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取样及制样常识
常用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取样办法
常用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取样办法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在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中,取样是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的关键步骤。
下面将介绍常用的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取样办法。
1.水泥取样:(1)水泥罐取样法:在生产环节中,从运输装置中取样,保证样品为均匀混合物。
(2)工地取样法:在工地现场取样,将水泥罐的样品倒入集装箱中,再经过充分拌和、分装和封存。
2.沥青取样:(1)缸装沥青取样:从沥青布满脂肪油整体背面取样。
(2)厂家取样:从生产厂家的管道中取样。
3.混凝土取样:(1)静态搅拌法取样:在混凝土运输车停止搅拌时,迅速取样,并通过标准试验方法测定混凝土强度等相关性质。
(2)平板摊铺法取样:在混凝土铺设厚度较薄的情况下,可用平板按规定速度顺着路面摊铺方向进行取样。
(3)研磨取样法:在混凝土铺设较厚的情况下,可用机械研磨装置对路面进行研磨,然后通过设备搜集取样。
4.钢筋取样:(1)厂家取样:对于批量进货的钢筋,可按每批进货数量取样,将一小部分样品用于质量检验和试验,参照GB/T228.1标准进行试验。
(2)工地取样: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和钢筋应用情况,选取适当的位置和数量进行取样。
5.砂石取样:(1)拌和车取样:在拌和车卸料过程中班机搜集取样。
(2)载频取样法:通过将自动取样器与传送带相连接,可以在不影响生产过程的情况下进行取样。
6.墙材取样:(1)全墙板取样:对于生产出的全墙板,将其所在位置的整个墙板取样,保证样品代表性。
(2)现场取样:对于工地现场安装的墙材,可从墙体的不同位置进行取样,保证样品代表性。
7.玻璃取样:(1)厂家取样:在玻璃厂家生产过程中,从生产线上取样。
(2)现场取样:在玻璃安装前或安装过程中,可从玻璃板的边缘或角落取样,保证样品合格。
以上为常用的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取样办法。
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不同材料的特点和质量检验要求,选择合适的取样方法,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操作,保证取样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建筑材料取送样参数
建筑材料取送样参数建筑材料取送样参数是指在建筑工程中,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对建筑材料进行取样、送样和测试的时候所需注意的参数,这些参数包括取样时间、取样地点、取样数量、取样方式、送样时间、送样方式等内容。
一、取样时间取样时间是指在建筑材料生产的过程中,在一定时间段内对其进行采样,以得到具有代表性的样品。
在建筑材料的生产过程中,要及时进行取样,以防止材料的变质和污染,同时也要考虑到取样时间对样品质量的影响,比如对于混凝土材料来说,要在浇筑结束后4小时内进行取样,以保证样品质量。
二、取样地点取样地点是指在建筑材料生产过程中,进行取样操作的位置。
取样地点的选择必须符合建筑材料生产的工艺流程和实际情况,并且要保证取样地点的干净卫生,避免样品受到污染。
三、取样数量取样数量是指在建筑材料生产过程中,采集的样品数量。
取样数量应该根据质量检测要求以及检测方法和精度等因素来确定,一般剩余材料比重在5% 左右时,应该采集不少于 3 个样品,不同种类的材料采样数量应该单独规定。
四、取样方式取样方式是指在建筑材料生产过程中,如何规范化地采集样品。
取样方式应该根据不同的建筑材料类型来确定,比如对于水泥、石灰等干粉状材料可以采用硬贯入法,对于混凝土可以采用表格方法,以确保样品的准确性和代表性。
五、送样时间送样时间是指在取得建筑材料样品后,将其送到检测机构进行分析测试的时间。
送样时间应该尽可能缩短,以保证样品的新鲜度和准确性。
尤其是在受热、受潮等易变质材料的情况下,送样时间必须尽快固定。
六、送样方式送样方式是指将建筑材料样品送到检测机构的方式。
送样方式应该采用保证样品安全、可靠的方式,比如用密封袋来保护样品,用专业运输工具来运送,以保证样品的完整性和精确性。
总之,建筑材料取送样参数的正确把握是保证建筑施工质量和安全的基础。
只有在严格遵循取样时间、取样地点、取样数量、取样方式、送样时间、送样方式等相关参数的前提下,才能获得准确、可靠的样品,并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指南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指南建筑工程材料取样指南建筑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种类繁多,不同种类的材料质量也不同。
为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需要对所使用的每种材料进行取样和检验。
下面将介绍建筑工程中常见的材料以及取样指南。
1. 水泥和混凝土水泥和混凝土是建筑工程中经常使用的材料,其强度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取样时,应在开始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和施工结束后进行。
取样时,应在混凝土浇注过程中随机取样,每袋或每桶取2.5kg的混凝土样品,并用标准表面处理纸包裹好,编号标明取样位置和取样日期。
