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八大作业是指:吊装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集团对八大作业实行许可制度,并严格遵守各大作业的安全规范。
一:吊装作业安全规范1 目的本规范规定了安泰集团各单位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各单位的检维修吊装作业。
3 引用标准AQ 3021-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GB 2811 安全帽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 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4 术语和定义4。
1 吊装作业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
2 吊装机具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5 吊装作业的分级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6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6。
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检查应符合GB6067的规定.6.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6.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时,吊装作业单位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八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八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八大危险作业包括: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
(«动火分类及审批动火权限管理规定»四月份下发,按此规定执行)动土作业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的动土管理,确保动土作业的绝对安全,特制订本制度一、动土作业安全要求1、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没有《动土作业许可证》不准动土作业。
2、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3、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臵护栏、盖板和警示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5、严禁涂改、转借《动土作业许可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6、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
7、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安全保卫部,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8、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
(2)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作业时应戴安全帽。
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3)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臵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
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 m,高度不得超过1.5 m。
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5)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背景及意义为了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并实施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工作。
二、制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定》三、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生产中存在八大危险作业,涉及高处作业、火焰切割、高温作业、爆炸性、放射性、有毒物质、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危险作业岗位。
四、具体内容1.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设立封闭式作业区域,工作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高处人员应佩戴安全带。
(2)每个工作期间应该有两名人员,一人作为操作员,一人负责安全监督,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
(3)检查、维护和安装防护设施,确保防护设施的可靠性。
2.火焰切割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设立隔离区域,防止人员进入。
(2)使用防火防爆器材和工具,使用工作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
(3)在离开工作现场之前,必须依靠专业人员确认已经完成了工作和关闭了所有设备和工具。
3.高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确保工作区域的通风情况,加强对高温工作环境的监控。
(2)工人必须穿戴适当的防护用品,视情况而定,也必须穿着特制的防护服。
(3)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并定期进行体检。
4.爆炸性物质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在作业现场设立防爆区域,严格禁止吸烟、明火等违禁行为。
(2)设立消防器材和应急预案,保障在发生意外时可以及时控制和处理。
(3)正确使用特殊工具和防护装备,确保安全。
5.放射性物质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保障空气和水的质量,每个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体检,以保证在工作时不会受到危害。
(2)工作现场应严格控制,进、出入应进行严格监督。
(3)使用特殊防护装备,防止放射性物质对人身危害。
6.有毒物质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设立有毒物质作业区,对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必要时采取隔离措施。
(2)必须穿戴防护装备,最好使用隔离式防护装备。
八种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涉及以下八种危险作业的项目和活动:1. 高处作业;2. 有限空间作业;3. 高温、高压作业;4. 电气作业;5. 化学品作业;6. 爆破作业;7. 金属冶炼作业;8. 液化气、氧气等易燃易爆气体作业。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作业许可制度(1)作业前,必须办理作业许可手续,明确作业内容、时间、地点、人员、安全措施等。
(2)作业许可应由作业负责人、安全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审核,确保作业安全。
2. 作业前安全教育(1)作业前,对参与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作业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置措施。
(2)新员工、转岗员工及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 作业现场安全检查(1)作业前,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作业过程中,安全员应随时对作业现场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 个体防护(1)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防护眼镜等。
(2)特殊作业人员还需根据作业要求,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5. 作业应急处置(1)制定作业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响应、现场救援等流程。
(2)作业人员应熟悉应急处置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措施。
6. 作业现场环境监测(1)对作业现场进行环境监测,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7. 作业记录(1)建立作业记录制度,详细记录作业时间、地点、人员、作业内容、安全措施等。
(2)对作业记录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记录真实、完整。
8. 作业总结与评估(1)作业完成后,对作业过程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对作业效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作业安全管理水平。
四、责任追究1. 作业负责人对本项作业的安全负责,如因管理不善导致事故发生,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八大特殊作业的管理制度
八大特殊作业的管理制度作业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内,为完成某项任务而进行的各种活动。
