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员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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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练员管理制度范文(3篇)

体育教练员管理制度范文(3篇)

体育教练员管理制度范文教练员的工作职责及标准(一)按照体育运动人才成长规律,选拔和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提高运动员的整体素质和运动技术水平。

(二)按照培养有道德、有理想、有文化、守纪律,各项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要求,关心运动员的成长,对运动员进行全方位(包括思想、学习、生活、纪律、训练等方面)的管理。

(三)按照攀枝花市体育局的工作规划,完成培养、输送后备人才及各项训练、竞赛任务。

(四)按照教练员岗位职责要求,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科技知识,提高政治觉悟、思想文化修养和业务理论水平,参加规定的进修学习,掌握专业发展动态,开展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本项目全市各业余训练单位的训练工作。

(五)随时接受主管领导对训练、比赛计划和总结的检查。

(六)教练员必须按时报名参加四川省正式比赛,比赛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

教练员上、下班时间规定(一)日常上、下班时间:每周星期二、五早上____点至11-____点____分。

(二)每天训练时间自行安排,原则上每周训练天数不少于____天。

(三)若单位有事情电话通知,教练员必须到场。

(四)每年度赛结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____天以内的调整。

运动队训练管理要求(一)每周期内要求有阶段训练计划、年度训练计划、月训练计划、周训练计划、课时训练计划、比赛总结、学期总结。

(二)各队严格考勤制度,在规定的考勤表上认真完成每一次训练的考勤。

教练员日常管理制度(一)教练员将根据工作安排、严格考勤。

上下班迟到、早退扣0.2—____分,____分钟以上者扣____分;无故旷工半天者按旷工一天处理扣____分;无故缺席会议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二)所有会议、活动实行签到制度,教练员应积极参加中心举行的各种会议、政治学习以及开展的各项活动。

除会前请假批准外,迟到者按日常上下班制度扣分。

(三)教练员因事(病)需向部门领导请假,____小时以内在体育事业科科长处请假;____天以上需科长证明,主管领导签字并报中心办公室备案,经批准后,请事(病)假一天扣____分。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19.06.28•【文号】体规字〔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体规字〔201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军事体育训练中心,各厅、司、局,有关直属单位,中国足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各改革试点项目协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工作,现将《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体育总局2019年6月28日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体育教练员(以下简称“教练员”)岗位培训是为教练员能力提升、职称晋升开展的专门培训,是教练员掌握现代竞技训练方法与手段、丰富竞技训练理论知识、更新执教理念、提高执教水平的重要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中心”)和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省级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区市体育局”)举办教练员岗位培训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可用于教练员岗位入职参考和职称晋升评定。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教练员岗位培训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国家级。

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的原则。

第五条体育总局科教司(以下简称“科教司”)负责统筹、协调、管理全国教练员岗位培训工作,包括:组织编制培训规划、训练理论培训大纲、培训教材和各级别理论考核标准制定等;组织教练员岗位培训师资库建设和师资培训;组织各级别教练员理论知识培训考核等。

第六条项目管理中心或协会负责所属项目的教练员专项技能培训大纲、培训教材、教学计划和各级别专项考核标准制定等;负责实施所属项目初、中、高级教练员专项技能的培训、考核及教练员继续教育相关工作。

江苏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文件

江苏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文件

江苏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文件苏运车[2006]186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运管(驾培)处:现将《江苏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主题词:车辆技术培训通知抄送:部公路司江苏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办公室 2006年6月12日印发江苏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行为,保证驾驶培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2号令)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的教练员(以下简称“教练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培机构”)以及对教练员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全省教练员的资格管理工作,指导下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教练员的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教练员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教学质量信誉管理工作。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教练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资格管理第四条教练员应当具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及《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规定的相关条件,并经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以下简称《教练员证》)后,方可执教。

第五条教练员分理论教练员与驾驶操作教练员。

理论教练员根据教学内容分为普通驾驶培训、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三类。

驾驶操作教练员根据教学车型分为大型客车、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含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汽车(含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含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其他车型(含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等九类。

第六条申请教练员资格考试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考试申请,并提交以下相应的材料:(一)《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申请表》(附件);(二)近期l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4张;(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四)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五)学历证书复印件;(六)职称证书复印件;(七)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安全驾驶经历证明;(八)有关服务单位出具的驾驶经历证明;(九)有关教学单位出具的教学经历证明;(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教学单位出具的无不良教学记录证明。

全国滑翔伞教练员管理细则-国家体育总局

全国滑翔伞教练员管理细则-国家体育总局

全国滑翔伞教练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国滑翔伞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滑翔伞教练员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滑翔伞运动安全、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滑翔伞运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滑翔伞运动培训和教学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本办法所称的滑翔伞教练员是指经中国航空运动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航协)考核合格后注册并在当年中国航协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教练员。

