1.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整体;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从普遍联系的总体上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功能;世界是永恒发展的过程;物质和运动的关系;运动和静止的关系;事物发展的规律性;规律是客观事物内部的本质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势;本质和现象、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的的辩证关系;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唯物辩证法,防止形而上学;2.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矛盾的含义;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事物发展的内因和外因;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矛盾分析方法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3.量变质变规律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一切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质、量、度;掌握适度原则的重要意义;量变和质变的含义及其基本形式;量变和质变的相互关系;4.否定之否定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辩证的否定观和形而上学的否定观;否定之否定;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1.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的反映论实践的含义和基本形式;实践的客观物质性、主观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认识的主体和客体的基本含义及其相互关系;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认识发展的动力、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以及认识的目的;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2.认识的辩证运动认识的感性形式和理性形式及其辩证关系;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从理性认识到实践;认识对实践的能动作用;认识运动的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认识辩证运动的原理是无产阶级政党群众路线的重要哲学基础;3.辩证思维方法辩证思维的实质和意义;辩证思维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抽象和具体、逻辑和历史的统一;4.认识的真理性和检验真理的标准真理及其客观性;真理的绝对性、相对性及其辩证关系;真理问题上的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真理是具体的;真理和价值的关系;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检验与逻辑证明的关系;5.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相互依赖、相互制约;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的一致性;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历程;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思想路线是实际工作中的认识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历史唯物论1.社会的本质、结构和社会形态劳动发展史是理解全部社会历史的钥匙;自然环境和人口是人类历史的自然前提,使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环境、人口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物质资料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人类社会是一个由社会物质经济结构、社会政治结构、社会意识结构构成的复杂的有机整体;社会经济结构即一定社会的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生产力的要素和构成;生产关系的构成和类型;2.所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生产关系与阶级关系;社会政治结构是指一定社会的政治上层建筑及其结合方式;国家政权是社会政治结构的核心;国家的起源、本质和职能;国体和政体及其相互关系;资本主义国家的本质和基本职能;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实质及其两重性;社会意识结构是是由各种意识要素和观念形态按一定关系和方式组成的有机系统;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社会意识形态属于思想上层建筑,在阶级社会中具有鲜明的阶级性;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历史进步性和阶级局限性;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社会的物质关系和思想关系;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社会形态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体;社会形态是具体的、历史的;社会形态范畴的方法论意义;社会形态的发展是自然历史过程;社会形态发展的统一性和多样性;3.社会发展的动力与规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一切社会的基本矛盾;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及其意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及其意义;社会基本矛盾是一切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决定着社会历史的一般进程;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生产力标准及其意义;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当代新科技革命对社会发展的深刻影响和巨大的推动作用;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社会革命是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是阶级社会形态更替的决定性环节;改革是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有效途径,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改革的目的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4.社会规律的客观性;社会规律实现的特点;社会历史发展过程是客观规律性同人的自觉活动的统一;社会历史观上的唯意志论和宿命论;人民群众是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变革社会制度、推动历史前进的决定力量;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活动和作用总是受到一定历史阶段的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条件的制约;无产阶级政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杰出人物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社会性是具体的、历史的;在阶级社会中,阶级性是人的本质属性的重要表现;人的价值及其实现;衡量人的价值的尺度;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群众、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树立集体主义观点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发展;。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摘要:一、唯物辩证法简介1.唯物辩证法的来源2.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思想二、唯物辩证法的两大观点1.联系与发展2.矛盾与统一三、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1.对立统一规律2.质量互变规律3.否定之否定规律四、唯物辩证法的五大范畴1.物质与意识2.量变与质变3.肯定与否定4.原因与结果5.偶然与必然正文:唯物辩证法是一种揭示事物发展规律的哲学方法,源于马克思主义哲学。

它主张用联系和发展的眼光看待事物,强调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影响,以及事物发展的内因和外因。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

它主张从事物的本质、内在联系和矛盾运动中把握事物的发展。

唯物辩证法的两大观点是联系与发展。

联系观点强调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影响,认为事物的发展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

发展观点强调事物的前进和上升,认为事物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由矛盾推动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是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和否定之否定。

对立统一规律认为,事物内部包含着矛盾,矛盾双方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共同推动事物发展。

质量互变规律认为,事物的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会引起质变,从而推动事物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认为,事物发展过程中,旧事物被否定,新事物产生,然后又被否定,如此循环往复,推动事物不断发展。