水泥取样时,应在开袋之前随机取样,并标明取样位置和取样日期,用标准表面处理纸包裹好,每袋取2.5kg的样品。
2. 钢筋和钢材钢筋和钢材是建筑工程中常用的材料,其质量直接决定了建筑工程的结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
取样时,应在建筑工程负荷状态下,随机取样,每批取样不少于3支,每支长度不能小于1米,每支钢筋放在铁皮中标出代号,再装入塑料袋中。
3. 砖和石材砖和石材是建筑工程中使用的常见材料,其质量关系到建筑物的外观和美观。
取样时,应在不同位置随机取样,每批取样不少于5块,并用标准表面处理纸包裹好,编号标明取样位置和取样日期。
4. 沥青和沥青混合料沥青和沥青混合料是道路工程中常用的材料,取样时应在路面铺设中随机取样,每批取样不少于3份,每份容量应不小于500g,每份样品放入干燥的容器中密封保存。
5. 紫外线抗老化试验材料紫外线抗老化试验材料是建筑工程中必不可少的材料之一,它的性能直接关系到建筑材料的耐久性。
取样时应在原料生产过程中随机取样,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试验,每批取样不少于3份,每份材料放入密封的容器中保存。
以上是建筑工程中常见的材料及其取样指南,需要注意的是,取样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标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取样和检测,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取样时应注意安全,操作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具,确保人身安全。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基本知识概述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基本知识概述1. 引言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之一。
通过取样进行测试和分析,可以帮助工程师和设计师评估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与可靠。
本文将介绍建筑材料见证取样的基本知识,包括取样的目的、方法和常见注意事项。
2. 取样的目的建筑材料的取样主要目的是为了评估材料的质量和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
通过取样进行测试和分析,可以确定建筑材料的物理、化学和力学性能,以及耐久性和使用寿命等关键指标。
通过取样分析结果,设计师和工程师可以做出相应的决策和调整,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与可靠。
3. 取样的方法建筑材料的取样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3.1 确定取样位置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情况,确定取样位置。
通常情况下,应从不同位置取样,以尽可能全面和代表性地评估材料的质量和性能。
3.2 准备取样工具和容器为了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应选择适当的取样工具和容器。
取样工具通常应具备一定的强度和耐腐蚀性能,以防止对材料造成污染或损坏。
取样容器应干净、无油污和杂质,以保证取样的准确性。
3.3 取样操作根据取样位置的具体情况,采用相应的取样方法进行取样。
常见的取样方法包括钻孔取样、切割取样和冲击取样等。
在取样过程中,应注意避免材料的二次污染,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4 封存和送检取样完成后,应将样品封存在容器中,并标明取样位置和时间等相关信息。
同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将样品送至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分析和测试。
4. 注意事项在进行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4.1 取样代表性取样应尽量全面和代表性,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取样时应避免人为因素对取样结果产生影响,例如选择取样位置时要考虑建筑材料的分布情况和施工工艺等因素。
4.2 取样环境取样环境应符合相关要求,以确保取样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取样时应注意避免强光直射、强风干扰和温度影响等因素,避免对取样结果产生干扰。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建筑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安全和使用寿命,而工程材料的选取和质量检验又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因此,在建筑工程中,对工程材料的取样是非常重要的。
一、目的和意义建筑工程材料取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进行质量检验和控制。
通过对取样样品的检验,可以了解材料的质量特征和性能指标,确保工程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同时,取样也是为了验证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并对合同中关于试验数据的要求进行验证。
二、取样准备1. 材料的标识与检查在进行取样前,需要对材料进行标识和检查。
通过标识,可以追溯材料的生产日期、供应商等信息;通过检查,可以排除明显存在缺陷和损坏的材料,确保取样的材料是代表性的。
