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划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划分
一、地下室工程全部划归为地基与基础分部的习惯做法是错误的
1 、±0.000 以下工程划归为地基与基础分部是《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301 — 88 )规定的。此规范后被《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01 )
取代,取消了此条规定。现行版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13 )更没此规定。
2 、但±0.000 以下工程划归为地基与基础分部的习惯做法沿袭至今!
3 、按照这种划分方法,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13 )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 51004-2015 )就有很大的问题。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规定地基与基础分
部工程按下图划分地基与基础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从图中可以看出:基础子分部只
包含各类基础,而不包括地下室中的梁板柱。地下室中的梁板柱混凝土结构没有安身之地,就无法纳入基础分部(例外:如果地下室作为箱形基础则应纳入地基与基础分部)。
(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 GB 51004-2015 )规定地基基础工程应施工的内容见下图,依然不包括地下室中的梁板柱混凝土结构。
4、地下室中的梁板柱混凝土结构特征与主体结构类似,与地基基础明显不同,划
入主体结构更合适。且《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地基与基础分部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 51004-2015 )中已没有它们的立足之地。
5、综上所述,地下室工程全部划归为地基与基础分部的习惯做法是错误的。二、正确
划分方法
1 、原则:在 GB50300-2013 上明确的,照办;不很明确的,应该根据分部工程划
分的主要原则,并结合工程实际来划分,这个原则就是合理且方便验收。
2、若地下室作为箱形基础,则地下室划为地基与基础分部。
3、把与土直接接触的部分划归为地基与基础分部,如各种地基、各种基础、基坑支护、地下水控制、土方、边坡、防水层、基础垫层、地下车库的斜道、挡土墙等。而地下室内的框架柱、梁、内墙柱、剪力墙、隔墙等划归主体分部。
三、结语
地下室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一定要符合现行规范的要求,决不能按照习惯做法一错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