第三条国家体育总局是全国滑翔伞运动业务主管部门,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和中国航协负责实施对全国申请滑翔伞教练员人员的培训、考核、审批、注册。

第四条地方各级航空运动管理部门在本地区省级体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在其授权范围内,负责本地所属教练员的管理。

暂未设立航空运动管理职能机构的地区,由中心和中国航协代为行其职能。

第二章教练员职责第五条教练员要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选拔培养飞行员,对飞行员进行滑翔伞法律法规、理论知识和飞行技术的培训,履行为国家培养合格滑翔伞飞行员的责任与义务。

第六条教练员要制定全年和阶段训练计划,要严格训练,提高训练质量。

第七条教练员要注意训练数据的积累,并进行整理,分析,总结经验,提高训练的科学性。

第八条教练员在培训教学结束后为飞行员的《中国航协航空运动飞行驾驶员执照申请表》签字时需同时提供培训记录。

第九条教练员在《中国航协航空运动飞行驾驶员执照申请表》签字时必须为亲笔签字,打印、其他人员代签均视为无效。

第三章教练员须具备条件第十条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作风、强烈的事业心、开拓创新的工作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第十一条熟悉并遵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自愿接受并自觉遵守中国航协制订的教练员管理规定,有志于从事滑翔伞运动教学培训工作。

第十三条具有较高的滑翔伞飞行技术、丰富的理论知识、较好的表达能力。

第十四条经过中国航协组织的滑翔伞教练员培训班的培训,通过考核获得教练员资质。

篮球协会教练员管理办法

篮球协会教练员管理办法

篮球协会教练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篮球教练员(以下简称教练员)队伍建设,规范教练员队伍管理,准确把握教练员信息变化情况,不断提升教练员的综合素质培养和执教能力,推动我市篮球运动发展,推进“以篮球运动为特色的运动X X”和“健康X X”建设,根据《中国篮球协会教练员注册、培训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和《某市篮球协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某市内各级各类篮球教练员的管理。

具体包括:(一)代表某市参加四川省、全国系列的篮球队教练员;(二)某市普通高校篮球队教练员;(三)某市普通中小学、学龄前教育机构、业余体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篮球队教练员;(四)某市体育俱乐部、培训机构等聘用的篮球教练员;(五)参加四川省各级企业、事业单位篮球赛事的教练员。

第三条某市篮球协会在中国篮球协会、四川省体育总会的监督管理下负责全市篮球教练员培训、技术等级的认证、注册、及管理工作;各区县篮球协会负责本地区篮球教练员的信息收集、统一注册、推荐参加培训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教练员认证工作实行集体认证和个人认证相结合的办法。

教练员认证是教练从业的资格确认,教练员办理注册认证后,才能从事相关的篮球训练、竞赛等业务活动。

第二章教练委员会第五条某市篮球协会下设教练员委员会,在某市篮球协会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全市教练员的发展规划;组织教练员学习、培训、考核、注册工作;对教练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教练员的奖励与处罚提出具体意见。

第六条教练员委员会设技术指导1人。

主任1人、副主任和成员若干组成,年龄在65周岁以下,每届教练员委员会任期不超过5年。

第七条教练员委员会成员由各级篮球协会推荐,上一届教练员委员会或本届篮球协会秘书处提名,经本届篮球协会常务理事会通过后产生。

第八条各区、县篮球协会可根据本地区教练员的情况,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凡成立教练员委员会的区、县,须将人员名单报市篮球协会备案。

第三章教练员技术等级认证第九条教练员技术等级实行分级管理、统一培训、统一认证。

足球教练员管理制度(3篇)

足球教练员管理制度(3篇)

足球教练员管理制度主要是针对足球俱乐部或足球学校中的教练员,以确保他们的管理工作能够高效和优质地进行。

以下是一个关于足球教练员管理制度的范例,共计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足球教练员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足球教练员的工作行为,促进其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

第二条:足球教练员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俱乐部或学校执教的足球教练员。

第三条:足球教练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足球职业道德和教练员行为准则。

第四条:足球教练员应具备相关的职业资格和证书,并且定期接受专业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本俱乐部或学校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以保障足球教练员的工作需要和教练员发展。

第六条:足球教练员应以身作则,做到言行一致,对下属教练员进行榜样示范教育。

第七条:足球教练员应与俱乐部或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汇报工作、总结经验、提出建议。

第八条:足球教练员应当保存和保护学生及俱乐部或学校的机密信息,并严禁向外界透露。

第二章:教练员入职与管理第九条:足球教练员应当通过招聘或聘用程序进入俱乐部或学校,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第十条:俱乐部或学校应当对新任教练员进行详细的入职培训,包括俱乐部或学校的管理制度、教学理念、教学要求等。

第十一条:新任教练员应接受技能和知识的评估,以便安排适当的职位和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教练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明确,职责和权力应当明确,以便教练员履行工作职责和权力。