2. 取样工具和容器的准备在进行取样时,需要准备好相应的取样工具和容器。
取样工具应该干净、无污染,适合进行取样操作;容器应具备密闭性,以防止材料样品的污染和变质。
三、取样方法1. 整体取样对于一些较大的建筑材料,如钢筋、大型砖块等,可以采用整体取样的方法。
从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中,抽取一定数量或一定长度的样品,以代表整体批次的质量状况。
2. 部分取样对于一些较小的建筑材料,如石膏板、瓷砖等,可以采用部分取样的方法。
从整体批次中,分别抽取多个小样品,在不同的位置或不同的时间进行取样,以获取更全面、更准确的质量信息。
3. 分层取样对于一些复合结构的建筑材料,如地板、墙体等,可以采用分层取样的方法。
将材料垂直切割成若干层,分别取样,并进行相应的检验,以了解材料的不同层面的质量特征。
四、取样操作1. 清洁取样区域在进行取样操作前,需要清洁取样区域,以避免外来杂质的污染。
确保取样区域是干净、整洁的,没有灰尘、泥土或其他污染物。
2. 均匀取样在进行取样时,需要确保取样是均匀的。
如果材料是颗粒状的,可以采用混合分割的方法,将整体样品分割成若干等分,并从中间层或靠近底部的位置进行取样,以获得更具代表性的样品。
建筑材料取样方法
建筑材料取样方法1. 引言建筑材料的取样方法是评估材料特性和性能的关键步骤之一。
准确地获取样品并合理地进行分析可以确保建筑的质量和安全性。
本文将介绍建筑材料取样的基本原理、方法和注意事项。
2. 建筑材料取样方法2.1 取样设备和工具在进行建筑材料取样之前,需要准备以下设备和工具:•取样容器:选择合适的容器来容纳取样样品,如密封袋、玻璃瓶或塑料瓶等。
•取样钻:用于在建筑材料中钻取样品的工具。
根据不同的材料,可以选择不同类型和尺寸的取样钻。
•铲子或刮刀:用于将样品从建筑材料表面取下的工具。
•清洁工具:如刷子、毛巾等,用于清理样品和取样设备。
2.2 取样方法以下是常见的建筑材料取样方法:2.2.1 混凝土取样混凝土是建筑中常用的材料之一。
取样混凝土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选择取样点:在代表混凝土整体特性的位置选择合适的取样点。
避免选择表面明显有损伤或含有杂质的位置。
2.清理取样点:用刷子或清洁工具彻底清理取样点,确保其表面没有灰尘、污垢和杂质。
3.钻取取样:使用取样钻,从混凝土中钻取样品。
钻孔深度取决于需要分析的特定要求。
4.取样收集:在取样钻孔中利用铲子或刮刀将取样品收集到取样容器中。
5.样品密封:将取样容器密封,并标注取样日期、位置等相关信息。
2.2.2 钢筋取样钢筋是建筑中常用的结构材料之一。
取样钢筋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选择取样位置:选择代表整体钢筋质量的位置进行取样。
避免选择已受损或明显有锈蚀的钢筋。
2.清理取样点:使用刷子或清洁工具清理取样点,确保其表面没有灰尘、污垢和杂质。
3.钻取取样:使用取样钻,在钢筋表面钻取样品。
钻孔深度取决于需要分析的特定要求。
4.取样收集:使用铲子或刮刀将取样品收集到取样容器中。
5.样品密封:将取样容器密封,并标注取样日期、位置等相关信息。
2.2.3 土壤取样在建筑地基工程中,土壤的特性和性能对建筑物的稳定性有很大影响。
取样土壤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选择取样点:根据工程需要,在代表土壤整体特性的位置选择合适的取样点。
常用建筑材料取样
常用建筑材料取样常用建筑材料取样建筑材料是指在建筑工程中使用的各种材料,包括钢筋、水泥、混凝土、砖瓦、石材等。
在建筑施工中,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就必须对建筑材料进行取样,进行各项质量检测。
本文将介绍常用建筑材料的取样方法。
1. 钢筋取样在钢筋加工厂、工地的钢筋库房或建筑物钢筋安装现场,应按照钢筋直径、牌号、长度分类标记,并在取样选取前记录相关数据。
按照GB1499-2018《钢筋及其制品》规定的规定,进行批量取样。
在取样前,应具备以下条件:(1)保证材料的质量符合技术要求;(2)坚持采用系统化的采用方法和取样计划;(3)严格遵循施工安全规定;(4)对样品应标记并记录。
2. 水泥取样水泥是建筑材料中最常用的一种。
取样时,先要将水泥袋的外层纸剪掉,打开内层防潮纸袋,取出一定量水泥,放入清洁的收集袋中,并记录其品牌、生产批号、日期等信息。
3. 混凝土取样混凝土是建筑工程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材料,常用于墙体、地面等部位。
在混凝土浇筑时,每浇一层就应进行一次取样,取几个点进行取样,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标记和记录。
待混凝土表面凝固后,将取出的混凝土样品送往实验室进行试验。
混凝土试件的样本大小应根据规范要求确定。
4. 砖瓦取样在砖瓦生产厂家或工地现场,应按照规范要求对砖瓦进行取样。
取样时,应按照每批次随机取得数量,然后进行标记和记录。
在取样过程中,应注意选用代表性好、质量一致的样品。
5. 石材取样石材是建筑工程中使用较多的一种材料。
在进行取样之前,应先认真检查石材原料的来源和质量。
对所有采石场、供货商和机场或码头等进行全面调查。
取样时,应选择典型石种及工程中所使用的规格、毛面、细面等性质的样品进行取样。
总之,常用建筑材料的取样方法非常重要,关系到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
在进行取样时,应严格遵循国家和行业规范,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以便对建筑工程进行各项质量检验,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试验取样规范
建筑材料取样及制样常识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建筑材料试验取样规则
建筑材料试验取样规则引言建筑工程中,试验取样是评价和检验建筑材料性能的重要环节。
