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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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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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从主体是否具有团体性的角度,可以 分为个别劳动法律关系和集体劳动法律关 系。
• (3)从劳动法律关系个数的角度,可分为 单一和多重劳动法律关系。 • (4)还可分为国内和涉外劳动法律关系。 • 此外,还可分为正规用工和非正规用工, 还可以按职业划分等。
上编 •劳动法
第一章 劳动法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劳动法概述 • 一、劳动法产生的社会背景 • 1802年,英国通过了《学徒健康和道德 法》,标志着劳动法的产生。 •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社会背景:
• (一)圈地运动促成了雇主和雇员的分化 • (二)签订契约过程中对实质平等的要求 • (三)新兴的工厂需要大批劳动力,形成 新的劳动关系 • (四)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引发了很多社 会问题
• (2)结社自由与团体自治; • 劳动者的结社权表现为组建和参加、退出 工会组织的自由。 • 而团体自治表现为: • 一是工会团体的人格独立;——独立于政 府和用人单位。(判决黄狗契约为非法) • 二是工会团体的行动自治; • 包括和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工资谈判、 罢工等不受政府和外来力量的干涉。
• 三、外国劳动立法的成熟阶段(20世纪后 半期至今) • (1)各国宪法对公民劳动权作出明确规定; • (2)反就业歧视立法的出现,平等权等宪 法基本权利得到保护; • (3)就业促进立法的出现和发展; • (4)劳动法的体系日益完备,适用范围更 加扩大。
美国有世界上最严厉的反就业歧视立法
美国雇主在招聘时 被禁止询问求职者的问题
• • • •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前提条件不同; (2)内容不同; (3)性质不同。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分类和构成要素
• (一)劳动法律关系的分类 • (1)从用人单位外部形态的角度,可以把 劳动法律关系划分为: • 企业的劳动法律关系 •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劳动法律关系 • 国家机关的劳动法律关系 • 事业单位的劳动法律关系 • 社会团体的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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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定最低工资应考虑的因素 • 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 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 3)劳动生产率 • 4)就业状况 • 5)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 • 一般而言,最低工资标准应高于社会救济金和失业
保险金标准,低于当地的平均工资。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 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 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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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账户形式 1、社会统筹账户 2、个人账户
(1)不得提前支取 (2)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3)免征利息税 (4)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5)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终止时,个人账户储 蓄额一次性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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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期:3—24个月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
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
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
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 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 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 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 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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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 1、岗位限制: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岗位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 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 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程序限制:用人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 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 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第十一讲社会保险法概论精课件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第十一讲社会保险法概论精课件

法 系的必要条件,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
和 1.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主体
社 会 保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被保险人。
障 (3)被保险人以外的其他保险对象。
法 (4)社会保险辅助机构。
(5)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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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保险法律关系概述
2.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客体
劳 动 法 和 社 会
是指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 对象。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主 要是社会保险费用征缴行为和社会保险待遇给 付行为。 3.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内容
社 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会 保
狭义的社会保险法律关系则仅指社会保险基
障 础法律关系,即社会保险的被保险人与保险人
法 之间依法形成收取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支付和
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
Page 12
一、社会保险法律关系概述
劳 (二)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要素

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法律关
社 更或者消灭的各个事实。

社会保险法律事实以是否以权利主体的意志

障 为转移为标准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

Page 15
一、社会保险法律关系概述
劳 (四)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性质