第十三条:教练员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应当根据其工作成绩和教学能力进行评价和调整。

第三章:教练员的职业道德第十四条:足球教练员应当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维护教练员职业形象,做到廉洁奉公,诚实守信。

第十五条:足球教练员应当以学生的健康和安全为第一要务,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训练计划,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十六条:足球教练员应当尊重个别学生的差异,注重培养和激发学生的个性和潜能,不歧视、不虐待学生。

第十七条:足球教练员应当尊重学生的家庭和家长的教育权利,关注学生的家庭情况,提供必要的沟通和帮助。

中国国际跳棋协会教练员管理办法

中国国际跳棋协会教练员管理办法

附件4:中国国际跳棋教练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全民健身计划》,促进全国国际跳棋教练员队伍建设,加强对全国国际跳棋教练员的规范管理,依据《中国国际跳棋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国从事国际跳棋教学、训练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国际跳棋教练员技术等级共设初级、中级、高级和特级教练员。

第四条中国国际跳棋协会(以下简称“中跳协”)负责对全国各等级教练员进行培训、考核、认证等管理工作,并对高级和特级教练员进行注册工作。

省级国际跳棋协会或相应组织负责对本地区初级和中级教练员进行培训、考核、认证、注册等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等级国际跳棋教练员技术标准如下:(一)初级教练员标准1、年龄在18岁以上,具有高中(含高中)以上学历;2、具有一定的国际跳棋教学训练方法和组织教学能力;3、有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教学经验;4、了解国际跳棋历史、文化等基础知识;5、熟悉国际跳棋竞赛知识,有能力组织相关比赛;6、参加初级教练员培训,并考试合格。

(二)中级教练员标准1.获得初级教练员证书满两年;2.掌握一定的教学训练方法,具有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3.熟悉中跳协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定等;4.熟悉国际跳棋竞赛知识,有能力组织一定规模的比赛;5.有一定的国际跳棋英语术语的阅读和听说能力;6.参加中级教练员培训,并考试合格。

(三)高级教练员标准1.所培养的棋手在常规赛中获得过如下成绩之一:(1)亚洲锦标赛14岁以上组别冠军;(2)世界青少年锦标赛20岁组和17岁组前三名;(3)世界青少年锦标赛14岁组和11岁组冠军;(4)全国智力运动会、全国锦标赛个人前三名。

以棋手上报的教练员为准,且单次成绩仅可上报一名教练员。

2.定期做出训练教学工作总结,且具备日常的外语交流能力。

(四)特级教练员标准1.所培养的棋手获得国际跳棋世界锦标赛、世界智力运动会、国际智力运动联盟精英赛前六名。

以棋手上报的教练员为准,且单次成绩仅可上报一名教练员。

教练员管理办法

教练员管理办法

教练员管理办法教练员是体育运动中起重要指导和培养作用的关键人员之一。

为了确保教练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以提高教练员的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教育部制定了《教练员管理办法》。

一、教练员的资格及条件1. 教育背景要求:教练员应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且相关专业为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或相关专业。

2. 专业素质要求:教练员应熟悉有关体育运动的规则与技术,具备扎实的基本功和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

3. 健康条件要求:教练员应身体健康,无影响工作的严重疾病或残疾。

4. 评定考核要求:教练员需要通过由教育部组织的专业能力评定考核,评定合格方能取得教练员的资格。

二、教练员的权利与义务1. 权利:教练员享有在教育部认可的机构从事教练工作的权利,拥有参与教育部组织的教练员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的机会。

2. 义务:教练员应履行公民的义务,维护国家体育运动事业的荣誉和形象,遵守教练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三、教练员的管理体制1. 管理机构:教练员管理机构由教育部负责设立和组织运作。

该机构负责教练员的注册、评定、培训和管理。

2. 教练员注册:教练员需要在管理机构注册,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和相关证书材料,经过审核合格后方可获得注册资格。

3. 教练员评定:教练员需要定期参加教育部组织的专业能力评定考核,评定结果作为评价教练员绩效的重要参考。

4. 教练员培训:教练员管理机构会组织各类培训活动,以提高教练员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保证其与时俱进。

四、教练员的管理要求1. 职业素养:教练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尊重和保护运动员的权益,相互尊重和合作。

2. 安全责任:教练员应注意保障运动员的身体安全,对训练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预防和控制。

3. 学术交流:教练员应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活动,不断学习新的教学方法和科学训练理论,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

4. 纪律要求:教练员应遵守教练员管理机构的纪律要求,不得从事有损体育事业形象的违纪行为。

五、教练员管理办法的实施与监督1. 实施:教练员管理办法由教育部负责制定和发布,并由教练员管理机构负责具体执行和管理。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全国体育教练员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全国体育教练员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全国体育教练员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15.07.16•【文号】体竞字〔2015〕84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全国体育教练员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竞字〔2015〕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各行业体育协会:现将《全国体育教练员注册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全国体育教练员注册管理办法》尽快制定所属教练员注册管理的实施细则或办法,并于2016年1月起开始执行。