在工作环境中,有些作业可能涉及到特殊的要求、条件或者风险,因而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来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以下是八大特殊作业的管理制度:一、高空作业管理制度高空作业是指在较高的高度上进行的工作活动,如建筑工地上的高空作业、电力维修工程等。
高空作业涉及到较大的安全风险,必须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
包括高空作业前的检查和确认、安全设备的配备和使用、高空作业的许可程序等。
二、封闭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封闭空间作业是指进行在无法自由出入的空间内的工作活动,如船舱内的维修作业、储罐内的清洁等。
由于封闭空间内的通风、供氧等条件受限,作业人员容易受到有害气体或窒息的危险。
因此,针对封闭空间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包括空间内条件的检查和确认、通风设备的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等。
三、挖掘作业管理制度挖掘作业是指进行土方工程、矿山开采等工作活动。
挖掘作业需要使用大型机械设备,作业环境复杂,存在人员伤亡和设备破坏的风险。
因此,必须制定挖掘作业的管理制度,包括挖掘机械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电气作业是指对电力设备和电气设施进行的安装、检修、维护、改造等工作活动。
电气作业涉及到电流、电压等高危因素,一旦操作不当就容易引发电击、电火灾等事故。
因此,电气作业的管理制度需要包括对设备和设施的检修、停电操作的程序和规定、操作人员的技术要求等。
五、临时用电管理制度临时用电是指在工程施工现场或临时活动场所临时使用的电能。
由于临时用电通常是由移动电源供应,使用环境相对复杂,需要制定管理制度来确保用电安全。
包括用电设备的选择和使用、电缆布线和接地的要求、用电前的检查和验收等。
六、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制度起重吊装作业是指使用吊装设备进行的物体起升和搬运活动。
起重吊装作业需要合理规划、稳固设备、培训操作人员等,才能保证作业的安全进行。
因此,起重吊装作业的管理制度需要包括吊装设备的检查和维护、操作人员的技术要求、起重作业的计划和方案等。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落实动火证中的安全措施程序,确保动火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适用于厂内一切动火作业。
3.职责3.1安全部负责动火证的办理,以及监督检查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中对动火证上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2动火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4.工作程序4.1禁火区的划分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4.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4.2.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4.2.2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平安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4.2.3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平安部门审批,特别风险区动火,报分管出产副总审批。
4.2.4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4.2.5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用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事情,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4.2.6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1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4.2.7“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4.2.8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平安,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4.3动火中落实的平安措施4.3.1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完全清理洁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坚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4.3.2切断动火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完全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洁净。
八大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大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操作技能和专业知识,通过培训和考核后方可上岗。
•具体操作前必须了解并熟悉设备、工具的使用方法,掌握注意事项和操作要点。
•在操作间歇期间必须做好设备的检查与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确保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反现场作业规定。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作业前准备•在进行高危作业前,必须开展周全的安全检查,确认工作环境、设备和工具的安全性。
•检查作业现场,确保没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存在,并做好相关防护措施。
•准备好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安全工具,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确保作业现场通风良好,如有必要,进行通风处理以防止有害气体积聚。
•作业前必须进行充分沟通和协调,确保所有操作人员清楚任务要求和分工。
3. 作业控制措施•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和操作程序,确保操作人员按照程序进行作业。
•高危作业必须经过预作业安全评估,制定详细的风险控制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对于有可能引发事故的步骤,采取必要的临时控制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可能性。
•严格监督操作人员,禁止违规操作和危险行为,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和有效进行。
•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消除,并进行记录和整改。
4. 人员培训和安全教育•新员工需进行高危作业安全培训,掌握高危作业相关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
•定期组织高危作业相关的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经常组织安全知识宣传,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和紧迫感。
•高危作业操作人员需定期进行安全考核,确保其安全操作技能和知识的掌握。
•对于违规操作和事故隐患,及时进行安全警示和教育,引起员工的注意和认识。
5. 设备和工具管理•对于高危作业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必须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性能。
•对设备和工具的维修保养,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可靠性。
八大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公司八大特殊作业的安全进行,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吊装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盲板抽堵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八大特殊作业。
三、组织与职责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八大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八大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负总责。
3. 各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作业安全。
四、八大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要求1. 吊装作业(1)作业前应进行吊装设备、吊具、索具的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2)吊装过程中,作业人员应按照吊装方案进行操作,确保吊装物品平稳、牢固。
(3)吊装作业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并派专人进行监护。
2. 动火作业(1)作业前应进行动火作业区域的安全评估,制定安全措施。
(2)动火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并熟悉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3)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的通风。