社会保险法作为社会法,公私兼容是其重
法 要特性,因此,从整体而言,社会保险法律关
和 系也呈现出公私兼容的属性。
社 会
立法者乃是将其定位为公法关系。
保 1.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内容
障 征缴监督;支出监督;结余监督。
法 2.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方式
现场监督;非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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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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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第一部分: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一章、求职应聘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 第三章、劳动关系的确认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无效
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 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1、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 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劳动者:16周岁以上至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之前 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不能任意解除劳动合同,特别有下列情 形之一时,更不能解除合同(严重违法乱纪者除外):
(1)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的;
(2)劳动者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述: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 间在运用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实现劳动的过程中所发生的 关系。企业是用工主体,劳动者是劳动主体。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⑴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⑵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 ⑶劳动合同期限; ⑷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⑸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⑹劳动报酬; ⑺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
订立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
1 如实告知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告知的内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 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 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劳动者应当告知的内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 本情况(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工作经历等)
2 禁止性规定: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 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 动者收取财物
劳动者不辞而别,从而影响企业生产、工作程序,给用人单 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赔偿责任,劳动者应 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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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的历史与发展
总结词
劳动法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从早期的工厂立法到 现代的劳动法体系,其历史演变反映了社会经济和政 治的变化。
详细描述
劳动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早期的工厂立法,如英国的 《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案》等。随着工业革命的推进, 工人阶级逐渐壮大,工人运动和工会的发展促使政府 更加重视劳动法的制定。在此过程中,国际劳工组织 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各国制定和完善劳动法。现代 劳动法体系逐渐形成,涵盖了劳动合同、工资、工时 、安全卫生等方面,成为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 分。
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需支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需 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需承担违约金等 责任。
03
工资法与工时法
工资法概述
工资法定义
工资法是调整工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旨在保 障劳动者获得公平、合理的工资待遇。
加班制度
加班是指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 ,劳动者继续工作的时间。加 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加班费。
04
社会保障法
社会保障法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
社会保障法是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旨在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 权益。
特点
社会保障法具有社会性、公平性、普遍性、福利性和国家干预性等特点。
社会保险制度
02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的种类与内容
01
02
03
04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约定 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1-5年 )结束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约定 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1-5年 )结束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约定 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1-5年 )结束合同。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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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每一个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 平等的权利和义务,都应尽自己的能力为社 会劳动。
第二,用人单位应以劳动为尺度,按照劳 动的数量和质量给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第三,劳动者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和种族, 等量劳动(包括数量、质量与贡献)应当取得等 量报酬。
在我国分配制度中,要真正贯彻按劳分配原 则,应当注意做到:①要体现奖勤罚懒、奖优 罚劣;②要体现多劳多得、鼓励多作贡献;③ 要体现效益分配优先兼顾公平;④要体现脑力 劳动与体力劳动、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之间的 差别。
第三,它必须在指导劳动立法和约束劳动执法中 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劳动法基本原则的确认依据: 首先是宪法;
其次,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还应以我国将长期 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对劳 动法的基本要求为依据;
最后,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还应以对劳动者倾 斜保护理论为依据。
二、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一)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相结合的原则
封建主
② 农民
人身 依附
雇主

雇工
契约 关系 私法
① 奴隶主
奴隶
② 封建主
人身 所有 农民
④ 雇主
人身
契约
依附 雇工
关系
③ 劳工法规:规定工时下限 工资上限 强化剥削
三、18世纪末19世纪初
1802年,英国议会颁布《学徒健康 与道德法》,标志着人类历史上劳动 法的起源。此后,以英国为首,新兴 的资产阶级国家开始大量颁布以保护 劳工利益为宗旨的调整工厂劳动关系 的法律。
3.通过实行按劳分配和其他激励制度,充分调 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
4.通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并要求用人单位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3-4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课件