特此通知。

体育总局2015年7月16日附件《全国体育教练员注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全国体育系统教练员管理,掌握全国体育教练员信息变化情况,加强教练员综合素质培养,不断提高我国教练员执教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体育系统的教练员。

具体包括:(一)各项目国家队教练员。

(二)各级体育主管部门所属的运动队在职或聘用的教练员。

(三)全国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在职或聘用的教练员。

(四)参加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和各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主办的全国性比赛的行业体育协会、高等院校、体育俱乐部等单位的教练员。

(五)参加全国职业联赛的职业体育俱乐部教练员。

(六)各级各类运动队聘用的外籍教练员。

第三条教练员注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注册,分级管理的原则。

教练员须注册后才能上岗,才能参加总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解放军体育主管部门、全国性单项运动协会组织的各级各类训练和竞赛等相关业务活动。

第四条总局是全国体育教练员注册工作的监管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我国教练员注册工作的有关政策。

(二)负责建立我国教练员注册信息系统。

(三)负责统计并发布全国教练员注册情况。

教练员管理制度(精选)

教练员管理制度(精选)

教练员管理制度一、教练员的资格和选拔1.1教练员资格要求1.1.1拥有相关领域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关证书。

1.1.2至少具备X年的专业从业经验,且具备优秀的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能力。

1.1.3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以及扎实的人际关系技能。

1.2教练员选拔程序1.2.1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发布教练员招聘通告,明确招聘需求和要求。

1.2.2教练员应提交详细的个人履历、相关证书、教学案例以及培训计划。

1.2.3组织专业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估,包括面试、教学演示和专业能力测试。

1.2.4结合评估结果,确定最终选拔名单。

1.2.5新教练入职后,进行系统的公司文化培训和岗位培训。

二、教练员的培训和发展2.1入职培训2.1.1由专业培训师开展系统的入职培训,内容包括公司价值观、文化、教学理念等。

2.1.2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帮助新教练快速熟悉公司的教学流程和工作流程。

2.2持续发展计划2.2.1制定个性化的发展计划,由导师进行一对一指导,定期进行评估。

2.2.2鼓励教练员参与外部专业研讨会、学术交流,提高其专业水平。

2.2.3提供专业资格培训机会,支持教练员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三、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3.1教学计划制定3.1.1制定全面详实的教学计划,明确培训目标、教学内容、时间安排等。

3.1.2定期更新教材,结合行业最新发展调整教学内容,保持教学内容的前瞻性。

3.1.3提前进行风险评估,确保培训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3.2教学过程管理3.2.1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满足不同学员的学习需求。

3.2.2配备先进的教学设备和技术,确保教学过程高效、生动。

3.2.3定期组织教学团队分享会,促进教学经验的交流与提升。

四、教练员与学员沟通与反馈4.1沟通渠道4.1.1设立定期的教练员与学员沟通会议,建立开放的沟通渠道。

4.1.2引入在线教学平台,提供多种沟通方式,方便学员及时反馈。

4.2反馈机制4.2.1鼓励学员提供建设性的反馈,建立学员满意度调查机制。

体育教练员管理制度(通用6篇)

体育教练员管理制度(通用6篇)

体育教练员管理制度体育教练员管理制度(通用6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体育教练员管理制度(通用6篇),欢迎大家分享。

体育教练员管理制度11、教练员须持有中国足球协会E级以上执教资格证书。

2、教练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爱岗敬业,服从学校安排,努力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学校训练工作。

3、教练员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岗位责任意识,努力提高专项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遵循青少年训练规律,不断学习,吸取新的运动训练专业教学理论知识,改进训练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科学育人。

4、教练员与学校教育工作者要相互学习、相互支持,团结协作。

5、严格按照“中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求,认真制定多年、年度阶段训练计划、月训练计划、周训练计划和教案。

6、必须认真制定每天的训练课教案,应根据队员运动水平,年龄阶段生长规律和青少年训练规律,心理特征,保证每堂课有足够适量的训练时效和训练量,在周训练计划及教案中应对训练实数安排和训练密度强度安排有明确要求,课后要认真作教学课小结。

7、教练员在教学活动中,按规定时间于课前15分钟到达训练场,准备场地与器材,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不得吸烟、会客、迟到、早退和旷训,有急事需提前请假,在教学训练和生活管理中不得体罚学生。

