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化视角下的文化资源开发_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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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 OU RNAL OF OCEAN UNIV ERSIT 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2008年第3期NO.3.2008
产业化视角下的文化资源开发:问题及其解决方案3
张胜冰
(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青岛266071)
摘 要:开发文化资源已成为文化产业的一种普遍模式。

在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背景下,我国文化资源的生
存状况面临着严峻挑战,不顾文化资源保护需要的滥开发、过度开发、制造大量“伪文化”的现象十分突出,造成严
重的生态灾难和后果。

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要纳入生态学的视野,在有效实施文化资源保护的基础上循序进行。

本文就还就我国文化资源开发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

关键词:文化资源开发与保护;产业化;生态学视野;解决方案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335X(2008)0320029205

从全球范围来看,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为世界各国所重视,开发利用文化资源已经成为当今文化产业的一种普遍模式,成为各地发展文化产业的主要路径。

但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不能只是从经济上考虑问题,把文化资源当作攫取经济利益的手段,而是要有生态学的视野。

所以,在当代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背景下,更应当正确处理好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文化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永续利用。

这里有两个典型案例值得我们深思。

第一个案例是湖南著名自然名胜风景区武陵源。

该风景区1992年12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遗产名录,它位于湖南的西北部,面积26000多公顷。

景区内最独特的是3000余座尖细的砂岩柱和砂岩峰,大部分都有200米高。

在峰峦之间沟壑、峡谷纵横,分布着池塘和瀑布,还有各种不同类型的石洞和巨大石桥。

武陵源自然名胜风景区由3部分组成:张家界森林地质公园、索溪峪、天子山。

除地貌景观奇特外,还有大量的珍稀动植物资源,仅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就达13种之多,构成一个完整的自然生态系统。

但是,近年来该景区为了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观光旅游,加大了开发的力度,在景区内建造了巨大的升降电梯,目的是为了让游客能更容易到达山峰的顶部去观赏。

这个人工工程不仅
耗费了巨大的资金,还造成了对生态景观人为的破坏,投入运营以来一直受到国内外激烈的批评,最后被国家有关部门强令拆除,恢复其自然生态原貌。

另一个案例是广东开平市的碉楼与古村落。

刚刚申请世界文化遗产获得成功的广东开平市碉楼与古村落,在2007年10月迎来了首个黄金周,前来参观的游客蜂拥而至。

据当地旅游部门的统计,来开平碉楼参观的游客是平时的3倍,很多来自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城市的游客都开着私家车,还有不少省外的游客慕名而来,使得平日宁静的小镇充满了喧嚣与热闹。

尤其是村民的生活发生了变化,越来越多的村民开始经营碉楼农家饭、在路边摆摊叫卖本地产的花生、陈皮、红薯干等土特产品,一派繁忙的景象,村民都在忙着经商赚钱,使得商业味越来越浓。

很多游客感叹道:原来想象中这里应该是一个古朴、宁静的乡村,没想到到处都是经商叫卖的,完全没有那种古村落的感觉。

如果这里古老的民风民俗发生了变化,只剩下几座碉楼又有什么用呢?
这样的例子不仅仅是发生在湖南和广东,在全国还有很多。

比如,由张艺谋导演的大型实景演出《印象・丽江》,沿袭了广西桂林《印象・刘三姐》的演出模式,以此加大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拉动当地的旅游业。

由于是在著名的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地丽江自然风景区内上演,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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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稿日期:2005212206
作者简介:张胜冰(19572 ),男,山东邹平人,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副主任,博士,主要从事文化产业和文化研究。

括当地纳西族学者在内很多人士对这种为了商业利益破坏民族文化的完整性的做法提出激烈批评。

因为是在户外举行的大型实景演出,很可能由于人多的原因而造成对自然风景区的破坏,引起生态灾难。

而且,这种表演性质的演出,往往是一种商业效应,并不利于人们真实地去了解纳西族古老的文化传统和日常生活,也不利于纳西族文化的保存。

从这些例子中反映出当代社会的一个悖论:要考虑文化资源如何开发利用以及为现实服务等问题,而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为现实服务又不利于其更好的保护。

