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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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名词解释

信用证名词解释

信用证名词解释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是商业支付中一种重要的支付方式之一。

它是通过银行作为中介,以保障卖方(受益人)能够按照合同条件获得买方(开证人)支付货款的一种付款方式。

信用证通常包括以下几个要素:1. 开证行(Issuer):信用证的发起方,即买方所在银行。

开证行根据买卖双方达成的购销合同要求发起信用证的开立。

2. 受益人(Beneficiary):信用证的收款方,即卖方。

受益人是获得信用证所规定的款项的主体。

3. 申请人(Applicant):信用证的发起人,即买方。

申请人向开证行发出要求开立信用证的申请,并支付相应费用。

4. 开证指示(Instruction):开证行根据申请人提交的信用证开立指示书,发出开立信用证通知给受益人的要求。

5. 开证日期(Date of Issue):信用证开具的日期,一般为开证行出具通知给受益人的日期。

6. 付款方式(Payment Method):信用证中规定的支付方式,可以是即期付款、承兑汇票等等。

7. 金额(Amount):信用证规定的支付金额,即受益人能够获得的款项数额。

8. 到期日期(Expiry Date):信用证规定的付款截止日期,即受益人必须在此日期前通过合规文件向开证行发起付款要求。

9. 附加条款(Additional Terms):信用证中可能包含的其他关键条款和条件,例如货物运输要求、付款文件要求等等。

信用证的作用是为了减少买方与卖方之间的信任风险。

买方可以通过开立信用证,向卖方保证支付货款的能力;而卖方则可以通过信用证的付款承诺,确保自己能够按照合同要求获得货款。

信用证的过程通常包括:申请、开立、通知、交单、审核和付款等环节。

在信用证的交易过程中,各方应按照信用证的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交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总的来说,信用证作为一种受国际贸易广泛认可的付款方式,可以有效降低买卖双方的支付风险,并促进跨国贸易的发展和合作。

信用证的流程

信用证的流程

信用证的流程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一种常用的支付方式,其流程通常包括开证申请、开证、通知受益人、货物装运、单证交付、付款等环节。

下面将详细介绍信用证的流程。

首先,开证申请。

进口商与银行签订信用证开证申请书,其中包括买卖合同、信用证格式、装运期限、付款期限等内容。

银行根据申请书开出信用证,并通知受益人(出口商)。

第二,开证。

银行根据进口商的委托,开出信用证并将信用证发送给受益人的银行。

信用证中包括支付金额、装运期限、单证要求等内容。

第三,通知受益人。

受益人收到信用证后,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准备货物,并通知货物的装运时间和方式。

第四,货物装运。

货物装运后,受益人准备相关单证,并将单证交给银行。

第五,单证交付。

银行收到单证后,核对单证与信用证的要求
是否一致,如果一致则通知进口商付款。

最后,付款。

进口商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向银行付款,银行将货款支付给受益人。

以上就是信用证的流程,通过这个流程,进口商和出口商可以在国际贸易中实现资金安全和货物安全的交易。

信用证作为一种支付方式,其流程严谨、安全可靠,受到广泛应用。

信用证的分类

信用证的分类

信用证的分类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使用的一种付款方式,根据其不同的用途和特点,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进口信用证:是进口商向银行发出的,要求银行代为向出口商付款的信用证。

在这种信用证下,出口商只有在提供符合信用证要求的货物或服务后,才能得到付款。

2. 出口信用证:是出口商向银行发出的,在这种信用证下,银行会向进口商发出付款指令,只有在进口商按照信用证规定的条件进行付款后,出口商才能得到款项。

3. 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可以将信用证权利转让给第三方。

转让信用证一般分为完全转让和部分转让两种。

4. 分拆信用证:是指将一个信用证的总金额拆成若干个小额信用证,以便于多家供货商分别提供货物或服务。

5. 国内信用证:是指在国内贸易中使用的信用证,其特点是使用国内的货币和银行机构进行结算。

6. 外商信用证:是指外商向国内企业提供的信用证,其特点是使用外币和外国银行机构进行结算。

以上是信用证的分类。

根据实际情况,不同的信用证类型在国际贸易中会起到不同的作用,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合适的信用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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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概述

