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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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使用年限_文档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提示:原国税发[2000]84号中第二十五条(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本次调整为4年,新增加了电子设备为3年。

要注意的是,本规定自2008年起实施,以前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能调整。

关于预计净残值,企业可自行确定,只要是合理的就行。

一经确定,不得变。

所得税实施细侧》规定:“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新税法规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及追溯调整关于固定资产折价的最低年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物,为20年;(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电子设备,为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从事开采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的企业,在开始商业性生产前发生的费用和有关固定资产的折耗、折旧方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标准

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标准

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标准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标准是指企业在会计上确认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这是企业会计核算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标准直接关系到企业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也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税收和盈利水平。

因此,合理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标准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标准的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科学合理、客观真实、稳定一致。

科学合理是指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特点和技术状况,结合行业规范和国家标准,进行合理的评估和预测;客观真实是指要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和经济效益,进行客观的评估和确定;稳定一致是指要保持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标准的稳定性和一致性,不得随意变更。

其次,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标准的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因素,固定资产的技术状况、经济效益、市场行情、法律法规等。

固定资产的技术状况是指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维护保养情况、更新改造情况等;经济效益是指固定资产的使用价值、折旧价值、残值等;市场行情是指固定资产的行业标准、市场价格、市场需求等;法律法规是指固定资产的相关法律规定、税收政策、会计准则等。

最后,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标准的确定应当遵循以下程序,评估预测、会计核算、财务报告。

评估预测是指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因素,进行合理的评估和预测;会计核算是指根据评估预测的结果,进行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和确认;财务报告是指将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标准纳入企业的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披露和公布。

综上所述,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标准的确定是企业会计核算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需要遵循科学合理、客观真实、稳定一致的原则,考虑固定资产的技术状况、经济效益、市场行情、法律法规等因素,遵循评估预测、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的程序,确保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标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经营管理,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税收合规,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标准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标准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标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a.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固定资产年限一、通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1.机械设备10━14年2.动力设备11━18年3.传导设备15━28年4.动输设备8━14年5.自动化掌控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掌控设备8━12年;电子计算机4━10年;通用型测试仪器设备7━12年6.工业窑炉7━13年7.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9━14年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设备工具18━22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年二、专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9━15年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发电及供热设备12━20年;输电线路30━35年;配电线路14━16年;变电配电设备18━22年;核能发电设备20━25年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8━12年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8━14年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7━14年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5━10年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6━12年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8━14年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7━15年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15━22年19.核工业专用设备20━25年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自来水15━25年;燃气16━25年三、房屋、建筑物部分固定资产年限21.房屋;生产用房30━40年;受到锈蚀生产用房20━25年;嘉曼锈蚀生产用房10━15年;非生产用房35━45年;简易房8━10年22.建筑物;水电站大坝45━55年;其他建筑物15━25年b.商业流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一、通用设备分类固定资产年限1.机械设备10━14年2.动力设备11━18年3.传导设备15━28年4.动输设备8━14年5.自动化、半自动化掌控设备8━12年;电子计算机4━10年;空调器、空气压缩机、电气设备10━15年;通用型测试仪器设备7━12年;传真机、电传机、移动无线电话5━10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年;音响、录(摄)像是机10━15年二、专用设备分类折旧年限1.营业柜台、货架3━6年2.加工设备10━15年3.油池、油罐4━14年4.制冷设备10━15年5.粮油原料整理筛选设备6━10年6.小火车6━12年7.烘干设备6━10年8.酱油、醋、酱、腌菜腐蚀性严重的;设备和废旧物资加工设备4━8年9.库(厂)内铁路专用线10━14年10.地磅7━12年11.吊动机械设备8━14年12.消防安全设备4━8年13.其他经营用设备及器具15━20年三、房屋、建筑物分类折旧年限1.经营用房、仓库;钢结构35━45年;钢筋混凝土结构30━35年;钢筋混凝土砖结构25━30年;砖木结构20━30年;危险物品专用仓库20━25年2.简易房8━10年;围墙4━8年;烘干塔12━17年;地坪、晒场、晒台、货场5━10年3.其他建筑物10━20年。

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的定义和使用年限

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的定义和使用年限

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的定义和使用年限(1)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称为固定资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也应列为固定资产。