这显然是陷入了一个两难的境地:既要开发又要保护,这也是世界各国面临的普遍难题。


文化资源是人类除自然资源外最重要的资源,它既存在于人类的物质领域,又存在于人类的精神领域,构成了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没有文化资源,就如同没有自然资源一样,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不可想象的。

文化资源的价值正不断被当代社会所认识,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把保护文化资源作为一项重要的国策,大力实施文化保护工程。

同时,在保护的基础上有效开发利用文化资源,已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问题。

发展文化产业离不开文化资源的开发,而文化资源如何开发?通过什么途径开发?这是需要认真思考的。

很多地方一说起发展文化产业,就一哄而起地招商引资,对文化资源(尤其是文化遗产)大搞商业性开发,不顾文化资源保护的需要兴建大量商业性项目,或是以维护所谓文化的名义建造许多漂亮崭新的仿古建筑、街区和文物景点等等,其实这不是在尊重历史,而是滥造出许多没有任何历史价值的东西。

也有的地方搞文化产业热衷于大建歌舞厅、娱乐城、开网吧、游戏厅等,把这些当作文化资源开发,而对保护那些真正的历史文物却不感兴趣,甚至不愿意投入经费。

我们常常看到,很多城市搞建设实际上也是同商业开发联系在一起的,直接的经济利益驱使使得城市被大拆大建,许多传统文化资源遭到破坏,而那些廉价的被加以现代化改造的所谓文化景观随处可见,甚至是泛滥成灾,这已经成为城市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现代城市发展一味追求所谓的现代感和时尚感,于是不惜拆掉老城建新城、拆掉老街建新街、拆掉老建筑建新建筑,使城市文脉中断,传统文化资源遭到破坏,城市没有了历史感和厚重感;或是建造许多充满商业味的仿古建筑和街道(如开封的宋代一条街、昆明的金马碧鸡坊、很多影视城中的所谓老街、旧城等)。

北京的胡同是北京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北京文化特色的体现,但随着城市的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高楼大厦越盖越多,胡同已经成为一种濒危文化资源,数量在急剧减少。

南京的城墙过去也在城市建设中被大规模地拆除,遗留下来的已经不多。

我们看到,近年来很多城市建设得越来越新,也越来越充满现代气息,但却越来越让人感觉缺少文化内涵,同质化现象越来越突出,这是传统文化资源消失的结果。

在南京中山陵,前些年曾发生过这样一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事件:地产开发商要在中山陵周边开发商品房,据说得到了有关部门的批准,准备动工。

中山陵不仅是孙中山先生的寝陵,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价值和时代意义,而且周围森林茂密,植被完好,生态环境十分优越,为南京著名的自然保护区和城市森林公园。

如果在周边地区大规模开发商品住宅区,不仅与整个中山陵的文化气氛极不协调,而且还会对周围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自然之友”协会会长梁从诫先生得知此事后,不遗余力地加以阻止,并上报国家有关部门,才使得这个事件最终没有酿成生态灾难。

类似于这样的例子在国内还有很多,并非是个例,这说明人们的文化保护意识非常淡薄,这也就使得我国文化资源的生存现状不容乐观。

在现代社会,文化资源越来越受到“伪文化”的侵蚀,造成很大危害。

“伪文化”的泛滥不但降低了人们的审美水平,使人们的文化追求变得廉价和肤浅,而且还对真实的文化失去了一种维护的能力,这显然是不利于文化资源保护的。

我国许多城市中新建的大量的微缩景观主题公园,采用现代化的复制手段,把一些世界各国著名文化遗产加以拷贝,浓缩在公园中,满足于人们的一种肤浅的文化心理,这种所谓的文化资源开发,开发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化,而是为了商业目的向人们提供了一种虚假的文化幻像而已,这是“伪文化”思潮泛滥的表现。

因此,保护文化资源就是要保护文化的历史真实性,引导人们去体验真实的文化内涵,在真实的文化情境中去了解历史。

这对于提高人们的文化素养无疑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而要做到这一点,首要的就是保护文化资源的完整性与真实性,防止被庸俗化。


文化资源是一种不可替代的资源,不仅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价值,也对当代社会具有重要现实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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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

在现代社会中,文化产业发展与文化资源开发具有密切关系,因此,开发利用文化资源是必要的,但文化资源开发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第一,要坚决贯彻以保护为主的原则。