试验取样的规则应当严格遵守,以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文将介绍建筑材料试验取样的规则和注意事项。
一、试验取样的目的试验取样的主要目的是获得代表性的样品,以评估建筑材料的性能和质量。
试验取样的准确性直接影响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合法性。
二、试验取样的原则试验取样应遵循以下原则:1.代表性原则:试验样品应能够真实地反映整个批次或场地的材料性能。
取样时应选取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样品。
2.随机性原则:取样时应随机选择,以排除主观因素的影响,保证样品的客观性。
3.均匀性原则:取样点应均匀分布在批次或场地中,避免集中在某一区域,以保证样品的代表性。
4.安全性原则:取样过程中应注意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确保无危险发生。
三、试验取样的方法试验取样的方法因不同的建筑材料而异。
下面介绍常用的建筑材料的试验取样方法。
1. 水泥试验取样方法水泥试验取样时,应在批量水泥中随机取样。
取样时应避免盲目取样,应先将批次水泥充分搅拌均匀,然后从不同位置取出几份样品,合并后混合均匀,最后从中取样。
2. 混凝土试验取样方法混凝土试验取样时,应从已浇筑的混凝土中随机取样。
取样时应避免混凝土中石子、杂质等对取样的影响。
常用的取样方法有:割口取样法、水平分层取样法等。
3. 钢材试验取样方法钢材试验取样时,应从批量钢材中随机取样。
取样时应避免杂质的污染和损坏。
常用的取样方法有:切割取样法、焊接接头取样法等。
4. 砖石材试验取样方法砖石材试验取样时,应从不同批次的砖石材中随机取样。
取样时应避免损坏砖石材表面,以免影响试验结果。
四、试验取样的注意事项在进行试验取样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取样工具应洁净无杂质,以免污染样品。
2.取样时应避免直接用手触摸样品,应使用工具或手套进行操作,以免产生误差。
3.取样点应避开有明显异常的地方,如破损区域、受污染区域等。
4.取样应及时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以免样品失去原有性能。
建筑材料取样及制样常识
建筑材料取样及制样常识建筑材料取样及制样常识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五大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方法
五大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方法建筑材料的取样方法是确保建筑材料质量的重要环节,下面将介绍五种常用的建筑材料取样方法。
1.水泥的取样方法:水泥是常用的建筑材料之一,取样时需要使用钢钎在袋子中抽取几个点位的样品。
每个点位应分散在袋子不同地方,深入袋内至少30cm,并确保取样点处没有其他杂质。
取样完毕后将袋子封口,标明取样位置及日期。
2.混凝土的取样方法:混凝土是常用的建筑材料之一,取样时需要在施工现场设立取样点,每个取样点宽度不小于10cm。
取样时要确保混凝土的各个部分都能被覆盖到,因此需在取样点深度大约为1/3处进行取样。
取样后,将混凝土样品放入密封的容器中,标明取样位置及日期。
3.钢筋的取样方法:钢筋是常用的建筑材料之一,取样时需要在钢筋的各个部位进行取样。
取样点应尽可能多,同时取样点与钢筋的表面必须成直角,取样长度不应小于400mm。
取样后,将钢筋样品放入密封的容器中,标明取样位置及日期。
4.砖块的取样方法:砖块是常用的建筑材料之一,取样时需在不同批次的砖块中取样。
每个批次至少取样3块砖,并要保证取样点分布均匀。
取样时要确保取样点处无损坏,样品尺寸不应小于80mm×80mm×80mm。
取样后,将砖块样品放入密封的容器中,标明取样位置及日期。
5.石材的取样方法:石材是常用的建筑材料之一,取样时需在不同批次的石材中取样。
每个批次至少取样3块石材,并要保证取样点分布均匀。
取样时要确保取样点处无损坏,样品尺寸不应小于100mm×100mm×100mm。
取样后,将石材样品放入密封的容器中,标明取样位置及日期。
以上是建筑材料常用的五大材料取样方法。
在进行取样时,需要注意取样点的选择、深度、数量和位置的合理性。
同时,取样点的选取应尽可能代表整体材料质量,从而能够准确评估建筑材料的质量。
使用合适的取样方法可以保证建筑材料的质量,从而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可靠性。
建筑材料常用建筑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
常用建筑资料取样方法及要求一、水泥1.取样方法:1)袋装水泥:从20 个以上不一样部位,取等样数目。
2)散装水泥:随机从许多于 3 个罐车中采样。
2.取样数目:取样总量许多于12 千克。
3.代表批量:1)同品种、同标号、同批号的袋装水泥不大于200 吨。
2)同品种、同标号、同批号的散装水泥不大于400 吨。
二、建筑用砂1、取样方法:料堆上取样时,将表面铲除以后,抽取15 份,构成一组样品,取样部位应平均分布。
2、取样数目:许多于30 千克3、代表批量:1)用大型工具运输的:以400 立方或 600 吨为一检验批。
2)用小型工具运输的:以200 立方或 300 吨为一检验批。
4、试验不合格时,取双倍试样复验。
三、建筑用碎卵石1、取样方法:料堆上取样时,将表面铲除以后,抽取15 份,构成一组样品,取样部位应平均分布。
2、取样数目:许多于50 千克3、代表批量:1)用大型工具运输的:以400 立方或 600 吨为一检验批。
2)用小型工具运输的:以200 立方或 300 吨为一检验批。
4、试验不合格时,取双倍试样复验。
四、建筑钢材1、取样方法:1)热轧钢筋:人去两根,去头一米后,每根切取拉伸冷弯试件各一组。
2)低碳钢热轧圆盘条:任取一盘,切取拉伸试件一个,任取 2 盘各切取冷弯试件 1 个。
3)冷拔低碳钢丝:逐盘切取拉伸、冷弯试件各一个。
4)冷轧扭钢筋:任取两根,一根切取拉伸试件,一根切取冷弯试件。