信用证概述
UCP600对信用证的定义为:信用证是指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其 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保证付款的 书面文件。
(二) 信用证的“三要素” 信用证应当是开证行开出的确定承诺文件。
开证行承付的前提是相符交单。 开证行承付承诺不可撤销。
议付只能由开证行指定的议付的银行进行。 议付行对受益人的议付既可以是保留追索权的融资也可以是无追
索权的买断。 议付既可以是全额融资,也可以只预付交单金额的一部分。
3.相符交单
单据要与信用证条款、相关UCP条款以及《审核跟单信用证下单据 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相符。
根据UCP600弟14条规定“单据中的数据,在与信用证、单据本身及 《审核跟单信用证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参照解读审核时,并 不需要完全等同,但不矛盾”。
通知行(Advising Bank)
通知行一般是开证行在受益人当地的银行。 通知行的责任: (1) 验明信用证的真实性。
不仅要确定信用证或修改的表面真实性和完整性外,还要及时将信用证通知给受益人。 如果通知行确定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书签章不符的,必须及时退开证行,并告知开证行签章不符;若
密押不符,则应向开证行查询补正。 如果通知行收到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书的内容不完整或不清楚的,必须及时查询开证行,并要求开
信用证的基本当事人
开证行(Issuing Bank)
开证行的义务: (1) 根据开证申请人的指示开证。
开证行必须严格按照开证申请书条款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正确,及时地开出信用证。如果 开证行开立了背离开证申请书内容的信用证,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开证行负责
(2) 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开证行仅基于“单据本身”确定其是否在表面上构成相符交单,只要交单相符,开证行必须承付 开证行自开立信用证之时起就不可撤销地受到该证的约束,只要相符单据交到被指定银行或开证行 开证行的承付责任就已确立

国际结算信用证

国际结算信用证

欺诈风险
申请人可能利用虚假单据、伪造文件等手段进行欺诈,骗取信用 证项下的款项。
违约风险
申请人可能因各种原因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导致信用证无法兑现或 产生纠纷。
政治风险
由于国际政治环境的不稳定性,申请人可能面临国家管制、外汇管 制等风险,影响信用证的履行。
受益人风险
单据不符风险
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可能存在不符点,导致开证行拒付或产生纠纷。
详细描述
某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合同,约定以信用证方式结算。出口商提交的单据存在伪造、虚假等问题,导致开证行拒 付。经调查发现,出口商涉嫌信用证欺诈。
案例二:信用证软条款纠纷案
总结词
涉及信用证条款含糊不清、难以执行
详细描述
某进口商申请开立信用证时,在条款中加入了一些含糊不清的表述。出口商在 交单时因无法满足某些模糊条件而被开证行拒付。双方就信用证软条款产生纠 纷。
04 信用证的国际惯例与法规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
定义
主要内容
规定了信用证的开立、审核、修改、兑付等操作流 程,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UCP600是国际商会制定的关于信用证操作 的统一惯例,为全球范围内的信用证业务提 供了一套标准的规则和程序。
意义
为国际结算提供了法律框架,促进了国际贸 易的发展。
货物质量风险
受益人提供的货物可能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申请人拒绝接受或退货。
交货时间风险
受益人可能无法按时交货,导致申请人要求延迟交货或取消合同。
开证行风险
01
资信风险
开证行的资信状况可能存在不确 定性,影响其履行付款义务的能 力。
破产风险
02
03
拒付风险
开证行可能因经营不善等原因破 产或被接管,导致信用证无法兑 现。

第五章 信用证

第五章 信用证
※ SWIFT方式
五.信用证的种类
可撤销信用证 /不可撤销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 / 光票信用证 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保兑信用证 /不保兑信用证 (UCP500)规定分类 即期付款信用证 /延期付款信用证/ 承兑信用证/议付信用证
可转让信用证
循环信用证 按信用证上附 加的约定分类 预支信用证 电索条款信用证 假远期信用证


对进出口双方有保证作用 资金融通的作用 ★“软条款”诈骗案
“货物只能待收到申请人指定船名的装 运通知后装运,而该装运通知将由开证 行随后以信用证修改书的方式发出”
风险仍然存在!
判断是非:

信用证的开立说明了开证行接受了申请人的要求,因此,可 以说,信用证体现了开证行与开证申请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跟单信用证结算业务有开证行的信用为基础,因此凡有信用 证在手,则出口收汇就不成问题? 顾名思义,信用证的通知行就是将信用证传递给受益人,而 不承担任何责任? 银行和受益人在审查信用证时的注意点是一样的?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无条件的付款承诺? 开证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与进出口双方的贸易合同内容一致? 信用证业务中偿付行只有亲自审核单据,确认单证一致,才 能向议付行付款? 开证行在对其开立的信用证的受益人付款后,发现单据与信 用证存在不符点,可以向受益人追索?
开证申请人 Applicant
信用证实质性内容 进口商的声明与保证
开证申请书
★开证申请人的责任与义务: 1.根据合同申请开立信用证 2.提供开证担保 3.及时赎单付款 ★开证申请人的权利: 1.有权得到合同规定的货物 2.有权取得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
(二)进口方银行开立信用证 开证行 Issuing Bank
2.电开本信用证(Cable/Teletransmission Credit)

信用证

信用证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支付方式是产生于19世纪后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后继贸易、航运、保险以及国际金融的迅速发展而逐渐发展起来的一种结算方式。