唯物辩证法的五大范畴是物质与意识、量变与质变、肯定与否定、原因与结果、偶然与必然。

物质与意识范畴强调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

量变与质变范畴强调事物发展过程中量的积累和质的飞跃。

肯定与否定范畴强调事物发展中的肯定和否定两个阶段,以及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

原因与结果范畴强调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和结果在事物发展中的辩证作用。

偶然与必然范畴强调事物发展中的必然性和偶然性,以及它们在事物发展中的辩证关系。

通过唯物辩证法,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世界,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从而指导我们的实践活动。

2.20知识点 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三大规律

2.20知识点 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三大规律

课外补充资料知识点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三大规律辩证法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一、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亦称矛盾规律。

它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是区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分水岭,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

1、两点论和重点论两点论就是要同时看到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以及主次之间的辩证关系,不能只看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

重点论就是在看到两个方面的同时,必须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方法论】坚持两点论反对一点论,坚持重点论反对均衡论。

2、内因和外因内因指事物的内部矛盾,外因指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外部矛盾。

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和第一位原因,外因是事物存在和变化发展的必要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所谓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方法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常见的哲学谚语】①两点论: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②重点论:牵牛要牵牛鼻子;好钢用在刀刃上;打蛇打七寸,擒贼先擒王。

③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打铁先得本身硬;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好酒不怕巷子深;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④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名师出高徒;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强将手下无弱兵。

⑤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看菜吃饭,量体裁衣;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解铃还需系铃人。

二、质量互变规律1、质、量和度质:一事物成为它自身而区别于其他事物内在规定性。

量:事物的规模、范围、程度;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

度:一定事物保持自己的质的量的限度、范围。

2、量变、质变量变: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之间的联系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之间的联系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之间的联系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它是指反映世界发展实际的哲学规律。

其中,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包括: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这三大规律相辅相成、互为基础,体现了自然界和社会生活的客观实际。

本文将探讨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之间的联系。

一、对立统一规律和质量互变规律的联系对立统一规律和质量互变规律也被称为物质运动的两个基本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指的是矛盾双方之间的对立和统一。

所有事物都具有矛盾性,这种矛盾既有对立面又有统一面。

对立是事物发展的动力,通过对立的斗争,事物得以不断发展。

质量互变规律则指的是事物在发展过程中,由于一定条件的变化而发生性质的转化。

这两种规律在更深层次上是密切相关的。

事物的质量变化是通过对立面的斗争而引起的。

在对立双方的斗争过程中,一方发生了数量的积累,导致性质发生转化,即量变引起质变。

这种质量互变的过程,在矛盾双方的斗争中不断循环推进。

因此,对立统一规律和质量互变规律是不可分割的,互为基础。

对立统一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两个基本法则之一。

对立统一规律从矛盾的角度考虑事物的发展,而否定之否定规律则从矛盾的解决角度探讨事物发展的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指的是事物的矛盾运动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通过否定一定的事物而达到新的合成。

这个新的合成,虽然通过否定得到,但是它又包含前一个过程的肯定和合成,既否定了前一阶段的矛盾,并同时保留了这个阶段的某些方面,也就是说,通过这种否定达到了更高层次的合成。

对立统一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联系在于,他们都是描述事物变化发展的两个不同侧面。

对立统一规律着重强调对立矛盾的双方必然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转化。

否定之否定规律则是在确立如何解决矛盾、达到新的发展阶段上的规律。

因此,二者是不可分割的整体,相辅相成,互为基础。

三大规律之间彼此交织、相互贯通、相互作用。

对立统一规律和质量互变规律是事物发展的两个基本侧面,是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发展的方向。

唯物辩证法的内容三大规律的内容及其方法论意义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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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的内容三大规律的内容及其方法论意义精选文档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组成部分,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是辩证法的三种基本历史形式之一。

它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经恩格斯、列宁等其他马克思主义者共同发展完善,形成的一套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体系。

唯物辩证法认为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世界存在的两个总的基本特征,其中,联系的根本内容是矛盾,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矛盾,它们都由矛盾决定,所以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承认矛盾,主张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1.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就是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它揭示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认为矛盾是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相互关系。

矛盾具有同一性,既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同时也具有斗争性,相互差异也相互排斥。

同一性与斗争性是对立统一的,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同样的,没有同一性就没有斗争性,正是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相互作用推动事物的发展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