3-4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课件

(五)辞退职工权 辞退职工权是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的有 机组成部分。它与招收录用职工权相配合, 解决职工能进能出的问题。用人单位有权按 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 和程序,通过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来实现辞 退权。
பைடு நூலகம்
第四章
促进就业制度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每一位劳动者生存的 经济基础和基本保障,是每一位劳动者融 入社会、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基本条 件。 我国《就业促进法》以实现充分就业和公 平就业为追求目标,就业促进制度是劳动 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用人单位用人权 (一)招收录用职工权 用人单位有权依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需 要择优录用职工,并有权自主决定招工方式、 招工数量、招工条件和招工时间。 (二)合理组织调配权 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自身的生产规模、生 产特点,自行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活 动、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特征 1.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2.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的地位具有平等 性和隶属性交错共存特点。 3.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体现了国家与当事人 的双重意志,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 4.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和 实现的. 5.劳动法律关系是围绕劳动力的使用和劳动 者的保护展开的。 三、劳动法律关系的种类
4.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单位劳动卫生条 件极为恶劣,以致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劳动者有权拒绝投入生产劳动,直到劳动条 件得到改善; 5.因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差,致劳动者伤、残 或患职业病的,单位有义务负责给予治疗, 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6.单位有责任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不断改善 劳动条件和提高劳动保护标准。 此外,休息权也属于广义的劳动保护权范畴。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件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双方未约定工作终止日期,除非符合法定条件,否则合同 一直有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定合同期限,任务完成合同即终 止。
集体合同
劳动者集体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关于劳动条件、劳动报酬 等事项的协议。
试用期合同
用人单位与新员工签订的,用于考察员工是否符合岗位要 求的短期合同。
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
01
02
03
用人单位违约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 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 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 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劳动者违约
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或者 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承 担违约责任。
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解除合 同时,符合法定条件的,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Part
03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工资法
工资法的基本原则
仲裁的特点
仲裁具有专业性、保密性和裁决的强制执行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争议解决方式。
调解与仲裁的关系
调解和仲裁是两种相互补充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可以根据争议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进行处理。在仲裁过程中,调解也是一种常见的处理方式,通过调解能够促使双方当事人 达成和解协议,化解争议。
THANKS
医疗保险的管理与运营
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标准和待遇水平根据不 同地区和保险种类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 ,缴费越高,待遇越好。
医疗保险基金由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和运 营,以确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
工伤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制度概 述
工伤保险制度旨在保障 因工作遭受事故或患职 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 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 复的权利。
中国劳动法的发展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课件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课件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 PPT课件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的概述。在这个演讲中,我们将深入探讨中国的劳动法律 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发展和重要性。
劳动法的历史
1
清朝时期
工业化在中国开始出现。在此期间,工人开始组织起来争取自己的权利。
2
中华民国时期
中国制定了第一个劳动法,但制度仍然不能有效执行。一些工人组织掀起了罢工 潮。
性骚扰 权利骚扰 其他骚扰
包括言语骚扰、肢体骚扰、性暗示等;用人单 位负有保护职责。
用人单位以行使职权的方式对劳动者进行的骚 扰;劳动者有权利得到保护。
横过界限的轻蔑、侮辱、嘲讽、威胁等,违反 尊重人权、民主原则的行为。
护自己的合法 权益,保障和提高工人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集体谈判
集体谈判是指职工代表和用人单位之间关于劳 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问题进行的平等协商的过 程。
解雇劳动者的合法性
正当理由
用人单位在解雇劳动者时应当有正当理由,并通 过合法程序进行。
失业保险
劳动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享受失业保险的资金、 培训和职业介绍等服务。
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
1
工伤保险
实现工伤人员的医疗、护理、康复、补贴和赡养及殡葬等方面的救助。
2
加班规定
用人单位有擅自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强迫劳动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
劳动者工资
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原工资的150%发放加班工资。
工作场所的安全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
防护措施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场所的不同特点,制定相 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职业危害因素
用人单位应当防范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侵害, 全面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水平。
2

《社会保障和劳动法》课件

《社会保障和劳动法》课件

3 促进社会和谐
4 推动经济发展
缓解社会压力,提高市民的幸福感和社会 认同感。
为劳动力提供稳定收入和医疗保障,从而 促进经济发展。
劳动法的定义和作用
保障劳工权益
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享有基本 权利,如工资、休假和工作保 护。
管理用工关系
规范和优化员工和雇主之间的 合作关系,保证劳动力的充分 利用和发展。
维护企业利益
为企业提供法律保护和法律咨 询,使企业更加规范、稳定、 可持续发展。
社会保障与劳动法的关系
保护劳动者
社会保障制度是劳动法落实的具体手段,为劳动者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和福利。
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用工环境
劳动法规范并保护用工关系,确保公平的薪资体系、公平的职业晋升和公正的解雇程序。
推进经济稳定发展
为劳动者提供一定 范围内的工伤医疗、 伤残赔偿等保障。
劳动法的主要内容和规定
1
工作时间规定
规定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法定假期。
2
劳动报酬规定
规定劳动报酬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保障工人的权益。
3
劳动合同规定
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程序,保障劳动者权益和用工企业的合法权益。
社会保障和劳动法的改革和发展
社会保障和劳动法的有效执行有助于维护稳定的劳动力市场和健康的经济发展。
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和制度
医疗保险
为参保者提供基本 医疗保障,支付医 疗费用和补偿。
养老保险
为参保者提供退休 金或其他形式的养 老金,保障老年人 的生活。
失业保险
为劳动者提供一定 期限内的失业救济 金,保护劳动者的 使用权益。
工伤保险
数字化社保政策
性别平等