它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由进口地银行向出口商提供付款保证,是的出口商的收款风险降低;而出口商必须提供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才可以获得付款,进口商的收货风险也相对减少。

因此,信用证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人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

自出现信用证以来,这种支付方式发展很快,并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应用。

一、信用证概述(一)信用证的含义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解释,信用证是指有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进行付款,或承兑和(或)支付受益人凯利的汇票;或授权另一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和支付汇票;或授权另一银行议付。

简言之,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当然,信用证也可以不经客户申请,有开证行根据自身业务需要,直接向受益人开立,这种情况主要是银行为了向他人融资或购买物品时开立的备用信用证。

(一)信用证的特点1.信用证交易的的标的物是单据对出口商来说,只要按信用证规定条件提交了单据,在单单一致,单证一致的情况下,即可从银行得到付款;对出口商来说,只要在申请开征时,保证收到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即行付款并交付押金,即可从银行取得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

因此,银行开立信用证实际是进行单据的买卖。

2.信用证的开证行提供银行信用在信用证交易中,银行根据信用证取代买方承担了作为第一付款人的义务,日后只要卖方提供了符合信用证的单据,即使买方破产,卖方也能从银行得到付款保证。

这样,银行提供了远优于进口商个人信誉的银行信用,较之托收或直接付款方式来说,使卖方风险大的为坚减少。

3.信用证的交易具有独立性。

信用证是独立于买卖合同货任何其他合同之外的交易,开立信用证的基础是买卖合同,但阴阳鱼买卖合同无关,也不受其约束。

国际结算(第二版)第6章信用证

国际结算(第二版)第6章信用证

6.6汇款、托收、信用证对比
信用证方式继承了托收方式中单据与货款之间 的相互制约,更重要的是实现了由银行取代进 口商承担付款责任的转变。
表6-6 汇款、托收、信用证对比
汇款
跟单托收 跟单信用证
付款人的信用属性
商业信用
支付工具流向与款项流 向
一致
钱货衔接

买方风险
预付:大 赊账:无
卖方风险
预付:无 赊账:大
(1)提交的单据的内容看似满足所要求单据的功能。 (2)所提交单据内容与该单据本身、信用证要求的其他单据、 信用证条款之间均没有矛盾之处。
6.7.3审单程序
1.接单 2.审单
6.7.4存在不符点的处理
审单
无不符点 付款
有不符点
寻求申请人放 弃不符点
拒收单据并发 出拒付通知
申请人接受
申请人不接受
6.4信用证的种类 6.4.1跟单信用证vs.光票信用证
1.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指 信用证要求的单据中包括商业单据的信用证。
2. 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信用证要求 的单据中不包括商业单据。
6.4.2保兑信用证vs.无保兑信用证
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是指在开证 行开立信用证之后,有另一家银行为开证行的 付款义务进行担保。
银行接受不符
银行不接受不

符点
拒收单据并发
付款
出拒付通知
拒收单据并发 出拒付通知
或CIP条件下的投保金额和险别等。 ④单据条款 通常要求提交的商业单据有:商业发票、装箱单、重量单、产地证、检验证书、海运
提单、联合运输提单、简式运输单据、空运单、保险单、装船通知等等。 ⑤汇票条款 包括汇票的种类、出票人、受票人、付款期限、出票条款及出票日期等。 ⑥特殊条款 视具体交易的需要各异。如要求通知行加保兑,限制由某银行议付,限装某船或不许

信用证的主要类别和注意事项

信用证的主要类别和注意事项
即期信用证要求受益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单 据并获得付款,而远期信用证则允许延迟付 款。
详细描述
即期信用证在单据提交后立即付款,而远期 信用证通常在提交单据后的一段时间内付款。 远期信用证为受益人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 但同时也增加了风险。
保兑信用证与不保兑信用证
总结词
保兑信用证是指经过保兑行保兑的信用证, 而未保兑信用证则没有经过保兑行保兑。
信用证的国际惯例与
05
法律规范
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
定义
UCP600是国际商会制定的关于跟 单信用证业务的惯例,旨在统一 全球范围内跟单信用证交易的规 则和标准。
主要内容
规定了信用证的开立、通知、修 改、审核单据、交单、承付等环 节的规则和标准。
重要性
是全球范围内跟单信用证交易的 重要参考依据,有助于保障交易 双方的权益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 展。
信用证条款明确
确保信用证条款清晰明确,避免出现歧义或遗漏,特别是关于交货 期、货物描述、单据要求等关键信息。
信用证开立时间
确保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开立信用证,避免延迟造成对方无法及时 备货或安排运输。
审核信用证的注意事项
01
信用证真实性
02
信用证条款一致性
03
单据要求合理
验证信用证的开立银行和信用证 号码的真实性,防止伪造或篡改。
详细描述
保兑行是应开证行的请求对信用证进行保兑 的银行。保兑行在信用证上加注保兑声明, 表明其承担开证行的责任。保兑信用证相对 于未保兑信用证来说,能够提供更高的安全
保障,因此更受贸易双方的青睐。
信用证的注意事项
03
开立信用证的注意事项
信用证类型选择