(2)属于整体之一部分, 不便或不宜划分, 而其整体总值符合固定资产标准者,应列为固定资产。

(3)凡相同种类、规格的设备、器具、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虽然单位价值不足2000元,但数量较多,总值较大,而又集中管理者亦应列为固定资产。

(4)单台电动机其功率为30KW以上(含30KW)应列为固定资产。

(5)成套生产装置上的管道、阀门、仪器仪表、线路在竣工时应列为固定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1固定资产报废1 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逐级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2 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2.1 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2.2 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2.3 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2.4 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2.5 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3 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产线上使用,主管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规定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规定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规定为了规范和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常财行资〔2007〕1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等事项明确如下:一、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涉及报废、报损等处置事项,应严格按照《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见附件)的规定,到市财政部门或授权管理单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二、已达到使用年限,需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应提交以下材料: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附资产处置清单);2.固定资产原始价值凭证和相关资料。

如购货发票复印件、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证复印件、固定资产卡片复印件等。

涉及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另须提供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的复印件(无权证者可提供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乡建设局等主管部门有关批文及房屋的红线图)。

涉及交通运输类设备的,应同时提供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复印件。

三、未达到使用年限,需提前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除提供以上所列材料外,另按下列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一)房屋建筑物1.经房屋安全鉴定部门鉴定为“危险房”等级的房屋,提交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因市政建设规划需要拆迁的房屋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提交规划、国土资源、房产管理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房屋建筑物的附属配套建筑物,由于主体建筑物拆迁、重建等原因,造成附属建筑无法继续使用的,提交与主体建筑物相应的证明文件。

(二)交通运输类设备1.未达到使用年限的机动车辆(警用车辆除外),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申请提前办理报废、报损:(1)机动车辆多次维修无法达到车辆管理部门年度检验标准的,提交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检测报告。

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1)房屋、建筑物,为20年;(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电子设备,为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从事开采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的企业,在开始商业性生产前发生的费用和有关固定资产的折耗、折旧方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1)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2)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

第九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A.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一、通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1.机械设备10━14年2.动力设备11━18年3.传导设备15━28年4.动输设备8━14年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电子计算机4━10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6. 工业窑炉7━13年7.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9━14年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设备工具18━22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年二、专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9━15年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发电及供热设备12━20年;输电线路30━35年;配电线路14━16年;变电配电设备18━22年;核能发电设备20━25年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8━12年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8━14年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7━14年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5━10年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6━12年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8━14年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7━15年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15━22年19.核工业专用设备20━25年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自来水15━25年;燃气16━25年三、房屋、建筑物部分折旧年限21.房屋;生产用房30━40年;受腐蚀生产用房20━25年;受强腐蚀生产用房10━15年;非生产用房35━45年;简易房8━10年22.建筑物;水电站大坝45━55年;其他建筑物15━25年最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最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最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最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释义」本条是对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

虽然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长短,只是涉及缴纳税款的时序问题,但是国家每年财政收入的要求、通货膨胀或者紧缩等经济情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决定了,若不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基本要求,仍然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利益。

所以,国家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的共有特性,对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最基本的强制规定,以避免国家税收利益受到大的冲击。

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并未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直接的规定,而是笼统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参照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原外资税法实施细则则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作了规定: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短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本条基本沿用了外资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但也作了小幅度的调整:首先,增加授予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可以作除外规定的权力;其次,将飞机的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10年;再其次,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3年;最后,将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3年。

本条的规定,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

(一)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

房屋和建筑物作为最主要的固定资产,其构造、属性等方面相对较为特殊,使用寿命相对较长,价值相对较高,其使用价值的体现也是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根据收入与支出配比原则等要求,其折旧年限也应相对较长,所以本条规定,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这基本能反映房屋、建筑物的现实使用情况。

固定资产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使用年限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提示:原国税发[2000]84号中第二十五条(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本次调整为4年,新增加了电子设备为3年。

要注意的是,本规定自2008年起实施,以前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能调整。

关于预计净残值,企业可自行确定,只要是合理的就行。

一经确定,不得变。

所得税实施细侧》规定: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新税法规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及追溯调整关于固定资产折价的最低年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物,为20年;(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电子设备,为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从事开采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的企业,在开始商业性生产前发生的费用和有关固定资产的折耗、折旧方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固定资产报废年限规定

固定资产报废年限规定

固定资产报废年限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长期使用或价值超过一年的资产,包括土地、房屋、设备、机械、车辆等。