文化资源属于一种珍贵的资源,有的还属于濒危资源,具有不可修复性,它保留着许多“历史记忆”元素,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价值。

为了永续利用,造福于子孙后代,必须对文化资源予以有效保护。

“保护是硬道理”[1],这是人们对文化资源的一种基本态度。

要做到更好地保护文化资源,不仅需要在认识上树立起明确的保护意识,而且还要制订出如何进行保护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例如,对我国传统节日文化的保护已经越来越受到关注,这是因为,随着全球化的到来,西方的强势文化对我国传统文化造成很大冲击,许多西方节日近年来在中国越来越流行,而中国传统节日文化随着商家对洋节日的炒作在不断消退,这可能使传统文化资源慢慢流失。

为此,有学者建议国家应尽快启动我国重要年节———春节的“申遗”工程,把春节列为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申报,通过“申遗”来遏制传统年文化的消失,让更多的人关注中国传统的节日。

不仅以春节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受到威胁,许多少数民族文化也不同程度地面临着文化传统失传的危险,一些学者在这方面进行了很多富有创造性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例如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周文中教授等主持的中美合作项目“民族文化的自我传习、保护与发展”,其基本原则是:“通过与当地民族真诚的持续的合作,使各民族增强对自己文化的信心,提高对其文化的进行自我传习、保护和发展的能力。

”“民族文化的保护(conservation)必须是基于本民族自觉的内在的意愿,不是‘冻结’,更不能靠外在的强制力量来限制,发展也并非外来的开垦,而应该强调自动的演进(evolution)。

”[2]
近年来,在对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方面,很多地区都在积极探索不同的形式与路径,取得许多成功的经验。

这些保护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把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纳入到生态学视野中,以生态学的方式积极开展保护工作。

诸如“民族文化生态村”或“民族生态博物馆”、“民族文化传习所”等形式的出现,为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提供了一种可供推广应用的模式。

例如,“民族文化生态村”和“民族生态博物馆”,它们在构想上有很多相似之处,都强调要把民族文化的保护放在一种现实的生态空间中进行,而不是把它们放在一个封闭的静态环境中,这样才能保持民族文化的“原汁原味”。

而要做到这一点,
关键在于“不能使之脱离其原生的土壤,原生的社会环境,原生的文化氛围。

”[3]
“民族生态博物馆”是把少数民族自然、社会、文化进行整体保护、传承和研究的一种尝试,首先在贵州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实验的是通过政府资助来推动的一项研究计划。

1995年,在知名博物馆学专家苏东海研究员的倡议下,贵州省文化厅根据国内外专家的意见,批准了在贵州建立生态博物馆的计划,并成立了课题组。

这一计划得到了挪威博物馆学家约翰・杰斯特龙的支持,被挪威政府列入了《中挪1995~1997文化交流项目》之中。

课题组把贵州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梭嘎苗族彝族回族乡确立为“民族生态博物馆”的地点,开创了运用“生态博物馆”形式对民族文化资源进行有效保护的一种方式。

“生态博物馆”是国际上近年来采用的保护文化资源的一种形式,尤其是对那些生存环境脆弱的濒危文化资源,起到了传承和抢救的作用。

“生态博物馆”最早出现在法国,之后在世界许多国家中开始流行开来,目前世界上已建立了300多个生态博物馆。

“生态博物馆”一是对文化遗产资源实施有效保护;二是保护的对象既包括通常意义上的文化遗产,也包括文化遗产所依赖的生态环境,如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气候特征、山原河流、土壤植被、森林古树、动物植物、地质矿藏、名特物产等;三是强调对文化遗产应整体地、原状地进行保护,并保存在所属社区及相应的环境之中;四是对生态博物馆的管理提倡社区整体力量参与建设和管理,生态博物馆不是一个建筑物,而是一个社区。

[4]
保护文化资源除了采用特殊方式和途径外,还应该辅之于必要的法律手段作为外部措施,这在近些年来越来越受到重视。

通过法律手段可以使文化资源保护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纳入到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尤其是对那些历史遗产资源和涉及知识产权的资源,通过法律的手段来加以保护显得非常重要。

近年来,已有不少学者对这方面进行了专题研究,这对促进文化资源的法律保护工作可以说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