3. 动土作业(1)作业前应进行动土作业区域的安全评估,制定安全措施。
(2)动土作业过程中,应确保挖掘深度、宽度、坡度符合安全要求。
(3)动土作业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并派专人进行监护。
4. 断路作业(1)作业前应进行断路作业区域的安全评估,制定安全措施。
(2)断路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并熟悉断路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3)断路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并派专人进行监护。
5. 高处作业(1)作业前应进行高处作业区域的安全评估,制定安全措施。
(2)高处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3)高处作业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并派专人进行监护。
6. 临时用电(1)作业前应进行临时用电区域的安全评估,制定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线路应按照规定进行敷设,并确保安全可靠。
(3)临时用电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并派专人进行监护。
7. 盲板抽堵作业(1)作业前应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区域的安全评估,制定安全措施。
八类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引言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以下八类危险作业的部门、岗位和人员:1. 高处作业;2. 高空作业;3. 有限空间作业;4. 有毒有害作业;5. 高温作业;6. 高压作业;7. 电气作业;8. 爆破作业。
三、安全管理制度1.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设施完好。
(3)作业过程中,必须穿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4)作业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无安全隐患。
2.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设施完好。
(3)作业过程中,必须穿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4)作业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无安全隐患。
3.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作业前,必须对有限空间进行安全评估,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3)作业过程中,必须佩戴呼吸器、防护服等防护用品。
(4)作业结束后,必须对有限空间进行通风,确保空气质量。
4. 有毒有害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作业前,必须对有毒有害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3)作业过程中,必须佩戴防护口罩、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
(4)作业结束后,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确保无残留有毒有害物质。
5. 高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作业前,必须对高温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设施完好。
(3)作业过程中,必须穿戴隔热服、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
(4)作业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降温,确保安全。
6. 高压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八大作业是指:吊装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盲板抽堵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公司对八大作业实行许可制度,并严格遵守各大作业的安全规范。
一、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保证装卸、起重作业、吊运全过程的安全生产,防止吊装发生意外或人为责任事故,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安全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正常从事吊装的起重机械、吊索具、作业人员及其作业程序。
属于危险作业的特殊吊装作业,应制定专项吊装作业预案,报安全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作业。
3定义3.1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吊装设备是指在取料之后即开始垂直或垂直兼有水平的工作行程,到达目的地后卸载,再空行程到取料地点,完成一个工作循环,然后再进行第二次吊运或搬运的设备。
如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升降机、电动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等。
3.3吊具、索具吊索具是吊装设备或吊物主体与被吊物体之间的连接件,也是涵盖吊索和吊具的统称。
如钢丝绳、链条、夹钳、夹具、吊梁、电磁起重器、永磁起重器、吊带等。
3.4 起吊重量在货物起吊中,起重机械钩头以下货物及所有吊装辅助设施(吊具、索具等)的总重量。
4.职责4.1安环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及其执行与考核情况的督查和安全考核;参与审核作业单位编制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
4.2机电部负责吊装设备、吊索具的采购、维修、保养及吊装设备的三级点检;机电部委托专业维保单位进行二级点检;参与审核作业单位编制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
4.3吊装作业单位负责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吊装设备的一级点检、吊装设备日常清洁维护;吊索具的点检、维护、保养、更换等;吊装作业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5.吊装作业分级吊装作业分特殊吊装作业、常规吊装作业。
八大特殊作业的管理制度
八大特殊作业的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中,各个行业都存在着各种特殊作业,对于这些特殊作业的管理制度十分重要。
本文将探讨八大特殊作业的管理制度,分别为高空作业、封闭空间作业、电气作业、吊装作业、焊接作业、挖掘作业、施工脚手架作业和爆破作业。
一、高空作业的管理制度高空作业的管理制度涉及到安全防护、危险控制、培训教育等方面。
首先,对于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全面的培训和教育,确保他们熟悉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其次,必须配备安全防护设备,如安全带、安全网等,严禁超负荷作业和未经许可的悬挂。
同时,相关管理人员应加强监督,核实高空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和作业人员的装备。
二、封闭空间作业的管理制度封闭空间作业的管理制度主要涉及通风、检测和紧急救援等方面。
首先,封闭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通风处理,确保作业场所内空气质量良好。
其次,必须进行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或降低有害气体对作业人员的危害。
最后,必须建立紧急救援机制,确保在意外情况发生时能够及时救援。
三、电气作业的管理制度电气作业的管理制度主要涉及电气设备的安全维护和操作规程。
首先,电气设备必须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性能。
其次,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熟悉电气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事项。
同时,必须建立电气事故应急预案,处理电气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四、吊装作业的管理制度吊装作业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吊装设备的检验和操作规程。
首先,吊装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验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其次,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吊装操作证,并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
同时,必须加强对现场作业的监督,确保吊装作业符合规范和安全要求。
五、焊接作业的管理制度焊接作业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焊接设备的维护和操作规程。
首先,焊接设备必须进行定期检验和维修,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性能。
其次,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焊接操作证,并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