5)钢筋接头:随机抽取拉伸试件 3 根:气压焊(当用于水平构件时)、闪光对焊,另抽取冷弯试件 3 根。
2、试件长度: 450~500 ㎜3、取样数目:1)热轧钢筋: 4 根(两拉两弯)2)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3 根(一拉两弯)3)冷拔低碳钢丝: 2 根(一拉一弯)4)冷轧扭钢筋: 2 根(一拉一弯)5)闪光对焊: 6 根(三拉三弯)6)气压焊:当用于水平构件时, 6 根(三拉三弯):当仅用于垂直构件时, 3 根(只做拉伸)7)其余种类接头: 3 根。
建筑材料取样及制样常识
建筑材料取样及制样常识建筑材料取样及制样常识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与《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与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含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通常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很多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规范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规范建筑材料是指在建筑施工中使用的各种材料,如混凝土、砖石、钢材等。
为了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需要对其进行取样送检。
下面是建筑材料取样送检的一般规范。
一、取样方式:建筑材料的取样可以采用以下方式:1. 随机取样:在材料堆场或材料批次中随机选取一定数量的材料进行取样。
2. 分层取样:按照材料的分层情况,选取每层的若干个样品。
3. 分区取样:按照材料的区域划分,选取每个区域的若干个样品。
二、取样工具:取样工具应选用干净、无污染的器具,如不锈钢勺、铁夹子、塑料袋等。
三、取样位置和数量:1. 取样位置:取样位置应选取材料的代表性位置,避免取样点处于异常情况。
2. 取样数量:取样数量应根据需要进行合理估计,确保能够代表整个材料批次的质量。
四、取样方法:1. 材料表层取样:对于表层的材料,如砖石、木材等,可以直接取样。
2. 材料内部取样:对于混凝土、石材等内部材料,需要使用切割设备进行切割取样。
3. 材料粉状取样:对于粉状材料,如水泥、石膏等,可以将材料样品均匀混合后取样。
五、取样包装和标识:1. 取样包装:取样后应将样品放入干净、密封性好的包装袋或容器中,避免受到外界污染。
2. 取样标识:取样后,应在包装袋或容器上标明材料名称、取样位置、取样时间等信息。
六、取样送检:1. 选择实验室:根据需要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信誉度的实验室进行送检。
2. 填写样品信息:将取样标识和相应信息填写在送检单上,并提交给实验室。
3. 运输样品:将样品交由专业物流公司进行运输,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检测结果:实验室将对样品进行分析和测试,并给出相应的检测结果。
以上是建筑材料取样送检的一般规范,通过规范的操作和检验可以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提高建筑工程的可靠性和耐久性。
同时,在取样收集数据后,建筑施工单位需要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调整材料配比、更换不合格材料等,确保施工质量。
建筑材料取样规定
建筑材料取样规定一、取样的基本原则1、代表性原则取样应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所检测材料的整体质量状况。
例如,对于同一批次、同一规格、同一产地的材料,应从不同部位进行随机取样,以避免取样的偏差。
2、随机性原则取样应是随机的,不能有选择性地挑选质量较好或较差的部位。
这样可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3、数量足够原则取样的数量应足够,以满足检测项目的要求和检测方法的精度。
过少的取样数量可能导致检测结果的不准确。
二、常见建筑材料的取样规定1、水泥(1)同一水泥厂、同一强度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 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 为一批。
(2)从 20 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少于 12kg。
2、砂、石(1)以 400m³或 600t 为一个检验批。
(2)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 8 份,石子 16 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3、钢材(1)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每批重量通常不大于 60t。
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
(2)从每批钢筋中任选两根钢筋,每根取两个试样分别进行拉伸试验和弯曲试验。
4、混凝土(1)每拌制 100 盘且不超过 100m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 1000m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5、砌体材料(1)烧结普通砖:每 15 万块为一批,不足 15 万块也按一批计。
(2)从外观质量合格的砖样中随机抽取 15 块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6、防水材料(1)防水卷材:以同一类型、同一规格 10000㎡为一批,不足10000㎡也按一批计。