信用证知识

信用证知识

信用证概念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它是一种银行信用。

信用证是银行(即开证行)依照进口商(即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对出口商(即受益人)发出的、授权出口商签发以银行或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票,保证在交来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汇票和单据时,必定承兑和付款的保证文件。

信用证以其是否跟随单据,分为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两大类。

在国际贸易中主要使用的是跟单信用证,我们一般分析跟单信用证。

信用证当事人与关系人一.信用证当事人1.信用证开证行(Issuing Bank)开证行是应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出口商)开立信用证的银行。

该银行一般是申请人的开户银行。

2.信用证受益人(Beneficiary)受益人是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授权使用和执行信用证并享受信用证所赋予的权益的人,受益人一般为出口商。

3.信用证保兑行(Confirming Bank)保兑行是应开证行或信用证受益人的请求,在开证行的付款保证之外对信用证进行保证付款的银行。

二.信用证关系人1.信用证申请人(Applicant)开证申请人是向银行提交申请书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它一般为进出口贸易业务中的进口商。

2.信用证通知行(Advising Bank)通知行是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通知给受益人的银行,它一般为开证行在出口地的代理行或分行。

3.信用证付款行(Paying Bank/Drawee Bank)付款行是开证行在承兑信用证中指定并授权向受益人承担(无追索权)付款责任的银行。

4.信用证承兑行(Accepting Bank)承兑行是开证行在承兑信用证中指定的并授权承兑信用证项下汇票的银行。

在远期信用证项下,承兑行可以是开证行本身,也可以是开证行指定的另外一家银行。

5.信用证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议付行是根据开证行在议付信用证中的授权,买进受益人提交的汇票和单据的银行。

信用证

信用证

3、我某公司向外国某商进口一批钢材,货物 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 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 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 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无误后向该 商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 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 物品质不符合同,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 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 证银行拒绝,问开证银行这样做是否有理?
4、下列各项中,有关托收方式中的承兑交单叙述正 确的有( ) A.可表示为D/A B.进口人承兑汇票后即取得货运单据 C.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 D.收款保障依赖银行信用 E.对出口极为有利 5、下列各项中,属于委托代理关系的有( ) A.委托人与付款人的关系 B.委托人与托收银行的关系 C.托收银行与代收银行的关系 D.代收银行与付款人的关系 E.托收银行与付款人的关系
案例分析
1、我方有出口货款一笔,请银行按D/P即 期托收,在托收申请书中我方没有增加银 行责任,该项托收货款后遭买方拒付,银 行随即告知我方。时隔数周,我方向银行 交待货物处理办法,此时货物已有部分被 盗,我方认为银行没有保管好货物,并要 求赔偿,银行断然拒绝。请分析。
2、某公司接到一份经B银行保兑的不 可撤销信用证。当该公司按信用证 规定办完装运手续后,向B银行提交 符合信用证各项要求的单据要求付 款时,B银行却声称:该公司应先要 求开证行付款,如果开证行无力偿 付时,则由他保证付款。问B银行的 要求对不对?
承兑信用证 (Acceptance L/C)
又称真远期信用证或卖方远期信用证 (Seller’s Usance L/C)) 特点:远期付款,并开立远期汇票,贴现和 承兑费用由卖方承担。确定付款日期的方 法一般是见票后若干天。 用途:出口方可以贴现远期汇票,提前收回 货款;进口方获得了远期付款的融资,满 足了延期付款的愿望。

信用证及其种类

信用证及其种类

信用证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支付方式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在银行与金融机构参与国际贸易结算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

信用证支付方式把由进口人履行付款责任,转为由银行付款。

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人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同时,也为进出口双方提供了资金融通的便利。

所以,信用证付款已成为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一种支付方式。

一、信用证的含义及其特点(一)信用证的含义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解释,信用证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1.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进行付款,或承兑和(或)支付受益人开立的汇票,或2.授权另一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和支付汇票,或3.授权另一银行议付。

简言之,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有关信用证的国际贸易惯例是由国际商会制订并修订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简称《UCP 500》。

(二)信用证的当事人信用证所涉及的当事入主要有:开证申请人、开证银行、通知银行、受益人、议付行和付款行等。

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从进口人向银行申请开出信用证,一直到开证行付款后又向进口人收回垫款,其中经过多道环节,并需办理各种手续。

加上信用证的种类不同,信用证条款有着不同的规定,这些环节和手续也各不相同。

(三)信用证支付方式的特点信用证支付方式有以下三个特点:1.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是一种银行信用,由开证行以自己的信用作出付款的保证。