8、教练员要以身作则,身教重于言教,对学生要加强思想道德品行教育和管理,在训练、学习、生活等方面做队员的表率。

9、认真执行学校纪律规定,时刻注意自己教练员形象和教态,处处起表率作用。

10、带队外出比赛要提前做好与相关班级联系请假,补课等相关事宜,要以高度的安全责任意识来管理好所带队伍,努力完成比赛任务,力争好成绩。

11、教练员应遵纪守法,在所有训练,比赛或训练教学活动场所严禁打牌赌博、酗酒、严禁酒后驾车。

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教练员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教练员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教练员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不断提高教练员素质,促进乒乓球、羽毛球运动普及和竞技水平的提高。

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教练员培训的有关规定,结合乒乓球、羽毛球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练员培训分岗位培训和继续培训。

第三条岗位培训是指教练员为取得职称晋升或执教资格进行的培训;岗位培训分初级、中级、高级和国家级四个级别。

第四条继续培训是指教练员获得职称晋升或执教资格后,为继续提高执教水平而参加的培训活动。

第五条本办法中教练员是指在中国乒乓球协会、中国羽毛球协会注册的各运动队和各级体育部门所属体校、乒乓球或羽毛球运动学校从事教学、训练的教练员。

第二章学员资格第六条未获得任何级别的乒乓球或羽毛球教练员均可申请参加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

第七条具有初级教练员职称,且按规定参加了继续培训的教练员可申请参加中级教练员岗位培训。

第八条具有中级教练员职称,并按规定参加了继续培训的教练员可申请参加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

第九条国家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学员资格依照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办班第十条全国乒乓球或羽毛球教练员培训班将分层次主办:一、国家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班由国家体育总局相关司局主办;二、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班由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乒羽中心)主办;三、初级和中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班原则上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主办。

也可跨区举办,如有需要,乒羽中心可在举办地点、师资、教材和证书申报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协助。

四、教练员继续培训班由乒羽中心主办。

第十一条举办岗位培训或继续培训班,必须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培训设施:教室、训练课场地、训练器材、实验仪器、电教设备及食宿条件等。

第四章教学、考核和证书第十二条岗位培训班采用集中脱产学习形式。

授课时数60—80学时.继续培训班的形式和考核采用专题研讨、集中面授相结合的形式,授课16学时。

全国羽毛球教练员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全国羽毛球教练员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全国羽毛球教练员培训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全国羽毛球教练员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中若上下文无其他解释,下列词语的含义为:中国羽毛球协会:简称为中国羽协。

省、自治区、直辖市羽毛球协会:简称为省级羽协。

羽毛球教练员:简称为教练员。

指采用专门系统的方法提高运动员和运动队训练竞赛水平的人员。

包括在中国羽协注册的运动队、体校或后备人才基地、其他社会组织、学校、俱乐部、企业以及以个人身份从事羽毛球训练教学的全国所有羽毛球教练员。

羽毛球教练员培训讲师:简称为讲师。

指有能力承担教练员培训教学工作的人员。

羽毛球教练员岗位培训:简称为岗位培训。

指在规定学时内按照明确的学习内容,提高羽毛球理论、技术和战术等训练教学能力的过程。

羽毛球教练员继续教育培训:简称为继续教育培训。

指获得教练员岗位培训证书后继续学习提高的过程。

羽毛球教练员培训合格证书:简称为培训合格证书。

指颁发给完成培训并通过考核的教练员的证明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规范全国各级各类教练员培训,中国羽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羽协和省级羽协举办的教练员培训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参加教练员培训并通过考核的,颁发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培训合格证书可用于教练员岗位入职参考、职称晋升评定以及参加各级各类赛事、集训、训练营等活动。

第二章培训分类第四条教练员培训分为: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和其他专项培训。

第五条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分为:国家级、高级、中级、初级、大众A级、大众B级和大众C级。

其他专项培训包括体能培训等。

第六条国家级教练员培训突出训练理论、方法、手段的研究和创新,注重提升实践创新能力。

高级教练员培训侧重介绍国内外最新的训练和科研成果,开拓视野、更新执教观念。

中级教练员培训注重实践训练方法传授。

初级教练员培训重点是训练理论基础知识。

大众A 级、大众B级和大众C级教练员培训重点是训练实践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七条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的原则。

2023年驾校教练员规章制度

2023年驾校教练员规章制度

2023年驾校教练员规章制度2023年驾校教练员规章制度1一、教练员管理制度1、学校聘用的教练员必须符合交通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有关教练员的要求。

2、学校聘用新教员采取社会招聘、民主推荐和定向培养等形式,由教务科理论负责人和实操负责人进行理论面试和实操测试。

3、聘用的教练员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教练员考试。

风险提示: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4、申请人合格后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聘用劳动合同、安全责任书及填写员工登记表。

5、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六年。

聘用合同期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

6、在聘用期内对违反有关规定,无法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根据合同规定,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教练员,予以开除。

7、在聘用合同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聘用合同,因特种原因终止聘用合同,教员应以书面形式并提前40天通知对方。