同时,必须加强对焊接现场的管理,确保焊接作业安全、环保。
八大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大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特殊作业是指施工、改建、拆除等工程作业中,因场地环境、人身安全和工程本质的不同而要求采取特殊安全措施的作业。
为了保障特殊作业的安全进行,提高施工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需要建立科学的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下面是八大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详细介绍。
一、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高空作业是指工人在高空进行各种作业,如搭建脚手架、安装建筑物外墙等。
为了保障高空作业的安全进行,需要制定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人的责任和义务,并规定必须使用安全带、专业设备等保护措施。
二、电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电工作业是指对电力设备进行维修、检测等作业。
由于电力作业具有高风险性,因此需要建立电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电工作业的操作规范、安全要求,以及事故应急预案等。
三、挖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挖掘作业是指进行土方开挖、地基施工等工程作业。
这类作业存在塌方、坍塌等风险,因此需要制定挖掘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挖掘作业的安全操作流程、应急措施等。
四、拆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拆除作业是指拆除建筑物、设备等工程作业。
拆除作业存在高处坠落、粉尘扬尘等危险,因此需建立拆除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拆除作业的安全防护要求、个人防护措施等。
五、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焊接作业是指对金属材料进行焊接、切割等工艺操作。
焊接作业存在火灾、爆炸等风险,因此需要建立焊接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焊接作业的安全操作规范、防火措施等。
六、架设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架设作业是指对临时结构构架、起重设备等进行架设、拆除等作业。
架设作业存在高空坠落、设备倾覆等风险,因此需要制定架设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架设作业的安全操作要求、施工流程等。
七、危化品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危化品作业是指搬运、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等工作。
由于危化品作业具有较高的安全风险,需要建立危化品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危化品作业的操作规范、应急预案等。
八、特殊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特殊设备作业是指对特殊设备进行安装、维护等操作。
八大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大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高危作业是指在操作过程中存在较高风险、易发生事故或可能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工作。
为了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安全,制定八大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1.明确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和技能要求,建立完善的培训制度,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安全操作技能;2.制定详细的高处作业操作规范,包括作业时佩戴防护用具、使用安全绳索等;3.明确高处作业的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提前制定措施,遇到危险情况能够迅速应对;4.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1.明确电气作业操作人员的资质要求和技能要求,严格落实电工证和操作证的核定要求,禁止无证上岗;2.确保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持续维修、检修和测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对于可能发生触电事故的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设置防护措施,防止非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区域;4.建立电气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总结教训,改善安全管理措施。
1.制定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的吊装操作规程,明确吊装作业过程中的风险点和安全措施;2.每次吊装作业前,进行风险评估和现场勘察,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确保吊装作业安全进行;3.严格落实吊装监控人员的资质要求,确保其具备丰富的操作经验和安全意识;4.定期对吊装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和试验,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1.建立爆破作业操作人员的资质认证制度,确保其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2.编制详细的爆破作业方案,包括爆破区域的安全范围、保护措施等;3.对危险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并通过喇叭等方式提醒周边人员;4.爆破后,要对爆区进行检查,清理爆破残留物,并保证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解除警戒。
1.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明确相关注意事项,包括通风、防毒等;2.每次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适当的风险评估,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行作业;3.设置专人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和控制,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4.定期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作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9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9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
下面是关于这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详细介绍。
1.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该制度主要是针对那些需要在高处进行施工作业的员工。
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等个人防护装备,严禁逾越或改变作业平台的围护设施。
2.起重机和吊装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该制度主要是针对那些需要使用起重机和吊装设备进行作业的员工。
在使用这些设备时,必须进行操作培训,并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
3.危险化学品和有毒物质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该制度主要是针对那些需要接触危险化学品和有毒物质进行作业的员工。
在进行这些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
4.机械操作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该制度主要是针对那些需要进行机械操作作业的员工。
在进行这些作业时,必须经过培训,并获得相应的操作证书。
同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持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
5.火灾和爆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该制度主要是针对那些需要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作业的员工。
在进行这些作业时,必须佩戴防火服、防爆眼镜等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必要的防火措施。
6.放射性物质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该制度主要是针对那些需要接触放射性物质进行作业的员工。
在进行这些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服、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