在信用证付款的条件下,银行处于第一付款人的地位。

《UCP 500》规定,信用证是一项约定,按此约定,根据规定的单据在符合信用证条件的情况下,开证银行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进行付款、承兑或议付。

信用证开出后,便构成开证行的确定承诺。

可见,信用证开出后,开证银行是首先付款人,开证银行对受益人的责任是一种独立的责任。

信用证中英文对照

信用证中英文对照

信用证中英文对照一、基本术语对照1.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2. 申请人(Applicant)3. 受益人(Beneficiary)4. 开证行(Issuing Bank)5. 通知行(Advising Bank)6. 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7. 付款行(Paying Bank)8. 保兑行(Confirming Bank)二、信用证类型对照1. 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2. 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3. 即期信用证(Sight Letter of Credit)4. 远期信用证(Usance Letter of Credit)5. 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Letter of Credit)6. 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Letter of Credit)7. 背对背信用证(BacktoBack Letter of Credit)8. 预支信用证(Anticipatory Letter of Credit)三、信用证关键条款对照1. 信用证金额(Credit Amount)英文:The total amount for which the Letter of Credit is issued.2. 信用证有效期(Validity of the Credit)英文:The date until which the Letter of Credit remains valid for presentation of documents.3. 交单期限(Period for Presentation)英文:The time frame within which the shipping documents must be presented to the bank.4. 货物描述(Description of Goods)英文:A detailed description of the merchandise covered the Letter of Credit.5. 装运条款(Shipment Terms)英文:The conditions under which the goods are to be shipped, including the latest date of shipment.6. 付款条件(Payment Terms)英文:The conditions under which the payment will be made, whether at sight or on a deferred basis.四、信用证相关单据对照1. 发票(Invoice)英文:A document issued the seller to the buyer, indicating the goods sold and their agreed prices.2. 提单(Bill of Lading,简称B/L)英文:A receipt issued the carrier to the shipper, acknowledging receipt of goods for transportation.3. 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4. 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5. 装箱单(Packing List)英文:A detailed list of the contents of each package, prepared the shipper.五、信用证操作注意事项对照1. 信用证条款审核(Review of Credit Terms)英文:Carefully examine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the Letter of Credit to ensure they match the sales contract.2. 单据准备与提交(Preparation and Submission of Documents)英文:Prepare all required documents accurately and submit them to the bank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 frame.3. 银行费用承担(Bank Charges)英文:Clarify which party is responsible for the bank charges associated with the Letter of Credit.4. 风险防范(Risk Prevention)英文:Be aware of potential risks such as discrepancies in documents, bank defaults, and changes intrade policies.六、信用证修改与撤销对照1. 信用证修改(Amendment to the Letter of Credit)英文:A formal request to change certain terms or conditions of the Letter of Credit after it has been issued.2. 信用证撤销(Cancellation of the Letter of Credit)英文:The act of terminating the Letter of Credit before its expiry date, if it is a revocable credit.七、信用证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对照1. 文件不符(Discrepancy in Documents)英文:When the documents presented do not conform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e Letter of Credit.解决方案:Rectify the discrepancies and resubmit the corrected documents within the allowed time frame.2. 信用证延期(Extension of the Letter of Credit)英文:Requesting an extension of the validity period of the Letter of Credit.解决方案:Coordinate with the applicant to request the issuing bank to extend the credit's validity.3. 信用证付款延迟(Delay in Payment)英文:When the payment under the Letter of Credit is not made on time the issuing bank.解决方案:Communicate with the issuing bank to expedite the payment process or seek assistance from the confirming bank, if applicable.八、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对照1. 降低交易风险(Reducing Transaction Risks)英文:The Letter of Credit provides a secure payment method, reducing the risk of nonpayment for the seller.2. 促进贸易便利化(Facilitating Trade)英文:By offering a guarantee of payment, the Letter of Credit facilitates smoother trade transactions between parties in different countries.3. 融资工具(Financing Instrument)英文:The Letter of Credit can be used the beneficiary to obtain financing from the bank before the actual payment is received.。