教员辞聘应按聘用合同规定承担责任。

8、必须按训练规程认真执行教学大纲教学。

9、考试前向学员说明考试目的、程序、内容、纪律及补考相关事宜。

10、认真协助驾管中心组织的结业或报考驾驶证考试工作。

11、及时通知和组织学员按时参加各种考试,保证到考率。

12、考试前检验学员身份证、学员证和学习驾驶证,说明注意事项并提前将学员带到指定的考点列队待考。

13、尊重考官,服从指挥,不以自我感觉背后议论,更不得当面顶撞考官。

14、学员补考由报考员向考试部门约考,约考后并将考试的具体日期及时通知教练员,由教练员通知学员。

15、停训待班时要对车辆全面检修和停驶维护,保证随时参加训练。

16、训练期间发现车辆故障,不准继续使用,能排除的应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送修。

体育俱乐部教练员规章制度

体育俱乐部教练员规章制度

体育俱乐部教练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体育俱乐部教练员的行为,提高其专业水平,保障运动员的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体育俱乐部的所有教练员,教练员在任职期间应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体育俱乐部应建立健全的教练员管理制度,各教练员不得违反该制度进行行为。

第四条教练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维护体育俱乐部及教练员的形象。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所称体育俱乐部指具有合法注册的体育组织,提供专业训练和比赛服务的机构。

第六条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相关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教练员资格和职责第七条教练员应具备相关体育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相关资格证书,并且能够熟练地指导运动员进行训练和比赛。

第八条教练员应遵守体育俱乐部的工作安排,按时到岗,认真履行教练工作。

第九条教练员要积极协助领队管理运动员,维护队伍的整体利益,保障队伍的训练和比赛顺利进行。

第十条教练员要关心运动员的身心健康,指导运动员树立正确的比赛观念,培养运动员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竞技意识。

第十一条教练员要熟悉各项比赛规程,不得擅自违反比赛规则,确保比赛的公平进行。

第三章教练员行为规范第十二条教练员在工作期间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违规拖延、旷工,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三条教练员要尊重体育俱乐部的领导和管理人员,严格遵守组织的工作纪律和规定。

第十四条教练员在训练和比赛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鼓励运动员使用违禁药物等不当手段提高成绩。

第十五条教练员要尊重运动员的人格权利,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人身攻击或侮辱行为。

第十六条教练员在与他人进行交往时要遵守社会道德准则,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章教练员奖惩机制第十七条对表现优秀的教练员可以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教练员要进行指导教育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规者可以进行处罚处理。

第十九条教练员有权利申诉其受到的处罚,体育俱乐部应及时受理并做出处理决定。

驾校教练员管理制度

驾校教练员管理制度

驾校教练员管理制度一、背景在我国驾驶培训行业中,驾校教练员是起着至关重要作用的群体。

他们负责传授学员驾驶技能,培养安全合格的驾驶员。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的驾校教练员管理制度,对于提高驾校教育质量和行业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二、选拔机制驾校教练员的选拔应该经过严格的考核和评估,确保他们具备专业能力和道德素养。

选拔机制可以包括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等多个环节,旨在筛选出合格的人员担任驾校教练员职务。

三、培训体系建立完善的教练员培训体系是提高他们教学水平的关键。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教学理论、驾驶技术、交通法规等方面的知识,以及教学方法、心理辅导等技能。

通过系统的培训,提升教练员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四、道德规范驾校教练员是学员的榜样和引路人,他们的道德行为直接影响到学员的驾驶素养。

因此,建立一套严格的道德规范,要求教练员言行举止端正,遵守法律法规,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

五、技术标准驾校教练员应该具备扎实的驾驶技术,能够熟练驾驶不同类型的车辆,并能够纠正学员的驾驶错误。

制定技术标准,对教练员的技术水平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他们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六、教学评估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估机制,对教练员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和监测,是驾校教练员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考核学员的驾驶技能、交通法规等方面的知识,评估教练员的教学质量,从而推动其提高教学水平。

七、课程管理对于驾校教练员来说,准备教学课程是教学工作的基础。

因此,建立完善的课程管理制度,包括课程内容、教学材料的选择和准备等方面的规定,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八、教学环境驾校教练员的教学环境对于学员的学习效果有着重要影响。

建议驾校提供良好的教学设施和场地,确保教练员能够在良好的环境中开展教学工作,提高学员的学习积极性和教学效果。

九、教练员交流驾校教练员应该定期开展交流活动,分享教学心得和经验。

这不仅有助于教练员之间的互相学习和提高,也有利于促进团队合作和友好氛围的形成,提高教学团队整体水平。

体育舞蹈教练员管理办法

体育舞蹈教练员管理办法

体育舞蹈教练员(教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推动体育舞蹈运动的开展,加强体育舞蹈教练员(教师)队伍的建设,根据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和社体中心有关体育舞蹈运动的管理条例,结合体育舞蹈项目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体育总局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根据教练员(教师)的技术等级和业务水平,对教练员(教师)实行分级审批、分级注册、分级管理。