7.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该制度主要是针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有清楚的了解。
8.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该制度主要是针对员工的交通运输安全进行管理。
在进行交通运输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佩戴安全带,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措施。
以上是关于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详细介绍。
企业应严格按照这些制度进行管理,以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9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9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前言危险作业是指在生产、施工和维修过程中,存在各种危险因素和安全风险的作业活动。
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必须对危险作业进行安全管理。
本文将重点介绍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以便于企业有效规范危险作业活动。
1.作业许可制度作业许可制度是指根据作业环境的安全情况和危险程度,对作业活动进行论证和评估,确定作业的安全措施和作业许可条件,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才能进行作业。
作业许可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作业许可单位的人员及条件、许可的时间和地点、作业期间的安全控制措施、支持机构的配备和应急预案的编制等。
2.作业风险评估制度作业风险评估制度是指对各种危险作业进行风险评估,确定作业的危险等级和安全控制措施。
在进行作业风险评估时,应考虑作业环境的特点、作业活动的危险因素、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等因素,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3.作业人员培训制度作业人员培训制度是指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应包括作业的基本知识、危险因素的识别和控制、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处理措施等,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4.作业设备检修制度作业设备检修制度是指对危险作业所需要的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检修内容应包括设备的机械结构、电气系统、液压气动系统等方面,对于发现的故障和缺陷要及时修复或更换,确保设备在作业中的正常运行。
5.作业现场管理制度作业现场管理制度是指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管理内容包括现场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作业现场的布局和通道设置、危险物品的存放和处理等,保证作业现场的整体安全性。
6.作业规范操作制度作业规范操作制度是指对危险作业的操作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规范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和流程。
八大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进行的以下八大高危作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破土作业、吊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
三、职责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监督和执行,并定期对高危作业进行安全检查。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高危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 作业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高危作业,并对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4. 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制度规定,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四、安全措施1. 动火作业(1)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明确作业时间、地点、范围、安全措施等。
(2)动火作业前,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清除易燃易爆物品。
(3)设置专人监护,确保动火作业安全。
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1)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明确作业时间、地点、范围、安全措施等。
(2)进行通风、检测,确保受限空间内空气质量合格。
(3)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如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3. 临时用电作业(1)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明确作业时间、地点、范围、安全措施等。
(2)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
(3)设立专人监护,确保临时用电安全。
4. 高处作业(1)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明确作业时间、地点、范围、安全措施等。
(2)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高处作业技能。
(3)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带、安全绳等。
5. 断路作业(1)办理断路作业许可证,明确作业时间、地点、范围、安全措施等。
(2)对断路作业区域进行隔离,设置警示标志。
(3)设立专人监护,确保断路作业安全。
6. 破土作业(1)办理破土作业许可证,明确作业时间、地点、范围、安全措施等。
(2)对破土作业区域进行围挡,设置警示标志。
(3)设立专人监护,确保破土作业安全。
八大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大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作为一项涉及人身安全的工作,高危作业的安全管理尤为重要。
为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八大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八大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详细介绍。
一、培训教育制度高危作业员工需要接受专业培训,掌握作业流程、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等知识。
培训内容应包括高危作业的危害性、安全措施、操作技能等。
培训应不间断地进行,对新进员工和在岗职工进行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培训,以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二、资质证书制度对从事高危作业的员工,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各单位要对员工的证书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员工取得证书后及时通过培训及考试。
三、作业许可制度高危作业必须设立作业许可制度,经过专业人员评估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严禁无证书、无经验或不合格人员从事高危作业。
作业许可制度包括作业申请、审批、备案等环节,全过程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和监督制度。
四、安全防护措施制度各单位应制定具体的安全防护措施,在作业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装置。
严禁违章操作、违章从事高危作业,对违章行为要依法进行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五、应急预案制度各单位应制定健全高危作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应对流程、责任分工、应对方法、人员伤病急救、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等内容。
并要进行模拟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协调配合能力。
六、定期检查制度各单位应定期对高危作业进行检查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作业流程、操作技能、安全措施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同时,严禁擅自修改、拆除、损坏安全设施和设备。
七、救援设施配置制度各单位应配备优质、适用的救援设施,如安全绳、救生圈、紧急避险通道等,以应对突发事故。
同时,要制定清晰的救援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
八、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于高危作业中发生的事故责任,要依法依规进行追究。
单位要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确保事故责任人依法依规受到惩罚。