第5章信用证概论

第5章信用证概论

信用证的含义:
信用证时开证银行以自己的信用向受益人所作的一 项书面承诺或保证。
信用证是银行信用为商业信用所作的一种担保
信用证时有条件的付款承诺
开证行的付款形式是多样的 开证银行可以在接受请求后开证,也可以主动开证
二、信用证的性质及特点
(一)信用证是一项独立的自足文件
信用证是开证行与信用证受益人之间存在的一 项契约,该契约虽然是以贸易合同为依据开立 的,但是一经开立就不再受贸易合同的约束。 信用证业务的各关系人只受信用证条款的约束, 由于银行不是贸易合同的当事人,银行不受贸 易合同的约束。
信用证指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 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
信用证结算是银行信用 信用证结算是银行凭单付款 开证行的付款方式有三种:
1)如果信用证为即期付款信用证,则即期付 款。 2)如果信用证为延期付款信用证,则承诺延 期付款并在承诺到期日付款。 3)如果信用证为承兑信用证,则承兑受益人 开出的汇票并在汇票到期日付款。
(1) 简电本(Brief Cable)是指仅记载信用证金 额、有效期等主要内容的电开本。详细条款将 通过证实书另由航空邮寄通知行。
简电本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不能作为交单议付的依 据。开立时,一般要在电文中注明“随寄证实书” (Mail confirmation to follow)的字样,并随即将 信开本形式的证实书邮寄通知行。
(2) 开证行保证条款(Engagement/Undertaking Clause) 保证文句一般以“We hereby engage/undertaking…” 句式开头 (3) 开证行名称及代表签名(Opening Bank’s Name & Signature) (4) 其他特别条件(Other Special Conditions) (5) 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的申明(Subject to UCP600 Clause) 一般文句:This L/C was issued subject to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2007 reversion ICC publication No.600.

信用证介绍

信用证介绍

目录
一、信用证的定义和种类
二、信用证的主要内容
三、出口商的主要风险
一、不符点的风险
由于在信用证交易制度下,银行对文件的审核 是严格依据交易的表现形式而非交易事实,且信用 证付款的前提是单证相符。 在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常常发生出口方未按 信用证条款规定交货的情况,如品质不符,数量与 信用证规定有异,逾期交货等,任何一个不符点都 可能导致开证行拒付,使信用证失去其保证作用; 即使出口方完全按信用证规定出货,但由于疏忽而 造成单证不符,也同样会遭到开证行拒付。
关于信用证本身的说明
– – – – – – – – – – – – 信用证的类型 Form of Credit --- revocable, irrevocable, 信用证的号码 L/C Number 开证日期 Date of Issue 有效期和到期地点 Expiry Date and Place 信用证金额 L/C Amount 信用证当事人 Parties to L/C 开证行 Issuing / Opening Bank 通知行 Advising/ Notifying Bank 保兑行 confirming bank 开证申请人 Applicant 受益人 Beneficiary 单据提交期限/交单期限 Documents Presentation Period
三、货权转让的风险
有些目的港如香港、日本等地,由于路途较近,货 物出运后很快就抵达目的港。如卖方同意接受信用 证规定“1/3正本提单径寄客户,2/3提单送银行议付” 的条款,则为卖方埋下了风险的种子。因为3份正本 提单中任何一份生效,其他两份自动失效。如果一 份正本提单直接寄给客户,等于把物权拱手交给对 方。客户可以不经银行议付而直接凭手中提单提走 货物。如果寄送银行的单据有任何不符点而收不到 货款,银行不承担责任。实质上是将银行信用自动 降为了商业信用。

信用证详细简介

信用证详细简介

信用证定义: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

信用证英语为:letter of credit。

缩写为:L/C或LOC。

①在债券发行过程中,由银行发出的一种承诺,保证债务人到时按期还本付息。

如果债券发行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开具信用证的银行则将履行还款义务。

②在国际贸易中,进口方银行向出口方银行开具的保证支付文件,承诺当货物到达进口方或出口方发出货物时向出口银行支付款项。

主要内容:(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

如其种类、性质、有效期及到期地点。

(2)对货物的要求。

根据合同进行描述。

(3)对运输的要求。

(4)对单据的要求,即货物单据、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及其它有关单证。

(5)特殊要求。

(6)开证行对受益人及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

(7)国外来证大多数均加注:“除另有规定外,本证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国际商会600号出版物(《ucp600》)办理。

”(8)银行间电汇索偿条款(t/t reimbursement clause)。

主要特点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一是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

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二是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

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

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三是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

信用证相关种类(1)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划分为:跟单信用证及光票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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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基本当事人开证申请人:又称开证人,一般为进口人,是信用证交易的发起人。

开证行:一般是进口地的银行,开立信用证后,承担第一付款责任。

受益人:一般为出口人,是信用证的收件人(addressee)和信用证的使用者。

可以按信用证要求,签发汇票向付款行索取货款。

信用证其他当事人通知行:一般为出口人所在地的银行,通常是开证行的代理行。

仅承担通知收件人和鉴别信用证表面真实性义务。

议付行:又称押汇银行、购票银行或贴现银行,作为善意持票人对出票人(受益人)具有追索权。

议付可分为限制议付和自由议付。

付款行:又称受票银行,开证行一般兼为付款行。

当使用第三国货币支付时,可委托代付行代为付款。

偿付行:信用证清算银行,是开证行的偿付代理人,有其存款帐户。

对代付行或议付行的索偿予以支付,不承担审核单证的义务,发现单证不符,可以追回付款。

保兑行应开证行请求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的银行,通常由通知行兼任,承担必须付款或议付的责任。