体育舞蹈教练员(教师)等级设国家级(国家级中又分国家A、B、C三等)、一级、二级和三级。

第三条《体育舞蹈教练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部署指导下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及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和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的管理下,成立教练员(教师)委员会。

教练员(教师)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2-3人,委员若干人。

由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任免。

每五年根据其在教练员(教师)委员会所做的成绩进行换届。

第五条教练员(教师)委员会委员资格:教练员(教师)委员会的成员必须是国际级、国家级教练员(教师)和职业组既参加国内外比赛又长期坚持教学训练的成员。

所有教练员(教师)委员会成员必须热爱体育舞蹈教育事业,愿意进行体育舞蹈多方面科研,能认真完成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所指派的任务。

第六条教练员(教师)委员会在执行《管理办法》中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全国体育舞蹈教练员(教师)的发展规划(二)负责制定体育舞蹈专业技术等级标准和实施细则(三)负责制定体育舞蹈多年训练的计划纲要(四)负责制定和修改体育舞蹈教练员(教师)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五)负责体育舞蹈教练员(教师)的培训、考核、评审和其它管理工作(六)负责对技术等级的金星二级进行定期的修改和编排(七)负责举办全国优秀教练员(教师)的交流会(可利用全国大规模比赛期间进行或按行政区域进行分片交流,然后汇总)(八)负责指导地方对一级和一级以下的体育舞蹈教练员(教师)的培训工作第七条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根据《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制定体育舞蹈一级和一级以下的教练员(教师)发展计划(二) 负责体育舞蹈一级和一级以下教练员(教师)的培训、考核、审批及其它管理工作(三)负责推荐和申报体育舞蹈国家级教练员(教师)的人选名单和材料第八条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可部分或全部委托体育舞蹈联合会(未成立体育舞蹈联合会的地区可委托相关部门代行职能,下同)负责体育舞蹈教练员(教师) 的管理工作,并报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备案第三章培训第九条申请授予体育舞蹈各级教练员(教师)称号者,必须参加相应级别的业务培训。

关于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意见

关于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意见

关于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体育总局中央编办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意见》(体人规字〔2023〕3号)精神,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建立和完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现就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增强综合素质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通过在学校工作的教练员(以下简称"学校教练员〃)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力量,提升青少年体育锻炼质量和水平,帮助青少年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推进教育强省、体育强省建设,用实际行动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和普通高校。

— Uxu /-X-%rι ≡≡二、冈位设置学校可根据工作实际,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

设立专职教练员岗位的学校,在核定的编制和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及结构比例内设置,专岗专用,纳入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

鼓励各级各类学校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缓解体育师资不足的问题。

岗位设置要求:(一)省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至少设置1个专(兼)职教练员岗位。

青少年体育"562Γ计划布局学校,根据学校体育工作发展需要可增设专(兼)职教练员岗位。

(二)设有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和传统优势项目的高中,根据招生项目,每个运动项目至少设置1个专职教练员岗位,根据队伍规窗口专业发展需要可增设专(兼)职教练员岗位。

具有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体育单招资格的高校至少设置1个专(兼)职教练员岗位。

(三)基础教育阶段各级各类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可结合学校体育工作需要设置专(兼)职教练员岗位。

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可对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教练员岗位统筹设置,统一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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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聚友学校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教练员管理的实施办法
祁聚字[2017]06号
为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教练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和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培训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拟定本实施办法。

一、聘用教练员的条件
1、思想作风正派驾驶技术良好,富有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2、具有高中毕业或相当高中以上文件程度、身体健康。

3、熟悉交通法规驾驶操作动作准确,符合操作规程。

4、持有驾驶证,汽车驾驶员中级以上技术等级证书和行动政管理部门培训、考试须发的《机动车驾驶员准考证》。

5、具有符合所教练车型要求的驾龄和安全驾驶资历,具备驾驶基本知识和一定的教学能力。

6、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安排,听从指挥。

二、教练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教练员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予以辞退:
1、教练员或学员酒后驾车者;
2、教练员或学员疲劳驾车者;
3、教练员擅自带本校以外学员者;
4、教练员擅自带非学员驾车者;
5、教练员擅自离岗让学员自行驾车者;
6、学员举报教练员一经查实者;
7、教练员与学员发生冲突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者;
8、教练员向学员吃拿卡要一经查实者;
9、教练员不遵守校元曲,不服从学校管理人员的;
10、教练员违规操作或未年检年审和未坚持出车前后检查车况登记者;
三、教练员解雇、辞职、开除的规定
1、学校在聘用期内对违反有关规定,被交通管理部门三次向社会公告或多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教员,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2、在聘用合同期内教员因某种原因辞职提前30天书面报告学校,未经学校允许或批准,教员应按聘用合同规定承担责任。