第七章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PPT课件

第七章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PPT课件
收入
第一,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12条的规定,下列各项不得作为 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①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② 中班、夜班、 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③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第二,企业对职工进行培训的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而发放给职 工的防护用品,职工所得的计划生育补贴、特别困难补助,因住 房改革发给的职工住房补贴均不属于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第三,《劳动部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规定,用人 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亦不包 括在最低工资内。
3
工资具有以下特征: ① 工资是劳动者基于劳动关系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② 工资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履行劳动给付义务的物质补偿,支 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③ 工资量的确定必须以劳动法规、劳动政策、集体合同和劳动 合同的规定为依据,即必须符合法定和约定的工资标准。 ④ 工资必须以法定方式,持续的、定期的支付。
8
(二)辅助工资 辅助工资是指基本工资以外的,在工资构成中处于辅助地位的 工资组成部分。它主要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 1.奖金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是对基本工资的补充。 2.津贴 津贴是为了补偿职工在特殊劳动条件下所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 和生活费用而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 3.补贴 补贴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工资水平不受特殊因素的影响而支付给 职工的劳动报酬。
4
(二)工资的基本职能
分配职能


保障职能


激励职能

杠杆职能
5
二、工资分配的原则

按劳分配


同工同酬

的 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工资水平

劳动法课件社会保险法

劳动法课件社会保险法
会稳定。
工资支付方式与时间
支付方式
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有价 证券等方式代替。
法定假日与休息日
在法定假日和休息日工作的劳动者应享有相 应的工资报酬。
支付时间
工资应按月支付,不得拖欠或延迟支付。
加班工资
劳动者加班应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与津贴补贴
加班工资
津贴补贴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 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等特定岗位,工 作时间较为灵活,不受每日工作8小 时和每周工作40小时的限制。
综合计算工时制
针对特定岗位或行业,以月、季、年 为单位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平均每 日工作时间和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应与 标准工时制相同。
休息休假制度
法定节假日
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 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员工享有带薪休
季节性劳动合同
由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需要用工的工种存在季节性,每年固定时间 用工,就可以签订季节性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变更
签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 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变更
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由于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 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废止。
国际合作与交流
各国社会保险制度在发展过程中相互借鉴、交流,国际劳工组织等国际 组织也在推动各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合作与交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03
改革与创新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各国社会保险制度面临诸多
挑战。为应对这些挑战,各国纷纷进行改革和创新,探索更加可持续和