由于长期使用,固定资产会逐渐老化或无法继续使用,因此企业需要制定固定资产报废年限规定,以便进行定期报废和更新。

固定资产报废年限规定是指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技术水平、市场需求等因素制定的一个指导性规定,用于决定何时进行固定资产的报废和更换。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提高生产效率和竞争力。

在制定固定资产报废年限规定时,企业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使用寿命: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企业制定报废年限规定的基础。

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在制定规定时应充分考虑资产所处的环境、材料等因素,以确定适当的报废年限。

2. 经济效益:固定资产在使用一定年限后,其经济效益会逐渐减弱,甚至无法继续使用。

因此,企业需要根据固定资产的经济状况和预期收益来确定报废年限。

如果固定资产无法产生足够的收益来覆盖维护和修理费用,那么就应该考虑进行报废和更换。

3. 技术水平: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固定资产的技术水平也会迅速提升。

当固定资产的技术水平过时,无法满足企业的生产需求时,就应该考虑进行报废和更新。

因此,在制定报废年限规定时,企业需要关注市场上的最新技术发展,以确定合适的更新时间。

4. 环境法规: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环境法规对企业固定资产的污染排放等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

当固定资产无法达到环保要求时,就需要考虑进行报废和更换。

因此,在制定报废年限规定时,企业需要充分了解相关的环境法规和政策,以确保固定资产的合规。

综上所述,固定资产报废年限规定对企业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通过合理地制定报废年限规定,企业能够及时报废老化的固定资产,保持生产设施的先进性和完整性,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同时,也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和环境法规的变化,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因此,企业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固定资产报废年限规定,并在实际运作中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以确保规定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固定资产类别及使用年限新准则

固定资产类别及使用年限新准则

固定资产类别及使用年限新准则
根据新准则,固定资产类别及使用年限如下:
1. 建筑物:使用年限通常为20年以上,但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变化。

2. 计算机设备、通信设备和办公设备:使用年限通常为3-5年,但可能根据技术进步的速度而有所变化。

3. 机械设备和生产设备:使用年限通常为5-10年,但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变化。

4. 运输工具:使用年限通常为5-10年,但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变化。

5. 电子设备和仪器设备:使用年限通常为3-5年,但可能根据技术进步的速度而有所变化。

6. 租赁设备:使用年限通常根据租赁协议的期限来确定。

7. 土地:由于土地具有永久性,不计提折旧。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的使用年限仅为一般情况下的估计值,具体的使用年限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层的判断来确定。

固定资产分类及使用年限规定

固定资产分类及使用年限规定

固定资产分类及使用年限代码HH1H2MM1M2CC1C2EE1E2资产类别房屋及建筑物(house)主要房屋其他建筑物机器设备(machinery)主要机器设备其他机器设备运输设备(car)生产运输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子设备(electron)办公电子设备生活电子设备使用年限30年20年10年5年4年4年3年3年残值率3%3%3%3%3%3%3%3%一、固定资产的分类:1、H1主要房屋:指厂房、办公楼、宿舍楼、食堂、门卫室、变电站、空压机房等房屋。

2、H2其他建筑物:道路、围墙、水池等建筑物。

3、M1主要机器设备:指生产上的主要生产设备。

喷雾塔、料仓、压机、窑炉、釉线、球磨机、挖掘机、铲车等。

4、M2其他机器设备:指辅助生产用的设备。

如空压机、隔膜泵、打包机等。

5、C1生产运输设备:指只能在厂内行驶的车辆。

如叉车、平板车、观光车。

6、C2交通运输设备:指小轿车、汽车、货车等在车管所办理正式登记的车辆。

7、E1办公电子设备:指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数码相机、扫描仪、。

8、E2生活电子设备:指空调、冰箱、洗衣机、冰柜、液化气灶台等。

二、固定资产的编码规则:1、固定资产的编码由五位字符表示。

第一位字符表示固定资产的大类,第二位字符表示固定资产大类中的小类,最后三位字符表示序时的流水号,从001开始。

2、方正飞越A600-4E25台式计算机的编码为E1001。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1、H类和M类固定资产台账由设备科建立台账,C类和E类固定资产台账由行政科建立台账。

2、财务部建立全公司固定资产台账,并组织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定期盘点。

单位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标准

单位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标准

对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尚可继续使用的资产,各单位要继续使用,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对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标准的,且没有损毁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不得自行处置,财政部门一律不安排更新资金。