信用证当事人之间的关系1.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合同关系;2.开证行与受益人:合同关系(不可撤消);3.通知行与开证行:委托代理关系;4.通知行与受益人、开证申请人。

无直接合同关系;5.开证行与付款行、承兑行、议付行:银行间合同关系;6.受益人与付款行、承兑行:债权和债务关系;7.受益人与议付行之间:票据转让关系;信用证的内容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信用证的当事人: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受益人、通知行等名称和地址,有的信用证还指定议付行、付款行、偿付行、保兑行等。

信用证种类性质和编号:是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兑,还是议付信用证,以及可否撤销、可否转让、是否经另一银行保兑等;信用证金额:规定信用证应支付的最高金额及支付货币。

信用证开证日期、到期日和到期地点、交单期限;2.货物条款: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包装、价格等。

3.装运和保险条款:如装运港或启运地、卸货港或目的地、装运期限、可否分批装运、可否转运等,CIF或CIP条件下的投保金额和险别等。

4.单据条款,通常要求提交:货物单据(商业发票、装箱单、重量单、产地证、检验证书等); 运输单据(海运提单、联合运输提单、简式运输单据等);保险单据(保险单)5.汇票条款:包括汇票的种类、出票人、受票人、付款期限、出票条款及出票日期等。

6.特殊条款:视具体交易的需要各异。

如要求通知行加保兑,限制由某银行议付,限装某船或不许装某船,不准在某港停靠或不准采取某条航线,俟具备某条件后信用证方始生效。

7.开证行责任条款,开证行签字和密押等。

信用证的特点1、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

2、信用证是独立契约,独立于买卖合同,是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

3、信用证是纯单据的业务,遵守单单相符,单证相符的“严格符合”原则。

信用证的作用信用证支付起到安全保证作用和资金融通作用:对于卖方:只要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就可以得到货款,还可打包贷款。

对于买方:只要申请开证,交少量押金,货款可在单据到达后支付,减少资金占用。

还可凭信托收据借单。

对于银行:贷出信用,掌握物权单据,收取一定手续费和利息(议付行),利用开证申请人交付的押金进行资金周转,带动其他业务。

信用证的种类1.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光票(Clean draft)信用证(clean credit)2.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L/C)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C)3.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非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L/C)4.即期信用证(sight L/C)远期信用证(usance L/C, time L/C ),可分为:延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 Payment L/C)银行承兑信用证(Acceptance L/C)真远期信用证,卖方远期信用证(Seller’s Usance L/C)假远期信用证,买方远期信用证(Buyer’s Usance L/C)5.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 L/C)公开议付信用证即期议付信用证限制议付信用证远期议付信用证6.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L/C)不可转让信用证(untransferable L/C )背对背信用证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L/C)自动循环(automatic revolving)半自动循环(semi- automatic revolving )非自动循环(non- automatic revolving )可转让信用证受益人(第一受益人)有权将信用证的全部或部分金额(同时)转让给一个(或几个)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

其特点:只能转让一次,(但可重新转让给第一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可代替原证申请人。

买卖合同并没转让,只是进口人同意由出口人指定的其他人(供货商)履行交货、交单义务。

转让行可以是付款行、承兑行或议付行(自由议付须特别授权)。

(第一受益人要求第二受益人向转让行交单,汇票、发票被替换)可转让信用证风险买方风险:承担第一受益人和第二受益人的履约风险第二受益人风险:收款无保障转让取决于开证行的授权,难以享受到像第一受益人一样的权利.转让依赖于第一受益人的实际需要(未及时换单和换单的正确性)。

转让行仅承担在向第二受益人转让信用证时核实该信用证真实性的义务,不承担付款责任.通常在收到开证行的付款后才支付第二受益人.钱货两空的风险:信用证第一受益人与开证申请人联手欺诈。

很难得到出口资金融通:即使公开议付,第二受益人的往来银行无权将“议付”后的汇票和其它票据寄送开证行索偿。

信用证的种类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L/C)也称回头信用证主要用于易货交易和来料来件加工装配业务:进口原料和配件-远期信用证;(第一张)出口成品-即期信用证;(第二张)第一张:受益人、开证人、开证行和通知行第二张:开证人、受益人、通知行和开证行预支信用证(anticipatory L/C)(货物装运交单前)向开证行预支(汇票光票)向议付行预支(垫款、红条款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又称迟期付款信用证或无承兑远期信用证特点:受益人无须开具汇票,无须承兑,不能贴现。