文化资源的法律保护已经成为各级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定了许多相关的政策法规,出台了一系列的政府文件,并把这项工作同“建设文化大省”、“建设文化大市”等文化发展战略结合在一起,使文化资源保护工作更加富有成效。

第二,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产业化开发。

文化资源保护不是要把文化资源给“冻结”起来,使它与世隔绝,成为博物馆里的古董和文物,而是要继续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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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其生命力,成为人类社会的一笔宝贵财富,产生出有益于人类社会发展的价值。

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既离不开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也离不开文化资源所发挥出的独特作用。

因此,在重视文化资源保护的前提下,还要考虑如何更好地开发利用文化资源,把文化资源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充分发掘出来。

这与文化资源的保护是并行不悖的。

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是一项造福于社会和子孙后代的伟大工程,其意义深远,它是为了使文化资源更好地为当代社会发展服务,满足人们对文化的欣赏、体验、了解和传承等需要。

因此,保护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不能为保护而保护,把文化资源封闭在历史博物馆之中,这种消极的保护是不利于文化资源传承的。

以南京为例:南京是我国文化资源大省,各种文化资源十分丰富,尤其是历史文化资源占有重要地位。

南京素有“六朝古都”、
“十朝都会”之称,历史上很多封建王朝都定都于此。

南京建城的历史长达2476年,其中450余年为首都史,使得南京既积淀了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也为其蒙上神秘的古都文化色彩。

南京根据文化资源丰厚的特点,提出了“文化南京”的城市发展战略,把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作为加速南京今后发展的重要举措,把打造“文化南京”作为城市发展的战略目标。

“文化南京”由三个相互关联的体系构成:一是目标体系,即与南京“率先实现现代化,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城市发展要求相适应,充分彰显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全面提高城乡市民素质,提升城市文化形象,增强南京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经过5~10年的努力,力争将南京建设成为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古都风貌与滨江风光融为一体的全国文化示范城市。

二是内容体系,即名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文化精神塑造、文化资源整合、文化形象提升等工程。

三是途径体系,即传承历史文脉与创新文化建设之路,包括文化观念、管理体制、文化经济政策和文化品牌的创新和打造等。

在“文化南京”的发展理念和战略目标的指导下,地域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得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这方面主要体现在文化遗产资源的发掘、保护和城市文化形象提升等方面。

南京市积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是确立了保护的总体思路,坚持对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全方位的保护;二是依法规范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三是确定了具体保护方针、措施。

把历史文化资源
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文化系统工程,其目的是进一步突出城市的文化个性特征,促进城市文化竞争力的提高。

[5]近年来由于确立了“文化南京”的发展战略,南京在“十一五”期间,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十五”规划的基础上将翻一番,要把南京建成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化产业基地、全省文化中心、文化资源大市、文化产业强市,使南京文化综合竞争力位居全国同等城市前列。

[6]
由此可见,文化资源开发一定要同文化资源保护有机统一起来,而不是对立起来,应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

事实上开发也可以促进保护工作,使人们意识到文化资源保护的重要性,这对文化资源保护、改变文化资源的生存状况是有利的。

三是产业化开发要合理、要适度。

在文化资源开发中一定要避免过度市场开发和滥开发等不良行为,把文化资源当作拉动经济增长的“摇钱树”,只顾眼前经济利益,一切向钱看,以牺牲文化资源保护为代价。

人们平时总喜欢说“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这并不是一种符合文化保护要求的合理的开发行为,而是着眼于经济利益的商业性开发行为,这会使得文化资源开发变为获取经济利益的手段。

这种开发利用往往使文化资源保护流于形式,成为一句空洞的口号。

合理、适度的开发首先应考虑文化资源的生态恢复与生态需要,按生态要求而不是按经济需要来开发利用文化资源。

这就要求在开发利用中一定要有文化保护意识,要以保护的方式来促进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

表面看来,保护和开发是一对矛盾,要强调保护就必然会影响到开发,实际上并非如此。

保护与开发也可以相互促进和有机结合,达到矛盾的统一,因为开发是在充分保护的基础上进行的,脱离保护的开发是不可取的,也不是真正需要的。

所以,开发利用是一种保护性的开发利用,而不是滥开发。

一方面,这种开发尤其需要特别关注文化资源的生态现状,它包括:(1)文化资源的磨损、侵蚀和人为的破坏情况;(2)文化资源的生存环境;(3)外部因素对文化资源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等等。