(2)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5 卷进行外观质量检验,在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卷材中任取一卷进行物理性能检验。
常用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取样方法
常用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取样方法:一、水泥:一批200T,同一编号水泥的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在20点以上,充分混匀,重量不少于12Kɡ,一般试验项目:安定性、强度、标准稠度用水量。
二、碎石:大型运具600T一批次,小型运具300T一批次。
一般试验项目:筛分析、密度、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含量、堆积密度。
每组样品取样数量60Kɡ,方法:抽取15份,混合均匀,组成一组样品。
三、砂:大型运具600T一批次,小型运具300T一批次。
试验项目: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密度。
取样10Kɡ,方法:取8份混匀组成一组。
四、混凝土:拌制不超过100立方;每一现浇楼层同配合比的砼,不少于一次;试件留置为标养一组、现场同条件养护一组。
供量大时,每200立方取一次,抗渗砼连续浇筑量500立方以下时,留二组,每增加250~500立方时应增加二组,一组6块标养,另一组6块同条件养护,不得少于28天。
五、砼外加剂:掺量不大于水泥量的5%。
防水剂: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的防水剂量。
六、砂浆:每一楼层或250立方砌体中的各种标号的砂浆,制一组试块。
七、钢材:一般试验项目:1、拉伸试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2、冷弯。
取样数量:60T一批,拉伸件取二根长500,冷弯件取二根长300。
八、钢筋焊接及机械连接试件的取样方法:拉伸件长500,冷弯件长300.每300个接头作为一批。
1、闪光对焊:6个试件,其中3个拉伸,3个冷弯。
2、电弧焊:3个拉伸。
3、电渣压力焊:3个拉伸.4、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3个拉伸,样件长600。
5、钢筋锥螺纹接头:3个拉伸。
九、钢板:送样件500Х500一块由检测部门按要求取大小规格。
十、砌墙砖:普砖3.5―15万块一批,取15块;多孔砖5万块一批,取15块;空心砖(砌块)3万块一批,取15块;粉煤灰砖10万块一批,取20块;非烧结普砖3-5万块一批,取10块。
十一、面砖:釉面内墙砖1000—2000平米一批,取30块;彩色釉面陶瓷墙地砖50-500平米一批,取40块;混凝土路面砖20000块一批,取30块.十二、防水材料:1、沥青防水卷材:抽一卷,去端头2。
建筑材料取样与制样常识(doc 25页)
建筑材料取样与制样常识(doc 25页)建筑材料取样及制样常识建筑材料取样及制样常识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2、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按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组相同的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
3、混凝土试样的组批条件,应符合GBJ 107的规定。
4、对于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也不得少于一次。
(四)混凝土抗渗试块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J108-87),混凝土抗渗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1、连续浇筑混凝土量500立方米以下时,应留置两组(12块)抗渗试块。
2、每增加250~500立方米混凝土,应增加留置两组(12块)抗渗试块。
3、如果使用材料、配合比或施工方法有变化时,均应另行仍按上述规定留置。
4、抗渗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制作,留置的两组试块其中一组(6块)应在标准养护室养护,另一组(6块)与现场相同条件下养护,养护期不得少于28天。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的规定,混凝土抗渗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建筑材料取样及制样常识.doc
建筑材料取样及制样常识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建筑材料试验取样方法
建筑材料试验取样方法
1.混凝土取样方法:
2.钢筋取样方法:
钢筋的取样应根据《建筑工程钢筋焊接连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T1499.2-2024)的规定进行。
通常情况下,从现场取得的钢筋根据
需要分成若干根进行取样。
取样时应选择代表性好、表面无腐蚀、裂纹、
折叠等缺陷的钢筋。
3.沥青取样方法:
沥青的取样应根据《沥青和沥青混合料的试验规程》(JTGE20-2024)的规定进行。
通常情况下,从沥青储罐、输送管道或混合料生产过程中取样。
取样时应注意保持样品的温度,避免过热或过冷。
4.石材取样方法:
5.水泥取样方法:
在进行建筑材料试验取样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取样点的选择要具有代表性,能够准确反映材料的整体质量。