矛盾分析法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对立统一规律告诉我们在实践中要坚持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反对“一点论”的形而上学片面观点。

要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不回避矛盾,逃避问题,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2.质量互变规律质是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它事物的规定性;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不断前进。

马克思主义哲学三大规律

马克思主义哲学三大规律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三大规律(1)对立统一规律①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矛盾统一性在事物发展中作用的表现使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转化,矛盾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作用的表现是推动事物量变和质变。

②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及其方法论意义。

任何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内因与外因的统一,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坚持内外因相统一的观点,坚持内因论反对外因论,又要反对忽视外因的片面观点。

坚持自力更生与对外开放的统一。

③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及其方法论意义。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区别、相互联系,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任何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个性与共性相联系而存在。

坚持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统一的观点,反对把两者剥离开来的形而上学观点,坚持从特殊到普遍再到特殊的认识秩序。

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

④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原理与方法论意义事物的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相互区别,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坚持抓中心、抓重点、抓关键并兼顾其他。

矛盾的主要方面与非主要方面相互区别、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坚持分清主次,分清本质和现象、主流和支流。

坚持唯物辩证法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观点和方法,坚持两点论,反对一点论,坚持重点论,反对均衡论。

⑤矛盾分析方法矛盾分析方法是唯物辩证法方法论体系中的最根本的认识方法。

内容:分析矛盾特殊性的方法,“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抓关键、看主流的方法,在对立中把握同一与在同一中把握对立的方法,批判与继承相统一的方法等。

(2)量变质变规律①质:一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它事物的规定性。

事物质的规定性是由事物内部矛盾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量: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认识量的意义: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只有正确了解事物的量,才能正确估计事物在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

谈谈我对马哲中三大规律的认识

谈谈我对马哲中三大规律的认识

谈谈我对马哲中三大规律的认识一、马哲中三大规律的概述1.1 马克思主义的三大规律是什么?马克思主义中的三大基本规律是指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它们是普遍性规律、发展性规律和矛盾性规律。

研究这三大规律有助于深入了解社会发展的本质和运动。

1.2 三大规律之间的内在联系三大规律之间相互联系,互为基础和条件,共同构成了世界的本质和运动规律。

普遍性规律是发展性规律的基础,而矛盾性规律又是普遍性规律的基础。

二、普遍性规律2.1 什么是普遍性规律?普遍性规律是指存在于不同事物和现象中的共同属性和共同规律。

它是客观存在的、反映事物本质的规律。

2.2 普遍性规律的特点普遍性规律具有普遍性、绝对性和根本性的特点。

它在所有事物和现象中都起作用,不受主观意志的干扰。

2.3 普遍性规律的作用普遍性规律揭示了事物的本质和运动规律,指导人们正确认识和改造世界。

它是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重要依据。

三、发展性规律3.1 什么是发展性规律?发展性规律是事物自身不断发展和变化的规律。

它是客观存在的、反映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

3.2 发展性规律的特点发展性规律具有发展性、相对性和历史性的特点。

它指导着事物的发展方向和变化趋势。

3.3 发展性规律的作用发展性规律揭示了事物的发展过程和阶段,引导人们认识和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在实践中推动事物的持续发展和进步。

四、矛盾性规律4.1 什么是矛盾性规律?矛盾性规律是指事物内部存在着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的两个或多个对立面,它们在事物发展过程中通过斗争和转化推动事物的发展。

4.2 矛盾性规律的特点矛盾性规律具有普遍性、斗争性和对立统一的特点。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推动事物由一种状态向另一种状态转化。

4.3 矛盾性规律的作用矛盾性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指导人们认识和处理事物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在实践中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五、马哲中三大规律的关系5.1 普遍性规律与发展性规律的关系普遍性规律是发展性规律的基础,二者相互补充、相互依存。

论证唯物辩证发三大规律及其方法论意义

论证唯物辩证发三大规律及其方法论意义

学院: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课程名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专业班级:12房产姓名:熊宇学号: 0123455论证唯物辩证发三大规律及其方法论意义一、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即是其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又叫矛盾规律,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双方既互相依存又互相对立的关系。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阐明了事物发展的动力源泉,贯穿于辩证法的其他规律之中并支配其他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2、量变质变规律世界上各种事物所以是这物而非他物,是因为每一事物都有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的质量,是指事物规模的大小、运动速度的快慢、颜色深浅数目多少等等。