第四章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PPT课件

第四章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PPT课件
10
禁止性条款是指为了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劳动立法明令禁止的条 款。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歧视条款 歧视条款是约定给予劳动者歧视待遇的合同条款。这种条款违背 了劳动者权益平等精神,被各国立法明令禁止。我国劳动立法精 神也禁止歧视条款。 2.保证金条款 保证金条款又称为押金条款,是约定劳动者向用人单位缴纳一定 数量货币或其他财物而在有特定违约或解约行为时不予退还,并 以此作为缔结劳动关系之前提条件的合同条款。 3.生死条款 生死条款是指约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 免责或减轻责任的条款。
1.试用期条款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 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 否适合自己进行了解的期限。 2.商业秘密与竞业限制条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 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竞业限制亦称竞业禁止,是指用人单位为了保护自身利益,防止 劳动者离职后泄露商业秘密或其离职后到具有竞争关系企业工作 的一种措施。 3.服务期条款 服务期条款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劳动者因享受特殊待 遇而应为用人单位工作一定期限的合同条款。
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1.含义不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 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在平等协 商的情况下,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2.合同主体不同 劳务合同的主体一方或双方既可是法人,也可是社会组织或自然 人,而劳动合同的一方须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 3.劳动者一方所处的法律地位不同 劳务合同的主体在合同签订前后,其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而劳 动合同的主体双方,在合同签订前地位是平等的;但在劳动合同 签订后,则是隶属关系。 4.合同履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劳务合同中,劳务提供方向劳务接受方提供的是劳务行为的成果, 而劳动过程和劳动条件是劳动合同中必不可少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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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 15日至1993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 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 40周岁以下(1970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 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第二章 劳动法的历史
• • • • • 第一节 外国劳动法的历史 一、外国劳动法的起步阶段(19世纪) 1802年《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纺织厂不能雇佣9岁以下的学徒; 纺织厂学徒的工作时间每天不得超过12小 时。
• • • • •
• • • •
劳动法起步阶段的成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厂法的产生; 新西兰于1894年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最低工资法。 (2)工会法的产生; 英国在1871年公布了《工会法》,这是世界上第 一部现代工会法。 (3)劳动争议处理法的产生; 新西兰于1890年通过立法,率先对劳资纠纷实行 强制仲裁。 (4)社会保险立法的产生。 19世纪末,德国率先实行社会保险制度。
德国画家门采尔所画 工业革命初期的工厂油画
• • • • •
缺陷: 很多法律只适用于部分行业和部门 劳动合同仍由民法调整 工厂法中有很多法律条文不完善 劳动立法发展还具有不平衡性和不稳定性
• 二、外国劳动法的发展阶段(20世纪前半 期) • (1)劳动法已遍及绝大多数国家; • (2)劳动法体系逐步趋向完整,内容得到 充实; • (3)社会主义劳动法开始产生。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济南大学法学院 汲雷
绪论
• 一、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社会法属性 • 1、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及与之密切相关 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 2、社会保障法是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 规范; • 3、社会法是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生存及促进 社会整体福利的法律规范。
• 社会法包括劳动法、社会保障法、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教育法、税法等。 • 可以认为,社会法是“以社会公共利益的 名义”对社会财富进行二次分配的法律制 度。
• • • • 一、劳动法的体系 劳动就业法 劳动关系协调法 劳动保障法
• 王全兴教授的观点:劳动法体系包括劳动 关系协调法、劳动基准法和劳动保障法三 部分。 • 台湾学者的观点: • 三分法:个别劳动法、集体劳动法和劳动 保护法。 • 二分法:个别劳动法、集体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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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法的地位 (一)概述 劳动法地位的——社会法
• 三、外国劳动立法的成熟阶段(20世纪后 半期至今) • (1)各国宪法对公民劳动权作出明确规定; • (2)反就业歧视立法的出现,平等权等宪 法基本权利得到保护; • (3)就业促进立法的出现和发展; • (4)劳动法的体系日益完备,适用范围更 加扩大。
美国有世界上最严厉的反就业歧视立法
美国雇主在招聘时 被禁止询问求职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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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法与其他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 劳动法与民法的关系 劳动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关系
第四节 劳动法律渊源
• 正式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司 法解释、除制定法外的其他规范性法律文 件、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等。 • 非正式渊源:
• • • • • 1. 你的年龄是多少?How old are you? 2. 你结婚了吗?Are you married? 3. 你是美国公民吗?Are you a U.S. citizen? 4. 你有任何残疾吗?Do you have any disabilities? 5. 你服用药物,抽烟或喝酒吗?Do you take drugs, smoke or drink? • 6. 你遵守哪种宗教?What religion do you practice? • 7. 你是哪个种族的?What is your race? • 8. 你怀孕了吗?Are you pregnant?