2.取样器具要干净无杂质,避免对试样造成污染。
3.取样时要注意保持试样的原始状态,避免损坏或改变试样的性质。
5.严格按照试验标准的要求进行取样和处理,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
和可靠性。
总之,建筑材料试验的取样方法对于获得准确可靠的试验结果非常重要。
只有在符合试验标准要求的情况下进行取样,才能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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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取样及制样常识建筑材料取样及制样常识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 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 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 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 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C.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 —94)规定取样。
1 、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 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 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 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按每100 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组相同的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盘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
3、混凝土试样的组批条件,应符合GBJ 107 的规定。
4、对于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 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立方米时,也不得少于一次。
(四)混凝土抗渗试块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J108 —87),混凝土抗渗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1、连续浇筑混凝土量500 立方米以下时,应留置两组(12 块)抗渗试块。
2、每增加250〜500立方米混凝土,应增加留置两组(12块)抗渗试块。
3、如果使用材料、配合比或施工方法有变化时,均应另行仍按上述规定留置。
4、抗渗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制作,留置的两组试块其中一组( 6 块)应在标准养护室养护,另一组(6块)与现场相同条件下养护,养护期不得少于28天。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的规定,混凝土抗渗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五)粉煤灰混凝土1 、粉煤灰混凝土的质量,应以坍落度(或工作度)、抗压强度进行检验。
2、现场施工粉煤灰混凝土的坍落度的检验,每工作班至少测定两次,其测定值允许偏差为±20mm。
3、对于非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100 立方米,至少成型一组试块;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500 立方米,至少成型一组试块。
不足上列规定数量时,每工作组至少成型一组试块。
(六)试件制作和养护根据《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2002的要求,混凝土试件的制作和养护按下列规定:1 试件的制作1.1 混凝土试件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1.1.1 成型前,应检查试模尺寸并符合《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 —2002的规定;试模内表面应涂一薄层矿物油或其他不与混凝土发生反应的脱模剂。
1.1.2 在试验室拌制混凝土时,其材料用量应以质量计,称量的精度:水泥、掺合料、水和外加剂为±0.5%;骨料为±l% 。
1.1.3 取样或试验室拌制的混凝土应在拌制后尽短的时间内成型,一般不宜超过15min1.1.4 根据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确定混凝土成型方法,坍落度不大+70mm 的混凝土宜用振动振实;大于70mm 的宜用捣棒人工捣实;检验现浇混凝土或预制构件的混凝土,试件成型方法官与实际采用的方法相同。
1.1.5 圆柱体试件的制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1.2 混凝土试件制作应按下列步骤进行:1.2.l 取样或拌制好的混凝土拌合物应至少用铁锨再来回拌合三次。
1.2.2 按以上1.1.4 的规定,选择成型方法成型。
1)用振动台振实制作试件应按下述方法进行:a•将混凝土拌合物一次装入试模,装料时应用抹刀沿各试模壁插捣,并使混凝土拌合物高出试模口;b.试模应附着或固定在符合有关要求的振动台上,振动时试模不得有任何跳动,振动应持续到表面出浆为止;不得过振。