一定范围内量的增减不会影响事物的存在,使事物保持一定质的数量界限就是度。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条件,一切事物变化都从量变开始,当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必然发生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事物的发展就是沿着量变到质变再到新的量变,这样循环往复以至无穷,在量变与质变的相互交替中实现。

3、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和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二、唯物辩证法方法论意义1、事物普遍联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第一,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要求我们要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

第二,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要求我们要正确认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坚持统筹兼顾,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和持续发展。

第三,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要求我们应顺应世界潮流,抓住机遇,扩大开放,发展自己。

2、把握矛盾性原理的方法论意义矛盾是客观、普遍存在的,要正视矛盾,不要回避矛盾;矛盾具有特殊性,要全面地具体地分析矛盾;用不同方法解决不同矛盾是辩证法的基本要求,要用正确的方法去化解矛盾。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摘要:一、唯物辩证法的两大观点1.事物的普遍联系与变化发展2.对立统一规律二、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1.质量互变规律2.否定之否定规律三、唯物辩证法的五大范畴1.事物之间的联系与相互作用2.事物的质与量3.事物的肯定方面与否定方面4.事物的自身否定5.事物的发展与联系正文: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观点,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规律和内在联系。

唯物辩证法主要包括两大观点、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

一、两大观点1.事物的普遍联系与变化发展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处于普遍联系之中,普遍联系引起事物的运动发展。

联系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观点和总特征。

事物的普遍联系表现为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

这种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要求人们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观念,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

2.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规律,它揭示了事物矛盾运动的内在规律。

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矛盾的两个方面(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相互依存、相互排斥,通过矛盾的斗争和统一,事物不断发展。

二、三大规律1.质量互变规律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和过程。

事物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变化,只要不引起质的变化,一事物仍保持其质的稳定性,仍是原来的事物。

这种保持事物质的数量界限就是度。

质量互变规律表明,事物在发展过程中,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2.否定之否定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事物矛盾运动的进一步展开。

它表明事物发展的过程是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否定之否定是事物的自身否定,是新事物产生和旧事物灭亡的过程。

这个过程体现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上升性。

三、五大范畴1.事物之间的联系与相互作用事物之间的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的关系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的关系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的关系前缀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是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的。

它们分别是:1.物质的规律:指自然物质运动发展的规律,是唯物主义思想的基础。

物质的基本属性就是运动,物质的运动是无穷无尽的、永不停止的,从而形成了物质的各种形态和发展变化的过程。

2.矛盾的规律:指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根源,矛盾的斗争是推动事物发展变化的力量。

矛盾有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内部矛盾是事物自身内部存在的矛盾,外部矛盾是事物和其他事物之间的矛盾。

3.发展的规律:指事物的发展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从量变到质变的演化过程。

发展的过程中,必然经历着矛盾、斗争和革命,推动事物不断发展、进步和超越。

三大规律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了辩证法的核心理论体系。

物质的规律是唯物主义基础,为后续的规律提供了物质基础和价值标准;矛盾的规律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根源;发展的规律是事物演化趋势和本质规律,是理解和把握事物发展规律的重要参考和指导。

三大规律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构成了前缀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为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事物发展变化提供了有益的思想支持。

前缀唯物辩证法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在应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践和自然科学发展的需要而形成的。

前缀唯物辩证法主要包括三大规律,它们是物质的规律、矛盾的规律和发展的规律。

这三大规律是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的。

首先,物质的规律是前缀唯物辩证法的第一条规律。

这个规律强调了物质的本质属性是运动,并且这种运动是无穷无尽的、永不停止的。

物质的运动发展形成了自然界万物的形态和变化。

物质的规律是前缀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的基础,是决定一切事物发展的基础条件。

其次,矛盾的规律是前缀唯物辩证法的第二条规律。

矛盾指事物内部存在的对立面,是推动事物发展变化的动力。

矛盾的斗争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根本。

矛盾有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两种形式。

内部矛盾指事物内部的对立和斗争,外部矛盾指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的矛盾和斗争。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之一,包含了许多重要观点、规律和范畴。

以下是其中的一些核心内容:
两大观点:
1.物质决定意识:唯物辩证法强调物质是现实的基础,意识是物质的产物,社会意识和观念是受社会存在和物质条件制约的。

2.辩证法观点: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强调事物的矛盾运动和统一。

辩证法不仅看到事物的表面现象,更深入探究其内部矛盾和发展趋势。

三大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事物内部存在着矛盾,这些矛盾相互作用、相互斗争,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2.质量互变规律:在一定条件下,事物的数量变化会引起事物质量的突变,从而引发新的质的变化。