三、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 1.劳动权平等原则 • 什么是劳动权? • 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工作从事劳 动以及取得报酬的权利。 • 劳动权平等表现为:
• (1)平等就业权; • 平等就业权是指劳动者应该获得平等的就 业机会,不因性别、年龄、种族和宗教信 仰等不同而受到差别待遇。
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招生简章(节选)
• 二、其他国际劳动立法的历史 • 包括:联合国有关劳动问题的文件等。
第三章 劳动法律关系
• • • • 第一节 劳动法律关系总论 一、劳动法律关系的界定 (一)劳动法律关系的含义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关系的参加者之 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而形成的一种权利义 务关系。
• (二)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 • 两者的联系主要表现在: • (1)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形成的客观 依据; • (2)劳动法律关系对劳动关系有一定的 “反作用”。
• 2、劳动法的概念 •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 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 (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 1、劳动关系 • 作为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劳动关系,是指劳 动力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 (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 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提供劳动报酬的 社会关系。 • 它具有以下特点:
• (2)从主体是否具有团体性的角度,可以 分为个别劳动法律关系和集体劳动法律关 系。
• (3)从劳动法律关系个数的角度,可分为 单一和多重劳动法律关系。 • (4)还可分为国内和涉外劳动法律关系。 • 此外,还可分为正规用工和非正规用工, 还可以按职业划分等。
二、劳动权的性质与内容
• (一)劳动权的性质 • 劳动权的核心仍然是基本人权,具体则表 现为社会权和受益权。 • (二)劳动权的具体内容 • 个体劳动权:包括自主选择权、平等就业 权以及劳动保护权、劳动风险救济权等; • 集体劳动权:主要指劳动三权,即团结权、 集体协商权以及劳动争议权。
第三节 劳动法的体系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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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前提条件不同; (2)内容不同; (3)性质不同。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分类和构成要素
• (一)劳动法律关系的分类 • (1)从用人单位外部形态的角度,可以把 劳动法律关系划分为: • 企业的劳动法律关系 •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劳动法律关系 • 国家机关的劳动法律关系 • 事业单位的劳动法律关系 • 社会团体的劳动法律关系
• (2)结社自由与团体自治; • 劳动者的结社权表现为组建和参加、退出 工会组织的自由。 • 而团体自治表现为: • 一是工会团体的人格独立;——独立于政 府和用人单位。(判决黄狗契约为非法) • 二是工会团体的行动自治; • 包括和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工资谈判、 罢工等不受政府和外来力量的干涉。
第二节 中国劳动法的历史
• 一、1949年以前劳动法的历史 • 北洋政府1923年颁布《暂行工厂规则》 • 南京国民政府公布过《工会法》、《工厂 法》、《劳资争议处理法》、《团体协约 法》、《劳动契约法》等13项法律。 •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权公布了《中华苏维 埃共和国劳动法》。
• 二、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劳动法 的历史 • (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的劳动法 • 第一阶段:起步(1949-1956) • 第二阶段:初步发展(1957-1966) • 第三阶段:停滞(1966-1976) • 这一阶段的特点: • (1)劳动法律规范的效力层级不高; • (2)劳动立法多为单行立法。
• 官方则把社会法作为七个法律部门之一看 待: • “中国的法律体系主要由宪法和宪法相关 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 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法律部 门组成。”——引自中国政府工作报告
• 二、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利弊 • 利: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较为 公平地分配社会财富。 • 弊:有降低经济效益,“养懒汉”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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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既有财产属性又有人身属性; 财产属性:商品交换 人身属性:劳动力与人身不可分离 (2)既有平等性又有从属性。 平等性:等价交换、平等协商 从属性:接受支配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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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关系 也可称为“附随劳动关系”,主要有: (1)劳动行政关系; (2)社会保险关系; (3)劳动市场服务关系; (4)劳动团体关系; (5)劳动争议处理关系。
上编 •劳动法
第一章 劳动法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劳动法概述 • 一、劳动法产生的社会背景 • 1802年,英国通过了《学徒健康和道德 法》,标志着劳动法的产生。 •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社会背景:
• (一)圈地运动促成了雇主和雇员的分化 • (二)签订契约过程中对实质平等的要求 • (三)新兴的工厂需要大批劳动力,形成 新的劳动关系 • (四)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引发了很多社 会问题
• (2)待遇均等权; • 待遇均等权主要表现为同工同酬。 •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 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 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
身份差别导致待遇不同
• (3)劳动条件平等权; • 劳动条件平等权是指劳动者的工作环境以 及劳动保护平等。
• 2.劳动自由原则 • 劳动自由原则是宪法中的自由原则在劳动 法中的体现,具体表现为: • (1)契约自由; • 一是劳动者的缔约自由,也就是可以自主 决定是否与某一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签订劳动合同; • 二是劳动者的辞职自由,即劳动者可以自 主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仅需遵守 相关的程序性规定,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 (一)劳动法的概念 • 1、劳动法中的劳动 • 广义的劳动,是指人有意识地运用生产工 具创造价值的活动。 • 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有其特定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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