2)用人工插捣制作试件应按下述方法进行:a•混凝土拌合物应分两层装入模内,每层的装料厚度大致相等;b. 插捣应按螺旋方向从边缘向中心均匀进行。
在插捣底层混凝土时,捣棒应达到试模底部;插捣上层时,捣棒应贯穿上层后插入下层20〜30mm;插捣时捣棒应保持垂直,不得倾斜。
然后应用抹刀沿试模内壁插拔数次;c. 每层插捣次数按在10000mm2截面积内不得少于12次;d.插捣后应用橡皮锤轻轻敲击试模四周,直至插捣棒留下的空洞消失为止。
3)用插入式振捣棒振实制作试件应按下述方法进行:a. 将混凝土拌合物一次装入试模,装料时应用抹刀沿各试模壁插捣,并使混凝土拌合物高出试模口;b. 宜用直径为© 25mm的插入式振捣棒,插入试模振捣时,振捣棒距试模底板10〜20mm 且不得触及试模底板,振动应持续到表面出浆为止,且应避免过振,以防止混凝土离析;一般振捣时间为20s。
振捣棒拔出时要缓慢,拔出后不得留有孔洞。
1.2.3 刮除试模上口多余的混凝土,待混凝土临近初凝时,用抹刀抹平。
2 试件的养护2.1 试件成型后应立即用不透水的薄膜覆盖表面。
2.2采用标准养护的试件,应在温度为20±5C的环境中静置一昼夜至二昼夜,然后编号、拆模。
拆模后应立即放入温度为20也C,相对湿度为95%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或在温度为20i2C的不流动的氢氧化钙饱和溶液中养护。
标准养护室内的试件应放在支架上,彼此间隔10〜20mm,试件表面应保持潮湿,并不得被水直接冲淋。
2.3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拆模时间可与实际构件的拆模时间相同,拆模后,试件仍需保持同条件养护。
2.4标准养护龄期为28d (从搅拌加水开始计时)。
3 试验记录3.1 试件制作和养护的试验记录内容应符合《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2002第1.0.3条第2款的规定二、砌筑砂浆试件的取样(一)抽样频率每一楼层或250 立方米砌体中的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检查一次,每次至少应制作一组试块。
如果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
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
(二)试件制作和养护1、砂浆试验用料可以从同一盘搅拌或同一车运送的砂浆中取出。
施工中取样,应在使用地点的砂浆槽、砂浆运送车或搅拌机出料口,至少从三个不同部位采取。
所取试样的数量应多于试验用量的1~2 倍。
砂浆拌合物取样后,应尽快进行试验。
现场取来的试样,在试验前应经人工再翻拌,以保证其质量均匀。
2、砂浆立方体抗压试件每组六块。
其尺寸为70.7mm< 70.7mrr K 70.7mm。
试模用铸铁或钢制成。
试模应具有足够的刚度、拆装方便。
试模内表面应机械加工,其不平度为每100mm不超过0.05mm,组装后各相邻面的不垂直度不应超过±).5度。
制作试件的捣棒为直径10mm,长350mm的钢棒,其端头应磨圆。
3、砂浆立方体抗压试块的制作(1)将无底试模放在预先铺有吸水较好的纸的普通粘土砖上(砖的吸水率不小于10%,含水率不大于20%),试模内壁事先涂刷薄层机油或脱模剂。
(2)放于砖上的湿纸,应用新闻纸(或其它未粘过胶凝材料的纸)。
纸的大小要以能盖过砖的四边为准,砖的使用面要求平整,凡砖的四个垂直面粘过水泥或其它胶结材料后,不允许再使用。
(3)向试模内一次注满砂浆,用捣棒均匀地由外向里按螺旋方向捶插捣25 次,为了防止低稠度砂浆插捣后,可能留下孔洞,允许用油灰刀沿模壁插数次。
插捣完后砂浆应高出试模顶面6mm〜8mm;当砂浆表面开始出现麻斑状态时(约15min〜30mi n)将高出部分的砂浆沿试模顶面削去抹平。
4、试件养护(1)试件制作后应在20±5C温度环境下停置一昼夜(24h ±h),当气温较低时,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应超过两昼夜,然后对试件进行编号并拆模。
试件拆模后,应在标准养护条件下继续养护至28 天,然后进行试压。
(2)标准养护的条件是:a水泥混合砂浆应为:温度(20 ±)C,相对湿度(60〜80)%。
b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为:温度(20 ±)C,相对湿度90%以上。
c 养护期间,试件彼此间隔不少于10mm。
(3)当无标准养护条件时,可采用自然养护。
a水泥混合砂浆应在正温度、相对湿度为(60〜80)%的条件下(如养护箱中或不通风的室内)养护。
b 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在正温度并保持试块表面湿润的状态下(如湿砂堆中)养护。
c 养护期间必须作好温度记录。
在有争议时,以标准养护为准。
三、混凝土外加剂的取样(一)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外加剂按GB8076-1997 分为九大类:普通减水剂、高效减水剂、早强减水剂、缓凝减水剂、缓凝高效减水剂、引气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和引气剂。
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掺量大小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100吨,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50吨,不足100 吨或50 吨的也可按一个批量计,同一编号的产品必须是混合均匀的。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2 吨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GB8076-1997 标准规定方法与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