3、在聘用期内,教员违反管理部门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教练员予以开除,被开除的教练员由学校做出书面决定,尔后学校不再聘用,同时上级驾培管理部门。

祁东县聚友驾校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实施办法
祁聚字[2017]05号
为有效地严格执行驾校财务管制度,认真审核和控制各项费用开支,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有力于工作的原则,根据国家规定和驾校实际情况拟定本实施办法。

1、加强现金管理、每天的各种收费和清理催收各项款项及时将现金汇总、当日存入指定银行、任何人不准坐支现金。

2、完善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票据有事由,有经手人,经过财务初审后,核查审批方可报销和支出。

3、收取各项费用时必须开具本校的专用票据,每天与报名中心联系及时反馈信息。

4、要认真做好每日、每周、每月的收支详细报表和下周月的正常业务开支计划上报。

5、严格收支管理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上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互、帐征相符、并管理好会计档案。

6、因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7、本校员工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收费或办理与驾校有关业务,如有查实处以实收金额的两倍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

8、未经批准和报告的费用或批准后三天以上未报销的不予报销。

9、自觉遵守驾校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校长安排和接受督查。

每天上班依照国家规定时间按时上班签到制,每月除按国家规定的法定假外,可自行安排休假4天,如每超过1天扣150元。

10、自觉认真做好接待、财产登记台帐,日常采购等其它工作。

祁东县聚友驾校有限公司
关于明确业务主管职责管理实施办法
祁聚字[2017]04号
为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教练员的素质,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培训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拟定本实施办法。

1、在校长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好业务主管的职责、协助校长做好日常工作。

2、按照驾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会议制度、教练员学员安全教育制度,教练车与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行车管理制度、车辆维修保管规定。

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教练车辆保险规定,教练车事故处理制度,训练场地安全预案,教练车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培训制度,诚信承诺制度,学员管理制度,训练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教练员理论培训计划和驾驶操作培训计划,计算机教学管理制度,培训收费管理制度,培训预约制度,教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微机管理制度”等相关内容开展工作。

3、做好教练员和学员报名登记,收集相关信息,建立教
练员和学员“教一员”档案和晋级等工作。

4、做好教练车上按规定必备器材的申报配备和“一车一卡”登记财产台帐。

5、做好教练车每天出车前的检查“一车一卡”表登记签字制。

6、加强对教练员督查,实行无出勤对学员的点名,非学员严禁入校内驾车,违者每次处罚教练员100元,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7、每月向校长报送入学和领证及教练汇总情况表。

8、每天实行上班签到制,作息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每月除国家法定假日外可自行安排休假4天,如每超过1天扣150元。

9、若上级各部门检查造成工作失职或严重失职由校长事其情节处理或辞退。

祁东县聚友驾校有限公司
关于明确门卫和大师等职责的管理实施办法
祁聚字[2017]07号
为加强保障对驾校工作正常运行,根据驾校有关制度,拟定本实施办法。

一、门卫职责
1、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其责做好校园内保卫工作,尽量减少乃至清除校财产和损失,无刑事案件发生。

2、加强大门管理,车辆出入要快开随关,训练法策,及时上锁每天时间18:30至19:00门卫必须清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训练中大门原则上上锁。

3、注意进出校人员的检查登记,非本校工作人员或学员严禁入内。

若找人应与对方联系好方可进入,并有担保人陪同,凡物品流出,必须凭出入手续放行,否则有权扣留。

4、每天搞好门卫室内外和驾校公共场所,男女厕所的清扫,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卫生清洁。

5、门卫人员要认真登记值班情部,遏突发案件和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处理。

6、节假日双休日,车辆出入一律凭校长签发的派车单出门,任何(不得随意驾车外出(包括校领导)发现一次门卫20元。

7、若门卫工作失职造成驾校财产损失的丢失时由门卫组织赔偿,事其情节轻重依照架相关制度予以辞退。

二、大师傅职责
1、大师傅每年定期到镇以上医院体检,凭体检表合格才能上岗。

2、加强督查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改善服务态度,保持良好的卫生条件。

主副实行入冰箱,公用餐具要消毒,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食物的采购制作存放要符合卫生要求。

4、驾校实行报餐制,方可就餐,每人每天伙食标为20元,早餐4元,中餐各8元,由大师傅定餐凭票供应,食谱应变化多校,让就餐人员吃得好,口可口吃得标准。

4、服从驾校管理人员的领导和安排,若就餐人员强烈反应校长有权辞退其大师傅。

5、食堂和门卫共2人,驾校只提供住房,其所需用具由门卫和大师傅自备,并不付报酬,电费单装电表按照农电部门收费标准每月由驾校会计抄表核算,按月收取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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