八大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大高危作业安全治理制度八八大大高高危危作作业业安安全全管治理理制制度度第一节用火作业的治理第一条用火作业系指承受以下方式的作业: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3.烧〔烤、煨〕管线、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开工具。
其次条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1.用火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展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内。
第四条用火作业分级用火作业分三级:1.特级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别危急的用火作业。
2.一级用火,指在易燃、易爆场所〔即:甲、乙类火灾危急区域〕的用火作业。
3.二级用火,指在一级用火及特别危急用火以外的用火作业。
4.凡全厂、一个车间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实行隔离措施后的用火作业,可依据其火灾危急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用火治理。
5.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状况下的用火作业,应升级治理,并实行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五条“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应填写用火等级、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用火具体位置、工作内容〔含用火手段〕、安全措施、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地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头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
第六条用火作业安全措施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翻开人孔,通风换气;翻开人孔时,应自上而下依次翻开,并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假设间隔时间超过1 小时连续用火,应再次进展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方可用火。
八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以下八大危险作业的项目:动火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盲板抽堵作业、受限空间作业。
第三条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公司及所属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第二章作业前准备第四条项目实施部门应向具体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安全组织、技术和管理要求,具体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应严格贯彻落实。
第五条具体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培训不合格的严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条具体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向项目实施部门提出危险作业申请。
项目实施部门应在对安全组织、技术和管理要求落实情况、施工现场进行核实基础上进行审批,确保符合安全作业条件。
第七条对于需要涉及相关业务部门的危险作业项目,应事先征求业务部门意见,确保各环节协调一致。
第三章作业实施第八条危险作业实施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作业流程、安全措施、应急处置等内容。
第九条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护。
第十条作业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作业流程和操作方法。
第十一条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报告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四章作业结束后第十二条作业结束后,应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确保无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项目实施部门应对危险作业进行总结,分析作业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公司及所属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五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危险作业进行安全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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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八大大高高危危作作业业安安全全管管理理制制度度第一节 用火作业的管理第一条 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的作业: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3.烧(烤、煨)管线、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第二条 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 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1.用火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内。
第四条 用火作业分级用火作业分三级:1. 特级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用火作业。
2. 一级用火,指在易燃、易爆场所(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用火作业。
3. 二级用火,指在一级用火及特殊危险用火以外的用火作业。
4. 凡全厂、一个车间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的用火作业,可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用火管理。
5. 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五条“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应填写用火等级、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用火手段)、安全措施、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地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
第六条用火作业安全措施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打开人孔时,应自上而下依次打开,并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若间隔时间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方可用火。
2.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用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特级用火。
3.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
4.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实行一处(一个用火地点)、一证(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用火监护人),不应用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多处用火。
5.“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为一个作业周期,但最多不超过5天;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不超过3天,特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4小时。
若中断作业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监护人、用火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重新确认。
固定用火点,每半年检查认定一次。
6.用火分析。
凡需要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应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应有分析数据,并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中,分析单附在“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存根上,以备存查和落实防火措施。
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5%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2%为合格。