另一方面,开发利用文化资源要合理、适度。

合理、适度就是要考虑到文化资源的生态现状,按照生态要求和规律去开发利用文化资源,而不是去满足于人的利益需要。

这样的开发利用才是符合生态要求的,才能促使优秀的文化资源得到更好的发掘,使传统文化的精华得到提升、弘扬和发展,避免对文化资源的任意篡改、滥用和庸俗化的做法。

尤其是对于文化资源中的文化遗迹与“活化石”资源,开发中更要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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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谨慎的态度,一方面要尊重历史、尊重文化,采取科学的手段对历史与文化进行复原,还原其历史面貌;另一方面要借助于开发使文化资源所包含的价值被当代社会所认识和了解。

有这样一个例子:贵州黔西南贞丰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境内的纳孔布依族民俗村,是当地为了拉动旅游产业发展投资兴建的民俗文化村项目,想把布依族的文化风俗加以集中展示,以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旅游。

在民俗村中大量兴建了所谓的“徽式民居”建筑,但看上去都非常粗制滥造,很难让人体验到布依族独特的建筑文化内涵,也体现出对民族文化的一种不尊重态度。

[7]这样的事例在很多地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种停留在表面的民族文化资源的产业化开发,并没能让人切实感觉到真实的民族文化,只能是对民族文化资源起到破坏作用,最终变成一种庸俗化的东西,并没有产生多大的文化价值。

所以,在开发利用文化资源方面一定要保持文化资源本身的纯洁性和真实性,避免因曲解了文化资源的文化内涵而产生的对社会的消极影响和负面效应。

第四,政府要在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上切实负起责任。

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最重要的是要处理好保护文化资源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近年来,在文化资源开发上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打着发展文化的招牌而眼睛却盯在经济上,所谓文化实际上成了一种诱人的幌子,于是,文化资源开发常常是以经济利益为目的,赤裸裸地廉价贩卖和兜售文化资源,很多地方最热衷于谈论的是“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把文化作为一种实现经济利益的工具来看待,而没有意识到文化本身也是一种生产力,文化同样可以通过自身的价值产生经济效益。

事实上,优秀的文化资源既具有社会价值,也具有经济价值,在当代由物质消费转向精神消费的社会背景下,文化资源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经济资源。

政府在处理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上,最重要的是应引入绿色GDP的理念,把它作为考核地方政府政绩的硬性指标来加以贯彻落实,而不是单纯追求经济总量的增长,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因发展经济而带来的对文化资源和文化生态环境的破坏。

例如,云南香格里拉县这些年切实制定了对当地文化资源与文化生态环境进行有效保护的措施,被称之为“香格里拉保护行动”。

这是由当地政府出面来推动的一项巨大工程,已取得显著成效。

“香格里拉”一词源于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甸县(现已改为香格里拉县)藏族土语“心中的日月”,它象征着一种人神共有的人与自然和谐的美好境界。

但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发展,香格里拉这个名字名扬海内外,令国内外游客神往。

前往香格里拉的游客与日俱增,喧嚣声打破了雪域高原几千年来的宁静,很多人士来此旅游观光、考察和探险,使香格里拉迎来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给人们提出了一个世纪难题———如何在保持香格里拉传统文化和自然景观不遭到破坏的同时带动社会经济发展?当地政府在认真思考着这一问题,于是制定了符合人类可持续发展要求的“香格里拉保护行动”这一计划。

它具体包括三方面的内容:(1)实施香格里拉环境保护工程;(2)实施香格里拉发展工程;(3)实施香格里拉行为工程。

三大工程的实施,已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奠定了香格里拉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不仅使当地的生态环境得到恢复,也使文化资源得到更有效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促进了当地自然、社会、文化和经济的总体协调发展。

[8]
虽然我国以绿色GDP作为核算的推广在现实操作层面上还会遇到相当大的阻力,但引入这一理念对树立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是有重要意义的,它不仅可以改变地方政府为了“政绩”而片面追求GDP的增长,导致经济粗放、资源消耗、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现象的发生,而且还有利于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约束政府行为,从根本上转变思想观念,使文化与经济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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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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