各单位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使用、处置和更新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专业性设备按照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标准:
1、台式计算机6年
2、笔记本电脑6 年
3、显示器(大屏幕显示屏)6年
4、复印机6年(或复印速度小于等于20页/分钟的,总页数达到50万页;复印速度大于20分钟的,总页数达到80万页)
5、扫描仪8年
6、激光(喷墨)打印机7年
7、针式打印机8年
& 一体机6年(或打印、复印、传真总页数达到120万张)
9、传真机10年
10、碎纸机10年
11、投影仪8年
12、数码摄影、摄像设备8年
13、其他摄影、摄像设备10年
14、服务器6年
15、小型机8年
16、路由(交换)设备6年
17、网络安全设备4年
18、电冰箱10年
19、电视机10年
20、空调10年
21、洗衣机8年
22、电开水器5 年
23、办公家具长期使用(损坏无法修复可报废)
24、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10年或车辆行驶超过
万公里;车辆无法达到交通管理部门年度检查标准及无法通
过环保部门审验;其他经财政部门批准进行处置的车辆。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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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一通用设备部通用设备分类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10~14年
2.动力设备11~18年
3.传导设备15~28年
4.动输设备6~12年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电子计算机4~10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
6.工业炉窑7~13年
7.工具及其它生产用具9~14年
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18~22年设备工具、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年专业设备分类折旧年限
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9~15年
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发电及供热设备12~20年输电线路30~35年配电线路14~16年变电配电设备18~22年核能发电设备20~25年
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8~12年
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8~14年
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7~14年
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5~10年
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6~12年
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8~14年
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7~15年
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15~22年
19.核工业专用设备20~25年
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自来水15~25年燃气16~25年房屋、建筑物分类折旧年限
21.房屋生产用房30~40年受腐蚀生产用房20~25年受强腐蚀生产用房10~15年非生产用房35~45年简易房8~10年
22.建筑物45~55年其它建筑物15~25年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一、通用设备部分
1.机械设备10━14年
2.动力设备11━18年
3.传导设备15━28年
4.动输设备8━14年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电子计算机4━10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
6.工业窑炉7━13年
7.工具及其它生产用具9━14年
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设备工具18━22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年
二、专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
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9━15年
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发电及供热设备12━20年输电线路30━35年配电线路14━16年变电配电设备18━22年核能发电设备20━25年
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8━12年
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8━14年
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7━14年
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5━10年
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6━12年
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8━14年
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7━15年
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15━22年
19.核工业专用设备20━25年
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自来水15━25年燃气16━25年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折旧年限
21.房屋生产用房30━40年受腐蚀生产用房20━25年受强腐蚀生产用房10━15年非生产用房35━45年简易房8━10年
22.建筑物水电站大坝45━55年其它建筑物15━25年商业流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一、通用设备分类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10━14年
2.动力设备11━18年
3.传导设备15━28年
4.动输设备8━14年
5.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电子计算机4━10年空调器、空气压缩机、电气设备10━15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传真机、电传机、移动无线电话5━10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年音响、录(摄)像机10━15年
二、专用设备分类折旧年限
1.营业柜台、货架3━6年
2.加工设备10━15年
3.油池、油罐4━14年
4.制冷设备10━15年
5.粮油原料整理筛选设备6━10年
6.小火车6━12年
7.烘干设备6━10年
8.酱油、醋、酱、腌菜腐蚀性严重的设备和废旧物资加工设备4━8年
9.库(厂)内铁路专用线10━14年
10.地磅7━12年
11.吊动机械设备8━14年
12.消防安全设备4━8年
13.其它经营用设备及器具15━20年
三、房屋、建筑物分类折旧年限
1.经营用房、仓库钢结构35━45年钢筋混凝土结构30━35年钢筋混凝土砖结构25━30年砖木结构20━30年危险物品专用仓库20━25年
2.简易房8━10年围墙4━8年烘干塔12━17年地坪、晒场、晒台、货场5━10年
3.其它建筑物10━20年其他
1、固定资产折旧残值率,内资企业5%,外资企业10%。

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有相关规定,房屋建筑类20年,主要设备10年,电子设备、辅助设备、车辆等5年。

3、固定资产的折旧(一)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二)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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