7.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度作检测分析,若其含量超过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用火作业许可证”上注明。
8.作业人员应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测中心(室)应尽可能缩短采样分析时间,为用火作业创造条件。
9.停工大修装置在彻底撤料、吹扫、置换、分析合格,并与系统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后,首次设备、容器、管道用火,应采样分析合格。
10.设备、容器与工艺系统已有效隔离,内部无夹套、填料、衬里、密封圈等,不会再释放有毒、有害和可燃气体的,首次取样分析合格后,分析数据长期有效;当设备、容器内存有夹套、填料、衬里、密封圈等,有可能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采样分析合格后超过1小时用火的,须重新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用火。
11.装置停工吹扫期间,严禁一切明火作业。
在用火作业过程中,当作业内容或环境条件发生变更时,应立即停止作业,“用火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
12.在用火前应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并准备好消防器材。
用火期间,距用火点30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
新建项目需要用火时,施工单位(承包商)提出用火申请,由用火地点所辖区域单位负责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指派用火监护人。
13.施工用火作业涉及到其他管辖区域时,由所在管辖区域单位领导审查会签,并由双方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各派一名用火监护人,按用火级别进行审批后,方可用火。
14.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
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火。
安全环保部和各级领导、专职安全人员有权随时检查用火作业情况。
在发现违反用火管理制度的用火作业或危险用火作业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对违章者进行严肃处理。
第七条用火作业人职责1.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本岗位工种作业证。
2.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用火”的原则;对不符合的,有权拒绝用火。
第八条用火监护人职责1.用火监护人应有岗位操作合格证;应了解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应有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2.在接到“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安全技术人员和相关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监火时应佩戴明显标志;用火过程中不应离开现场。
3.当发现用火部位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用火;对用火人不执行“三不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报告有关领导。
第九条许可证管理1.“用火作业许可证”是用火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应随意涂改,不应代签,应妥善保管。
2.“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一联存放在签发部门,一联由用火作业人持有,一联由用火监护人持有,一联存放在用火点所在的操作控制室或岗位。
3.“用火作业许可证”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4.“用火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一年。
附件1 用火安全作业证用用火火作作业业许许可可证证(( 级级))第 联附件1编号:第二节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反应器、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
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二条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
第四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单位负责人,应持有作业任务单,到安全环保部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安全环保部管理人员,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3.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安全环保部安全管理员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完工验收栏中,基层单位与作业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签名。
第五条作业安全措施1.作业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2.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
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在设备外的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设备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3.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监护人,禁止进入作业。
当受限空间状态改变时,为防止人员误入,在受限空间的入口处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
4.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方法。
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5.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切实做好工艺处理,与其相连的管线、阀门应加盲板断开。
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盲板处应挂牌标示。
6.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7.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
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当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
当作业环境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则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应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
8.取样分析应有代表性、全面性。
设备容积较大时应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应保证设备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合格(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为合格;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为合格;氧含量18%~21%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指标(分析结果报出后,样品至少保留4小时)。
设备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隔4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如有一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
9.对盛装过能产生自聚物的设备容器,作业前应进行工艺处理,采取蒸煮、置换等方法,并做聚合物加热等试验。
10.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
作业结束后,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交验。
11.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可戴长管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等,但佩戴长管面具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防止通气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并有专人监护。
12.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13.以上措施如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再进入设备作业。
第六条作业监护人的资格与职责1.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
2.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拒绝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