3.否定之否定规律:事物的发展不是线性的,而是螺旋式上升的,旧事物通过矛盾的斗争被否定,但同时也被新事物所肯定,形成更高级的发展阶段。

五大范畴:
1.本质和现象:揭示事物内部的本质和外部的现象之间的关系,强调要深入了解事物的本质,而不仅仅是表面现象。

2.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强调在事物发展中存在着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必须明确主要矛盾才能抓住事物的发展方向。

3.必然性和偶然性:认识到事物的发展是有一定规律性的,同时也受到偶然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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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可能性和现实性:强调在一定条件下,事物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可能性,但要实现必须有现实的条件和途径。

5.内因和外因:强调事物发展既受内部因素的驱动,也受外部条件的制约。

这些核心观点、规律和范畴构成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框架,指导着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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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一、基本概念:
矛盾,矛盾的同一性,矛盾的斗争性,内因,外因,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主要矛盾,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的次要方面,两点论,重点论,矛盾分析方法,对立统一规律
二、重点难点辅导:
1、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注意:第一,这是比较综合的问题,既要谈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又要讲内外因问题,如果出题只问其中一部分,那么回答所问的那部分即可。

第二,对于事物发展的动力问题,考生容易记住矛盾的对立统一。

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对立统一,但往往忽视二者的辨证统一、相互结合构成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事物的运动这关键的一层含义。

2、矛盾问题的精髓:
要把握矛盾特殊性的具体表现。

3、事物发展的内因和外因:
第一,事物发展的内因与外因的辨证关系原理及其现实
意义在以往考试末以大题形式出现过,应予以重视。

第二,内外因辨证关系中不要以为内因决定外因;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并不等于内因决定外因。

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一、基本概念:
联系,发展,运动,静止,规律,现象,本质,原因,结果,必然性,偶然性,可能性,现实性,唯物辩证法,形而上学
二、重点难点分析
1、两种发展观的对立(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
注意:形而上学理解的同一,是一种绝对相同,是抽象的同一,是排斥差别的同一。

现实中不存在这种同一。

形而上学与唯物辨证论对立的焦点就是,是否承认事物的内在矛盾性,是否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而唯物辩证法认为同一是包括差别、对立的同一。

2、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核心:
注意:这条规律是揭示事物发展源泉和动力的规律。

矛盾既对立又统一,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的相互结合,由此推断事物的转化和发展。

3、规律及其属性
注意:第一,把握规律与认识、规律与真理的区别。

规律指的是事物自身具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内在的本
质必然联系,具有客观性。

真理则是对规律的认识,属意识领域。

第二,承认社会历史发展有规律,不等于承认历史事件可以重复出现。

社会历史规律的重复性是指同类历史事件中共同的、本质的东西一再发生作用,并不是历史事件的重复发生。

历史事件是历史活动中主客体、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它总是个别的、具体的,它是不可重复的,这一点与自然发展的规律有所区别。

4、透过现象揭示本质是认识规律的途径
注意:第一,要掌握这一对范畴要注意本质与规律、必然性的联系。

第二,现象不论是真象、还是假象,都是客观事物自身所具有的,假象不等于错觉。

错觉是人们的一种错误的认识,属于主观领域的问题,而假象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具有的,但假象容易引起错觉。

第三,在表述现象范畴时,注意用语的准确性。

现象不是对事物联系的反映,现象总是要表现本质,而不能表述为反映本质。

否定之否定规律
一、基本概念:
肯定,否定,新生事物,否定之否定,否定之否定规律
二、重点难点复习:
1、两种否定观的对立
注意:辨证的否定特别强调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自己否定自己。

否定不是与旧事物一刀两断,是扬弃。

2、否定之否定规律及其特点
注意:掌握这条规律要正确理解以下几点:
第一,明确否定之否定的含义。

第二,发展的上升性、前进性,这是事物发展的总的趋势。

事物的发展不是简单的循环。

第三,事物发展呈现周期性,特别要注意出发点的确定,事物发展的周期性是事物自身具有的,并不是人为加在客观事物上的。

第四,重复性,但不是简单的重复,不是简单的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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