仅凭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至付款到期日付款的信用证。

确定付款日期的方法有:交单后若干天装运日后若干天固定将来日期。

用途:多用于金额较大,付款期较长的资本货物的交易,常与政府出口信贷相结合。

出口信贷又称出口信用,一般都是指的“官方支持下的出口信用”(Official Supported Export Credit,简称OSEC)。

我国出口信贷主要支持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出口,它在资本性货物出口贸易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这种信用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以政府财政支持为前提;第二,受有关国际条约的制约或者规范;第三,有专门设立的官方出口信用机构负责提供。

买方远期信用证又称假远期信用证(Usance L/C payable at sight)特点:开立银行承兑信用证,远期汇票,即期议付,贴现和承兑费用由买方承担:用途:买卖合同支付条件为即期信用证付款,进口人为融资方便,或利用优惠的银行贴现率(比放款利率低)。

风险:出口人须承担已承兑汇票到期被拒付时,被议付行追索的风险(如开证行倒闭)。

议付和付款的区别议付行在议付后如因单据与信用证条款不符等原因不能向开证行索偿时,可以向受益人追索;付款行、开证行和保兑行一经付款,则再也无权向受款人追索电汇索偿条款开证行允许议付行电报电传或SWIFT网络传递方式通知开证行或指定付款行,说明各种单据与信用证相符,开证行或指定付款行、偿付行应以电汇方式将款项拨交议付行。

付款后,如发现收到的单据与信用证不符,开证行或付款行对议付行有追索权。

合同中信用证条款内容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应对信用证条款作出以下明确的规定:开证时间开证银行受益人信用证类别信用证金额信用证有效期和到期地点信用证支付风险延迟开证;(对出口商)软条款约束;(对出口商)假单据欺诈;(对进口商)手续烦琐,费用高;(对进口商)技术性强;(对出口商)可转让信用证受益人(第一受益人)有权将信用证的全部或部分金额(同时)转让给一个(或几个)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

特点:只能转让一次,(但可重新转让给第一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可代替原证申请人。

买卖合同并没转让,只是进口人同意由出口人指定的其他人(供货商)履行交货、交单义务。

转让行可以是付款行、承兑行或议付行(自由议付须特别授权)。

(第一受益人要求第二受益人向转让行交单,汇票、发票被替换)可转让信用证风险买方风险:承担第一受益人和第二受益人的履约风险第二受益人风险:收款无保障转让取决于开证行的授权,难以享受到像第一受益人一样的权利.1.转让依赖于第一受益人的实际需要(未及时换单和换单的正确性)。

转让行仅承担在向第二受益人转让信用证时核实该信用证真实性的义务,不承担付款责任.通常在收到开证行的付款后才支付第二受益人.2.钱货两空的风险:信用证第一受益人与开证申请人联手欺诈。

3.很难得到出口资金融通:即使公开议付,第二受益人的往来银行无权将“议付”后的汇票和其它票据寄送开证行索偿.背对背和转让信用证具体比较A:实际进口商B: 中间商C: 实际出口供货商主证开证行的授权? MASTER LC显示BBANK是议付行/ MASTER LC显示:LC可转让,BBANK是转让行,C是第二受益人。

涉及信用证的数量? 2个独立信用证/1个信用证。

第二受益人得到的保护?来自BBANK的承诺。

/来自ABANK的承诺。

第二受益人何时得到付款?交单给BBANK,如果单证相符,BBANK必须付款。

/只有等到BBANK得到ABANK的付款后。

第二受益人还可以转让么:可以。

/不可以。

因为TC只能转让一次。

第二个证金额能超过第一个么?可以。

只要BBANK掌握中间商B的融资额度。

/不可以。

最大是等于第一个LC金额。

2个证的付款时间相同么?可以不同。

/必须相同。

比如,一个120天远期的TC,第二个信用证也必须是120天远期。

2个证的价格条款相同么?可以不同。

母证是CIF,子证可以是CFR。

只要B补上保险单。

/ 必须相同。

第二个信用证可以要求多余的单据么?可以/不行C提交单据现实B为发货人(SHIPPER)? 如果子证要求,可以/不行B能替换哪些单据? 汇票,发票,箱单,收益人证明,保单,对主证不构成不符点的其他单据/ 汇票,发票B不能替换哪些单据?提单、出口许可官方签发CO(一般原产地证书) / 提单、保单(转证麻烦单据)、出口许可、官方签发CO如果B不替换单据结果?BBANK必须付款,然后要求B支付/ BBANK把单据提交给ABANK 要求付款BBANK需要B的保证金么?需要/不需要最终买方会知道最终卖方么?如果子证开立的好,不会/ 会2个证的货描必须相同么?可以不同/ 必须相同转让和对背信用证的使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国内企业之间的贸易合同必须以人民币计价,因此,国内注册的进出口企业只有在从事转口贸易的情况下才能利用可转让信用证与背对背信用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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